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院建设规划方案

时间:2024-08-14 18:19:52 方案 我要投稿

养老院建设规划方案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顺利进行,就需要我们事先制定方案,方案具有可操作性和可行性的特点。优秀的方案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养老院建设规划方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养老院建设规划方案

养老院建设规划方案1

  一、认清加快老龄事业发展的重要意义和总体要求

  (一)重大意义。

  人口老龄化既会推进产业转型升级,促进就业岗位增加,又会对经济发展、社会保障、养老服务、代际关系以及社会和谐等产生不利影响。我县自1982年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截至年底,全县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8.1万,占全县人口总数的16.3%,预计到2020年,全县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将按每年3、5%的速度递增。我县人口老龄化呈现发展速度快、高龄化明显、空巢比例大、农村老龄化比例高于城镇、老年人物质文化生活需求日趋多元化等特点。人口老龄化问题已经成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近年来,全县各级高度重视老龄事业发展,不断加大工作力度,老龄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但是,目前我县老龄事业发展与老年人的实际需求、与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对老龄问题的认识和重视程度不够充分,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措施不够得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尚不配套,老龄工作体制机制不够完善等。各乡镇(街道、县经济开发区,下同)和县直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并认真解决这些问题,切实增强加快发展老龄事业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推动老龄事业加快发展。

  (二)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老龄工作方针,坚持老龄事业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围绕养老保障、养老服务、老年文化教育、老有所为管理服务、老年人权益保障等体系建设,突出社会养老服务、银龄行动、权益保障、敬老文化等重点,持续提高老年人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不断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求,在更高层次上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促进社会更加文明、和谐。

  二、完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

  (一)提高老年人养老和医疗保障水平。

  全面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高度重视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将企业退休人员全部纳入社区管理服务。进一步提高老年人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到2015年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老年人医保范围内报销比例分别不低于75%和70%。统筹区域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老年人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不低于70%,门诊支付比例不低于50%。70岁及以上老年居民参加医疗保险个人缴纳部分由财政承担。推广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探索建立老年人长期护理保险。

  (二)提高老年人社会福利水平和救助水平。

  根据我县实际,逐步建立高龄津贴制度。完善老年人生活救助金发放制度,进一步扩大救助范围,提高救助标准,到2015年,对农村和城镇无固定退休收入的老人,70—74岁的每人每年发放救助金不低于500元;75—89岁的每人每年发放救助金不低于730元;90岁以上的每人每年发放救助金不低于1100元。完善长寿补贴金发放制度,从2012年起,按每人每月300元标准为百岁老人发放长寿补贴金。逐步建立政府为孤寡、贫困、高龄老年人购买养老服务制度。建立城市“三无”和农村“五保”老人供养标准合理增长机制,到2015年,农村“五保”供养对象供养标准达到6000元左右。60岁及以上老年人凭优待证免费进入县内政府支持和兴办的旅游景点、公共体育健身场所;政府举办的医疗机构免收普通门诊挂号费;逐步落实有线电视收视费优惠政策;持老年乘车优待卡免费乘坐城市公共汽车;免除农村老年人“一事一议”筹资义务。根据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将生活困难老年人特别是鳏寡孤独老人作为临时生活救助、医疗救助、法律援助重点对象,加大救助力度。在廉租房保障、农村危房改造时,优先解决困难老年人的需要。

  (三)提高老年人医疗保健水平。

  建立完善老年人健康档案,为全县60岁及以上老年人免费体检,并建立电子健康档案。扶持老年医疗设施建设,确定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为老年病防治中心,加强基础设施和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高老年病防治能力;加强对老年人慢性病的随访管理,使老年人慢性病随访管理和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的规范管理率达90%以上。建立健全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的老年医疗保健服务体系,提高老年人自我保健能力,促进健康老龄化。

  三、完善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

  (一)大力发展养老服务机构。将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城乡建设发展规划。本着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原则,加大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力度,今后5年养老床位数增长年均保持在10%以上,建设1处公办示范性养老机构,各乡镇敬老院(社会福利中心)的床位数要在满足“五保”对象100%入住需要的前提下,建设一定数量的社会代养床位;各城市社区建设规模适度、功能完善的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逐步提高城乡养老床位数占老年人口的比例,到2015年,城乡养老床位数占老年人口比例达到3%以上。政府兴办的福利性养老机构,在完成政府供养任务的前提下,面向社会老年人开放,弥补社会养老资源的不足。

  (二)加大对养老服务机构扶持力度。根据上级规定,各级可通过床位建设补贴、床位运营补贴以及购买服务、入院老人意外伤害保险补贴等方式,吸引和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兴办福利性或非营利性的老年公寓、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老年康复中心(站、点)、托老所、老年护理院等养老服务机构。政府投资建设的养老服务机构,根据有关规定,符合《划拨土地目录》的,建设用地可以采取划拨供地方式并实行规费减免;社会投资兴建的.其他养老服务机构,优先安排建设用地指标,免交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新建养老院减半征收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鼓励民办养老服务机构扩大建设规模,对床位数达到100张以上、管理规范、入住率较高的民办养老服务机构,给予一定奖补,同时按实际运营床位给予适当补贴。着力解决养老服务机构老人就医难的问题,对符合医疗机构设置标准的养老服务机构,准予申办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三)大力发展居家养老服务。全力推进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将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纳入社区整体建设规划。深入开展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探索居家养老新模式,到2015年,全县城市社区基本建立起多形式、全覆盖的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农村50%以上的村(社区)依托敬老院、社区服务中心、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等现有设施资源,建设综合性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或服务中心(站)。加强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化建设,到2015年,城市社区实现居家养老信息和呼叫服务网络全覆盖。建立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制度,提升居家养老服务质量。自2012年起,对达到一定规模且服务规范的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或服务中心(站)给予适当补助。对特殊困难老年人实行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

  (四)大力开展老年人心理关爱服务。各级政府要扶持建立老年心理关爱服务组织和服务网络,为老年人尤其是病残、空巢、高龄、临终等特殊老年群体提供专业的心理疏导服务。乡镇及有条件的村(社区)设立聊天、心理咨询等服务场所,开展心理健康等咨询服务。到2015年,建设一处县级“爱心护理院”,各乡镇也要分别确定1所“爱心护理院”,为老年人开展长期护理和关怀服务。

  (五)大力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对照省示范性养老机构评估细则、省市级文明敬老院评比标准和市农村敬老院(福利中心)标准化管理规范要求,制定完善各类养老服务机构护理、康复、医疗、教育、娱乐、心理关爱等服务项目的内容和标准。加强养老服务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制定服务人员岗位职责,实行持证上岗,逐步实现养老服务队伍专业化。

  四、加快发展老年文体事业

  (一)加强老年文体设施建设。将老年文化体育设施建设纳入城乡公共设施建设规划。坚持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原则,加快老年活动阵地建设步伐,到2015年,县、乡镇、村(社区)都要有1处示范性老年人活动中心(站、室),使用面积分别达1500平方米、500平方米、100平方米。所有的村(社区)和老年人居住相对集中的区域都要建有老年健身活动场所。县、乡镇要加大对老年人文化体育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确保2015年前全面完成老年文化体育设施建设任务,为老年人开展文化体育活动提供阵地。

  (二)大力开展老年文化体育教育活动。加强老年文体组织建设,重点培养一批在省、市有影响力的老年文艺、体育团体。大力发展老年教育,继续办好老年大学,扩大办学规模,改善教学设施,提高教学质量。到2015年,全县各级各类老年学校在校(注册)学员总数不低于老年人口的12%。切实加强对老年文化体育活动的组织引导。文化体育部门要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老年文化艺术及体育活动,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加快推进老年体协向基层覆盖延伸,实现老年人体育组织网络的全覆盖。要加大对老年文化体育活动的支持力度。在体育彩票公益金留成中每年安排一定经费,用于扶持老年体育事业的发展。

  五、广泛开展老有所为活动

  (一)积极开展老有所为活动。立足于服务黄蓝两大国家战略的实施,坚持自愿和量力、社会需求同个人志趣相结合的原则,以建设老年科研实验基地为重点,鼓励老年人开展多种形式的老有所为活动。鼓励具有专业技能的老年人开展科学研究、技术指导、经营管理、咨询服务、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等活动。支持老年人参与基层文明城市创建、社会治安、移风易俗、民事调解、养老服务、社区文化、低碳节能、环境保护等社会事务。

  (二)完善老有所为工作机制。县银龄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强对老有所为活动的组织领导。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把老年人力资源纳入人力资源开发的总体规划,结合老年人自身的生理和心理特点,按照充分开发与合理使用的原则,尽快制定出台相关的政策规定,鼓励老年人“二次创业”。各级人力资源市场要把老年人力资源纳入服务范围,定期举办专项的老年技术人才和项目交流活动,搭建老年人才与社会需求对接的服务平台,用市场手段盘活老年人力资源。加强老年义工、志愿者队伍建设,支持老年人开展各种义工志愿服务活动。从2012年起,定期评选表彰模范老人。

  六、加大老年维权工作力度

  (一)加大老年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检查力度。各级老龄工作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督促、协调各部门依法开展老龄工作,发展老龄事业,积极配合、协助司法部门做好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工作。大力宣传老年法规,强化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法制观念和老年人知法守法意识,提高老年人自我保护能力,老年人普法教育率不低于80%。加强老年法律、法规落实情况的检查与监督,形成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的社会环境。

  (二)建立健全老年维权网络。建立县、乡镇、村(社区)三级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服务组织和法律援助组织,保证老年人就地、就近、及时得到有效的法律服务和援助。县法院、检察院和公安等部门要加大查处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案件的力度。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机构要扩大援助和救助受益面,确保困难老年人获得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县法院要建立健全涉老案件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制度和涉老纠纷陪审员制度,严格执法,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

  七、建立健全老龄事业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老龄工作,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县及乡镇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各级党政领导班子中要有分管老龄工作的同志,主要领导同志要经常听取汇报,协调解决事关老龄事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将老龄事业发展情况列入对有关部门和各乡镇绩效考核重要内容。

  (二)完善老龄工作推进机制。进一步完善和发挥党委政府领导、老龄委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协同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人人关心支持的老龄工作推进机制。各级老龄委要充分发挥综合管理、宏观指导、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的职能作用;老龄委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沟通和协作,整体推进老龄事业发展。要大力加强各级老龄工作机构组织建设。县、乡镇老龄工作机构要健全完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强化老年维权、老有所为、老龄科研方面的职责,充实工作力量,配齐配强老龄工作干部,以适应老龄化形势,满足老龄工作需要。乡镇(街道)要配备专(兼)职老龄干部,村(社区)要有专(兼)职工作人员,为开展老龄工作提供组织保障。各级要定期开展评选表彰老龄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工作。

  (三)切实加大老龄事业投入。建立以公共财政为主导的多元化老龄事业投入机制。自2012年起,各级政府按老年人口每人每年不低于10元的标准安排老龄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养老服务设施的资助和扶持、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特殊群体老年人的救助以及老龄工作重大课题的研究等。福利彩票公益金按一定比例用于发展老年福利事业。引导、鼓励和扶持社会力量兴办老龄事业,建立健全社会资金投入机制。

养老院建设规划方案2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根本目标,结合“农村社区老年福利服务星光计划”的实施,以乡镇敬老院建设为重点,因地制宜,积极探索,改革创新,建立和完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五保供养体系,切实保障农村五保对象的基本生活权益,促进农村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二、工作目标

  1、按照高起点、高标准的要求,用两年时间改建、扩建和新建一批布局合理、环境优美、功能齐全、设施先进、交通便利、管理科学,集医疗、康复、养老、娱乐为一体的综合性敬老院,至XX年底全县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达到100%。

  2、加强人事制度、分配制度、运行机制和管理体制的改革创新。全面推行管理人员聘任制,逐步加大培训力度,提高管理人员素质;建立健全敬老院各项规章制度,统一制作上墙。落实工作目标责任制,力求全县敬老院基本达到住房标准化、管理制度化、环境园林化、服务优质化。

  三、基本原则按照政府领导、民政牵头、部门协调、乡镇协议、社会参与和有利于保障五保对象的基本生活权益、有利于改善敬老院办院条件和扩大办院规模、有利于节约管理成本和充分利用资源、有利于统一管理的原则;坚持盘活存量与发展增量相结合的原则,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对现有乡镇敬老院的资源进行挖掘整合。

  四、规划建设要求根据本地敬老院建设的总体规划和五保供养的整体水平,在做好调查研究和充分论证工作的基础上,原则上按以下要求拟定规划和建设。

  1、整合资源。五保供养对象总数较少,基础条件较差、办院规模较小乡镇敬老院应以撤并,建区域性中心敬老院。河洞、吉村敬老院合并至内良敬老院,左拔敬老院合并至黄龙敬老院。对低矮潮湿、老旧破漏、床位不足的敬老院进行改建、扩建或重建,以提高敬老院接纳能力,同时鼓励和动员在院老人两人共住一间房,以接纳分散的五保对象入院。

  2、做好规划。对现有敬老院的布局、资源配置、供养人员和管理服务人员等情况进行普查,按实有五保对象人数,集中供养缺口,采取“缺多少建多少”的办法,做好敬老院立项审批,改扩建敬老院。同时,各敬老院要搞好园林化建设,聘请专业技术人员制定出符合本院实际的园林规划图纸,严格按照图纸精心施工。

  3、抓好改扩建。对五保供养对象人数较多,床位数不足、办院规模较小的,应进行改扩建。XX年完成新城、青龙敬老院养老大楼的建设,兴建黄龙、内良敬老院养老大楼;XX年新城、池江、樟斗敬老院各兴建一栋养老大楼;完成改扩建的敬老院应在XX年底前全面完成园林建设任务。

  五、规模标准

  (一)乡镇敬老院建设规模

  1、占地面积。扩建、新建的乡镇敬老院,应位于乡镇政府所在地,交通便利,环境优美,院区面积不少于20亩(含生产基地)。

  2、床位数量。新建、扩建和改建的乡镇敬老院,都要按照达到100%集中供养率的标准进行调整布局、统筹规划。人均居住使用面积不少于15平方米(包括公用面积)

  3、园林规划。要制定出符合本院实际的园林规划图纸,严格按照图纸精心施工,园林绿化面积应达到40%以上。已完成改造的敬老院,要进行园林建设。

  (二)设施功能标准敬老院的建设,坚持从实际出发,实行分类指导,按照经济实用、环境优美、服务周到的.要求,努力实现“八个一”工程。即一片绿地、一个果园、一块菜地、一口鱼塘、一笼鸡鸭、一栏肉猪、一个活动室、一支服务队。

  1、基础设施。老人住房光线充足、家具用品齐备统一、卫生设施清洁方便、公共服务设施齐全(厨房、膳厅、活动室、医务室)、生产基地配套。

  2、院容院貌。经济实用、美观大方、四合庭院(一层或二层),住房结构(一室一卫、二室一厅一卫、四室一厅一卫)、生活方便、新建的养老大楼老人住房带壁橱,环境美化绿化,生活区与生产区分设。

  3、院办经济。做到蔬菜、肉、禽、蛋基本实现生产自给,年人均纯收入400元以上。

  六、资金筹措新建、扩建、改建乡镇敬老院的资金来源,坚持地方投入为主,上级补助为辅的原则,也可采取社会化、市场化的运作方式,通过多种渠道、多种形式筹措资金。对新建、扩建、改建敬老院,省市每平方米补助120元,县财政也给予一定补助,不足部分由县民政局补助一点、乡镇自筹一点、社会募捐一点的办法解决。

  七、方法步骤

  (一)调查论证。各乡镇要严格按照本方案的要求,认真对本地的五保供养情况和敬老院的建设情况进行调查分析,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因地制宜,充分论证。

  (二)制定规划。通过调查论证,要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协调好各有关部门和乡镇的关系。有关乡镇之间签订五保供养工作和乡镇区域型中心敬老院建设的协议,明确五保供养和敬老院建设的义务和责任,落实好五保供养工作的各项政策和措施。乡镇区域型中心敬老院应实行组织机构统一领导,县五保供养资金统一管理。在此基础上,制定五保供养工作和敬老院建设的总体规划,提出适合本地特点的敬老院布局调整和规划建设实施方案。

  (三)分步实施。乡镇敬老院的建设,要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新建、扩建及改建后,能够提高五保集中供养率的敬老院应先期规划建设。

  八、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各乡镇要采取有效措施,精心组织,确保农村五保“敬老工程”顺利实施。各乡镇要把五保供养工作和敬老院建设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要以集中供养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充分发挥政府在集中供养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在用地方面,各乡镇应保证敬老院的建设用地需求,做好土地的征用工作。在资金投入上,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大对集中供养的经费投入,安排一定的资金用于敬老院的改、扩建,以推动供养对象集中供养工作目标的实现。

养老院建设规划方案3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关于养老服务工作的重要论述,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和社会力量的主体作用,依托江西绿色生态和中医药资源优势,统筹推进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调发展,全面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不断满足老年人多层次、高质量养老服务需求,努力打造具有江西特色的全国康养高地。

  (二)发展目标

  到2021年,新增有效供给床位5万张以上、居家养老服务设施10000个、社区嵌入式养老院1200个,特困失能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100%,护理型床位占比超过30%,养老服务市场全面放开,社会力量运营的养老床位占比超过50%。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扩面增效行动

  1、落实配建要求。落实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建设养老设施任务,完善“四同步”工作规则。配套养老设施有明确产权人的,交付产权人;

  属于业主共有的,交付业主委员会,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由属地人民政府指定的机构托管。已交付使用的养老设施,由民政部门履行监管职责,确保养老服务用途。凡存在缓建、缩建、停建、不建或建而不交等问题的,整改到位前不予办理竣工验收。

  2、提高运营水平。深化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推动居家、社区与机构养老融合发展,大力发展社区嵌入式养老院,支持养老院连锁运营居家和社区养老设施或设立小微服务网点,所设床位同等享受相应补贴政策。鼓励居家和社区养老设施与社区医疗、康复、文体等设施资源共享,为短期无人照顾或术后康复老年人提供托养服务。鼓励将居家和社区养老设施委托专业组织运营。

  3、支持居家养老。2020年底前,对纳入特困供养、建档立卡范围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实施适老化家居环境改造。推动多层老旧住宅加装电梯,支持建设老年宜居社区。鼓励将空置公租房免费提供给社会力量,为社区老年人开展日间照料、康复护理、助餐助行、老年教育等服务。支持居家和社区养老站点或物业服务企业提供助餐送餐等为老服务。鼓励养老机构提供上门照料和家庭喘息服务。落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对照护失能失智老年人的家庭成员开展护理技能培训,纳入当地政府基本公共服务清单。

  (二)开展公办养老院转型升级行动

  4、突出公益属性。制定公办养老院入住评估轮候管理办法。公办(含公建民营)养老院要发挥兜底保障作用,在满足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的前提下,优先为低保、低收入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以及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高龄、失能失智老年人提供无偿或低收费托养服务,承接被取缔养老院收住老年人临时安置任务,在此基础上允许将空余床位向社会开放,收益用于支持院内兜底保障对象的养老服务。

  5、增强护理能力。实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改造提升工程。支持福利院改造成城乡特困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机构。对不具备改造条件的福利院,委托民办老年护理院或依托具备条件的敬老院集中收住特困失能老年人。支持空白县(市)新建突出护理功能的福利院。各市、县(市)至少建有1个床位300张以上500张以下的护理型养老院或突出护理功能的综合养老院。

  6、实施公建民营。鼓励将公办养老院或院内部分服务设施优先租赁给具有护理服务经验、实力较强的企业或组织运营。探索具备条件的公办养老院改制为国有养老服务企业。采取“一院两制”的养老院,应统一政府供养老年人和社会代养老年人基本服务标准。

  7、优化乡镇养老院建设布局。将补齐农村养老基础设施短板、提升乡镇敬老院建设标准纳入脱贫攻坚工作和乡村振兴战略统筹推进。探索将乡镇敬老院收归县级直管。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敬老院予以改建或重建。对供养人数较少、服务功能较弱的敬老院改建成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或农村互助养老设施。

  (三)开展养老服务社会化改革行动

  8、深化放管服改革。编制养老服务项目筹建指南,建立养老服务项目库,进一步优化审批服务。清理养老服务领域妨碍公平竞争的各项规定,落实外资发展养老服务国民待遇。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实行备案管理。非营利性养老院在县级登记管理机关管辖范围内可设立多个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服务网点。营利性养老服务企业在同一县(市、区)区域增设营业场所可实行“一照多址”。对已经在其他地方注册登记的养老服务企业,不得强制其在本地开展经营活动时设立子公司。将消防设计、人防设计等技术审查并入施工图设计审查。对依法申报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消防备案的养老院,主动提供技术咨询服务。养老服务场所在取得营业执照或依法具备投入使用条件后,按规定向消防部门作出其符合消防安全标准的承诺后即可投入使用、营业。乡镇敬老院及利用闲置公共设施举办的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养老院,因未办理不动产登记、土地规划等手续问题未能通过消防审验的,2019年12月底前由省民政厅提请省政府组织有关部门集中研究处置。属地县级政府可依据省政府决定依法出具会议决议、函件等替代有关证明材料。

  9、推动战略合作。推动养老服务与金融机构、知名企业开展战略合作,与关联产业融合发展。大力发展老年教育,探索养教结合新模式。探索在养老服务场所开展康复辅具配置(租赁)服务。编制养老服务项目投资指南,公布供需信息和扶持政策清单,引进一批品牌养老服务企业。各设区市重点培育至少2个品牌化、连锁化、规模化的'养老服务联合体。积极开展城企联动普惠养老专项行动。

  (四)开展农村养老服务补短板行动

  10、构建服务网络。以乡镇为中心,建立农村基本养老服务网络。支持乡镇敬老院为农村留守空巢老年人提供服务。鼓励各地借鉴新余市“党建+颐养之家”等经验,选择基础设施较好、群众意愿较强、志愿服务活跃的地方,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发展农村互助养老服务设施。建立政府、社会、个人协同推进机制和个人缴费、社会捐助、财政适当奖补相结合的经费筹措机制,鼓励设立专项运营资金,开辟适量种养基地,破解持续运行难题。

  11、健全运行机制。发挥基层老年人协会、村民理事会等组织自主管理作用,培育农村互助服务队伍,鼓励农村妇女、低龄健康老年人等群体照护高龄、失能失智老年人。建立农村留守空巢老年人信息台账和探视巡访制度,定人开展日常探视巡访,提供援助服务,让老人舒心、子女安心。

  (五)开展多方联动能力提升行动

  12、盘活闲置公共资源。依托省康养集团有限公司,整合、盘活省直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培训疗养机构等资源,实施集团化专业化运营。市县政府要制定政策措施,清理、腾退一批闲置的厂房、学校、医院、宾馆、办公用房、培训中心、疗养院等设施,优先用于养老服务。凡利用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下的独栋建筑或内部楼层改造为养老服务设施的,在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前提下,可不出具近期动迁计划说明、临时改变建筑使用功能说明、环评审批文件或备案回执。对无法完整获得旧房历史资料的项目,可利用房屋建筑结构安全性鉴定报告替代原始资料。

  13、防范行业管理风险。实施“养老院消防安全达标工程”,落实养老院主体责任,引导和支持其加强人防、物防、技防措施,整治安全隐患,实行标准化管理,着力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建立养老服务跨部门协同监管制度,制定责任清单,推动建立行业自律机制。推进养老服务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按规定实施失信联合惩戒。深入开展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健全养老服务非法集资监测预警、部门联动和数据共享机制,严厉防范打击非法集资行为。按照包容审慎监管原则,制定养老服务预付费会员制管理办法。落实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扩大养老院综合责任保险覆盖面,鼓励投保雇主责任险。

  (六)开展要素保障能力提升行动

  14、强化人才支撑。成立省养老服务专家委员会,纳入省政府智库分类管理。支持各类院校设置养老服务专业或开设相关课程,建立培训实训基地。支持省民政学校转型为以培养养老服务人才为主体的大专院校。落实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标准。实施养老服务人才培养“领头雁”计划。建立省、市、县和养老院四级培训体系。完善养老服务从业人员激励保障政策。在街道(乡镇)、社区(村)等开发为老服务岗位,优先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高校毕业生就业。中高等院校养老服务类专业毕业生到非营利性养老院连续就业满3年的,当地财政给予一次性入职奖补。

  15、加大财税支持。各级财政要持续加大投入,安排专项建设资金、必要工作经费以及用于社会福利事业的彩票公益金的55%以上支持发展养老服务。完善民办养老机构奖补政策,各地要按照不低于省级标准的50%叠加落实建设补贴,并按实际接收的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每人每月分别不低于200元、100元的标准,不区分经营性质落实运营补贴。制定养老服务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落实养老机构税费减免政策。落实用电、用水、用气享受居民价格政策,其中用电按照居民合表用户电价标准执行,用气不实行阶梯气价,气价水平按当地居民第一档、第二档气价平均水平执行。

  16、拓宽投融资渠道。做强省养老服务产业发展基金。设立省级康养产业投资发展平台。鼓励银行向产权明晰的养老院发放资产(设施)抵押贷款、应收账款质押和和流动资金贷款,允许营利性养老院以有偿取得的土地、设施等资产抵押融资。坚决查处融资中违规收取手续费、评估费等问题,探索建立风险补偿金、担保基金或给予财政贴息,降低融资成本。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提供养老服务贷款担保服务。建立开发性金融支持养老服务对接工作机制。支持商业保险机构投资或运营养老服务设施。支持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企业上市融资、发行企业债券。支持养老服务项目申请专项债券。对项目建成后有稳定现金流的养老项目,允许以未来收益权为债券发行提供质押担保。符合条件的民办养老服务企业可申请最高不超过60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并按规定贴息。

  17、保障土地供应。市县政府要将民政部门纳入城乡规划委员会成员单位。在市县乡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时要完善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布局规划。规划养老院应毗邻医疗机构,可将大型养老院配套建设医疗设施作为土地规划条件,纳入供地方案。养老服务设施用地纳入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制定鼓励以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方式供地政策。举办非营利性养老院,符合发展规划的,可凭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登记证书和其他法定材料申请划拨供地。以招拍挂方式出让的,可确定为商服用地其他商服用地(养老设施用地)。鼓励将清理出来的批而未用土地、存量商服用地以及引导未开发房地产用地按规划优先建设养老服务设施。

  18、推进医养结合。深入推进医养结合试点,遴选一批医养结合特色机构和社区。制定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规范和管理指南。编制区域卫生规划要为养老院举办或内设医疗机构预留空间。入住50人以上的公办养老院和设置床位150张以上的民办养老院应内设医务室或护理站。具备法人资格的医疗机构可通过变更登记事项或经营范围开展养老服务。支持医疗机构在养老场所设立医务室等诊疗延伸点。养老院内设医疗机构经统筹地区医保机构评估后,符合条件的可签订服务协议,收住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老年人的医疗、护理和康复费等,按规定纳入基本医保支付范围。

  (七)开展技术服务能力提升行动

  19、深化标准创建。成立省养老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依托有关平台设立养老服务标准研制中心,研制一批地方标准。开展养老服务贯标活动,加快设施设备标准化改造,推广全国统一的等级评定和服务质量认证制度,探索应用视觉识别系统,每个设区市集中打造3个以上标准化养老院。

  20、发展智慧养老。推广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及服务,促进信息技术和智能设备在养老领域深度应用。推广物联网和智能安防技术,改善服务体验,降低意外风险。支持建设一批智慧养老院和居家养老服务站点。支持设区市按照“1+n”模式建设养老服务信息总平台和县级分平台,实时对接线下养老服务,加载志愿服务“时间银行”,探索志愿服务记录省内通存通兑。

  (八)开展养老消费能力提升行动

  21、健全老年人补贴制度。优化现有的高龄津贴、护理补贴、服务补贴等制度,聚焦困难老年人精准施补。落实不低于当地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3倍的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费;

  对城乡特困失能、半失能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统一按城市集中供养标准执行。落实不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的80%、20%的特困失能、半失能人员照料护理经费,不足部分通过公建民营租金让利、市县留成福彩公益金支持等多种方式解决。

  22、建立长期照护服务体系。按照中央统一部署,深入推进长期护理保险试点,适时向全省推广。鼓励发展商业性长期护理保险。建立居家、社区、机构相衔接的长期照护服务体系。开展老年人能力评估,评估结果与领取补贴、接受基本养老服务挂钩。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养老服务工作机制,强化区域养老服务资源、项目、资金统筹使用和管理。地方各级政府是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和资金筹措的责任主体,要将此项工作纳入重要民生工程,制定配套措施,充实基层养老工作力量,督促做好规划编制、政策执行、改革试点等工作。省直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支持、指导各地开展工作。

养老院建设规划方案4

  养老,是一项服务“夕阳”的朝阳事业。随着我国社会老龄化的加剧,各类养老机构也在不断出现,一些民营养老院,起步阶段更是受到了国家政策和经济的扶持。开办养老院,有人看中的是这一事业的未来,有人则伺机捞一把政策的“油水”。

  匿名举报:有养老院利用政府补贴发横财

  20xx年4月,一封匿名举报信被寄到了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检察院反贪局。信中称,该区Z德敬老院投资人通过勾结有关部门负责审批的人员,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政府补贴,进行瓜分。

  这封用词简要却信誓旦旦的举报信,立刻引起了检察官的警觉。当“敬老院”和“政府补贴”这些词相加相连时,案子不会简单!

  Z德敬老院是宝山区的一家民营养老院。据了解,法人代表许XX原来是开美容院的女老板,合伙投资人陆XX是开小旅馆的,曾去南非做过生意。20xx年4月,两人以租赁形式在大场附近向当地村里租了一些房子,然后申请开办了养老院。

  20xx年4月28日上午,经过一番前期调查,Z德敬老院投资人陆XX和一个叫苏惠铭的区“老龄办”主任科员被“请”到了反贪局。苏惠铭,虽只是个科级干部,却是个有着对该区养老机构开办、扩建项目的受理、审批、验收和政府行政性补贴初审认定、划拨起至关重要作用的实力人物。

  通过对陆XX和苏惠铭进行分别谈话发现,交代内容确与举报有对应之处:

  20xx年4月,Z德敬老院在原有80张床位最多时也只有住满66人的情况下,向区“老龄办”苏惠铭处提出了新增养老床位扩建立项申请。苏惠铭在多次接受许XX和陆XX的请吃和红包后,用以面积换算床位的方式批准对方立项增设208张床位,之后又利用职权,帮助对方将不符合验收条件的项目验收合格,使政府补贴款201万元被违规发放。

  政府拨款对养老机构新增床位进行贴补,是20xx年7月起上海市实施的一项旨在扶植和促进养老事业发展的实事项目,从最初的每张床补贴5000元,到20xx年后每张床由市区两级政府各补贴5000元(共计一万元)。

  显然,许XX和陆XX想吃的就是这块“香饽饽”。为此,他们动足了脑筋,而苏惠铭正是让他们能如愿以偿的关键人物。

  这是起严重的案!宝山区检察院反渎局很快从反贪局接手了此案,并正式开始了立案调查。

  4月29日苏惠铭被刑事拘留,近11小时后,审讯又一次获得了关键性的突破。

  其一,Z德敬老院在得到了政府床位补贴201万元的同时,还被违规批准获得了一个叫“霞光计划”的50万元政府项目补贴;

  其二,苏惠铭的上司,掌握审批床位补贴最后一道关的“老龄办”常务副主任窦映东,进入办案人员的视线,并被连夜传唤到检察院。

  窦映东,今年53岁,正处级。到案后,窦映东对自己和苏惠铭一起违规审批Z德敬老院208张新增床位的事实供认不讳,并如实交代了自己先后多次收受红包的经过。

  立案侦查:两干部审批验收“放水”

  侦查发现,窦映东、苏惠铭以及该单位的其他工作人员都先后多次接受过Z德敬老院投资人陆XX和许XX的请吃和红包。

  作为陆XX等的主攻对象,窦映东供认其在20xx年至20xx年先后收受了陆XX和许XX所送礼品礼金共计人民币9000元、港币3000元和南非“裸钻”三颗;苏惠铭则先后收受了红包共计25000元人民币。

  窦映东收受的'三颗“裸钻”,根据许XX提供的购买发票显示其中两颗分别为0.588克拉和0.46克拉,价值分别为1300美元和950美元。为了进一步证明三颗钻石的实际市场价值,6月10日,办案组特将三颗“钻石”交宝山区价格认证中心和上海市同时具备鉴定和估价宝玉石的专家进行现场鉴定,并做了同步录像。鉴定结论出乎所有人意外,竟然是:三颗“钻石”实际为无色蓝宝石仿钻石,价值人民币80元。

  “红包就是糖衣炮弹,就是瓦解我的意志的慢性毒药。”到案后的窦映东,在“忏悔书”中这样写道,“总以为吃吃喝喝是常事,不会引起大的蜕变,所以在和小老板的接触中放松了警觉。”

  虽然,从窦映东和苏惠铭所收金额来看并不大,甚至被人视为有些“小儿科”,苏惠铭的25000元更是通过收受了13次红包相加所得。但次数之多,不难想象他们与小老板陆XX等接触交往之频繁。有一种说法叫“温水煮青蛙”,窦映东和苏惠铭对所处岗位的重要性和责任意识,就是在不断的请吃和红包的“温水”中丧失了。

  那么,Z德敬老院的208张床位究竟是如何报批立项,又是怎样蒙混过关顺利通过验收,得到政府补贴,又再次获得“霞光计划”补贴的呢?

  原来,20xx年4月,Z德敬老院开办一年后,投资人陆XX和许XX听说有政府补贴项目,就向区“老龄办”提出了扩建申请,因为当年的扩建指标已用完,他们的申请未获批准。之后,苏惠铭主动向对方介绍了新推出的“霞光计划”。该计划是针对农村养老设施建设的有关政府补贴政策。

  20xx年3月,当陆XX等听说20xx年的床位扩建指标下来后,立刻找到了苏惠铭和窦映东。有了这一年来的“交往”,双方似乎已经有了默契。苏惠铭在要求对方提供房屋租赁协议后,并没有认真核实,就根据协议书上所写的5200平方米面积核定了新增208张养老床位。当月,苏惠铭在报请窦映东同意后,又将一份《上海市“霞光计划”项目申请表》交给了Z德敬老院陆XX等填写。

  本案的主办人员,宝山区检察院反渎局副局长张岚介绍说,当时,他们赶到Z德敬老院实地调查,即发现该院承租面积根本没有5200平方米,估计一半都不到。后经委托宝山区房地产测量队实地测量,证明Z德敬老院申请的新增208张养老床位项目的建筑面积并非申报的5200平方米,实际仅为2281.24平方米。

  以市建委规定的三级养老机构每张床位所需建筑面积标准计算,Z德敬老院虚报了新建床位数117张。

  不仅数量上“放水”,质量验收上同样睁一只眼闭一只眼。20xx年8月,窦映东带领苏惠铭和一名司机到Z德敬老院对项目进行验收。按照验收规定,须对所有房屋设施逐一检查,查验是否合格。但三人去后,不但只简单看了一部分房间,还对发现的问题极端漠视。

  窦映东的交代中提及:“在检查的房间中存在应该配置的橱柜、呼叫机、电视机、床都没有全部到位,外墙涂料都没有刷,楼上还借住了些外来人员,地面有的地方还没有建无障碍设施……”

  在问题如此多的情况下,窦、苏两人还是毫不犹豫地签下了“通过验收”的字样。

  窦映东到案后供认:“当时我们验收后,苏惠铭就在Z德敬老院《上海市“霞光计划”项目验收表》所有项目上打了勾,算符合验收标准条件,并在区县验收意见的承办人一栏里填写了:根据《关于对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霞光计划’的通知》精神,现经审核该项目符合‘霞光计划’扩建的要求,请领导审核。并签上了自己的名字,表示同意。我也在领导审核意见一栏签上了自己的名字,表示同意。”

  就这样,20xx年底到20xx年初,政府下拨新增床位费共计251万元先后进入Z德敬老院的账户。而这笔专项资金中的80多万元很快被陆XX等转出,挪作他用。

  紧急预案:不能影响养老院正常运营

  渎职侵权犯罪是犯罪嫌疑人利用手中的权力,徇私或者而违规操作,造成国家、集体和公民生命财产重大损失的结果性犯罪。因此,查案的关键在于是否能抓住犯罪嫌疑人职务上的违规行为。但由于该类涉案人员往往都是该行业的行家里手,要想揭露犯罪,办案人员面临的首要任务是尽快熟悉和掌握案件涉及领域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工作惯例,甚至是行业的“潜规则”,熟悉该领域的工作流程。

  本案从反贪局移送反渎局后,办案人员即对养老领域法律法规及行业流程等做了全面收集和了解,并以苏惠铭、窦映东的口供为突破,扎实推进各项侦查工作。

  和查办其他职务犯罪案一样,为了让整个案子形成紧密的证据链,确保案件诉讼高质量,检察官不仅从涉案领域项目立项、验收、补贴资金拨付审批等各环节入手,收集了大量的“老龄办”、Z德敬老院等相关人员的言词证据和书证,而且注重技术鉴定证据的收集,为案件侦查提供科学依据。

  如对Z德敬老院申报扩建项目建筑面积情况,委托区房地局测量队进行实地测量,确定其中虚报建筑面积问题;对Z德敬老院涉及“市政府实事项目”等两个工程项目完成情况,委托区民政局进行复核,证明两个项目均不符合验收通过条件。另外,尽管窦映东、苏惠铭供认两个项目审批表上签名均为其本人所为,但为了万无一失,渎侦局仍然委托市检察院技术处进行技术鉴定。

  而和其他案件查办不同的是,因为涉及养老民生问题,涉案人员陆XX和许XX又都是Z德敬老院的负责人,为不影响养老院的正常运营,检察官们做了大量的案外维稳工作。

  “我们上Z德敬老院办案时,都是穿便服去的,生怕那些老人们看出什么异样来。我们希望老人们能一如既往地在敬老院平静生活。”办案人员由衷地说。

  几乎在案发同时,宝山区检察院渎侦局就会同区民政部门,协商启动紧急预案。

  5月7日,宝山区民政局针对Z德敬老院涉案问题正式制定了《关于宝山区Z德敬老院维稳工作预案》。该预案考虑到了几乎所有可能发生的变故。

  如发现Z德敬老院投资人有弃院而走的迹象,应立刻采取措施,指派相关人员立刻进驻Z德敬老院,主持院内的日常工作,及时与老人家属联系,逐户做好思想稳定工作等;

  如Z德敬老院经营者提出不愿或无法继续经营,根据就地安置的原则,将Z德敬老院的所有入住老人,在征求老人及其家属意见的情况下,进行就近养老院安置。

  大局意识加上人性化的办案手法,使涉案的Z德敬老院日常经营没有因为案情的发展而受到任何影响。

  亟待重视:民营养老院专项补贴发放存在漏洞

  20xx年是中国进入人口老龄化的第10年。为了积极应对老龄化带来的养老等社会问题,各地都纷纷出台了鼓励促进社会养老的各项政策措施,并加大了对养老机构尤其是社会办养老机构扶植的投入。

  然而,光有投入还不够,还要有制度和严格执行制度的人,要有监管。窦映东、苏惠铭案反映了这样一个严峻的问题:有关部门在对财政补贴新增养老床位费用审批中存在监管缺失,导致漏洞出现。

  从本案查办情况看,养老机构设置(包括扩建项目)审批权限过于集中,缺乏监督制约。窦映东20xx年任职老龄办常务副主任后,该区的养老机构设置审批、项目验收权就集中于窦映东和苏惠铭两人之手,老龄办有独立的账户,政府补贴资金发放实行的是“一条龙”式运行。如Z德敬老院新增208张床位项目,立项、验收、划拨资金都由窦映东和苏惠铭说了算。而且,为了私利,他们利用手中的职权,在项目申报上采取重复申报立项,使Z德敬老院获得政府巨额资金补贴。

  缺乏监督还表现在职能部门对养老机构获取政府财政补贴后的用途监管不力上。似乎钱款划拨下去就完事了,再没有人去管这些钱的具体用途。Z德敬老院获得政府的251万元补贴后,陆XX擅自挪用了其中的80多万元,案发前区“老龄办”对此一无所知。

  另外,因为缺乏监督,使得虚假的审计证明文件得以堂而皇之通过审批关。本案中,上海X会计事务所在明知Z德敬老院提供的审计凭证系伪造的情况下,故意出具虚假审计报告,帮助陆XX、许XX骗得了专项补贴。

  针对窦映东、苏惠铭案反映出的上述问题,宝山区检察院于20xx年9月25日,向有关职能部门发出了《检察建议书》,建议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堵塞漏洞,切实防止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一、进一步强化职能部门反腐败预防机制建设,有效抵御和防范社会上请客送礼等“潜规则”对干部职工队伍的腐蚀;二、强化“老龄办”内部行政审批、监管、运作环节的制约、监督机制;三、加强和完善对社会办养老机构的项目审查、验收环节和日常监管工作制度和机制;四、加强对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与制度、程序的执行力度;五、建立健全对养老机构享受政府各项补贴资金后具体用途的监督制度。

养老院建设规划方案5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敬老院建设

  农村敬老院基础设施落后现状直接影响到五保供养对象的生活质量,保障和改善他们的居住环境,提高生活质量,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也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客观需要。近年来,我县牢固树立“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民政工作宗旨,把实施“敬老院改造工程”,作为全县“民心工程”和“德政工程”,作为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行动,列入县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以县委、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敬老院改造领导小组,民政局成立了业务办公室,实行局长全面抓,分管局长具体抓,业务人员盯着抓,各乡(镇)成立由乡(镇)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建立健全五保服务网络,为开展五保供养和“敬老院改造工程”的实施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统筹规划,全面提升敬老院档次和规模

  根据自治区民政厅的统一要求,我县组织专门力量,深入各乡(镇)全面调查敬老院的现状,因地制宜、合理布局、分类实施、统筹规划,制定了总体建设,分三年时间,完成全县6所敬老院的新建、扩建和改建任务。今年已完成2所(新建1所、改扩建1所),新增建筑面积20xx平方米、床位100张,投入资金约100万元,五保户集中供养率首次突破14%;计划利用2-3年时间完成剩余4所敬老院改扩建工程,新增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床位200张,投入资金约200万元,争取五保户集中供养率达到25%以上。

  在规划建设中,按照“高起点规划、高质量建设、高水平管理”的工作思路,严格“三个标准”和“一个目标”:即在建设档次上,立足上区一、二级院的等级;在建设规模上,要求可容纳本乡(镇)25%以上的五保户集中供养;在功能配套上,着眼形成多功能、综合型的农村社会福利中心;确保敬老院建设水平10年不落后的目标要求。为坚持高起点、高标准建设,要求新建敬老院的规划及设计方案,都要经过政府审定后,方可进行建设,从而保证了发展规划不变、建设标准不降。

  三、典型引路,整体推进敬老院规范化管理

  为推动工程项目的实施,县上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兴隆镇和偏城乡中心敬老院,作为全县“敬老院改造工程”项目建设的试点。通过典型引路、点面结合的做法,加快全县“敬老院改造工程”的建设步伐。兴隆镇敬老院严格按区一级敬老院的标准进行规划建设,在兴隆镇单家集工业园区征地10亩,新建房屋40间800平方米,配备了活动室、医疗室、餐厅和卫生间等辅助设施,院内实行花园式修建,达到了绿化美化环境的效果,现已投入使用。同时,还制订了一套敬老院管理制度,规范了敬老院的管理。偏城乡敬老院是利用撤乡并镇后,利用原乡政府驻地的闲置资源进行改扩建而成,交通方便,环境优美,占地面积12亩,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现有成套居住房50间,活动室、餐厅一并齐全,我县已于20xx年底将五保老人搬迁新居。兴隆镇、偏城乡“敬老院改造工程”项目的建设,为全面促进全县敬老院建设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和带动作用。目前,我县“敬老院改造工程”建设正朝着既定的'计划和目标迈进,可望能按期保质保量完成。

  四、多方筹资,确保敬老院改建工程顺利实施

  实施“敬老院改造工程”,资金是重点,工程质量是关键。为确保建设资金及时到位,我县在积极争取当地财政增加投入的同时,采取多渠道筹措的方式,落实敬老院建设资金。主要采取“四个一点”的做法:一是在县级财政和福利资金统筹安排一点;二是争取区级财政和福利资金配套一点;三是乡镇自筹并发动社会捐助一点;四是争取上级民政部门支持一点。经过上下的共同努力,20xx年全县筹积资金50多万元,从而保障了“敬老院改造工程”建设方案按计划实施。

  为确保工程的进度和质量,加强督查力度,要求各乡(镇)落实责任,加强监管。一是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既要按时交付使用,更要保证建设质量;二是建立工程质量责任制,乡(镇)的主要负责人为工程的第一责任人,民政局主要负责人为工程的直接责任人,同时与建设部门共同承担工程的指导和监管责任;三是严格资金使用管理,做到专款专用。财政和审计部门加大对敬老院的建设资金的监督和审查力度,确保敬老院建设资金落实到位。

养老院建设规划方案6

  为切实做好全市五保供养工作,加快农村敬老院建设步伐,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按照国务院《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国务院令第456号)和滕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市政府决定对农村敬老院建设实行以奖代补的鼓励措施。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搞好农村敬老院建设的重要意义

  搞好农村敬老院建设,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方面,也是党和政府的一项德政工程和民心工程。各镇街要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从讲政治、保稳定的大局出发,认真落实“以民为本、为民解困”宗旨,从实际出发,按照经济适用的原则,加快镇街敬老院建设,切实保障五保对象的合法权益,全面提高我市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水平,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明确任务目标,高标准搞好农村敬老院建设

  全市现有五保6741户、7134人。镇街敬老院13处,村级敬老院60处,集中供养932人,民政局和各镇街已分别建立了五保档案。为进一步做好集中供养工作,要求用二年的时间,将全市镇街敬老院更新改造一遍,每个镇街都要建一个高标准的中心敬老院。鼓励有条件的村居建设符合要求的村级敬老院。力争在20xx年全市五保集中供养率达到70%。

  (一)搞好规划设计。各镇街敬老院改建、扩建、新建应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按照经济适用的原则搞好规划设计、土地征用。整合现有各类资源,可以利用乡镇合并后闲置的`政府办公场所及学校、卫生院、破产倒闭企业闲置的房屋,迅速扩大敬老院规模。院民居室要宽敞、明亮、舒适,要健全活动室、医务室、餐厅等配套设施,搞好绿化和美化。各镇街敬老院规划设计方案,要报经市民政局审核确定后组织实施。

  (二)确保资金到位。敬老院是集中供养五保对象的社会福利事业单位,以镇街兴办为主。五保人数较多且有条件的村居也可兴办。镇街敬老院建设资金主要以镇街财政资金为主和从社会捐款中筹集。

  (三)加快建设速度。各镇街在敬老院建设时,要组织精干的力量现场组织、指挥,严格按照图纸设计施工,严把质量关、资金使用关、时间进度关。市民政、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要建立联合监督机制,加强对敬老院建设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有关人员,经常深入敬老院建设现场,监督和指导工程建设,处理有关问题。

  三、加强组织领导,把农村敬老院建设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各镇街要按照市政府要求,把敬老院建设当做一件重要的政治任务,切实摆上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抓紧抓实,实事办好。要迅速成立镇街敬老院建设领导小组,明确专门的工作队伍,分工负责,抓好落实。要定期进行检查和考核,确保建设的规模、质量和进度,争取早日投入使用。对按时完成敬老院建设任务的单位,市政府将予以表彰和奖励,并作为年度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已建成的要抓好规范化管理,探索集中供养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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