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劳务合同模板合集6篇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合需要用到合同,签订合同也是避免争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劳务合同6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劳务合同 篇1
雇主(甲方):
地址:
雇员(乙方):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综合事务服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合作内容
1、甲方根据公司业务需求,委托乙方对甲方的______________外包项目提供服务。
2、乙方向甲方提供___________服务,依据甲方的服务要求技术标准执行。
3、合作期限: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开始,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结束。
二、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对乙方提供的服务工作享有监督权和检查权,有对乙方服务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
2、甲方对乙方的服务及质量不满意时有权提出异议,可责令乙方及时改正;对于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包含但不限于质量损失、拖期损失等甲方有权对乙方按甲方相关规章制度进行考核,并发出详尽明细。
3、甲方负责提供给乙方的员工执行服务项目的工作场所、工作环境等相关服务条件。甲方确认,甲方的支持与配合是乙方如期完成服务内容的必要条件。
4、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
5、甲方有权对乙方安全生产进行监督和检查,提出整改、处理要求,并向乙方提出安全指导,协助乙方做好安全工作。
6、在乙方员工出现突发疾病或工伤时甲方应尽商业上合理义务配合对乙方人员救治。
三、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必须按照合同的要求从事与—有关的各项工作和提供服务。
2、乙方必须具备法人资格和相应经营资质。
3、如因服务工作未达到质量标准,乙方需接受甲方的监督、指导和整改要求。乙方须全力配合,积极整改保障项目的顺利进行,同时应在甲方合理要求的时间内完成此项工作。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该项服务转让第三人。
5、乙方提供的服务人员必须具备基本素质、专业技能、经过专业培训,熟悉基本的业务流程的要求,合格的人数能够满足生产需求。如果甲方发现有不合适的人员,有权要求乙方做适当的调整。
6、乙方负责工种的协调,并为其提供良好的生活及工作条件。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乙方应采取一切合理必要的措施,避免对工作过度计划及工作其它方面产生不利影响的停工、怠工、罢工、劳动争议、纠纷和冲突(简称“劳动争议”)等现象。如乙方发生任何劳动争议,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妥善解决。
四、劳务费与结算
1、劳务费:双方协商确定,乙方的'劳务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付款方式:甲方于每月_______日委托_______银行把劳务费转账支付给乙方。
五、保密
1、保密内容:乙方因履行合同而知悉或获得的甲方信息、资料等负有严格保密或及时归还甲方的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泄漏或复制、留存。
2、本条款效力:本条款不因本合同因任何原因变更、解除、终止而失效。
六、违约责任
1、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无故提前解除本合同,否则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2、甲方逾期支付服务费,经乙方催告后仍未支付时,对逾期未付的费用每逾一天,按应交付金额的_______%支付滞纳金。甲方逾期_______天未支付服务费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七、纠纷解决方式
如因双方之间签订的合同,或履行签订的合同,或发生其他业务出现的争议,或发生的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八、附则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自双方义务履行完毕后失效。
2、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一致的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代表人:
联系方式:
合同签订地:
合同履行地:
签订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
代表人:
联系方式:
合同签订地:
合同履行地:
签订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劳务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________ 公司(总部设于________ )为一方,甲、乙方代表通过友好协商于________ 年____ 月____ 日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总则
1.甲方负责实施本工程,乙方公司负责为本工程提供劳务。
2.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直至双方间全部遗留问题,包括财务问题处理完毕之日止。
第二条 人员
1.乙方公司应按本合同附件一“提供劳务明细表”和附件二中商定的工程、人数、技术条件、派遣日期和工作期限,为本工程派出其授权代表、各类技术人员、工人、管理和服务人员(以下简称“人员”)。
2.附件一和二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其内容在本合同签字生效后一般不得变更。在特殊情况下雇主要求变更时,经乙方公司同意应按下述规定办理:
(1)人员离境之前如需变更时,甲方应将变更内容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如甲方变更计划未能及时通知乙方公司,而乙方公司已按计划集中人员和订购机票,甲方应负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2)人员工作期限期满之前,如需终止雇佣,甲方应在终止雇佣之日前____ 个月书面通知乙方。
(3)人员工作期限如需延长,甲方应在期满之前____ 个月书面通知乙方。
3.乙方授权代表负责组织人员在工地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中国公司的义务,并负责管理人员的内部事务。
第三条 签证和其他证件
1.乙方应按的有关规定办理人员出入中国国境的一切必要手续,并承担其费用。
2.甲方应按项目所在国政府的有关规定办理人员出入项目所在国及居留、工作许可证、机动车驾驶执照等必要手续,并承担费用。
甲方为人员办理上述手续,应向乙方具体明确提出由乙方提供的全部必要的证件,如因甲方的要求不明确而引起证件不足致使人员不能入境或无法获得居留和工作许可证,则乙方不负责任。
3.如果甲方未能为人员获得在项目所在国的居留、工作许可证和机动车驾驶执照等,而使人员无法进行工作,应付给人员在此期间的合同工资。如人员因此被迫返国时,甲方应负担人员的回程旅费,并支付每人____个月合同工资的赔偿费。
乙方公司没有按甲方要求提供全部必要的证件,从而使甲方无法为人员办理在项目所在国的居留和工作许可证等使人员无法工作或被迫返回中国,人员工资、回程旅费等由乙方公司负担。
4.乙方公司应按本合同附件一和二将人员的姓名、出生地和日期、职称、护照号码、发照日期和单位、出发日期通知甲方或甲方在项目所在国的授权代表。甲方应在接到乙方公司的通知后即向项目所在国政府办理申请入境的必要手续,并通知乙方公司。同时甲方应通过项目所在国有关机构通知该国驻华使馆,以便办理入境签证。
第四条 乙方公司的义务
1.符合双方在附件一商定的技术条件;
2.遵守项目所在国的法律和法令,尊重当地风俗习惯;
3.尊重甲方人员的技术指导;
4.不参与项目所在国的任何政治活动;
5.遵守工地和驻地的纪律和规章制度;
6.与甲方为实施本工程而雇佣的其他国籍的人员合作共事。
第五条 甲方的义务
1.对人员给予正确的技术指导;
2.尊重人员的人格、风俗和习惯;
3.不干涉人员在非工作时间的活动自由;
4.保障人员的安全;
5.对人员的解雇和更换,应由双方的工地的授权代表商定。
第六条 工作时间
1.人员每周工作5天,每天工作白班8小时,夜班7小时,每天工作时间安排可由甲方与乙方公司授权代表在工地商定。
2.凡由于待料、停电、气候恶劣等非人员的责任而造成的停工,应计为工作时间,合同工资照付。
3.驻地至工地的单程所用时间,不应超过20分钟,超过的时间应计入工作时间。
4.人员自中国到达工地后和本合同期满自工地回中国前,应分别享有____ 日有薪休息。
第七条 合同工资
1.人员的月工资(包括伙食费)在本合同有效内按以下标准支付(美元):
(1)半熟炼工,帮厨,服务人员
(2)熟练技工,厨师
(3)工长
(4)技术员,护士,翻译,会计员
(5)驻地经理
(6)工程师,医师,会计师
(7)高级工程师
(8)授权代表
(9)副授权代表
2.如本合同期超过1年,自第2年始,每月工资递增____ %。
第八条 夜班及加班
1.根据工程的需要,甲方要求人员在夜间工作或加班,应商得乙方授权代表同意,每月加班工作小时原则上不得超过____ 小时。
2.夜间时间系指从当日晚上9时至次日晨5时。人员夜间工作(指正常夜班工作)甲方应按合同工资150%支付工资;人员夜间加班,甲方应按合同工资200%支付加班费。
3.小时工资按下式计算:
第九条 工资和加班费支付
1.人员工资支付应自人员离开中国________之日起至回到中国________之日止。平均日工资为月合同工资的1/25。
2.乙方公司在工地的授权代表应按甲方提供的表格填写工作时间和加班时间,编制工资单,在每月工资结算日即_______日后_____天内即________日前提交甲方在工地的授权代表审核批准。
3.工资单审批后,甲方应在每月工资结算日即________日后一天内将工资和加班费以美元支付给乙方。其中:____ %电汇至______银行营业部乙方公司帐号;____ %支付给乙方公司工地授权代表。若甲方延迟付款应按延迟天数,每天按欠付款总额的____ ‰,以美元向乙方支付利息。
付款自汇款银行把所需汇款的电传发至中国________银行之日(起息日)起。
第十条 税金
乙方负责为人员交纳所征收的一切税金;甲方负责为人员交纳项目所在国政府所征收的一切税金。
第十一条 节假日、每周休息日和年度休假
1.按项目所在国政府的规定,每周的休息日为星期________。
2.人员应享受项目所在国政府颁布的法定节、假日和中国春节2天,国庆节1天的休假,共________天。
3.人员每工作期满1年,享受为期________天的回国年度休假。甲方承担休假人员从驻地至中国________间的往返旅费。人员工作不满一年,其实际休假天数按下列公式计算:
实际工作月数× (x/12)=休假天数
4.人员在项目所在国的'节、假日和中国上述节假日以及年度休假期间,应享受全部合同工资。
5.因工作需要并应甲方要求,人员可不回国休假而留在工地继续工作。但需经双方代表协商同意。在此种情况下,人员年度休假工资及其从工地到________间的往返旅费甲方支付,同时支付人员在年度休假期间的实际工作天数的合同工资和加班费。
第十二条 预付工资
1.甲方在每批人员抵达岗位后,即应向乙方授权代表以当地货币支付每人相当于________美元的预付工资。
2.乙方对上述预付工资从人员抵达工地后第________个月还清,每月偿还____ 分之一。
第十三条 动员费
1.甲方应向人员每人支付________美元的动员费。
2.上述动员费应在每批人员抵达工地后由甲方随同人员的机票费以美元一并电汇至中国银行乙方帐号。
第十四条 保险
1.乙方为人员自其离开中国________之日起至返抵中国________之日止在中国投保人身意外险,保险费由雇主承担。甲方应随同人员的月合同工资以美元一并向中国公司支付每人每月________美元保险费。
2.人员在中国投保人身意外险后,如经甲方要求,乙方可向甲方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以避免甲方为人员在项目所在国重复投保。
第十五条 医疗和病假
1.甲方应为人员在整个合同期间因病或因工伤提供免费医疗、药品和住院治疗。所需中药乙方可代购,但药费、包装费和运费由甲方承担。
2.人员如因病或因工伤休假不超过1个月,甲方应支付全部月工资。如休假超过1个月但不足3个月,甲方支付____ %月合同工资。如休假超过3个月仍不痊愈送回中国继续治疗,甲方不再支付第4个月的工资,但应承担其回中国的旅费。如甲方要求乙方派人替换该伤病人员,则替换人员由____ 至工地的旅费亦由甲方承担。
3.人员在合同期间如因病或因工伤死亡,甲方负责其遗体处理并承担死者遗物运回中国的费用。
第十六条 交通、通讯工具和差旅费
1.甲方应负担人员由中国________至工地间的往返
旅费及每人往返随身携带________公斤超重行李费。甲方应于人员合同期满后回中国前________天,将回程旅费及超重行李费支付给乙方授权代表。
2.甲方应免费向人员提供驻地至工地间(1.5公里以外)的上、下班交通工具。
3.甲方应免费向乙方授权代表、工程师、驻地经理提供一辆小轿车和供人员采购仪器及生活用品的一辆小型货车。如人员人数每超过________人,应增加一辆。上述车辆所需的司机、燃料,应由甲方免费提供,并负责检修。此外,人员在节假日可以免费使用甲方的交通工具,用于正当的目的诸如游览、购物等。
4.乙方授权代表和人员可以免费使用甲方的通讯工具,如电话、电传、图文传真等。
5.人员如经甲方批准出差,其差旅费应由甲方负担,差旅费的支付标准和使用的货币按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七条 生活和膳食设施
1.甲方应为人员免费提供适宜的住房,每人使用面积的标准为:工人为_______至_______平方米;翻译、会计、技术员为______至________平方米;授权代表、工程师、医生、驻地经理为____ 至____ 平方米;雇主还应免费提供水、电、卧具、空调、沐浴、卫生、洗衣设备和用品及必要的家具和备品(卧具和家具详见本合同附件3和4)。
2.甲方应向人员免费提供厨房、餐厅、炊具、餐具、制冰机、电冰箱和备品以及水、电、燃料。
3.中餐专用的餐、炊具,可由乙方在中国代购。所需费用(包括运输和包装费)由甲方承担。甲方应在收到乙方代购上述物品的帐单后________天内以美元电汇至乙方公司帐户。
4.乙方自费购买人员的主副食。但乙方为此而派遣的必要数量的厨师和帮厨在平日加班的每周休息日、节假日加班应享有标准小时工资。
5.人员所需部分副食品,如需从中国空运或海运至项目所在国,物品到达机场或港口后,有关报送、提货、运输等工作,雇主应给予协助。
第十八条 劳保用品及小工具
1.甲方应为人员免费提供一般劳保用品和专用劳保用品以及办公用品,本合同附件7中所列的一般劳动用品可由乙方公司在中国包干代购,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每人________美元。专用劳保用品如需乙方公司代购,由雇主据实支付货款,并承担这些物资的包装费及运费。
2.甲方应免费向人员提供各工作所需的手工用小工具。手工用小工具如需乙方在中国代购,所需费用(包括运输费、包装费)由甲方承担,并在收到乙方公司代购手工用具小工具的帐单后____天内以美元电汇至中国公司帐户。
3.本合同未列的,但为顺利实施本工程所必需的其他用品应经双方工地授权代表协商同意后,由甲方免费提供。
第十九条 保密
1.乙方及其人员在执行本合同期间对于本工程的一切资料及情况应对第三者保守秘密。
2.甲方及其任何人员在执行本合同期间对于本合同规定的乙方提供劳务的条件和价格以及其他有关的资料和情况应对第三者保守秘密。
第二十条 涉及第三方的事宜
1.人员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涉及项目所在国政府或任何第三方的事宜,应由甲方出面处理并负担所发生的费用。
2.人员因行为不端或玩忽职守而发生的涉及项目所在国政府或任何第三方的事宜,甲方应协助乙方出面处理,所发生的费用乙方负担。
第二十一条 不可抗力
由于不可抗力事件,如天灾、战争、内乱、封锁、传染病、政变等,使本工程无法继续进行,经双方协商本合同可以暂停。在这种情况下,甲方应负担人员的回国旅费。
第二十二条 仲裁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按( )项仲裁。(1)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2)在被诉方所在国的仲裁机构按照其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第二十三条 合同的补充和修改
根据需要,经双方协商,可以对本合同进行补充或修改。修改或补充的条款以书面形式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即成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四条 文字
本合同用中英文写成,中英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
劳务合同 篇3
用人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派遣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促进就业,满足甲方的用人需求,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平等协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框架内建立劳务派遣合作关系。甲方将本企业所需劳动力交由乙方统一派遣。双方经协商一致,就劳务派遣事宜签订以下协议:
一、劳务派遣人员的条件和提供劳务的方式
乙方按甲方要求招聘、录用符合条件的人员,以劳务派遣的方式派往甲方(具体人数另约定)。
二、劳务派遣人员的招录与变更
1.劳务派遣人员可由甲方自行面试、确认录用,也可委托乙方进行招聘并交由甲方确定。派遣的劳务人员一经确定,甲、乙双方应拟定《劳务派遣人员名单》,并签字、盖章,作为本合同的附件,由乙方与劳务派遣人员签定劳动合同;
2.甲、乙双方按照商定对被派遣的劳务人员进行变更的,要相应更改《劳务派遣人员名单》,并须经双方签字、盖章认可。劳务派遣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依法需要辞退的,甲方应提前35个工作日将辞退意见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乙方负责与劳务派遣人员办理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甲方应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3.劳务派遣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因病、工伤(含职业病)在医疗期内的,以及女性职工的“三期”期间,甲方不得通知乙方与其终止、解除劳动关系,甲方应按劳动法的有关规定继续履行用人单位的职责。
三、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各项社会保险费的支付
1.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标准和福利待遇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标准执行,实行同工同酬;
2.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各项社会保险费,甲方应一次性转入乙方银行账户。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清单,转入每个劳务派遣人员的银行工资卡账户内;
3.甲方应做好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各项社会保险费明细表,乙方根据甲方转入的工资、各项社会保险费足额发放和缴纳;
四、甲方权利与义务
1.必须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合法规范用工,安排劳务派遣人员在甲方的具体工作岗位,监督、检查、考核劳务派遣人员完成工作的情况;
2.对劳务派遣人员是否适合要求有最终决定权;
3.劳务派遣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通知并退回乙方:
(1)在试用期内不符合甲方工作要求的;
(2)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的;
(3)严重工作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甲方要求劳务派遣人员进入公司前需身体健康,并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健康证明,体检不合格的人员退回乙方,乙方自行安排;
5.甲方确因生产经营变化需减少或退回乙方劳务派遣人员时,应提前35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甲方须结算清本协议第六条第一项1、2、3款的费用,经甲、乙双方商定后,由乙方负责办理有关手续;
6.因社保费用为提前申报,故甲方每月10日前应将社保费用增减情况通知乙方(如遇休息日及节假日应相应提前一日);
7.确定和调整劳务派遣人员的劳务报酬标准;
8.因甲方原因造成劳务派遣人员与乙方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其经济补偿责任,由甲方按照劳动法相关规定执行;
9.对乙方不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
10.对劳务派遣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工作任务、技能培训、应达到的工作要求、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应遵守的各项纪律等履行告知、教育、管理督查的义务;
11.为劳务派遣人员提供必需的劳动条件、劳动工具和业务用品,以及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为劳务派遣人员提供简单的工厂医疗服务。
五、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义务把甲、乙双方签定劳务派遣协议的事实告知劳务派遣人员,并且作为乙方和劳务派遣人员签定劳动合同的其中一项条款;
2.对甲方不履行合同的,乙方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
3.全面负责被派遣劳务人员的劳务用工管理、劳务纠纷处理与社保办理,处理涉及劳动关系的所有事宜,与劳务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且提供给甲方备案;
4.负责劳务派遣人员档案管理,负责建立、接转劳务派遣人员档案;
5.按合同条款规定派遣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到甲方工作。对于甲方按本合同相关条款停止派遣并退回乙方的劳务人员,乙方应予接收并负责处理与劳务人员
之间的劳动关系等后续工作,尽量避免对甲方的正常生产运营造成不利影响;
6.劳务派遣人员发生工作事故的,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按相关保险条例妥善处理,并负责办理申报和理赔事宜;
7.对劳务派遣人员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应积极帮助甲方向劳务人员索赔,甲方提供必要的协助;
8.乙方应指定专人定期到甲方处,了解劳务派遣人员的思想动态、工作表现、遵纪情况以及对乙方的合理要求,乙方应尽力提供最佳服务;
9.乙方负责劳务派遣人员的日常生活、工作的协调处理工作;
10.劳务派遣人员应遵守甲乙双方的规章制度,服从甲、乙双方的工作安排与管理,因个人原因需要提前结束服务期的,应提前30日向甲、乙双方同时书面申请。待批准并办理完毕与甲方的`移交手续后方可离职,其相关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
六、费用的支付
1.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劳务费用包括:
(1)劳务派遣人员的劳务报酬;
(2)劳务派遣人员的社会保险费用或实习生的意外险费用;
(3)劳务派遣的服务管理费用;
2.费用的标准:
(1)甲方应支付的相关社会保险费用数额按双方约定的标准,由乙方书面通知甲方;
(2)不参加社会保险的实习生的意外险保费,按每人50元一份年交额一次性划入乙方指定银行账户;
(3)劳务派遣服务管理费标准:按每人每月100元收取。
3.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
甲方于每年一次性前将2项中(1)、(2)、(3)款规定的费用以支票的方式支付给乙方。(其中:劳务人员的工资发放标准以甲方的工资清单为准;各项社会保险费如遇国家及宁波市政策调整,双方也应依法及时调整;劳务派遣服务管理费不满1个月的按1个月计算)。
七、劳务派遣人员的日常管理
1.劳务派遣人员在派往甲方工作期间,其日常管理工作、安全教育、月评、季评及年度考核等均由甲方负责落实;
2.劳务派遣人员在派往甲方工作期间,享有甲方规定的福利、劳保、工作、学习、休息等待遇和评优、评先等权利。
八、工伤事故处理
1.甲方应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预防工伤事故的发生;
2.劳务派遣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发生工伤,甲方应积极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并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承担工伤认定申请和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以及协调工作,甲方应积极配合。工伤认定申请和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结束后,由甲方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承担用人单位的义务,并按有关规定执行;
3.因发生工伤而引起的所有费用,除社会保险机构按政策规定支付外,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支付,乙方负责办理;
4.劳务派遣人员发生工伤,在接受治疗的停工留薪期,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甲方按月支付。
九、劳务派遣协议的期限
本协议期为二年,自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0日止,如合同期满甲、乙双方无疑义,合同顺延;合同期满后甲、乙双方一方提出异议,双方协商解决。
十、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其他
1.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合同的各项条款。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经双方协商一致对本合同进行修改、补充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期满即终止。甲、乙任何一方如拟变更本合同内容或提前终止本合同的,都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并协商解决。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合同终止后,甲方仍继续使用被派遣劳务人员的,则视为本派遣协议继续有效,合同期顺延,甲、乙双方应当及时补办派遣协议手续。
3.甲乙双方任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
十一、争议解决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乙方所在地法院解决。
十二、其他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劳务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正文中简称甲方)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商登记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网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正文中简称乙方)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商登记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网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聘用中国员工事宜达成本合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甲乙双方有关乙方聘用中国员工及相关事宜,适用本合同。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有约定的,从约定;双方没有约定的,从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没有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并签订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条甲方向乙方派遣中国员工或乙方聘用中国员工的,双方应按照本合同有关约定另行订立《聘用中国员工合约》,明确乙方聘用中国员工的具体人数、姓名、聘期、聘用费等事宜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条乙方与被聘用的中国员工之间系聘用与被聘用的劳务关系,双方可以根据本合同有关规定,另行订立《聘用约定》,确定乙方与中国员工之间的权利义务,《聘用约定》副本需送甲方备案。
第四条乙方与中国员工之间因购房贷款(含担保)等民事事宜,应另行订立相关协议,确定各自的权利义务。所生争议,与甲方及本合同无关,甲方不承担中国员工之连带责任。
第五条乙方与中国员工之间因出国、培训需约定服务期限、费用、赔偿等事宜,应事前订立相关出国培训协议或者培训协议,确定各自权利义务。所生争议,甲方不承担中国员工之连带责任。
第六条本合同内容与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相抵触的,或者因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变更而不一致的,分别以法律、法规、规章或政策规定为准。
第二章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七条甲方享有下列权利:
7.1、甲方可以根据中国法律和本合同有关规定,监督乙方依法用工,并有权对其违法用工、损害被聘中国员工利益的行为提出书面整改意见和要求;
7.2、应乙方或中国员工的要求,甲方有权对发生争议的乙方和中国员工进行调解;
7.3、因中国法律及政府有关规定变更,致本合同条款与之不一致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执行该项规定;
7.4、对乙方违反本合同的行为进行交涉。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意见后十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甲方。
第八条甲方承担下列义务:
8.1、甲方应教育被聘中国员工遵守中国法律和乙方的规章制度,保守商业秘密,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
8.2、甲方应根据中国法律及政府规定,按照本合同及其附件约定的标准,为中国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并承担约定的福利待遇费用;
8.3、甲方协助乙方办理中国员工的出国(境)手续;
8.4、对乙方委托甲方管理驾驶关系的中国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管理;
8.5、甲方按照有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中国员工评定专业技术职称;
8.6、甲方因业务需要搬迁办公地址,应提前十五天通知乙方。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三章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九条乙方享有下列权利:
9.1、乙方有权对甲方推荐的人选进行选择,或在甲方推荐人选之外自行选定符合国家规定的应聘人员,须在中国员工第一个工作日前经由甲方办理聘用手续;
9.2、对聘用的中国员工,视聘用期限规定试用期:
---聘用期限在六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十五日;
---聘用期限在六个月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聘用期限在三年以上不满十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三个月;
---聘用期限在十年以上的,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9.3、试用期内,如不符合录用条件,乙方可以解聘,但应支付试用期聘用费。试用期满,所聘中国员工自动转为正式聘用员工,其受聘
期自试用之日起计算;
9.4、对严重违反中国法律、法规和乙方规章制度(此规章制度须事前已向中国员工公开)的中国员工,对严重失职或营私舞弊,使乙方利益蒙受重大损害的中国员工(重大损害的标准应由乙方在乙方的规章制度中明确规定),乙方可予以解除聘用而不承担任何经济补偿。但若中国员工对乙方制定的损害标准提出疑义而产生劳动争议的,须事先通过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确认重大损失的标准有效后,乙方才能予以解除聘用而不承担任何经济补偿;
9.5、因中国法律及政府有关规定变更致本合同相关条款与之不一致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执行该项规定;
9.6、对甲方违反本合同的行为进行交涉。甲方应在收到乙方书面意见后十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乙方。
第十条乙方承担下列义务:
10.1、乙方应尊重中国员工的民族习惯和宗教信仰,不歧视中国员工的种族和性别;
10.2、乙方应根据中国法律和政府的规定,按照本合同及其附件约定的标准,为中国员工(包括试用期员工)向甲方支付相关费用;
10.3、乙方应根据中国法律及政府有关规定,对被聘中国员工进行上岗前培训,并为其提高劳动技能的学习和培训提供便利条件;
10.4、乙方应根据中国法律及其政府有关工作时间的规定,遵守法定工时制度,乙方安排中国员工加班的,应支付加班费;
加班费的计算方法为:
——工作日加班=月工资÷20.92天÷8小时×实际加班小时×150%;
——休息日、带薪休假日加班=月工资÷20.92天÷8小时×实际加班小时×200%;
——法定节假日加班=月工资÷20.92天÷8小时×实际加班小时×300%。
10.5、乙方应根据中国法律及政府有关休息休假的规定,保证中国员工法定节假日及婚假、产假等带薪假期。为受聘满一年的中国员工安排每年一次不少于连续15天或累计15个工作日的带薪休假。对受聘不满一年的,按实际受聘月数每月一天计算休假天数。因工作需要无法安排的,在征得受聘员工同意情况下,视为休息日加班予以经济补偿;
10.6、乙方应根据中国法律及政府有关医疗期的规定,对因病或非因公负伤的中国员工给予医疗期;
10.7、乙方应执行中国法律及政府有关规定,不得剥夺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女员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合法权益;
10.8、乙方应遵守中国法律及政府有关工资的规定,工资应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甲方或者由乙方直接支付给中国员工本人,不得克扣或拖欠工资。对受聘满一年的中国员工年终加付一个月的聘用费。当年受聘不满一年的,按实际受聘月数每工作一个月加付月聘用费的十二分之一;
10.9、乙方应根据中国法律及政府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向中国员工提供国家规定标准的工作场所、工作条件、卫生设施、卫生条件和健康检查;
10.10、乙方必须为从事驾驶员工作或者驾驶机动车的中国员工投保人身意外险和第三者责任险,未予投保而因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参照当地保险公司有关理赔规定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0.11、乙方应当为其派遣境外、国外工作或培训的中国员工投保境外人身意外险和医疗保险。未予投保而中国员工致伤(病)、致残或死亡的,由乙方参照中国员工工作或培训所在地保险公司有关理赔规定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0.13、乙方应当为中国员工投保人身意外险和意外医疗保险。投保额分别不低于人民币10万元和2万元。未予投保而中国员工致伤、致残或死亡的,由乙方参照当地保险公司有关理赔规定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10.14、乙方应督促中国员工办理受聘期间的有关合法工作证件,教育中国员工遵纪守法;
10.15、因本合同第四章争议事宜引起的劳动争议仲裁或法律诉讼,并使甲方成为争议当事人的,乙方应该接受委托,作为甲方代理人之一与甲方共同参加仲裁或诉讼活动;
10.16、乙方应遵守中国法律有关税收的规定,依法代扣代缴中国员工的个人所得税。未代扣代缴的,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
10.17、乙方因业务需要搬迁办公地址,应提前15日通知甲方。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四章解除或终止聘用的条件、程序和补偿
第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聘用中国员工:
11.1、被聘用的中国员工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乙方的用人标准或条件的,但乙方应于试用期满前十天以书面形式分别通知中国员工和甲方;
11.2、中国员工严重违反乙方劳动纪律或者规章制度的;
11.3、中国员工严重失职或营私舞弊,使乙方利益蒙受重大损失的;
11.4、中国员工因卖淫被收容教育的;
11.5、中国员工因吸毒被强制戒毒的;
11.6、中国员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劳动教养的。
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不得解除或终止聘用中国员工(但符合本合同第十一条情形的除外):
1
2.1、中国员工因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乙方未另行安排过其他工作的;
12.2、中国员工因病或非因公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的;
12.3、中国员工不能胜任本职工作,乙方未对其进行培训或者调整过工作岗位的;
12.4、被聘中国女员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
12.5、中国员工因公负伤或者患职业病的。
第十三条乙方解除或终止聘用符合本合同第十二条规定的中国员工,须支付自解聘之日起至第十二条所属情况消失期间的工资。
第十四条除符合本合同上述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约定的情形以外,乙方解除聘用中国员工,应以书面形式分别提前三十天通知中国员工和甲方,否则另行支付甲方相当于一个月管理费及中国员工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以取代提前通知期。同时支付该员工聘用时间每满一年,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但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聘用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发。医疗期满后被解聘,除按上述标准支付补偿金外,还须支付中国员工不少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或患绝症的,还应当按国家规定标准加发医疗补助费。
第十五条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必须解除聘用中国员工,但甲乙双方应按下列约定的条件和标准执行:
15.1、被聘中国员工在试用期内书面提出辞职的,不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15.2、被聘中国员工提前三十天书面提出辞职的,不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15.3、被聘中国员工未提前三十天提出辞职的,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以取代提前通知期。
第十六条中国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不按本合同第十五条解除聘用中国员工:
16.1、中国员工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未处理完毕的;
16.2、中国员工被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审查尚未结案的;
16.3、中国员工与乙方就出资培训、分配住房等事宜约定的服务期限未满的;
16.4、国家或XX市有特别规定的。
第五章费用及其结算
第十七条乙方聘用中国员工,应根据本合同约定按聘用人数每月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第二十九条构成的聘用费。
第十八条聘用费经甲乙双方协商,由《聘用中国员工合约》确定,并以每月三十日前甲方的《付款通知书》为当月聘用费的结算依据。聘用费可以人民币或者等值于人民币的外币报价结算。
第十九条每年四月一日前,乙方应根据中国员工社会保险缴纳所在地政府公布的企业工资指导线、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增长幅度、物价上涨指数、聘用员工社会保险基数的调整、社会保险福利制度规定的各种费用调整幅度,以及中国员工工作业绩和岗位变动,相应调整聘用费,具体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第二十条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从聘用费中扣除工资部分直接支付给中国员工,具体由《聘用中国员工合约》确定。
第二十一条乙方须于每月月底前向甲方支付并结清当月的聘用费。
第二十二条甲方或乙方自解除聘用中国员工之日起三十天内,向对方支付并结清本合同第三章、第四章约定的有关费用。
第二十三条中国员工在聘用期间发生因公致残、死亡事故时,应按国家及当地政府部门的有关规定处理,甲方为主、乙方协助,做好善后工作,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对已按约定为中国员工支付相关保险费的,则先由保险赔款支付。
第六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一经订立,对双方即具有约束力,甲方和乙方均应自觉履行,但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变更本合同。
第二十五条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应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第二十六条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结清聘用费或补偿金、医疗补助费等费用而延迟付款,并且无甲方认可的正当理由的,乙方每延迟一日按应付款的千分之二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第二十七条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交XX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所称“中国员工”,系指乙方按照甲乙双方签订的本合同及《聘用中国员工合约》所聘用的中国公民;但本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所称“聘用费”,系指乙方每月付给甲方的聘用中国员工的各种费用的总和;其中包括:
30.1、中国员工的工资;
30.2、为中国员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30.3、医疗与保险等员工的福利费;
30.4、乙方支付给甲方的服务费。
第三十条本合同所称“管理费”,系指乙方因聘用一名中国员工而支付给甲方的除中国员工的工资以外的其他各种费用的总和。
第三十一条本合同所称“社会保险费”系指乙方因聘用一名中国员工而需根据中国法律及政府规定缴纳的各类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等费用。
第三十二条本合同所称“员工福利费”,系指乙方因聘用一名中国员工而需按月支付给甲方的用于中国员工医疗、保险、活动、慰问等事宜的费用。
第三十三条本合同所称“服务费”,系指乙方因聘用一名中国
员工需按月支付给甲方的用于为中国员工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服务项目而产生的经营成本及有关税费。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所称“工资”,系指乙方因实际使用中国员工而根据中国法律及其政府规定必须由乙方承担的支付给中国员工的劳动报酬总称。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代表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
年。合同期满前30天内,如任何一方未以书面形式提出解除本合同,则本合同有效期自行延长。
第三十六条本合同于年月日在签订,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分别以中文和文书就,具有同等效力。当两种文本存有不同解释时,应以中文文本为准。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签订时间:签订时间:
附件一:《中国员工聘用合约》
附件二:《甲方承担中国员工社会保险福利待遇的说明
劳务合同 篇5
各位朋友大家好,欢迎加入东来健身俱乐部。本俱乐部人性化管理体制,具有良好的发展空间。是年轻的男士和女士挑战自我能力的.必然选择。
一、严格遵守本俱乐部的各项规章制度,如有违返按制度罚款。
二、培训期间迟到,早退,请假等按照规章制度执行。
三、带薪培训七天的工资在工作三个月后发放,如果工作未满三个月,不管是个人原因离职或者被解雇,培训工资将扣除。
四、七天培训结束通过考核正式上岗,没有通过考核公司将继续培训。上班要穿戴整齐,正确佩戴工作证上岗。
五、新员工要尊重领导,严格执行领导的所有工作安排,如不服从本店管理,将开除并扣除所有工资。
六、本店不提供食宿。
七、 员工薪资待遇底薪+提成+奖金。
八、员工在职期间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开除并追究刑事责任。
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最终解释权归东来健身所有。 同意本公司的所有规章制度
签字:
日期:
劳务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为满足本工程各班组施工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合同条例》及《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 承包范围:
1、工程名称:龙腾燕鲍翅酒楼装饰工程
2、工程地点:成都市城西金沙路131号
3、工作内容:详附件一
4、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程范围做出调整,乙方无条件服从。
5、工期:从进场之日算起, 个日历天完工并验收合格。
二、承包方式及合同价款:
1、承包方式:包人工、机具、辅材、材料二次搬运、制作和安装等 。
2、综合包干单价:详附件一,即合同 暂定总价为 元(大写: )
3、结算方式:以双方协商确定认可的单价为依据,按实收方结算。
4、材料损耗:按国家规范要求计算,超出部分由乙方负责。
5、施工用水电费由甲方承担,乙方自备适合本工程的机械机备、手工工具等其它施工范围内所需机具,甲方负责协调工地垂直运输机械。
6、因业主原因或其他原因导致工期顺延,班组必须合理安排好施工劳动力,施工班组不得以任何理由向
公司索取误工或其他费用。
7、如产生变更由甲方负责且需给乙方签证补偿并根据合同相应原则执行
三、 工程施工技术及验收
1、按施工规范及施工图纸要求施工,施工质量等级为 优秀 。
2、因工程的特殊性,甲方与乙方在现场共同完善工程的设计图纸,并对乙方进行现场技术交底。
3、乙方熟悉图纸,了解工程概况,必须严格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交底标准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已确定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
4、乙方必须按照甲方交底要求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工期,如甲方要求比合同工期提前完成,应征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
5、验收要求: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xx)及其他与该项目相关的行业规范执行。
四、 工程安全技术及要求
1、新工人进场时,必须接受安全培训、三级教育后方可上岗。工人必须与各班级长签订安全责任书,班级长与项目部签订安全责任书。工人应按施工所在地政府、和相关的职能部门要求办理相关证件。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安全施工规范及操作规程施工。严格遵守国家现行的施工验收规范及项目部的相关规定。前述工程承包费用经甲乙双方核算、确认已包含乙方施工现场人员在从事本工程施工至竣工时间段内的劳动保险、建筑工程施工意外伤害一切险等国家和地方规定的必须购买的保险,乙方应无条件的为乙方准备进场的所有人员购买上述保险,如乙方不购买前述保险,班组不得安排在本项目内工作,如施工人员出现意外,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2、所有进场施工操作人员必须遵守《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xx》、《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有关规定,广泛开展安全宣传教育,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3、所有进场施工操作人员必须身心健康,无传染病、癫痫病和其它身体残疾。所有进场施工人员不得穿高跟鞋,拖鞋或带钉易滑鞋进入现场;现场施工需传递材料时,禁止抛掷和随处乱放;现场施工不准抽烟、酗酒,不准打架斗殴、。若发现违反者,将按照50-1000元/人处罚。
4、现场施工用电及施工机电设备由专职电工负责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进行配送电和管理,临时用电线路不得与金属架管直接接触,移动灯具应使用安全电压。所有施工设备和电气设备不得带病或超负荷运作。
5、本班组重点应注意:安全用电,主要是临时用电,如地拖线、手把灯等的用电安全。
6、不得私自改动脚手架,安全操作加强劳动分配制度,建立安全活动制度做好班前安全活动记录。
7、坚持正确使使用安全三宝。严禁酒后作业,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高空、临边操作必须佩戴安全带,若发现未戴者,将按照室外每件100.00元/人次处罚;工作牌是本工程出入大楼的唯一身份证明,工程期间,如有未佩带工作牌的,按5.00元/人次处罚,如有遗失或损坏的,按10.00元/人次处罚(工作牌由甲方负责办理)。
8、乙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9、甲方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10、乙方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做出安全防护措施,经施工员认可后方可实施;未经施工员同意导致的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全权负责。
11、乙方应按甲方现场用水用电的有关规定进行施工,避免造成水患火灾损失。如有发生重大水患火灾等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全权负责。
12、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通知施工员,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五、 双方职责:
甲方职责:
1、甲方负责提供施工图纸一套及现场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2、甲方负责施工图及技术支持,处理施工技术问题。
3、甲方负责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各作业班组交叉作业及其他情况下发生的矛盾问题,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处理意见。
4、甲方为工程质量的最终确认者,验收标准依据最新的规范、标准、合同及施工图要求。
5、甲方负责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指导、监督、管理。
6、甲方协调乙方现场临时住宿、生活。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班组人员的花名册及身份证原件,经查核后留复印件存档。
乙方职责:
1、乙方必须按施工图,规范及甲方的施工安全技术交底要求进行施工,乙方在熟悉施工图纸后应作出书面质量承诺并作为本工程合同的附件,甲乙双方存档。
2、乙方在工程施工中,若发现所承担工程的设计或工程建设标准、技术要求存在错误、遗漏、失误或其他缺陷应立即通知甲方,并作好开工前在相关职能部门的备案手续,否则,因上述原因造成返工及相关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若乙方。
3、一道工序完工,甲乙双方组织分项工程质量自检,自检合格经甲方现场负责人、工程部签字确认的验收报告为最终结论。经自检、各分部分项验收质量不合格或其他过失造成的返工,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应承担由此返工造成材料、人工的损失费用。
4、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项目管理制度,统一标识、制服、服从指挥,自觉维护甲方的公司整体形象,如乙方人员不遵守上述制度,甲方的处罚制度为:第一次严重警告;第二次对班组处以 200 ~ 20xx 元罚款;第三次清除出项目施工现场。
5、乙方应切实履行安全责任书中的要求,并按安全员、施工员的指导要求进行班前安全活动、安全教育、完善相关安全活动记录。
6、乙方为保证对本项目负责,必须指派一名精通本工程施工技术的工程技术人员作为与甲方管理人员沟通协调的专职管理人员。本工程乙方指派 为专职管理人员,负责本项目的所有技术协调和工人施工安排,在项目未全部完工期间,该人员不得离岗,有事情必须经过项目经理的批准后方可离开。如果该人员不称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未经过甲方允许,乙方不得更换专职管理人员。主要管理人员在所管辖工地施工期间,均须专职在岗,不得兼任其他项目任何职务。参加每周工程例会,协调解决相关问题,若乙方主要管理人员当月在工地现场不足30日,甲方按200元/天不足天数的标准在结算时予以扣除,特殊事情必须经过甲方现场负责人许可后方可离开施工现场。
7、乙方应做好文明施工,保持施工作业区材料堆放整齐、合理、有序,做到工完场清,无条件处理交叉施工作业给项目其它公司、班组造成的污染。
8、乙方应按照甲方的施工方案、施工工序及现场实际情况,组织施工人员进行施工。
9、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对业主方的维修服务承诺,接到通知48小时内进行维修服务并签回维修服务回值卡,此卡作为以后办理质保金的依据。在甲方通知乙方48小时外未能进行维修服务,甲方将对乙方进行100元/次的罚款,并直接委派人进行维修服务,人工费为120元/天。
六、工期要求
1、按项目部规定的工期按时完工。因乙方原因完工时间超期的,按延误时间1000.00元/天进行处罚。
2、按项目部规定的施工人数进行施工,不足人数按200元/(人、天)进行罚款。
3、班组长、核心技术骨干未经项目部同意不得更换,无故更换罚款500元/(人、次)进行罚款。
4、未经项目部同意乙方不得停工、怠工、变相怠工,如有按1000.00元/天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立即清场处理,造成的一切损失有乙方负责。
5、乙方必须按照甲方和工程进度需要组织足够的施工人员,如因特殊情况乙方的施工人员不能满足甲方要求,应无条件服从甲方的安排加班,无故不加班按1000.00元/天进行处罚,必要时甲方有权另外补充施工人员,补充人员的工作,原则上由乙方统一安排,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直接支付,并按原单价的1.5倍从乙方的工程进度款中扣除。如果乙方在以上条件下仍无法满足工程进度需要,甲方有权另行安排班组代替乙方的一切工作,所发生的工程人工费优先满足新班组。并且乙方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七、工程付款方式及依据
1、进度款按每个工序上报并按已完形像进度的50%支付,原则上保证工人生活费。工程完工后工人退场3日内支付至工程总价款的70%。工程竣工且验收合格(业主、质检站验收)后甲乙双方结算完成,十天内支付到结算总价 95 %余5 %质保金。工程完工后 贰 年内无质量问题十日内退回,不计息。
2、乙方必须专款专用,并且出具有工人亲自签字的正规工资表,甲方有权监管乙方的'人工工资支付,确保工资发到每个工人手中。
3、工程款支付方式:开发票转帐或现金支付。
八、 安全文明施工行为管理办法:
1、 对乙方下述七种违规行为,甲方视情节轻重给予∕次人的罚款,并对违规人及带班长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教育。
(1)、 由乙方自备机具,经甲方检查不合格并责令停用的乙方必须执行,对未退场并继续使用的。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移动配电设施,以及损失配电设施的行为。
(3)、未按甲方指定用电,并有违反安全用电的行为。
(4)、施工现场随便抽烟,随地大小便者。
(5)、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移动安全防护设施、以及损坏安全防护设施的行为。
(6)、 进入施工现场不按规定穿戴公司的工作服、安全帽和安全带,经甲方管理人员两次∕日人责令未改者。
(7)、 违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其他违反安全法规的行为,经甲方管理人员两次∕日人责令未改者。
2、乙方在现场施工过程中有下列情节的将给予集体或个人~元奖励;
(1)、文明施工,保质保量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完成全部施工任务经验收质量优良的
(2)、节约材料,勇于创新,并维护了公司在建筑行业内的声誉的。
(3)、施工中创造新的施工工艺,在行业中领先或占此类施工工艺主导地位,并在实践中使公司受益的。
九、 违约责任
1、施工中监理方或甲方有证据证实乙方有不能履行责任与义务,或乙方在甲方提出的合理限期内达不到整改要求,甲方享有不安抗辩权,可提前终止与乙方的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限期内退场,乙方应赔偿甲方相应损失(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2、乙方擅自更改施工工艺、或有违反施工规范的施工行为造成的工程返工,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责任,且工期不予顺延,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 500 元/次的违约金,违约金直接从工程进度款中扣除。如出现两次类似情况,甲方将书面通知乙方退场,乙方应在 3 日无条件退场。
十、维修保养:
1、保修期时间以甲方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计时,为期两年。
2、在保修内,遇因施工质量引起的返工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3、非乙方原因造成的维修,乙方负责维修施工,甲方支付人工费。
4、乙方接到甲方的维修通知后,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在两天内进行维修。如果达不到甲方的维修要求,甲方有权另外指派维修人员,发生的一切费用从工程保修款中双倍扣除。
十一、其他
1、甲方要求乙方在签订合同之前所提供真实有效的合同附件包括:本企业的营业执照、法人证明书、法人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及法人委托书。本企业的地址及相关资料等,并加盖单位红章。(如乙方提供的所有资料与事实不相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十二、合同有效期
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内容,款清后自行终止。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共同解决。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后附乙方身份证复印件)
甲 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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