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合同

时间:2024-09-08 08:20:50 装修合同 我要投稿

【推荐】装修合同范文锦集六篇

  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争端。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装修合同8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推荐】装修合同范文锦集六篇

装修合同 篇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上海市保护消费合法权益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7)92号文《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平等、友好、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业主) 联络方式:

  身份证: 地址: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施工工程队负责人)

  身份证: 联络方式:

  家庭住址: 家庭固定电话: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甲方装饰住房系合法居住。

  2、装饰施工地点:

  3、施工范围: 卧室 客厅 餐厅 厨房 卫生间 阳台,套内面积 平方米。

  4、装饰施工内容:甲方住房的水、电、弱电改造工程,墙体改造,窗套门套的制作,地砖、瓷砖铺贴,地面龙骨、毛地板铺设、吊顶安装,顶面、墙面涂料,厨具、洁具、灯具、房门等设施的安装,储藏室、搬运工程等其他双方约定以及住宅室内装修工程中应包含的所有工程(打孔工程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5、承包方式为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

  6、总价款:¥ 元,大写(人民币):

  其中:

  材 料 费:人民币 元整。 人工费:人民币 元整。

  管 理 费: 无。设计费:无。

  垃圾 清运 费:无。 税金:无。

  材料搬运费:无。

  其 他 费 用:无。

  以上总价款根据乙方实地考察甲方房屋,并初步了解所需完成工程后确定,该总价款为闭口价款,包含乙方承担的装修工程中所有的人工和附件三《甲方自购材料清单》外其他所有辅料费用。

  如因甲方变更施工内容、变更材料而产生的额外材料费用按实另计。

  7、工期:自 _年_ _月_ _日开工,至_ _年 _月_ _日竣工,工期_ _天 。

  第二条 关于双方职责的约定

  1. 甲方责任:

  (1)甲方应在开工前一天,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做好施工中因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影响邻里关系等的协调工

  作。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结构或设计管线,负责到所在地房管部门或物业管理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并承担承担有关费用。

  (4)根据乙方提供的需求按时提供自购材料。

  2. 乙方责任:

  (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设计方案现场交底,并负责向具体施工人员传达甲方设计方案和施工效果。

  (2)乙方在装修期间全面全程承担施工工程队负责人的管理和施工职责,对本次装修工程的质量、工期和施工现场安全负责。乙方全面承担联络甲方,保证所提供的材料质量、向甲方提出材料需求,现场管理装修施工质量和施工人员等职责。

  (3)乙方负责人负责组织装修人员参与本合同定义的装修工程,负责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单项工程施工过程中,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擅自更换施工人员;经甲方许可的施工人员更换,必须在确保施工质量的`前提下;如甲方对乙方装修人员的施工水平存在疑义,乙方应无条件更换。

  第三条 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见附件三《甲方自购材料清单》)。

  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甲、乙方应办理交接手续。乙方如发现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和工期延误,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按时抵达现场后,经甲乙双方共同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并组织施工,由于保管不当或施工工艺不当造成的材料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甲方采购供应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3.乙方提供施工工器具;乙方提供的材料:(见附件二《承包材料报价单》)。 乙方应严格按照附件二《承包材料报价单》中规定的品牌、规格、型号等内容和设计施工要求供应材料、设备;未指定品牌的材料应达到国家、行业规定的质量、环保标准;甲方应到现场验收,如不符合设计、施工要求、质量、环保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4、乙方承包的所有材料应自行搬运入户。

  甲方自购的材料,承诺在免费的前提下尽力要求装修材料供应商将装修材料送货至甲方房屋内。但如遇材料供应商坚持只负责送货到甲方住宅楼下的情况,则乙方负责将该等装修材料搬运到房屋内。

  5、 为保证工程的正常进行,乙方必须至少提前一周书面向甲方提出下一工序需 要购买的材料的清单,以便甲方于周末采购材料。甲方应按时提供乙方需要的材料。乙方同时必须提供大致精确(+/- 10%)的所需材料的数量。由于乙方材料估算误差大于10%而导致的材料重新购买或材料退回的交通费用将由乙方承担,或者由乙方负责运输退回供应商。

  第四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 本工程执行DBJ08-62-97《住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 本工程由甲方提供设计施工方案。乙方负责按有关行业规定并参照附件六《施工工艺清单》约定的施工工艺进行施工。

  3. 关于施工工艺,双方另做如下约定:

  1. 卫生间和厨房要作好防水,并经12小时积水渗漏试验

  2. 卫生洁具固定牢固,管道接口严密。

  3. 线路穿管后必须可以抽动。

  4. 杉木地板与龙骨成45度角铺,使用木螺钉固定。

  5. 墙面乳胶漆,一底两面

  6.门套和踢角线,一底三面

  7.门, 一底三面

  4. 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5.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和材料损失由乙方承担。本工地在施工期间和保修期间内如因施工质量问题所引起的周围邻居的财产损失,由乙方负责修复及赔偿;

  6. 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

  7. 若部分工序由甲方材料供应厂家免费安装或由甲方安排其他单位安装,甲方应事先安排时间并通知乙方,乙方应予以配合,并避免造成整体工期的延误。

  8.工程验收: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工程每一节点,乙方应提前两天通知甲方进行验收。未经甲方在附件四《工程质量验收单》中书面确认,乙方不得进行下一阶段工程施工。(参照上海市地方标准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附件六《施工工艺清单》)。如果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如通过竣工验收,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

  9.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在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并书面办理验收确认手续(见附件四《工程质量验收单》)。如果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如通过竣工验收,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

  10.工程保修期一年,从竣工验收确认之日起算。保修期内由于乙方施工不当和乙方提供材料质量不合格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地进行维修,并承担相应材料费用。因上述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保修期内如属甲方使用不当造成损坏,直至不能正常使用,乙方可酌情收费。保修期结束后,乙方负责长期为甲方提供维修服务,直至甲方重新进行该房屋的装修工程。

  第五条 关于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1. 甲方提供的施工要求应同乙方协商,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

  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装修指南(见附件一),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修复和赔偿;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2. 施工中凡涉及改变房屋结构,拆、改承重墙,加大楼(地)面荷载,由甲方向物业管理部门提出协商,经确认后施工。

  3. 乙方应注意煤气使用安全,确保登高施工的安全保障等各类安全保证,并提醒施工工程人员注意安全,产生任何事故的责任完全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 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 工程款付款方式:

  工程款及材料款付款时间表

  付款时间 工程款付款比例 金额 材料款 总计金额

  合同签订后 开工前三天内 30%

  水电验收合格时 水电验收合格两天内 0

  工期过半 油漆工进场前 30%

  竣工验收 验收合格当天 30%

  工程质保尾款 验收合格之日起六个月 10%

  2.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

  3.工程结算:(见附件五《工程结算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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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逾期竣工的,至逾期15天后,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支付50元违约金。甲方未按协议约定时间付款的,逾期部分在逾期期间按同期活期银行存款利率向乙方支付利息。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至逾期15天后,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50元违约金。

  3.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强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4.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或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5. 工程未办理验收、结算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由此造成无法验收和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6. 工程关键节点未办理验收,乙方提前进行下一阶段工程施工,由此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

  7.乙方未按照附件二《承包材料报价单》中规定的品牌、规格、型号等内容和设计施工要求供应材料、设备,应根据假冒伪劣的材料的价款,双倍赔偿甲方;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8.如在施工过程中,产生工程和材料质量问题以及各类应由施工工程队承担的

  责任,甲方只向乙方一人追究赔偿责任。

  第八条 纠纷处理方式

  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尽量协商。或若协商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协约

  定向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1.协议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协议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条款。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协议,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协议协议,解除本协议。

  3.如由于乙方施工出现质量问题,甲方可以无条件提出中止协议,而无需获得乙方的认可。

  第十条 附则

  1.工程开工前,甲方应将房屋外门钥匙_1_把交乙方施工队负责人保管。工程竣工验收时,甲方负责提供新锁_1_套,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交付使用。

  2.本协议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本协议一式_2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附件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协议附件

  附件一:物业管理部门的装修指南

  附件二:承包材料报价单

  附件三:甲方自购材料清单

  附件四:工程质量验收单

  附件五:工程结算单

  附件六:施工工艺清单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住 址: 住 址:

  电 话: 电 话:

  邮 编: 邮 编: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签订地点:上海

装修合同 篇2

  甲方(委托方):

  乙方(承接方):

  甲、乙双方就装修事宜,特签订本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

  2、施工内容:详见施工图与其它附件。

  3、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总天数:天。

  4、工程保质期:验收后一年。

  5、甲方指定现场负责人员为:电话:

  6、乙方指定现场负责人员为:电话:

  第二条工程价款

  1、工程价款为:人民币元(大写:圆)

  2、如超出原约定施工范围的,双方应协商增加费用;增加的工作量不超过原工作量的20%时,乙方应按成本价格收取费用。

  3、除非有特别说明,工程计价方式为包工包料

  4、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正规发票。

  5、保质期内如有问题,乙方应负责免费维修;保质期内,如因甲方使用导致损坏,乙方应负责按成本价进行维修。

  第三条付款进度安排

  1、第一笔款:

  金额为工程价款的%,即元;

  乙方入场前支付。

  2、第二笔款:

  金额为工程价款的%,即元;

  乙方完成工程量的%时支付。

  3、第三笔款:

  金额为工程价款的%,即元;

  乙方完成工程量的%时支付。

  3、第四笔款:

  金额为工程价款的10%,即元;

  工程保质期满后15天内支付。

  第四条质量要求

  1、装修中由乙方采购的产品、材质等,均需要使用正品;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更换品牌、规格或材质。

  2、隐蔽工程封装前,需要先经甲方验收。

  3、由乙方采购任何产品的,乙方承诺:采购价格不得高于同等条件下的市场价格。否则乙方应按“采购价格-市场价格”x3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乙方承诺:不得向甲方人员(含现场人员、监理人员及甲方其它人员)提供任何性质的回扣或贿赂,包括但不限于明扣、暗扣、现金、购物卡、实物、有价证券、旅游或其他非物质性利益等。如甲方人员(含监理人员)向乙方索取利益,则乙方应立即向甲方披露。

  5、乙方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因施工发生任何人身或财产损失时,应由乙方自行负责。如乙方及乙方人员造成甲方向其员工或其它人员承担赔偿责任、工伤待遇等,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如甲方人员的指挥有碍安全生产,则乙方应说明情况并拒绝执行;任何情况下,乙方均不得以甲方人员的指示、安排、命令作为减轻/避免乙方安全生产责任的依据。

  6、甲方有权对装修方案、工程内容进行变更,乙方应予执行。如导致费用有增减的,双方另行协商费用。

  第五条违约责任

  1、甲方已经向乙方说明,竣工日期对于本合同的履行非常重要(关系到一系列的开业与配套经营活动),乙方承诺将按本协议约定的日期竣工。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延迟除外。

  如乙方未能按约定竣工的,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3000元违约金;逾期超过15天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退回全部已经支付的费用。

  2、本合同如依法解除或终止,则乙方应于解除或终止之日起五日内撤出现场(无论双方是否仍有其它争议或费用未结)。如乙方未能按期撤出现场影响甲方装修或经营,则乙方应按5000元/每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如甲方无故中止装修,应至少提前一周通知乙方,此时甲方应根据乙方已经完成的工作量向乙方结算支付费用,并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按未履行部分费用x20%)计算,但不再承担其它违约责任。

  4、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天,应按逾期金额的0.0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其它

  1、本合同与双方签署的装修合同或其它文件有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

  2、本合同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3、如甲方签署本合同及装修合同时,甲方投资的公司尚未注册成功,则甲方有权在公司注册成功后,将本合同及装修合同等文件中的权益直接转移给公司,并由公司向乙方支付相应款项,乙方应向公司开具发票。

  4、本协议签订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装修合同 篇3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工程项目: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居室规格:房型______层(式)______室______厅______厨______卫,总计施工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

  3。施工资料:详见本合同附件(一)《家庭装潢施工资料单》和施工图。

  4。委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工程开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6。工程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工程总天数:________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元,详见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装潢工程材料预算表》。

  1、材料款__________元;2、人工费__________元;

  3、设计费__________元;4、施工清运费__________元;

  5、搬卸费__________元;6、管理费__________元;

  7、其他费用(注明资料)______________元。

  第三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2。工程验收标准,双方同意参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执行。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4。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5。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四条:材料供应

  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甲方所带给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乙方带给的材料、设备如不贴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就应是贴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按甲方带给的材料合计金额的10%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10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50%;当工期进度过半(年月日),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40%。剩余10%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注:施工工费包括人工费)。

  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

  3。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1%支付给乙方。

  4。甲方在居室装潢中,如向银行按揭,须将按揭的凭证及相关文件(复印件)交给乙方。

  第六条:工程工期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1%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1%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元。

  2。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4。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资料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职责,工期不变。

  5。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资料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职责。

  第七条:工程验收

  1。工程质量验收,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

  2。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三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下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职责。甲方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

  3。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限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应承认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和相关费用。

  第八条:其他事项

  1。甲方职责

  1)务必带给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或由甲方带给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二次装饰工程,应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物等,须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均需与乙方办理手续和承担费用。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应向所在地房管部门办理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施工中如需临时使用公用部位,应向邻里打好招呼。

  2。乙方职责

  1)应主动出示企业营业执照、会员证书或施工资质;经办业务员必需有法人代表的委托证书。

  2)指派一名工作人员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3)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礼貌施工,并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万一发生,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

  4)严格履行合同,实行信誉工期,如果因延迟完工,如脱料、窝工或借故诱使甲方垫资,举查后均按违约论处。

  5)在装潢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职责,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入合格之日算起,为12个月。

  第九条:违约职责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十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透过协商解决,或协商解决不成时,能够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资料,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甲方(业主):(签章)乙方:(签章)

  住所地址:企业地址:________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________

  工作单位:法人代表:________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

  电话:电话:________

  签约地址: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

装修合同 篇4

  发包人:

  承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人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xxxxxxxxxxx。

  1.2工程内容及做法(详见附表1: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附表2: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

  1.3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清包承包方式。承包人包工,发包人提供材料

  1.4工程期限xx天,开工日期xx年xx月xx日,竣工日期xx年xx月xx日。

  1.5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大写):xxxxxx元(详见附表3: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报价单)。

  第二条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发包人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承包人。

  第三条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方式提供:发包人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

  第四条发包人义务

  4.1开工前xx天,为承包人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2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4.3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4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4.5施工期间发包人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

  4.6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

  第五条承包人义务

  5.1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5.2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5.3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5.4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第六条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

  第七条材料的提供

  7.1由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发包人应在材料运到施工现场前通知承包人,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第八条工期延误

  8.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发包人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因发包人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发包人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工期顺延。

  8.3发包人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8.4因承包人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九条质量标准

  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标准:xxxxxxxx。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由xxxxx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经认证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经认证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第十条工程验收和保修

  10.1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承包人应提前两天通知发包人进行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

  10.2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通知发包人验收,发包人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结算单

  10.3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期为xx月。验收合格签字后,填写工程保修单。

  第十一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11.1双方约定按以下方式支付工程款:

  (1)合同生效后,发包人按下表中的约定直接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工程进度过半指:xxxxx

  11.2工程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发包人。发包人接到资料后xx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并签字,发包人应在签字时向承包人结清工程尾款。

  11.3工程款全部结清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开具收据。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2.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2.2未办理验收手续,发包人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发包人负责。

  12.3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12.4发包人未按期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的,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xx元。

  12.5由于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负责修理,工期不予顺延。

  12.6由于承包人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对方支付违约金xx元。

  第十三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xx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xxxx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几项具体规定

  14.1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垃圾,由承包人负责运出施工现场,并负责将垃圾运到指定的地点,发包人负责支付垃圾清运费用(大写)xxxx元(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14.2施工期间,发包人将外屋钥匙xx把,交给承包人保管。工程竣工验收后,发包人负责提供新锁xx把,由承包人当场负责安装交付使用。

  14.3施工期间,承包人每天的工作时间为:上午xx点xxx分至xxx点xxx分;下午xxx点xxx分至xxx点xxx分。

  第十五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六条附则

  16.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16.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6.3本合同一式xx份,双方各执xx份,xxxxxx部门xx份。

  16.4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xxxxx 乙方(公章):xxxxx

  法定代表人(签字):xxxxx 法定代表人(签字):xxxxx

  20xx年xx月xx日 20xx年xx月xx日

  家庭装修清包工合同样本

装修合同 篇5

  尊敬的客户:为了维护您的权益,请在签署本合同前,仔细阅读本合同各条款(特别是黑体字条款),关注您在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如对本合同有任何疑问,请向经办行咨询。 立约人信息:

  银行(全称):见本合同第十四条

  申请人(装修人):见本合同第十四条

  贷记卡卡号:见本合同第十四条

  担保人1(全称):见本合同第十四条

  担保人2(全称):见本合同第十四条

  本合同各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本合同由通用条款和特别条款两部分组成,通用条款和特别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一部分 通用条款

  分 期 资 金 条 款

  第一条 贷记卡装修分期付款申请资金(以下简称“分期资金”)

  1.1 分期资金。见本合同第十五条

  1.2 分期资金用途。本合同项下分期资金用途见本合同第十六条。

  1.3分期期数,一个账单期为一期,自使用分期资金支付装修款之日起算。见本合同第十七条。

  1.4 分期费率。见本合同第十八条。

  1.4.1本合同项下分期手续费费率为分期资金金额的比率

  1.4.2分期手续费计算公式:分期资金金额×分期手续费费率。

  1.4.3本合同记载的分期资金金额、分期付款期数、分期手续费等与分期资金支付凭证或申请人签名确认的POS签单上记载的信息不一致时,以分期资金支付凭证或POS签单的记载为准。分期资金支付凭证及POS签单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条 先决条件

  未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银行有权不提供本合同项下分期资金:

  2.1 担保人具有为本合同担保所需的资格及/或取得合法有效授权。

  2.2 申请人、担保人根据银行要求提供真实、完整、有效的文件、资料、单据并办妥相关手续。

  2.3申请人按照银行关于支付管理的规定,如实声明分期资金用途、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4 装修首付款及与本合同有关的应付款项和费用均已付清。

  2.5 本合同项下分期资金有抵押、质押担保的,有关登记、交付、保险等手续已按银行要求办妥且该担保物权、保险持续有效。

  2.6 申请人、担保人或抵押物未发生足以影响分期资金安全的重大不利情形。

  第三条 分期资金垫付

  申请人支付装修首付款,并办妥担保、保险手续后,银行采用以下方式垫付分期资金。 银行对申请人本合同项下贷记卡(以下简称“贷记卡”)授予用于分期付款装修的信用额度,申请人在获得分期资金额度后,在银行指定的期限内通过装修公司门店POS机具刷卡使用该信用额度支付装修款。

  第四条 还款及支付分期手续费

  4.1 银行以前款第三条方式垫付分期资金时,以申请人贷记卡账户作为还款账户支付分期手续费和偿还分期资金,并按下列条款执行:

  4.1.1 申请人采用第十九条约定的方式向银行支付分期手续费。

  4.1.2 申请人选择在前款“4.1.1”的方式向银行支付分期手续费时,按以下条款支付分期手续费和偿还分期资金:

  4.1.2.1 分期手续费一次性计入刷卡装修当期贷记卡帐单的最低还款额。

  4.1.2.2 每期应还分期资金本金 = 分期资金金额 ÷ 分期期数。除最后一期应还分期资金本金以外,其余每期应还分期资金本金采用舍去角分的方式精确到元位,差额算入最后一期应还分期资金本金。

  4.1.2.3 每期应还分期资金本金计入贷记卡当期账单的最低还款额。

  4.1. 2.4 申请人在贷记卡当期账单到期还款日前全额归还账单列示的本期“全部应还款额”,分期手续费及当期应还分期付款本金可享受免息待遇。否则,银行有权按《中国农业银行金穗贷记卡章程》和《中国农业银行金穗贷记卡领用合约(个人卡)》的约定收取利息、复利、滞纳金、超限费和其他相关费用。

  4.1.2.5 申请人贷记卡当期账单超额还款时,若超额还款金额不足以足额偿还下一期应还分期资金本金时,视作申请人将超额还款部分用作部分偿还最后一期应还分期资金本金,还款期数不变,其他各期还款本金不变;若超额还款金额足以足额偿还下一期应还分期资金本金时,视作申请人将超额还款部分用作偿还以后期数的应还分期资金本金,还款期数自动递减。

  4.2 申请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银行,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贷记卡卡号发生变更,变更后的卡号自动承接原卡号的划款责任和债务责任。

  4.3 申请人在清偿本合同项下分期资金本金、利息、复利、滞纳金、超限费、分期手续费、损害赔偿金以及包含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律师费、处置费、过户费等银行实现债权和抵押权的一切费用前,不得办理用于还款的贷记卡销卡、销户手续。

  第五条 提前还款

  5.1 银行以前款第三条方式垫付分期资金时,申请人致电银行指定的客服中心办理提前还款手续,征得同意后可办理提前还款手续,已收取的分期手续费不予退还。

  第六条 申请人的权利和义务

  6.1 按照本合同约定取得和使用分期资金。

  6.2 按时足额归还分期资金本金、支付分期手续费及其他相关利息、滞纳金、超限费和费用。

  6.3 按银行要求如实提供与分期资金有关的文件、资料和单据,并办妥担保、保险手续。

  6.4 住所地、通信地址、联系电话、工作单位及收入状况等发生变动时,应及时书面通知银行。

  6.5 申请人因装修事宜与装修公司发生的任何纠纷,均不影响申请人在本合同项下的还款义务。

  6.6 出现本合同第12.2条约定的重大不利情形时,应立即书面通知银行,并落实银行认可的债权保全措施。

  6.7申请人同意接收银行通过手机短信、电子邮件等电子渠道发送的与分期资金相关的信息服务及相关通知。申请人如遇手机、手机号码或电子邮箱等变更、暂停、遗失、被盗等情况,应及时通知银行,以免信息泄露。若未来中国农业银行决定对信息服务收取费用,双方将另行商定。

  第七条 银行的权利和义务

  7.1 有权了解并检查申请人基本情况、分期资金使用情况、担保人及抵押物情况。

  7.2 申请人出现足以影响分期资金安全的重大不利情形,银行可以停止垫付分期资金或提前收回分期资金。

  7.3 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收回或提前收回分期资金本金、收取利息、复利、滞纳金、超限费、分期手续费、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处置费、过户费等银行实现债权和抵押权的一切费用,有权直接从申请人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立的任何账户中划收上述款项。

  7.4 申请人归还的款项不足以清偿本合同项下应付数额时,银行可以选择将该款项用于归还本金、手续费、利息、复利、滞纳金、超限费及相关费用。

  7.5 申请人未履行还款义务或担保人未履行担保责任,银行可以就申请人或担保人的违约行为进行公开披露。

  7.6 依据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为申请人垫付分期资金。

  7.7 银行在办理本协议项下相关业务及履行风险管理程序时,可根据需要向全国个人征信系统或其他数据信息系统查询、打印和保存申请人的个人信息和信用报告;可按照有关规定向全国个人征信系统或其他数据信息系统提供申请人基本信息和银行业务信息。

  担 保 条 款

  第八条 分期资金担保

  本合同项下债权的担保方式见第二十条。

  担保的共性条款

  8.1 适用于本合同项下保证、抵押、动产质押、权利质押的共性条款

  8.1.1 担保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分期资金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保管费、处置费、过户费等银行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的费用。

  8.1.2 担保人承诺已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取得本合同担保所需的授权。

  8.1.3本合同项下分期资金同时存在物的担保(含申请人或第三人提供)和保证担保的,银行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本合同项下分期资金同时存在两个以上物的担保人的(含申请人提供物的担保),银行有权就其中任一或者各个担保物行使担保物权。银行已经选择某一担保方式/担保物来实现债权的,也可同时主张通过其他担保方式/担保物来实现全部或部分债权。

  8.1.4本合同项下分期资金既有申请人提供物的担保又有其他担保人提供担保的,当银行放弃申请人的担保物权、担保物权顺位或者变更该担保物权时,其他担保人承诺仍然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担保责任。

  8.1.5担保人、担保物出现本合同第12.2约定的重大不利情形,或者担保人住所地、通信地址、联系电话、工作单位等发生变动的,担保人应立即书面通知银行。

  8.1.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银行有权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银行可以与担保人协议以担保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担保物的价款优先受偿。保证人支付的款项或者处分担保物所得价款不足以清偿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权的,银行可以选择将该款项用于归还本金、利息、罚息、复利或者费用等:

  (1)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银行未受清偿;

  (2)担保人被撤销、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出现其他解散事由;

  (3)担保人被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或者裁定和解;

  (4)申请人、担保人死亡、被宣告失踪或者被宣告死亡;

  (5)担保期间,担保物被查封、扣押、监管或者被采取其他强制措施;

  (6)担保期间,担保物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征用;

  (7)申请人、担保人违反本合同项下义务;

  (8)其他严重危害银行权利的情形。

  8.1.7 担保人为债务人(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项下申请人)与银行之间存有的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项下的数笔债务提供保证,且担保人的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到期债务的,所清偿的债务及抵充顺序,由银行确定。银行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本合同约定,对担保人行使

  抵销权的,所抵销的债务及抵充顺序,由银行确定;银行依法行使代位权时,次债务人向银行的给付所清偿的债务及抵充顺序,由银行确定。

  8.1.8担保人以本合同项下的担保物为一个或数个债务人(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项下的债务人)与银行之间存有的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项下的数笔债务提供担保,且担保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不足以清偿全部到期债务的,所清偿的债务及抵充顺序,由银行确定。

  8.2 适用于本合同项下抵押、动产质押、权利质押的共性条款

  8.2.1担保物详细情况见本合同第二十一条。

  8.2.2 担保物权的效力及于担保物的从物、从权利、附合物、混合物、分离物、代位物、加工物、孳息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财产或权利。

  8.2.3担保物为共有的,担保人承诺已征得共有人的同意。

  8.2.4担保物保险

  (1)担保人应按银行要求对担保物办理足额保险,并指定银行为该财产保险的'第一受益人,保险单据原件交银行保管。

  (2)担保期间,担保人应按时足额缴纳保险费并履行保险合同(含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下同)项下的其他义务。担保人未按时足额缴付保险费或者办理保险(续保)手续的,银行有权代缴保险费或者代办保险(续保)手续。相关费用由银行直接从担保人在中国农业银行各机构开立的账户中划收。

  (3)担保期间,未经银行书面同意,担保人不得单方或者与保险人协商变更、解除或者终止保险合同,不得放弃保险金的请求权或者向第三人请求赔偿的权利。

  (4)担保物发生保险事故,担保人应立即通知保险公司及银行,并负责索赔事宜。因怠于通知或索赔,给银行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8.2.5 担保期间,担保物价值减少的,银行有权要求担保人恢复担保物的价值或者提供银行认可的与减少价值相当的担保。

  8.2.6担保期间,未经银行书面同意,担保人不得对担保物作出赠与、转让、出租、再抵押、许可使用或者其他任何方式的处分。经银行书面同意处分担保物的,所得价款应用于提前清偿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或者提存。

  8.2.7 担保期间,担保物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征用等,银行有权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补偿金等优先受偿。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未届满的,银行有权要求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8.2.8 银行转让部分债权的,有权不转让相应的担保物权。银行转让担保物权的,担保人应当协助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手续。

  担保的个性条款

  8.3 保证

  8.3.1 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8.3.2 一次性还款的,保证期间为分期资金到期日起二年;分期偿还的,保证期间为每

装修合同 篇6

  甲方(业主)(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施工方)(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XX)、《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327-XX),甲方与乙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室内环境质量保证合同》作为《 》 装修工程合同的附件。

  1、 本室内环境质量保证合同

  2、 的内容和范围

  达标2. 要求:乙方在室内环境质量验收期内,

  3. 按照《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XX)要求,

  4. 保障本次装修工程室内环境质量达到(gb50325-XX)国家验收标

  5. 准(参见本合同6. 第二条《本合同7. 主要依据条款说明》中第1、2款)。

  8. 甲方保证:本次室内环境质量检测(验收)工程涉及的室内空间在验收时无其他甲方自置的装饰和家具等污染源。

  9. 验收时间:检测(验收)依据《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XX)之6.0.1 条款规定: “民用建筑工程及室内装修工程的室内环境质量验收,应在工程完工至少7天后、交付使用前进行”,定为完工后 日内进行,

  10. 具体日期由甲乙双方约定。

  11. 检测机构:甲乙双方共同12. 认可具有资质(已通过实验室计量认证)的机构

  进行本次室内环境质量检测(验收)。

  13. 验收监督:甲乙双方共同

  14. 监督检测(验收)过程,

  15. 并对检测结果签字确认。

  16. 甲/乙方为本次检测的'委托方。甲方检测监督人为: 电话: 通讯地址: 乙方检测监督人为: 电话: 通讯地址:

  17. 通知到场:本次检测的委托方应提前2天通知双方的授权监督人携委托书到场监督检测(验收)过程。此通知可以普通信函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或者传真,

  18. 双方的授权监督人接到通知后应当到场;甲乙双方有任何一方不

  19. 到场的,

  20. 视为自愿放弃相关现场监督权利,

  21. 检测验收照常进行,

  22. 测量结果视同

  23. 双方认可。

  24. 验收证书:由合同

  25. 第4款所确定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为检测(验收)结果证明文件,

  26. 甲乙双方认可其合法性和证据力,

  27. 如无充分理由不28. 得提出再次检测(验收)的要求。

  29. 责任承担:依据本合同30. 指31. 定的检测(验收)证书,

  32. 不

  33. 达标

  34. 的,

  35. 乙方必须在( )天之内重新装修或治理达标,

  36. 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和其他损失,

  37. 包括: .如第二次检测仍不

  38. 能达标

  39. 的,

  40. 甲方有权选择:□由乙方更换建材重新装修;□由乙方治理直至检测达标

  41. ; □解除装修合同

  42. ; □扣装修款 %共计 元(人民币)(参见本合同

  43. 第二条《本合同

  44. 主要依据条款说明》中第3款)。

  45. 检测费用支付:应由 方一次性垫付,

  46. 事前在装修工程款中预留。事后按以下原则由甲乙双方分别承担:初检所有项目达标,

  47. 由甲方承担;不

  48. 达标

  49. 则;由不达标项目引起的治理和复检费用,由乙方承担。

  50. 双方约定的其他有关事项:

  本《室内环境质量保证合同》作为装修工程合同附件,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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