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方案

时间:2023-11-03 11:36:46 方案 我要投稿

调查方案(优秀5篇)

  为确保事情或工作顺利开展,往往需要预先进行方案制定工作,一份好的方案一定会注重受众的参与性及互动性。制定方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调查方案5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调查方案(优秀5篇)

调查方案 篇1

  环保离我们大家都很近,近到每个人的一举一动,近到每个人的衣食住行。节能环保是我们每个人、每个家庭应负的责任。让绿色环保走进家庭,开展家庭节能环保活动,享受现代绿色生活,不仅是千千万万家庭成员的执着追求和自觉选择,而且对保护环境、维护生态平衡,也具有着重要的作用。双休日,我和爸爸妈妈一起制定了一份家庭每日环保方案,从节约用水,节能节电,垃圾分类等方面来规范家庭成员的各种行为。

  一、节约用水

  1.刷牙时,用水杯接水后,关了水龙头再刷牙。

  2.淘米用来浸菜或洗碗,洗完菜的淘米水可用于浇花或拖脏的地。

  3.残余茶水用来浇花。

  4.沐浴要抓紧时间,全身淋湿后就关掉水龙头,用肥皂或浴液搓洗,一次冲洗干净。

  5.用洗衣机集中洗涤多件衣物,少量小件衣物可手洗;使用适量优质低泡洗衣粉,可减少漂洗次数;洗衣机尽量选择快洗,节约用水用电。

  6.厨房 炊具食具上的油污,先用纸擦除,再洗涤。洗蔬菜瓜果,控制水龙头流量,改不间断冲洗为间断冲洗。

  7.家用小轿车清洁时,不用水冲,改用湿布擦,太脏的`地方,也可用洗衣物过后的余水先冲洗。

  二、节电节能

  1.调整电冰箱调温器旋钮。夏季昼夜室内温度变化较大,睡前可转到“1”字,白天再拨回“4”字位置,同时电冰箱应放置在阴凉通风处,以保证散热片很好地散热。

  2.把空调温度调高1℃。一般温度设定以28℃为宜,使用空调的睡眠功能。

  3.使用电热水器应尽量避开用电高峰时间。夏天可将温控器调低,改用淋浴代替盆浴。

  4.家里尽量使用节能灯。

  5.家用电器不处在待机状态。不用的家用电器拔下电插座。电视机的亮度适当调低。

  6.减少使用家庭轿车,尽量用自行车、步行、公交车出行。

  三、垃圾分类

  1.坚持家庭垃圾分类,分为:可回收垃圾、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

  2.把废旧报纸、作业本、书本、饮料瓶等可回收利用的物品集中收集,到一定量时卖给废品回收站

  3.厨房垃圾的处理,尽量用可降解塑料袋,蔬菜水果废弃物可以制作环保酵素。

  4.家庭的废旧电池,电板,扔进社区旧电池回收箱,由环保局的工作人员作专业的处理。

  以上是我制定的家庭每日环保方案。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每个人都生活在家庭中,只有每个家庭成员都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从日常生活的一点一滴做起,节约能源,低碳环保,我们的生活环境才会变得更好,我们的生活才会更幸福!

调查方案 篇2

  为规范全县不动产权籍调查有关工作,做好与不动产登记工作的衔接,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令第63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xx〕41号)及所附《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试行)》有关规定,结合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对象及职责

  不动产权籍调查由麻江县国土资源局承担,具体工作由麻江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组织实施。

  二、利用已有各类调查成果,避免重复调查

  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应当坚持便民利民原则,属于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动产申请登记时,应利用已有房屋、土地调查测绘成果,不再进行权籍调查,直接办理登记手续。

  (一)土地、房屋权利人名称或者姓名变更的。

  (二)土地、房屋坐落变更的。

  (三)房屋所有权、土地所有权或土地使用权注销的。

  (四)土地、房屋权利人身份证明信息变更的。

  (五)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申请变更为出资人的。

  (六)土地、房屋用途变更的。

  (七)土地、房屋共有性质变更的。

  (八)房屋性质变更的。

  (九)同一权利人分割或者合并不动产的。

  (十)空地及在建工程转移的。

  (十一)成套住宅、商品房项目等,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房等保障性住房项目销售给业主的,以及已购房屋再次转移的。

  (十二)使用国有建设用地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基本建设项目等连房带地按项目整体转移的。

  (十三)城镇私有房屋所有权转移的(但未办理土地登记手续,院落内房屋所有权全部登记在一个权利人名下且一次性整体转移的除外)。

  (十四)企事业单位使用的集体建设用地及房屋所有权整体转移的。

  (十五)一般抵押权或最高额抵押权设定、变更、转移、注销的。

  (十六)地役权设立、变更、转移、注销的。

  (十七)商品房等不动产预售、不动产买卖或抵押、以预购商品房设定抵押权等需要办理预告登记的。

  (十八)申请更正不动产登记内容的。

  (十九)申请异议登记设立、注销的。

  (二十)申请补发、更换不动产权利证书的。

  (二十一)查封登记(含轮候查封)、注销查封登记(含轮候查封)的。

  三、开展权籍调查,保证权籍调查成果真实准确

  (一)申请。权籍调查由不动产权利人向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填写《麻江县不动产权籍调查申请书》(附件1),并提供相关不动产的权属来源证明文件、身份证明文件。权籍调查时应收的权属来源证明文件原则上比照该类不动产申请登记时所列要求提交。

  (二)收件和受理。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在县政务中心设立服务窗口接收当事人提出的权籍调查申请。受理人员应当对照申请书中载明的不动产类型、范围、对象、种类、数量等,认真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房屋、土地、林木等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文件,保证提交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文件齐全且与申请调查内容一致,并按照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1.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予以收件并向申请人出具《不动产权籍调查收件单》(附件2)。

  2.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当场更正;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4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出具《不动产权籍调查补正材料告知书》(附件3),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对属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的,应当予以受理。不予受理的,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应当自收件之日起4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出具《不动产权籍调查不予受理通知单》(附件4),并说明相应的理由。

  (三)内业资料收集整理。权籍调查申请受理后,权籍调查人员应当调取已有房屋土地调查、测绘和各类登记资料成果,并收集拟调查不动产是否存在查封、冻结、抵押等限制性信息。

  相关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资料和数据存于其他不动产行业主管部门或档案部门,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也可以根据情况向县林业、农业、规划、档案等相关部门提出协助请求,从相关部门查询获取有关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文件及数据成果。

  (四)权属调查。权籍调查人员应当结合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文件,现场勘察核实不动产权属状况。

  对不动产权属来源资料合法,界址明确,经实地核实界址无变化的宗地,不再重新组织指界,可直接利用已有资料成果填写地籍调查表;土地权属来源资料中的界址不明确,或界址已经发生变化的,应当组织本宗地和相邻宗地权利人进行指界;无土地权属来源资料的,根据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经核实为合法拥有或使用的土地,可根据双方协商、实际利用状况及地方习惯指界。

  指界过程中涉及违约缺席指界的,按照《地籍调查规程》(TD/T 1001-20xx)中关于违约缺席指界的有关规定办理,其工作时间不计入权属调查工作期限。指界过程中发现存在土地权属争议问题的,权籍调查工作终止,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应当及时将有关权属争议情况及争议处理的法定程序书面告知申请人。

  权籍调查人员应当根据现场勘察情况和指界情况,结合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资料,绘制宗地草图,编制宗地代码及不动产单元代码,填写《地籍调查表》以及该类不动产权利所对应的相关调查表。

  权属调查工作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但利用已有资料成果不再重新指界的,权属调查工作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

  (五)不动产测量。权属调查完成后,未涉及原有不动产测量成果变化且符合测量技术标准的,直接引用已有不动产测量成果形成宗地图、房产分户图,不再重新进行测量。权籍调查人员应当利用已有不动产测量成果填写不动产权籍调查有关表格。

  不动产未开展过测量,或不动产发生变化需要进行重新测量的,申请人应当委托有资质的测绘单位开展相关不动产测量。从事不动产测量的测绘单位,应当符合测绘的有关要求,取得相应等级的测绘资质证书。

  不动产测量工作原则上应当由1家测绘单位承担完成。测绘单位接受申请人委托开展不动产测量工作,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与委托人签订不动产测绘合同或协议。

  测绘单位应当依据国土资源部《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试行)》(国土资发〔20xx〕41号)有关规定,按照测绘合同的.约定开展不动产测量工作,形成不动产测量报告、界址点成果表、宗地图、房产分户图及相应的矢量数据成果。相关报告成果的内容及要素应当齐全完整,符合有关行业测量技术标准的要求,满足直接导入不动产权籍空间数据库的入库标准。不动产数据成果应当提交1980年国家大地坐标系格式。测绘工作完成后,测绘单位应当将有关测绘成果提交给委托人。

  (六)成果审查及入库。权属调查和不动产测量完成后,办理部门应当按照《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试行)》的有关要求,在5个工作日内对形成的权籍调查成果资料及测量成果数据进行审查,填写《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审查表》(附件5)。审查合格的,应当向申请人出具《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确认单》(附件6)。

  引用已有调查成果不再对不动产重新测量的,权属调查完成后,直接进行成果审查。

  审查合格的权籍调查数据成果,方可导入不动产权籍调查数据库形成临时数据图层。不动产登记完成后,正式更新权籍调查数据库中的相关信息。

  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在成果审查过程中需要进一步核实了解测绘情况的,测绘单位应当予以配合,并协助做好权籍调查成果审查入库工作。

  (七)成果归档。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结束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应当对权籍调查成果进行整理、立卷、组卷、编目和归档。

  四、相关要求

  (一)《不动产权籍调查收件单》《不动产权籍调查补正材料告知书》《不动产权籍调查不予受理通知单》和《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确认单》按一式两份出具,一份送达当事人,一份留档备查。

  上述文件原则上应告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到场领取的,应在《送达证明》(附件7)上签收;当事人不到场领取的,可通过邮寄、留置、公告等方式送达,办理人员应当在《送达证明》上记载送达的有关情况。

  (二)不动产测量成果中涉及房产测绘的,原则上在提交审查前还应当先经过房产实测成果审核。具体要求按照县住建局相关规定执行。

  (三)权籍调查工作中发现原有宗地测绘、房产测量等成果不准确或确有错误的,应当在权籍调查相关表格调查记事栏中如实记载,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告知申请人。

  (四)权籍调查时涉及2个以上权利人共有共用宗地,需要计算各自土地面积时,除各自独有(独用)面积按照有关要求测量计算外,共用部分可采取共同共有或按份共有,由共有土地权利人协商确定共有方式。共同共有土地的,不单独显示分摊土地面积,仅显示共同共有土地的总面积并标明为共同共有;按份共有土地的,分摊土地面积按照各自约定的份额分摊计算。

  (五)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业主共有部分调查表的有关内容,应当结合通过房产实测成果审核的有关房产数据填写。

  (六)自本方案印发之日起,全县统一启用不动产权籍调查有关表格图例样式,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按照不动产权籍调查有关工作程序及要求开展权籍调查工作,形成相应的调查成果资料。本方案印发前,已按原有地籍调查、房产测量等程序进行的有关调查、测绘工作,仍按原有工作程序及要求形成调查、测绘成果,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按照不动产单元设定与代码编制规则的要求补充完善相应的不动产单元代码。

调查方案 篇3

  一、调查目的

  本次林木种质资源调查是我省第一次系统的林木种质资源调查,按照省林业局的工作部署,查清我县野生林木种质资源(包括珍稀濒危树种资源)、栽培树种(品种)种质资源、古树名木、引进树种(品种)种质资源,是为我县林木种质资源的保存、利用奠定坚实的基础,为我县现在和将来的林木遗传改良提供服务。

  二、调查对象和内容

  (一)野生林木种质资源

  指在我县自然分布、以原生群落存在和生长的树种,包括珍稀濒危树种。调查的内容包括:种类、地理分布、单株或群体信息、生长情况等。

  (二)栽培树种(品种)种质资源

  包括用材林、生态防护林、经济林和观赏树木及花卉等树种(品种)种质资源。调查的内容包括:种质资源的类型数量、质量、空间分布以及生长情况。

  (三)古树名木

  指具有百年以上树龄的古树,具有特殊文化历史纪念意义的名木,以及人类活动密集区内树体胸径大于100cm的大树等。调查的内容包括:古树名木资源的'类型、分布、数量及生长情况。

  (四)引进树种(品种)种质资源

  指在自然分布区以外(省外、国外)引进的本县没有的树种(品种)种质资源,已经适应当地环境条件,正常生长发育并获得相应的经济、生态和社会效益。调查的内容包括:引种树种(品种)产地、引种时间、驯化方法、栽植立地条件、生长发育情况、用途、繁殖方法等。

  三、组织领导

  (一)成立领导小组

  全县林木种质资源调查工作由县林业局统一领导,调查以各镇办为单位进行。县林业局成立调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调查工作的组织协调。由分管局长任组长,成员由局财务室、营林站、果树站、林政站、国有林场苗圃管理办公室、森保护站相关人员组成。

  各镇办要成立调查领导小组,负责本镇办调查工作的组织协调。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并确定林业站长靠上具体抓此项工作。

  (二)建立调查队伍

  县调查队伍由县林业局熟悉林木种苗工作的人员组成,以能够识别树种、品种,熟悉种质资源调查业务的工程技术人员为主,相关站室配合。主要做好全县种质资源调查的技术指导。

  各镇办林业站是进行林木种质资源调查的基本组织单位。镇办调查队伍要以能够识别树种、品种,熟悉本辖区种质资源情况的技术人员为主,相关单位配合。要做好调查的发动、宣传和组织工作,具体落实种质资源调查工作。

  (三)任务分工

  调查工作由县和各镇办共同组织实施。

  1、县林业局

  负责本县各镇办调查工作的技术指导、协调和督导,帮助解决各镇办在调查工作中遇到的疑难等技术问题;负责本县各镇办调查材料的审核、汇总以及上报工作;负责全县林木种质资源标本的制作。

  2、镇办林业站

  调查工作以镇办为基本单位进行。各镇办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的面上调查工作,要保证种质资源调查材料的规范性和完整性,并报县审核汇总。

  3、国有林场、苗圃的林木种质资源调查,按照隶属关系,由县调查专业力量统一调查。

  四、步骤与方法

  (一)宣传发动

  县林业局组织召开全县林木种质资源调查工作动员大会,动员部署全县林木种质资源调查工作。并组织举办林木种质资源调查技术培训班,组织专家讲解外业调查及内业整理工作的有关技术问题。各镇办种质资源调查领导小组要组织召开专门会议,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组成调查小组,在本辖区内全面启动林木种质资源调查工作,并通过各种形式宣传种质资源调查的意义。

  (二)收集资料

  县、镇办林木种质资源调查机构要责成专人收集本辖区的有关资料,主要包括:本辖区的森林资源清查资料、林业区划资料、果树花卉及古树名木等单项类种质资源调查资料、树木或有关植物的考察报告、林木引种情况、良种基地建设、地方志、树木志、植物志等方面的资料,将各种资料收集齐全。

  (三)培训和试点

  县林业局统一组织技术培训和试点。技术培训重点培训各镇办调查技术负责人员和调查队员,使其全面理解技术规程、实施细则的规定,掌握调查方法和野外工作方法。

  试点,可以有效检验工作方案、技术规程以及实施细则的可操作性和各调查队员对调查方法的理解,也是一次很好的锻炼队伍的“实战演习”。通过试点,统一调查方法,解决技术难题。

  (四)外业调查

  林木种质资源调查遍及全县山、滩、村庄的各个角落,要把这些资源准确查清,是一项面广、量大的细致工作。首先要深入发动群众,忆查当地林木种质资源,同时,要组织召开各种座谈会,了解当地林木种资源概况,各镇办在此基础上,要确定重点村和非重点村,重点村以镇办行政村总数按比例确定(不足50村的按20%确定,超过50村的按10%确定),其余为非重点村。要针对不同的调查对象制定详细的调查方案,明确调查方法,初定调查线路,在做好材料准备、调查工具准备和安全防护准备后,科学安排,进入实地调查,做到不漏、不重、不错。

  (五)内业整理

  外业结束后,各镇办对所辖区域调查资料进行分析整理后报县,调查资料由县进行全面审核,审核不通过的要退回进行补充调查。县按照规定格式进行全县统计汇总,并以县为单位编制调查工作报告和报表,上报市调查办公室。

  (六)督导检查

  为了保证调查工作的严肃性,督导检查工作贯穿于全县种质资源调查工作的全过程。调查工作启动后,各镇办要阶段性自查,县林业局根据调查进度情况随时到镇办及有关单位,对调查及现场调查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

  五、时间安排

  (一)20xx年6月10日-20xx年7月31日

  1、在广泛收集资料的基础上,做好林木种质资源调查工作的宣传发动工作。

  2、各镇办建立林木种质资源调查队伍。积极做好调查各项准备工作,并制定本镇办的具体调查方案。

  3、此阶段主要是开展外业调查工作。重点抓住林木的生长季节,完成外业调查工作。

  4、开展专业指导。期间县调查人员到各镇办指导、督导林木种质资源调查工作。

  (二)20xx年8月1日-20xx年8月10日

  1、各镇办主要开展内业整理工作。对已完成的外业调查材料全面整理,形成纸质、电子版两套资料。

  2、各镇办为避免遗漏和重复,做好补充调查工作。

  (三)20xx年8月11日-20xx年8月20日

  1、内业汇总。各镇办将调查汇总资料(纸质、电子版)上报县林业局,县林业局将各镇办上报资料进行审核汇总。审核不合格或不完善的要限期进行重新调查和补充调查

  2、检查验收。镇办所有工作结束后,县林业局组织对各镇办调查工作进行验收。

  (四)20xx年8月21日-20xx年9月20日

  1、全县汇总。县林业局根据各镇办调查数据、统计汇总材料进行统计分析汇总,撰写《林木种质资源调查报告》。

  2、县林业局编制完成调查工作报告和报表,上报市林业局。

  六、工具准备

  1、器材:GPS手持机、数码相机(1600万像素以上)、电脑、钢卷(围)尺、皮尺(10米、50米)、计算器、望远镜等。

  2、表格与文具:调查用表、调查用图、铅笔、粉笔或腊笔、文具盒、工作包。

  3、标本采集器械:采集箱(袋)、标本夹、高枝剪、枝剪、放大镜、吸水纸、台纸、透明纸、浸制试剂、烘干机等。

  4、其他:药品、防护服、安全用具等。

  七、经费

  安排专项经费。各镇办本着质量第一、效率优先和节约的原则,安排种质资源调查专项经费,用于调查工作和购置仪器设备,保障调查工作的顺利完成。

调查方案 篇4

  一、调查目的s0100

  了解全县水电资源开发的基本情况、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剖析原因,寻找加快发展小水电产业的对策措施。

  二、调查时间

  调查拟于3月初开始,至3月下旬结束。

  三、调查成员

  县委办公室4人,县水利局分管副局长,县水利局机电排灌站1人,县水利局办公室1人。

  四、调查对象及内容

  (一)将军电站、廖家坪水库、大福镇、田庄乡、洞市乡、仙溪镇

  1.企业基本情况;

  2.小水电发展政策的落实情况;

  3.水资源效益利用分析(供水、灌溉、小水电三者之间);

  4.近供区建设与管理情况;

  5.小水电站与电力部门之间业务运作的情况,与当地乡镇关系协调情况以及周边环境情况;

  6.就近发展高耗能企业的相关分析;

  7.小水电站的负担情况及上网电量结算比例和电价情况(近三年数据);

  8.小水电站管理体制及经营模式;

  9.乡镇政府、基层水管单位对小水电的服务指导情况;

  10.当地小水电发展规划、前景情况以及小水电在区域经济中的位置;

  11.当前小水电发展面临的困难障碍及对策建议;

  (二)xx县

  1.全县水能情况和开发情况;

  2.小水电在县域经济中的地位;

  3.县委、县政府发展小水电出台的政策措施;

  4.实地考察相关小水电站的'管理、经营和效益情况;

  (三)县水利局

  1.全县水能情况和开发情况及近供情况;

  2.流域开发的效益(包括单位水能效益分析);开发潜能情况;

  3.全县小水电产业在县域经济中如何定位

  4.各级已出台政策及落实情况;

  5.小水电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6.发展我县小水电的对策建议。

  (四)县电力局

  1.全县上网小水电基本情况;

  2.上网电价、电量电费结算情况及相关政策依据;

  3.对小水电管理的相关政策及落实情况;

  4.大电网改造与小水电接入系统方案规划情况;

  5.具体意见和建议。

  五、调查步骤

  1.将调研方案发至各相关单位,由各单位对照调研内容,全面调查核实情况,准备书面汇报材料。

  2.调查组深入各相关单位,详细听取情况介绍,查阅相关文件及资料,切实掌握一手材料。

  3.调查组对调查情况组织集中讨论,形成调研材料。

调查方案 篇5

  按照市环保局《关于开展流域上游水污染防治调查工作的通知》的统一安排和部署,为搞好本次调查工作,结合区实际,制定本调查方案。

  一、调查目的

  摸清流域上游水污染防治情况,掌握流域上游水污染状况,为进一步保障饮用水源地水质安全和流域水环境安全,严厉查处流域内各种环境违法行为,提供依据。

  二、调查范围

  流域水库以上范围内的.街办、镇、分乡镇、镇、镇的工矿企业、规模畜禽养殖场、农副产品加工企业、网箱养鱼、乡镇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情况和其他可能对水体造成隐患的情况。

  三、调查内容

  1.调查辖区内工业企业、矿山企业(探、采、选)、规模畜禽养殖业、农副产品加工业企业的数量及生产规模、排污口数量及污水排放量、排放去向、污染治理设施名称、设计参数、运行状况、持证排污等情况。

  2.调查辖区内乡镇生活污水产生及处置、排放情况。

  3.调查辖区内建设项目环评、环保“三同时”落实及验收情况。

  4.督办落实市环保局下达的等五家企业的整改情况。

  四、监测内容

  1.相关企业排污口及排污口上下游地表水断面,监测项目为:PH、COD、氨氮、总磷、悬浮物,监测频次:随同现场调查采样监测一次。

  2.乡镇居民生活污水排放口,监测项目为:PH、COD、氨氮、总磷、悬浮物,监测频次:随同现场调查采样监测一次。

  3.天福庙水库、西北口水库、尚家河水库、水库水质监测,监测项目为:PH、COD、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悬浮物,透明度、叶绿素a、藻密度等,监测频次:随同现场调查采样监测一次。

  4.干流及支流监测。源头、东支、西支适当点位采样监测一次;支流:适当点位采样监测一次。监测项目:PH、COD、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悬浮物,透明度、叶绿素a、藻密度等,监测频次:随同现场调查采样监测一次。

  五、调查分组

  六、工作职责

  1.污防科负责拟定调查工作方案,并组织协调实施;负责按要求汇总调查结果并形成文字材料上报市局。

  2.监测站负责拟定监测方案并按分组情况实施。

  3.材料员负责制定调查相关表格,以便现场检查时填写,调查表格应满足技术报告和工作报告撰写要求。

  4.材料员负责将调查结果形成文字材料上报区环保局污防科汇总。

  5.每组负责安排一人携带相机调查,形成影像资料。

  七、相关要求

  1.各调查组于20xx年6月18日前完成现场调查工作。

  2.监测站于20xx年6月20日前出具监测报告,并附数据分析报告。

  3.各调查组材料员于20xx年6月23日前上报以下材料:

  一是对调查的每一家企业编写调查技术报告,包含企业基本情况、持证排污情况,建设项目环评及环保“三同时”验收情况,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废水排放及达标情况、废渣处置情况,市环保局下达整改的五家企业整改方案及整改落实情况,并附现场相关照片。

  二是对流域内乡镇生活污水产生及处置情况的技术报告,包含存在的问题、在建和拟建乡镇污水处理系统的基本情况和建议。

  三是上报调查工作报告,包含调查基本情况、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整改落实情况、下一步工作打算和相关建议。

  技术报告为调查工作报告的附件材料。

  4.污防科于20xx年6月25日前形成调查工作报告并附调查技术报告和相关图片,上报市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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