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

时间:2024-10-29 17:06:53 租赁合同 我要投稿

【精品】房屋租赁合同模板汇编5篇

  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合同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一份详细的合同要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房屋租赁合同5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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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 篇1

  出租人:

  承租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了明确出租人与承租人的权力义务关系,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出租人愿意将座落在出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对此房屋现状已作充分了解,自愿租用。

  二、承租人保证此房屋仅用于仓库。如需另作它用,须征求出租人书面同意。

  三、房屋租赁期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四、租金、履约保证金及支付方式约定:

  1、房屋租金每月人民币元。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承租人需交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元,用于租赁房屋房租、小区物业管理费、垃圾费等的履约保证,如房屋租赁期间履约被扣收,承租人应在10日内补足履约保证金。

  2、承租人分两次交纳房屋租金。以半年为期预交房屋租金,即签订合同时交付前半年租金,前半年租期结束之前再提前交纳后半年租金。承租人可将租金打到出租人提供的相应银行帐户上或以现金方式支付给出租人,出租人出具收据,承租人以此作为已支付当期房屋租金的凭据。

  3、承租人违约逾期不交租金,出租人有权收回租赁房屋,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合同届满,承租人退回所租房屋时,如无违约行为,出租人返还履约保证金。

  五、房屋租赁的有关费、税约定:

  1、房屋租赁期间,小区物业管理费、垃圾费由承租人负责。

  2、因房屋租赁行为而产生的各项税、费由承租人负责交纳。

  六、房屋租赁使用责任约定:房屋租赁期间,承租人应当妥善使用,保管租赁房屋门窗,不能乱钉钉子损坏墙面等,保持房屋内的清洁,合同届满时,因承租人使用、保管不周,造成房屋不能正常使用或门窗损坏的,承租人应负责维修,并承担出租人相应的经济损失。

  七、其他约定条款及违约责任:

  1、承租人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租给第三方。

  2、承租人须合理使用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不得擅自拆改、扩建或增添,否则造成损失由承租人负责。

  3、出租人有权监督承租人对承租房屋的使用和维护。

  4、在租赁合同期间,如任何一方违约,应当向对方支付元的违约金,并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5、承租人在承租期间发生的`有意或无意安全事故以及违法活动均由承租人自行负责,出租人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承租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收回出租的房屋,并向承租人收取违约金:

  1、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转让、转借的或擅自调换使用的,以及变相产生这些行为的;

  2、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的;

  3、拖欠租金及小区物业管理费、垃圾费等相关费用的;

  4、承租人利用承租的房屋进行非法活动和其他违反国家规定活动,或不服从住宅小区管理规定的;

  5、故意损坏承租房屋或在承租房屋内饲养动物、家禽的;

  6、法律、法规规定其他可以收回的情形。

  九、因其它情况需终止合同的,出租人需提前一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必须无条件的退出承租房屋。

  十、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自行终止,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由损失方自己承担。

  十一、因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合同履行而发生争议,双方首先应当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灵川县仲裁机构申请调解或向灵川县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十二、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出租方(签章):承租方(签章):

  电话:电话:

  住址: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年月日

房屋租赁合同 篇2

  甲方(原出租方):

  乙方(原承租方):

  甲、乙双方于 年月 日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甲方将位于 出租给乙方使用,现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于20xx年4月日提前终止《房屋租赁合同》。目前,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谅互让的原则,双方就终止《房屋租赁合同》的相关事项达成如下条款:

  一、原合同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从年 月 日起,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终止执行 年月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

  二、20xx年4月15日,乙方已按照原状返还租赁房屋及附属物品(钥匙2把、电卡1张)、设施设备等。与此同时甲方对租赁房屋的设施设备、物品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完毕,水费、电费等应该缴纳的物业公司各项费用乙方已在规定时间内缴清。

  三、本协议签订时,双方已共同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与房屋租赁有关的.情况进行清点、验收,并且无任何异议。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甲、乙双方因《房屋租赁合同》而产生的权利、义务自行终止,甲、乙双方均不得再向对方主张任何权利,在本协议签订后,甲方自愿放弃因提前终止合同而引发的违约金索赔权利,且甲、乙双方就原《房屋租赁合同》事宜互不追究任何法律责任。

  五、其他内容:

  1、关于租房押金:基于原《房屋租赁合同》第十三条“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签订前,本合同仍然有效”及第十二条“因乙方责任终止合同的约定中第4项:拖欠租金累计达七天”之条款,乙方未遵守合同约定于20xx年3月4日前通知甲方不再续租,根据原《房屋租赁合同》第十五条“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须向对方交纳一个月的租金作为违约金”,综上所述:乙方同意将原《房屋租赁合同》签订时预交押金:壹万贰仟捌佰伍拾陆元整作为上述违约行为的违约金赔偿给甲方,赔偿后,甲乙双方再无任何合同纠纷。

  2、关于电表字:原《房屋租赁合同》签订时电表字为金额:贰拾贰元整至交房时电表字为金额:元整,甲方退还乙方电表字现金:元整,乙方签收。

  六、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于年月 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双方会签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房屋租赁合同 篇3

  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应当提交的资料:

  (一)房地产权利证书或者证明其产权的其他有效证件,具体包括:

  1、房地产权利证书(含县级或县级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部队房地产权证);

  2、购房合同书、付清房款证明(自购房合同签订之日起120天内未办理房地产权利证书的,须提交市、区房地产登记部门出具的产权登记电脑查询资料);

  3、已抵押房屋出租,若房屋租赁合同期限超过抵押期限,或抵押合同约定需要征得银行同意出租的,需出具抵押权人同意出租证明(抵押贷款合同未注明房屋面积、使用有效期限、使用用途的,需提供房产证复印件);

  4、已生效的法院判决书、裁定书或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书(房屋面积、使用有效期限、建筑用途等具体信息未明的,须提供判决书、裁定书或仲裁裁决书所依据的房地产权利证书或产权登记电脑查询资料原件);

  5、拍卖所得的房屋出租,须提供拍卖成交确认书及付清房款证明;

  6、临时建筑类房屋出租,须提交经规划或建设主管部门批准的并在有效期内的临时建筑许可证;

  7、属于“合作建房”类的房屋出租,须提供行政主管机构的批准文件;

  8、改变用途的房屋出租的,须提交行政主管机关的批准文件;

  9、市、区房地产登记部门出具的产权登记电脑查询资料(须提供部门盖章,自出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有效);

  10、房地产权利证书有效期届满的,如无办理延期,则须提交市、区房地产登记部门出具的产权登记电脑查询资料,并要求合同附加因政府拆迁、改造或收回土地,该合同自动失效的条款(住宅用途的房地产权利证书有效期届满后视为自动延期);

  11、属于本市农村城市化原村民和非原村民所建住宅类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提供区查违办或者其委托的街道办事处出具的临时使用备案材料。

  以上材料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收件人在复印件上加盖“与原件相符”的印章,并签署姓名和日期。

  (二)《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申请书》

  (三)房屋租赁合同书(原件)

  (四)出租屋和承租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或法律资格证明

  (五)其他材料:

  1、共有房屋出租的,须提供共有人有效身份证件或法律资格证明(验原件,留存复印件);若以部分产权人名义出租的还须出具其它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文件(原件);

  2、若共有人未到场的,且无法提供身份证明原件的,须提供共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经本人签字确认的身份证件的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须载明授权委托事项和签署地;

  3、单位无法提供法定产权证明原件的,可以在复印件上盖单位行政公章,出具无法提供原件的情况说明,并作出与原件相符、保证原件真实、合法有效的声明;

  4、出租屋业主或管理人应当持有出租屋编码卡;

  5、《出租屋流动人口综合管理责任书》。

房屋租赁合同 篇4

  出租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

  人: (以下简称乙方)

  居间人: (以下简称丙方) 甲乙双方通过丙方的居间服务,本着平等、互利、自愿、诚实信用原则,经友好协商,双方就房屋租赁有关事宜达成一致,特订立此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 租赁楼宇地点:四川省成都市 街 号某商城 楼 单元。

  二、租用面积:建筑面积共计 平方米。

  三、楼宇用途:乙方所承租的房屋只能作为商业办事处或办公机构场所使用。

  四、租赁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年。

  五、租金标准:每月每平米 元,每月计人民币 元。

  六、物业管理费:每月每平米 元,每月计人民币 元,由乙方向物业管理公司缴纳,具体事宜由乙方和物管公司书面约定。

  六、室内所耗水电费按国家规定价格以表计费,每月按时查表,乙方在查表后规定时间内缴清费用。

  七、付款方式:采用预交结算法。租房费用每 结算一次,每次计人民币 元(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整)。首次租房费用在合同签订后三日内一次性付清,以后每 月的租房费用亦在到期前一个星期内一次性支付。甲方按照租房费用的实际金额开具正规的租赁业发票。

  八、履约保证:

  1、乙方签约之日应向甲方支付一个月租共计 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合同届满不再续租时,乙方将完好物业归还甲方,并没有违约行为,业主即在十日内,将保证金(不计利息)返还乙方。

  2、在租赁期内,乙方应合法经营,照章纳税(负责交纳与房租无关的通讯、网络、视讯等其它费用)。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乙方的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经营相关的文件各一份。同样甲方亦应为乙方提供营业执照及房产文件(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国土证)。

  3、在租赁期间,乙方应爱护房屋的设施、设备,不得损坏主体结构。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租赁房屋(含内部设备、设施)毁损,乙方应负责维修或在房租中作赔偿。乙方在对房屋装修时应提前三天向大楼物业工程部办理相关手续,方可进行装修。乙方在对房屋进行装修或布置网络系统工程前要将装修改造方案及图纸报甲方同意。如装修、改造、增添部分出现故障,后果自负,并须赔偿由此而造成的相邻客户影响和损失。

  4、租赁期间,乙方应严格遵守市、区消防治安部门的有关规定,签定消防责任书,如乙方对租赁房屋使用不当(如未关好门窗、部份办公区无人或无前台值班等),在乙方上班时间内发生的消防事故或治安事件由乙方承担经济责任和民事责任。在下班后发生的'案件,由公安机关裁定责任。

  九、违约责任:

  1、在租赁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所租赁的房屋转租给第三方,否则,甲方视乙方违约,不退还履约保证金及剩余租金,并有权收回出租的房屋。

  2、乙方在承租期内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缴付租金的,每逾期一天按月租金的0.3%缴纳违约金,逾期超过7天不缴纳租金的,甲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不返还履约保证金,并向乙方提出赔偿。

  3、租赁期间,乙方不能改变经营用途和范围,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4、租赁合同生效后,甲方不得将已出租的房屋转租给第三方或提前收回,如有违反,应付给乙方两个月房租作为违约金。

  十、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 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解除合同。

  2、乙方由于自身的原因需解除合同时,应提前两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应在十日之内书面回函给乙方。如乙方单方解除租赁合同属违约行为,甲方不退还履约保证金及所交租金并有权将该房屋收回,如乙方人为损坏房屋及设备,应照价赔偿。

  3、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合同可以解除。由于不可抗力在大楼内造成甲方或乙方的人身或者财产损失的,双方均不承担赔偿责任。

  4、装修及装修附加部分在解除合同或合同履行完毕后,乙方应完整将其房屋整体移交给甲方,不得拆出房屋装修部分。甲方无义务对装修及添加的装修部分予以补偿。

  5、经协商双方同意,解除或终止合同后,甲方需验收物业是否完好无损,如有损坏应在乙方所交的房租中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乙方违约金及所欠的水、电费和乙方应承担的费用,其超出部分退还给乙方。如乙方所交保证金或剩余房租款不足以补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时,应负责赔偿。结清房租、物业管理费、电费、停车费用等,方可在三天内搬迁完毕,否则按违约而论。

  十一、租赁期满,租赁合同自然终止,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两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定租赁合同。

  十二、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发生纠纷双方协商友好解决。协商无效,提交当地有管辖权的法院审理。

  十三、本合同壹式叁份,三方各执壹份,经三方签字盖章并在甲方收到履约保证金及房租后开始生效执行。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 代表:

  丙方:(盖章)

  代表: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房屋租赁合同 篇5

  房屋租赁合同(Housing leasing contracts)是指房屋出租人将房屋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定期给付约定租金,并于合同终止时将房屋完好地归还出租人的协议。房屋租赁合同遵守一般的合同格式,合同内容应包含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的个人信息,所租赁房屋的情况以及租赁双方的权利义务等。即主要包括房屋地址、居室间数、使用面积、房屋家具电器、层次布局、装饰设施、月租金额、租金缴纳日期和方法、租赁双方的权利义务、租约等。

  违反房屋租赁合同的责任:

  1、出租人的违约责任

  (1)未按约定将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交付承租人使用的,应当支付违约金;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负责赔偿。

  (2)交付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不符合合同要求,或未按合同规定对房屋进行维修养护,危及承租人正常、安全使用的',应负责修理;承租人有权要求支付违约金;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负责赔偿。

  (3)出卖、转租房屋时,未按法律规定保证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或优先承租权的,应负责赔偿损失。

  2、承租人的违约责任

  (1)未按约定支付租金的,除补交租金外,还应偿付违约金。拖欠租金达到一定期限(私房租赁为6个月)的,出租人得解除合同。

  (2)对出租房屋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不合理损害的,应负责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3)擅自转租、转借、换租房屋或利用房屋进行非法活动的,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得请求支付违约金。

  承租人的权利在承租期内占有、使用房屋。租期届满后,原承租人优先续租。承租人的义务按合同要求正当使用承租的房屋,按合同规定交付租金,在租期届满时将原房完好返还出租人。

  出租人的权利是监督合理使用房屋,按合同收取租金,在租期届满后收回出租的房屋。其义务是将出租的房屋按合同规定交付承租人使用,并定期对房屋及设施进行检查、维修,保障承租人正常使用。

  承租人和出租人还应当考虑在合同中设置在租赁期届满时,对承租人对所租赁房屋进行装修、装饰等添附物的处置安排。即约定此类添附物承租人自行拆除,恢复原貌;或是由出租人折价购买。

  另外在合同中还要规定双方不履行合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处理方法及争议的解决办法。

  房屋租赁合同当中,出租人与承租人都是负有责任的,只不过两者所负的责任肯定是不一样的。一般来讲,出租人的责任就是承租人的权利,而承租人的责任则也是出租人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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