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的实施方案汇总(4篇)
为了保障事情或工作顺利、圆满进行,常常需要提前制定一份优秀的方案,方案是为某一行动所制定的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和安排等。我们应该怎么制定方案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实施方案4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实施方案 篇1
为扎实推进我县精准扶贫工作,推进分散偏远、条件落后、灾害频发的贫困垸落、贫困户改造搬迁,逐步改善居住条件,实现脱贫致富,结合蕲春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促进贫困地区发展和群众脱贫致富为主题,以根本改善生存环境和发展条件为主线,把扶贫改造搬迁与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紧密结合起来,积极探索精准扶贫改造搬迁新形式、新途径。根据扶贫改造搬迁对象基础条件和个人意愿,实行统一规划、分户建设,鼓励购房、扶助补贴等方式,将扶贫改造搬迁对象户逐步搬迁至规划的居民点、中心村、集镇和县城,着力改善生产生活条件,提升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培育特色优势产业,努力提高搬迁群众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确保搬得出、稳得住、逐步能致富。
二、实施要求
(一)基本原则。扶贫改造搬迁工作遵循“政府引导、群众自愿、政策协调、讲求实效”的原则,以整体集中搬迁为主,部分分散搬迁为辅,尽量采取以地域上相连的人口居住区(村、组)为单元的整体迁出方式。
(二)搬迁对象。扶贫改造搬迁对象为居住在土地
审批和核定补助标准。
(二)补助资金。将扶贫改造搬迁与水库移民避险解困、农村危房改造等政策结合起来,整合各类扶贫资金,分类对扶贫改造搬迁精准扶贫对象进行搬迁建房和购房资金扶持。扶贫改造搬迁户迁出原居住地,且拆除老屋基进行还耕还林还草,在不改变腾地承包使用权的基础上,搬迁至规划的居民点、中心村建房或到集镇、县城购房的,经县住建局、财政局、扶贫办、房管局验收合格后,给予搬迁补助资金不低于3万元/户,由财政局直接拨付到农户“一卡通”。
(二)金融扶持。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关于做好新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工作要求,积极组织对接办理农发行扶贫搬迁贷款。县农发行遵循“办贷优先、规模倾斜、条件特惠、保本盈利”的原则,优先为符合条件的搬迁建设项目办理贷款业务。县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为扶贫搬迁困难户提供建房、购房贷款。
(三)减免规费。扶贫改造搬迁进居民点和中心村建房的,免行政事业性收费、闭路电视入网费和用水入户费,减免土地征收使用等相关费用;免交林地补偿费、林木补偿费和森林植被恢复费,免收建房图纸设计费和建筑行业管理费。扶贫改造搬迁进镇区、城区的,户籍实行属地管理,可自愿转为非农业户口,在户籍转迁中免收一切费用。
(四)促进就业。将搬迁移民的技能培训和劳动力培训纳入“新型农民职业培训”、“雨露计划”、“金蓝领工程”等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补贴范围。搬迁户子女初、高中毕业后未考入高一级学校的,可在县职业培训机构接受职业技术培训,享受国家规定的.免费政策。加强扶贫搬迁户的就业指导,帮助搬迁户在本地企业就近就业。
(五)完善保障。在坚持和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前提下,允许跨村镇贫困户迁入安置点,并享受“一户一基”宅基地政策,国土部门为其办理宅基地权证。扶贫改造搬迁户享有对承包地点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经营权贷款抵押、担保等权益。统筹扶贫改造搬迁对象的城乡养老保险、医保、低保政策,允许改造搬迁对象自愿选择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符合政策条件的困难扶贫搬迁户在取得城镇户籍后可申请城镇低保。扶贫改造搬迁户子女与迁入地居民子女享受同等的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高中教育的受教育权利。
(六)夯实基础。坚持基础先行,逐步减少、压缩、取消全县偏远山区、不具备生存发展条件地区、需要扶贫搬迁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将扶贫搬迁安置居民点和中心村基础建设作为投入重点,科学谋划配套安置区内水、电、道路、教育、医疗等基础设施建设,做到基础设施与搬迁户房屋“同步规划设计、同步建设施工、同步投入使用”,最终实现搬迁安置区内水泥路、安全饮水、宽带网络、有线电视户户通。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20xx年9—10月)。加大扶贫改造搬迁精准扶贫工作宣传力度,做到宣传工作“四到户”,即:工作人员上门到户、宣传资料发放到户、政策规定宣讲到户、群众疑虑解释到户。动员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重视、支持、参与扶贫搬迁扶贫工作。
(二)确认对象(20xx年9—11月)。根据驻村扶贫工作队和各地调查摸底情况,对登记在册的贫困户开展走访座谈、实地调查。对本地自愿搬迁的群众,进行摸底登记(详见附件2),确定扶贫改造搬迁户和人员名单,由村、镇核定上报县扶贫改造搬迁工作专班(详见附件3)。
(三)制定规划(20xx年9—10月)。县扶贫办、住建局、各乡镇办根据调查摸底和最终确认对象改造搬迁意愿情况,分类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和扶贫改造搬迁规划,包括扶贫改造搬迁的组织、安置点选择、基础设施建设等,保证扶贫搬迁后的生产生活条件有所改善、综合发展能力得到明显提高。
(四)组织实施(20xx年10月—20xx年12月)。从20xx年10月起,各乡镇办依据搬迁户意愿分门别类组织好自建房搬迁户、购房搬迁户各项工 ……
实施方案 篇2
一、开展花样跳绳的目的
跳绳是师生十分喜欢的一种体育活动,由于设备简单,不需要很大的场地容易开展,因而在我校推广性很强。结合我们学校普及跳绳的基础上,提出以“花样跳绳”作为学校阳光体育活动特色项目。我们提出了以“健康第一”为指导思想,以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探究实践能力为核心,通过以花样跳绳进行各种活动,一方面使学生掌握一些用跳绳练习的方法,并了解跳绳的知识、对身体的作用、以及注意事项,对于学生发展弹跳力、灵敏、协调性、速度、耐力等方面都有促进作用。另一方面通过积极开展以“花样跳绳”作为学校阳光体育活动特色项目,来推动和普及学校课外活动,进一步培养学生对体育的兴趣,养成终身体育锻炼习惯。同时,百分之九十五的老师参加了花样跳绳的训练,跳绳活动的开展也有利于师生之间的交流,让师生在体育活动中加深彼此的了解,很好地落实和践行了我校的“同行同心 同乐”的办学理念。
进一步拓展课程结构。在学校中开设花样跳绳课,把它融入学校体育课当中,使它成为我校体育教学的一项重要内容。这是我们调整课程结构的一项重要举措。
总而言之,以“花样跳绳”作为学校阳光体育活动特色项目,不仅能培养师生强健的体魄、勇敢顽强的意志,更重要的是培养他们互帮互助、互敬互爱,协同配合、和睦相处的精神,增进人与人之间的'感情、相互尊重与交往能力,体验成功的喜悦,感受合作的乐趣。
二、基本理念
1、跳绳是老少皆益的一项体育活动,深受大家的喜爱。对学生的
身体、心理能起到促进作用。不但能培养学生的团结合作精神,而且能锻炼学生的竞争意识,可以使学生健康成长。
2、激发跳绳兴趣,培养学生终身锻炼习惯。兴趣和习惯是促进学生自主学习和坚持锻炼的前提。只有激发和保持学生的运动兴趣,才能使学生自觉积极地进行体育锻炼。因此,在跳绳教学中选择恰当的教学方法是实现跳绳价值的有效保证。
3、根据学校场地,因地制宜开展丰富多彩的跳绳活动。通过跳绳技能的学习,绝大多数学生将学会多种基本技能,在此基础上形成自己的兴趣爱好,并有所专长,提高锻炼的意识和能力。同时,在学习过程中了解到安全的进行跳绳活动的知识和方法。
4、重视学生主体地位,关注个体差异,创造性的开展活动。从方案设计到评价的各个环节,始终把学生主动、全面的发展放在中心地位。强调学生学习主体的地位的体现,充分发挥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运用多种.策略,创设各种情景来重视个体差异,使每个学生都能获得成功的乐趣。
三、组建学校花样跳绳队
1、校队分为AB两队,分别设计了两个不同的跳绳套路。
2、每周训练时间不少于3次,每次训练时间不少于1小时。
3、带队老师:张英 李荣荣。
4、负责领导:刘健(校长)
四、实施要求
1、要和学生的家长联系,要取得家长的同意,才能把这项工作做好。
2、由学校统一分配每队两条长绳人手一条短绳。
3、学生要穿运动鞋参加活动,衣着宽松,尽可能穿运动服装,不
能装、带各类坚硬、锋利的物品。
4、在指定位置进行活动,不能乱窜乱跑,要注意安全。
5、学生要根据身体情况开展活动,如有身体不适或受伤应立即告知老师;
6、参加跳绳队的同学必须有高度的责任感和集体感,一切以集体利益为重,不可因个人情绪而影响整体效果,一定要服从带队老师及教练的安排。
五、校队跳绳队名单
A队(共计 16 人):
车宇绡 候萌 刘娟 向阳阳 车晰婷 朱一钒 曾艳 王鑫宇 邓雪霜 袁一玲 杨雅倩 曾思雨 蒋雪 蒙江梅 车诺瑶 王婷
B队(共计 21 人):
王静 李玉堂 李玉男 唐蝶 姚厅厅 漆丽 谢禹宏 罗良平 孙洪达 施锐 熊盼 曾芬 洪荣 曾鑫焱 杨月红 赵红菊 杨兴艳 陈莎 黄丽 漆怡 王颖祝
实施方案 篇3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方案》和《浙江省普通高中实施完全学分制和弹性学制的意见》的精神,推动我校课程改革,保证学分认定的真实性、严肃性,结合我校从20xx年开始在高中试行学分制管理所取的一些经验,初步构想我校学分制和弹性学制实施方案。
一、学分结构
(一)学分分为必修学分和选修学分,原则上完成18学时(1学时为40分钟)课程内容的学习可获得1学分。
(二)必修学分为96学分,学生必须通过修习八个学习领域所有科目的必修课程,获得必修学分。
(三)选修学分为48学分,学生可在知识拓展类、职业技能类、兴趣特长类和社会实践类等四类选修课程中自主选择修习,其中知识拓展类选修课程学分不超过24学分,社会实践类选修课程学分不超过8学分。学生可以在校内跨班、跨年级选修课课程,也可以到其他普通高中学校、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院校或社会培训机构选修课程。
二、学分认定
(一)学分认定是对学生可否获得学分的判定。学分认定的意见分“同意认定”、 “不予认定”两种。学生学完一定的课程并通过考核或获得相关证书,可获得相应的学分。
(二)学校成立学分认定委员会,校长担任主任,委员由学校领导和学科骨干教师组成。学校教务处具体负责学分的认定工作。
(三)学分认定的条件和形式。根据普通高中课程的性质,学分认定的条件和形式主要有三种:
1、学业认定。主要适用于必修课程和知识拓展类、职业技能类、兴趣特长类便于学业测试的选修课程。学生课程修习时间不少于规定课时的2/3(18学时为1学分)、学习过程表现良好、参加学校(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考试(或考查)并合格,即可取得学分。
2、证书认证。主要适用于学生获得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资格或等级证书、比赛获奖等情况。学生取得相关的中、高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等级证书的,可按高级6学分,中级2学分认定。学生在参加社区市级以上组织的各种知识、技能、文艺和体育等比赛中受到表彰和获得奖励的,可按全国性大赛一、二等奖6学分,全国性大赛三等奖、省级大赛一等奖4学分,省级大赛二等奖、市级一等奖2学分,市级二等奖1学分认定学分,记录成为相应类型选修课程的学分。上述学分计该项目的最高学分,相同项目的学分不予累计认定。
3、过程记录。主要适用于社会实践类选修课程。学生参加社会调查、社团活动、社会实践等活动,有活动计划、活动记录和总结,有学校或相关单位提供的证明材料、有反馈评价,可按30学时1学分认定学分。
(四)学分认定的基本程序是:
1、学生修习完一门课程并通过学校(或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考试(考核)、获得某项资格或等级证书以及比赛获奖,由学生或任课教师向学校学分认定委员会提出学分认定申请,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2、学科任课教师或实践活动指导教师根据学分认定条件进行对照,提出对学生学分认定的初步意见。
3、学校学分认定委员会对学生申请和任课教师提出的初步意见进行审核,做出认定结论,并由学分认定委员会主任签署意见。
4.“同意认定”学生学分的,在校园网公示。“不予认定”的,书面通知学生并告之原因。
(五)学生对学校作出的学分认定意见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或接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学校学分认定委员会提出复议要求。学分认定委员会自接到学生复议要求之日起15日内进行复议,及时给学生书面回复,并做好思想工作。对学分“不予认定”的学生,应根据原因指导学生补足学时、重考、重修或改修其他课程。
(六)学分认定工作一般在每个学段结束时进行,教务处应及时将学分认定情况分别记入学生学分档案。认定的学分要分别记入学校学籍管理档案(包括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和普通高中学生发展性评价记录。学生学分认定档案内容应包括学生在该课程(模块)修习过程中所用课时、考试考查考核成绩、学分认定时间等。
(七)符合《浙江省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在省内学校之间转学的,或由外省(市、自治区)转入本省的,只要提供必要的学分证明材料,转入学校应当同意认定学生在原学校所获得的学分。由本省转学到外省(市、自治区)学生的学分认定,依据转入省(市、自治区)的规定执行。
(八)学生因考试成绩不合格而不能获得学分的,可以申请重考或参加其他教学班相同学习模块的考试。重考时间由学校安排,重考合格后方可获得学分。所获学分仍可记录在学籍管理卡的相应栏目内。重考仍不合格者,允许重修或另选修其他模块(必修课程不能放弃)。重修要在接到学分不被认定通知后1年内完成。
(九)不予认定学分的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认定学分:
1、学生参加学习课时数少于该模块规定的三分之一的;
2、未参加学科模块考核、或者模块考核不合格的;
3、未参加综合实践活动,或者缺少必要的活动记录等的;
4、考核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三、普通高中的弹性学制和毕业要求
(一)学生可在2-4年内完成普通高中学业,在达到普通高中毕业条件时,即可在学年结束前向所在学校提出毕业申请,学校审查认定符合普通高中毕业条件的,应予以毕业。
(二)我省学生取得普通高中毕业资格,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我省普通高中学籍;
2.品行端正,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3.高中学习期间在每个学习领域都获得一定学分,且总学分达到144以上(其中,必修不少于96学分、知识拓展类选修课程学分不超过24学分,社会实践类选修课程学分不超过8学分);
4.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所有必考科目的考试,且不合格科目不超过一门;
5.综合素质评价中的四个测评项目中,不合格的项目不超过一项。
(三)普通高中毕业证书由省教育厅监制,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验印。普通高中毕业证书的编号应与学籍辅号(即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准考证号)一致。
实施方案 篇4
为贯彻落实《xx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的通知》等规定,为确保我校资产清查工作顺利进行,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资产清查的目的
1、摸清家底。对我校的基本情况、财务情况及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清查,真实完整地反映我校的资产和财务状况。
2、建立监管系统。提供国有资产管理信息数据库初始信息,建立国有资产的动态监管系统。
、实行两个结合,建立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运行机制。
4、完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提高资产使用效率,杜塞漏洞,促进学校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二、清查基准日
本次清查以2x1年12月1日为基准日。
三、组织领导
成立xx中学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宣笑龙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梅国强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人员由总务处下属部门和各处室和兼职财产管理员组成,办公室设在会计室。
四、工作原则
1、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与分级实施”的原则开展工作。
2、“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使用权登记是本次固定资产清查的`一项重要内容,拥有使用权则同时拥有管理责任,本次清查要求固定资产在哪个处室或年级,则由哪个处室或年级负责清查。
、全面彻底的原则。将各种固定资产全部纳入清查范围,不留死角,按照要求各部门逐一登记填表。
4、实事求是,准确无误的原则。
五、实施步骤
我校的资产清查主要包括基本情况清理、账务清理、资产清查和完善制度。任务最重的是资产清查和账务清理。各项工作从2x16年月开始,6月底前全部完成,具体按以下步骤实施:
1、准备阶段:2x16年月10日至月2x日。学校成立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学习上级有关清查工作的,制定清查工作实施方案。
2、各处室、各年级资产清查自查阶段:2x16年月21日至6月10日。各处室、各年级要统一使用《事业单位资产清查登记明细表》进行实物清点登记,清理清查时要做到认真仔细、信息项全面完整、记录详细。实物盘点过程中,应采取以财对物、以物对帐方法。清查明细表上交总务处截止时间为2x16年6月11日上午11:00。
、报表汇总阶段:2x16年6月11日至6月16日。
4、验收复查、输入电脑阶段:2x16年6月17日至6月2日。
、清查报告、数据报表上报、公示阶段:2x16年6月24日至6月0日。
六、清查范围、内容、分工安排
(一)固定资产清查
1、总务处下属各部门负责清理房屋及建筑物、土地、交通工具和其他公用部分的固定资产,包括专用设备。
房屋及建筑物、土地由周悦人同志负责清查;
电器设备由胡启胜同志负责清查;
家俱、办公桌椅、桌凳由刘成林同志负责清查;
2、实验室负责清查仪器、仪表、量具、标本模型的固定资产(阮金明同志负责)。
、电子信息组负责清查学校网络、电脑灯电子设备(汪健同志负责)。
4、图书室负责清查图书物(宋劲松同志负责)。
、校医室负责清查医疗器械和相关设备(肖庆玉同志负责)。
6艺术组负责清查乐器和美术器材等设备(胡周生同志负责)。
7、体育组负责清查体育器材设备(蒋喜梅同志负责)。
8、办公室下属部门负责清查档案室、校史陈列室、会议室内各项设备(程俊峰同志负责)。
9、政教处下属部门负责清查演出服装、道具等设备(孙平同志负责)。
10、工会负责清查健身房内健身器材等设备(吕晓华同志负责)。
11、团委负责清查广播室广播器材、学生活动中心内的各项设备(从志华同志负责)。
12、各年级组负责清查本年级办公室和班级内各项设备(年级秘书负责)
(二)财务清理:会计室朱同平、张晓云两位同志负责,同时协助固定资产的清查;
(三)学校人员情况清查:由办公室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