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事故报告制度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幼儿园事故报告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为积极预防、妥善处理在园幼儿伤害事故,保护幼儿的合法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依据《安全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其它相关法律及有关规定,以及上级有关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的文件精神和幼儿园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的要求,在紧急情况下积极有效应对可能发生的幼儿园重大安全事故,高效、有序的展开事故抢救、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全园师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结合我园的实际情况,制定幼儿园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一、幼儿园建立健全各类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机制和预案。一旦发生突发事故,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把危害控制在最低程度。
二、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幼儿园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和处理,园负责人不得在事故处理期间擅离职守。较重安全事故和一般安全事故园相关处室和相关责任人应积极调查和妥善处理。
三、幼儿园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园负责人;园负责人接到安全事故报告以后,除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第一时间通知园保健医生协助)夕卜,按规定程序上报教委办,不得隐瞒不报、120,谎报或者拖延不报;同时现场有关人员和幼儿园负责人要组织力量保护好事故现场,及时固定证据。
四、幼儿园发生一般、较重安全事故,应在事故发生后的一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将事故发生、处理情况报镇教委办。
幼儿园发生师生伤亡、园所财产重大损失的重大安全事故、群体性伤害事故以及危害社会安定、影响幼儿身心健康的重要事件,应在第一时间2小时内报告镇教委办;随后应当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随时补充报告事故的最新情况,8小时内向镇教委办写出书面报告,事故处理结束后向镇教委办写岀书而报告。
五、幼儿园安全事故的分类及报告对象幼儿园安全事故分为重大事故(类)、I((较重事故类)、一般事故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安全事故在园范围内可能发生的造成一次死1亡人以上(含人)或重伤(急性中毒)人以上(含人)或财产损失111010万元以上(含万元),以及其他性质特别严重,将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5050应急处理方案。事故包括:
重大火灾事故:指因园管理不善引发的,重伤人以上或者有师生1死亡现象或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重大交通事故:指在园内或园组织的集体活动中发生的,重伤人1以上或者有师生死亡现象或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重大危险物品安全事故:指园化学药物等危险品在教学、使用、储存、运输、废液处理过程中因管理不善等原因致使大量有毒物质泄漏、扩散,造成中重伤人以上或者有师生死亡现象的。
大型活动安全事故:指在幼儿园教学过程和外出大型活动中,因管理不善,教职工失职,重伤人以上;或者导致死亡人以上。
外来暴力侵害事故:指外来人员非法侵入幼儿园,因管理不善,措施不当,而造成死亡人以上;或者重伤人以上;或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11的。
食物中毒事故:指幼儿违反《食品卫生法》,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师生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导致死亡人以上;或者中毒重1伤人以上。
自然灾害事故:指幼儿园或其幼儿遭受洪水、暴雨、雷击、台风、地震等侵害,导致死亡人以上;或者重伤人以上;或者造成重大经济损11失的。
幼儿发生踩踏事故,造成重伤一人以上或有死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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