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年级作文300字合集[5篇]
在现实生活或工作学习中,许多人都有过写作文的经历,对作文都不陌生吧,作文是人们把记忆中所存储的有关知识、经验和思想用书面形式表达出来的记叙方式。还是对作文一筹莫展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六年级作文300字5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六年级作文300字 篇1
星期二的早晨,我来到学校,刚想在黑板上出题目,就发现粉笔用完了。于是,我就去后勤中心领了一盒新粉笔。
我从这盒粉笔中抽出一支,啊,新粉笔多么漂亮啊!它全身上下雪白,像一支无瑕的白玉簪,让人爱不释手,我都有点舍不得用它了。伴随着“吱吱吱”的摩擦声,我在黑板上写下了题目,粉笔在我手中越变越短。
早自修结束了。我看着手中的粉笔,呀,刚才修长的它,现在只剩下短短的一截了,我心中涌起了一阵惋惜。
我拿起黑板擦,擦去了黑板上的粉笔字。粉笔灰像下雪似的,纷纷扬扬地落了下来,好像在对我说:“你不用惋惜,我虽然消失了,但却让你们的学习有了进步,所以我并不是真的'消失了,我永远活在你们的心中!”
“叮铃铃”,上课的铃声打断了我的思绪,我连忙回到座位上。唐老师走进了教室,拿起一支粉笔开始上课。
啊,粉笔,我要感谢你,感谢你为我们的进步而作出的无私奉献!
六年级作文300字 篇2
一转眼就到了腊月二十六,俺老李讲腊月二十六炖大肉,俺老李讲腊月二十六炖大肉相信这一天是所有孩子们的节日,终于可以吃到年了,那么下面我们就来给大家讲讲这个腊月二十六炖大肉的汉族民俗,过去普通老百姓的日子都比较穷苦,而且家里的人又都比较多,因此往往是吃了上顿没下顿,条件稍好点的,也不是能吃上点窝头野菜什么的`,好不容易盼到快过年了,家里的劳力们纷纷开始杀猪,没有养猪的人家,就到集市上去割一块肉回家,因此腊月二十六炖大肉也被称为腊月二十六杀猪割年肉,同时由于农耕社会经济不发达,人们往往在年见钟才能吃到肉故此称为年肉。年肉讲究要吃红烧肉,肉本来就代表着富裕的意思,红烧肉则更能表示来年的日子红红火火的富裕十足,一碗热气腾腾肉香红烧肉是多少人在腊月二十六这天期盼的。即使到了今天,家家的日子都越过越红火,在腊月26置办点大肉也成了许多人都没有忘记的老传统,
看着那一碗碗喷热乎的炖大肉,就算是肚里不缺油水的人,也准能掉下一串哈喇子,挑块儿瘦点的就酒,拣块肥点的解馋。这一锅炖肉便是人们心中最朴实的吃肉。比山珍海味更过瘾、更实惠,也更有家的感觉,吃着吃着,年味也渐渐浓了。
六年级作文300字 篇3
“啪啦”我的眼镜摔坏了,这已经是我第二次摔破眼镜了,想起妈妈说的话:“如果你在把眼镜摔坏,我就在也不给你买了”。这时,不争气的金豆豆又从我的眼眶里跳了出来,我哭了。
正当我伤心时,班长过来说“怎么了,把眼镜摔破了吧。”我点了点头,班长便急怱怱地走了。“铃铃铃”,今天的放学铃为什么打的那么沉重?大概因为我把眼镜摔坏了吧。走在回家的路上,我的脚像穿着万吨钢铁一般走不动了,树上的鸟儿“喳喳”地叫着,仿佛在说“你看这个小孩摔破了……”,想到这里我哭了,我很伤心。这时,班长跑到我跟前说:“走,我带你去个地方。”我心里想,你是不是在讽刺我?我真是哑巴吃黄莲──有苦说不出啊!一到站,我才发现了一个店的名字──光明眼镜店。我说:“你带我来这里干什么?”“给你配眼镜的。”我们班长快嘴说到。我又好奇地说:“哪来的钱?”“凑的.”,班长爽快地说。说完,带到店里配了一个黄色的眼镜,我对着班长说到:“谢谢你,班长”,班长说:“不用谢,这都是我班长的责任,遇到同学有困难,就应该及时帮助”。带着眼镜走在回家的路上,我感动地热泪盈眶……。
我还觉得这副眼镜特别珍贵,因为就是同学们纯真的友谊。
六年级作文300字 篇4
即将离开我的母校,我十分的舍不得与母校说:“再见”,也舍不得和老师说:“再见”,更舍不得是我和我们班69位同学分开。
曾经,一起我们哭过一起笑过。和经常斗嘴吵架,可是这些毕竟也是过去了。6年了,我和全班同学都有不可磨灭的记忆。一切一切,谁会忘记?每个人的一举一动,都深深映入脑海里,隐藏在记忆里。也许,我们离开母校和大家分开时都会哭,可是天下哪有不散的酒席?到最后总会分开。但是阳光总在风雨后,我们经过这些风风雨雨,就会成长。虽然结束了这一段,但是还会有新的.开始。你说难道不是吗?想流泪的流的痛快,毕竟泪水冲刷不了我们的记忆,对把?我们要坚强,不要难过,因为上帝把你的门关掉了,可他还会替你打开一扇窗。因为,明天也是一个开始``````
一年又一年,风风雨雨;一日又一日,日起日落,母校的厚爱渗入我的心底。昨日,我在这儿认字写作;今日,我在这儿茁壮成长;明日,我将从这儿起飞,塑造光辉亮丽的未来。青春的脚印留在校园的小路上,笑语欢歌,留在花坛的馨香中……母校的每一个角落,都珍藏着我们的身影,弥漫着我们的幻想,让我们永不忘记。春雨绵绵,点点滴滴,激起思念的涟漪;绵绵春雨,丝丝缕缕,牵着我。
六年级作文300字 篇5
这部童话的主人公尼尔斯,是瑞典乡村的一个14岁男孩。他的父母都是善良、朴实而又贫穷的农民,但尼尔斯却特别顽皮,不听家长的话,对读书一点儿兴趣也没有,非常喜欢恶作剧,经常捉弄家里养的.小动物。就在这样一个顽皮而又平常的小男孩身上却发生了奇怪的事。
这是一个美好的春天,他的父母去了教堂,他在家里捉弄了一个小精灵,被小精灵变成了一个拇指大的小人。而这时候,一群大雁正从天空中飞过,家里的雄鹅莫顿也想跟随大雁飞行,尼尔斯为了不让雄鹅飞走,紧紧抱住雄鹅的脖子,不料却被雄鹅带上了天空。从此,他骑在鹅背上,跟随大雁走南闯北,一直飞到了瑞典北部。
在这次奇异的旅行中,他看到了自己祖国的大好河山,有了许许多多的见闻,结识了一大群自己帮助过的朋友,听到了无尽的奇妙传说,经历了各种困难,他从旅伴和小动物的身上学到了助人为乐、舍己为人的优秀品质,这也使尼尔斯变得机智、有勇气,逐渐改掉了顽劣的缺点。
由于尼尔斯在旅途中变得心地善良,当他重返家乡时,不仅恢复了原形,而且变成了一个勇敢、善良、富于责任感的好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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