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一作文

时间:2025-02-27 14:19:23 初一作文 我要投稿

初一作文[推荐]

  在日常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大家都写过作文吧,借助作文可以宣泄心中的情感,调节自己的心情。那么你知道一篇好的作文该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初一作文7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初一作文[推荐]

初一作文 篇1

  世人在百花中,有爱牡丹的富贵,因为它是富贵、吉祥的象征;有爱菊之坚贞,因为它是高逸清俊的象征;也有爱玫瑰的柔情似火,因为它是爱情的象征……我爱莲,因为她纯洁,因为她质朴,轻轻洗涤你的心中的那片乌云。

  盛夏的晌午,院里的茉莉都想低头,躲避太阳的各种燥热。但挂在树上星星点点的油绿色的蝉,依然聒噪,唱着属于自己的“夏日炎歌”。

  我的午睡从此被它惊醒。我无奈的望了一下炽热的太阳,带走一把印着莲的油纸伞,轻轻地走出了院落。

  院落前有一座石拱桥,我喜欢那座桥,因为它白,雕着莲花。桥下,清澈透底的池面,长着几朵含苞待放的莲,傲然挺立的莲,清新淡雅。花瓣尖像谁用细毛笔在那画了几笔,又无声的.晕染开来。重叠的花瓣依然掩不住本身恬淡的、沁人心脾的花香,渐渐的飘向远方,心中的思绪也渐渐被带走了……

  莲花在水中,如那羞涩的女子,用粉色的掩住了那一丝淡笑。她干净,让人不敢去触摸;她安静,让人不忍去打扰;她质朴,但由内而外散发出一种高贵的气质。她总是让人静静享受自己的幽香,从不争奇斗艳——别人欣赏也好,不欣赏也罢,只是静静地在池子里,给予欣赏的人美的享受。

  在莲里的采莲女,身着朴素,唱着采莲谣,采一朵,又一朵。听她们说,每一朵莲花都可以变成一个美丽的少女,待到莲花盛开之时,就会变成少女来到人间。可这世间太恶俗,人间的七情六欲太痛苦,宁愿在莲中,待到凋谢时逝去。我想,这凡间的恶俗早已体会到,繁琐的时光已逝去,带走了一些懵懂与无知。

  微波荡漾,莲花随风摇动。一瓣花飘到手中,放到鼻间轻闻,那股清新淡雅的味道更让我陶醉了。

  我微微扬上了嘴角,默默的留下了一丝浅笑。心也静了,即使这个夏天再燥热,即使鸣蝉再聒噪。

  心也静了……

  下一世,我愿转世成这朵莲,享受着纯洁的味道。

初一作文 篇2

  有人说,爱上一座城,是因为城中住着某个喜欢的人。其实不然,爱上一座城,也许是为城里的一道生动风景,为一段青梅往事,为一座熟悉老宅。或许,仅仅为的只是这座城。

  ——题记

  最初遇见那小卖部,是在我外祖母家的对面。那是一家一次只能两个人并肩而过的小店。店主是一个年轻人。

  我的外祖母常常有事,所以经常把我托付给店主,我也因此搬着一张小板凳坐在店前,等待外祖母把我领回去。

  夏天,炙热的阳光撒在了农村的土地上,连平时爱嬉戏吵闹的麻雀们也不鸣叫。小卖部里的冰柜子散发出凉气。我拿着平时攒的五角钱,便可以换来一根外面是纸皮套着的小冰棍。小冰棍的味道寻常只是白糖的味道,但对我来说又是如此的不寻常。

  附近的好朋友们来和我一起玩,我都慷慨地拿出五块钱,买来十根,请他们吃。看他们吃得忙不迭时,我总会感觉我是一个老大哥,有一群小弟。

  我吃冰棍,吃过了我无忧无虑的幼儿园时光。我也迈入了小学校的大门。

  初次上学,陈旧的古街是那么的有感觉。有拉和卖棉花糖的味道,有桂花糕飘散而出的`清香。就在离学校十步远的一个拐角,有一家小卖部。同样在夏天,冰柜散发出白气。我用手指指了一下冰柜,又把手指含在嘴中,问店家,有,有一种小的白色的甜甜的冰棍吗?店家朝我笑笑,对我说,赶快上课吧。听到这种回答,我一蹦一跳的跑进了校园。

  放学,我随着人群的洪流挤进了小卖部。却没有发现冰棍,我只好随着人群的洪流离开了。

  走,走进了小学校的大门,迈入了初中。

  初中的正对门也是一家小卖部,店里,我似乎又遇到了那种白冰棍,买来一根。但它长大了,味道也变了。

  偶尔回外祖母家,我正兴高采烈时,却发现小卖部搬走了。连着我的记忆搬走了。

初一作文 篇3

  今天,我回了一趟老家。

  我拜访了我的大爷爷,我的大爷爷已经有了八十岁的高龄了,他一个人生活,没有人照顾他,我看了一下他的屋子,已经被熏的不知如何形容了,他的那个家简直就是一片黑,不止墙壁是黑的,连他用来煮饭吃的是,大家都可能不会想到的顶罐,而且也很黑,他用来生火的并不是什么电磁炉也不是什么炉子,且是地坑炉,不用说大家应该能想到那是一个怎么样的一个家。

  让我最伤心的是,他既然自己用磨子自己推玉米,我真的想帮一下他,但我无能为力,希望我的.小二伯能够照顾一下我那可怜的大爷爷。

  最后我想告诉全世界的人,不要视钱如命,要知道亲情才是最重要的。

初一作文 篇4

  刚刚听到一位朋友说,她跟她男朋友分手了;第二次提分手,她说这次是认真的;不然…第一次跟我说的时候,我很惊讶,就安慰了她一句:要好好爱自己,学会爱自己,才能好好爱别人!

  爱情哪能经得起两次这样的打击,分分合合,游戏爱情?一次决裂,伤痕永存!爱不允许有伤。一段受过伤的爱情,我是无法再重新开始的……

  爱情是每个人一生中都要经历的过程,只是有些人爱得轻松,有些人爱得苦涩;有些爱会天长地久,有些爱只是“曾经拥有”。到底应该怎么去爱?

  难道真像《神雕侠侣》里那样,问世间情为何物、只叫人生死相许;难道真要一个人可以为另一个人去死,舍去生命中最重要的一环,才是真爱?但这些荡气回肠的爱情在现实生活中却很少出现过。这样真的太伤感啦!悲剧,我不喜欢……

  爱其实是认同他的习惯、生活;如果一个女人习惯了一个男人的鼾声,从不适应到习惯再到没有他的鼾声就睡不着觉,这就是爱;如果一个男人习惯了一个女人的任性、撒娇,甚至无理取闹、无事生非,这就是爱;如果一个人会为了另一个人去改变、去迁就,这也就是爱。你是这样爱的吗?

  如果始终不能适应一个人,适应他的`所有习惯,那只说明你没有爱他,或者说你还未到爱的境界,因为爱就在这些细节里。

  爱,有时候就是这么简单、朴素,它像一杯在我们身边的白开水,伸手可及,淡而无味,却是生活的必需品。想起安妮宝贝的一句话:“不是爱他,而是爱有他的日子。”

初一作文 篇5

  雨淅淅沥沥的下了一夜 夜里突然醒来

  凝神听去

  在寂静的夜中

  悄悄的呢喃着悠缓的情丝

  让人听的痴了

  清晨起床向窗外看去

  烟雨蒙蒙的街道

  远远近近的树都是干净的绿

  浓厚的尘埃被洗涤的很干净

  心也好像清透了许多

  打开窗

  深深的吸了一口气

  让那潮湿的空气在肺中温润下干燥

  懒懒的伸了个懒腰

  真好

  这样的细雨可以在雨中漫步

  很小的时候对雨有着一种痴醉的迷恋

  总喜欢下雨天跑在外面去看雨

  在雨中尽情的嬉戏

  全身都湿透了

  虽然被妈妈骂了一顿

  可是还是没有办法改掉喜欢在雨中陶醉的习惯

  最喜欢的就是这种柔柔的小雨

  点点滴滴的慢慢浸湿头发

  甩甩头

  让那水滴也雨中飞舞

  展开手臂仰着头

  转着圈圈

  让雨轻轻的`落在脸上

  凉凉的丝柔感觉至今想起来还很怀念

  走出门去

  拿着伞

  其实不喜欢打伞的

  只喜欢在雨中听那滴在伞面上的滴答声音

  同落在叶子上的滴答

  落在草地上的滴答

  落在地面上的滴答

  一起组成了一支优美的旋律

  在伞下闭着眼睛聆听

  仿佛置身与密密的森林

  周围都成了乐曲的音符

  跳跃着的精灵

  踩着厚厚的腐叶

  随着这美妙的音乐拉着手翩跹起舞

  满腹满肺都是清爽的感觉

  喜悦在雨雾中悄悄的弥漫开来

  真的陶醉了

  伸出手去

  雨滴落在手面上

  冰凉的细丝轻轻的吻着我的肌肤

  让心挛动起来

  把伞收起

  那雨便顺着头渐渐的浸入皮肤

  披散开头发

  雨丝柔柔的浸湿发丝

  让思绪在漫天飞舞

  让身体融入这雨的世界

  感受雨点漂缀衣襟

  仿佛又回到了童年时代

  于是调皮的大声叫着在雨中奔跑

  脑子中空白一片

  白茫茫的只有远处灰朦朦的含着水的云

  把山峦与田野间细细的编织成雨帘

  如一帘幽幽的梦境

  沁心的绿在这里挤入眼帘

  让世间温湿的一切都挂满春雨的喜悦

  喜欢细雨中的漫步

  喜欢雨的性情

  它总是独自舞蹈着

  即便是脱离其他人的视线

  世俗的眼光也不屑一顾

  它把雨丝在风中变成了漫天雨花

  雨中的世界就是它自己的舞台

  我舞故我在

  完全陶醉其中

  孤傲而又温和

  洁净而又温和

  喜欢细雨中的漫步

  雨能把污秽冲洗干净

  能带走多天所积的尘埃和疲惫

  让烦躁的心也随之净化

  让淡淡的惆怅和徘徊汇成小溪流去

  让心灵多一份沉静与安宁

  喜欢细雨中的漫步

  雨是天在容纳了太多的悲欢离合后的一种宣泄

  不管怎么的阴雨绵绵

  过后都可以看见绚烂的彩虹

  明媚的阳光

  朗朗的晴空

  都可以呼吸到沁人心脾的清新

  喜欢细雨中的漫步

  可以任雨丝飘飞

  让思绪情愁轻飘雨天

初一作文 篇6

  “我的闹钟呢?”我突然问妹妹。

  那个闹钟是我小学同学送我的,昨天还在我桌子角上,今天就不见了,“哪去了?快告诉我!”我又说。

  我的目光紧盯着妹妹。妈妈突然说:“怎么了!什么事啊?是天塌了,还是地陷了?”我说:“我的闹钟不见了!”“哎,我还当什么是呢!”妈妈不慌不忙的说,“明天我在带你买一个。没事了都会屋吧!”“你不懂。”我生气的说,“那是我同学送我的,而且是小学同学送的`啊!”“行啦,别咬住不放了,不就是一个闹钟嘛!又不是什么大东西,别没事找事干了,听见没?”妈妈严厉的说!

  那是我的同学爽爽送我的闹钟,是我生日那天送的。20元的闹钟是不值钱,但那是爽爽攒了一个月的零花钱啊!可是我却连怎么没的都不知道!

  我留着泪说:“你永远向着妹妹,永远都是!”说着,我哭着跑了出去。没有去的地方,我去了同学家,跟她讲了事情的经过,她却出卖了我,把我送回家,但是尽管是回了家,我也是一声没有吭,跑进了我的房间,趴在床上大哭起来。

  “姐姐对不起,我给你弄坏了,对不起,你不要哭了,好不好。”妹妹说。我抬起头一看是表针不走了,也许是没电了,我去抽屉里拿了一节电池,给它安上。原来是没电了。“没事,下次别在碰它了。”我说。“嗯。”妹妹点点头“你出去吧!”我说。我把闹钟放到原处,并告诉我的闹钟:“下次别再乱跑了!”

初一作文 篇7

  创富是一门科学,也是一门艺术。在市场经济社会里,机会总是偏爱那些有头脑、有智慧的人,一元钱在多数人的手里就是等值的一元钱,但在某些人的手里经过不长的时间就能变成百万元。市场无情,谁的脑子转得快、灵活运用得快,“黄金”就会垂青谁。

  去海南打工的张先生,经过一段时间的寻寻觅觅,也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带去的钱花得所剩无几了,无奈的他只好决定回家。到了火车站,他翻遍身上所有的钱,数了数,递给了售票员,此时恰巧的是除了买回一张回家的火车票外,还剩一元钱。他边思索着边登上了火车,禁不住望望身边迅速膨胀的都市和充满着各式欲望的人群,心潮澎湃,思绪万千。在火车即将开走的一霎那,他又退了回来。他握着那一元钱,来到一家商店的门口。五角钱买了一只彩笔,五角钱买了4只包装香烟的纸箱子。从商店里借了一把剪子,然后把4只包装香烟的纸箱子裁成大小不等共24张牌子,在火车站的出口,他举起一张牌子,上面写着“出租接站牌(二元)”几个字。结果很多来接人的人,便租他的'接站牌使用,当时他就到附近的饭摊上饱餐了一顿,而且口袋里还剩了40元钱。1个月后,他“接站牌”的生意由先前的4只纸包装箱子发展为40只用镀锌板做成的可调式“迎宾牌”。此时他每天的收入都在200元左右。3个月后,他在火车站附近租了一间房子,手下有了一个帮手。后来他用出租“迎客牌”挣来的3万元,在公园附近开了家鲜花寄送店,生意甚是红火。干了不到4个月,他又承揽了鲜花批发业务,就这样,在1年多的时间里,他将1元变成了100万元。

  类似这位张先生的创富故事如今并不稀奇,因为我们已步入瞬息万变的知识经济时代,即知识、头脑、智慧发生核裂变的时代,不论是谁,只要你善于运用知识、头脑和智慧,你的1元钱在很短的时间就会获得100万元的回报。

  这已不仅仅是梦想,而是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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