六年级年的作文

时间:2024-02-04 16:41:06 六年级作文 我要投稿

六年级年的作文精品[3篇]

  在日常生活或是工作学习中,大家都接触过作文吧,作文是一种言语活动,具有高度的综合性和创造性。你知道作文怎样写才规范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六年级年的作文3篇,欢迎大家分享。

六年级年的作文精品[3篇]

六年级年的作文 篇1

  慢慢地,慢慢地,我的板胡之路,已经走过三年了。板胡之路直到现在,我依然坚持,虽然心里有些不愿意,但是如果离开它,我心里还真像少了样东西似的。

  我能踏上板胡之路也纯属意外。三年级的时候学校组建百人民乐团,我就是其中的一员,音乐老师让我报了二胡班。二胡班老师说让一个脑子灵活的学生学拉板胡,偏偏老师又选中了我,所以我也就阴差阳错地学拉板胡了。刚开始学有些不乐意,因为拉板胡的只有我一人,而且我刚接触这类乐器,总是有些陌生,板胡与二胡不同之处就是二胡发出的声音优雅纯厚,而板胡声音比二胡声音响亮,再加上板胡弦比二胡弦硬。慢慢地,随着时间,我也对板胡有了一种特别的感情,但我也在学拉板胡的过程中吃了不少苦,由于我的基本功比较扎实,所以学板胡也不是太难,我的手指也慢慢变得粗糙了,我的`左手四个指尖上都长了茧子,右手虎口那儿也长了茧子,不过现在已经退掉了。我现在拉板胡的技术是越来越高了,拉的是越来越精彩。

  板胡之路,我知道了人生总会有困难,但是只要相信自己,就一定能度过难关。

六年级年的作文 篇2

  给我亲爱的少年们:

  亲爱的少年,你们好。

  我认识你,在几个月之前。在她的家里,看见了你们。

  亲爱的你们。

  我亲爱的少年,北晨瑾。宿雨西。

  你们在她的家里,在你们的世界里,生活着。我看着你们,慢慢长大,直到生命的尽头。

  我亲爱的少年,北晨瑾。

  我看见你,在T台上牵着千沫的手,在聚光下,雍容华贵的走出来。如同最闪耀的明星,闪耀着,璀璨了整个大地。

  你是那样美好的少年,我仿佛看见你,在灯下,在阳光下,用手中的笔绘画出世上最好看的服装。你梦想着,将来的某一天,能够让它穿在最爱的人身上。

  我亲爱的少年,北晨瑾。

  当你看见贝茗从自己身边擦身而过,坠落下去时,心里面是怎样的痛苦?当你看见千沫站在天台上,准备如同振翅高飞的蝶一般时,你心里的痛苦会不会将你淹没?当你在身受重伤时,想到在教堂里等待你的千沫时,是不是在想着,怎样才能让她不悲伤?

  我亲爱的少年。北晨瑾。

  当你知道你一直以为是最亲近的母亲,她的疯狂不是因为你,你心中收到的伤害,有多深?当你知道千沫所寻找的人并不是自己时,你心中的痛苦,有多浓?

  我亲爱的少年,北晨瑾。

  我是那样的为你心疼。我是那样的为你伤心。亲爱的少年北晨瑾。我亲爱的少年。

  我亲爱的少年,宿雨西。

  我看见你,在右耳上闪烁的皇冠型耳钉。我看见你,为了寻找那颗被千沫扔掉的耳钉,被荆棘划破衣衫,被草蔓割破肌肤。我看见你,为了千沫,做了三年的影子。

  我亲爱的少年,宿雨西。

  当你将皇冠耳钉放在千沫手心里时,你想的是什么?当你寻找那颗皇冠耳钉时,你又想了什么?当你被千沫误会时,你同样,想了些什么?

  你是那样的寂寞。你是那样的害怕。担心某一天,没有谁再记得你,所有人都忘记了你。你便从此,永远被孤立。你害怕,所有的人,都远离你,离你而去。

  我亲爱的少年,你永远都在寂寞着。

  你追寻着你的所爱。你一直守候在千沫的身边。你宁愿放弃自己的名字,也要和他陪伴在一起。这样的想法,是不是在你知道千沫随时会因为生病而失去所有的感觉时就定下了呢?我亲爱的少年。我亲爱的少年,我是那样的心疼你。

  我愿意,在将来看见你和千沫幸福生活的样子。

  用你宿雨西的身份,连同离开的北晨瑾的爱,一起,全部都给你们最爱的女人。

  我亲爱的少年。永远的少年们。

  泡泡鱼的这个文,是我最喜欢的文。

  从它连载开始,我就一直在追这个文。

  北晨瑾,这个绝对的男主角。

  我想很多看文的亲,都会喜欢上他。温和的脾气,帅气的外表,多才多艺。对喜欢的人,一往情深。相对于脾气别扭的宿雨西,每个人,都希望他能和千沫在一起,让这个外表光鲜内心悲哀少年得到最好的结局。

  北晨瑾,在内心埋藏了很多不能说的是事情。伊贝茗的自杀,弟弟北若瑾的仇恨,还有对无法反抗的父亲的怨恨,对疯癫的母亲的又爱又恨,被人长期人为的孤立,都让他看起来充满了悲剧色彩。可是在千沫的眼里,他却是她努力的目标,最后的方向。所以,互相扶持的两个人,终于有了美好的爱情。

  可是,一直喜爱的服装设计的北晨瑾,面临的不但有来自朋友的不理解,还有父亲的强行压制。

  当他从事服装设计的事情曝光之后,面对的是父亲粗暴的阻碍。废除他的右手,让他永远都无法再执笔绘图。为了保护他的右手,千沫做出的选择是牺牲自己的安危。

  当他看见千沫站在天台上要往下跳落时,心中不但有疼痛,还有深深的懊悔,以及对自己能力不足的怨恨吧。如果他够强的话,就不用看见千沫做出这样危险的选择了。

  然而,当他知道千沫心心念念所要找的瑾不是自己而是自己的弟弟时,当他知道母亲疯癫的原因不是他而是他弟弟时,当他记起来那个和他长得几乎是一模一样的弟弟时,他恐怕连死这样绝望的心情都有了吧?

  他好担心好担心千沫喜欢的人不是他,他好担心好担心千沫知道事实后,会离开他,所以,他才会选择伤害这样的方式来掩饰自己的不安。

  在他功成名就之后,在他实现了自己的理想之后,回来了。当一切都准备好,要和千沫永远的生活在一起时,那个最后的漏网之鱼,却将刀插入了他的胸口。他美好的未来,就此打破。

  明明都要和千沫永远的在一起了啊……明明就要看见千沫穿上自己设计的婚纱走向自己的样子啊……明明将未来的一切都计划好了……却被这一刀划得支离破碎。当他意识到自己不可以活下来时,他选择的,还是到千沫的身边。

  选择和千沫在一起。即使是独自离开,也要最后再看一次千沫。

  当初看的时候,一度以为男一号是宿雨西这个强势的孩子。

  他孤立北晨瑾。他刁难着叶千沫。做着所有能够让人厌恶的事情。

  可是,这样的孩子,却对千沫,在为难着她的时候,渐渐的喜欢上了千沫。

  我爱这个孩子样的少年。

  宿雨西是孤独的少年。

  虽然他是娱乐的宠儿,有着高贵的身世,是所有人心中闪耀的明星,可是,他的孤独却是那样的`明显。

  他要和北晨瑾争。他要将北晨瑾的东西抢过来。原本属于他的眼光,原本属于他的爱,都被北晨瑾夺走。所以,他也要将北晨瑾的东西抢回来。像是最小的小孩,失去了东西,除了告诉家长之外,便是奋不顾身的将东西抢回手中。即使会受伤,即使知道自己胜利的希望并不大。可是,除了努力的争,他还能怎么办?

  自己的亲生母亲,在自己最讨厌的人面前,打了自己。自己喜欢上的女孩,心心念念的却是自己最讨厌的人。甚至还因为最讨厌的人,而被喜欢的女孩误会。这样的心痛,难道说比不上北晨瑾么?

  我记得有个情节是千沫扔掉了皇冠型的耳钉,说出“那么就像你永远不可能再找到它一样,我们连朋友都不是了”这样的话语。当时的他,一定很受伤吧。千沫是他喜欢的女子啊……却对他说出这样狠心的残忍的话,再坚强的人,也都会伤心吧?

  “他的背脊倏然僵硬,怔在车里,眼看着她一步一步没有迟疑地离开他的视线,背影纤细单薄,却又那样倔强。指甲深深地陷入掌心,沁出丝丝血痕,他用尽全力的一拳,重重砸在了方向盘上。”这一段对宿雨西的描写,让我深深的感受到了他内心的压抑,挣扎和痛苦。那个少年,在被千沫伤害了那么多次后,依旧选择了陪伴着他。

  “她直觉的选择,是左边。

  “宿西雨站在另一旁。

  “像个无关紧要的人一样,站在另一旁。

  “薄薄的雨丝流泻在他的发上,氤氲出了细碎的微芒,他的身上仿佛萦绕着透明的虚无雾气,淡淡的,迷离的就像失落的味道。”

  这个场景,让我想起了韩剧《宫》。皇太子信和王子律都从马上摔落,所有的人都去关切的询问信,却忘记了那个同样坠马的律。只不过,律比宿雨西要幸福。因为他的身边还有彩京,而宿雨西的身边,却一个人都没有。

  自己最爱的女孩,在直觉的促使下,选择了不是他的那个人。即使那个人,也曾经是他保护的人。

  而接下来,当宿雨西知道,原来曾经喜欢的那个女孩,背叛了他们之间最重要的友情时,面临的是要崩溃的感情吧。如果他脆弱一点,如果他不那么坚强,也许,就不会一次次的被误解被伤害了吧?

  尾声。千沫失去了听觉,视觉,几近崩溃。而宿雨西,这个痴情的少年,选择了放弃自己的名字,放弃自己的性格,做了三年的影子。做了三年北晨瑾的影子。做了三年,那个早就死去的人。

  我们都宿雨西做出这样的选择,是为了自己最爱的女子。可是,他在努力模仿北晨瑾的时候,他的心里究竟是怎样的?他究竟是忍耐了这样的困难,才将自己的性格一点一点的磨砺去,留下的是和北晨瑾一样的性格?

  遮掩痴情的男子,这样痴情的少年,如果不让他得到幸福的话,上帝也会看不过去的吧?

  我相信,这个结局,是大家都满意的。

  虽然北晨瑾离开了。可是,千沫,雨西,还有北晨瑾,都有了一个最为理想的结局。

  都找到了自己最后的位置,站在舞台上,看着我们在幕下,欢喜悲戚。

六年级年的作文 篇3

  我是个爱看书的小姑娘,一捧到书,就像难民得到了粮食,津津有味地“啃”起来。

  如果你问我是什么时候与书结缘的,那我可记不清了。打我记事起,我就十分喜欢书。因为那一张张纸上有着太多太多我所不知道的事,它们或神奇,或美丽,是那样深深吸引着我。小时候,每次睡觉前,妈妈捧着“故事书”给我讲故事的时候,是我最开心的时刻。每次,我都是幻想着故事里的人物,回味着里面精彩的情节进入梦乡。那时,虽然不识几个字,但《格林童话》、《一千零一夜》、《安徒生童话》这些故事,早已被我听熟。

  上了一年级后,我认识了拼音,妈妈给我买了许多标音读物。每当我翻开这些书,就会忘记玩耍,忘记吃饭……书似乎是有一种独特的魔力,让我在另一个充满情趣,充满知识的世界尽情遨游。现在,我已经是六年级的学生了,看的懂的书也越来越多。只要我一进书店,非得挑上一个小时,捧上五、六本书才肯回家。因此,妈妈给我取了一个名字“书虫”。

  爱看书虽然是好事,不过有时也会因太过迷恋而误事。有一回,我正津津有味地看着《三国演义》,妈妈在楼下喊我去超市,我关着门,没听见。妈妈又连续喊了好几声,但因为我正在看精彩部分,太投入,仍然没听见。妈妈以为我在看电视,便冲上楼来,准备把我臭骂一顿。可看见我正在全神贯注地看书,就欣慰地离开了。

  爱书之人,看到精彩之外,总也舍不得放下。我就是如此。那天,我正在看黑柳彻子的'《窗边的小豆豆》,正看到入迷,突然上课铃响了。实在是按捺不住自己的好奇心,于是我便把书藏到了抽屉里,偷偷地看。但因为太专心了,连同学的提醒也没听见。兴许是老师不想让我在那么多同学面前丢脸,就故意大声说:“个别同学上课不要开小差!”我听了,跟没事人似的,继续看书直到老师走到我面前,同学们都大笑起来。我连忙把书塞进抽屉里,接着挨的就是一顿批评。经过这次教训,我再也不敢上课看课外书了。

  虽然挨了批评,虽然发誓不再课让看书,但我对书的喜爱并没有减少。书伴着我一路走来,带给我无限的快乐。在书籍繁多的今天,我虽不能“读尽人间书”,但我想,它将会是我终生的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