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狼群》有感

时间:2024-03-01 11:40:55 读后感 我要投稿

读《狼群》有感

  当仔细品读一部作品后,想必你有不少可以分享的东西,这时候,最关键的读后感怎么能落下!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写好读后感而烦恼吧,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读《狼群》有感,欢迎大家分享。

读《狼群》有感1

  提到北极,人们首先浮现在脑海的就是那一望无际的茫茫雪原,荒凉,寂寞,冷酷,让人望而生畏,更别说在那里生活了。然而就是在这样恶劣的自然环境下,仍然有顽强的生命活跃在那里,狼群,海豹,贼鸥,旅鼠,驯鹿。还有那些世世代代生活在这里的爱斯基摩人,在那样的生命极限之地,那种顽强的生命状态,实在叫人为之震撼!

  这本《狼群中的朱莉》,讲述的是一个小女孩独自一人,在北极荒原求生的故事。因为家庭的变故,母亲早逝,父亲带着她度过了一段短暂的快乐时光,可是由于生活所迫,父亲不得不离开她,把她托付给姑妈照顾。依照老规矩,朱莉十三岁就要出嫁,等她到了夫家,才发现自己的丈夫是个脑子迟钝的低能儿,这样小的年纪,却要独自承受如此众多的苦难,叫人为之痛心。也许正是这些经历才给予了她巨大的勇气,为了保护自己,当她决定独自逃离时,没有丝毫的犹豫与迟疑。

  野外的生活自然环境恶劣,她需要自己搭建简易的房屋,自己布置锅灶,自己寻找食物。没有吃的,她只能默默忍着,吃草叶,吃地苔,当她发现了一队狼群,便紧紧追随着它们,最终成为了狼群的一份子。靠着狼群给予的食物,她顽强地活了下来。这样的生存状态想想就叫人觉得叹为观止,特别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个仅仅十三岁的小女孩,如此人生经历,对今天我们周围的父母和孩子来说,确实是无法想象的。爱斯基摩人那种面对残酷的现实,所表现出的顽强生命力,真的给人太多震撼!

  人类本是自然的.一分子,却经常无视自然的法则,无止境的向大自然贪婪的掠夺。当朱莉所追随的狼群头狼被狩猎者枪杀,实在令人感到深深的悲哀!为了一己私欲,甚至仅仅是为了射杀的所谓乐趣而无端的射杀,自然界一条鲜活的生命就这样消失在人类的枪口下。类似的事例真的数不胜数。面对日益恶化的自然环境,人类破坏了它的自然平衡法则,作为其中的一员,虽然短期内看似提升了人类的生活品质,但最终的恶果却是人类所无法承受的。所谓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人和这地球上的所有生物本就是一个大家庭中平等的儿女,为何非要自相残杀,人类的私欲实在是最为可怕的一切罪恶源动力!多一点敬畏生命,尊重生命的心,世界才会多一些温暖与和谐。

  我欣赏小女孩朱莉的生活态度,面对残酷的自然环境,不畏惧,不退缩,敢于担当,勇于尝试,坦然面对自己的命运,并且在其中发现生命的乐趣,懂得尊重和欣赏其它的生命。在与狼群的交往中,逐渐树立自己人生的方向,坚定自己想走的人生之路。作为一个成长期的孩子,这些都是决定一个人未来人生品质的重要因素。爱生活,不管有多难;爱自然,不论面对什么;不抱怨,不消沉,始终充满信心,勇敢地走好自己脚下的路。朱莉的故事所给予我们的启发其实远远不止这些......

读《狼群》有感2

  今天,我读完了偶像李微漪的《重返狼群》,这已经是第五遍了。寒假里,我和妈妈观看了电影《狼图腾》,之后买下了《狼图腾》、《小狼小狼》、《重返狼群》这三本书,其中我最喜爱李微漪的这本养狼纪实文学。

  “狼女”李微漪在若尔盖草原牧民家里看到了一只小狼,她便把出生十五天的小狼带回了城市里。小狼名叫格林,李微漪像对待自身孩子般照顾格林。格林喝奶时,她便轻轻地抚摸格林,站在一旁的“狐狸”(宠物狗)看在眼里,醋在心里。格林长大了,吃骨头时,连骨髓都吃光,狼性逐渐显露。李微漪带着格林出去散步,别人遛狗,她遛狼。

  结果有一次,格林自身跑上街了!李微漪感觉到城市对于格林已是危险丛生,要把它放生回草原。在草原,李微漪认识了几位养藏獒的蒙古人,别人都说,狼与藏獒天生是仇人,但,李微漪不怕藏獒咬格林,与格林在獒场中找藏獒玩。果然,格林和藏獒很快就混熟了,狼也有藏獒狗仔队呀!后来,只要格林一嗥,远处或近处总会有亲族的召唤,最终,格林深情地看了看自身的.“母亲”,在雪中拔出前肢,离开了人类……

  李微漪非常疼爱自身的“孩子”格林,为了让格林重返狼群,找回野性,她付出了很多。而平日护食、抢食的格林也懂得感恩,在李微漪病重时,把自身仅存的口粮给了她。李微漪与格林共同谱写了一则感人至深的人狼传奇!

读《狼群》有感3

  妈妈给我推荐一本书,叫《重 返狼群》,我一看书太厚,没劲。妈妈让我给点耐心慢慢看,不必一次读完。我看著看著,发现这书太有意思了,现在我每天看一点,有不懂就问妈妈,都停不下来了。

  书上说:狼爸爸为了找食物,被猎人打死了,狼妈妈也伤心死了。剩下的小狼崽 没有了父母照顾,最后的一只也快死了。一个美丽的女孩把它救回家,悉心照顾,把小狼救活了。从此,小狼把女孩当作妈妈,他们之间发生了很多动人的`故事,有危险,有欢乐,也有感动。

  其实,这本书我只读了一小半,但迫不及待想和大家分享,介绍给同学们看,等我把书读完,我还要跟大家讲小狼和它妈妈的故事。

读《狼群》有感4

  看完《重返狼群》这部电影,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我曾不知狼与人为何会建立如此深厚的感情,更不知在双方饥饿的状态下,狼会把仅有一点食物让给别人,更何况是人。带着这个疑问,我查询了百度,当我得知这部电影是真实故事时,我震惊了,鼻尖情不自禁的酸了起来。

  《重返狼群》这部电影主要讲了:李微漪在若尔盖草原写生时,偶然救活了一只刚出生的小狼,从此开始与狼共舞的生涯。她把小狼带回家中,并给它起名为格林。两个月后格林狂野和嗥叫的狼性开始显现,同时也陷入了自我确定的茫然和沒有同伴的孤独。李微漪决定带它回草原,让它重返狼群,在草原上长达半年时间,从夏到冬,李微漪到处带着格林寻找狼迹,数次遭遇猛禽的攻击,天气突变,弹尽粮绝,长大后的格林佑着"狼妈”,格林最终重返狼群。

  虽然这部电影并不是那么精彩,也不是那么引人入胜,却让我受益匪浅,懂得一个个真理,其实狼并沒有我们想象那么可怕,它也不是有意去吃那些动物,而是为了更好地生存,如果它不那么做,后果可想而知。

  “适者生存,不适者淘汰"这句话对自然界最好的诠释。如果真要与狼作个比较的话,狼是没有人类残忍的。狼吃动物,难道人不吃吗?人类吃得品种比狼多,不信你到大街上走一遭,什么烤全羊,烤乳猪,红烧鸡,鱼鸭等,甚至把我们忠诚的朋友狗,也做成了火锅。若长期这样,恐怕可怜的动物会被灭绝了,大自然失去生态平衡。大家一起善待动物吧!

  善待动物,还是很多人做不到,前段时间间,在合肥大街上一个男人处乞讨,猴子没有讨到钱,男人就用皮鞭狠狠地抽打猴子,弄得猴子叫苦带着一只猴子四连天,周围的人目光转向男人,仿佛是对他的指责,又转向猴子,仿佛是对它遭遇的同情

  ......

  如果你说自己爱动物,那就行动起来吧。

  对它减少一点伤害,不要往它身上撒气,动物也有生命,也有感情的。就像此场电影中,连凶猛的狼也能与人共处。要善待动物,就像保护大自然一样,如果你不善待他,必将会遭到报应。

  快乐的暑假就是我的读书时光,对于我这个动物迷来说,关于动物的书籍我都是如饥似渴的阅读;我认真阅读了一篇名叫《重返狼群》的书,作者是一位非常美丽而且心地善良的李微漪阿姨,她和一只父母双亡的草原小狼格林,共度了9个月的艰苦生活,终于在若尔盖大草原里让小狼重返狼群的真实记录。

  这本《重返狼群》的书,我前后共读了五遍。没有人能够想象作者训狼法的风险有多大?可以用“步步惊心”来形容,养活一只小狼十分艰辛,多次都危及生命。小狼格林经历了不下十几次的死里逃生,就连狼妈李微漪阿姨自己也多次与死神擦肩而过。最让我深深感

  动的是,在一次次死亡的威胁下,狼妈仍然咬紧牙关没有退缩,没有心软。她甚至为了小狼能够重返狼群,做好了自己可能成为狼群美餐的`准备。她不仅聪明而且胆量超群,竟然带着只有3个月大的小狼格林来到獒场驻训,要知道獒和狼可是天敌啊!然而狼妈不惜几次冒着小狼命丧獒牙的危险,使小狼格林学会了察言观色,寻找保护伞,如何表示臣服这些努力小狼看在眼里暖在心里。一天狼妈生了重病,小狼格林竟把自己唯一的存粮——半只野兔叼给了李微漪,这是多么感人啊!通过艰难的野化训练后狼妈最后成功把小狼放归狼群,放归到了属于格林自己的家。

  看完这本书我感动了很久,心里想为什么这么多人对某种动物有偏见呢?难道寓言童话中的狼都是反面角色吗?它们也许是被逼的才吃可爱的动物,又也许自己天生聪明而被别人看成了狡猾。狼难道不吃肉,只能乖乖跟在一群羊后面吃草吗?狼一般吃掉的都是老弱病残的动物反而对饲草动物的的繁衍发展是有利的,学校的综合课也教过这是正常的生物链关系啊!看了这本书,我对妈妈说以后不要再买动物的毛皮做的衣服和包包!

  不要对任何动物有偏见,更不要轻易的去伤害动物,因为狼和生态是密切联系的,爱狼的人必定是爱草原的,保护狼的人越多,保护草原的力量就越大!

  妈妈问我,读了这本书后,从小狼身上获得了什么启发啊?我想以后学习上遇到多大的困难,我都要学习小狼格林那种顽强拼搏和竞争性;我长大后无论处于什么样的逆境,都会让自己活下来,让自己变得更强大,而且我一定会做个有爱心的人,拥有一颗爱护动物的心!

  我看了一本令我爱不释手的书:《重返狼群》,这部书让我时而潸然泪下,时而觉得宏伟雄壮;有时令我心酸,有时令我欢笑总之,使我欲罢不能,感触颇深。

  这本书讲述的是作者奇迹般地将一只濒死的小狼救活养大并成功放归狼群的故事。我们小时候接触过很多关于狼的童话,像《小红帽》啊之类的。那些故事里的狼都是凶狠、蛮不讲理、残暴的,总之都不是什么好形象。而词典里与狼有关的词语,也都像狼心狗肺、狼狈为奸、狼子野心全都是贬义词。就这样,狼很凶残的形象已经深深扎入了人们的脑海里。而作者却用文字塑造了另一个狼形象:重情重义、顽皮、有孝心谁也想不到,那条半大小狼会在“妈妈”病时,在窗前日夜守候,还会刨出珍贵的存粮给“妈妈”;在“妈妈”被藏狗追赶时,它会不顾伤痕累累去救“妈妈”;大雪封路,断粮断食,它会将自己捕得的猎物与“妈妈”

读《狼群》有感5

  无论草原多么危险,李微漪,凭借自己的勇敢,向大草原深处走去……

  这本书讲的是女画家李微漪,去诺贝尔草原写生时,偶遇了刚出生就丧失亲人的小狼,她一声悲痛的长嚎,竟然唤醒了小狼。从此一人一狼如母子。但小狼格林毕竟是只狼,他不可能生活在城市里,于是李微漪做出一个重大决定:她要带狼回草原,陪格林重返狼群!

  她,一个柔弱的女子。为了格林重返狼群,不失野性,自己把自己野化,她亲自教格林抓鼠兔,与恶狗战斗,陪格林上狼山寻找狼的踪迹……无论炎夏还是寒冬,她一个女子,为了格林能重返狼群,是花费了多少精力,多少勇气啊!

  书里有一个情节令我记忆深刻。李微漪为帮助格林找到狼群,只身一人带着它上了狼山。黑夜降临,山上黑漆漆一片,没有信号、了无人迹,无数次把自己陷入了恐惧的深渊中,她不断的鼓励自己,告诉自己我并不畏惧,凭借自己的勇气度过了一个个难熬夜晚,这不禁让我想到了我自己。

  我从小就怕黑,可以说什么都怕。除了自家人,其他人都让我感觉很陌生。我连去姐姐家住一晚,半夜还要闹回家,害得姑父又要把我送回来,所以我很少睡在别人家。就是在自己家,我也怕。大晚上,窗外黑漆漆的,一点星光都看不见,感觉自己双眼失明了似的'。闭了眼,仿佛房间里有人进来了,猛地张开眼,一片黑……手在床头摸索着。打开灯,哦,没人,在房间里。窗外的风把树吹得沙沙作响,听得我浑身起鸡皮疙瘩。关灯,闭眼,还是害怕,索性打开夜灯睡觉。躺在床上,我想起李微漪一个人在没有信号,没有人烟的深山老林里都能睡得着,而我在家里,又何尝不能呢?我默默地告诉自己,拿出勇气,战胜恐惧,闭上眼,深吸一口气,对自己说,我一定行。想着想着,忽然豁达,转眼就睡去了……原来甜甜地睡去就这么简单。

  小狼格林的故事令我受益匪浅,让我学会了独立,变得勇敢。我也在长大,总有一天会奔赴属于我自己的星辰大海,为梦想奋斗。

读《狼群》有感6

  有本书给予我精神上空前的震撼。这是什么书?当然就是——《重返狼群》

  作者李微漪曾说:其实我是一个记录者,真正的作家是小狼格林,他是我书中所有故事的创造者,我在他的故事笑着哭,哭着笑......他要透过我的文字向人们讲述自由,竞争,生存,梦想,尊严。情谊,草原和狼......

  “狼女”是若尔盖草原藏族牧民送给“80后”女画家李微漪的带有身形色彩的藏名,我认为李微漪更配得上“中国第一狼女”的称号,因为她不仅就狼崽,养小狼,野化训练狼,成为将人养的狼训练成野狼得第一人,而且撰写了《重返狼群》——世界狼文化中的第一部由女性当事人自述的纪实体小说杰作。我觉得李微漪真可能成为“李唯一”——中国当代唯一狼女。

  在36篇文章中,最惊动人心的`文章有:獠牙之下出政权(第5篇)绝不把自己的命运牵在别人手里(第6篇)只为那传说中美丽的草原(第13篇)空中鹰为王,地面狼称霸!(第23篇)铮铮狼骨(第24篇)我在草原,我饿......(第27篇)最盼遇到人,最怕遇到人(第33篇)

  最后,我预祝《重返狼群》走遍中国,冲出亚洲,最终成长啸于世界的第二匹中国狼。

读《狼群》有感7

  这是一本以命换来的书,它带领我们,踏着毛主席的足迹,一览面目全非的草原。

  野生画家李微漪在若尔盖草原写生时偶然救下一只父母双亡的狼王遗孤,小狼求生的目光触动了微漪内心最柔软的地方,她将它带回了成都。但狭窄的城市公寓禁锢了日益膨胀的狼性,于是,她们重返草原,无论草原多么凶险,但一人一狼,相守相依,倔强坚强,始终向大草原深处走去,微漪在这个过程中不断地训练小狼格林,才有了痛彻心扉的重返狼群!一来到草原,微漪就把稚嫩的小狼放到强大的藏獒群中,这看似是危险的做法,实际是勇敢而智慧的举动。小狼格林在藏獒群中经历了多次九死一生后融入了藏獒群,在与藏獒群相处时可以学习群体生活中必备的本领,也是作为一匹狼必不可少的本领。对于藏獒来说,关起门来狼獒再闹腾那也是家务事,但外人想要欺上门来那绝对不行。和其它獒群的大战里,獒王为了格林遍体鳞伤,丧失了性命。格林在獒王奄奄一息的日子里每日温柔地抚摸獒王,用唾沫融化伤口上的冰霜,于是,某个夜黑风高的时刻,獒王在狼吻的陪伴下安详地离去。那个夜晚,天空中回荡着悲凉幽咽的狼嗥。

  这还是人们口中冰冷残酷的狼吗?这不禁使所有的牧民目瞪口呆。狼和藏獒本不是“天敌”,却被人为造就成“宿敌”,格林之所以能被接纳,是因为藏獒是忠诚守家的动物,狼是群体观念极强的动物,它们有一个共同点——重情重义!藏獒以憨厚接纳格林,格林以智慧占得一席之地。

  可是,这个时候,獒王的主人却在一旁抱怨:“还什么王,腿也瘸了,耳朵也缺了,本来能卖个好价钱,这下不值钱了,谁还买呀,只能拿去配种喽。”

  对有些人而言,饲养动物就是一个商品,只要榨干动物能带给人的所有利益,怎么会在意它们的感情和思想!这样的.人对得起藏獒的一片忠心吗?在人的价值天平发生重大倾斜之后,抛却血统、品相、价格与市场的干扰,有些真正的内在价值才弥足珍贵啊。

  为了让格林找到它的亲族,格林和微漪来到了寒风凛凛的狼山,一切的食物来源都靠格林,它就像一家之主一样在外拼搏觅食,以此养活它和母亲微漪,它已经习惯了每日给母亲留食;在寻找狼群踪迹时,微漪伤了腿,格林将微漪放置好后,从山的东面为了牵一匹马到山的西面给微漪骑,它花了整整一个半小时;在高原难免不适,微漪早上又不顾格林劝阻去放牧,结果被冰雹淋一天还得了肺水肿,不得不出门寻医,格林每天趴在窗口朝里望母亲,眼神里满满洋溢着无助,它不再回窝,连打雷都执著地趴在窗口听夜里母亲的咳嗽声。微漪看病回来刚下车,格林就远远闻到母亲的味道,跃过两米高墙向她奔去,它绝食已五天,獒王和它的两个好朋友都被卖了。

  作为一匹狼,都能如此孝敬母亲,五个月大的它相当于五岁的儿童。当今社会长大后忘恩负义的人还少吗?相比之下,是白眼狼,还是白眼人?从古代著作《儒林外史》到现代的《小红帽》哪一个不在诬陷狼?世界传统意识该被打破了!

  其实每一个生物都是一样的,说狼凶,说虎猛,人又杀害了多少动物呢?人为了面子和金钱剥夺六百二十只狼的头皮可是屡见不鲜呢。“不是我要杀,而是我想活”是动物捕食的虔诚,但人却只为了欣赏为了炫耀就让某种动物在这个地球上消失得一干二净。羊本身不是脆弱的,它们拥有坚硬的角与蹄,也是一个强大的战斗者,但被人驯化后就失去了自我。而鹿也不是温柔的,只因它伤害的对象不是人,所以人觉得它是善良的罢了,可对于树来说,鹿是绝对的凶狠。

  据说,重返狼群后的格林,因为受到猎人无情的追捕,已经不敢再靠近微漪,但仍在千里冰封的冬天默默地为微漪送食,它的后代纷纷倒在人类冰冷的枪口下,倒在猎人嗜血的冷笑中。中国最大的狼群竟不到十二只狼!

  当然,当草原被人类的贪欲笼罩、草原上的动物濒临灭绝时,它也会用一片狼藉回击人类。

  比起其他狼,格林是幸福的至少它遇到一个善良的人,它有机会代表狼群向全世界伸冤。这段生死奇缘之后,微漪发出这样的叩问:我救下的是一头孤狼的命,但我们能改变整个狼群的命运吗?

  人与狼用勇敢谱写了一曲生存赞歌,但愿,它能在你铁一般的心中,波动一丝涟漪……

读《狼群》有感8

  我们打开电视时,在某一个频道看到狼,我们都认为狼是凶猛的但是狼的很多生活习性我们是不知道的。狼群中会让我们体会到团结合作的精神。

  《狼群》这篇课文给了我新的`启迪。一般情况下,狼群很团结。在追捕猎物的时候,狼群中围的围,追的追,拦的拦,截的截,分工明确,配合默契。头狼担负着重大责任对内团结整个狼群,对外抵抗各种敌害。

  文章中,就很明显知道,狼群很团结,捕捉猎物的时候,就知道自己要干什么,围的围,追的追,拦的拦,截的截,分工明确,配合默契。人类也要向这些动物学习。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同学也要向狼群学习,老师在组织课外活动的时候,这时,我们向狼群学习。开始“捕捉猎物”该干啥干啥。

  人类并不是完美的,其实,有些人类还不如动物,还没有动物聪明。

读《狼群》有感9

  在草原——远离尘嚣的草原,蛮荒的大地,我找回了一件人们失落已久的东西——生命中最单纯的感动与诚。 ——题记

  我会永远相信,最后那一片落叶,无论在什么世界,东风都藏在眉心。我会永远相信,扎入心的水滴。在另一个世界,晴空布幔拉起。假期,我用了两个星期的时间读了李微漪的《重返狼群》。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作者去若尔盖草原写生,遇见了一-只影响了她一生的小狼——格林。她把格林带进了城市,当别人问起她时,她告诉别人,这是一只狼狗,结果到了后来,连警察都找上门来,作者还拼命为格林作掩护。可是小狼长大了总该是要回家的。在草原上,它和藏獒从一开始的不对头到后来成为朋友一起玩耍,藏獒会把好吃的食物让给格林。在作者生病时,格林就趴在窗口,把所有的食物都给了她。最后,格林返回了狼群。

  不得不说,我很羡慕她的那种生活,很羡慕她可以随意走在草原上,也很羡慕她拥有一个志同道合的伴侣亦风还有小狼——格林。整本书读下来,我觉得作者真的很让人值得钦佩,一个年轻的女孩子,陪同格林一起在山上生活,打猎,一起对抗寒冷,饥饿与痛苦。这实在是太不容易了。而狼的聪明,重情重义也让我连连发出惊叹。

  小狼的离开的确有不舍,但是狼群才是真正属于它的地方。所有的感想在一瞬间喷涌而出,不管什么生命,都会懂得感恩,哪怕是一只狼。故事的后来,格林习惯了与人相处,变得不怕人。在草原上,那震耳欲聋的几声枪响,李微漪让格林快跑,格林的.眼中却是不舍。作者对于狼的感情,就像是自己的孩子,即使她再不舍,她也明白格林总归是要回到狼群中。我还记得李微漪一边哭一边赶着格林走,因为她知道,格林需要的是同伴。

  望向整片土地,每一个生命都值得我们尊重,都值得我们关爱。我会永远相信,开始掉下的泪,你和我的世界,痛褪去更清晰。我会永远相信,不完美的完美,不管什么世界,距离不是距离。《重返狼群》值得更多人来欣赏。

读《狼群》有感10

  野生动物画家李微漪寻到了狼王遗孤,一段尘缘的开始。

  印象比较深刻的是李微漪刚捡到孤狼的时候说的一句话:“救或不救,也许都是错的。但我想让它活下来。”有些事情本难判断对错,预测未来,但是敢于跟随自己心走的人却并不多。

  狼太野性,不像狗,也不能像狗,城市绝对不是他的家。

  所有生物皆爱自由,被困在动物园的狼瘦骨嶙峋,焦虑困顿,动物园,也绝不会是他的归属。

  所以,李微漪做了一个重大的'决定,帮助格林重回狼群。

  茫茫的若尔盖草原,浩瀚的蓝天,辉煌的夕阳,成群的牧羊,机灵的各种野兔,土狗,不得让人感叹造化之神奇,钟灵之毓秀。

  为了帮助格林重返狼群,李微漪和亦风在保护区叫牧民随便搭建了简陋的房屋,就在寒冷的冬季驻扎下来。

  大雪封山,只靠着一箱压缩饼干和偶尔偷吃格林藏起来的兔子度过封山的时间。

  高原缺氧,却还要随着格林奔跑,寻觅着狼群的踪迹。

  寒冬,冰冷入骨,没有暖气。

  地势难走,李微漪甚至崴到了脚,割伤了踝骨,亦风也不断咳嗽。

  这是恶劣的自然环境条件。

  但是,我觉得最恐怖的应该是恐惧吧。寻觅狼群,还是冬季饥饿的狼群,稍不注意,就会成为群狼口下之食。两个人,一个是野生动物画家,一个是自由职业的摄影师,若群狼发难恐怕无法全身而退,只凭着一腔孤勇和对格林的爱,去寻找狼群。

  除了对抗狼群,还要对抗盗猎者。

  我看一些影评,看到有人指责作为纪录片,这十分地不专业,而且制作粗糙,但是我想他们两人本来就不是专业做纪录片的,能凭着热爱,做到这个地步已经很不容易了。

  也有一些人指责李微漪她们圈钱,我就不太明白为什么有些人总是喜欢用恶意去揣度世界。可能我太理想主义了吧,我总觉得亦风她们整理这段故事,拍摄成纪录片,是为了后续对野狼生存环境保护的呼吁。

  李微漪从始至终,都像对待自己的孩子一样对待这格林,一直都是在做对它最有利的事情。从救回幼狼开始,到将成年狼放归狼群,但这并不是终止,其实李微漪在放归格林之后一直就在担心盗猎者会猎杀格林,所以我才觉得会有《重返狼群》的上映,更多地是为了宣扬保护野生环境。

  而且,就算是圈钱也无可厚非,人家凭本事与热爱圈的钱,凭什么受到指责。我一直觉得在做热爱的事情,然后做到名利双收是一件很难得的事情。那些酸不溜秋的话语,恐怕是懦夫对勇者的嫉妒吧。反正我是没有勇气去拯救一只狼,更没有勇气将狼送回狼群,毕竟我最爱惜的是我的小命。所以,我永远不会有这样的奇缘和经历。

  但是,我真的很羡慕啊,有人能像我幻想的生活方式一样去生活,随心而动,做自己想做的事情,想想真的很嫉妒呢。

读《狼群》有感11

  一天我在小区外散步时正好看见了一家新开业的书店,于是我走进去看能不能买到我喜欢的书。我随意拿起一本比较厚的书翻了翻,前面是一幅幅狼和人的照片,后面是详细介绍人与狼共同生活成长的故事,我觉得很有趣就买了下来。

  回家后我迫不及待地拿起来看,才发现这本书的名字叫《重返狼群》,看着这个标题我就很想把这本书一口气读完,直到一个月后……

  “终于读完了。”我叹了口气,继续回想书中人与狼的'种种……

  这本书读完后令我非常感动,我以前一直认为狼与狗是一样的,但是读了这本书后我知道了狼和狗的最大区别就是狼的自尊心是很强的狗则是很温顺,温顺到在主人面前可以放弃自尊去讨好主人。我从书中了解到在作者李微准备用铁链把她的狼“格林”栓住时它会发抗不让作者栓住,就算栓住了它就会趴在地上即使拖出血了也不会站起来。

  后来作者把格林送回了捡回它的地方若尔盖草原,在那儿又发生了很多人与狼的故事……

  在若尔盖草原的獒场里的事让我看獒的观点改变了,以前我把獒堪称一种凶恶、暴躁的杀人机器。但是看了这本书后我发现獒是一种理解人性、尊老爱幼的动物。

  这本书最让我震撼的是一匹家养的狼居然成功放生了,并且还是融入了狼群。这些成功还是在作者李微琦的努力下才办到的,我就讲一下详细的内容吧!

  不能让狼碰铁器,不然以后它就不怕枪和刀了,不能喂食(捕猎成长阶段)它就会养成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习惯了。养狗容易养狼难,能养了并放归草原在历史上已经是奇迹了。

读《狼群》有感12

  这个暑假天气格外炎热,加上疫情的影响,我决定用这个暑假为我的学习充充电。于是和爸爸商量去新华书店买了本书——李微漪《重返狼群》,当我静下心来翻开书,越看越精彩,我想我喜欢上了看书,起码我喜欢上了小说。

  这本书的内容可要从几年前说起了,四川著名女画家李微漪在茫茫若尔盖草原收养了一只濒死的小狼崽,看它可怜便把它带去城市饲养,并给它取名“格林”。

  就这样小狼被慢慢养大了,可是长大的它已经释放了自身的野性。比如夜晚偷偷溜出家门或在家里嚎叫,为了不被邻居举报,为了让格林以后回归野外生活,李微漪亲手训练着它盼着它能够独自生存……最后终于把格林带去属于它的领地——草原。

  时间一晃过去了三年,李微漪没有一天不想格林,心心念念的.想去看看它现在过得怎么样。于是又回到了当年格林离开的地方——茫茫若尔盖草原,几经周折她找到了格林,但格林认识她但不愿相认了。

  人们都喜欢圆满的结局,都喜欢付出有等价的回报,没有回报就是白眼狼。但爱是平等的,就像人和狼之间,狼是弱势低下的,被偷猎者捕杀和面对残酷的生存,而不是我们抛弃隔阂,狼就应该迎合我们。格林长大了,有了自己的妻儿和独自面对荒野的责任,最好的爱就应该埋在心底,默默的祝福和爱才是最好的告别。

  世上没有不散的宴席,我们要学会在生活中珍惜和过好当下的每一天,珍惜生命中有幸陪自己走过一段路的每一个人就好。未来每个生命中的过客都会有自己生命的续篇,不求天长地久,只在乎曾经真诚的付出。这些都是自己生命中的财富,这些都丰富了自己的人生,让我们自己的内心更加丰富和精彩。

  作为一名小学生,我们的生活才刚刚翻开。现在该做的就是把自己的学业用心搞好,勤读书学习本领积累知识,通过书籍丰富自己对生活的认知。当我们将来走向中学,从中学走向大学,能不会后悔当时自己的所作所为,不为虚度的生命而悔恨,读书能丰富我的见识,做好当下自己该做的。以后再回头看自己的曾经,就像李微漪看到格林,心里都是暖暖的。

读《狼群》有感13

  坐在桌旁,捧起《重返狼群》这本书,我的手被它粘住了,我的眼睛被它紧紧吸引着。

  故事是如此真实,情节是如此抓住读者的心弦。看着它不想吃饭,看着它不愿睡觉,就这样看、,仅一天就看完了三百多页的这本书。速度之快,可想而知。

  我读完这本书,对狼有了新的认识,里面多处让我感动得泪流不止。我想把这本书推荐给你们,相信你们读了它也会深受感动,你们也会重新认识狼。

  小狼格林不是一般的狼,更不是白眼狼!它是一匹正义的狼,一匹优秀的狼,一匹具有“狼王风范”的狼。它震撼着我的心房。它的凶残令我极度恐惧;它的聪明智慧令我分外惊异;它的忠诚让我深深感动;它拼搏不屈的'精神令我万分折服。它在作者的怀里长大,有了人的灵性。它小小的身躯为了保护犹如母亲的作者,多次拼命相救。它满身伤痕瑟瑟发抖,谁人不为之心动?谁人不为之心痛!

  而作者李微漪是平凡中的传奇。李微漪是极其普通的一员,是从小就怕写作文的一员,只因为救助了一只小狼,她的人生有了转折点;只因为她“天天日记”,写下四十万字,记录下每天的真实生活,集成一本书,她就成了作家;只因为她放生成功,她就成为中国第一狼女。她冒着生命危险,与狼共生存,还曾多次以命相拼藏獒口中救小狼、流浪狗中救小狼、捕猎者手下救小狼……她的这种母爱更超乎伟大。

  小狼成功了,狼女成功了,他们告诉我们什么是真正的自由,生活需要顽强不屈的拼搏,生存技能,为实现梦想就不能放弃,要有尊严,纯真的情谊,狼和草原、羊等动物之间相互依赖的大自然问题。我从中深受启迪,相信你们读了它,也会有很多启发。

读《狼群》有感14

  “格林,你还好吗?”这是四川年轻女画家李微漪对“狼子”格林深切的呼唤。时隔两年,千里寻狼。只因思子心切,她便不顾艰难险阻,毅然决然地再度踏上草原,寻找那心心念念的一抹踪影……

  茫茫无际的若尔盖大草原上,李微漪在此记录下了一个个草原动物热闹的生活场景:火燕邻居忙前忙后照顾小鸟,狐狸妈妈省下每一份口粮精心喂养孩子,黑颈鹤夫妇在狼渡滩的水泡子中筑巢孵蛋。

  然而,看似静谧祥和的草原却隐藏着罪恶,危机四伏。在寻找狼的踪影时李微漪看见七八个人拖着死牛,不明所以的她热情上前帮忙,却险遭暗算。那些人将病死的、瘟死的、老死的牦牛卖进城里,全然不顾他人的性命安危,赚来大笔的昧心钱。这是何等的自私自利!看到这儿,我不禁愤愤地嚷道。

  可是,丧尽天良的坏事远远不止这样,还有触犯法律,伤害动物的一帮人——盗猎者。他们在动物的家园里下套子、埋夹子、投毒药等,害的小动物们家破人亡——黑颈鹤的蛋被偷了,狐狸妈妈和两只小狐狸被打死,就连三只小狼崽也被掏走。一只只可爱灵动的小动物们最终变成一具具死不瞑目的尸体,这一幕让我深深感到悲切,目睹这一切的李微漪更是心痛不已,愤恨难平。

  得知小狼被捕的消息后,她立马请求藏人朋友扎西一同前去救狼。在盗猎者的家中,他们仅救出了福仔与小不点两只小狼,最壮实的狼崽双截棍不知去向。

  小狼的眼中充满着恐惧不安,一个劲地想逃离人类。盗猎者给它们带来的伤害太重太深,使得它们小小的年纪便遭遇了生离死别。贪欲的人类对于其他生灵犯下的罪孽让我不禁陷入深思:曾几何时,动物与我们心灵互通,而现在,却只剩下了惊惧与猜疑。人类能再取得它们的信任吗?这恐怕还需要我们更多的努力。

  人祸尚未解决,天灾又接踵而至。一场爆发的`口蹄疫夺走了数以千计的生命,病死的牛羊尸横遍野,草原上笼罩着死亡的阴霾。据藏人朋友所说:一年被狼叼走的家畜不过十来只,而疫情所带来的损失却是它的几十倍。而这的根本原因在于狼群数目的锐减,使得本该进狼肚子的病牛羊未被及时处理,从而引发大规模的疫情。

  人类啊,是否该醒醒了?睁开我们自以为高贵的眼睛望望这生灵涂炭的一幕啊!肆意破坏生态平衡的后果已经显现,却还远远不止这些。我们必须与大自然和谐共处,才能更幸福地生活在地球这个大家园里。

  故事的最后,李微漪虽然得以与狼子格林重又见面,可是人狼相隔开,母子相拥的童话已经破灭。面对生存的悲凉,人类的加害,格林已无法再一如既往的天真。

  我们该如何挽回这一切呢?如何深深呼唤爱呢?面对动物们生存环境的恶化,我们应该永远对自然和生命抱有敬畏热爱之心。

  格林,有朝一日希望你能够看见人类的改变,再一次与狼妈李微漪紧紧相拥……

读《狼群》有感15

  这个月,我读了《重返狼群》,读后我深有感触:人类对狼性的了解实在太少!

  《重返狼群》是作家李微漪根据亲身经历写成的纪实小说。李微漪去若尔盖草原写生时,偶遇一只濒临死亡的小狼崽,她领养了它,并把它取名为格林;她决定培养格林的野性,让它重返狼群。经过八个月的努力,格林具备了独立生存的能力,成功回到了属于自身的草原和狼群。

  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狼崇尚自由,格林宁可受伤甚至死亡,也不愿意被人牵着走——自由就是狼的圣经,不自由,毋宁死;狼是聪明的,狼群打围牦牛群的时候,善于观察牦牛群的弱点和优势,再通过巧妙的方式把它们嫁接起来,转化为自身的利器;狼也非常重视情谊,在作者生了重病,卧床不起的时候,把仅有的存粮给了她,所谓狼之柔情,就是这样。

  然而古代的人们对狼有很深的误解。例如“狼子野心”的古文,讲的是一个人打猎抓到两只小狼,和狗一起养;后来有一天,他发现狼想杀死自身,于是他说,狼子野心,古而有之。但,换个角度来看:狼是他打猎抓到的.,而狼又相当记仇,加上不愿被奴役,但他不懂,非要像养狗一样养狼,这怎么能怪狼呢?

  现代也有类似的故事,例如小红帽、喜羊羊与灰太狼等等,这些都是因为人们观察狼的方法错了,把狼过度丑化了。想当年的蒙古帝国、罗马帝国和今日的美国,哪一个不是高度信仰狼文化的国家?他们所崇尚的,正是自由独立、顽强竞争、勇敢进取的狼精神。

  感谢李微漪让我们有机会重新认识真正的狼性。我们不但要减少对狼性的误解,更要学习狼精神,加强自身的狼性。

【读《狼群》有感】相关文章:

《重返狼群》读后感04-30

重返狼群读后感05-01

《重返狼群》读后感大全9篇09-19

读《窃读记》有感10-01

读《雷雨》有感01-04

读《养花》有感01-07

读《莫高窟》有感12-22

读《在轮下》有感12-26

读简爱有感12-28

读《信任》有感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