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装修合同锦集六篇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签订合同能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那么相关的合同到底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装修合同6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装修合同 篇1
xx(以下简称甲方)
立协议人 为装修xxxxx房屋(四小区10-2-12),经 xxx(以下简称乙方)
双方协商,订立本协议,以共同恪守。在双方同意的情况下,本协议由xxx起草。
一、工程项目:
1、三个房间(两卧室、一客厅,以下简称三个房间)打地角线,包暖气及管线(客厅要对称),房顶四周打石膏线,包三个房间的门、窗;客厅、卧室铺强化木地板;清除所有房间原有涂料,客厅、卧室打腻子,刷立邦漆两次。
2、通阳台的门窗处打一吧台,上方根据甲方要求(图纸)做一置物架;阳台东侧打一多用途柜(底下放鞋、上面书柜)、西侧打一吊柜,包阳台、铺磁砖、吊PVC板。
3、卫生间、洗脸间、厨房铺磁砖到顶,屋顶吊PVC板;厨房地面铺磁砖,打一灶台。
4、房间电源线路根据甲方要求适当调整,客厅门后一多用途柜(底下放鞋,上面挂衣服)。
5、未尽细节的`之处,由甲方提出方案,商量确定。
二、承包方式:
甲方按乙方要求必须保证装修期间的所需材料(乙方需提前通知甲方),乙方负责施工。
三、质量标准:
施工质量要符合安全要求,装修质量不得低于同一施工类型的装修标准,双方认可。
四、施工期限:
二○○六年八月二十日至二○○六年十月十日,如不能按期完成,每天将处罚金五十圆。
五、工程造价:
材料由甲方提供,甲方只支付乙方装修人工费伍仟陆佰圆人民币。
六、付款方式:
工程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如符合以上施工项目和设计要求,三天内一次将装修人工费付清。
七、其它问题:
装修项目的具体要求,由甲方提出,乙方实施。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效应。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签字(盖章):______ 签字______(盖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装修合同 篇2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地址: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手机号: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营业执照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本工程设计人: 联系电话: 施工队负责人: 联系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石家庄城市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石市政府第129号令)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家庭居室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
1.2工程装饰装修面积:
1.3工程户型:
1.4工程内容及做法(见附表一):
1.5工程承包,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表四)。
(2)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其余部分材料(见附表三、四)。
(3)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见附表三)。
1.6工程期限 日;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首期工程款到位后的第三天为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按约定验收标准验收合格的日期为竣工日期)。
1.7合同价款
(1)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 金额大写: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2)编制报价单以《石家庄市家庭装饰工程参考价格》为参考依据,根据市场经济运作规则,本着优质优价的原则由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3)合同报价单应与材料质量标准、制定工艺配套编制为工程价款的根据。
二、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与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批,具有家装监理资格证书的工程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
三、施工图纸及室内环境设计
3.1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及市场管理部门、监理单位各执一份。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及市场管理部门、监理单位各执一份。
3.2双方提供的设计方案,图纸必须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xx)的要求。
四、甲方工作
4.1开工三日前要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2无偿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和冬季供暖。
4.3负责办理房屋物业部门开工手续和应由业主支付的有关费用。
4.4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
4.5负责协调现场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6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中禁止发生《石家庄市城市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中第11条规定的行为:
(1)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2)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超过设计标准或规范增加楼面荷载;
(3)将没有防水设施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
(4)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墙体;
(5)在楼面结构层上凿槽安装各类管道;
(6)损坏原有住宅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
(7)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
(8)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4.7凡涉及4.6条款的,房屋产权人应当向辖区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凡涉及水、暖、燃气等管道设施拆改的应报相关部门批准。
4.8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甲方则应负责配合乙方做好保卫及消防工作。
4.9参与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理,参加工程材料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五、乙方工作
5.1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本合同工程。
5.2严格执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和《石家庄市城市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1)未办理审批手续和加固图纸,不得拆改工程内的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加大楼地面荷载,不得改动室内原有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2)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每日十二时至十四时、二十一时至次日七时之间不得从事敲、凿、刨、钻等产生噪声的装饰装修活动; (3)因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等,由乙方承担修理和损失赔偿责任。
(4)负责工程成品、设备和居室留存家具陈设的保护。
(5)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畅通和卫生间的清洁。
(6)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每日完工后清扫施工现场。
5.3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涉及的各种标准、规范、计算书、参考价格等书面资料。
5.4甲方为少数民族的,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尊重其民族风俗习惯。
六、工程变更
在施工期间对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由合同双方共同签定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及工期。工程变更单,作为竣工结算和顺延工期的根据。
七、材料供应
7.1按由乙方编制的本合同家装《工程材料、设备明细表》所约定的供料方式和内容进行提供。
(1)应有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甲方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及监理单位。双方就材料、设备质量、环保标准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如甲方所供材料、设备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若乙方未向甲方提出更换或异议,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乙方承担。如乙方认为材料不合格而甲方要坚持使用并施工,由此产生的`工程质量和室内环境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
(2)应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乙方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及监理单位。双方就材料、设备质量、环保标准共同验收,由甲方确认,市场备案。实际材料如与报价单不符,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双方所提供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十种《室内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和经行政部门批准具有检测资质的专业检测部门提供的检测合格报告。
(4)如双方对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持有异议需要进行复查,其复检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5)甲方所提供的材料、设备经乙方验收、确认办理完交接手续后,在施工使用中的保管和质量控制均由乙方负责。
(6)乙方施工人员对现场成品应认真清点及保护(双方须签署清单)。如发现损害和丢失的,由乙方赔偿甲方相应损失。
八、工期延误
8.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
8.3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工期应顺延。
8.4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8.5判断造成工期延误以“双方认定的文字协议”为确定双方责任的依据。
九、质量标准
9.1本工程施工工艺标准执行《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327-20xx)、工程验收标准执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xx)。
9.2装修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方面,应严格按照《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范围》(GB50325-20xx)的标准执行。
9.3室内装修防火控制方面,应严格按照《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95)的标准执行。
9.4装修人委托施工人对住宅室内进行装饰装修的,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空气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装修人可以委托有资格的检测单位对空气质量进行检测。检测不合格的,施工人应当返工,并由负责人承担相应损失。对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予以认证。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十、工程验收和保修
10.1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验收:
(1)材料验收;(2)隐蔽工程验收;(3)中期验收;(4)竣工验收。
10.2工程竣工后,乙方通知甲方及监理单位验收,甲方自接到竣工验收通知单后三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结清尾款,签署保修单,提交水电改造图。
10.3双方进行竣工验收前,乙方负责保护工程成品和工程现场的全部安全。
10.4双方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不得入住,如甲方擅自入住视同验收合格。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10.5竣工验收在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及经济方面存在个别的不涉及较大问题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解决竣工验收遗留问题协议”(作为竣工验收单附件)后方可先行入住。
10.6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期限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防渗漏工程保修期限为五年。
十一、工程款支付方式
11.1合同签字生效后,甲方按下列表中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11.2工程进度过半(即中期验收),指工程中水、电管线全部铺设完成,墙、地砖全部铺贴完成,纸面石膏板吊顶结束;门、窗及细木制品制安完成为界定工程过半的标准;
11.3工程过半,甲方应配合乙方及监理公司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在二日内向乙方缴纳中期款。否则,乙方有权撤离施工现场(须通报市场),由此造成工期延误及给乙方造成的实际损失由甲方负责。
11.4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对乙方提交的工程结算单进行审核。自提交之日起二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甲方同意支付乙方的工程尾款。
十二、违约责任
12.1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损失;因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受到处罚的,最终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12.2一方当事人无法继承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损失。
12.3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每延误一日向乙方支付本合同工程造价金额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12.4由于乙方责任导致工程质量和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乙方按下列约定进行返工修理、综合治理和赔付:
(1)对工程质量不合格的部位,乙方必须进行彻底返工修理。逾期交付或因返工造成的工程的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每延误一日,乙方支付甲方本合同工程造价金额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2)对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乙方必须进行综合治理。
(3)室内空气质量经治理仍严重超标的,乙方应返工并承担相应损失。
十三、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或向市场主办单位、市房管局、市装饰协会等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时,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1) 向石家庄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 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附则
14.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4.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4.3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对本合同进行变更或补充,但变更或补充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本合同规定应由乙方承担负责的,仍应以本合同为准。
14.4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影响了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双方应本着公平原则协商解决。
14.5本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
十五、其他约定事项
装修合同 篇3
甲方(装修人): 乙方(施工单位):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负责的甲方家庭居室装饰装修项目(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地点:
1.2 工程面积:
1.3 工程期限开工日期月 。如物业部门开工手续完备时间晚于前述时间,则以后者为开工日期。
1.4 整(¥231071.40元)。
第二条 甲方责任
2.1 开工前四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通水、通电、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2.2 参与施工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参与施工过程中的各项验收。
2.3 负责办理物业部门的开工手续;并承担物业部门的各项费用。
第三条 乙方责任
3.1 乙方应在施工中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和质量标准,保质按期完成工程施工。
3.2 乙方应严格执国家、本市及物业管理部门的.强制停止施工和临时静音施工规定。
3.3 乙方所使用的基础装修材料按双方约定的品牌应符合国家或行业有关质量标准,乙方不得使用假冒材料,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材料验收,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3.4 乙方设计师应对施工过程监督、协调、并及时纠正施工中不符合设计方案的项目。
第四条 工程款支付
甲方分三次将工程款支付给乙方,具体付款约定如下。
4.1 水、电改造及隐蔽工程验收合格付40%,即(¥920xx.00元)
4.2 墙、地砖敷设完成、木工框架完成、墙面基层处理过半付40%,即(¥920xx.00元)
4.3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清余款(¥47071.40元)。(注:增减项目另计)
第五条 有关责任
5.1 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包括搬入家具等)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5.2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修理费由乙方承担,且工期不顺延。
5.3 由于乙方原因致使工期延误,每天向甲方支付合同款0.3%的违约金。
第六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时即可向当地建筑装饰协会等行业管理部门或消费者协会申请鉴定和调解,调解不成可以向广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七条 附则
7.1 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7.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装修合同 篇4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办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医院装修和宾馆装修的特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按照施工图纸的设计要求,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局子街176号、军民路2-16号
1.2装修面积:1903.44平方米、2635.26平方米
1.3、工程内容:室外外墙干挂大理石、部分玻璃幕墙。176号楼为医院装修(详见施工图)2-16号楼为宾馆装修(详见施工图)
1.4、工程承包方式:大包(包工包料)
1.5、工期:60天(20xx-10-18至20xx-12-18)
1.6合同价款:200万元(附工程预算书)
第二条 工程监理
本工程由双利监理公司全程监理。
第三条 甲方义务
3.1、甲方办理好相关施工手续,做到二通即:水通、电通。房屋内清理干净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3.2、甲方设甲方代表一人,协调好与外界的关系(包括电业局、自来水、环保局、邻里关系等,监督施工进度及工程质量。
3.3、甲方负责提供工人休息、吃饭的房屋。
3.4、甲方不能让施工单位随便拆除承重结构等影响房屋质量的部位。
第四条 乙方的义务
4.1、施工中严格按施工规范执行,遵照施工图纸施工,保证施工质量。
4.2、严格执行施工现场的管理制度,安全施工,防火、防盗、防范于未然。
4.3、做好施工方案、保证施工工期。
4.4、保证原房屋的基本结构,科学施工、规范施工。
4.5、乙方按合同规定每月25日将工程量报给甲方代表。
4.6、乙方设项目经理一名、安全员一名、现场工程师一名。
第五条 工程款支付
5.1、合同签订后,工人进入现场,甲方付工程款30万元。
5.2、每个月按工程量结算。
5.3、最后一个月扣除保修金5%后剩余工程款一次性付清。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未履行合同约定违反了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应承担相关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对方赔偿。
6.2、甲方不按合同规定拖欠工程款,造成的停工及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
6.3、甲方未办理好开工手续,造成的.停工由甲方负责。
6.4、乙方未按规范施工、未按图纸施工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6.5、由于乙方原因未达到质量标准的分部分项工程由乙方负责赔偿经济损失。
6.6、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拖延工期有乙方负责。
第七条 其他原因
7.1、合同中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经当地法院解决。
第八条 附则
8.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刻生效,工程竣工合同终止。
8.2、本合同签订后不得转包。
8.3、本合同一式三份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装修合同 篇5
展位位于,开始施工时间年 月 日,施工完成时间 年月 日。
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装修规范进行施工,如期或者提起完成展位装修,我方将提前对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退还装修押金。如未按照规定时间完成展位装修,将进行处罚,每延期一天从装修押金中扣除500元,以此类推。
装修保证金由施工方支出,只认装修单位,不得转入其他费用支出。
展位负责人(签字)市场部经理(签字)
施工负责人(签字)物业部经理(签字)
hf-20xx-0201合同备案编号: 建设
工程名称:
发 包 人:
承 包 人:签定日期:
工程施工合同 ( 正 本)龙运大厦维修改造项目(第五标段) 黑龙江省龙运大厦有限责任公司 哈尔滨世纪千华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20xx 年 8 月 21 日 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第一部分 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黑龙江省龙运大厦有限责任公司
承包人(全称):哈尔滨世纪千华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装修合同 篇6
业主(以下简称甲方):
姓名: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施工方(以下简称乙方):
姓名: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复印件附后):
甲方在拥有一套新住宅,决定进行装修。乙方在长沙市从事家庭装修施工工作多年,有能力承接甲方住宅装修施工任务。在此前提下,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平等、友好、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合同,共同遵守。
1、泥工基本完成,支付元。
2、木工基本完成,且除油漆工以外的工程全部完工后,支付元。
3、油漆工基本完成,支付元。
4、工程竣工验收后,工程交付给甲方,支付元。
5、入住三个月后,支付余款元。
6、增加的工程量,经双方商定后,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一并支付。
四、设计
1、甲方须向乙方提供装修设计图纸一套,并负责进行设计交底工作。
2、乙方须按图纸进行施工,可依据实际情况调整尺寸或位置,但须事先经过甲方同意。
3、水电施工图,由甲乙双方在现场确定位置后,由乙方画草图,交甲方认可后施工。
4、有关部位未作设计的,甲方向乙方交代清楚要求,乙方施工前须画草图让甲方认可后施工。
五、甲方工作:
1、甲方应在开工当天,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向乙方提供3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做好施工中因临时使用公用部位操作影响邻里关系等的协调工作。。
六、乙方工作:
1、乙方(即在装修期间承担施工队负责人的职责,对本次装修工程的质量和工期负责。乙方全面承担联络甲方,提供材料需求,现场管理装修施工质量和施工人员等职责。如在施工过程中,产生质量问题和各类应由施工队承担的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只针对乙方(即)提出赔偿。
2、乙方在装修过程中,需保证全程在现场进行施工和管理(陪同甲方进行材料选购除外。如遇特殊情况,需与甲方协商并且获得认可)。
3、乙方负责人负责组织装修人员参与本合同定义的装修工程。如甲方对乙方装修人员的施工水平存在疑义,可以要求乙方无条件更换。乙方应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如在保证工程质量的情况下更换人员,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同意。
4、开工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所有施工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5、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任意调换施工人员,每天工地现4场必须保持2人以上的施工人员。
6、未经甲方同意,任何情况下乙方不得停工或殆工。
7、乙方自带施工所需工具,并保证工具的安全性和良好使用性,乙方自行承担工具维修费。
8、因工具所产生的易耗品(如钻头、锯片等)由乙方承担。
七、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全部材料均由甲方提供,装修施工设备、工具由乙方提供。
2、甲方采购的材料送到现场时,乙方必须协助甲方办理验收手续。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经甲乙双方共同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并组织施工,由于保管不当或施工工艺不当造成的材料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3、为了保证工程的正常进行,乙方必须至少提前4天书面向甲方提出下一工序需要购买的材料的清单,以便甲方应在4天内及时采购材料。甲方应按时提供乙方需要的材料。由于甲方提供材料延误,造成的工期延误由甲方承担责任。乙方同时必须提供大致精确(正负不超过5-10%)的所需材料的数量。由于乙方材料估算错误过大而导致的材料重新购买或材料退回的交通费用将由乙方承担,或者由乙方负责运输5退回供应商。购买的材料按乙方要求放置在工地处,由乙方负责保管。
4、甲方采购供应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5、乙方有义务对甲方提供的材料以及施工现场半成品、成品进行妥善保管,如发生损坏、丢失等问题,由乙方负责赔偿。乙方有义务将装修过程中产生的垃圾及时收集,日清日结并运送堆放在物业部门指定的场所。
八、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由甲方进行设计,提供设计施工图纸及特别要求(具体内容参见设计施工图纸)。乙方负责按照设计施工图纸及要求进行施工,相关施工效果及工艺标准必须达到设计要求,如未按照施工图纸施工而需返工,其返工费和材料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对施工图纸的不解之处需及时与甲方沟通
2、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和材料损失由乙方承担。
4、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
5、若部分工序由甲方材料供应厂家免费安装或由甲方安排其他单位安装(如煤气管道迁移、电器安装等),甲方应事先安排时间并通知乙方,乙方应予以配合,并避免造成整体工期的延误。
6、工程验收: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
7、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在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如果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
8、工程保修期三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防渗漏工程保修期限为五年。从竣工验收确认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由于乙方施工不当造成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地进行维修,并承担相应材料费用。保修期内如属甲方使用不当造成损坏,直至不能正常使用,乙方可酌情收费。保修期结束后,乙方负责长期为甲方提供维修服务,直至甲方重新进行该房屋的装修工程。
9、乙方在施工中应加强对已完工的成品保护,特别是对玻璃制品、陶瓷、洁具、木门等。如因乙方保护不当引起的损坏,应由乙方负责修补,恢复原状。如确实无法恢复,必须原价赔偿或从工程款扣除。
10、在进行瓷砖石材铺贴、厨柜洗漱台等安装时,乙方应与甲方确认安装位置和安装方式后方可进行。如未经甲方确认而擅自安装,导致出现不符合甲方要求的情况,乙方应立即进行整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赔偿。
11、甲方在进行水电改造工程验收时,乙方需到场共同验收,并在工程验收单上签字,一旦签字即视为认可甲方的水电改造合格,完好无损。如后期施工过程中造成损坏则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相应整改费用。
九、违约责任
1、因甲方因素拖延,工期顺延,并按每人每天80元标准工资赔偿乙方误工损失,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2、因乙方因素拖延工期,甲方以乙方施工期间平均出勤人数为依据,按每人每天80元标准扣除乙方包工费,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3、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或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4、工程未办理验收、结算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由此造成无法验收和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5、工程关键节点未办理验收,乙方提前进行下一阶段工程施工,由此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关键节点验收为:A、砌墙抹灰完毕;B、防水工程结束;C、瓷砖铺贴完毕;D、地面找平;E、木制家具做完;F、油漆涂料完工。
十、纠纷处理方式
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尽量协商。或若协商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长沙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长沙市(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协合同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条款。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解除本合同。
3、如由于乙方施工出现质量问题,甲方可以无条件提出中止合同,而无需获得乙方的认可。
十二、附则
1、工程开工前,甲方应将房屋外门钥匙1把交乙方施工队负责人保管。
2、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不得将工程转包给他人。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4、本合同一经签订,即清包工承包形式成立,乙方不得随意增加清包工费。如果甲方对图纸有大的变更且工程总量增加5%以上的,则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增加清包工费。
十三、本合同条款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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