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安全管理方案

时间:2023-01-18 18:19:44 方案 我要投稿

春节期间安全管理方案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科学有序进行,时常需要预先制定一份周密的方案,方案是书面计划,是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等。那么什么样的方案才是好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春节期间安全管理方案,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春节期间安全管理方案

春节期间安全管理方案1

  为做好全区20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根据《xx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市20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x办发〔20xx〕x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职责分工

  (一)区政府组织机构和职责

  为加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副区长、区公安局局长张树金任组长,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郭清荣任副组长,区公安局、区人武部、区委宣传部、区监察局、区安监局、区工商局、区供销社、区政府法制办、区教委、区交委、区城乡建委、区市政园林局、区商务局、区经济信息委、区质监局、区财政局、区卫生计生委、区林业局、区文化委、区民政局、区国土房管局、区环保局、区消防支队等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区燃放办")在区公安局,由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郭清荣任办公室主任;区公安局副局长雷勇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区安监局副局长巫正洪、区供销社副主任吴光学任副主任。

  领导小组负责全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部署、协调各镇街、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和有关单位开展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研究解决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区燃放办负责制订全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督促各镇街、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和有关单位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教育工作;督促有关职能部门查处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为;组织开展"打非"工作;落实区政府和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职责

  根据《条例》规定和职责分工,相关职能部门应认真制订具体工作方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对烟花爆竹生产、运输、经营、储存、燃放等环节实行全程安全监管工作。

  区公安局:负责许可烟花爆竹运输和确定烟花爆竹品种、数量、运输路线及有效期限;查处非法运输、携带和燃放不符合本区规定的烟花爆竹品种和规格的行为;查处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和场所违规燃放的行为;侦查非法生产、买卖、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的刑事案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查处、取缔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区安监局:负责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环节的安全监管,审查烟花爆竹销售、储存场所的安全条件,许可烟花爆竹销售;监督检查烟花爆竹销售单位和临时销售网点遵守销售许可规定的情况,查处烟花爆竹销售企业采购、销售不符合我市公布的烟花爆竹品种和规格的行为;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行为和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督促指导加油(气)站和化学危险品生产、储存等有关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落实重点目标安全守护措施。

  区供销社:负责做好全区烟花爆竹专营管理、销售布点和产品配送工作;督促经营单位严把烟花爆竹产品进货质量关,落实储存库房安全防范措施;配合安监、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做好市场管理和整顿工作。

  区工商局:负责市场流通领域烟花爆竹质量的监督检查,依法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区质监局:负责生产企业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的监管,做好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的抽查,依法查处不合格烟花爆竹产品。

  区交委:负责烟花爆竹道路运输企业和运输车辆、驾驶员、装卸人员、押运员资质的监督管理,查处违反有关资质规定从事烟花爆竹运输行为;督促客运单位加强对车站及客运车辆的安全检查,防止旅客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客运车辆。

  区市政园林局:负责组织市政设施维护,督促天燃气及下水道、化粪池维护管理单位落实责任,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消除安全隐患;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在其重要设施设立统一标识并派人看护;负责组织清扫公共区域内的烟花爆竹残屑。

  区商务局:负责组织指导商场、市场等商贸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落实重点目标安全守护措施。

  区经济信息委:负责联系和协调移动、联通、电信等通信公司,利用其通信平台向用户发送安全燃放烟花爆竹提示短信。组织指导供电、供气部门对输电设施、气站及输气管道等开展安全隐患排查,落实安全守护措施。

  区委宣传部:负责制订全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教育宣传工作方案;组织新闻媒体做好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

  区教委:负责组织开展全区中小学生安全知识宣传教育;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中小学校、幼儿园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区城乡建委:负责对全区建筑工地外来务工人员开展宣传教育,落实建筑施工场所的安全防范措施。

  区卫生计生委:负责制定全区伤亡救治应急预案,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导致的人员伤亡情况;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医疗机构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区环保局:负责大气环境质量监测,发布大气环境污染预警。

  区人武部:负责驻璧部队人员的宣传教育;督促和指导驻璧部队加强军事禁区和重要军事设施的看护。

  区消防支队:负责制定全区消防灭火救援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警、火灾情况并调查原因;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重点消防单位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区林业局、区民政局、区国土房管局、区文化委、xx供电公司、xx天燃气公司等部门和单位,分别负责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山林、苗圃、敬老院、文物保护单位、物业小区、输变电设施、燃气设施等禁放区域的看护。督促所属单位明确责任领导、完善应急措施,组织巡逻力量开展内部巡逻检查。

  (三)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职责

  按照"属地原则",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是本辖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各镇街党政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具体责任人。主要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制订工作方案,建立组织机构,落实工作人员和工作经费,搞好动员部署;组织督促辖区有关单位和部门按照《条例》规定,认真履行职责,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点燃放时段、重点危险源周边巡逻管控等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本辖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有序。

  二、工作步骤

  20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从即日起至2月22日结束。

  第一阶段:制订方案(1月中旬)。研究制订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和工作任务,落实具体的管控和保障措施。

  第二阶段:宣传教育(1月上旬至2月下旬)。集中进行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第三阶段:检查整治(1月上旬至2月下旬)。开展综合执法,打击非法生产、运输、经营烟花爆竹行为,查堵烟花爆竹非法流入渠道。

  第四阶段:全面看护(2月上旬至2月下旬)。2月7日(农历十二月三十日)至2月22日(农历正月十五日),每日上午7时至次日凌晨1时为允许在限制燃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时间(常年可以燃放区域除外)。加强限制燃放区域的安全管理,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场所,特别是重大危险源周边加强巡查守护,确保绝对安全。

  第五阶段:工作总结(2月23日—28日)。

  三、工作措施

  (一)依法划定禁、限放区域,设立禁放标识

  1月25日前,由区燃放办牵头按照《条例》有关规定,科学、合理划定我区禁放、限放区域,并向社会公布。1月30日前,车站、高铁换乘站等交通枢纽,铁路和输变电设施等安全保护区,可燃、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企业,医疗单位、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山林、苗圃等重点防火区域,文物保护单位、重要军事设施及居民小区化粪池等重点部位的产权或使用单位要完成禁放标识的设置张贴工作。任何单位不得擅自更改划定的禁放范围,不得变更统一的禁放标识。

  (二)强化宣传,注重教育

  区燃放办要以"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烟花"为主题,运用各类媒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提倡"少放一组烟花爆竹,多呼吸一口新鲜空气"的环保理念。节前以告知禁放区域、公布"打非"举报电话及查处的典型案例为主,节中以倡导安全文明有序燃放为重点,节后以宣传禁放、回收剩余产品有关规定为重点。1月30日为全区安全燃放烟花爆竹集中宣传日,各镇街和相关部门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宣传工作取得实效。

  (三)强化经营市场监管,确保市民燃放安全

  区安监、工商、公安、交通、质监等部门,要坚持"五项"安全监管,即通过生产监管、经营监管、运输监管、车辆监管、品种监管,确保我区烟花爆竹运输、经营的安全,保障市场烟花爆竹的安全供应,为市民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提供质量、品种的安全保障。区安监局要以区安委会办公室名义与区燃放办共同牵头,加大综合协调工作力度。同时,区安监、公安、工商、质监、交通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对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运输、燃放及质量等开展联合监管,并充分发挥协作机制作用,查堵烟花爆竹非法流入。全区限制燃放区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网点的规划、设置工作,由区安监局会同区供销社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进行布置,同时,区安监局要在确保市民购买需求的基础上,进一步压减烟花爆竹零售网点数量,限制燃放区的临时销售点原则控制在120个以内。20xx年春节期间限制燃放区临时零售网点允许销售的时间确定为2月7至2月22日从烟花爆竹配送工作2月1日开始。同时,各相关部门、要加强检查,坚决防止临时零售网点提前配送和销售。安监、公安、工商等部门要督促、指导烟花爆竹专营公司严格按照市政府制定的标准和要求采购烟花爆竹。区工商局要对所有进入我区烟花爆竹品种开展质量抽检并向社会公示,防止专营单位以质次价廉的品种进行批发竞争。区安监局、区工商局要研究许可、登记联动工作机制,为经营者提供方便、简化的程序。同时,区安监局要组织召开烟花爆竹零售网点法人代表及负责人大会进行宣传教育,加强对零售网点的监督检查,全面推行烟花爆竹经营领域强制保险工作,在全区推广烟花爆竹零售网点视频监控工作。督促零售经营者遵守限制存放量的有关规定,做好烟花爆竹在零售网点储存的安全管理工作。区公安局、区交委要加强对运输环节资质的`审查,确保烟花爆竹运输安全。对于举办小型焰火燃放活动的,区公安局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提供政策支持,在符合安全条件的空旷的地点,由专业单位和人员向公众提供燃放服务,做到疏堵结合,切实做到便民、惠民,引导市民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

  (四)开展全环节查缴非法工作,防止非法、伪劣、超标烟花爆竹流向市场

  坚持"三条战线"协同查处,即坚持点上缉私售、线上堵私运、面上查私存,从生产企业防止非法烟花爆竹流出,从运输路线防止非法烟花爆竹流入,从储存仓库防止非法烟花爆竹储存,从零售网点防止非法烟花爆竹销售。要通过各部门强有力的综合执法,切实落实法定职责,以有效推动各执法部门加大对烟花爆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达到"五防"的目的,即防止企业推销、防止车辆运输、防止仓库储存、防止网点销售、防止市民购买,全面挤压非法、伪劣、超标烟花爆竹的市场空间,提高市民燃放烟花爆竹的本质安全。区燃放办要牵头研究建立非法销售烟花爆竹镇街黑名单,并通报相关单位逐一销帐。各执法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开展综合执法。区燃放办要公布举报电话,受理举报违法生产、销售、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适时形成举报分析,按照职责分工交有关部门和区燃放办限期核查,并对举报人予以奖励,鼓励市民积极举报。各执法部门要将收缴的烟花爆竹,及时上交至区公安局指定的罚没烟花爆竹储存仓库,严禁存入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仓库,并且如实向区燃放办上报入库数量。罚没烟花爆竹由区公安局组织进行集中销毁,严防回流社会。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明确告知各单位和广大市民,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经过公安机关审批同意,方可举办焰火燃放活动。区文化委、区商务局、区公安局等部门要严厉查处文化娱乐场所内的违法燃放行为,并告知其不得燃放所谓的"冷烟花"、"舞台效果剂"等烟花。

  (五)组织隐患排查专项行动,为确保春节期间安全创造良好的环境

  在隐患排查方面,要做到"五个坚决",即发现隐患要坚决,整改措施要坚决,复查结果要坚决,逐级反映要坚决,盯住进展要坚决。坚决防止存在隐患没发现,发现隐患不整改,整改不了不上报,上报以后没跟进,一定要将隐患解决在萌芽状态。适时开展可燃物清理和浇湿阻燃专项行动。春节前,区消防支队要报请区防火安全委员会,组织全区开展可燃物清理专项行动;适时采取浇湿阻燃措施,最大限度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强化对烟花爆竹禁放点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各镇街、各行业主管部门对十六类禁放点,要进行全面排查,消除安全隐患,并逐一登记,安装悬挂禁放标志牌,并标明周边禁放安全距离、责任单位及联系方式等内容。十六类禁放点分别为:文物保护单位,车站,油气罐、站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储存场所和其他重点消防单位,输、变电设施,医疗机构、中小学校、幼儿园、敬老院,山林、苗圃等重点防火区,重要军事设施,区政府根据维护正常工作、生活秩序的要求,确定和公布的其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依据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明火的区域和场所,广播电视台和报社等重要新闻单位,电信、邮政、金融单位,城市路网的桥梁(含立交桥)、地下通道及地下空间,大型文化体育场所、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影(剧)院、商业步行街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及大型停车场,建筑工地,房屋走廊、楼道、屋顶、阳台、窗口,设有外墙外保温材料的建(构)筑物(其中属于重点消防单位的高层建构筑物及其周边60米范围内为禁放区域,其他10层以上或高于24米以上的建构筑物周边30米范围内为禁放区域),消防救援难度大的平房密集区或停放车辆多、燃放空间狭小的居民小区。各镇街及物业、单位等可依照有关规定自行划定禁放区域。

  (六)建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基层组织互助机制,组织动员广大市民参与秩序维护

  在秩序维护方面,要组织各方面控制力量,坚持"五管",即保卫干部管单位、镇街干部管社区、社区管大院、积极分子管楼、物业公司管车场的做法。要通过社会力量及专业部门坚决有力的秩序维护,确保禁放时间和区域禁得住、燃放时段能安全,既确保广大市民的安全燃放,又坚决维护不燃放人的合法权益。各行业主管部门、各镇街及社区,要组织单位内保力量和社会力量,组织"竹竿队"、"扫帚队"、"劝导队",配备扫帚、竹竿、沙袋、铁锨等简单器具,主动劝阻违规燃放行为,遇有火情,特别是楼(平)房屋顶等易发生火情点位,第一时间进行扑救。同时,建立协助防范机制,共同开展单位内部和社会面的秩序维护,划定小区内部的可燃放区域,就本居住区域有关燃放烟花爆竹事项依法制定公约,自行组织力量维护燃放秩序,并引导市民自觉遵守。此外,安全员发动加强重点时段燃放秩序的维护,在春节期间重点时段,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监督、指导行业内的单位,各镇街要积极发动各种社会力量,派出巡逻控制力量,以人员密集的居民区、主要繁华街区、集贸市场、楼(平)房和禁放点周边为重点,及时查处违法燃放行为,维护燃放秩序。

  (七)建立禁放点行业主管部门、看护责任单位、周边协防力量联动机制,加强禁放点看护

  各镇街和行业主管部门、禁放点单位,要明确"八个责任",即责任单位、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力量、责任时间、责任岗位、责任措施、责任效果,抓好责任制的落实,并按照各禁放点周边距离,组织人员落实看护措施。对于禁放点的看护,既要坚决确保没有储存、燃放烟花爆竹,又要确保周边燃放不对其安全构成威胁。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组织、指导与监督禁放点单位落实看护责任。各镇街要与禁放单位建立联动机制,共同做好控制和防范,坚决落实"七项工作",加强对禁放点的看护。一是要在禁放点安全距离内设立统一、永久的禁放标识;二是要严格值班制度,坚持应急值班和领导24小时带班制度,并全天候值守,加强巡逻检查,做好应急准备;三是要配齐消防设施,并对各类消防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完好,成立火灾事故处置队,组织消防灭火演练,要在发现火情的第一时间进行扑救、控制;四是要铲除单位内部及周边的杂草,消除枯叶和可燃物,浇湿绿化带,进行阻燃处理;五是要建立协作配合机制,制定应急预案,组织人员劝阻群众,不要在禁放点安全距离内燃放;六是要及时清理禁放点周边烟花爆竹残屑,防止引发火情;七是要组织力量对禁放点周边地区加强看护,防止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爆炸等次生灾害。

  (八)将义务处置与专业应急力量相结合,坚决防止灾害性事故的发生

  在应急处置方面,要做好"四个及时",实现"六个能够"."四个及时"即责任单位的及时扑救,周边力量的及时协防,专业力量的及时处置,部门的及时响应。"六个能够",即应急情况能够发现,应急力量能够拉动,应急装备能够保障,应急措施能够到位,应急指挥能够有序,应急处置能够有效,确保火灾火情得到及时扑救,防止产生"次生"灾害事故,同时,确保受伤人员得到及时救治,防止发生群死群伤事故。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各镇街和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落实"六个一"工作(即制订一个方案、召开一次大会、签订一份责任书、形成一个纪要、组织一次督查、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切实达到"四个有"标准(即工作组织有方案、阶段工作有部署、安排工作有会议、贯彻过程有督查),确保本辖区、本部门、本单位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二)强化督导,严肃问责

  区委督查室和区监察局要加大对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落实工作措施和责任;监督各镇街和各部门贯彻执行中纪委《关于严禁元旦春节期间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的通知》要求情况。对因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措施不到位、工作不落实引发事故的,将依法依规严格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三)畅通信息渠道,加强情况报送

  各镇街和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与区燃放办的工作联系,落实专人汇总、报送相关工作情况。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及工作总结,请分别于1月30日和2月25日前报送区燃放办。区燃放办地址:金剑路218号(区公安局407室);传真:xx;电子邮件:xx;值班、举报电话:xx;联系人:彭xx

春节期间安全管理方案2

  为切实做好20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根据新修订的《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根据《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梁平府办发〔20xx〕117号)部署要求,结合新盛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抓好《条例》贯彻落实,按照“政府组织实施、部门各司其职、行业协同管理、群众积极参与”的原则,通过广泛宣传发动、强化源头管控、严格监管查处,确保实现禁放区严格禁止、燃放区安全有序、社会面平安稳定的工作目标。

  二、组织领导

  镇政府是本行政区域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成立镇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任翠担任组长,党委委员、副镇长、武装部长(分管安全生产工作)许权担任副组长。

  镇应急办、镇文服中心、镇经发办、镇教管中心、镇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新盛派出所、新盛市场监管所、新盛专职消防队、礼让交警大队、明达交通执法大队负责人和12个村(社区)书记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镇燃放办)设在镇应急办,由镇应急办负责人张友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镇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三、职责分工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负责全镇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部署协调全镇各村(社区)和有关部门开展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燃放办主要职责:制订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督促有关部门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组织、协调村(社区)、有关部门开展全镇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工作;督促有关部门查处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为;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按照烟花爆竹专营办法统一采购、储存、配送和销售烟花爆竹;开展“打非”工作;落实镇政府和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镇应急办:负责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安全监管和打非治违工作,督促指导加油站、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零售(批发)点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落实重点目标安全守护措施。

  镇文服中心:负责统筹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工作,以播放宣传片、专题片、新闻报道、公益广告、发送温馨提示短信等形式,广泛宣传《条例》的重大意义,引导广大群众提高守法自觉性,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镇经发办:负责市政设施、燃气及地下管网、化粪池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督促天然气公司、加气站做好安全运营。

  镇教管中心:落实分类宣传进学校要求,负责将《条例》纳入中小学校安全教育,发挥“小手牵大手”作用;督导学校在放假前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主题教育活动。

  镇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负责组织桥梁、下水道、化粪池等公用设施维护管理单位落实重点管控;负责组织清扫公共区域内的烟花爆竹残屑。教育引导在建工地留守人员严格遵守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

  新盛派出所:负责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依法查处非法运输、燃放行为,配合镇应急办开展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存储等打非治违工作。

  明达交通执法大队:负责配合新盛派出所查处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行为,严禁未取得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资质的客货运车辆携带烟花爆竹。

  新盛市场监管所:负责流通领域烟花爆竹质量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反市场监管法律法规的经营行为。

  镇信访办:负责指导、妥善处置烟花爆竹燃放管理限制燃放实施过程中的信访、涉稳事件。

  新盛专职消防队:负责制定灭火救援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救援准备;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警、火灾情况并调查原因。

  各村(社区):组织实施本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按照《条例》规定,科学合理划定禁放、限放区域,排查各类非法生产、销售、存储、运输烟花爆竹行为并及时报告,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点时段巡逻守护等防范措施。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20xx年12月20日前)。镇燃放办要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职责分工、具体措施和工作要求,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层层签订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责任书,全面启动各项工作。

  (二)宣传引导(即日起至2月8日)。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围绕《条例》,结合自身职能职责开展宣传引导工作。按照进社区、进农村、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工地的要求,采取挂标语、发放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提升群众对限放区划设及相关管理规定的知晓率。20xx年1月16日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集中宣传日”,要在全镇组织开展集中统一宣传活动,确保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集中查处(即日起至2月8日)。镇燃放办要牵头组织公安、交通、安监、工商等执法部门,开展联合检查执法,全面关闭未经许可的烟花爆竹经营点、储存点,严查严打非法生产、销售、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违法行为。

  (四)全面管控(20xx年1月24日和2月8日)。镇燃放办要严格按照《条例》有关规定,科学、合理划定禁放、限放区域,并在20xx年12月20日前向社会公布;20xx年12月25日前,完成有关单位、部位禁放标识的设置张贴工作。20xx年1月24日和2月8日,要对禁放场所和重大危险源实行“一对一”24小时守护,确保禁得住、不失控。

  (五)工作总结(20xx年2月9日至15日)。围绕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镇燃放办组织各成员单位认真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村(社区)、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风险意识,主动作为、齐抓共管,紧紧围绕《条例》的贯彻实施,认真研判形势,层层落实责任,切实抓好方案制定、动员部署、宣传发动、责任书承诺书签订、跟踪检查等工作。

  (二)强化动员部署。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实际,细化完善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具体实施方案,逐一细化目标任务和完成时限,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层层动员、狠抓落实。

  (三)坚决打非治违。镇应急办要以居民小区、集贸市场等场所,公路桥洞、田间苗圃窝棚、闲置厂房、待建工地、临时搭建场所等区域,以及历年查处的非法窝点等“重灾区”为重点,加大检查巡查力度,重点打击查处非法生产、运输等违法活动。

  (四)强化重点管控。各村(社区)要坚持守土有责、守土负责,组织专门力量,以禁放区域和春节期间特别是除夕、元宵节等燃放烟花爆竹高峰时段为重点,落实网格化管控机制,建立健全禁放区域专人管控、其他区域动态巡查管控等工作责任制度。镇应急办要加强应急值守,强化零售网点和批发仓库执法检查,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新盛派出所要加强街面巡逻和重点目标管控,及时劝阻、查处非法燃放行为。新盛专职消防队要制定灭火和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开展针对性应急演练。新盛卫生院要制定预案,做好人员医疗救治的相关准备工作。

春节期间安全管理方案3

  时下进入冬季,风干物燥,用火、用电、用气大量增加,火灾隐患显著增多,处于火灾易发、临港校区三期工程开工、新冠防疫安全形势严峻时期。为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切实做好20xx年寒假(春节)期间疫情常态化下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确保广大师生员工欢乐祥和度假,特将近期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切实做好安全隐患检查和整治工作

  各部门、各二级学院要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充分认识到安全稳定工作是一切工作的基础与前提,认真制定检查方案和防范措施,周密部署,全力以赴,要认真分析,瞄准最薄弱环节,紧盯最不放心区域,形成责任明晰、巡查有力的管理机制,突出火灾防控、安全生产重点区域。排查发现的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明确整改时间、整改要求和整改责任人;对久拖不改或不能及时完成整改的,要坚决采取关、停、封、拆等强制措施,全面消除火灾和安全生产隐患并从严追责。重点排查区域及对象如下:

  1.学生宿舍、高层建筑、食堂、出租出借场所、地下空间、教学楼、办公楼。不得在楼道、楼梯堆放易燃物品及大件设备,保持消防逃生通道畅通,严禁电瓶车违规充电、使用违章电器;按照“一查到底,不留死角”的要求全面整改防火分隔不到位、疏散通道不畅通等问题隐患,严防火灾事故。

  2.校内特种设备、燃气设施。加强特种设备和燃气线路设施的检测与维护,勤清洗食堂后厨灶台及烟油管道,检查燃气阀门是否老化漏气;扎实开展燃气安全整治,严防安全生产事故。

  3.配电站(房)。不得在室内堆放易燃物品,私自接、拉电线,检查设备线路是否漏电;

  4.实验室、危险品仓库。加强实验室进出管理,严禁人员在室内住宿过夜;建立健全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人制度,不得在楼道、楼梯堆放易燃物品及大件设备,保持消防逃生通道畅通。

  5.房屋装修改造。坚决杜绝私自改变房屋结构、私自移动、遮档或撤除消防设施设备等情况,导致防火间距不足、防烟分隔失效、安全出口不足、建筑耐火等级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6.寒假期间工程施工。临港校区三期工程开工,后勤基建部门要加强对建筑施工工地的安全监督,要有有效的隔离措施,要全方位排查事故隐患,指定安全监管人;高处作业、动火作业、临时拉电,要严格执行审批制度,杜绝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规范施工现场及施工人员生活区的安全用电,加强建筑工地的巡查,加强施工人员的管理,杜绝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7.办公室。加强电器安全使用管理,不得超过不使用劣质、“三无”电线插座,下班前要关好门窗、切断电源。

  请各部门、各二级学院做好节假前安全检查工作,于20xx年1月20日前将安全自查报告报保卫处,学校定于1月18、19日由保卫处会同有关部门在全校范围内对校园安全进行安全大检查。

  二、从严落实校园疫情防控措施,认真做好寒假(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和留校师生服务保障工作

  学校是“人员密集、空间密闭、接触密切”场所,一旦发生疫情,容易爆发集中感染。各部门、二级学院要深刻认识当前疫情形势,从严落实校园疫情防控措施,压实防控责任,认真落实假前、假中、假后期间师生健康监测,坚持疫情常态化下精准防控。后勤部门要加强校园卫生整治和重点场所环境消杀。寒假(春节)期间,非必要不离沪,提倡师生员工就地过节,若因特殊原因必须离沪应在一站式大厅里的流程应用中的“教职工因私离沪申请”中进行申报,并在返校时需持在沪的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才能入校,并开展7天的自主健康监测(期间规范佩戴口罩,不参加聚集性活动。每天早晚两次自测体温,密切关注有无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觉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一旦出现症状,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及时就近选择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近期旅居史和相关人员接触史。)师生员工要增强个人防护意识,加强快递包装的表面消毒,要时刻保持良好的个人习惯,外出做好个人防护,不聚集不聚会,保持安全社交距离。防疫不可心存侥幸,还请师生员工继续坚持“防疫三件套”,牢记“防护五还要”。社会服务员和外来人员“必要不进校”,确有必要校的员,相对应的管理部门对下属社会服务企业员和外来人员进排摸,确有校必要的,按照“谁管理,谁负责”,少提前24时申报校。同时对进校员都要掌握准确联系式,建出校台账,要求校全程戴罩,确保突发事件第时间能够联系到。后勤部门要储备一定数量、品种齐全的疫情防控物资和应急保障物资;假期期间,要满足学生正常用水(包括热水)、用电等基本生活后勤服务需求,继续保持学生食堂饭菜价格稳定,供应充足;同时要做好食堂食品安全的全过程监管,加强食品原材料采购源头管理,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和证明备案;加强冷链食品管控,做好冷链食品外包装预防性消杀工作,杜绝采购进口冷链和风险地区食品原材料;对直接接触冷冻冷藏肉类、水产品及包装物的.学校食堂工作人员,务必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防护工作;后勤部门要切实做好各项服务保障工作,科学、精准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坚决筑牢校园疫情安全防线。

  三、强化教育,提高师生防范意识

  各部门、各二级学院要认真做好假期师生安全教育,充分利用各种资源和形式,增强师生员工的反恐、防火、防疫、防盗、防诈骗、防寒防冻、防交通事故等安全防范意识。要通过辅导员向学生发出安全警示,提醒学生加强保护,严防事故发生。要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师生心理疏导工作,主动了解和掌握网络舆情,及时回应师生关切。还要特别注重加强对留校学生的安全防范教育,防止不法分子利用留校学生实习、求职、参加培训等特点进行传销和诈骗;教育学生不登陆涉黄、涉恐网站,传播违规违法音频视频,不参加各类非法宗教活动。要加强对国际留学生的宣传教育,减少国际留学生安全事故,防止“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情况在校园发生。根据《上海市集体类活动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导意见》等要求,寒假期间学校原则上不得组织大型聚集性文体活动,对于举办文娱演出、体育赛事、教育考试、活动庆典和其他大型会议、论坛等集体类活动,实施严格的审批管理。坚持“非必要不举办”原则,能取消的取消,能延期的延期,能线上的线上。确实需要举办的,应缩小规模,按照“一活动一方案”,严格审批,制定完善大型活动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确保相关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四、严加防范,加强校园安全管控

  要慎终如始抓好校园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从严从紧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根据属地疫情防控政策,牢牢守住“校门口”,做到入校人员身份核验、健康码核查和体温检测全覆盖。对来沪返沪的人员严格落实在沪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才能入校,相关部门协助落实相应健康管理措施,并开展7天的自主健康监测。寒假(春节)期间,所有进校人员必须出示证件,不出示证件、不出示疫情防控审批手续者一律不得入校。宿舍管理部门要特别加强留校生宿舍管理,加派值班人员,完善学生出入信息登记制度,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宿舍;加强楼面巡查,提高楼内巡查密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置,防止违章用电引发安全事故。保卫处要充分发挥保安人员的作用,加强校园巡控,做到提前预警;对于寒假期间留校的同学,各二级学院须作好统计,留校名单(班级、姓名、手机号)及寒假期间二级学院留校学生安全专管员(辅导员)姓名、联系电话于1月17日之前交保卫处。

  五、做好假期加班、值班工作,确保信息畅通

  寒假期间需要加班的部门要在20xx年1月20日前,分别向校长办公室和保卫处上报加班人员名单。有加班任务的部门必须落实专人对假期的“加班安全”进行管控。

  有关部门要增强“四个意识”,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认真做好夜间和节假期间值班工作,后勤服务、修缮、校园安全等部门值班电话要及时向师生公布。所有在岗值班人员必须忠于职守、尽心尽责,不得擅离岗位。要加强对校园网络的关注,及时掌握师生安全动态;要做好信息收集和报送工作,一旦出现火灾、交通事故、疫情、人身伤害、食品安全等重大突发事件,要立即请示报告,并启动相应应急机制,妥善协调处理。

春节期间安全管理方案4

  为深入贯彻落实《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进一步做好20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巩固禁放成果,改善城市环境,维护公共安全,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按照政府组织实施、部门各司其职、行业单位协同、群众积极参与的原则,通过广泛宣传发动、强化源头管控、严格监管查处,全面抓好《条例》贯彻落实,确保实现禁放区严格禁止、燃放区安全有序、社会面平安稳定的工作目标。

  二、组织领导

  镇政府成立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朱洋任组长,政法委书记、副镇长吕凤荣任副组长,镇党政办、镇应急办、镇派出所、镇平安办、镇规建办、镇经发办、镇社事办、铜鼓市场监管所、镇财政办、镇卫生院、片区教管中心、各村(社区)等办公室和单位的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镇燃放办”)在派出所,由派出所所长吴毅任办公室主任、应急办负责人罗瑞任办公室副主任,成员冯晓煜、廖志刚、李恭海、石雅玲,具体负责烟花爆竹燃放组织实施。

  三、职责分工

  各村(社区)、有关办公室和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齐抓共管,对烟花爆竹生产、运输、经营等环节实行全程安全监管,为燃放安全创造条件,保证辖区居民安全燃放烟花爆竹。

  镇党政办:负责统筹全镇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工作,并指导制定舆情应对方案,组织有关办公室和单位充分运用传统和新兴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条例》相关规定和重大意义,引导广大市民提高收发自觉性,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镇应急办:负责开展禁放区域内经营零售点清理排查,检查相关证件、安全收缴处置剩余产品等安全稳定工作。在燃放区域内,负责合理布设零售点、核发经营许可证,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打非治违工作。配合派出所设卡堵截、查处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行为,防止烟花爆竹流入禁放区域。

  镇派出所:负责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依法查处非法运输、燃放行为,配合镇应急办开展打非治违工作。

  镇平安办:负责指导、妥善处置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中的信访、涉稳事件。

  铜鼓镇市场监管所:负责市场流通领域烟花爆竹质量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镇规建办:负责组织市政设施及下水道、化粪池维护管理单

  位落实重点管控,严防违法燃放行为发生。结合城管综合执法,对街面违法燃放行为及时制止。

  镇财政办:负责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工作的经费保障。

  片区教管中心:负责组织协调小学、幼儿园依托假期作业、课外活动、安全课等开展烟花爆竹安全主题教育,发挥“小手牵大手”作用,督促学生家庭遵守《条例》。

  镇卫生院:负责制定全镇伤亡救治应急预案,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导致的人员伤亡情况、组织人员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各村(社区):负责本辖区内的烟花爆竹燃放工作,并组织网格员开展辖区内的安全隐患排查。

  其他办公室分别负责组织指导并监督各自领域,开展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组织部署、宣传发动、隐患排查、秩序维护、禁放看护、应急处置等工作。特别是在春节期间重点时段,要明确责任领导、组织巡逻力量、准备应急措施,对单位内部开展巡逻检查。

  四、阶段步骤

  20xx年春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从20xx年12月28日起至20xx年2月28日结束,根据不同时间节点、工作重点,划分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2月10日前)。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职责分工、具体措施和工作要求,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开展《条例》、《通告》宣传、燃放安全引导、市场源头监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打非治违等工作,为实现春节期间禁限放目标创造有利条件。

  (二)重点管控阶段(20xx年2月11日至20xx年2月26日)。按照工作部署,在20xx年2月11日(除夕)、12日(正月初一)、16日(正月初五)、26日(元宵)等重要时间节点,严格落实定点值守、动态巡控和违规查处等禁限放看护措施,确保禁得住、管到位、不失控。

  (三)常态化监管阶段(20xx年2月26日后)。围绕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健全完善常态安全管理制度和长效机制,进一步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确保日常禁放工作有重点有落实。

  五、工作措施

  (一)及时动员部署、层层落实责任。由镇政府组织召开全镇动员部署会议,安排部署20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相关工作,并结合实际,细化完善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措施,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层层动员、部署落实。

  (二)广泛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党政办要统筹做好全镇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工作,要充分运用广播、巡逻车、LED等广泛宣传《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规定和《荣昌区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倡导全镇严守禁放规定、维护场镇环境、共创美好生活,确保家喻户晓、人人皆知。20xx年2月6日为全镇燃放烟花爆竹安全“集中宣传日”,镇燃管办组织有关办公室和单位开展集中统一宣传活动。要按照区上“十进”要求,并结合我镇实际,采取悬挂标语、横幅,设立板报、橱窗,发放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确保群众对禁放区划设及相关管理规定的知晓率达100%。

  (三)强化源头监管,依法严管严控。各村(社区)、有关办公室和单位要突出重点环节,加强源头管控。一要严格经营许可。针对燃放区,镇应急管理办公室要严格按照“控制总量、方便群众”的原则,科学合理布设零售点、核发许可证;严格经营企业和零售点安全管理,督促经营企业做好储存仓库安全管理,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好零售点现场监管措施,禁止任何人在零售点周边燃放烟花爆竹。二要严格运输许可。镇派出所要严把道路运输许可关,严格审核相关企业、人员、车辆资质,依法核发运输许可。三要严把产品质量。镇市场监管所要做好燃放区域内的烟花爆竹专营管理,督促经营企业严把烟花爆竹产品进货质量关,要加大对投放本镇烟花爆竹产品的质量监督抽查力度,将不合格产品信息及时抄送有关部门。

  (四)强化打非治违,坚决从严查处。各村(社区)、有关办公室和单位要依法履职,通力协作,综合施策,加大对非法储存、运输、经营、燃放烟花爆竹行为查处力度,涉及违法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要严查非法储存经营。以居民小区、集贸市场、仓储物等场所,田间苗圃窝棚、闲置厂房、待拆(建)工地等区域,以及历年查处的非法窝点等为重点,加大检查巡查力度。特别要对禁放区域开展拉网式、反复式排查,重点打击查处非法经营、储存等违法行为。二要严查非法运输携带。依托交通劝导站,加强货运车辆检查,严厉打击非法运输行为。特别要在禁放区域外围布设检查卡点,开展道路运输临检防止烟花爆竹流入禁放区域。三要严查非法燃放。组织力量加大禁放区域巡查力度,及时制止非法燃放行为;对非法燃放类举报案件线索,做到每案必查、每案必处。

  (五)压实管控责任,强化应急准备。村(社区)要坚持守土有责、守土有效,加强应急值守和指挥调度,组织专门力量,以禁放区域春节期间特别是除夕、初一、元宵等燃放烟花爆竹高峰时段为重点,落实网格化管控机制,建立健全禁放区域专人管控、其他区域动态巡查看护等工作责任制度。要加强应急值守和指挥调度,做好应急处置准备。派出所要提升社会面巡防勤务等级,加强街面巡逻和重点目标管控,及时劝阻、查处非法燃放行为;消防队要重点区域、重点道路实施消防车驻防,确保遇到火情能第一时间开展先期处置;卫生院要制定伤员救治工作预案,确保受伤人员及时得到救治。

  六、工作要求

  各村(社区)、有关办公室和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做好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各项工作。

  (一)强化认识,狠抓落实。各村(社区)、有关办公室和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风险意识,主动作为、齐抓共管,认真研判形势,层层落实责任,切实抓好方案制定、动员部署、宣传发动等工作,确保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二)加强督查,严肃问责。各村(社区)、有关办公室和单位要加强对20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镇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村(社区)、有办公室和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实行暗访抽查和督导,对因工作不力或履职不到位引发重大事故的,依法依规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三)明确专人,报送信息。各村(社区)、有关办公室和单位要落实专人收集、报送有关工作情况。

春节期间安全管理方案5

  为确保期末寒假和春节期间学校安全,保障师生度过一个平安、快乐的假期,根据《龙岩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期末寒假和春节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连城县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关于做好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连城县人民政府20xx年第一季度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纪要》《连城县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现就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强化责任意识,严守安全底线。

  做好期末、寒假和春节期间校园安全工作十分重要。各校要清醒认识到当前学校安全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吸取近期省内外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教训,按照省、市党委、政府、县委县政府的部署要求,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压实压紧部门监管责任和学校主体责任,树牢安全“红线”意识,不断查隐患、补短板、堵漏洞,全力做好期末、寒假和春节期间学校各项安全工作,确保不发生校园安全责任事故、不发生校园疫情事件、不发生校车安全事故、不发生校园食品卫生事件,坚决守住校园安全工作的底线。

  二、突出工作重点,消除各类隐患。

  各校要结合冬季和节日期间特点,深入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和学校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一步强化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时段、重点活动、重点环节和重点单位的隐患排查整治,迅速组织力量,再次开展一次全面彻底的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

  1.要加强疫情防控工作。各校要严格按照《连城县中小学幼儿园20xx-20xx学年寒假及春季学期开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导则》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重点关注中高风险地区和境外返莲人员的动态,严格封闭管理,加强考试期间人员密集场所的消毒消杀工作,密切家校联系,及时提醒教育学生及家长做好防疫自护,确保家校安全。

  2.要注重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的整改工作。重点加强校舍、校车、消防、食品、用电用气、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建施工场地、自然灾害点、校园及周边治安等重点部位的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一时难以整改的,要认真制定整治计划,落实落细各项防范措施,将安全风险降至最低。

  3.要重视低温雨雪天气的防范应对工作。各校要高度重视寒潮天气下的安全防范工作,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时启动应对低温雨雪冰冻等极端灾害天气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及相关应急响应,提前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确保人员到位、责任落实。要做好在校生管理,加强物资储备,及时为有需要的学生提供保暖物品。要加强校车动态监管,严防校车在极端天气、湿滑道路上行车,防止车辆“带病”上路,确保行车安全。要做好火灾隐患排查工作,杜绝在宿舍内使用大功率、明火等取暖设备。

  4.要关注心理异常学生摸排和管理。要健全家校协同工作机制,加强心理异常学生排查,提醒家长在假期做好看护工作。要通过家访、谈心谈话等形式,有针对性做好心理辅导疏导工作,及时开展危机干预,严防发生学生极端事件。

  三、加强安全教育,增强防范意识

  1.各校要针对岁末年初和寒假、春节期间各类重大活动多、人员流动性大、气候变化大、灾害性天气多和车流量大的特点,通过多种形式对师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重点开展防交通事故、防火灾、防烟花爆竹伤害、防偷盗、防电信诈骗、防食物中毒及扫黑除恶等方面的安全教育,进一步提高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放假前,要做好学生离校返乡交通安全教育工作,教育学生不乘坐超员、超速车辆和非法营运车船,特别要提醒农村学校的学生不乘坐低速载货汽车和摩托车等非法客(营)运车辆和船只。

  3.要通过印发《致家长一封信》、教师家访、校讯通、手机短信、微信等方式加强家校联系,提醒家长时刻关注孩子寒假、春节期间交通、消防、用电用气、防盗防骗、饮食卫生安全,掌握放假期间学生的动态,告知家长寒假具体时间,提醒家长认真履行假期监护人职责,管好自己的子女,不要让未成年子女单独外出,不能随意进入网吧、歌厅、舞厅等不适合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防止意外发生。

  4.规范中小学生使用手机。通过多种形式,引导学生正确认识、科学对待、合理使用网络,不沉迷网络游戏,谨慎网络交友,自觉遵守规范使用手机等电子产品制度规定,共同引导孩子绿色上网。

  5.规范中小学生使用手机。通过国旗下讲话、主题班会、板报、广播等多种形式,引导学生正确认识、科学对待、合理使用网络,不沉迷网络游戏,谨慎网络交友,自觉遵守规范使用手机等电子产品制度规定。各校要加强家校联系,家校协同、增强合力,共同引导孩子绿色上网。

  四、加强预防校园欺凌、防电信诈骗工作

  要加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教育,强化学生法律法规教育,提高学生对欺凌、电信诈骗和暴力行为严重危害性的认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做到不实施欺凌和暴力行为、不参与电信诈骗;要提醒家长加强对子女的教育和监督,时刻关注子女银行卡、电话号码、微信及银行资金的异常变动情况,健全家校“双向互通互联”机制,发现问题家校能第一时间进行沟通,及时制止学生参与电信诈骗;各校要加大排查力度,加强师生联系,密切家校沟通,及时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和同学关系状况,特别要关注学生有无学习成绩突然下滑、精神恍惚、情绪反常、无故旷课等异常表现及产生的原因,对可能的欺凌和暴力行为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控制;

  五、加强值班值守,保持通讯畅通。

  各校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工作预测预警和应急协调联动机制,高度重视寒假、春节期间领导干部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严守值班纪律,认真履行职责,严禁擅离职守。要加强安全保卫力量配置,强化校园内重点、要害部位的巡查,严格门禁制度,严防外来人员进入校园。要保持假期、春节期间信息畅通,严格落实信息速报制度,确保一旦发生事故、紧急事件或重大网络舆情能科学有效应对处置,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的现象。

春节期间安全管理方案6

  为切实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学校安全工作,尤其是正值新冠肺炎多地散发疫情防控期间,有效预防和减少学校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维护学校的安全稳定,根据沧州市教育局印发《沧州市教育系统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学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工作方案》要求,自20xx年12月30日起,结合全县教育系统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及疫情防控要求,在全县教育系统深入开展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学校安全风险隐患及疫情防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结合当前国家、省、市、县关于学校安全工作的部署安排,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要求,认真查找学校安全管理的薄弱环节,排查事故隐患,落实整改防范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各类安全事故及疫情的发生,进-步健全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遏制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度过安定祥和的元旦春节假期。

  二、排查整治重点内容

  各学校要结合冬季季节性特点,在全面排查整改隐患的基础上要突出重点,切实做好各类安全防范措施和隐患整改的跟踪落实。

  (一)疫情防控工作情况。认真落实疫情防控机制工作要求,紧密结合春节寒假期间境外和国内疫情形势,坚持“三个关口前移”,严守“三道防线”,严格做到“四早(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全面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和人物同防多病共防各项措施,慎终如始抓好春节寒假期间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强化疫情应急处置准备和演练,加强人员、物资、设备储备,坚决保障春节寒假期间全县教育系统大局安全稳定,为春季开学创造有利条件,建立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应急处理机制。

  (二)校舍安全检查情况。着重检查:学校教学用房、食堂、宿舍、厕所、校门、车棚、围墙、路灯.悬挂物和水、用电线路,以及在建工程建设各方面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情况和施工现场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重点防范建筑起重机械伤害、施工坍塌、高处坠落等事故;认真开展锅炉、电梯等特种设备的隐患排查治理,规范特种设备使用行为。及时整改安全隐患,强化责任和措施,建立健全校舍安全工作责任制和安全应急预案。

  (三)火灾防控工作情况。各学校要根据“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和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要求,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落实建筑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建筑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等消防安全要求,及时消除建筑物内的堵塞、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违法现象,确保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和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及消火栓系统运行正常;积极开展以《消防安全常识二十条》宣传为重点的消防安全常识和逃生自救知识。

  (四)交通隐患整治情况。冰冻雨雪天气已经来临,各学校要彻底摸清学生上下学乘坐的交通工具情况,确保一个不漏,详细真实;对于查出存在非法、违规接送学生的车辆,学校要及时联系公安交警部门,如实汇报情况,配合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对于乘坐违规车辆的学生及其家长,要再次进行教育,并逐一签订拒乘和拒租非法、违规车辆承诺书或交通安全责任书;在组织学生外出活动时,要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保障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强化学生户外安全教育,切实做好处置各种复杂情况的应急准备工作。教育学生不能到铁路及周边玩耍,乘车不能将头伸出窗外,防止意外交通事故发生。

  (五)安全专题教育情况。各学校要结合实际,根据寒假、春节假期内易发生的安全事故的类型和特点,加强对学生进行交通、防寒、防滑、防火、防触电等各项安全知识的教育,增强自我保学意识。寒假之前,各校要以校讯通或致学生家长公开信的形式,告知学生及家长冬季和假期安全注意事项,提醒家长履行好监护职责,防止因沉溺网络、交友不慎而导致的被坑蒙拐骗的意外事故发生。

  (六)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各学校要认真落实首课教师点名制度和学生请销假制度。如学生未及时到校,当天首课教师要第一时间告知学校领导,并及时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摸清学生的去向;遇有特殊情况需提前或推迟上、下学时间,需提前告知家长并做好学生是否到家的信息反馈工作;遇有学生请假外出或回家有事,需联系家长到班主任处办理签字手续,特殊情况由学校负责护送。

  (七)安全防范落实情况。要加强保安和门卫的管理,全面落实人防、技防、物防和制度防等各项措施。严格执行门卫值班、巡逻等内部安全管理制度,严禁闲杂人员进入校内。学生上下学时段,学校必须有校领导和值班教师在校门口值班。同时各学校要与政法、公安、城管等部门密切联系,加强对校园周边环境的整治力度,坚决彻底地整治学校及周边环境的各种安全问题,确保学生上下学时段校园门口及主要要路段有人值守。幼儿园和小学低年级要严格执行家长或监护人接送制度。

  (八)学校应急值守工作安排情况。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安排专人到岗值班,领导干部在岗带班。所有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遇到重大突发事件或意外紧急情况,要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并及时采取措施妥善应对。对因瞒报、迟报、漏报延误处置时机或造成重大影响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实施步骤

  全县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自20xx年12月30日起至20xx年2月28日结束,分3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1月11日前)

  1.各学校制定学校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排查整治目标、内容、标准和具体措施,进行动员部署。

  2.各学区制定督导检查计划,确定检查重点学校名单。

  (二)集中整治阶段(1月11日至2月20日)

  1.各学校进行自查,做到“六查六看”。即:查安全隐患,看整改是否到位;查责任制度,看是否层层落实责任和签订安全责任书;查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看是否严格执行和落实;查设施设备,看是否安全运行;查主体资格和生产经营行为,看是否合法、有效、规范;查安全预案,看是否落实人、财、物和工作保障措施。

  2.各学校对大排查大整治发现的重大隐患实施挂牌督办,按照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要求进行整治,限期销号,并及时录入象牙塔学校安全网格化管理平台。

  3.教育局对重点整治内容和各学校落实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对排查整治不力的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三)“回头看”总结阶段(2月21日至28日)

  1.开展学校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回头看”,对排查有遗漏、整治不到位的问题隐患,尤其是疫情防控工作,立即采取补救措施,登记入账,限期整改到位。

  2.认真总结成绩和不足,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固化工作成果,健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各学校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当前学校安全及疫情防控形势的复杂性、严峻性,切实增强抓好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紧迫性、责任感,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依托“三年行动”所建立的工作机制,强化领导责任,勇于担当作为,层层抓好组织实施。严格落实领导包联责任制,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集中力量,落实责任;分管领导要带头深入一线开展督导检查,定期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推动大排查大整治各项措施落地见效。

  (二)强化执法检查,严格“打非治违”。各学校要结合季节特点和工作实际,制定详细的检查计划,分级、分区域全面开展督导检查。要切实加大监管执法力度,敢于动真碰硬。对不符合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惩。

  (三)做好统筹结合,提高整治实效。各学校要结合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充分运用并严格落实前期专项行动中形成的“一表三清单”,提高隐患排查治理的针对性。要把本次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纳入“一表三清单”,并严格督促整改到位。同时,要将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与学校安全双控机制建设和标准化创建运行等基础性工作相结合,组织双控机制建设培训考核工作,并采取召开现场观摩培训会、专家入校指导帮助、监管部门督导执法等多种方式,切实解决学校安全双控机制和标准化建设过程中存在的“不会、不懂”“两张皮”“一创了之”以及各项规定要求不落实、走过场等问题。

  (四)强化督导检查,严格追责问责。教育局将会加强对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情况的跟踪督导,综合运用明查暗访、媒体曝光、警示约谈、通报等措施,推动各项工作措施落实落地。要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和方案要求,履职尽责,对排查整治责任不落实、组织不得力、执法不严格、推诿扯皮造成重大影响及出现亡人事故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加强舆论引导,营造浓厚氛围。各学校要通过各种方式,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常识等的宣传力度,增强师生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请各单位于1月13日前将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报邮箱(各学区同时报送督导检查计划);1月20日前将自查报告纸质版签字盖章后交教育局安全管理中心(116室);2月26日前将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总结签字盖章后报教育局安全管理中心(116室)。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开展情况数据纳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一表三清单”和象牙塔学校安全网格化管理平台数据统计。

春节期间安全管理方案7

  根据县教育局印发《教育系统“安全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互教【20xx】24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安全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经学校行政会研究讨论,响应和落实教育系统确定的“安全管理年”号召,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学校安全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正确处理好安全与教育的关系,以强化安全管理为重点,以排查整治安全隐患为抓手,以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为目标,扎实开展“安全管理年”活动,确保广大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确保学校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目标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县委、县政府和县综治委、安委会关于综治安全维稳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通过开展“安全管理年”活动,使学校安全管理意识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安全保障措施进一步完善,师生自救能力进一步增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进一步提高,减少一般事故的发生,进一步健全完善和严格落实学校安全教育与管理制度,推动安全教育管理规范化、科学化,增强实效性,提高师生自我防范和自我保护能力。实现学校安全责任事故和重大安全事件“双为零”目标,确保全校教育教学安全稳定。

  三、活动主题

  建制度、重宣教、严监管、除隐患、保安全、促长效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全校“安全管理年”活动顺利推进,决定成立“安全管理年”工作领导小组,有下列人员组成:

  组长:汪元寿学校校长

  副组长:杨元军学校副校长

  成员:马玉秀学校办公室主任

  宋武奎学校教导处主任

  拉永鳌学校德育处主任

  刘生云学校总务处主任

  各专业组长及班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德育处,具体负责“安全管理年活动的各项工作。拉永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五、工作措施及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1、加强领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和全校一盘棋思想,严格实行“一岗双责”制度,明确校长为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直接分管安全稳定工作,教职工严格实行“划块负责”安全管理模式。

  2、落实责任。学校与班主任、责任教师、学生及学生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书,做到层层落实安全责任。

  (二)规范管理制度,提高应急管理水平

  1、规范学校安全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细化安全工作要求,严格落实安全责任追究制度,推动安全管理制度化、精细化。

  2、提高学校应急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师生应急处置能力,坚持每月进行一次突发事件的紧急疏散演练。

  (三)拓宽安全教育渠道,深入开展校园平安文化活动

  1、加强平安文化阵地建设。在校园墙壁、走廊、食堂、教室、宿舍、宣传栏等显要位置,通过张贴安全标语、召开主题班会,观看安全图片展等形式图文并茂的广泛宣传安全常识,营造浓厚的平安文化氛围。

  2、加强安全教育课程研究。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课,开齐上好安全教育课。

  3、大力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深入开展“安全教育日”、“安全教育月”等活动,围绕饮食卫生、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防雷击、防溺水、防踩踏等教育重点,通过开展安全知识竞赛、征文、手抄报比赛等形式,增强安全教育效果。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灵活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

  (四)落实措施,抓好学校日常安全管理

  1、校舍安全。坚持校舍安全月查和雨季汛期勘察制度,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采取得力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师生安全。

  2、交通安全。积极协助交警部门加强护送学生制度,坚决取缔非法接送学生车辆。加强对教师私家车交通安全教育并签订责任书。

  3、食品卫生安全。加强学生饮食卫生安全教育和管理,严防食物中毒事故发生。引导学生拒绝食用“垃圾食品”和“地摊食品”,自觉到食堂就餐,加强卫生防疫工作,切实做好传染病防治防控。

  4、消防安全。及时检修用电线路,确保用电安全。加强师生冬季防火、防爆、防电等安全教育和管理,签订实训室安全责任书。

  5、汛期安全。完善防汛应急预案,落实防汛人员和物资,安全度汛;加强学生防溺水常识教育,致信明确家长节假日监护职责。

  6、大型活动安全。落实大型活动报告审批制度,活动前要制订安全方案和应急预案,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人,落实活动安全各种措施,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7、值班保卫工作。加大值班保卫工作力度,严格实行学校领导带班和保卫人员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门卫值班工作,配备专职保卫人员,对外来人员、车辆严格控制,实行登记制度;加强学生宿舍安全管理,保持宿舍内通道畅通,确保宿舍安全。

  (五)加强监督检查,强化安全隐患治理

  继续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做好台帐及上报制度,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春节期间安全管理方案8

  春节将近,扎实做好内部安全管理工作迫在眉睫。按照市市场监管委和区委区政府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内部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防止和遏制事故发生。按照局领导意见,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市市场监管委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整治工作的相关要求,把开展安全大检查作为当前工作的重要任务。坚持“以防为主、防管结合”的原则,牢固树立安全理念,加强对局属各单位安全工作的检查和督导,立足于查隐患,抓整改,防事故,全面推进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到位。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区局成立内部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陈继江局长任组长,刘玉恩、刘存本副局长任副组长,办公室、各市场监管所、五个技术机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制定工作方案,组织检查、验收。

  三、工作任务

  (一)用电安全

  检查是否有用电线路老化、负荷大现象;是否存在部分干部用电安全意识淡漠,单位用电安全资金投入少,对用电设备不能及时保养维修;是否存在下班不断电,电脑和用电设备人走不关机和常明灯等现象。

  (二)消防安全

  是否存在随地扔烟头、烟头不掐灭等隐患;是否存在消防设施 “缺而不买、买而不全、用而不会”的现象;安全责任制落实是否明确到人,对安全设施能否达到会使用会操作;是否存在消防通道不畅通,人防与物防结合不紧。

  (三)用气安全

  食堂和取暖用气安全要指定专人管理,特别是食堂使用液化气罐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使用气罐单位,有条件的要更新为使用固体燃料装置。使用天然气的要加强对用气设备和管道的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四)特种设备和危化品安全

  1、建立电梯、锅炉、压力管道、变压器供电设备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档案,加强特种设备日常维护保养,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定期检验,每月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进行处理。

  2、严格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对现有从事用电、锅炉、电梯、电气焊维修等特殊工种的持证上岗情况进行全面摸底,严禁无证、违规、违章操作现象的发生。

  3、有存放使用危化品的技术机构,要进行独立存放,专人管理,并建立出入库登记制度,消防安全预防措施到位。

  (五)车辆管理

  严格机动车管理,加强对驾驶员的行车安全教育,做好车辆管理安排。加强车辆检查保养,车内严禁存放易然、易爆物品。节假日期间,所有公务车辆一律封存,机关有公务任务的部门,需要动用公务车辆的,必须经局主管领导批准,并经门卫登记后方能使用。局属其他单位需要动用公务车辆的,必须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后方能使用。严禁公车私用。

  (六)内部安保

  认真落实安保工作有关要求,做好防盗、防破坏工作。门卫要对进入机关办公区域的非本单位人员进行询问、登记,阻止闲杂人员进入办公区域。

  (七)值班值守。

  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在岗值班和联络畅通。要严明工作纪律,坚决杜绝擅离职守、非正式人员值班等现象。值班人员要尽职尽责,不得无故迟到。切实做好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和应急处置工作。

  四、实施步骤

  (一)自查摸底(即日起至1月22日)。局属各单位要对照工作任务要求,结合自身实际,细化责任分工,认真自查摸底。要摸清现存的内部安全管理工作的隐患底数,建立台账,逐个确定整治计划。

  (二)全面整治(1月23日至1月29日)。局属各单位要采取多种手段逐个落实整改计划和责任,对排查出的隐患及时整改。各市场监管所、各技术机构于1月29日前将内部安全自查及整治工作情况的电子版通过OA或邮箱发送至办公室。

  (三)检查验收(1月30日至2月5日)。区局内部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单位内部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督查,对问题突出、隐患重重的'单位将进行集中督办,对履责不力的将严肃通报批评。凡有重大安全隐患而不整治的,发生事故一律严肃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局属各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将内部安全管理工作放在重要位置,认真抓好落实、抓出成效。严格落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内部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制度。严格执行安全形势分析制度。坚持定期召开内部安全工作会议,分析内部安全工作形势,研究解决内部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

  (二)“五个到位”,严格落实。一是基本设施配置到位。对自查中发现基本安全设施缺少的单位,要限时补齐并加强使用培训,确保安全设施发挥功效。二是岗位责任明确到位。对重点部位的安全工作责任到岗、责任到人。各单位要指定专人为安全员,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内部安全工作,落实各项安全工作管理制度,确保安全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查。三是维修保养落实到位。对老旧、损坏、失效的设施,及时维修、更换。特别是消防设施、特种设备和防汛设施随时巡检,定期保养。建立维保台账,确定专人负责。四是安全知识培训到位。采取多种载体大力宣传内部安全工作,普及安全文化,教育干部职工增强安全意识。五是问题整改解决到位。对检查出的问题,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做到解决一条销账一条,开展隐患整改回头看工作,春节、两会前及时进行内部安全工作检查,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加强情况报送。各市场监管所、技术机构要按要求及时上报内部安全检查和排查情况,周报要于每周一下班前上报上周检查情况周报表;月报要于每月24日前,上报当月检查情况月报表。

春节期间安全管理方案9

  为深入贯彻落实《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切实减少大气污染、改善城市环境、维护公共安全,根据《重庆市巴南区20xx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巴南府办发〔20xx〕1号)文件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一)接龙镇燃管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职责:负责本镇街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解决工作中重大问题,督促指导各村(居)、各部门和单位开展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教育、安全隐患排查、市场源头管控、违法行为查处、重点时间节点管控看护等工作,确保实现镇政府工作目标。

  (二)镇燃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镇燃管办),办公室设在应急办。

  主 任:

  副主任:

  工作人员:

  职责:负责全镇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制定全镇工作方案,筹备全镇工作会议,统筹协调全镇工作,组织督导检查,加强信息报送,落实镇领导的批示指示以及镇燃管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任务。

  二、工作内容

  负责本镇街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科学划定禁放、限放、燃放区域并向社会进行公告,组织开展宣传引导、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巡逻防范和重点目标管控,严格设置零售点,组织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认真办理区燃管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督办的有关工作,及时报送重大情况。

  三、职责分工

  (一)村(居)职责

  村(居)是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村(居)主任是第一责任人,有关工作人员为具体责任人。主要职责:建立组织机构,落实工作人员,做好动员部署。按照《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科学合理划定禁放、限放区域,严格销售网点设置和安全监管,加大对各类非法烟花爆竹行为检查力度,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重点燃放时段巡逻控制等安全防范措施。

  (二)部门职责

  接龙派出所:负责查处非法运输、携带和燃放不符合公布的烟花爆竹品种和规格的行为,查处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和场所违规燃放的行为,侦查非法生产、买卖、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的刑事案件,配合有关部门查处、取缔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负责民爆物品监管。

  应急办:负责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环节的安全监管,审查烟花爆竹销售、储存场所的安全条件,监督检查烟花爆竹销售单位和临时销售网点遵守销售许可证规定的情况,查处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和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组织指导加油(气)站、化学危险物品储存等有关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做好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传教育工作。

  接龙供销社:负责烟花爆竹专营管理、销售布点和产品配送工作,严把烟花爆竹产品进货质量关,配合安监、公安、质监等部门,做好市场管理和整顿工作。

  生态环保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市政设施维护、燃气及下水道、化粪池管理等有关单位落实责任,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消除安全隐患;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在其重要设施设立统一标识并派人看护;负责组织清扫公共区域内的烟花爆竹残屑。

  社事办:负责敬老院安全监管、守护。

  宣传办:负责统筹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工作,协同上级部门做好全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网络宣传工作。

  平安办:负责指导、妥善处置烟花爆竹燃放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信访、涉稳事件。

  教育督导中心:负责组织开展中小学生的安全知识宣传教育。负责将《条例》纳入中小学校安全教育,发挥“小手牵大手”作用。督导学校在放假前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主题教育活动。负责对中小学校、幼儿园等禁放区域的守护。

  接龙卫生院:负责制订伤亡救治应急预案,全力保障救治,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医疗机构等禁放区域的守护。

  接龙消防队: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统计调查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警情况及原因,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重点消防单位等禁放区域的守护。

  接龙林场、农业服务中心:负责制订森林防火应急救援预案,组织人员开展巡山、守卡和森林防火宣传工作,禁止在重点防范区域燃放烟花爆竹,预防森林火灾的发生。

  电力、房管、社区等部门和单位,分别负责输变电设施、小区、楼幢等禁放区域的.安全监管。

  四、工作步骤

  (一)部署整治阶段(20xx午2月10日前)。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开展《条例》宣传、发布通告、燃放安全引导、市场源头监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打非治违等工作,为实现春节期间禁限放目标创造有利条件。

  (二)重点管控阶段(20xx年2月11-26日)。按照工作部署,在20xx年2月11日(除夕)、l2日(正月初一)、16日(正月初五)、26日(元宵)等重要时问节点,严格落实定点值守、动态巡控和违规查处等禁限放看护措施,确保禁得住、管到位、不失控。

  (三)常态化监管阶段(20xx年2月26日后)。围绕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健全完善常态安全管理制度和长效机制,进一步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确保日常禁放工作有重点、有落实。

  五、广泛宣传引导

  按照《条例》规定的禁放区域和区政府划定的禁限放区域似及“禁放区内禁售、禁放烟花爆竹”要求,于20xx年1月15日前启动宣传工作,重点做到“广播有声音、电视有节目、报纸有文章、网络有阵地、街上有公告、社区有专栏、小区有标语”,确保宣传发动全覆盖、无死角。

  (一)20xx年2月6日为全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集中宣传日”,镇燃管办要组织开展集中统一宣传活动。

  (二)镇属各科室负责组织指导并监督本行业、本系统开展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传发动、安全隐患排查、秩序维护、禁放管控、燃放看护、应急处置等工作;指导生产经营企业、文化娱乐场所、旅游景区、宗教场所、宾馆、商(市)场、集贸市场、在建工地等单位,广泛开展宣传提示,教育引导企业员工和留守人员遵守《条例》。

  (三)依托各类户外广告设施(大型广告牌、建筑工地外墙、道路两侧广告牌等)、公交车站广告栏、各村(居)宣传栏,开展禁燃禁放公益宣传;在各道路路口张贴宣传海报、设置禁燃禁放提示标语;春节期间,在公交车站通过广播向返乡旅客宣传烟花爆竹禁售禁放规定。

  (四)各村(居)要将禁然禁放烟花爆竹安全宣传纳入基层社会治理和网格化管理范畴,会同物业服务企业张贴宣传海报,悬挂宣传横幅,进楼宇电梯、登门入户宣传告知,开展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

  六、强化源头管控

  (一)加强源头管控。应急办要严格按照“控制总量、方便群众”的原则,在燃放限放区域内科学合理布设烟花爆竹零售点或临时零售点,核发许可证;严格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储存仓库和零售点安全管理,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落实零售点现场监管措施,禁止任何人在零售点周边燃放烟花爆竹。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大对投放本区域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对不合格产品依法从严查处,并将产品质量抽检信息及时抄送有关部门。针对市面上出现的“电子类烟花”“电子礼花”“电子工艺品”等产品,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强清理整治,严禁非法流入禁限放区域。供销部门要做好烟花爆竹专营管理工作,督促经营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严把烟花爆竹产品进货质量关。城市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流动兜售烟花爆竹行为的清查整治。

  (二)加强排查整治。应急、公安、市场监管、供销等部门,要对禁放区内曾经设置过烟花爆竹储存库房、零售网点的地方,禁放区与非禁放区接壤部位,以及从事婚庆、礼仪、宾旅馆、饭店等行业的单位,开展联合检查;消防、镇街、村(居)和社会单位,要以禁限放区内楼宇平台、地下空间、平房区为重点,对各种易燃、可燃物进行大排查、大清理。各科室要对本行业,本系统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确保无重大安全隐患。

  七、严厉执法打击

  (一)严查非法储存经营。镇燃管办要以居民小区、集贸市场、仓储物流堆场等场所,高速公路桥洞、田间苗圃窝棚、闲置厂房、待拆(建)工地、动拆迁基地、临时搭建场所等区域,以及历年查处的非法窝点等为重点,加大检查巡查力度。特别要对禁放区域开展拉网式、反复式排查,重点查处打击非法经营、储存等违法行为。

  (二)严查非法运输携带。镇应急办、派出所、公巡队要依托高速公路入口、边界交通要道检查站和交通劝导站,加强货运车辆捡查,严厉打击非法运输行为。特别要在禁放区域外围布设捡查卡点,开展道路运输临检,防止烟花爆竹流入禁放区域;要督促接龙公交客运站落实“进站安检、保安巡查”等制度,防止非法携带。

  (三)严查非法燃放。镇燃管办要组织力量加大禁放区域巡查力度,突出重点时段、重点地区、重点场所和街面巡查执法,发现违规燃放行为,要第一时间劝阻和制止;对不听劝阻、执意燃放的,要依法予以处罚,媒体及时曝光,做到“处罚一起、曝光一起”,形成强大的执法震慑效果。

  八、严格管控看护

  在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初五、元宵等燃放烟花爆竹重点时段,以村、社区为基本单元,以辖区道路、重点地区、楼群单位、行业场所为重要点位,明确禁限放看护网格,分区、划段包干负责,严格落实禁限放看护措施,并通过现场检查、视频检查等方式,确保看护力量在岗在位。

  同时,加强应急值守和指挥调度,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公安机关要提升社会面巡防勤务等级,加强街面巡逻和重点目标管控;消防救援部门要制定灭火和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开展针对性应急演练,强化战备;镇燃管办要联系接龙卫生院制定伤员救治工作预案,确保受伤人员及时得到救治。

春节期间安全管理方案10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电梯安全专项整治,集中解决我县部分电梯安全责任主体不明、超期不年检和维保不到位等突出问题,促进电梯使用管理单位进一步落实电梯安全主体责任和安全管理措施,提高电梯安全管理水平,促进维保单位切实完善电梯管理制度,提高电梯维护保养水平,确保电梯安全运行。

  二、整治范围

  全县范围内在用电梯,包括乘客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病房电梯和货梯。整治重点为居民小区、医疗单位、宾馆酒店、休闲娱乐、商场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使用的电梯,特别是依靠当地政府,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加强对无物业管理小区电梯安全管理,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做好电梯安全管理工作。

  三、时间安排

  20xx年2月5日至20xx年5月20日。

  四、整治内容

  1、电梯安全使用责任主体是否落实,是否有相应的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负责电梯的日常管理,是否有持证的电梯安全管理人员;

  2、电梯是否及时申报年度检验并检验合格;

  3、是否张贴安全检验合格标志、警示说明等安全警示标志;

  4、是否与有资质的电梯维保单位签订维保合同;维保是否符合《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的要求,是否对电梯制动器、超载保护装置、各安全保护装置等逐台进行检查;日常维保记录是否完整;

  5、电梯应急报警和紧急呼救装置是否有效;

  6、电梯故障紧急召修是否及时、到位。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电梯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县局决定成立电梯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分局根据本方案的要求,按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本辖区的电梯专项整治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开展电梯安全专项检查整治行动是遏制电梯事故的有效措施,事关百姓安危、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各分局及局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强化领导,做到组织得力,责任落实。

  (二)协作联动,综合治理。

  局相关科室、各分局要加强协作联动,对事故隐患进行综合治理。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责令整改;对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的要依法查处;对难以整改的重大隐患,要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协调相关部门综合治理,跟踪整改。

  (三)标本兼治,务求实效。

  各分局及局有关部门要督促电梯使用、维保单位增强电梯安全意识,主动查找问题,扎实抓好整改,将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到位。针对普遍性、深层次的问题,要积极探索健全管理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实现长治久安。

  (四)加强督查,严格追责。

  此次整治,局督查室将不定期的开展督查,确保整治不走过场,取得实效。局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将组织人员对各分局、局相关部门整治情况进行考核验收,对工作不力,不按整治要求开展工作的,将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各分局每10天向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阶段性整治情况。

春节期间安全管理方案11

  20xx年寒假在即、春节将至,为贯彻落实吉林省教育厅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节假日期间安全稳定工作要求,有效预防和杜绝各种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全系统安全稳定,让师生度过一个欢乐、平安、祥和、健康的假期,现将有关工作要求明确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重视做好寒假及春节期间学校安全工作

  寒假和“春节”期间,是学校安全管理“空档期”“薄弱期”,但校园防火、防盗和防范外来人员伤害工作挑战仍然存在,同时随着节假日出行和大型文娱活动、集会等增多,雨雪、冰冻、雾霾等恶劣天气时有发生,校外学生安全问题有增无减。因此,各地各学校要认清形势,清除麻痹、懈怠思想,一如既往地做好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做好学生离校,相关安全工作人员不离岗,学校安全防范不“挂空挡”。各单位要结合学校实际和假期校园安全工作特点,认真研判安全管理形势,盯住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制定安全防范应急预案,细化安全工作措施,做到周密部署、预防在先、落实到位,切实把各种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维护好学校安全。

  二、强化防范措施,确保假期校园安全

  1.寒假期间校园一律实行封闭管理,除按规定执行对外开放任务和允许有住宿生、补课生的情况外禁止学生逗留学校。

  2.所有校车均要停运封存,教育行政部门要联合政府相关部门加大巡查监管力度,凡有校车上路运行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

  3.严格执行校园开放条件下的安全管理规定,承担校园体育场馆对外开放的学校,必须有校级领导、教师和相关工作人员在校、在岗,履行校园守护职责;要制定应急预案,及时正确处理可能发生的外来侵害校园事件,确保校园开放,人员和财产安全。

  4.假期有施工任务的单位,要做好风险评估并制定安保方案、应急预案、环保检测,安排专人全程监管,对人员车辆出入要详细登记,出入校园,严格控制。施工期间要设立警示标识,确保施工安全。

  5.寒假和节假日期间,严禁组织中小学生、幼儿园儿童参加各种庆典活动;严格大型学生活动的管控,任何单位不得擅自组织师生员工集体外出活动;凡是利用学校资源组织学生寒假活动及社会实践活动的学校,要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并制定安全活动方案和应急预案,明确每一个环节、每一个部位、每一时段的责任人,确保活动安全进行,方案及预案要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三、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师生防范意识

  各地各学校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要对师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重点进行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参与集体活动安全、防盗防骗、防人员拥挤踩踏、食品卫生及流行性的传染病等方面的安全教育,要教育学生自觉增强交通安全意识,遵守交通法规,不乘坐拖拉机、三轮汽车、低速货车、拼装车、报废车和超载车等不安全车辆。要加强学生校外安全教育,避免因滑冰溺水、拥挤踩踏等原因造成意外伤害。各学校要建立家校联动机制,以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指导家长做好学生假期的安全监护工作,防范各类意外事故的发生。同时,学校还要通过微信群、校讯通等渠道开展节日期间安全提醒活动。

  四、开展隐患排查,落实整改措施

  各地各学校要组织专门力量,对学校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安全隐患排查。要着重对校舍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安全、交通安全、传染病防治、危险化学品安全、校园周边环境等方面进行逐项检查,仔细查找存在的安全隐患和安全工作的薄弱环节,确保检查不留死角。对排查出的每个隐患和薄弱环节,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改清单,迅速整改到位,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也要认真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责任和防护措施,严防发生安全事故。

  此外要按照市教育局《长春市教育系统冬季道路交通安全整治方案》的具体要求,对本区域的校车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和保养,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新学期校车安全运行。

  五、做好禁燃工作、保护生态环境

  严格落实长春市“禁燃”办关于节假日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切实加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教育工作,教育学生不燃放烟花爆竹,并带动家长遵守“禁燃”要求;禁燃区域内严禁各单位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任何时间燃放烟花爆竹,禁燃区域外,禁止在校园内及校园周边燃放烟花爆竹,违者进行纪律处分同时加大对学校周边易燃物品排查,防止因燃放烟花爆竹而引起火灾。

  六、加强校园值守,做好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

  严格落实假期和节假日值班制度,市直属(管)学校于寒假、春节期间要安排教师值班值宿,校级领导实施带班,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带班领导不能离开长春市);假期按规定有学生在校的学校,必须安排校级领导24小时在岗值班;要强化值班岗位责任,严肃值班纪律,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履职尽责,坚决杜绝脱岗、离岗和非正式人员参与值班等现象;要加大假期校园安全巡查夜查力度,督促值班人员和学校保安员认真履行校园值守职责;值班人员要确保24小时通信信息畅通,如遇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要按要求第一时间上报,杜绝迟报、谎报、瞒报,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处置。

  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可参照市教育局的做法,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校园值守工作制度,原则上不提倡女教师在校值宿。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采取明察暗访的形式,对相关制度规定落实情况开展检查,对寒假和春节期间校园安全防范工作制度不执行、防范措施不到位的学校和个人依规依法予以处理。

春节期间安全管理方案12

  根据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上海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市局《关于印发〈上海公安机关20xx年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方案〉的通知》(沪公通字[20xx]96号)要求,切实做好20xx年本区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维护我区城市运行安全。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目标不变、标准不变、措施不变”的原则,在总结固化近年来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全力抓好源头安全管控,严厉打击查处非法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切实做到全区禁放区域“零燃放”、烟花爆竹引发“零火灾”,全力确保城市公共安全。

  二、组织领导

  分局成立由分局党委书记、局长张玉学总负责,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孙兴洲具体负责,分局党委成员协同配合,各单位行政主要领导任组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分局“烟花爆竹安全管控”专项办,由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孙兴洲任办公室主任,治安支队支队长钱晖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烟花爆竹管控工作的组织指挥、指导协调、督导检查和推进落实。各单位也要成立由“一把手”负责的工作专班,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人和联络员,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有效推进。

  三、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强化宣传发动。各单位要按照《条例》有关规定,围绕“外环线内禁售、禁放烟花爆竹和外环线外尽量不放”这一重点,加强宣传发动,做到“广播有声音、电视有节目、报纸有文章、网络有阵地、街上有公告、社区有专栏”确保宣传发动全覆盖、无死角。一是加大媒体滚动宣传力度。政治处要协调区主流媒体、电视频道在每日黄金时段播放烟花爆竹安全管控规定,加大了烟花爆竹违法行为曝光力度,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二是加大社区单位集中宣传力度。各派出所要结合“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组织民警在春节前开展辖区登门入户宣传告知。向各街镇社区发放张贴禁售禁放通告、宣传海报等宣传品,广泛向本区居民群众发放《金山区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告知单》,并通过网上警务室、公安微信微博及居民小区宣传栏等渠道,宣传教育引导居民群众尊法守法。聚焦生产经营企业、文化娱乐场所、旅游景点、宾馆饭店、商市场、集贸市场、在建工地等重点单位和场所,广泛开展集中宣传提示,教育引导企业员工和留守人员遵纪守法。三是加大社会面宣传力度。各派出所要协调属地政府相关部门、单位,依托各类户外广告设施(大型广告牌、建筑工地外墙、道路两侧广告牌等)以及基层文化活动,开展禁燃禁放公益宣传;依托公交车站广告栏,以及公交车、出租车等公共交通宣传媒介,做好禁燃禁放宣传工作;在各出入境道口发布禁售禁放提示信息、张贴宣传海报,在主要道路设置禁燃禁放提示标语;春节期间,在公交车厢,铁路列车及相关站厅内向来金旅客广播烟花爆竹禁售禁放规定。

  (二)进一步强化排查收缴。交警支队、各派出所要坚持入沪盘查、路上查缴、面上收缴相结合,关口前移、从严设防,全力查堵收缴流入本市、流散社会的烟花爆竹,切实消除安全隐患。一是强化入沪通道管控。在本区出入市境陆路道口加强对入沪货运车辆的检查,并在以往烟花爆竹违法贩运行为较为突出的省级接壤道路设卡盘查;同时,在与浙江接壤的入沪道口加派警力,重点加大对等外、无名道口的检查力度,严防非法烟花爆竹流入本市。水上派出所要加强入金水域过往船只的.临检,并对相关流域沿线小码头、小堆场及港口物流进行排查,严防通过水路非法运输烟花爆竹。二是强化运输过程临检。交警支队要加大对区内道路运输烟花爆竹行为的检查力度,严厉查处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行为。三是强化社会面收缴。各派出所要组织民警深入乡村居所、居民小区、各类集贸批发市场、仓储物流场地、建材堆场、货运码头、水上设施、乡镇工厂等单位和部位,以及公路铁路桥洞、田间苗圃窝棚、闲置房、待拆(建)工地、动拆迁基地、临时搭建场所等区域,逐区逐片逐户排查,及时查缴非法烟花爆竹,消除安全隐患。四是强化人员管控。治安支队要会同派出所全面梳理辖区涉及烟花爆竹的重点人员,落实动态管控措施,并会同区应急管理、消防救援等部门,建立烟花爆竹个人实名购买和销售可疑情况通报制度,督促烟花爆竹零售单位发现购买人员形迹可疑、一次超量购买、多次重复购买等异常情况的,立即报告公安机关、主管部门核查,严防不法分子利用烟花爆竹制造恶性的事件。

  (三)进一步强化打击查处。刑侦支队、治安支队、交警支队、各派出所要坚持依法严管、综合施策,加大对非法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打击查处力度。一是加强日常执法检查。要加强对居民出行较为集中的菜市场、沿街商铺、商品市场等场所及流动摊点的检查,严防无证经营烟花爆竹行为。会同区应急管理部门加强对持有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零售点的检查,查处违法销售禁售产品以及从违法渠道采购销售等行为;要及时发现、落地核查网上涉及烟花爆竹违法犯罪线索,删除相关有害信息。二是加强查办力度。充分发挥刑侦、治安等专业警种优势,缜密侦查涉及烟花爆竹违法犯罪线索,坚决摧毁一批违法犯罪团伙、捣毁一批非法销售储存窝点。要重点打击非法运输、储存烟花爆竹行为,力争破获一批案件,起到震慑作用。三是用足用好法律资源。依法加大对各类烟花爆竹违法犯罪行为的查处力度,做到“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要及时教育、依法查处非法燃放行为,对不听劝阻、执意燃放烟花爆竹或因此引发群众围观的行为,依法予以顶格处罚,确保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四)进一步强化重点日管控。即日起至20xx年2月5日(元宵节)期间,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部署,重点聚焦20xx年12月31日、20xx年1月1日(元旦)以及20xx年1月21日(除夕)、1月25日(年初四)、2月5日(元宵节)等时段,投放足够警力压到街面和社区,全面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一是足额投入警力。按照“到边、到底”要求划分最小管控单元,逐一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确保工作措施落地见效。各派出所要按照排摸确定的网格化管控区域,细化制定民警执勤安排,确保警力在岗在位;警力不足的,由分局统筹调配增援。二是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治安支队要主动与区平安建设协调小组办公室(区委政法委)完善对接、联动机制,加强工作协调,组织发动居委干部、楼组长、保安员、社工等平安志愿者,对全区居民小区划片包干、巡查巡防、劝阻看护,确保每个小区配备社会辅助力量、每个楼宇及路段有平安志愿者把守,第一时间发现、劝阻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预警扑救初起火灾。各派出所要对属地街镇平安志愿者开展培训指导,明确操作要求,规范工作程序,确保任务清晰、程序规范、尺度统一。在重要节点和时段,管控区域民警要带领平安志愿者共同开展巡查巡防和驻守阻止工作。三是做好充分应急处置准备。各派出所要进一步完善应急处置预案,落实应急力量,加强针对性应急演练。重要节点期间,要对老式居民小区、旧式里弄建筑、“城中村”等建筑间距不足、耐火等级低、居民安全意识不强、可燃物无序堆积的场所,配强基层巡查和应急处突力量,确保不发生因烟花爆竹引发的案事件。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在总结固化历年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经验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完善各项措施,把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作为平安金山建设重要任务抓紧抓好;要细化制定本辖区、本条线、本单位工作方案,层层压实责任,狠抓各项安全管控措施的落地见效,确保实现禁放区域“零燃放”、烟花爆竹引发“零火灾”的工作目标。

  (二)强化督导检查。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督导推进,及时发现、协调解决难点问题,确保安全管控工作有力有序推进。各单位要对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进行自查,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分局督察支队要加强专项督察,有力督导推进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分局将予以通报批评并视情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强化内部教育。各单位要教育引导广大民警、辅警及内部工作人员带头守法,不燃放烟花爆竹;在查处涉及烟花爆竹案件时,要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注意自身安全。对查没收缴的非法烟花爆竹,要落实专业部门予以处理,严禁临时储存在办公场所。

春节期间安全管理方案13

  一、监察目的

  此次安全管理效能监察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思想、有效地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促进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岗位操作规程的贯彻执行,规范安全工作管理程序,强化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责任感为目标。

  二、监察范围

  公司所属各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及现场隐患排查情况。

  三、监察内容

  1、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2、危险源的辨识及现场安全管理情况;

  3、安全事故责任追究情况;

  4、特种从业人员接受安全教育及持证上岗情况;

  5、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和管理;

  6、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四、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20xx年5月10日前)

  对公司安全生产现状进行摸底,充分全面了解并掌握广能集团及嘉华公司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确定监察重点区域、重点单位,制定效能监察实施方案。

  二、实施阶段(20xx年5月11日-9月30日)

  1、自查自纠。公司各单位对照广能集团及嘉华公司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进行自查,对生产现场进行全面的自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

  2、检查和抽查。通过听汇报、查资料、现场实地核查、跟踪监督等方式,对各单位自查自纠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全面摸清公司目前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3、问题整改阶段。对监察中发现的问题,要汇同有关部门共同分析原因,分清责任,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并督促及时整改。对整改不及时的给予处罚。同时,针对安全管理上的'漏洞和薄弱环节,督促有关单位或部门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4、考核阶段。安全生产管理专项效能监察工作将纳入各被监察单位的年终考核中。

  三、总结阶段(20xx年10月1日-10月30日)

  对效能监察工作进行总结,总结经验教训和所取得的成效,对工作效果进行分析评价,写出总结报告,做好资料的归档工作。

  五、监察方法

  1、监督检查安全管理责任是否落实。主要检查:各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责任是否到位;各级安全员安全管理责任是否明确和落实;安全的责任和管理职责是否明确,是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履行了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2、监督检查安全培训工作是否有效。主要检查:是否按照公司有关规章制度要求,对员工进行安全技能培训,培训内容是否完善,培训工作是否有效。

  3、监督检查安全管理工作是否规范。主要检查:是否按照各项工作的安全管理标准和各项工作反“三违”控制指导规程进行经常性的认真检查和整改;对存在的问题是否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或措施;整改方案是否规范、措施是否有力,运行是否落实。

  4、监督检查安全管理责任是否追究。主要检查:在安全事故发生后,是否及时采取了有力措施把损失降到最小;是否按规定进行了及时上报;是否按照法律法规对受伤害的职工进行规范的善后处理;是否对安全事故的每一个细节与形成的原因进行了深入剖析提出整改建议,并建立长效机制;对违纪违法或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安全事故发生,是否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了责任追究。

  5、生产现场隐患检查。主要检查起吊作业、支架装配、厂房房顶、易燃易爆的物品、搬运作业等重点环节,做好车间平面布置检查、建筑物情况检查、车间环境检查、厂内运输检查、设备状态检查、操作管理检查、防灾设施检查等,确保作业现场安全。

  六、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保障。为加强对安全生产管理效能监察的组织领导,公司成立安全生产管理效能监察领导小组,公司经理XXX任组长,XX、XXX、XX、XXX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企管部,负责具体的日常工作。企管部部长XXX兼任办公室主任。

  2、加强督促检查。效能监察领导小组要对各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下达《监察建议书》和《监察决定书》。

  3、过硬考核奖惩。对各单位安全管理工作情况纳入工资考核体系,严格考核奖惩。

  七、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此次效能监察主要针对公司各级生产安全责任人履行职责、执行法规和完成任务等重要环节,围绕明确安全管理责任、健全管理制度、规范安全生产控制规程、落实责任追究等关键内容,检查安全生产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和时效性,纠正安全管理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并进行相应的责任追究,加强管理行为控制,提高安全管理效能。各单位要提高认识,充分理解安全生产管理效能监察工作的必要性,拓宽思路,解放思想,按照要求认真落实好相关工作。

  2、搞好协调,落实责任。效能监察工作涉及的单位及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及时沟通,加强协调,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及时通报情况和沟通有关信息,避免错位脱节;效能监察工作小组要加强工作责任心,认真进行此次效能监察,查找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会同相关部门提出解决方案,确保效能监察工作顺利有效地开展起来。

  3、加强监督,注重实效。在效能监察过程中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工作,善于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严于律已,遵守工作纪律,杜绝弄虚作假,要以效能监察工作的新成绩促进公司又快又好的发展。

春节期间安全管理方案14

  为切实做好全县**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维护全县良好的燃放秩序,防止因燃放烟花爆竹引起重大火灾、爆炸和群死群伤等事故的发生,确保春节期间全县安全稳定,让全县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根据《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办发〔**〕342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强化安全管理和监督,按照“各级政府组织实施,职能部门全程监管,行业系统监督指导,属地乡镇全面管理,责任单位自行看护,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的原则,充分发挥各级各部门的主观能动性,认真做好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努力实现在全县范围内“禁放场所、禁放时段禁得住,重大危险源场所、销售点、燃放点安全,不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重特大火灾和伤亡事故”的工作目标。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党组成员戴毅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政府应急办主任刘洪君任副组长,县委宣传部、县政府办公室、县安监局、县供销社、县公安局、县政府法制办、县监察局、县教委、县民政局、县交通局、县文广新局、县财政局、县城乡建委、县国土房管局、县商务局、县卫生局、县环保局、县林业局、县市政园林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公安消防大队、桂溪镇人民政府有关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县燃放办)在县公安局,由县公安局副局长徐玉伦兼任主任,县安监局局长陈宇跃、县供销社主任张再思兼任副主任。办公室落实若干成员分工负责,开展具体工作。

  三、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负责全县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部署、协调各乡镇各部门开展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研究解决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县燃放办职责:制订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督促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有关部门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全县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工作;督促有关部门查处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按照烟花爆竹专营办法统一采购、储存、配送和销售烟花爆竹;开展“打非”工作;落实县政府和县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乡镇人民政府职责:按照“属地监管、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乡镇人民政府是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政府主要领导人是本辖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具体责任人。负责组织实施本乡镇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认真贯彻《条例》,督促有关部门切实履行职责,落实责任,保证燃放管理各项措施落实到基层和现场。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认真制订工作方案,加大对各类非法烟花爆竹行为的查处力度,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点燃放时段巡逻控制等安全防范措施,保证县委、县政府部署和要求在本乡镇的贯彻落实。

  (四)相关部门职责:根据《条例》规定,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制订工作方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齐抓共管,对烟花爆竹生产、运输、经营等环节实行全程安全监管,为燃放安全创造条件,保证市民安全燃放烟花爆竹。

  县委宣传部:负责制订全县燃放烟花爆竹安全教育宣传工作方案;组织新闻媒体做好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传教育工作。

  县公安局:负责许可烟花爆竹运输和确定品种、数量、运输路线及有效期限;查处非法运输、携带和燃放不符合我市公布的烟花爆竹品种和规格的行为;查处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和场所违规燃放的行为;侦查非法生产、买卖、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的刑事案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查处、取缔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

  县安监局:负责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环节的安全监管,审查烟花爆竹销售、储存场所的安全条件,许可烟花爆竹销售;监督检查烟花爆竹销售单位和临时销售网点遵守销售许可证规定的情况,查处烟花爆竹销售企业采购、销售不符合本市公布的烟花爆竹品种和规格的行为;查处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和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

  县供销社:负责做好全县烟花爆竹专营管理、销售布点和产品配送工作;督促经营公司严把烟花爆竹产品进货质量关,落实储存库房安全防范措施;配合县安监局、公安局、工商局、质监局等部门做好市场管理和整顿工作。

  县工商局:负责市场流通领域烟花爆竹质量监督检查,依法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县质监局:负责生产企业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做好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的抽查工作,依法查处不合格烟花爆竹产品。

  县交通局:负责烟花爆竹道路运输企业和运输车辆、驾驶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员的资质管理,查处违反有关资质规定从事烟花爆竹的运输行为。

  县市政园林局:负责组织市政设施维护、燃气及下水道、化粪池管理等有关单位落实责任,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消除安全隐患;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其重要设施设立统一标识并派人看护;负责组织清扫公共区域内的烟花爆竹残屑。

  县商务局:负责组织指导大型商场、大型市场、加油(气)站、化学危险物品储存等有关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落实重点目标安全守护措施。

  县教委:负责组织开展中小学生的安全知识宣传教育;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中小学校、幼儿园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县城乡建委:负责组织对全县建筑工地外来务工人员开展宣传教育;落实建筑施工场所的安全防范。

  县卫生局:负责制订全县伤亡救治应急预案,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导致的人员伤亡情况;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医疗机构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县公安消防大队:负责制订全县消防灭火救援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警情况并调查原因;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重点消防单位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县环保局:负责对大气环境进行监测。

  县林业局、民政局、供电公司、交通局、国土房管局等行业主管部门和单位分别负责组织指导并监督本行业、本系统各基层部门、单位开展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组织部署、宣传发动、隐患排查、秩序维护、禁放看护、应急处置等工作。特别是在春节期间重点时段,要明确责任领导、组织巡逻力量、准备应急措施,对单位内部开展巡逻检查。

  四、明晰步骤,扎实推进各项工作

  (一)准备工作阶段(**年1月5日之前)。主要任务是:制定全县燃放管理工作方案,明确限放区域、时间和品种,各有关部门、各单位分别制定燃放现场管理方案、销售管理办法和燃放管理工作宣传方案,确定烟花爆竹销售点。在**年1月5日前,划定禁限放区域,设置禁放和限放标识;完成消防设施设备的全面检修,确保使用正常。

  (二)宣传教育阶段(**年1月6日—1月20日)。主要任务是:完成全县所有加油站、加气站、危险化学品和民爆物品储存仓库、油气管道、电力设施、城市城下水道、化粪池等重大危险源的排查工作,摸清其责任单位、所处位置、危险性质、安保措施、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全方位的宣传、确保限产区域、时间、品种以及违规罚则等家喻户晓、妇孺皆知。

  (三)燃放实施阶段(**年1月21日—2月7日)。主要任务是:切实建立行业主管部门、看护责任单位、周边协防力量联动机制,落实守护力量,加强安全管理,强化对重点区域场所,特别是重大危险源周边实行“一对一”24小时守护,确保绝对安全。

  (四)总结提高阶段(**年2月10日—2月28日)。主要任务是:认真总结**年春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中取得的成绩、收获的经验、存在的问题,为今后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五、统筹部署,落实措施

  (一)强化舆论宣传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广大群众的安全意识,是燃放安全管理的重要基础。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载体,发动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部队和居委会、物业小区等单位,深入开展《条例》和有关燃放规定的宣传教育,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1、强化相关规定的宣传。主要针对《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办发〔**〕342号)等规定,采取广播电视、报刊、网络、通信及悬挂标语、横幅、设立板报、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开展宣传活动。

  2、突出宣传重点。加强对《条例》规定的禁放、限放区域,燃放时间段的宣传,让群众自觉遵守,不在禁放区域和禁放时段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要加强对允许和禁止销售燃放品种的宣传,让市民了解我县允许和禁止销售、燃放的品种,引导群众到合法零售点购买安全产品,不购买、不燃放非法、违规的不安全产品。限放区域、燃放时间段、品种要及时在《垫江日报》、网络媒体、通信和县有线电视台公布。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发动居委会、村委会、农村治保积极分子深入社区、农村、场院、开展入户宣传,通过多种宣传形式,重点宣传酒后燃放和违规燃放的严重危害性;各中小学校要利用放假前的有限时间,开展“小手拉大手”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的主题宣传活动,使宣传工作进学校。

  3、确定限放区域:根据我县实际,县城区在指定区域限制燃放,城区其他区域禁止燃放。限放区域为县城桂东大道、桂西大道内沿石以外100米的区域。同时,明确乡镇禁放区域为:乡镇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办公或生产场所;宾馆、饭(酒)店、文化娱乐场所、广场、学校、医院、敬老院、车站等人口密集场所;重要军事设施、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和旅游景区景点;农贸、建材、家具、小商品等市场及各类机械维修场所;加油(气)站(点)、液化气充装站及销售点等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场所及周围100米内;有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企业;林区及林缘100米以内。乡镇禁放区域以外为限放区域。

  4、指定限放时间:在限放区域内,在**年1月20日至2月6日的上午7点至次日凌晨1点,可以在限制燃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14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的,应当由监护人或者其他成年人陪同看护。重大庆典活动的其他节日期间需要在限放区域内组织定点燃放烟花的,由县政府决定并公告。

  5、限定销售、燃放品种。按照“安全性能好、环保污染小、观赏性佳”的原则,允许燃放C、D级烟花爆竹,禁止销售和燃放A、B级烟花爆竹。允许销售、燃放的烟花爆竹品种为:C级和D级产品中的喷花类、线香类、旋转类、造型玩具类、爆竹类(“土火炮”、“大夹小”和“炮中炮”爆竹产品除外)、升空类、组合烟花类共7大类品种。允许销售的烟花爆竹产品外包装贴有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重庆市供销合作总社统一印制的监封标识。单位和个人未取得公安机关《焰火燃放许可证》,不得以任何形式组织大型焰火燃放活动,不得燃放礼花弹、架子花等A级、B级烟花产品和C级、D级中烟雾类、摩擦类、升空类中的火箭、旋转烟花,造型玩具类中的枪型及扇型、V型、W型、Z型、S型等特殊造型以及燃放中呈现垂柳、雷、金属漂浮物效果的组合烟花产品。具体品种、规格已由市燃放办在重庆烟花爆竹网上向社会公布。

  6。允许储存的数量。对具备安全储存条件的临时销售网点,面积在20—40平方米的,最大允许存放烟花爆竹量为100件,低于20平方米的,最大允许存放烟花爆竹量为60件。

  (二)夯实安全基础

  1、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通过落实“六个一”工作(即制定一个方案、召开一次大会、签定一份责任状、形成一个会议纪要、组织一次督查、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达到“四个有”标准(即工作组织有方案、阶段安排有部署、部署工作有会议、贯彻过程有督查),确保本地、本部门、本单位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2、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组织安监、公安、工商、交通等执法部门开展综合执法,坚持“三条战线”协同查处,即坚持点上缉私售、线上堵私运、面上查私存,从生产企业防止违法烟花爆竹流出,从运输线路上防止非法烟花爆竹流入,从储存仓库防止非法烟花爆竹私存,从零售网点防止非法烟花爆竹销售,全面挤压非法、伪劣、超标烟花爆竹的市场空间,确保烟花爆竹产品质量安全。

  一是查堵非法烟花爆竹产品流入渠道。公安、交通部门要在入垫的边界要道、高速公路收费站出入口、服务区及主要交通路口设立烟花爆竹检查站,落实检查力量,配备必要的检查装备,加大对入垫车辆和人员的盘查力度,及时发现和查处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行为,堵塞非法产品流入渠道,严防道路运输环节发生事故。

  二是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安监、公安、工商、供销、交通运输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协作配合,健全完善情况通报、会商研判、线索转递、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依靠基层组织和群众,实行群防群治,综合治理,形成齐抓共管合力,从源头上依法查处和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行为。要加强合法生产经营企业违规行为整治查处力度,从严整治和查处违规将礼花弹、A级烟花爆竹产品销售给群众燃放的行为,对可能非法生产、储存烟花爆竹的出租房屋、废弃养殖场和闲置厂房、库房、院落、山洞、山林等重点场所(部位)进行全面排查清理整治,及时发现非法生产经营活动,依法予以打击取缔。

  三是加大非法燃放行为查处力度。公安机关要严格依法查处在禁放时间、禁放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他人人身财产安全方式燃放烟花爆竹以及在文化娱乐场所非法燃放烟花、“冷烟花”、“舞台效果剂”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强对焰火晚会燃放活动的监管,凡举办焰火燃放活动必须按照《条例》和《大型焰火晚会燃放安全规程》(GB24284—2009)的有关规定,提前20日向公安机关申报,取得许可后方可实施。未经许可举办焰火燃放活动的,要依法严肃查处。对各部门、各单位收缴的非法烟花爆竹成品、半成品、原材料,由公安机关统一组织销毁,严禁擅自变相处理,回流社会。

  四是各乡镇人民政府在禁止燃放的`场所及周边具体范围设置醒目的禁放警示标识,在限制燃放的区域同样设置限放标识。同时开展消防设施设备的全面检修,由县市政园林局对城区所有市政设施、县公安消防大队对城区所有的消防设施、县自来水公司对城区所有供水管道分别进行一次全面检修,确保消防设施设备完好,使用正常。

  (三)强化市场监管

  目前我县烟花爆竹的专营企业是重庆市烟花爆竹集团垫江分公司。因此,我县今年烟花爆竹销售管理工作仍由县安监局牵头、供销社参与,在“三个狠抓”上下功夫,切实加强日常监管,确保销售安全。

  1、狠抓销售环节安全。一是严格销售点的设置。按照“保障安全、规范经营、总量控制、合理规划、方便群众”的原则,由县安监局负责、供销社参与,严格审查安全经营条件。凡审查达不到安全经营条件的,一律不得颁发经营许可证。二是明确我县限放区域销售时间为**年1月20日至2月6日(农历正月十五)。三是规范市场行为,实行各生产企业分区域供货,销售点与生产企业按所分区域签订购销协议。四是强化销售安全管理,开展销售点负责人安全培训,签订安全责任书,收取安全风险抵押金。具体销售管理办法由县安监局牵头、供销社配合另行制定,并认真组织实施。

  2、狠抓运输环节安全。一是实行烟花爆竹专用车辆配送,由重庆市烟花爆竹集团垫江分公司从**年1月15日开始至2月6日,直接配送到各销售点。二是从**年12月20日开始,由县公安局在沙坪、普顺、周嘉设立烟花爆竹安全检查站,太平镇、澄溪镇、沙坪镇政府在与邻水、大竹接壤地段设立烟花爆竹安全检查站,及时发现、查处非法运输、非法携带烟花爆竹的行为。三是交通运输部门要严格对烟花爆竹承运人、运输车辆及驾驶员、押运员的资质进行审查和监管。

  3、狠抓非法行为查处。由县公安、安监、工商、供销社等部门密切配合,加大对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查处力度,对集贸市场、摊点和城郊结合部的租赁户等重点地区的重点场所,开展全面检查。对销售单位和零售网点采购、储存、销售非法伪劣烟花爆竹行为的,一经发现,安监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情节严重的,吊销其销售许可证。工商部门要积极开展市场流通领域烟花爆竹的质量抽检,并向有关部门通报质量抽检情况,严厉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六、严格现场监管,落实安全防控措施

  燃放烟花爆竹现场监管,是燃放安全管理工作的最后一道防线。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年春节燃放工作的经验,严密对重大危险源和禁放区域的现场监管,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县、乡镇二级监管防控体系,严格实行“一对一”工作方式,落实现场监管责任制,确保燃放安全。

  (一)严格实行“四定”和“六统一”,加强销售环节安全监管

  根据《条例》规定,我县烟花爆竹按照“四定”(定销售点、定时间、定品种、定区域)和“六统一”(统一进货、统一配送、统一品种、统一价格、统一标识、统一管理)要求,由县供销社实行专营管理,公安、安监、工商等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各环节安全监管工作。

  (二)强化重大危险源的排查与监控

  有关职能部门要对辖区内加油站、加气站、危险化学品和民爆物品储存仓库、油气管道、电力设施、城市下水道、化粪池等重大危险源进行排查,摸清其责任单位、所处位置、危险性质、预防措施、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制订严密的控制工作方案和处置预案,明确每个重大危险源、禁放区域的责任人、责任单位、责任区域和控制措施。春节期间,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对重大危险源(场所)实行一个安全督导组包一个危险目标的工作责任制,实行“一对一”24小时守护,确保绝对安全。

  (三)维护燃放现场秩序

  逐级明确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燃放守护的组织领导责任,建立目标责任机制和齐抓共管网络,把燃放环节的安全监管落到实处。一是加强守护值班。禁放区域内所有单位、楼院采取“点对点定责任,人盯人抓落实”的措施,逐一落实禁放监管领导和守护值班责任人,实行24小时全天候守护值班。限放区域内坚持居委会管片,社区物管单位管小区,居民管自我楼院,切实加强对重要建筑物、危险源、可燃物周边的守护。乡镇人民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场所)实行安全承包的责任制,确保守护目标绝对安全。二是加强燃放现场安全管理。由县公安局另行制订具体管理方案,并组织实施。三是由公安机关加强督促检查的巡逻监控,加大巡查密度,做到城区“白天随时见警车,晚上随时见警灯”。四是加强对违规燃放行为的查处。对违反规定在禁止燃放的区域和时间燃放烟花爆竹,以及燃放不符合本县公布规格和品种烟花爆竹的行为,由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查处。

  (四)强化应急处置

  一是制定应急预案。由县消防大队制定火灾应急预案,县卫生局制定伤员救治预案。二是组建应急队伍。明确县消防大队、综合执法局为应急救援主要力量,有关部门、社区干部为辅助力量。三是做好应急准备。燃放期间,消防官兵、消防车辆和环卫洒水车要做到24小时待命、随时出击。四是开展应急演练。拟在近期开展一次应急演练,提高应急救援实战能力。

  (五)鼓励群众举报

  坚持“市民自律,公众监督,部门执法”的原则,鼓励群众举报的要求相关职能部门查处非法销售、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县公安局74511131、县安监局74617050、县工商局74696492、县质监局74667243、县供销社74512581,有关职能部门要积极受理和严肃查处群众的举报。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紧紧围绕“确保安全”为核心,从贯彻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和保安全、保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强化监管,保证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在本乡镇、本部门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二)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

  县监察局要加强监督检查,对各地各部门各单位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逐项监督检查。凡因工作不落实或不作为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领导责任。特别是对于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控制、执法等工作不落实、不到位,导致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重大事故伤亡的,要依法严格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三)加强信息联动,确保情报畅通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与县燃放办的工作联系,通报情况,畅通信息,重大事项要及时报告。各乡镇、各部门**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于**年1月10日前报县燃放办公室,工作总结于2月20日前报县燃放办公室。

春节期间安全管理方案15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政府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本市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总体部署,切实做好本市20xx年春节期间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按照《xx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xx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xx市20xx年元旦春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x花领导字〔20xx〕x号)及有关规定要求,制定此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结合“百日绿色安全施工活动”的有关要求,通过落实宣传教育、隐患排查、禁放看护等措施,下大力抓好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建筑工地及其周边0米范围内的禁放要求得到落实,坚决防范建筑工地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领导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成立20xx年春节期间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丁胜委员任领导小组组长,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施工安全管理处凌振军处长、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魏吉祥站长任领导小组副组长,各区住房城乡(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主管副主任(副局长)、各集团、总公司主管副总经理任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施工安全管理处。

  三、职责分工

  (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的职责

  督促全市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各参建单位落实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法律、法规;组织、指导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辖区内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开展依法、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教育工作。

  (二)各区住房城乡(市)建设委的职责

  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的组织指导下,在本区政府的领导下,对本辖区在监工地进行传达部署、宣传教育、隐患排查等工作;督促工程参建单位加强对外宣传和内部宣传教育,开展隐患排查治理,配齐消防设施和水,落实施工现场内可燃物的清理、覆盖、浇湿阻燃等工作,组织好禁放点的看护和应急值守工作。

  (三)各工程参建单位的.职责

  各施工单位是施工现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建筑工地内的隐患排查治理和可燃物的清理、覆盖、浇湿阻燃、铲除单位内部及周边的杂草等工作,加强重点时期的禁放看护和应急值守工作,加强对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和所有作业人员宣传教育,做到施工现场内不储存、不燃放烟花爆竹,并对外宣传“建筑工地及其周边0米范围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等要求。建设单位负责执行建筑工地禁止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相关规定,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各相关规定。各监理单位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监理工作。

  四、工作安排及要求

  20xx年春节期间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分三阶段开展:

  (一)启动部署阶段(20xx年1月16日前)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于20xx年1月16日前印发工作方案,召开动员部署大会,与各区住房城乡(市)建设委、各集团总公司签订《xx市20xx年春节期间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责任书》(见附)。

  各区住房城乡(市)建设委和各集团、总公司要结合实际情况,成立领导小组,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本辖区、本企业20xx年春节期间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各区住房城乡(市)建设委要与本辖区各在监工程项目、各集团总公司要与下属二级公司、各施工单位要与本单位各工程项目签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责任书,明确责任。

  (二)宣传教育和隐患排查阶段(20xx年1月17日至20xx年2月12日)

  1做好内部宣传教育和对外宣传工作

  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和各集团、总公司要做好“禁放时间、禁放地点、禁放品种、禁放行为”等知识的宣传,要适时组织一次宣传工作“进工地”活动,强化宣传力度,营造宣传氛围。

  各工程参建单位要通过开展农民工夜校授、发放宣传材料、张贴宣传画和警示标语、设置宣传专栏、悬挂宣传横幅等形式,重点教育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和所有作业人员在施工现场内严禁存放、燃放烟花爆竹,同时在施工现场以外燃放烟花爆竹时,做到“依法、明、安全燃放”,禁止酒后燃放烟花爆竹;要通过设置硬质禁放标志牌、悬挂宣传横幅等方式对外宣传“建筑工地及其周边0米范围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等要求。

  各施工现场必须制作不少于一条“建筑工地及其周边0米范围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横幅,悬挂于施工现场内建筑物主体结构或其他明显位置。

  2全面加强隐患排查、禁放看护和应急值守工作

  各工程参建单位要参照《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20xx至20xx年度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冬春季火灾防控工作和预防煤气中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x建发〔20xx〕x号),持续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在春节期间,各施工现场必须安排项目负责人带班和项目管理人员24小时值班,要加大隐患排查和禁放看护力度,配齐消防设施和水,重点加强对施工现场屋面、施工作业面、外墙、安全网、基坑肥槽、漏油的机械以及生活办公区、材料集中堆放场地的隐患排查和看护工作,全面做好施工现场内可燃物的清理、覆盖工作,对火灾风险较大的部位要进行浇湿阻燃,对可燃物清理确实存在困难的,要按要求进行覆盖并派专人重点看护,确保安全。

  各区住房城乡(市)建设委在腊月二十三(俗称“小年”)和正月十五前,要对本辖区在监工地至少组织一次排查,发现问题及时责令整改。在烟花爆竹燃放期内,要加强巡视,督促工程参建单位落实好各项防范工作。

  春节燃放期间,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要安排人员加强对辖区内施工现场的抽查;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要加强对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各施工现场落实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情况进行抽查。

  建工集团、城建集团、市政建设集团应急抢险大队应做好抢险备勤工作,确保人员、物资、设备到位,发生突发事,做到响应及时,措施得当,果断处置,防止事态的进一步扩大。

  (三)总结分析阶段(20xx年2月1日至20xx年2月16日)

  各区住房城乡(市)建设委和各集团、总公司要对20xx年春节期间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总结,包括召开会议部署次数、签订责任书份数、发送短信条数、宣传教育人数、检查次数、发现及整改隐患条数、看护巡查人数等,于20xx年2月16日前将工作总结报送至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施工安全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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