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方案

时间:2024-01-04 08:22:49 方案 我要投稿

(热门)实用的实施方案4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科学有序进行,就常常需要事先准备方案,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那么问题来了,方案应该怎么写?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实施方案4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热门)实用的实施方案4篇

实施方案 篇1

  一、研究性学习的指导思想

  为了切实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精神,落实《普通高中“研究性学习”实施指南》条例和教育部颁发的《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课程计划》,保证高中新课程“研究性学习”五到位:课程落实到位,教师指导到位,学生组织到位,活动实施到位,过程管理到位。特拟定本实施方案,以规范教师的指导行为和学生的研究活动。

  二、开设研究性学习课程的目的及组织原则

  研究性学习是综合实践活动的一部分,指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从自然界、社会生产和生活中选择和确定专题进行研究,在研究过程中主动地获取知识、应用知识、解决问题的一种学习活动。

  开展研究性学习的目的:通过活动,让学生获得亲身参与研究探索的情感体验;培养学生主动获取信息、分析信息、筛选信息和有效的利用信息的能力;培养和训练学生发现问题、提出问题,多元研究问题、分析解决问题的创造性思维能力;培养严谨治学的科学态度和实事求是的科学道德;学会分享和合作;培养学生对社会的责任心和使命感。

  在研究性学习的指导工作中,教师通过对学生活动的指导,从根本上转变教育观念和教学方式,从过去单纯的知识传授者变为学生自主学习的促进者、组织者和指导者。通过研究性学习指导工作,可以与其他学科的教师合作,加强学科间交叉和渗透,拓展学科知识面,改善了自身的知识结构,树立了终身求学的学习观念。通过过程性的研究性学习活动,从另外一个角度了解与观察学生,营造了和谐的学习与交流环境,帮助学生克服学习中的困难,建立起新型的师生平等关系。在活动过程中促进多元智能发展,培养了自身的科研能力。

  研究性学习课程的指导原则:研究性学习具有开放性、探究性和实践性的特点,是师生共同探索新知识的学习过程,是师生围绕着解决问题共同完成研究内容的确定、方法的选择以及为解决问题相互合作和交流的过程,因此具有开放性原则 、自主性原则和实践性原则。

  研究性学习小组是在老师的指导下,以10人以下的课题小组为主要的组织形式,以学生自主设计、自主管理、自主研究为主。教师主要起组织、关心、指导和评价的作用,重点在调动学生的积极性,注意尊重学生的自主创造力。

  三、阶段目标

  高一年级:以培养学习“问题意识”为核心,以学科内知识为载体,组织问题的背景材料研究与学习。年级以主题讲座、组织参观、专家访问、现象观察、社会调查、科学实验、文献资料收集等开放性的主体体验实践,引导学生在过程中思考与分析社会、生产、生活现状,发掘问题,提出问题。体现科技与人文的结合,注重学科内综合为主。

  高二年级:以培养学生实践、创造能力为核心,以“课题式研究”为载体,使学生理解研究方案是如何自主设计与进行的。通过学生自主探索与实践,确定研究课题,进行课题背景综述与研究,寻找解决的最佳方案与途径,选择研究成果的合适表述方式等。使学生了解问题研究的方法与过程,了解社会实践,培养学生的`实践与创新能力。体现科技文化的综合,注重以文理课程综合为主。

  四、研究性学习课程的组织(略)

  五、研究性学习课程管理的具体分工

  1.研究性学习管理小组——日常管理

  研究性学习管理小组主要负责研究性学习活动方案的制订,检查和落实。对全校研究性学习活动过程的管理,对活动场地活动设备的组织与协调,为学生创造活动的便利条件。负责组织和协调年级和班主任对活动的指导与具体管理,做好安全防范等方面的教育,为活动提供有效的保障。负责指导教师的考核评价与管理。

  2.教学管理处与学生工作处——组织与具体实施

  教学管理处与学生工作处主要负责研究性学习的具体实施和组织,包括对学生进行研究性学习的基础培训,学生选题开题的指导,课题的结题与交流,并负责对全校老师进行研究性学习的培训。

实施方案 篇2

  为进一步加快我县安居富民工程建设步伐,按照区、州《关于下达20xx年安居富民工程建设任务的通知》要求,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为统领,以促进城乡一体化为目标,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主线,以推进新型城镇化为重点,实施“一村一策、一村一品”,以当地农民最易于接受的方式开展工作,形成各具特色的建筑格局。在全县大力开展安居富民工程建设,创造宜居环境,促进镇村繁荣。

  二、基本原则

  坚持四个基本原则。即危旧房改造与城镇扩容升级紧密结合原则;建设“中心村、城郊村、园中村”新型农村住宅社区原则;山区乡村规划区内原址重建原则;“五保户、低保户、解困户”实行差异化补助原则。

  三、建设内容

  (一)建房任务。20xx年我县农村安居富民工程计划建设任务900户,总建筑面积9万平方米,总投资1.08亿元。

  (二)任务分解。结合实际,任务分配如下:三台镇100户,泉子街镇110户,镇45户,北庭镇120户,二工镇110户,庆阳湖乡120户,老台乡100户,大有乡120户,新地乡75户。

  (三)建设要求

  各乡镇、村委会把安居富民工程与危房拆除工作同时部署,同时检查,同步落实。一是各乡镇、村委会要结合安居富民工程建设的具体要求做好地质勘察、整体规划设计、房屋施工图纸设计,尤其是对建设二层以上的安居房要经县质监站、安监站,对施工的全过程进行跟踪服务,进一步提高工程质量和安全施工,并做好竣工验收备案工作。二是在抓好安居富民工程建设工作的同时,具备条件的村庄要与村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村容村貌。三是对木质结构危房的改造,各乡镇、村委会要与设计单位及时对接,减小房屋火灾易发率,提高房屋抗震等级。四是要注意保护好景观旅游村庄等传统民居的修复和保护工作,避免大拆大建。五是位于山区和丘陵地带乡镇砖混结构四坡彩钢修饰屋顶,彩钢夹芯板必须采用防火岩棉型的,根据抗震设防区的标准和要求进行建设。六是对于五保户相对集中的地方,可在乡(镇)或行政村集中修建五保户供养点。七是对于本乡镇建设的安居富民工程进行跟踪服务,对房屋建设每个环节进行造册登记,确保工程质量。八是做好危房拆除工作。对不能达到抗震标准的,经抗震鉴定为危房的要坚决拆除,异地新建的'其原有住房必须及时拆除,原址重建的其原有住房一律不得用作居住。九是使用功能、单体面积不达标的历年新建房屋,增加面积和完善房屋功能后,也可统计在当年建房任务中。

  (四)建设方式

  1.“中心村、城郊村、园中村”改造坚持统一规化设计评审、统一核定价格、统一建设标准、统一优惠政策、统一入住对象。鼓励以引入产业投资或以合作开发等多种方式建设集中居住小区。按基本建设审批程序办理规划、土地、施工图审查、招投标、质量安全监督、施工许可手续,严格工程款拨付程序和审批手续,遵守财经纪律,依法纳税。由项目实施乡镇具体负责实施完成“中心村、城郊村、园中村”改造新型农村住宅社区建设工作。新型社区遵循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原则,提倡多村整合,打破地域界限,统一规划、整体布局,集中建设设施齐全、功能完善、环境优美的大型宜居社区。

  2.平房建设承建方式:采取“乡村组织实施、农民自建为主”的方式。主要依靠现有农村建筑工匠和农民自建来完成。项目实施由乡镇组织当地工匠(本乡镇专业劳务服务合作社)与户主签订建设承包合同(在项目乡镇司法所审核备案),合同要明确承包方式(包工或包工包料)、建设内容,并在限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五)建设项目

  1.新型农村住宅社区2个

  (1)继续做好哈族清真寺(康丽家园)、红畦花园农民住宅小区剩余房屋的出售及基础配套设施完善工作;

  2.其他

  (1)做好20xx年特色乡镇、中心村的房屋建设工作;

  (2)其它历年已建成小区,继续做好剩余房屋的出售及基础配套设施完善工作;

  (3)三台镇辖区农户,原则上向三台片区农民住宅小区集中。

  3.农牧民平房建设点。由项目实施乡镇按照“科学规划,统筹推进、相对集中,就近改造,各民族嵌入式修建居住,达到标准”的原则。合理优化布局,有效整合资源,推进“小村向中心村集中,分散户向规划居民点集中”,连片建设。

  4.按照规划,依规原址重建及改扩建的零星散户。

  四、补助政策

  (一)新建平房补助

  1.平原乡镇:住房每户补助1.85万元、拆旧每户补助1万元;二工镇头工街村集中连片建设二层楼100户年底完工入住,每户奖励3万元;集中连片建设10户以上的每户基础设施补助5000元(村镇统筹使用)。

  2.山区乡村、民族贫困村(含县级)补助。住房每户补助2.35万元、拆旧每户补助1万元,集中连片建设10户以上的每户基础设施补助5000元(村镇统筹使用)。包括庆阳湖大泉村,老台乡芦草嘴子村、二工河村、乏马塘村,二工镇十八户村、红山子村,三台镇潘家台村。

  3.经民政局和残联认定的解困户、五保户、低保户、农村残疾人。其中五保户采取集中供养方式,争取农村福利院项目,产权归政府或集体所有;农村残疾人贫困户、解困户住房每户补助2.35万元、拆旧每户补助1万元;低保户住房每户补助3.35万元、拆旧每户补助1万元。

  (二)新型农村住宅社区补助

  住房每户补助1.85万元、拆旧每户补助1万元,基础设施不予补助。

  (三)其他

  1.在县城购买商品房以及20xx年因商业拆迁、公益性拆迁安置的农户,不享受补助政策。

  2.入住“中心村、城郊村、园中村”建设新型农村住宅社区的本村农户,必须拆除旧宅,并持有与农户户口所在地乡(镇)政府签订拆旧协议,及乡(镇)政府同意购买新居的审批证明,方可办理小区入住手续。具体按《县20xx年新农村建设旧宅基地拆除补助办法》(吉县政办〔20xx〕78号)执行。

  3.其他,修建安居富民房屋必须先办理国土、规划部门的手续,达到安居富民建房标准的予以补助。拆除旧宅必须报县安居办,经确认后方可补助。

  (四)补助对象:

  1.持有本县农村户口的在册农牧民;

  2.建设按照县安居办加盖审图公章的施工图纸进行施工,并经县、乡、村三级验收合格,资料齐全,张榜公示的新建或改扩建农牧民建房户。

  (五)补助资金筹措。20xx年安居富民工程总投入1.08亿元。其中农户自筹8235万元,补助资金2565万元(其中中央补助945万元、自治区补助720万元、县财政补助900万元)统一安排。

  五、保障措施

  (一)规划引领。各乡镇要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水平建设、高效益配备的要求,紧密结合新型城镇化和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依据村镇整体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科学做好安居富民工程项目选址和规划设计,做到“一村一规划、一户一设计”,力求建一片新房、成一片新村。

  (二)资金保障。由县财政局督促设立县、乡两级安居富民工程建房补助资金专用账户,补助资金专账核算。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乡镇要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和教育群众建安居房,确保政策家喻户晓。广电部门要把农村安居富民工程建设的宣传作为重要宣传内容,开辟专栏、专题,调动和激发农民群众建安居富民房的热情。

  (四)金融支持。县农村信用社、农业银行、邮政银行、村镇银行负责解决自筹建房贷款,各乡镇要主动与各金融部门对接,做好协调服务工作。

  (五)项目前期。各乡镇负责做好新型农村住宅社区项目前期工作,严格招投标程序,投标方案于3月底前编制完成,确保4月上旬全面开工建设。

  (六)严格工程质量。工程质量由各乡镇政府负责。县安居办组织相关单位定期、不定期监督抽查验收。村理事会承担所在村安居工程监督管理,对施工中过程中出现的质量安全隐患督促整改,并配合有关部门的检查和督查工作。

  (七)规范档案管理。各乡镇要完善安居富民工程农户档案,做到“一户一档”,并进一步规范农村安居房建设信息管理。

  (八)强化考核验收。各乡镇于11月底全部完成建房任务。县安居办负责制定具体考核验收标准,督查室负责组织县安居办、乡镇安居办验收核实,经济办负责统筹核算制定资金拨付方案,财政局于12月底负责将补助资金直接拨付到安居户及所属乡镇。

  六、奖励办法

  1、建房质量符合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的《村镇(乡)建筑结构〔DBJT27—93—11〕》工程建设设计标准,下达的任务完成100%,且网上录入建房信息准确率达到100%,“一户一档、分部分项”建房施工资料和建房纸质档案齐全,每户奖励乡镇安居富民办公室质量监督检查经费100元。

  2、对于完成安居富民工程建设任务较好的乡镇及村委会将授予“先进单位”和“好班子”荣誉称号。

实施方案 篇3

  第一章 编制依据

  建筑施工组织设计规范(GB/T50502-20xx);

  与本方案相关的其它规范;(与本方案相关的国标、设计要求的地方性标准、图集、工法等)

  该工程设计施工图及相关技术资料;

  与本方案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文件。

  第二章 工程概况

  一、工程总概况

  二、施工内容设计概况和主要设计要求

  引用设计总说明、设计分页说明和措施表。(如内容项目较多,应采用表格形式,避免显得杂乱。)

  三、施工范围

  本分部(分项)或专项工程的施工范围。(根据施工合同和设计图纸)

  四、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对工期、安全和质量的要求

  (应直接引用招标文件、合同的相应条款,并作简单说明。)

  五、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的重点要求

  (仅用于专业分包施工项目。)

  六、施工内容重要特点和施工技术难点 (重要特点:非常规的技术工艺、施工环境、高标准的质量要求等;施工技术难点:一般和重要特点相对应。)

  七、工程施工条件

  (包括施工场地情况、施工期间气候及天气情况、现场运输条件、安全防护等) 特别注意:土方开挖和购土回填时注明运距。

  第三章 管理小组人员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组织机构

  二、项目管理小组人员质量职责和权限

  第四章 施工安排

  一、进度、质量、安全文明、环境目标

  1、进度目标:(根据施工总进度计划确定,针对本方案施工内容进行细化,列出主要节点进度目标,同时简单说明对前后衔接工序的进度要求和影响。)

  2、质量目标:(与施组质量总目标保持一致,对各检验批、分项、分部验收和实体质量提出具体指标。对于有创优质结构、创杯等特殊要求的工程,提出对应质量目标。)

  3、安全文明施工目标:(与施组安全文明施工总目标保持一致,细化到每一个工序。有创标化工地的工程,提出对应目标。)

  4、环境目标:(参照GB3095-20xx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6-20xx声环境质量标准、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12523-20xx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排放标准、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对应条款。)

  二、施工流水段和施工顺序

  (根据后浇带、变形缝、自然单体、施工空间等合理划分流水段和施工顺序,绘制流水段划分图和施工顺序流程图。)

  三、施工机械

  (加工、运输、作业面操作机械,列表。)

  1、特变注意:本方案专用的大型机械注明型号和数量,说明选用专用机械的原因和必要性。

  2、共用的机械保持和施组、其它方案一致。

实施方案 篇4

  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印发省建筑施工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统一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在继续深入开展“打非治违”活动的基础上,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依法依规,集中力量,严厉打击建筑施工各类非法违法行为,严肃查处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有效防范和遏制建筑违法违规施工及生产安全事故,促进我县建筑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打非治违”行动,务争无一例全县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发生,促进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升,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组织领导

  成立局建筑施工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组员从建安股、规划股、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抽调。办公室设在建安股,由周辉镑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行动计划、指导、检查和协调等工作,处理日常事务。

  四、工作重点

  依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对本地建筑施工的实际情况进行认真分析,结合建筑安全生产执法、专项治理中查出的突出问题及今年以来发生的建筑生产安全事故情况,重点审查以下建筑施工非法违法的行为。

  (一)重点审查建设单位用地规划许可、工程规划许可、监督手续、建筑施工许可手续是否办理,工期制定是否合理,是否按进度拨付工程款,是否干涉施工企业正常建设管理。

  重点审查施工企业工程意外保险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无资质或超越资质承包工程、违法分转包、安全生产许可、专职安全员配备及考核证书、特种作业人员配备及资格证书、省外建筑企业进琼单项登记、贯彻落实安全隐患整改等方面工作是否到位。

  重点审查监理企业管理情况、省外监理企业进琼单项核准、监理人员配备、监理人员在岗在位等情况。

  重点审查设计、勘察等服务性行业履行服务职责情况。

  (五)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防护等措施是否到位,有无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

  五、时间步骤和措施

  (一)自查自纠阶段(5月):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通过各种载体开展多种形式的“打非治违”教育宣传活动。全员动员、广泛发动,加大宣传力度,形成全员参与氛围,增强建设参建各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参与建筑领域“打非治违”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督促各建筑施工项目参加各方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二)隐患排查阶段(6月—7月):协同县安委会全面组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非法建设大排查,认真组织开展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违法行为;要监督指导建筑施工各方主体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全面深入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

  (三)检查督导阶段(7月—8月中旬):组织开展多形式、多方法、我渠道的检查活动,督促各单位针对暴露出的问题加强制度机制建设;有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发现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确保“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四)提高阶段(9月):针对此次活动中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建立起遏制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产生的长效机制。对开展的建筑领域“打非治违”工作认真总结,并及时向县安委办报送。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打非治违”的责任,认真做好“打非治违”的工作部署及落实工作,建立健全机构,确保责任到位、工作到位。要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切实把工作做深、做细。要以建筑施工“打非治违”活动为载体,进一步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工作要与日常工作相结合,严格实施建筑安全生产许可制度,深入推进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安全执法要与安全治理相结合,重点打击建筑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二)突出工作重点。建设部门要按照具体的`工作目标,建立必要的工作机构和联动机制,强化协助配合。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下达整改通知。加强对轨道工程建设的监管,落实参建各方的责任。

  (三)加强部门沟通。要加强相关部门的沟通与配合,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共同推进“打非治违”工作的开展。

  (四)加强监督检查,加大执法力度。要切实加强对建筑施工“打非治违”工作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检查从多样性、全面性、层次性以及灵活性等方面入手,积极开展不同类型的监督检查,将政府监控手段落到实处,将各级安全责任落到实处。通过检查发现问题、暴露问题、解决问题、遏止事故。检查工作要注意和专项整治、隐患排查等活动结合起来,积极把握各个施工季节、施工阶段的不同检查重点,增强检查的针对性和操作性,坚持检查工作不搞形式、不走过场。全面实施施工安全监督执法检查,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查处隐患排查整改不力和拒不整改隐患的单位和项目部,切实消除安全生产隐患。

  (五)加大宣传力度。各地、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媒体的作用,运用多种途径广泛宣传建筑领域“打非治违”的科学理念、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建筑合法施工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先进典型与经验,营造有利于建筑施工合法安全生产和发展的社会氛围。

  (六)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建立建筑领域“打非治违”工作信息报送制度,定期将“打非治违”工作进展情况和统计报表,包括检查的工程、治理隐患的数量、教育培训等相关情况报县安委会,以利于更好地了解、掌握和推动建筑领域“打非治违”工作的开展。

【实施方案】相关文章:

实施方案[精选]08-26

(精选)实施方案09-09

实施方案08-01

实施方案【精选】11-06

[精选]实施方案12-02

[经典]实施方案11-22

【精选】实施方案10-18

培训实施方案06-26

项目实施方案06-23

安全实施方案0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