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俗世奇人》有感

时间:2023-08-31 10:02:43 读后感 我要投稿

读《俗世奇人》有感

  品味完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的视野一定开拓了不少,何不写一篇读后感记录下呢?那么如何写读后感才能更有感染力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读《俗世奇人》有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读《俗世奇人》有感1

  《俗世奇人》是冯骥才先生写的一本小说集,内容充满了传奇色彩,语言风趣幽默,讲述的是天津的一些奇怪的人的故事。

  《俗世奇人》有近二十个故事,有三个故事是讲小偷的,其中有一篇我印象最深:

  从前有个其貌不扬的.小偷,经常在电车上偷别人的东西,偷术极高。有一次,他偷了一个人的表链,等到下车后,他发现他偷的那个表链又被那个人给偷回去了。

  看到这里,我突然结合了一个新闻想到了一个新故事:在北京,有一个人,原名叫余候。这余候从小个子矮小,手小脚小嘴小眼睛小耳朵小,所以人们都管他叫“小侯”,打小一路叫过来,反而没人知道他的真名了。

  别看这“小侯”长得其貌不扬,可他小有名气。他可是一个能人,专攻“偷鱼”,技术可谓顶天了。他路过哪条河,哪座湖,他都会知道里面有多少鱼,种类是什么,长得是胖是瘦,是大是小,他全知道。他能把看鱼人当作不存在,哪怕河被围得水泄不通,他也能好似隐形人一般一个猛子下了河,屏着气,打怀里洒出一个网,不一会儿,就收获颇丰。就凭这高超的技术,他使北京的渔业产量大幅下降,于是人们就把他名字的“余”字改成了“鱼”,“侯”字改成了“后”,中间加了个“绝”字,顾名思义:“鱼绝后”。

  但千万不可认为全北京的水塘全是小侯的天下了。

  有一天,夜深人静,小侯路过一个水塘,发现里面养了很多鱼。他想:嘿,这下有福了!他看见远处有一个人影,知道那是看鱼人在巡逻。于是他使用了惯常的一招,屏着气,钻到水底下去,洒下网。不一会儿,就网到了很多鱼。正准备收网的时候,他发现由于自己潜得太深,脚被渔网给缠住了。渔网里装满了鱼,拽着他往下沉,不一会儿,他就沉到了水底,再也动弹不得。这时,一大群鱼游了过来,好奇地看着他在那里徒劳地挣扎。他在临死时想:“唉,这能人就死在能耐上了。”

  过了几天,另一位偷鱼的也来到这个水塘。他发现网里面竟然有一个尸体,并认出那是小侯的,吓得魂不附体,改过自新,一生不再偷鱼。这事传上了新闻,造成了轰动,于是北京的渔业又恢复了正常,再也没人偷鱼了。

  后人评价这件事,若有所思的说:“这事坏就坏在这个外号上了。‘鱼绝后’就是让‘鱼’把小侯给‘绝后’了!”你说奇不奇特?

读《俗世奇人》有感2

  在冯骥才先生《俗世奇人》这本书中,塑造了很多个个性鲜明的角色形象,其中,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刘道元活出殡》中的主人公刘道元了。

  刘道元是一个文混混,凭借过人的文采,以帮人写诉状为生。但他帮富人打官司,赚了很多的钱,又会悄悄地施舍给有困难的百姓,并且不接受别人的感恩。等到他年事已高,以为看透了人世间的'事,就突发奇想“死”一回,看一下死后人们的反应。可他没想到,这一次“死”,使他平凡的生活变得惊澜起来,让他重新认识了这个世界。

  他以为“死”后,受过他恩的人,自然会很悲伤地去吊唁,可是恰恰相反,前来送别的人群中并没有他施舍过或帮助过的人,反而是大都与他素不相识,而且毫无悲伤之情,似乎只是出于好奇。更有甚者,跟刘道元平日里称兄道弟的铁哥们的“一枝花”,在他死后非但没来吊唁,反而在出殡时索要财物!故事在刘道元爬出棺材,仰天长笑中结束。

  我仔细品味这个故事后,明白了“树倒猢狲散”的道理:当一个人得了势,那些毫无作为的人就疯狂地巴结他,为的只是谋取利益,还美其言曰:“站在巨人肩膀上的人”;可等到那个人“死”了,那些依靠他的人,就会瞬间消失得无影无踪,甚至背信弃义,去巴结其他得势的人。这种世态炎凉的现象,在古时候有,在现代社会也有,甚至有时候更令人发指。

  有句话说“人生如戏,全靠演技”。本来,这只是一句调侃,可现在,很多时候却是现实生活的真实写照。当一个人有权有势时,有些人会拼命地把你往天上捧,好像把你当活神仙似的;你一“死”了,他们的假笑马上就消失了,一转脸骂你猪狗不如。所以,我觉得,刘道元最后爬出棺材,仰天大笑,不是精神崩溃的笑,是对那些懦弱无能人的嘲笑;是对社会现状的苦笑;是领悟了“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的冷笑!

  反观自己,虽然年纪还小,尚未踏入社会,但是有时也会感觉到生活中的真真假假,也能感受到他人并不真诚的行为,甚至,自己偶尔也会因为一些原因撒些小谎。等我们慢慢长大,也将要去面对这些社会的现象,那将是多么悲哀和沉重的一件事!我希望,我们的生活能够简简单单充满阳光,所以从今天起,我要做一个真诚的人,积极传播正能量,以善良的心态对待每一个人,让“假作真时真亦假”永远停留在小说中。

读《俗世奇人》有感3

  俗世奇人主要讲述了:天津卫本人是水陆码头,居民五方杂处,性格迥然相异。血气刚烈,水咸土碱,风习强悍,近百余年来,举凡中华大灾大难,无不首当其中,因生出各种“怪异”人物,既在显耀上层,更在市进民间。

  冯翼才先生便将身边有一些“奇人”进行细致观察,还通过他们各个的特点给每人都取了一个“外号”,再用笔记记录下来,从而创编今天的《俗世奇人》。

  其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张大力》和《小达子》两个故事,张大力力大无穷,听说一家铺子的老板承诺谁能举起那把死沉死沉的.青石大锁,就赏银百两。大力轻松举起,后发现下面有一行字:“唯有张大力举起不算”。他意识到被骗了,可仔细想了想,觉得人们是佩服自己,称赞自己。

  小达子一次在电车上想偷一位中年男子外套上有一块怀表,结果偷到手的怀表,又被主人家偷回去。还被别人嘲笑:“你笨手笨脚也想干这个!”从此小达子不再上电车了。是啊!毕竟“人外有人,天外有天”,小达子偷遍了整个码头,头次挨到被偷后的感觉,张大力虽然被骗,但他也知道,人家主要是佩服你,也许你身边有这样的“奇人”,但我们并没发现。但是,只要你身怀绝技,就也能是俗世奇人!

  上乐理初级课时,我因和其它课有冲突,就换了一个班。我的原来成绩,在班上也是名列前茅的,对于转班也充满了信心,可后来发现我进了一个“学霸班”,同学们唱谱都非常熟练,许多难点其它同学都能积极发言,让我甚至有些跟不大上。

  这次上课让我明白了“人外有人,山外有山”。只要足够努力,我也能成为别人

读《俗世奇人》有感4

  《俗世奇人》是冯骥才的其中一部作品。它记录了许多上世纪初的天津的一些奇人怪事。这些人多事普通人物,但他们都是身怀绝技,令人惊叹不已,这也是这本书最吸引人的地方。

  拿起这本书,我先看了作者本书的'序,也是本书的来由:天津卫本是水路码头,居民五方杂处,性格迥然相异。然燕赵故地,血气刚烈;水咸土碱,风气强悍。近百余年来,举凡中华大灾大难,无不首当其中,因生出各种怪异人物,既在显摆上层,更在市井民间。、、、、、、故而随想随记,始作于今;每人一篇,各不相关。冠之总名《俗世奇人》耳。

  看《俗世奇人》这本书,,我最大的感受便是一个“奇”,一个人物、一件件事,无一不奇。举个例子吧,书中有个人物“苏七块”,此人是位医生,医术非常高明,文中有一段是这样描述与他的“他手下动作更是‘干净麻利快’,逢到有人伤骨断筋找他来,他呢?手指一触,隔皮戳肉,里头怎么回事,立时心明眼亮。忽然双手赛一对白鸟,上下翻飞,疾如闪电,只听‘咔嚓咔嚓’,不等病人觉疼,断骨头就接上了。

  上下翻飞,疾如闪电,可见这位大夫手法之熟练,甚至连病人疼都来不及感觉到,这有多奇!书中还有许多奇人,有刷墙从不掉白浆的刷子李,有单手飞速捏泥人而且捏出来像活人的泥人张,还有大回、蓝眼等等,各怀绝技。《俗世奇人》里的人物个个很传奇。

  看了这本书,我第二大感受便是一个“津”,文章通篇有一股“京味儿”,在这里是“津味儿”十足。总之,一打开书,看见上面的文字,就有一种北方特有的韵味扑面而来。比如书中的“屋里任嘛甭放,单坐着,就赛升天一般美。”、“玩得正来神儿”、“热气儿”、都有一股浓浓的地方口音,句中的“嘛”、“甭”、“赛”、“儿”等字更是口语化,读了能感觉到生活中的气息。我也很喜欢读这样的文章,通俗易懂、生动活泼,让人读了十分亲切,仿佛作者不是在写文章,而就在你面前轻松地讲着一个个生动的故事,引人入胜。

  《俗世奇人》的“奇”和那股特有的“津味儿”,深深地吸引了我,使我百读不厌,同时那一件件“奇人奇事”中总有些做人做事的道理,给予我启发,这真是一本好书!

读《俗世奇人》有感5

  我读了老师推荐的《俗世奇人》,有许多许多的感想。

  我曾经读过不少小说集,但从来没有一个像俗事奇人给我带来的印象深刻。在这本小说集中,以细腻的笔法诉说着一个一个劳动人民的遭遇。用一件一件的小事来诉说着天津劳动人民的不可思议的能力。整篇文章有趣、耐读。却又不乏真理。

  有绝技的人,生活才不会平淡。

  “码头上的人,不强活不成,一强就生出各样空前绝后的人物。”书中正骨医苏七块看病前必先收取七块银洋;粉刷匠刷子李干完活全身不粘一个白点;泥人张从鞋底上取下一块泥巴便单手捏出活人嘴脸;造假画的黄三爷以假乱真耍得行家丢了饭碗,等等,皆是些听起来神乎其神,但却实际上存在过的`人物。

  他们每人只要有独一无二的绝技或者是另有绝活的,那就一定有绰号,比如说:像刷子李、刻砖刘、泥人张、风筝魏、机器王、苏金散等等。津门人好把这种人的性,和他拿手擅长的行当连在一起称呼。时间一长,名字不知道,倒知道一个响当当的绰号。

  就拿开篇文章苏七块来说。在我认为苏大夫并不是求财心切。也许,他早就想过破坏这个规矩,让大家认识认识真正的苏七块。要不然,他不会还给华大夫大洋。而是在,天津卫当时这个混乱的局面中所破逼无奈的,他若坏了这个规矩,以后,他的话别人是不会听的。在这个局面中、这个环境中无发生存下去,这样,他也是想为自己谋生。

  在这篇文章将一个“认牙不认人”的华大夫栩栩如生地向我们展现了出来。初读这个故事,当然是十分的不理解。比如:华大夫为什么只认牙不认人呢?他这不是在自找麻烦吗?但是读完这篇文章再好好想一想,你就会知道他这仅仅是为了给病人医好牙。他之所以顶着这种可能被误解的压力只认牙,是为了节省病人的时间,是为了病人的利益。也正是这种负责任的态度,才能让华大夫被大家所认可吧!这样的医德难道不应该被人们所赞叹吗?做医生就是要为病人服务,华大夫无疑给所有的医生做了一个好榜样。

  平淡的人不平凡。

  在平凡的生活中,这些有“绝技”的奇人,生活会平淡吗?但问题的关键在于,“手艺人靠的是手,手上就必得有绝活。有绝活的,吃荤,亮堂,站在大街中央;没能耐的,吃素,发蔫,靠边呆。这一套可不是谁家定的,它地地道道是码头上的一种活法。”得有真本事,才不会平淡啊!没有真本事,岂只平凡、平淡,还会更加糟糕,把生活过得一塌糊涂。我们要把平凡的生活过得不平淡。就得靠那份才艺,不只是在那时候这套是种活法,就今时今日才华也是人不可缺少的啊。

  书中描写的人无一不是劳动人们,对劳动人民的态度无一不是赞叹。正如书中所说“手艺人靠的是手,手上就必得有绝活。有绝活的,吃荤,亮堂,站在大街中央;没能耐的,吃素,发蔫,靠边呆。这一套可不是谁家定的,它地地道道是码头上的一种活法”其中的赞扬还不明显吗?

  在这时代有才华的人不怕遇不上伯乐,只怕才华比不上别人。随着社会的进步,物尽天择,强者生存,弱者淘汰,这不算残酷,这只是一个事实而已。

读《俗世奇人》有感6

  窗外的细雨,慢慢地落下,形成一个又一个的小水坑。霏霏雨丝的下午,米白色的书页在指尖缓缓翻飞,我与《俗世奇人》相遇。

  《俗世奇人》中的36个人物,每个人都有自己独特的`本领,如:刷子李,定下了规矩,身上有一个白点不要钱,如果是普通人,早就饿成了豆角;甄一口,无论喝多少酒,都不会醉,别人喝完酒之后会出汗,甄一口却是从脚排出的,排出的不是汗, 而是酒……

  读完这本书,让我想起了我们樟木头人民医院的拔牙医生,他不但会拔牙,还会帮你看牙治牙,但是有一点,和《认牙》里面的华大夫一样,不认人,可是为什么不认人呢?你想想,一个牙医,不会认人,因为他们把所有的精力都放在了牙上,技术能不好吗?

  认牙就像学习一样,把精力放在学习上,成绩一定会更好的,如果整个人心不在焉,学习将会一败涂地了。我写作业的时候,总是会心不在焉想着其他的事,完成效率不高,成绩一直不稳,以后我要用功,把不会的知识都补回来。知识就是力量!

  成翡翠,你可以碧如青山、澄澈似海;成沃土,你可以默默奉献,培育生灵;做自己,你就能成为独一无二的"人间神人"。

读《俗世奇人》有感7

  初看这本书,题目就很吸引我,俗对雅,题目中的俗,意思是平庸、庸俗;奇的意思是奇特的、奇妙的、与众不同的,这样的对比会有怎么样的呢?读完这本书,我发现,俗和雅对应得更有深意,只有在平庸的世界里,才能突显出这些人的奇特,奇妙,与众不同。

  书中讲述了十几位的故事,他们个个身怀绝技,我也从他们身上学到了很多道理和良好的品质。在书中,我发现了几句货真价实的、告诉我们如何在这个社会上生存的话:各行各业全有几个本领齐天的`活神仙,有什么刻砖刘,泥人张,风筝魏,机器王,刷子李手艺人靠的是手,手上就必得有绝活,有绝活的吃荤,亮堂,高中生作文在大街中央;没能耐的吃素,发蔫儿,靠边儿待着。

  从中我想到了我们现在这个班级,班级就是一个小小的社会,班里每个人都应有自己在班里立足的特长,有的学习好,是学霸;有同学体育好,是运动健将;有同学嘴巴利索,是当说客的料而我有什么在班里立足的点?我有什么特长?我要成为一个什么样的人?这是一个值得去深思熟虑的问题。

  以前,我在队,足球算我一项特长,但是五年级我退出了。我开始很沮丧,不过我很快被社团招入机器人社团,并通过选拔,参加了几次。鲍勃?马利有一句一扇门关闭了,另一扇门总会随之打开,如同《神鞭》的主角傻二,灭亡剪头发把他的神鞭那一扇门关闭了,却为他打开了使用洋枪北伐的门。我可以学习傻二的知变通和不张扬,踏踏实实的在机器人社团,通过自己的努力证明自己。

  英语也是我的一项特长,可是成绩总不能让我满意,一看就会,一做就错,这个问题一直困扰着我。我虽然发现了这个问题的幕后黑手马马虎虎,可是我总摆脱不了它。我要学华大夫记牙,苏七块治骨病做事干净利落有质量,才会受人尊敬。以我的英语基础,如果再认真踏实,我一定会脱颖而出的。

  努力是每个人应做的,刻砖的远不止刻砖刘一人,可为什他最出名?因为他可以做到精益求精。做到精益求精可不容易,正如王国维先生所说的三境界,努力钻研最后才能成为大师。

  我要成为什么样的人?现在我还没有明确的志向,但是我现在清楚的知道,无论什么志向,想要,dou要踏实努力,精益求精。

读《俗世奇人》有感8

  有句老话讲“吐沫星子淹死人”。的确,面对流言蜚语,意志力再坚强的人都可能会被说的心智消磨。众人的说辞,一次也许不太当回事,两次会令人开始动摇,如果有第三次,那一定是压死骆驼最后一根强有力的稻草。想摧毁一个厉害之人并不需要有同等武力,只需要让他质疑自己,从此就可以一蹶不振。

  读到冯骥才所著的《俗世奇人》,一个在清末民国年间的天津卫,因为眼戴厚的似啤酒瓶底还泛着蓝光的眼镜而得名“蓝眼”的故事,不禁为最后他的结局感到惋惜,但同时也认为这一切都是因自己信不过自己而导致。

  这位俗称“蓝眼”的奇人生前有个绝招,那就是能辩得字画真伪。但凡是假的,蓝眼的眼镜片黯然无光,只要是真迹,一到蓝光即可闪过。这招独门绝技让他拥有了不少好彩头。直到有一天,他鉴定了一幅名为“大涤子湖天春色图”为真画,并花了十八两黄金买下。可谁知,画刚到手,就听外面有人传言说他拿的这幅是假的,真迹在他人之手。这下蓝眼有点慌了,连卖给他画的咚五爷也心中发毛,立刻一同前去一辩真伪。蓝眼看到所谓的真画,觉得自己这回自己可真的走了眼,并和咚五爷商量花七十两黄金买下。结果,等到家一和原画对比,发现真迹还是自己第一次买的那幅。自此蓝眼一场大病,卧病在床,也再未起来过。

  从小就在被各种所倡导的`教育理念所影响,要求我们做一个充满自信的人。以前觉得自信只是一个与自卑相反的名词,只要不过于贬低自己的能力就是一个正常的人。等到大学毕业,走向社会,有了自己的工作岗位才发现,自信不仅仅是自卑的反义词,也是需要远离自负的最佳状态。

  做一个真正充满自信的人并非易事。太过相信自己往往会变成自以为是,不尊重他人意见的自负。而自己对自己的信念不够也终将会一事无成。在《蓝眼》这则故事里,“蓝眼”大半生都处在被人追捧的环境中,应该也是从一届草根渐渐变成了行道里的专家。内心从自卑到自信,直至之后变为自负。

  冯骥才的文笔精彩绝伦之处就在于,他从未有只言片语去描述一个人的心理动态,但却让看到的人能深刻体会到其中的意味。其实“蓝眼”应是从他被名为其名,又被众人所追捧之时开始便觉得自己天下无敌。这时的他定是个自负之人,否则不会招惹旁人暗地里设计,在他耳边吹邪风;也不会在听见流言蜚语时怯怯担心自己名誉扫地;就更不会被人像耍猴似的出丑。

  过尤而不及。不论是太过自信还是信不过自己,最终都是导致身陷绝境的重要原因。就像在工作中,如果事事能够尽心尽责,相信自己有能力做好每一件事,小人也不敢从中作祟。因为放在明面上的正义一定会压倒黑暗中的龌龊;如果相信自己在孩子的面前是个不断追求进步的大人,这样的正能量一定会带给孩子正面的影响。说到底,事情的成败的关键都要看自身是否拥有强大的自我信任意识,只要坚持自己所相信的,旁的一切都不是摧毁自己的匕首。

读《俗世奇人》有感9

  在这个寒假里,我阅读了冯骥才先生写的《俗世奇人》一书。书里面一个个人物都身怀绝技,让我钦佩不已;书里面一个个故事都精彩纷呈,让我大开眼界。

  在百年前的天津码头上,生活着各种各样技艺高超的“活神仙”。书中有妙手回春的苏七块、刷浆不漏的刷子李、力大无穷的张大力、手巧灵活的泥人张…‥他们都是俗世俗人,却个个拥有独门绝活,在码头上享有盛名。

  《认牙》这篇故事让我感到华大夫对工作的认真,简直达到了忘我的境界。他不记得病人的长相,却能认出自己医过的牙。那个通缉要犯认为华大夫记性不好,不记得病人而医术又高,才去他那儿看牙的,不曾想他记牙不记人,全部心思都使在牙上。当医生的`爸爸若是能达到华大夫的境界,那也算是神医了。

  看了这本书,“活神仙”们是如何练就一身通天的本领呢?我陷入了深深地思考。他们的本领并不是与生俱来的,而是经过千锤百炼造就的。为了练成一番手艺,他们在一生中最好的青春年华苦学本领,终于靠自己坚持不懈的努力,创造了不平凡的生活。

  其实,在我们身边也有许多奇人,他们有些过目不忘、有些身残志坚、有些运动超能、有些百发百中…‥他们和《俗世奇人》中的人物一样,在平凡的生活中创造出不平凡的成就。

  大千世界无奇不有,我们只有脚踏实地、坚持不懈,努力达成自己的目标,实现不平凡的传奇人生。

读《俗世奇人》有感10

  自从学过《刷子李》这篇文章后,让我常常对冯骥才这位远近闻名的作家牵肠挂肚,然而这种挂念并没有随着时间的流逝所变淡。直到有一天, 我如愿以偿得看完了他的传奇佳作——《俗世奇人》时,心中感慨万分。

  在这本书中,作者用了荡气回肠的笔调向我们活灵活现的展现了水路码头中来自五湖四海的俗世奇人。他们各有所长,各有千秋,各个身怀绝技,就例如书中的主角之一——张大力,他力大无穷,矫若惊龙,轻而易举的就将重如泰山的石锁举起;还有书中的泥人张,他技艺精湛高超,捏出的'泥人那叫一个像,人见了无不叫妙;更加让人惊叹的是那看牙的华大夫,竟然将病人千篇一律,毫无特色的牙齿深深的记在心中,可以认牙找人。

  书中的主角们都令我大跌眼镜,难以置信却又不得不令我佩服。虽然他们技艺超群,但大多数生活都是平平凡凡,都是毫无家世背景的普通人,他们既是奇人也是俗人。那么他们胜人一筹的技术又是从何而来呢?——那便是熟而生巧。例如刷子李精妙的刷墙技术不也是年复一年日复一日所好好学来的;大回虽然没钓上有三条红线的鱼,但他那百钓百中的能耐也不是与生俱来的,谁又能说他没有在观察鱼的特征上倾注心死呢?

  虽然书中的人物都来自各行各业,每个人的工作都毫不相关,但他们有一个志同道合的特点,他们都对待自己的工作专心致志,勤勤恳恳,毫无非分之想。靠的都是一分耕耘一分收获,我相信上天是公平的,付出与回报最终会成为正比例,说不定在夜深人静的时候,他们都在默默的努力,靠的只是坚持和毅力罢了,只要我们加倍努力,吃苦耐劳,就将会成为下一个俗世奇人呢!

  阳光洒满窗前,我又捧起这本在冯骥才笔下妙笔生花的佳作,婆娑着富有质感的书页,回首着这十八位俗世奇人令人惊奇的所作所为。

读《俗世奇人》有感11

  一看书名就知道肯定是写一些奇人的事迹了,在好奇心的驱使下我读起了这本书。

  这本书是现代著名作家冯骥才的作品,讲的是在天津卫的码头中出现的“奇人”,而奇人之所以称为奇,正是因为他们背后一个个有趣的“奇事”。比如认牙不认人的牙医华大夫、凭着好口才卖茶汤的杨巴、刷墙油漆一滴不落的刷子李、看相声从来都不笑一下的冷脸,遇到什么怪病都能急中生智想出应对法子的.神医王十二。

  最让我印象深刻的就是牙医华大夫啦。在故事开篇,作者留下两个悬念,为什么华大夫补牙技术这么好,为什么他又不认人脸呢?在某一天,这两个问题就迎刃而解了。下晌,诊所来了两位便衣警察,他们要抓一个长黑痣的歹徒。华大夫却不记得这个歹徒的模样,被警察怀疑。第二天华大夫在酒楼喝酒时,竟然通过他补的牙认出了那个歹徒,报了案。原来华大夫不记得人是因为他把所有的心思全放在了补牙上,他只记得他自己补的牙,专心于牙医这一职业,所以记不住人。像他这样专心致志的牙医,难道医术还会不高吗?

  在我们的身边其实还有许多像华大夫一样专心致志的人,比如说袁隆平老先生。他专心致志于杂交水稻的研究,通过这些研究取得成效获得大家赞扬时,他却说这些研究还有三大不足,有待改进。袁隆平老先生脚踏着田地,头顶着烈日,弯着腰,时而观察时而记录。他的一生与农结缘,与农相伴,他把大半辈子的经历和心血都扑在杂交水稻的研究上,这种精神难道不值得我们学习吗?

  一心只做一件事,是一种表现,更是一种态度,我们应该向这些志士们学习,学习他们高远的志向,更要学习他们刻苦钻研的态度。如果这个世界上再多几个一心一意的人,明天将会更灿烂辉煌。

读《俗世奇人》有感12

  风,在呜呜地响着,像是有个人在山谷里扯着嗓子喊叫,突然一阵急雨,密集的大雨点在地上溅起一片燥味的尘埃。浸泡在书海中的我压根儿没注意,房间很静,心也很静,这《俗世奇人》真令人着迷。

  码头上的人,强,才是“活着”的根本,一强就该强出空前绝后的人:小说中的人,“奇”才是传下去的根本,一奇就该奇出各种匪夷所思的事儿。

  《俗世奇人》写了清代天津卫形形色色的奇人异事。社会是雕工刻手,这就是适者生存,不适者淘汰的弱肉强食的社会,它打磨出一个个为了生存而使出自己看家本领的奇人,最令我记忆犹新的是个叫小达子的小偷。

  他,其貌不扬,短脖短腿,灰眼灰眼,塞块软绵的烤山芋;他,站着赛影儿,走着赛烟儿————这可真是天生当贼的料材。还错儿,你就是把皮包儿塞肚皮子上,电车一停,一开,皮包子已经没影儿了,你可是一点点感觉也没有,好像皮包还在你肚皮儿上贴着。这是他的绝活儿,在电车啊,巴士上边,一遇着红绿灯,一停车,他的手比光要快用中指和无名指一夹,抽出来,车子再一晃,他往后一退,转个身,转身后又抽出一沓钱纸票儿,手艺很是了得!

  但意外发生了,一次,他偷了一金怀表,非赏值钱,他以为自己就是车子的主儿,可他却忘了句老话,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一个青年上了车,小达子往兜里一塞怀表,转了个身,试图去偷青年的东西,谁知那年轻人当即转了个身,回头一看,哟,金怀表早已挂在青年人的脖子上了,小达子啥也没偷到。

  这当小偷的.被小偷偷走了东西,尝到了挨偷的滋味儿,还有何颜面当小偷?

  看完此书,我想起了班中几位特别的“奇人”、“自恋沈”、“骄傲陈”、“文豪华”、“学霸王”、“学神瑶”、“仙女蓉”、“天真典”,这一个个人物一说出来,谁都可以猜到他们的性格特点与绝活儿了吧。

  比如“自恋沈”,一次上信技课,小胡老师教我们做封面,嘿,他找到一张封面,说是很经典的,一投屏“哇哈哈哈”这正是自恋沈的封面,上面写着:帅气的我。顶大顶大的四个字映入眼帘,可真是自恋。像这样鲜明的“小人物”在我身边比比皆是,正有他们的存在,才让我的生活多姿多彩。

  读了这本书,我真正领悟到了世间百态;刷墙技术高超的刷子李,讲文气的李金鏊,活出殡的刘道元,够格的酒鬼酒婆,他们都有鲜活的特点,他们那有趣的故事仍在我脑海中回荡。

读《俗世奇人》有感13

  我读完了《俗世奇人》这本书,我有很大的感触。我可以给大家举两个人说说吧。

  第一个人,苏七块。苏七块是一名大夫,看钱不看人,只要你一进门,就得先往台上交七块银元。否则别看你是啥人,伤得有多重,他就会无视你!这就是他名字的由来。

  但,你千万别看错他!他这人不是一个财迷,其实这只是他曾经立下的一个规矩。他只不过是想信守诺言而已。

  另外,还有一个人给我的感触特别深。他就是狗不理。大家都听说过狗不理包子吧,这狗不理包子可是天津卫的特色小吃,人见人爱,啥人都爱吃!可它为什么叫狗不理包子呢?

  原来自从包子的创始人“狗子”做出了这么香的包子后,就忙得马不停蹄。连别人说的话都没空答理了。所以他就得了一个骂名叫“狗不理”因此他的.包子就叫狗不理包子

  最后,你没发现这一类的人都有一个相同的特点。就是这些人做事都讲究一个字“精”,不管做什么事都必须把它做完美。还有就是这些人都一样绝活!而且都做得非常完美。

  啊,真是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啊!我也要做一名有一枝之长的人。

读《俗世奇人》有感14

  《俗世奇人》写的是清末民初天津卫的一些奇人怪事,小说通过一个个小故事的形式,把奇人们的故事写得活灵活现、跃然纸上,不禁令人拍案叫绝。

  这是一本讲俗世的书,里面讲的都是一些俗世的事,比如连书中主人公们的名字都很“俗气”,有很喜欢喝酒的酒婆,有特别会刷墙的刷子李,有力大无边的张大力等等。虽然,喝酒、刷墙、力气大等,这些都离我们生活非常的贴近,但是作者却把这些俗事写的如此引人入胜,真是令人佩服!

  这是一本讲“奇人”的书,其中有一个故事名叫《苏七块》,讲的'是一个叫苏金散的大夫,他定下看病的规矩,病人要把七块银元放在他眼前,他才肯出手看病。众人因此送给他一个绰号:苏七块,暗地里嘲笑他眼里只有钱,私下贬他只值七块银元。话说,有一回苏七块和华大夫正在打牌,车夫张四受伤找苏七块看病,因为拿不出七块钱被拒,华大夫便偷偷借了时,主动免了他的药费。最后,苏七块将看病收的七块银元悄悄地还给了华大夫,并说:您别以为我这人心地不善,只是我立的规矩不能改。一个医术高超、医德高尚的苏七块形象立马树立了起来,让七块银元给张四,苏七块就飞也似得把张四的病看好了,在张四无钱付药费人印象深刻。

  在《俗世奇人》中,每个故事都很精彩。如果说俗世真有奇人的话,那么《俗世奇人》也真算是一本奇书了。

读《俗世奇人》有感15

  今天,我和爸爸一起去书城买书:《俗世奇人》和《百万英镑》,我像小鱼得水般,在《俗世奇人》书海里自由地游来游去。

  《俗世奇人》的主要过程:本书主要讲了18个奇人的传奇故事,他们是苏七块、刷子李、酒婆、死鸟、张大力、冯五爷、蓝眼、好嘴杨巴、蔡二少爷、背头杨、认牙、青云楼主、小杨月楼义结李金鏊、泥人张、绝盗、小达子、大回、刘道元好出熙,令我最难忘的是泥人张了!大家看看他的绝活吧!手艺道上的人,捏泥人的“泥人张”排第一。而且,有第一,没第二,第三差着十万八千里。

  泥人张大名叫张明山。咸丰年间常去的地方有两处。一是东北角的戏剧大观楼,一是北关口的饭馆天庆馆。坐在那儿,为了瞧各种角色,去天庆馆要看人世间的各种角色。这后一种的样儿更多。

  那天下雨,他一个人坐在天庆馆里饮酒,一边留神四下里吃客们的模样。这当儿,打外边进来三个人。中间一位穿的阔绰,大脑袋,中溜个子,挺着肚子,架势挺牛,横冲直撞往里走。站在迎门桌子上的“撂高的”一瞅,赶紧吆喝着:“益照临的张五爷可是稀客,贵客,张五爷这儿总共三位——里边请!”

  一听这喊话,吃饭的人都停住嘴巴,甚至放下筷子瞧瞧这位大名鼎鼎的张五爷。当下,成立城里城外最冲得要算这位靠着贩盐赚下金山的张锦文。他当年由于未盛京将军海仁卖过命,被海大人收为义子,排行老五,所以又叫“海张五”一称。但人家当面叫他张五爷,背后叫他海张五。天津卫是做买卖的地界儿,谁有钱谁横,官儿也怵三分。

  可是手艺人除外。手艺人靠手吃饭,求谁?怵谁?故此,泥人张只管饮酒,吃菜,西瞧东看,全然没把海张五当个人物。

  但是不会儿,就听海张五那边议论起他来。有个细嗓门的说:“人家台下一边看戏,一边手在袖子里捏泥人。捏完拿出来一瞧,台上的嘛样,他捏的嘛样。”跟着就是海张五的大粗嗓门说:“在哪儿捏?在袖子里捏?在裤裆里捏吧!”随后一阵笑,拿泥人张找乐子。

  这些话天庆馆里的人全都听见了。人们等着瞧以告人胆大的泥人张怎么“回报”海张五。一个泥团儿砍过去?

  只见人家泥人张听赛没听,左手伸到桌子下边,大鞋底下抠下一块泥巴。右手依然端杯饮酒,眼睛也只瞅着桌上的酒菜,这左手便摆弄起这团泥巴来;几个手指飞快捏弄,比变戏法的`刘秃子的手还灵巧。海张五那边还在不停地找乐子,泥人张这边肯定把那些话在他手里这团泥土全找回来了。随后手一停,他把这团往桌上“叭”地一戳,起身去柜台结帐。

  吃饭的人伸脖一瞧,这泥人真捏绝了!就赛把海张五的脑袋割下来放在桌上一般。瓢似的脑袋,小鼓眼,一脸狂气,比海张五还像海张五。只是只有核桃大小。

  海张五在那边,隔着两丈远就看出捏的是他,他朝着正出门的泥人张的背影叫道:“这破手艺也想赚钱,贱卖都没人要。”

  泥人张头都没回,撑开伞走了。但天津卫的事没有这样完的——

  第二天,北门外估衣街的几个小杂货摊上,摆出来一排排海张五这个泥像,还加了个身子,打磨大样坐在那里。而且是翻模子扣的,成批生产,足有一二百个。摊上还都贴着个白纸条,上面写着:贱卖海张五。

  估衣街上来来往往的人,谁看谁乐。乐完找熟人来看,再一快乐。

  三天后,海张五派人花了大价钱,才把这些泥人全买走,据说连泥模子也买走了。泥人是没了,可“贱卖海张五”这事却传了一百多年,直到今儿个。读了这个故事后,我也很惊奇,一大一大片的问题从我的头脑里蹦出:张明山是怎么捏泥人的呢?后来是怎么失传的。。。。。。总之觉得这本书很有意思,很有趣,以后大家也可以看看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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