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一优秀作文

时间:2023-02-28 14:49:33 高一作文 我要投稿

高一优秀作文集锦15篇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大家总免不了要接触或使用作文吧,作文要求篇章结构完整,一定要避免无结尾作文的出现。如何写一篇有思想、有文采的作文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高一优秀作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高一优秀作文集锦15篇

高一优秀作文1

  1. 那盆花被放置在一个架子上,窝在一个小小的角落里,没有香艳的花朵,没有动人的颜色,真可谓是平凡到家且不起眼到家了,但我就是看到它了,随意的一眼就看到它了。望到那花的一刻,没原因的,就似乎感到了一种贴心。

  2. 你瞧,迎春花穿着那美丽的裙子,展开那微笑的脸庞,像是在向我们招手问好,又像是在迎接春天的快乐,我猜想这两种的含义都有吧!你看,海棠花在树枝上向风招手问好,那可爱的样子,我不禁要笑出声来。它迎着风,让我不禁想到了坚强。接着,那白如雪的白玉兰,还有那红如火的红玉兰,让我觉得白玉兰那纯白无暇的性格,还有那红玉兰刚烈的性格。再看,那桃花开的更艳了,为春天增添了无限的生机。

  3. 小草的道路是曲折的,前途是光明的。它仅凭着薄瘠的.黄土,与命运搏斗,同顽石争雄,经过顽强的奋斗,终于带着希望,露面于光明世界。

  4. 小草,是一个天生的舞蹈家。春风拂面,小草毫无保留的在风中翩翩起舞。似乎风就是一个完美的音乐家。它们是一对无可伦比的组合。只要“音乐家”一吹起“音乐”,“舞蹈家”就会在完美的“音律”中跳起优美的舞蹈。你说,它们难道不是一对无可伦比的组合吗?

  5. 夏天,树木丛生,百草丰茂啊!花儿真是万紫千红,香气扑鼻。小蜜蜂都忍不住去尝一尝花蜜,好像在说:“真好吃啊!”夏天,大树笔直笔直的,就像士兵一样,多么威武啊!小草绿油油的,就像小弟弟在玩耍。夏天一眨眼的功夫就过去了。

  6. 梧桐树的树干粗壮极了,我双臂合拢才抱得住呢!树干穿着深绿色的外衣,外衣上镶嵌着白点点,就像顽皮的小孩在外衣上抹了雪糕似的。

高一优秀作文2

  伴随着一声声热烈的掌声,一阵阵整齐的脚步,和严肃的神情,军训就此落下的帷幕,欢送教官……

  时间回到了军训三天前,我们穿着整齐的军训服站在了操场上,期待着教官到来,有些人似乎面对这火辣辣的太阳有点不乐意,而有些人却期待着后面的军训,而我就是其中之一。

  很快,教官跟随着班主任来到了我们班队伍的前面,个子挺小,但是却透露出一种一种严肃的感觉,我们以为他会是那种非常凶的教官,在阵阵的担心时,才发现我们都想错了,我们随着教官来到了操场上,开始了训练,后面的太阳是越来越大,教官训练我们用标准的站姿站在阳光下,汗水一把一把的从每个人的额头上流了下来,我站了一会,感到了双眼模糊,脑袋很昏,脸色发白,我知道我撑不住了,立刻打了报告,教官很细心的把我扶到旁边休息,并询问我的身体状况,心里暖暖的,谢谢你教官~

  后来,我终于坚持完成了每一场的训练,我们的教官,黝黑的脸庞,时而羞涩,时而严肃,总是带着那种亲和感,他总是很喜欢和我们分享他在军队那边的小故事,并教我们唱歌,虽然刚开始会有点小小的羞涩,但是后来每一个人都融入到了这个快乐的氛围。

  短暂的军训很快就过去了,第三天的.下午,我们迎来了会操,展示了我们的训练成果,虽然也是烈日炎炎,但是丝毫不减同学们的热情,热烈的掌声,热烈的状态,我们走的也是受到了教官的表扬,在最后那张和教官的照片上,定格了那一刹那。

  教官很爱笑,经常鼓励着我们,尽管过程中遇到了很多的困难,却也被我们迎刃而解,赢得了掌声和鼓励,最后,教官在临走的那时,我们集体挥手送别,大声喊道,教官辛苦了,虽然你陪伴我们才三天,却让看来我也有辞去管理了我们学会了很多,尽管以后可能不在见面了,但是这份深刻的记忆会一直存留在心里,我相信,以后,我们会做的更好,更棒~

高一优秀作文3

  那天在街上见到阿秀,我一阵惊讶,然后很兴奋地跑过去,说:“阿秀,好久没见了,你怎么在这里啊?”

  “你是……你是晓碧吧?”我看到阿秀的眼神有点怪,好象在记忆中找了好久才找到我的名字。听到她这句话,我的心一下子从悬崖跌到了谷底,“咚”的一声,除了悲哀就没有别的感觉了。我只好无力地点头回答她的话,心里默念:你忘记了我吗?

  “嗯,我们还有急事要走了,你没什么别的事了吧?”阿秀的语气冷冷的淡淡的,就想一阵寒风向我袭来。然后我才注意到她身边还有一个和我们一样年纪,但是化了浓妆的女生,一看就知道是个赶时髦的人。

  “哦,我……我没别的事了……”

  “那我先走了。拜拜。”还没等我说完,阿秀就和我道别了,我感到一股前所未有的伤心。

  看着阿秀渐远的背影,我想起了我们那段快乐的时光。阿秀和我是小学的同学,那时我们的感情很好很好,好到别人羡慕。至于为什么我们的感情那么好呢?我也不知道,都已经忘记,只知道我们很好。我们总是一起上学,一起回家,一起做作业,一起玩,周末一起跑到公园去闲逛。而我也总呆在她家,她妈妈说我们好得像亲姐妹,我们就咯咯咯的笑。那时候的快乐是简简单单的,也是难忘的!可是快乐的时间永远都像烟花,灿烂而又短暂!就在那时候我们就升学了。很遗憾,高中我没和她同校,也少了联系,可能我们之间的友情就在这时开始褪色的吧。我写过信给她,可是从没收到过她一封回信,我总是安慰自己:或许她没空吧,又或许她没收到呢。……

  “她是你朋友啊?”那个时髦的女生的话把我从回忆中拉了回来。她们似乎以为我走了。

  “很久以前的.同学而已。”阿秀冷冷地说道,“真没想到今天会碰到她。我们还是继续逛街吧。”

  我感觉到阿秀似乎不想见到我,我望着她的背影直到她消失在这条热闹的街上。莫然回首,眼泪早已躺在我的脸颊。七月的街,七月的天气,我感到寒气逼人。唉……还说些什么呢,昔日的好朋友,今日的陌路人!

高一优秀作文4

  没有蓝天的旷远,可以有白云的飘逸;没有江海的奔腾,可以有溪流的秀美;没有红花的耀眼,可以有绿叶的悠然。

  选择壮阔?选择显贵?选择平静?或是选择隐退?不如选择诗意地生活。

  诗意地生活,是李白“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篷蒿人”的桀骜,是王维既知“都护来燕然”,还有心品玩“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的旷达,还是听凭“云卷云舒”的闲适?不是每个人都可以像诗人一样记录美妙的生活,但每个人都有权诗意地生活。

  黑暗选择了她,她却选择诗意地生活,她用心体验大自然赋予她的一切,她用情为自己黑暗的世界画上太阳,画上彩虹,更用毅力充实着自己的智慧,完善着自己的人生,她甚至还可以笑着写出《假设给我三天光明》,她诗意地生活着,享受着,更收获着,她的名字叫海伦凯勒。

  财富选择了他,他却选择诗意地生活,他总是穿着古补的中山装,提着文具袋徜徉于燕园,他所追求的只是学术,功名利禄与他无关,富贵荣华也不能吸引他,他只爱看看北大的花花草草,爱看看朝气蓬勃的莘莘学子,他是文学界的“常青树”,他的名字叫季羡林。

  “丑恶”选择了她,她却选择了诗意地生活,她的脸是一张“奇异”的脸,眼睛小得只是道缝,鼻子塌得仿佛容不下空气,而且是张“倒瓜子”,她乐观对自己说,“天生我 1 / 8

  材必有用”,她乐观地欣赏着自己的独特,用内涵完美自己的`人生,活在当下,她的名字叫吕燕。

  诗意地生活,让人们体验自由,自由自在地遨游于纷繁的世界。

  诗意地生活,是对自己的肯定,是看遍人生的大起大落,处变不惊的淡定与沉着。

  诗意地生活,是对自己精神的负责,是在纷繁的物质生活的刺激下,坚持心灵的守则,是“举世皆浊我独清”的清醒。

  诗意地生活,是对自己的嘉奖,是在疲劳的奔波后,选择悠闲的方式体验轻松与自在。

  诗意地生活,更是勇敢的体现,不为利禄所羁绊,只为寻得心灵的享受,超然世外。

  选择诗意地生活,选择精彩的人生。

高一优秀作文5

  城,是我去年认识的一个人。说朋友,不合适。说陌生人,可我们也是相处了几天的人。

  城是个女生,大我俩岁的女生,她今年如果还读书的话,应该是读高一。可她父母不允许她读高中,她父母想要她去她姐姐所在打工的工厂和她姐姐一起打工。

  城她,我觉得她挺好看的,可能是换了个发型就变了个人似得。在我认识她之前,她的发型严重影响了她的颜值。

  她很喜欢英语,很喜欢很喜欢。

  她也喜欢看小说,她家里的言情小说叠起来大概有一米高,而有一些还送人了。

  认识城,是因为我去阿姨时,城就住在阿姨就对面。

  阿姨是妈妈的姐姐,那次,我去阿姨家住了十几天,暑假的时候,阿姨家离我们家要一两个小时的车程。那天,我和城就认识了。

  城是四川人,会一口地道的四川话,而她好像十岁左右就来到了广东,随着她父母姐姐。

  那时候我和城无话不说,似乎什么都能聊,聊天聊地聊东聊西,聊北聊南。

  我和城还去偷偷拍我表姐和表姐夫,却比着耶的姿势假装在自拍,好好笑。

  我和城去买奶茶,买烧烤,去逛街,去她朋友家。

  短短十几天的相处。还记得,我快回家那时,我俩都依依不舍,那时候阿,她说,下次你回来肯定比我高了。我点了点头,对!我肯定会再来的!

  是阿,我回去了,在今年贵屿迎神的.时候。我和我妈去了贵屿三天。第二天晚上见到她了,她没读书了,去打工,晚上回家。

  和城见面时,并没有想象中的那种老友初逢的喜悦。她很尴尬的冲我一笑,很尴尬。然后她就进了家门。我不知道,她是否还记得我的名字,记得我和她说过的那些事。

  也不知道我是不是比她高了。

  还是一样,她还住我阿姨家对面。

  可物是人非,沧海桑田。

高一优秀作文6

  书,是精神的巢穴,生命的禅床。

  ——题记

  读书是人生命的必需。我想,任何一个真实的文明人都会把读书作为生命的动力。没有这种必需,“生命就会失去弹性。很容易风干和脆折。”黄庭坚说:“士大夫三日不读书。则义理不交于胸中;对镜觉面目可憎,语言无味。”

  古往今来,勤苦读书总是风流不辍,总为人津津乐道。汉匡衡凿壁借光读书;晋孙康在晚上映着雪光读书;车胤抓萤火虫读书......这些勤于读书的人都取得了巨大成就,造就了美好的未来。 在芸芸众生中,每个人的智力与学识,人生观与价值观,为人处世,待人接物都不相同,难道只有天资聪颖的.人才能学有所成吗?其实不是,古代就有伤仲永的例子。即使天资聪颖如果怠惰于学,也会一事无成。相反,即使天资愚钝,如果肯刻苦学习,他也可以取得成就。

  苏轼曾说过:“腹有诗书气自华。”一个向学之人身上,举手投足之间都会有一种与众不同的魅力,如素雅之幽兰,散发沁人的清香,孜孜求学,潜心钻研的人,他们不一定是伟大的,但绝对是有修养有内涵的人,一定是真诚谦虚的人,也会是自尊自信的人。如果将它们与市井之人的低俗,贪恋名利之人的势力,庸俗之人的麻木相比,会更加突出他们那一种由内而外表现出来的令人赞叹的气质。而这种高素质的人,将来便一定会有所成就。那么我们应该如何学习呢?

  学习贵在持之以恒。三天打鱼,两天晒网是不会有所成就的。不求甚解,一知半解是不可取的;急躁冒进是不行的。学习,需要恒心,耐心,静心。还需要有坚持不懈的意志力,克服一切阻力,需要锲而不舍,脚踏实地。“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日积月累,才能实现质的飞跃。

  学无止境,对于知识的追求,对于学问的探讨,是一条漫漫长路,没有人知道路的尽头。我们要用知识武装自己。读书造就未来,我们要刻苦学习,用双手开创属于自己的辉煌未来!

高一优秀作文7

  我期待着前几届奥运会的结束,接下来是一年一度的有趣的奥运会。

  最后,是比赛开始的那一天。在空之前,每个人的热情都很高,我一大早就来到了学校。我非常高兴,仿佛一股凉爽宜人的风吹过我的心。

  当大会宣布奥运会正式开始时,欢呼声和掌声立即响起。

  看!赛场上的运动员像苍蝇一样在飞,而你在追我。像剑一样冲向终点。尽管每个人都汗流浃背,但没有人能超越。“小袋鼠跳跃”;“小蚂蚁”四处爬行;这也把比赛的气氛推向了高潮。

  虽然这次运动会有很多比赛,但最激动人心的.还是我没有参加的《龙争虎斗》中激烈的“蚂蚁搬家”比赛。

  哎呀!哎呀,我不知道什么是“蚂蚁搬家”!让我给你介绍一下:“蚂蚁移动”是用手和脚支撑地面,腹部朝上,背部朝向地面,像一只“小蚂蚁”。爬到场地中央,把球从一个呼啦圈夹到另一个呼啦圈上,爬到终点线进行交接,等等……30名学生将首先在终点线获胜。

  比赛开始了。哨子一响,我们班的“蚁王”就领路了。他用灵活的身体快速向前爬,他的对手也不甘示弱。这真的是钻石切割钻石。然而,我们班的“蚁王”略胜一筹,率先到达终点线。“来吧。来吧……”我们啦啦队员拿出牛奶和能量给运动员加油。欢呼吧,欢呼一会儿比一会儿高。赛场上的运动员没有分歧,你追我赶我。当最后一名运动员上场时,她没有和对手产生分歧。最后10米仍难赢或输,5米不愿退让,2米难平,最后50厘米。场上的气氛立刻被推到了高潮。我忍不住站起来,注视着比赛。我非常紧张。我试着用手捂住胸口,试图压住过度紧张的心脏。我按得越多,跳得就越快。我似乎比运动员更紧张。在这个决定性的时刻,我们班的运动员咬紧牙关,用一只脚跨过了终点线。运动员和观众立即跳了起来,尖叫着欢呼着。我们班的营正在沸腾!

  他们脸上的汗水和微笑,在每个人的心中都是荣耀的,虽然每个人都很累,但是每个人都很开心。

高一优秀作文8

  近来,班里刮起了一阵童真风。什么小风车、溜溜球,还有那种叫不上名儿一甩就老长的纸卷,再次风靡一时。

  瞧,我的同桌又带新玩意儿来了!我凑近一看—--葫芦状的样式,上面画有憨态可掬的娃娃脸和胖身子上裹的花衣服,正是我儿时的最爱----不倒翁!

  我第一次见到不倒翁是在幼儿园中班时。老师拿着一个小巧的不倒翁问我们:“谁知道它有什么特点?”一个男生抢着答道“它不会倒!”于是,在我悻悻的是目光中,他拿走了不倒翁。那时,不倒翁对我来说只是一件有趣的玩具。

  第二次见到不倒翁时,我已是四年级了。我和姥姥一起把不倒翁从箱子底翻出来,擦干净摆在桌上。我问道:“姥姥,为什么不倒翁不会倒啊?”姥姥说:“因为它没有腿啊,站不起来,怎么倒?”说罢叹道:“唉,这不倒的'代价……”在姥姥的叹息声中,我懵懂地将不倒翁收回了箱子。这时,不倒翁在我心中有了新的印象。

  到第三次见到不倒翁时,我已经初三了。我记得那是在我一次模考失利后爸爸找出来给我的。那时,我十分迷茫又有点委屈,因为平时成绩一直不错,我便想保持下去,可是越想却越做不到。爸爸拿着不倒翁,语重心长地告诉我:“学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你如今想保持在原地,就像这不倒翁一样自断双腿,不求上进。你想想,以永远站不起来换永远不倒,值得么?”我豁然醒悟,奋起直追,终于在下次考试中取得了理想成绩。

  如今再见不倒翁,我除了欣喜,更多的还是感慨。一岁年龄一岁心,不倒翁不倒这件平凡的小事现在也能告诉我许多道理。

  前几天,晚上回家,陪小妹玩耍时,我指着不倒翁告诉她:“我们千万不能学它,以不站起来换不倒下!”虽然她当时还一知半解,但是我相信,我已将我心中“不要贪图享乐和好逸恶劳”的种子深深种下,终有一天会开花结果的。

  同学们,我们一定不要做不倒翁,而是要靠自己的双腿一步一步向前走,哪怕倒下,还可以爬起来继续,拼出一个让自己满意的明天!

高一优秀作文9

  过年的日子总是热热闹闹的甚至热闹得有点过分,门前一条街万人空巷,车水马龙,喇叭叭齐鸣,已经达到爆满的地步,小车怎么也有几十来辆,摩托车更是有上百之数,人群则密密麻麻玄之又玄的填满了车子与车子之间的空隙,车轮子转上一圈就要按上五六次喇叭,这种堵车程度堪称恐怖,“好多人!”我轻吟一声,爸爸告诉我过年了,外出打工的人这不都回来了,我心中产生的想法是人多力量大,问题也大。说到打工,我心又突然一紧,我想到了外出打工的哥哥们,前些天,三哥打电话回家说过年不回了,工作忙而且新年的工资特别高,所以想赚多点钱,听到这一消息心中一阵失落。

  几个哥哥外出打工也有几年了,记得小时候的我们,每逢过年总是一个劲的.高兴,拿着一个红包就能笑着过一整天。小时候最开心的事情就是买一大堆鞭炮,全揣兜里,走到哪放到哪,可开心了,炸泥巴、炸鱼、炸竹子、甚至炸牛粪,搞的一身邋遢还傻乐,看到烟花就欢快得手舞足蹈,那时的我们总是很容易快乐,怎么快乐怎么玩,也完全不想后果,因为我们还是孩子,很单纯,或者说无忧无虑,等到逐渐长大了,过年的感觉也越来越淡了,但责任却越来越重了,爷爷奶奶老了,爸爸妈妈也日渐力乏,干不了太重的活,家里的重担自然就落到几个哥哥身上,他们要拼命赚钱赡养老人,维持家庭的正常开支,过年了,没有收红包的喜悦,而是为发红包而苦恼。

  唉,或许是这些年工作越来越难找了,哥哥们打工回来赚的钱越来越少,以致于没回家的路费,每每听到家人谈到他们,总会听到,看看邻家的某某某一年挣了十几万,再看看别村某某某赚了钱过完年就盖新房了,再看看再看看……从没见过打工一年到头一分钱都没有的。然后话锋一转,对我说你啊,要好好读书考个好大学千万别像他们一样。对此我只能在一旁安静地听着,不知道说什么好,只是心中一阵难受。

高一优秀作文10

  书桌上,摆着一杯咖啡,棕色的。

  “棕色的?”咖啡本来就是棕色的,需要强调吗?

  的确,咖啡是棕色的。可是,它为什么是棕色的呢?老师教导我们,认知事物不仅要“知其然”,还要“知其所以然”。否则,就只能看到事物的表象,不能透过表象看事物的本质。

  我想,咖啡是棕色的与莲生长在淤泥中是同样的道理吧。“高洁清雅”一直是莲的`赞词,因为它“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试想,如果莲生长在一片净土,或许它依然长的美丽动人,但“高洁清雅”的赞词也许就不属于它了。以此而论,是“淤泥”赋予了莲的“高洁清雅”。

  咖啡也一样。咖啡浓郁的苦涩味道,吸引着大批的饮者。虽然,咖啡本身就具有这样的味道,但真正成全这种味道的,是咖啡独一无二的棕色。人们喜欢用咖啡喻人生,说的是人生就是一杯咖啡,甘甜藏在苦涩的背后。苦尽甘来,是所有懂得忍耐的人的幸福归宿。这一个比喻让人觉得合适而且美满。除了咖啡本身味道的特性,是咖啡的棕色让这个比喻的成立更加毋庸置疑。

  我们假设以下:一杯咖啡仍旧保持浓郁苦涩的味道,而咖啡的颜色换作是红色、蓝色……或者干脆就是透明的,它还能够引发饮者以种种哲思吗?它还能够成为众多现代文人青睐的饮品吗?它还能够恰如其分地晓喻人生吗?

  因为拥有浓郁的苦涩,咖啡耐人寻味;而真正让咖啡显得深刻的,是这独道的苦涩外表包裹的一层得体的棕色。如果失去了棕色,就如同失去了最得体的衣裳,咖啡会像穿着华美但不合身的少女,难登大雅之堂。

  咖啡需要棕色,棕色促使咖啡深刻;一个人则需要苦难,苦难促使一个人人生完美。漫漫人生路,如果走的一帆风顺,没荆棘的牵拌,没有浅洼的阻隔,是毫无乐趣可言的——就如同行走舟海上,没有遭遇大风大浪,即使驶达心中的彼岸,却失去了这次航行的意义。

高一优秀作文11

  为了追求梦想,我建了这样一个专题。有了水,才能流动,天涯海角才能轮回。像一颗尘埃,浮沉,最后想上天……就这样的约定……

  爱儿子,平凡的写作,易易感动而悲伤,美丽而孤独…

  我一个人走在寂寞的街上,好吵好华。我不记得我抱怨过多少次我厌倦了这种生活。但我还在这里,徘徊在我人生的老地方。我看见路灯亮了,晨星暗了。就像碧海之后的沧桑。

  我想我是一条鱼,注定要在桃花源上浮沉,也注定要带着一颗疲惫的心。

  我茫然地站着,在路灯下等着,不知道该怎么形容。

  太远了,那个银刃的女孩正朝我飞来。她在笑,但我没理她的脸。

  像一阵风,一瞬间,一切都没了…

  我伸出手,收回一团空气…

  傻?号码

  我只想找一个港湾让我的心停泊。很累,在这茫茫红尘中,追逐不必要却又必要的…

  多么美好的世界,回到最初。我的黄明家庭,承载着我从未感染过的心祭,覆盖着白雪,那么纯净舒缓,和谐,像一片嫩柳叶,嫩如水,让人情不自禁的.去触摸,却痛得难以忍受……

  我走在上面没有脚印。

  我依旧迈着沉重的脚步走在铁街上,心里隐隐作痛。我迷失了自我,想象着仲夏夜的雪花…

  繁琐的红尘不让我回归,所以我的心会跳动到最后的黎明。物欲的愚蠢世界给了我一个不可避免的面具,伪装成我的全身和心灵,在没有隔音墙的大楼里淡然哭泣…

  但不管怎样,现实已经是这样了,我只属于陈蕃。

  所以,就做个约定吧,尘埃,天堂…

  愿一切,做你自己。

  无论好坏!

  不管这个世界是什么,命运是什么,请微笑着生活!

高一优秀作文12

  我想问,生命是什么?生命是什么?它似乎让我伸手便能触摸,却又似乎遥不可及,如果用颜色来比喻它的话,它是多彩的,是绚丽的。一些人喜欢某种颜色,那是代表了他们生命的主色,它彰显着我们活着的方向,也诉说着我们的理想...有人说,生命是蓝色的,它代表了高洁;有人说,生命是红色的,那代表了热情;有人说,生命是黄色的,那是忠义的颜色。可是,我说,它是苍白的......苍白?我生命的主色,它无时无刻不彰显着我的忧伤,也显露着我的迷茫。透漏出我不愿有任何感情的绝望,苍白,也主调着淡忘。自记事以来,家长的嘱咐,老师的教导,同学的劝告,无时无刻不在我耳边回响,那是关心?

  可是,我本能的感觉,我不需要...坐在温馨的教室里,抬头看着老师,同学,想着点点滴滴的时光,为何我从无开心?现在的我犹如处在无边黑暗中,任我如何,也挣脱不了这黑暗的牢笼...是她,她似破晓的光芒,给了我生的希望,给了我海誓山盟的.承诺,可为何她还是离开?我的成绩一落千丈,除了“冬眠”还是“冬眠”,梦中的世界让我着实着迷,虽一切非我所愿,我亦阻止不了我自己,处在“冬眠期”的我渐渐的迷失了我的目标,不知生为何念,死为何意,我已不知何去何从。只此因由,我的世界只剩无尽的苍白,那是我的意志,它主调着淡忘,淡忘着伤心之事......一切随风已逝,梦还依旧,人已不在,此为吾念,怎可难忘?

  我希望有人从新为我带来那一线破晓的曙光,我会竭尽全力,重塑自我,也许我会明白。何为生命,也许,我还能为生命,着色.....

高一优秀作文13

  我的母亲是一位普普通通的妇女,在茫茫人海中我却能快速抓住她的身影.她,勤勤恳恳。她一位伟大而普通的母亲,时时驻在我的心中。

  妈妈给我讲小时候家里特别苦,父亲在外面拼命打工。每天吃的'是馒头喝的是开水。妈妈在家带着我和相差两岁的弟弟,奶奶对我们也不管不问。如果我们其中一个病了,另一个也会生病,这让年轻没经验的妈妈经常提心吊胆,夜里无数次的量体温,无数次轻轻抚摸。等到我们长得六七岁的时候,妈妈已经坚强起来了。她自己开了养鸡场,没日没夜和鸡打交道,妈妈怀里淡淡的清香没有了,而是臭哄哄的鸡身上的味道。妈妈再也没有频繁地亲吻我们的脸,也没有过多的拥抱。整天穿着大衣去鸡厂喂鸡。有时想和妈妈一起独处,她总是先把鸡安顿好,在陪我。那时,我就想妈妈在鸡和孩子之间,还是选择了鸡。

  后来,我到县城上学。这可急坏了妈妈。两个孩子分开,要怎么照顾?最终她觉得跟我去县城,把弟弟交给了奶奶。妈妈还因此难过了几天,弟弟安慰她说妈妈,没事,你可以回来看我。妈妈,每有空就会去看他。这种愧疚也见见在她身上看不出来了。再后来弟弟也来到县城,我本以为妈妈会舒服些,我错了,她更忙,不仅要照顾我们,家务也要干,放学的夜宵,每天的衣服。看着母亲渐渐弯曲的背景,我觉得我该长大了。

  那天,我来的正在午休母亲身旁,我想仔仔细细观察她。我才惊奇发现她原来白皙的皮肤变淡黄了,脸上多了许多皱纹,宽大的挺秀变得佝偻,手也粗糙了,还有那变形的双脚。我想了许多,泪流满面,我对自己说我要长大了。

  妈妈虽然平平凡凡,但在我心中却是最美,她爱夫爱子,她,可亲可爱,让我怎不心疼,让我怎么回报啊!

高一优秀作文14

  伤心的痛苦,久久不平息,为甚麽相爱,要承受痛苦呀

  相信,在摩天轮的最顶端,你会站在那里等我,静静的牵着我的手,眺望着摩天轮下面的幸福。

  -——序

  时间一点一滴的辗转啃噬这剩下的苍凉,沙漏里渐次稀薄的流沙哭泣出白色的眼泪,上帝在云端,只眨了一下眼,便将掌纹缠绵出绵长而细腻的曲线,那是一段缠绵的曲折,让我不懂夜的黑暗,一寸相思一寸灰。

  这样一场不期而遇的相逢,在抬头并没交谈的瞬间,算不算刻苦铭心的遇见。事到如今,我仍记得,盛夏骄阳似火的'那天,你在我思念的尽头,将盛夏颠覆成浮躁不安的时光。誓言落在青春渐行渐远的背影里。我恍惚在梦里,重复着我们的相遇,不曾清醒。

  我仍记得彼时百花盛开,七月的盛夏,我站在校园的小路上,阳光跳动的光斑,洒落一地,跳动着幸福的音符,不经意的抬头,目光交错的刹那,记忆在光年里生成悱恻的丝线。你彷如书中微笑的少年,有阳光的气息,带着一生的书卷气,深深自我视网膜里蔓延开来,明媚而温暖。

  从此不再寂寞一个人,从此不再夜的黑,从此一切变得很微妙。于是,暗淡的眼眸有了阳光,掌心有了安暖,于是缠绵变成成了眷恋,小事全演变成生命的预言一样。在这百花繁华盛夏时光,青春开出了繁盛最妖艳的玫瑰,将眉间心底的朱砂痣镌刻成三生石,许给你春暖花开的牵挂。

  旧时光从来不冷场,如同你在心底从来不离散一样。回忆不断在重播,青春的长街上,誓言只是千堆雪,日出一道,彼此瓦解。还记得,说一万句让你感动的话,不如做一件让你感动的事。可我仍固执的相信,思念是手心里上帝悄悄地画上的细密手纹,用你曾经握紧的温度,繁盛我们最坚定地枝节。

  你还记得我吗?我曾经说过我最喜欢的便是摩天轮,因为摩天轮是幸福的象征,眺望摩天轮,便是在眺望幸福。

  爱情在天堂还那没长,你停在我的小巷,爱情不是最后一站,在所有物是人非的景象里,你最喜欢的人终究不是我。

高一优秀作文15

  有时会做一个梦;天,湛蓝,镶着几朵洁白如玉的云彩。想把视野抛向天空的终点,却只望见越来越广,越来越蓝的一片海。阳光,从明亮的天幕中溢下来,渗透进每一个阴暗的角落,甚至穿透胸膛,洒满了心田。身体被满满的阳光包裹着,汗液随着风飞走,剩下清爽与幸福。

  而那年夏天,我似乎到了那个仙境——休斯顿。

  那年夏天,在休斯顿一户普通人家里,我感受到了许多前所未有的。

  妈 妈,姐姐,和一只小狗组成了这个家。虽然很好奇家中父亲的去向,但出于好奇,我只好作罢。可他们还是看出了我的疑虑,主动与我谈起来,我跟着他们上了楼,楼梯旁的落地窗阳光通透,光影洒在墙上的花体字上“不为尘世所扰,坚定信念的生活。”

  若不是能够了解他们的语言,我断然不会想到家中的父亲已经去世。他们翻阅照片时眼里的希望,他们谈及故人时嘴角的浅笑。一切的一切都像是在和一位老友交谈,照片中的昔人仍活在他们周围。

  母亲和女儿都是基督教徒。每早,每晚,每次吃饭时都会共同祈祷,感谢上天的给予,遛狗时会专门到邻居家去问候,吃饭时会吃光所有蔬菜,会认真打理家门口的草坪。每天都在细数着,感谢着拥有的东西,因此快乐和满足总是充斥着他们。正如中国一句古话:“知足常乐。”

  偌大的落地窗透进了金灿灿的光辉,洒在那句镌刻在这家人心中的话上“不为尘世所扰,坚定信念的生活。”此时的阳光正好,温暖明亮,那一行字也似乎留下了阳光的气味。等哪一天天空不再湛蓝,雷锋雨电的威力替代了阳光的`温柔,那种信念也会在心中耀眼生光吧。

  他们的家,不是富裕的类型,家中的支柱也离开了他们,但他们却每天迎着阳光生活。我有最棒的家人,最棒的老师和同学,我自己最爱的身体与大脑。一大群因我而感到一丝快乐的人。

  我才明白,我就生活在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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