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方案

时间:2023-10-18 18:19:47 方案 我要投稿

【精选】实施方案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有序地进行,预先制定方案是必不可少的,方案一般包括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工作重点、实施步骤、政策措施、具体要求等项目。怎样写方案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实施方案5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精选】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 篇1

  为进一步实施好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根据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农办财〔20××〕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转变农机化发展方式为主线,以调整优化农机装备结构、提升农机化作业水平为主要任务,加快推进主要农作物关键环节机械化,积极发展畜牧业、渔业、设施农业、林果业及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注重突出重点,向优势农产品主产区、关键薄弱环节、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倾斜,提高农机化发展的质量和水平;注重扶优扶强,大力推广先进适用、技术成熟、安全可靠、节能环保、服务到位的机具;注重阳光操作,加强实施监管和廉政风险防范,强化绩效考核,进一步推进补贴政策执行过程公平公开;注重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切实保障农民选择购买农机的自主权;注重发挥补贴政策的引导作用,调动农民购买和使用农机的积极性,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补贴范围与补贴标准

  (一)补贴范围。

  根据农业部发布的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和湖南省发布的20××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20××年补贴机具种类范围为:耕整地机械、种植施肥机械、田间管理机械、收获机械、收获后处理机械、农产品初加工机械、排灌机械、畜牧水产养殖机械、动力机械、农田基本建设机械、设施农业设备和其他机械等12大类33小类77个品目机具(详见附件1)。属于上述品目范围,且已列入国家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或湖南省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含年度调整)的产品,以及已纳入外省支持推广目录且载药量在10 公斤以上(含)的超低空遥控飞行植保机,均纳入补贴范围。为加快转变我县农机化发展方式,优化农机装备结构,实现节能降耗,降低补贴实施的监管难度,单机测算补贴额低于300元的机具原则上不列入补贴范围,但少数我县农业生产急需,且确具科技创新的产品,待报省批准后纳入补贴范围。重点支持插秧机具及育秧设备、拖拉机、收割机、烘干机和烤烟生产全程机械化等机具的发展;满足全县所有农民水稻生产耕种收及烘干等关键环节急需机具购置补贴需求,满足全县经工商注册登记的农机合作社机具购置补贴需求。对省内外企业生产的同类产品实行同等对待。

  (二)补贴标准。

  农机购置补贴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在我县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通用类农机产品最高补贴额由农业部统一确定。非通用类农机产品补贴额,按照“分档科学合理直观、定额就低不就高”的原则,以“20xx年湖南省农机购置补贴信息系统”数据为基础,按不超过近三年平均销售价格的30%测算,参考产品出厂成本、比照相邻省份补贴额度确定。一般机具单机补贴限额不超过5万元;烘干机单机补贴限额不超过12万元;水稻大型浸种催芽程控设备单机补贴限额不超过15万元。

  具体补贴标准按省农机局商省财政厅根据上述原则制定发布《湖南省20××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规定执行,可对补贴额低于1000元(含1000元)的补贴机具品目进行取舍(不允许对生产企业进行筛选),报省农机局、省财政厅审定后执行。对农用工程机械补贴资金规模原则上不超过本县当年总资金规模的10%。

  三、补贴对象与补贴产品经销商的确定

  补贴对象为符合补贴条件的农牧渔民、农场(林场)职工、农民合作社和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重点补贴对象是省政府确定的1000个为水稻生产提供全程服务的现代农机合作社。单个农户购买同一品目机具,补贴额≤1000元的不超过5台,补贴额>1000元的不超过2台。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买同一品目机具,补贴额 ≤1000元的不超过10台,补贴额 >1000元的不超过5台。对超过限制数,确有必要的由县购置补贴领导小组审定。单个农户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年度内享受补贴资金总额30万元以上的,由县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单个农户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年度内享受补贴资金总额50万元以上的,报省农机局审定,并报省财政厅备案。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先来先得后来后得、顺序排队、公开摇号等农民易于接受的`方式确定补贴对象。报废老旧农机后申请购买同类型机具的农民,出示拆解回收证明,可优先补贴。

  农机生产企业自主设定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经销商资质条件,自主确定补贴产品经销商。根据“谁确定、谁负责”的原则,农机生产企业应督促补贴经销商守法诚信经营、严格规范操作、强化售后服务,并对违法违规补贴经销商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县农机局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营行为的通知》(农办机〔20xx〕19号)、《湖南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经销商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湘农机科发〔20××〕1号)和有关规定加强监管(全县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销商名单见附表12)。已列入黑名单的经销企业和个人不允许经营补贴产品。

  四、补贴操作程序

  1、申领指标购机。

  补贴机具生产企业应及时将机具供货信息准确录入补贴系统,在补贴系统中自主选择经销商,自主确定销售区域。符合本县补贴条件的购机意向者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到县农机局购置补贴办理大厅(以下统称“县购置补贴办”)申请购机补贴指标。“县购置补贴办”将申请信息录入补贴系统,县农机局根据资金使用方案及优先补贴条件对申请购机者通过网络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县购置补贴办”打印《农机购置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以下简称“补贴指标确认书”,见附件2),向申请人发放“补贴指标确认书”和《农机购置补贴办理告知书》(样式见附件3)。购机申请人在领取指标确认书后5日内在全省范围内自主选择具有农机补贴产品经销资质的经销商全价购机,经销商向购机者出具发票和售后服务凭证,登录补贴系统录入供货信息,打印《经销企业供货表》(见附件4)交给购机者。农机局委派项目联系人对是否购机进行确认,并在《经销企业供货表》上签字认可。

  2、申请补贴。

  购机者在购机后30日内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补贴指标确认书”、购机发票原件及复印件、《经销企业供货表》原件、惠农补贴“一卡通”存折原件及复印件(存折姓名与购机者姓名不一致时,要携带户口簿并复印户主页和本人页)、实行牌证管理的机具的《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县购置补贴办”申请补贴。“县购置补贴办”对购机者的申请资料(证、票、存折只留复印件)核对无误后,登录补贴系统录入相关信息,并在《农机购置补贴申请受理通知单》(附件5)上签字,向符合补贴条件和要求的购机者出具《农机购置补贴申请受理通知单》。不符合条件的或资料不全的,不予受理,并当场做出说明。将相关资料整理分户建档。

  3、补贴公示。

  县购置补贴办归纳整理受理的补贴机具信息,按乡镇生成《湖南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公示表》(见附件6),报乡镇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每周在购机者所在村的村部公示,同时公布农机、财政、纠风等部门的举报电话。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乡镇财政所对公示信息进行检查监督。机具核实和统计汇总上报补贴信息可与公示同步进行。

  4、机具核实。

  “县购置补贴办”受理购机者申请后,农机局和各乡镇15日内组织乡镇农机专干、驻村干部实地核实购机者所购机具,核查人员对机具购买的真实性负责。核查人员见人(购机人)见机(购置的补贴机具)见票(购机发票)查参数(补贴机具的基本配置和参数)后在《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查表》(含相关附表,见附件7,从补贴系统中打印)逐项在纸质表上签字确认,每台补贴机具须经主核查员和一名以上核查员在补贴系统中进行核查和审批,并在纸质表上签字。核实机具后,乡镇农机站应及时(每月至少一次)汇总核查表,编制《农机购置补贴发放明细表》(见附件9)和《农机购置补贴发放汇总表》(见附件10),抄送乡镇人民政府分管领导签字后连同购机者申请补贴及机具核查等资料档案上报县农机局。县农机局要及时对补贴机具信息进行复核。补贴额高于5000元(含5000元)的非牌证管理的机具要实地逐台核查;对已上牌的牌证管理补贴机具,“县购置补贴办”将《行驶证》上传到补贴系统作为核实依据,县农机局不再逐台实地复核。跨区作业机具必须回申请补贴的乡镇接受核实,县农机局和乡镇相关人员要及时主动上门核查;购机户如无特殊情况,在规定的日期内未回申请地接受核实的,视为放弃补贴。县农机购置补贴办公室实行项目人联系经销商制度,安排专人对经销商进行监督,对购置户在县内购机进行核查、确认,并在《经销企业供货表》上(见附表4)签名认可。

  5、补贴审批发放。

  县农机局设立审批员,审批员对乡镇农机站或“县购置补贴办”上报的购机者申请补贴及机具核查和复核结果等资料,在网上逐个实时审批。对资料齐全无误、机具核查通过、符合政策规定且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予以审批通过,并在《农机购置补贴审批表》(见附件8)签字。县农机局每月(至少一次)汇总编制《农机购置补贴发放明细表》和《农机购置补贴发放汇总表》,出具农机购置补贴结算文件报送县财政局。县财政局应及时审核,每月(至少一次)将审核通过的补贴资金通过惠农补贴“一卡通”发放到卡或通过国库集中支付到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帐户。当月农机局未核实、未审批,或财政局未审核发放补贴的,流转下月(次)实施。通过国库集中支付到位。

  县农机局、县财政局按季度将补贴资金发放情况(含补贴发放明细表、汇总表)上报市农机局、市财政局,并抄送县纠风办、减负办。

  五、退货规定

  符合农机产品“三包”之退货规定,购机户要求退货或购销双方协商同意退货的,可以退货。已申请补贴但补贴资金尚未发放的, 补贴产品经销商在购机发票上签署“同意退货”并加盖公章,及时告知县级农机部门,农机部门在系统中将相关补贴信息作废;县“购置补贴办”在购机发票上签署“补贴未发,可退货”意见,并加盖公章后,补贴产品经销商方可退货。补贴资金已发放的,购机者先将所领补贴款全额汇入财政惠农补贴专户,县“购置补贴办”和县级财政部门先后在购机发票上签署“补贴已退,可退货”意见并加盖公章后,补贴产品经销商方可退货,须及时告知农机局,农机局在补贴系统中就相关补贴信息进行备注说明。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密切配合。

  县政府成立由县长为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常务副组长,人大、政协、纪检监察、财政、农机、减负、公安、工商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完善对补贴政策实施进行联合监管的工作机制,层层签订责任状。明确政府主管领导为补贴工作实施和监督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建立“谁办理、谁负责,谁核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制定农机购置补贴绩效管理考核办法,注重工作绩效,加大工作考核力度。同时,强化农机化主管部门内部约束机制,必须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财政部门积极支持和参与补贴资金落实和监督工作,增加资金投入,安排必要的组织管理和工作经费,对开展政策宣传、公示、建立信息档案和核查机具等方面的支出给予保证,确保农机购置补贴政策顺利实施。严禁挤占挪用中央财政补贴资金用于工作经费。

  (二)加强引导,科学调控。

  农机购置补贴既是强农惠农政策,又是一项产业促进政策。正确把握政策取向,充分发挥补贴政策的调控作用,突出补贴重点,向农业生产急需的薄弱环节机械倾斜。通过补贴政策的实施,推动农机工业科技进步、提高制造水平,促进农机装备结构布局优化,提高薄弱环节农机化水平,加快后进地区农机化发展步伐,全面提升农机化发展质量和效益。深入搞好农机装备需求调研,科学分析现状与不足,因地制宜制定农机购置补贴规划,为补贴政策持续深入实施提供有效支撑。

  (三)规范操作,严格管理。

  一是公平公正公开确定补贴对象,严格执行补贴对象公示制度。

  二是切实加强经销商管理。所有补贴机具须在明显位置固定有生产企业、产品名称和型号、出厂编号、生产日期、执行标准等信息的永久性铭牌;实行补贴质量追溯制和企业承诺制。农机部门在上牌上户、核机和审批环节,发现农户购置产品铭牌及编码不规范、配置参数与目录不符、以小套大、以非补贴产品冒充补贴产品的,不予批准上牌上户和补贴。经销商要(在供货表上)向购机者承诺,凡因产品配置不全、铭牌编码不规范、以小套大、以非补贴产品冒充补贴产品,导致购机者不能获得补贴者,由生产企业和经销商负责;经销商必须对其所经销的补贴产品实行明码标价,并在显著位置明示配置和技术参数,同时不得代办补贴手续;对经销商违法违规行为,相关授权的农机生产企业承担连带责任。

  三是加强对补贴机具的牌证管理。享受补贴政策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牌证管理机具投入使用前,其所有人应当向所在地农机安全监理机构申请登记。四是进一步强化机具核实。大力推广补贴机具喷漆喷字、打钢印、拍摄核机现场人机合影等做法。机具核实要从“三见”拓展为“三见一查”,即“见人、见机、见票、查参数”。五是及时兑付发放补贴资金,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发放。已发放的补贴资金,要及时在补贴信息系统中点击已结算。12月15日前要将全年的补贴资金全部发放到位。对补贴资金规模所限当年未能享受到补贴的申购者,可使用预拨补贴资金兑付补贴,具体由县领导小组研究,报省、市农机、财政部门备案。六是建立补贴信息备案制,县农机部门定期将购机补贴信息报县纠风办、减负办备案。要加强对《农机购置补贴管理软件系统》的管理,要配合相关部门严厉打击窃取、倒卖、泄露补贴信息和电信诈骗等不法行为,保护农民合法权益,严禁对外公布购机户的通讯方式、身份证号码和银行帐号等个人隐私信息。

  (四)公开信息,阳光操作。

  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33号)和《湖南省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管理制度》(湘农机计发【20××】37号)的要求,充分利用乡村黑板报、宣传栏、挂图及报刊杂志、电视、电台、网络等新闻媒体,多形式、多渠道的开展补贴政策宣传,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到村,宣传到户到人,务求宣传实效.

  县农机局和乡镇农机站要完善和充实全省统一标准的县农机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并将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链接到县政府或县农机局等综合网站。农机部门将补贴实施方案、补贴额一览表、支持推广目录、补贴经销商名单、操作程序、投诉举报电话、资金规模、实施结算进度等内容公开;农机部门要把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列入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目录,将享受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情况作为村务公开的内容(不得对外公布购机者的通讯方式、身份证号码和银行帐号等个人隐私信息)。在年度补贴工作结束后,农机部门要以公告的形式将享受补贴的农户信息(见附件11)和补贴政策落实情况在县人民政府的网站或县农机局网站(页)上公布,并确保5年内能够随时查阅。继续执行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情况定期报送制度,进一步做好农机购置补贴执行进度统计及报送工作。

  (五)严肃纪律,加强监督。

  严肃纪律。按照国务院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三个严禁”和农业部 “四个禁止”、“八个不得”及《财政部关于切实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监管工作的通知》(财农【20××】17号)、《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意见》(农机发〔20××〕4号)、《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农机发【20××】2号)等要求,结合我省“全价购机、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的工作要求,农机、财政部门必须遵守如下纪律要求:不得指定经销商;不得违反规定程序办理补贴手续;不得对购机者,特别是本省范围内跨县购机农民申请办理补贴设置任何障碍;不得将年度《湖南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目录明细表》外的产品纳入补贴范围;不得以任何形式向购机者、经销商和生产企业收取没有收费依据的任何额外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购机补贴资金的受理、录入和发放;不得以假的发票或真发票假购机形式办理补贴;不得委托经销商代办代签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或机具核实手续;不得以购机补贴名义召开机具展示会、展销会、订货会。

  加强监管。县农机主管局要全面贯彻落实监督检查各项规定,特别是对购机大户(超过补贴数量和金额限制的购机户)和重点机具(单机补贴超过销售价30%或5万元以上的;同档次产品生产企业数量少于等于2家的;补贴额比上年提高30%以上的;当年新增品目和新增补贴档次的机具;水稻插秧机和育秧盘等需要重点监管的机具)要组织逐台核实,做到“三见一查”。财政部门要主动参与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具体实施工作,在补贴资金使用管理、经销商监管、农民实际购机情况核实等方面,积极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就地就近实施监管优势;要会同农机等有关部门,按照不低于购机户10%的比例,对购机户购机后实际在用情况进行抽查核实,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上报省级财政、农机部门。

  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制度,安排专人受理农民投诉,对实名投诉举报的问题和线索,做到有报必查、一查到底。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违法违规操作的经销商,及时列入“黑名单”予以公布并上报省农机局取消其经营补贴产品的资格;对违法违规性质恶劣的经销企业,建议工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对套取补贴资金、乱收费、搭车收费、延期发放补贴资金、有组织有预谋倒卖补贴机具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并及时将工作督查情况、违法违规案件查处情况报省、市财政、农机部门。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纠风办举报电话:0746-7235055农机局举报电话:0746-7372239、财政局举报电话:0746-7224876减负办举报电话:0746-7223385:

  (六)强化能力,提高水平。

  健全基层农机服务体系,配足工作人员,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保障工作经费。要求所有乡镇做到(三个一),即:挂一块乡镇农机站的牌子,至少有一名专做购机补贴工作的农机员,有一台电脑和相应设备设施,以便使用补贴系统。配强工作班子,工作人员相对固定。加强技术指导,加强业务培训和情况交流。提升农机购置补贴信息网络化水平,实现农机购置补贴与财政部门资金支付信息共享,提高购置补贴工作效率和服务能力。

  (七)申报与总结

  本实施方案上报省农机局、省财政厅备案,同时抄报市农机、财政部门。要及时总结半年和全年执行情况,分别在今年6月30日和12月20日前,将上半年和全年农机购置补贴(包括地方财政安排的补贴)实施工作总结上报省农机局、省财政厅。

实施方案 篇2

  一、创建目的

  通过实行精细化管理,保安全、保路况、保畅通,使整个路况有明显好转,全面提升市养公路形象,打造公路养护品牌。达到畅、美、舒、安的效果。

  二、创建路线

  105线交界处至收费站。

  三、组织机构

  四、创建路线责任划分

  1、105线交界处至收费站由、路政一中队、养护作业组负责;

  2、县城至安远交界段由、路政二中队、、养护作业组负责;

  3、县城至交界段由、路政一中队、养护作业组负责。

  五、活动时间安排

  1、宣传动员阶段(4月15日~4月24日)。制定并下发《20xx年养护示范路创建活动实施方案》,4月底正式启动养护示范路创建活动,以营造强化质量管理的良好氛围。

  2、组织实施阶段(4月24日~6月24日)。按照实施方案的各项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3、巩固提高阶段(6月24日~11月24日)。对组织实施阶段取得的成果进行巩固,进一步提高养护精细化管理水平。

  4、总结评比阶段(11月24日~12月30日)。全面总结开展养护示范路创建活动的情况,认真总结典型经验,对先进单位进行奖励和表彰。

  六、活动内容和质量要求

  1、树立养护管理新理念

  认真执行交通部《公路养护技术规范》、《公路养护质量检查评定标准》及市局有关养护管理标准,通过精细管理,科学养护,严格工艺,规范操作,全面提高养护质量和水平。一是养护制度精细化。要结合单位实际,完善养护管理制度,做到养护管理不缺位、制度不漏位;二是工作标准精细化。制定合理、科学的工作标准,制定数据化、定量化的工作目标,打破低标准养护的陋习;三是目标责任分解精细化。各养护中心、作业组要根据总体要求和月度工作计划,将任务分解到个人、路段,责任到人,路段到人。形成人人身上有指标,个个肩上有重担。四是工作实施精细化。加强路况巡查力度,严格按照《公路养护技术规范》要求操作,做到路面坑槽及时修补,确保“晴天不过夜,雨天三天内补完”,做到“浅洞深补,圆洞方补”,确保修补质量。五是养护质量考核精细化。要严格按照大道班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日常考核与月度考核,狠抓数量与质量的验收工作。季度、月度检查和周、旬检查为定期检查,验收养护材料,维修和小修保养的数量和质量;公路巡查为经常性检查,加强养护和路政联动,检查劳动工效、安全生产、劳动纪律、公路路况和违章等工作,并与个人收入挂钩。

  2、大力推广预防性养护和全面养护

  全面实现养护管理制度化、操作规范化,使公路经常保持路面整洁、平整、横坡适度,路容整洁,边坡稳定,排水畅通,结构物完好,沿线设施完善,绿化协调美观;切实加强公路养护及时性、预防性、规范性和全面性的养护措施。通过经常性巡查,及时掌握路况信息,全面进行水泥路灌缝、油路病害的先期防治和纵横排水系统的清疏,改善桥头跳车,处治半刚性基层反射裂缝、路面接缝不密实、车辙等路面早期损坏、平整度较差等质量通病,确保及时性、预防性养护措施落实到位。

  对于坑槽修补、水泥路灌缝、油砂封面的原材料、工序、工艺、操作规程进行严格把关,杜绝质量差而返工现象的发生。返工费用由作业人员承担。

  3、完成通道绿化覆绿工作

  全面完成路树栽植、补植和覆绿目标任务。确保公路绿化率96%以上,保存率达到95%以上。并把绿化管护纳入到日常保养计划中,适时开展修剪、浇水、施肥、松土、刷白、防治病虫害、补植、绿化景观管护等小修保养作业,促进绿化植物健康生长,绿化景观协调、美观。

  4、全面整治路容路貌

  以圩镇路段的环境整治为重点,清理乱堆乱放,清理被侵占公路及公路用地,规范公路搭接,完善公路设施,规范标志标牌。对路肩上的土堆进行整平,对高路肩进行整治。达到路肩排水良好,宽度统一,线形顺直清晰,无犬齿状,二坡明显,路肩无堆积物;土路肩全部培植草皮,并修剪整齐;路基边坡整齐、坡度一致,无冲刷、冲沟病害;上边坡稳定,碎落台整洁,线条流畅。

  5、抓好排水系统清疏工作

  对公路边沟、排水沟、截水沟、暗沟、涵洞等排水系统进行全面清疏,清除设施内、进出水口的杂草和堵塞物,保持水流通畅,对路基取土坑或低洼易积水的地段开挖引水沟,避免积水影响路基稳定。

  6、桥涵砌体完整,维修及时,工艺良好;锥坡、挡墙无杂草、杂物;附属构造物埋置合理、整齐、无遮掩、维修及时。

  七、具体措施

  1、强化养护管理。

  养护科根据路况的实际情况,每月下达计划到各道班。各道班根据下达的`计划进行任务分工,确保计划按时落实到位。路段责任人全过程监督小修和日常保养工作,严把材料、工序、工艺关,全面实现养护,大中修质量优良化。

  2、开展劳动竞赛。

  在活动期间组织开展一次以“整路肩、疏排水、稳路况、美路容”为主题的劳动竞赛,充分引导好、调动好、发挥好广大养护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激发和弘扬“开拓创新、诚信务实、奋发图强、勇创一流”的奉献精神和拼搏精神。

  3、开展考核奖惩

  结合月度考核由活动小组进行一次考核,年终进行一次总评,对考核获得年终考评第一名的作业组给予500元/人奖励。

  在日常养护、小修保养及大中修工程操作过程中,没按规范操作,不符合质量要求,造成返工浪费的,由操作人员和养护管理人员承担返工费用。月度评分85分以下且最后一名的扣除当月队长津贴,连续2个月排名倒数第一的实行诫勉谈话,连续3个月排名倒数第一的免除队长职务,取消该队及队长年终评先、评优资格。

  4、加强巩固提高。

  提高养护质量和水平,是养好公路、保障畅通的根本所在。要巩固养护质量,确保养护效果。路政管理要为公路养护保驾护航,做到养护与路政的有机统一和有效结合,使公路养护工作达到“畅、洁、绿、美、安”的效果。

实施方案 篇3

  市安监局机关各业务科室,局所属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信访工作的意见》(中发[20xx]5号)、《关于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意见》(中办发[20xx]3号),切实解决群众信访难问题,拓宽群众利益诉求表达渠道,积极稳妥处理和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现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和“一岗双责”的原则,坚持有访必接,有接必果的要求,在接待日内使上访群众人人受到领导接待,信访事项件件得到依法处理,努力做到应该本单位解决的问题不到市委、政府和省安监局,努力把群众反映的合理诉求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最大限度地减少集体上访、越级上访和重复上访的发生。

  二、接访领导范围

  局领导班子成员。

  三、接访时间

  除法定假日外,每月第一周、第三周的星期五上午为我局领导干部群众信访接待日。

  四、接访程序

  (一)提前公告。领导干部公开接待群众来访前,要按照接访领导、时间、地点公开的要求,通过安监局网站、安监局政务公开栏等多种方式提前向社会进行公告。

  具体公告办法为:局领导公开接访,在每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将下月公开接访的具体安排在安监局网站和本单位政务公开栏予以公告;

  (二)提前安排。在每个接待日的前一至两天,办公室工作人员认真做好接待领导的联系工作,便于接待领导做好工作安排,确保群众信访接待时间。若接待领导因公外出或其他原因不能按时参加接待的,应委托领导班子其他领导代为接待。

  (三)现场接待。局领导接待来访群众,由局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记录;安排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及有关科室负责同志共同参加公开接访,面对面地与群众交流,现场受理和办理群众反映的问题。

  工作人员认真作好记录,及时报接待领导阅示,根据领导意见认真办理。遇集体上访,工作人员要向来访群众做好疏导解释,引导其按《信访条例》规定派出代表,使接待活动依法有序进行。遇重大问题或特殊情况及时向主要领导和上级信访部门报告,以便及时处理。

  (四)强化督查。按照“谁接访、谁负责督促落实”的要求,对接待的群众来访,强化督查督办措施,确保领导接访案件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办结率达到100%。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局主要领导同志是公开接访第一责任人,身体力行,发挥示范表率作用,统筹协调解决本单位负责处理的信访问题。领导班子成员要根据工作分工,负责解决分管工作的信访问题,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

  (二)健全制度,形成机制。严格按照《信访条例》的规定,把开展领导干部定期公开接访与重点约访、下访结合起来,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逐步建立市安监局处理信访问题的长效工作机制。

  (三)广泛宣传,公开公示。加大对领导干部定期公开接访工作的宣传力度,同时,加大信访法规的宣传力度,宣传处理信访事项的原则、程序及法律责任等,使信访人学会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诉求,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自觉维护信访秩序和社会秩序。

实施方案 篇4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xx年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的精神,为进一步激发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大力推进我校优秀教师的培养,营造有利于优秀教师脱颖而出的机制,弘扬校园正气,充分发挥优秀教师的表率作用,激励广大教师爱岗敬业、立德树人,促进我校教育教学的全面发展和提升,特制定职教中心“优秀教师”评选工作实施方案。

  一、推荐对象及名额

  推荐对象:职教中心全体教职工

  推荐名额:4人(班主任2人、一线教师1人,管理人员1人)

  二、推荐条: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有坚定的理想信念,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

  2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制度,认真学习和践行《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法规,切实做到依法从教;

  自觉遵守社会公德,严格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敬业爱生,明礼诚信,为人师表,廉洁奉献,在社会、家长和师生中有良好的声誉;

  4有良好的业务素质,注重实施素质教育,善于运用科学的教育思想和先进的教育理论指导教育教学实践,在培养和输送人才等方面成绩突出;

  热爱教育教学和科研工作,勇于探索,敢于创新,在学校改革与发展、管理与服务、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以及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依上级及学校有关规定,有以下情况者取消本学年评选优秀教师资格:

  ①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②私自办班搞有偿家教;③擅自收费;④歧视差生,体罚学生⑤发生过教学事故。

  三、推荐办法及指标分配

  1、为使评选公平、合理,本次评选采取各处室专业部推荐优秀教师候选人的办法进行。

  2、各处室专业部推荐候选人指标如下:

  处室、专业部推荐指标备注

  机电部6班主任4人、任教师2人

  财经部2班主任1人、任教师1人

  建工部4班主任人、任教师1人

  学前部2班主任1人、任教师1人

  办公室、招生、就业处2管理人员

  教务处2管理人员

  政教处2管理人员

  总务处、培训处2管理人员

  3、学校将按评选方法从推荐候选人中确定4名为遵化市优秀教师,没有评为遵化市优秀教师的为校级优秀教师。

  四、成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为加强本次优秀教师评选活动的组织和领导,学校特成立由校长张建国任组长、副校长刘大鹏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

  五、评选步骤和方法

  为让评选公开、公正、公平,本次活动拟采取以下步骤及方法进行:

  1、各处室专业部推荐候选人(8月2日):各处室、专业部确定推荐候选人名单,做好推荐候选人主要事迹介绍准备(每人限时分钟以内)。

  2、组织评选(8月4日):被推荐人述职(限时分钟),评审小组人员对推荐候选人进行无记名投票,当场计票,统一排序,票数前4名为确定人选。

  3、公示(8月日-10日):学校对确定人选在遵化市职教中心网站进行公示,接受师生监督。

  4、推荐上报:

  被推荐教师填写《遵化市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审批表》。推荐遵化市优秀教师每人撰写20xx字的事迹材料所有事迹材料用第三人称,标题宋体2号加粗,正仿宋号。

实施方案 篇5

  一、指导思想:

  为了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响应“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号召,大力加强学校体育工作,把学校体育工作作为全民健身运动的重点,切实提高青少年健康素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组织机构:

  1、 学校体育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夏金国

  副组长:赵季春 库锋冈

  组员:袁新乔 洪望清 胡 佳

  2、实施小组:

  组长:袁新乔

  组员:体育教师、班主任

  三、实施目标:

  1、树立科学的人才观,充分认识体育对强身健体、陶冶情操、启迪智慧、壮美人生,以及培养团结、合作、坚强、献身和友爱精神,弘扬民族精神的积极作用。

  2、开展阳光体育运动,要与体育课教学相结合通过体育教学,教育、引导学生积极参加阳光体育运动,增强学校体育工作的活力和吸引力。

  3、与课外体育活动相结合。保证学生在每天能到室外去,保证能有一小时的体育锻炼时间,将学生课外体育活动纳入学校年度教育计划。

  4、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阳光体育运动,广泛传播健康理念,使“健康第一”、“达标争优、强健体魄”、“每天锻炼一小时,健康工作五十年,幸福生活一辈子”等口号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建立评比表彰制度,对在阳光体育运动中取得优异成绩班级给予加分,以唤起全体老师对学生体质健康的广泛关注,支持阳光体育运动的开展。

  5、建立学校体育活动的长效机制,营造人人参与、个个争先的氛围,形成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育人环境。通过学校体育活动,保证每名学生至少掌握两项日常锻炼运动技能,养成终身体育锻炼的习惯。

  四、实施主要内容、方法与要求:

  1、内容:

  (1)各年级保证开足体育课。学校实行“二课、两操、两活动”,按照国家课改新标准要求执行。2节活动课。每天做广播体操(2次)。

  (2)上午6:10—6:35,以班级为单位晨练。

  (3)响应县迎奥运500天活动,每一百天为一个阶段,确定每个阶段的主要项目和次要项目,全面推进学校阳光体育运动。

  2、方法:

  (1)体育课由专职的体育教师上课,活动课由班主任老师上课。(体育教师巡视指导),晨间和中午活动由辅导老师全面参与组织,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学会锻炼的技术与方法,培养学生对体育运动的乐趣和养成体育锻炼的习惯,促进学生体质健康。

  (2)分阶段进行迎奥运500天活动:

  第一阶段:20xx年6月,举行***高中阳光体育运动启动仪式,号召全体师生参与到阳光体育运动中来,把口号“每天锻炼一小时,健康学习工作五十年,幸福生活享受一辈子!”深入到学生中去,开展各类学生喜爱的体育活动,组织,帮助,鼓励全体学生都参与到体育活动中来。加强学校的体育业余训练,搞好学校田径队、篮球队、定向运动队、乒乓球队的`日常训练,做到持之以恒,讲究方式方法,灵活多变,参加各类体育运动竞赛,以出色的成绩交出满意的答卷。

  第二阶段:20xx年7-9月,响应号召,以“绿色奥运”、“人文奥运”、“科技奥运”为主题,开展丰富多彩的体育夏令营活动,让学生走进大自然,亲近自然,学习在野外生活和生存的能力,使学生在活动中获得一种对自然的体验,提升学生的视野。

  第三阶段:20xx年9月-12月,举办校体育节活动,开展学校秋季运动会、健身跑、三人四足、火炬接力等丰富多彩的体育活动,使全体师生参与到体育活动,提高运动技术水平,通过体育节,展示学校阳光体育运动的活动效果。同时,积极抓紧学校业余体育训练,组织参加各类体育比赛,争取以优异的成绩回报自己付出的汗水。

  第四阶段:20xx年1-3月,总结学校阳光体育活动的成果,组织新颖活泼的活动,积极锻炼,学会生活。开展学校“阳光班级”、“阳光少年”评选活动,进一步提升“青春、奥运、健康”氛围,使全体师生确立终身体育的思想,使每位师生活动体育运动的乐趣,提高体育活动的学习能力,促进全体师生的健康发展。

  第五阶段:20xx年4-8月,学校表彰在迎奥运500天活动中的“阳光班级”和“阳光少年”,开展学校阳光体育活动展示活动,把阳光体育活动真真正正的搞下去,我运动,我健康;我运动,我快乐! 为了明天更美好的生活。

  3、要求:

  (1)严格按照国家课改新课程标准要求,进一步深化课改工作,发扬体育特色学校优势,体现体育学科丰富的育人价值。

  (2)积极反思总结,进一步提升学生的身心健康,促进学校体育工作的蓬勃发展。

  (3)学校阳光体育运动实施小组扎根班级,立足校园,继续开展学生班级体育大联赛。同时结合奥运,融入社区,带动家庭,广泛开展小型多样、生动活泼的课外健身活动。

  五、保障措施

  1、增加学校体育工作的经费投入,学校公用经费要按一定的比例专项用于学校体育工作。

  2、按规定配足配齐体育器材,完善场馆设施。坚持公益性原则,充分利用场地器材,提高使用效率,确保学生课外体育活动的开展。

  附:

  ***高中六月阳光体育运动安排表

  周次年级活动时间项 目

  16高一年级星期六

  16:00启动仪式(全体师生)

  17高一年级16:40—17:30篮球(38人) 乒乓球(41人) 羽毛球(57人) 足球(64人) 健美操(30人) 田径(72人)

  18高一年级16:40—17:30篮球(38人) 乒乓球(41人) 羽毛球(57人) 足球(64人) 健美操(30人) 田径(72人)

  注:竞赛时间根据实际情况另行通知。

  武穴市***高级中学

  二00七年六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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