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方案

时间:2024-03-05 11:41:11 方案 我要投稿

实施方案锦集4篇

  为保证事情或工作高起点、高质量、高水平开展,常常需要预先制定方案,方案是阐明具体行动的时间,地点,目的,预期效果,预算及方法等的企划案。方案应该怎么制定才好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实施方案4篇,欢迎大家分享。

实施方案锦集4篇

实施方案 篇1

  一、指导思想:

  根据《濮阳市第四中学精细化管理方案》结合三年级学生特点,通过精细化管理,在全年级掀起抓精细化管理,抓工作管理的热潮,经过此活动使教育教学质量进一步提高,为毕业升学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管理目标:

  通过实施精细化管理,使每个教师,每个学生都成为管理的实施者,达到时时有人管,事事有人管的目的,从而形成良好的教风学风。

  三、操作细则:

  (一)教师管理:

  1、思想端正。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遵守社会公德。

  (2)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3)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及决议。

  2、为人师表。

  (1)衣着整洁,举止端庄,举止文明,礼貌待人,不准在校园公共场所吸烟、讲教育教学禁忌语,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按时上、下课(含早读、中午第五节),不随意停课、缺课和调课,不拖堂,不允许出现不备课、不批改作业、坐着上课现象,不得接打手机。

  3、廉洁从教。

  (1)不向家长索取或变相索取钱物,不准收受家长财物、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或其它商品。

  2)不利用师生关系、家校关系和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3)不准开展任何形式的有偿家教等营利性活动。

  4、敬业爱岗。

  (1)工作尽职尽责,原则上服从学校的分工与安排,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可以采用合理的方式向学校提出意见和建议。

  (2)在各自己职责范围内严防安全事故发生,在校内遇到学生违纪或存在安全隐患的危险现象须主动及时加以制止。

  (3)协助学校、班主任及其他科任老师处理意外突发事件。

  (4)按要求执行备课、作业批改、试卷批改分析等常规教学管理要求,

  (5)、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半天以内向级组长请假,并报知教学处。1至3天需报主管教学副校长批准。

  (6)、教师外出听课、培训需妥善处理好教学工作,特别紧急的外出课和自习由教务处处理。

  四、学生管理方面:

  (一)纪律方面:

  成立年级学生分会,从一下几个方面进行检查,周一总结并

  发流动红旗:

  (1)仪表:整洁、大方,男生一律小平头,女生齐耳短发,不得染发、佩戴首饰。周一至周五一律穿校服。

  (2)自习纪律:按规定时间进班,不得迟到、早退。中午、晚上的课前自习学生会每天进行检查,对说话、走动、交头接耳的学生,扣除本班量化管理积分,并及时反馈给班主任。

  卫生:及时打扫,不留卫生死角,并派出卫生保洁员全天保洁。

  课间操:集合要做到快、静、齐、,跑步时不得随便下队,不得在队列里说话,嘻嘻、口号要正齐、响亮。

  (二、)德育方面:

  (1)晨起自省、宣誓明志:学生早起对自己说;努力吧!新的一天开始啦,不要虚度光阴。

  (2)目标激励法:每天上午、下午对自己的.大目标、座右铭用心默读一遍。

  (3)开展告别“三闲”活动。

  (4)睡前“三省”:一、回顾一天的学习有哪些遗憾。二、回顾一天行为有哪些不妥之处,三、把一天的学习过一下电影。

  (5)每月一封家书,汇报自己的学习和生活。

  (三)、安全管理方面:

  (1)禁止学生在课间追逐打闹,班主任要深入班级检查。

  (2)教师每节课都要清点人数,发现不到学生,一定要弄清学生去向。情况不明的要及时于家长联系,并向学校汇报。

  (3)班主任要定期检查安全隐患,一旦发现要书面向学校汇报。

  (4)班主任要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不定期对寝室进行检查,严禁学生带匕首、管制刀具到寝室、班级。

  (四)、考场规则:⑴考生必须于考前10分钟进入考场,按指定位置就坐,并将学生证或胸卡放于课桌左上角。迟到15分钟者,不得进入考场。开考后60分钟内,不论任何理由,一律不准离开考场。

  ⑵学生可携带必需的文具用品入场,其它物品及纸张均不得带入考场。桌子、凳子上只准存放上述允许携带进场的用具和所发的试卷及草稿纸,其它物品一律不准存放。

  ⑶在规定时间内独立完成答卷,不准偷看他人试卷,不准交头接耳,不准夹带、换卷、偷看书籍资料等,不准传递有存储记忆功能的计算器。

  ⑷如试题字迹不清,可举手询问监考人员,但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题意。

  ⑸学生交卷后必须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不得翻阅他人试卷,不得带试卷出场。

  ⑹考试时间结束时,全体在场考生一律停止答卷并起立,依次交卷离场。

实施方案 篇2

  一、活动目的及意义

  为了实现“大干100天”业绩目标,帮助业务线维护客户,特举办本次养生讲座活动。本次活动预计来访40组客户,实现100万业绩。

  二、活动主题

  财富人生,养之有道

  三、举办时间及地点

  举办时间:20xx年10月31日(暂定)

  举办地点:南昌市红谷滩新区联发广场46楼金领驿站

  四、活动内容

  参观公司、产品介绍、现场促单以及养生讲座(包含换季养生、饮食和日常保健等内容),抽奖,并且对来访客户提供随手礼。

  五、活动对象

  大大集团南昌市各分公司单笔投资30万以上的客户(合计邀约40组)

  六、活动前期准备

  1、南昌市各分公司负责客户的邀约,并统计好确定参与客户人数;

  2、活动所需物料的准备,详见活动物料。

  七、营销策略

  现场促单奖励政策待定

  八、主办单位

  大大集团江西省公司销售管理部

  九、 具体活动流程:

  十、 活动物料:

  十一、人员安排:

  十二、注意事项:

  1. 注意前期准备工作充分;

  2. 注意活动全程氛围的`调动、现场秩序的维护。

  活动策划人:徐勇、雷衡珺

  部门负责人:鲁莽 单位负责人:杨瑛

  日期:20xx年10月21日

实施方案 篇3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方案》和《浙江省普通高中实施完全学分制和弹性学制的意见》的精神,推动我校课程改革,保证学分认定的真实性、严肃性,结合我校从20xx年开始在高中试行学分制管理所取的一些经验,初步构想我校学分制和弹性学制实施方案。

  一、学分结构

  (一)学分分为必修学分和选修学分,原则上完成18学时(1学时为40分钟)课程内容的学习可获得1学分。

  (二)必修学分为96学分,学生必须通过修习八个学习领域所有科目的必修课程,获得必修学分。

  (三)选修学分为48学分,学生可在知识拓展类、职业技能类、兴趣特长类和社会实践类等四类选修课程中自主选择修习,其中知识拓展类选修课程学分不超过24学分,社会实践类选修课程学分不超过8学分。学生可以在校内跨班、跨年级选修课课程,也可以到其他普通高中学校、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院校或社会培训机构选修课程。

  二、学分认定

  (一)学分认定是对学生可否获得学分的判定。学分认定的意见分“同意认定”、 “不予认定”两种。学生学完一定的课程并通过考核或获得相关证书,可获得相应的学分。

  (二)学校成立学分认定委员会,校长担任主任,委员由学校领导和学科骨干教师组成。学校教务处具体负责学分的认定工作。

  (三)学分认定的条件和形式。根据普通高中课程的性质,学分认定的条件和形式主要有三种:

  1、学业认定。主要适用于必修课程和知识拓展类、职业技能类、兴趣特长类便于学业测试的选修课程。学生课程修习时间不少于规定课时的2/3(18学时为1学分)、学习过程表现良好、参加学校(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考试(或考查)并合格,即可取得学分。

  2、证书认证。主要适用于学生获得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资格或等级证书、比赛获奖等情况。学生取得相关的中、高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等级证书的,可按高级6学分,中级2学分认定。学生在参加社区市级以上组织的各种知识、技能、文艺和体育等比赛中受到表彰和获得奖励的,可按全国性大赛一、二等奖6学分,全国性大赛三等奖、省级大赛一等奖4学分,省级大赛二等奖、市级一等奖2学分,市级二等奖1学分认定学分,记录成为相应类型选修课程的学分。上述学分计该项目的最高学分,相同项目的学分不予累计认定。

  3、过程记录。主要适用于社会实践类选修课程。学生参加社会调查、社团活动、社会实践等活动,有活动计划、活动记录和总结,有学校或相关单位提供的证明材料、有反馈评价,可按30学时1学分认定学分。

  (四)学分认定的基本程序是:

  1、学生修习完一门课程并通过学校(或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考试(考核)、获得某项资格或等级证书以及比赛获奖,由学生或任课教师向学校学分认定委员会提出学分认定申请,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2、学科任课教师或实践活动指导教师根据学分认定条件进行对照,提出对学生学分认定的初步意见。

  3、学校学分认定委员会对学生申请和任课教师提出的初步意见进行审核,做出认定结论,并由学分认定委员会主任签署意见。

  4.“同意认定”学生学分的`,在校园网公示。“不予认定”的,书面通知学生并告之原因。

  (五)学生对学校作出的学分认定意见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或接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学校学分认定委员会提出复议要求。学分认定委员会自接到学生复议要求之日起15日内进行复议,及时给学生书面回复,并做好思想工作。对学分“不予认定”的学生,应根据原因指导学生补足学时、重考、重修或改修其他课程。

  (六)学分认定工作一般在每个学段结束时进行,教务处应及时将学分认定情况分别记入学生学分档案。认定的学分要分别记入学校学籍管理档案(包括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和普通高中学生发展性评价记录。学生学分认定档案内容应包括学生在该课程(模块)修习过程中所用课时、考试考查考核成绩、学分认定时间等。

  (七)符合《浙江省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在省内学校之间转学的,或由外省(市、自治区)转入本省的,只要提供必要的学分证明材料,转入学校应当同意认定学生在原学校所获得的学分。由本省转学到外省(市、自治区)学生的学分认定,依据转入省(市、自治区)的规定执行。

  (八)学生因考试成绩不合格而不能获得学分的,可以申请重考或参加其他教学班相同学习模块的考试。重考时间由学校安排,重考合格后方可获得学分。所获学分仍可记录在学籍管理卡的相应栏目内。重考仍不合格者,允许重修或另选修其他模块(必修课程不能放弃)。重修要在接到学分不被认定通知后1年内完成。

  (九)不予认定学分的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认定学分:

  1、学生参加学习课时数少于该模块规定的三分之一的;

  2、未参加学科模块考核、或者模块考核不合格的;

  3、未参加综合实践活动,或者缺少必要的活动记录等的;

  4、考核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三、普通高中的弹性学制和毕业要求

  (一)学生可在2-4年内完成普通高中学业,在达到普通高中毕业条件时,即可在学年结束前向所在学校提出毕业申请,学校审查认定符合普通高中毕业条件的,应予以毕业。

  (二)我省学生取得普通高中毕业资格,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我省普通高中学籍;

  2.品行端正,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3.高中学习期间在每个学习领域都获得一定学分,且总学分达到144以上(其中,必修不少于96学分、知识拓展类选修课程学分不超过24学分,社会实践类选修课程学分不超过8学分);

  4.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所有必考科目的考试,且不合格科目不超过一门;

  5.综合素质评价中的四个测评项目中,不合格的项目不超过一项。

  (三)普通高中毕业证书由省教育厅监制,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验印。普通高中毕业证书的编号应与学籍辅号(即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准考证号)一致。

实施方案 篇4

  5、辅导学生参加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或相关专业委员会组织的各类比赛获省一等奖以上

  6、所撰写的教案、课件、论文、专着等其中一项在相关专业委员会组织的评比中获省一等奖以上或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发表,或者所主持研究的省级以上课题已结题

  7、参加相关专业委员会组织优质课或电教课比赛获市一等奖以上

  8、获市级以上学科带头人或优秀教师或省级骨干教师等荣誉(“教坛新秀”1、2、3、4、8条不作要求)

  (八)教育工作效果显着,近三年具有下列业绩

  1、在精神文明建设、爱国主义教育、行为规范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社会实践等方面全面提高了学生素质,在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推进学生素质教育方面效果显着,成绩突出。

  2、所任教班级班风正,学风浓,学生无重大违法违纪情况

  3、积极关注学生的全面发展,引导学生正确对等道德修养、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三者的关系,所任教班级学生满意率不低于90%。

  4、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所任班级的班主任在校“文明班风评比”中获本年级前三名

  (2)近三年有两次被评为校“先进工作者”或“优秀班主任”,或者所任班主任的.班级被评为校“先进班集体”

  (3)近三年有一次被评为校“优秀教师”

  (4)所撰写的有关教育教学管理、思想品德教育等方面的教案、课件、论文、专着等其中有一项在相关专业委员会组织的评比中获省一等奖以上或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发表,或者所主持研究的省级以上相关课题已结题

  (5)获市级以上“优秀班主任”或“优秀党员”或“德育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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