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

时间:2023-03-15 18:20:29 租赁合同 我要投稿

精选租赁合同范文汇编五篇

  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签订合同能促使双方规范地承诺和履行合作。知道吗,写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租赁合同5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精选租赁合同范文汇编五篇

租赁合同 篇1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为了充分利用土地资源,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经双方共同协商,就乙方租用甲方所属黄洞村坳的地皮事宜,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平等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合同条款,公双方遵守执行。

  一、甲方将权属黄洞村位于黄洞坳的地皮:平方米( M3),出租给乙方建货仓。

  二、乙方租赁甲方上述地皮的租赁期:叁年(即从20xx年 月日起至20xx年 月 日止)

  三、乙方租赁甲方上述地皮的价格:租金每平方米人民币1.4元。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解决好“三通一平”工作,如地坡权属纠纷由甲方负责解决;

  2、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有关手续,维护乙方的租赁权益;

  3、乙方应合法经营、文明施工、遵守国家法规和法律、搞好环境保护工作;

  4、在租赁期内,乙方在保证甲方的本合同利益不变的前提下,有权联合经营或转让经营;

  5、在租赁期内,租赁地皮范围内,乙方享有自行规划、建设、管理和使用权;

  6、在租赁期内,甲方不能无故终止本合同,如有违反,应赔偿乙方的一切投入资金费用以及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7、在租赁期内,如甲方与土地归属方产生的'任何纠纷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营损失由甲方全部赔偿。

  五、其它:

  1、在租赁期内如遇国家征用,地皮补偿归甲方所有,属乙方投资的补偿归乙方所有;

  2、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日期三天内向甲方一次性支付租赁地坡壹拾捌个月租金,余下壹拾捌个月租金在20xx年11月缴付于甲方。

  3、合同期满,属乙方投资的动产和不动产,包括已安装好的水电设施归乙方所有,同时乙方迁离租赁场地,如甲方公开招租,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优先。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日起生效具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名: 签名:

  有效身份证号: 有效身份证号: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租赁合同 篇2

  承租单位(甲方):_________

  出租单位(乙方):_________

  一、绿化布置地址、范围

  1.甲方所需绿化布置的地址及范围为:_________市_________路_________号_________室。

  2.乙方按上述地址提供全程式绿化租赁布置服务,包括设计,运输,搬运,摆放,更换,日常养护等。

  二、租赁期限及租金、付款方式

  1.租赁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绿化租金为每月(不含鲜花) _________元;鲜花费用按照实际插花盆数计算,每盆为_________元。

  3.甲方按(注:□内打√)□月度(当月付清)□季度(季度首月付清)付款, 以支票或现金的付款方式在收到乙方发票后付款(先付后租)。

  4.甲方付押金_________元,于本合同生效日至乙方植物进场之日前支付,乙方在合同期满归还给甲方。

  三、工作要求与承诺

  1.乙方所提供的各类花卉植物,插花均应保质保量,具体品种,数量详见附表<绿化租赁摆放清单>。

  2.乙方必须委派专职人员定期负责植物养护,包括浇水,修剪,清洁,更换等工作。

  3.乙方应根据不同季节及植物生长情况及时进行更换,在原基础上,向更高档的品种,更适合的.规格,更优质的服务努力。

  四、双方责任

  1.合同期内除不可抗拒的原因任何一方不得无故终止合同。

  2.甲方增加任务,请提前三天通知乙方,特殊规格要求提前一月通知。如超出租金,价格另再协商。

  3.甲方对所有植物应珍惜爱护,如有短缺或人为损坏需按价赔偿。

  4.甲方应为乙方提供人员进出,车辆停放,用水,电梯等方便,配合乙方及时顺利工作。

  5.乙方养护人员应认真工作,严格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甲方如对乙方养护人员的工作不满,有权要求更换人员。

  五、其他事项

  1.合同期满,双方如愿延长租期,需另签合同。

  2.本合同若有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________(盖章)乙方:________(盖章)

  代表:________(签字)代表:________(签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赁合同 篇3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就房屋租赁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租赁房屋(场所)坐落在 ,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

  第二条 租赁房屋(场所)用途必须在国家承认合法范围内。

  第二条 租赁期限: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条 租赁用途:乙方租赁该房屋作为 住所(或生产、经营场所)使用。

  第四条 房屋租金为 ,并在签订合同后,一次性付清。

  第五条 合同期满,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己方拥有优先承租权。

  第六条 乙方负责支付出租房屋的水费、电费、电话费、网费、物业管理费,并承担延期支付费用、违规操作等造成的违约责任;甲方承担租赁期间的房产税、出租所得税及附加费、水电表立户费,但因乙方水电管理使用不善造成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服从当地有关部门规定执行,若因此造成甲方财产等损失,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第七条 房屋租赁期间,甲方保证并承担下列责任:

  1、上述房屋符合出租房屋使用要求;

  2、上述房屋手续齐全,属于合法建筑;

  3、上述房屋未被登记为其他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营业场所;

  4、查验承租方是否办理营业执照,发现承租方未办理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应及时向工商部门反映;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所出租的房屋符合乙方从事经营活动时对消防条件的要求;

  6、如需出卖或抵押上述房屋,甲方应提前 个月通知乙方;

  7、甲方负责对房屋及其附着物承担正常的房屋维修费用,因甲方延误房屋维修而使乙方或第三人遭受损失的,甲方负责赔偿;

  8、交房之前甲方应负责结清出租房屋的有关费用(包括水电费、电话费、网费、物业管理费);

  9、租赁期间,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

  10、租赁期内,出租方因拖欠政府的税费,或因其他债务纠纷导致出租房屋受到限制,影响承租人正常使用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11、其他约定: 。

  第八条 房屋租赁期内,乙方保证并承担下列责任:

  1、乙方如将本租赁场所作为歌舞厅、影剧院、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等公众聚集的场所,保证在使用或者开业前,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申报,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后,才投入使用或者开业;

  2、如需对房屋进行改装或增扩设备时,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但费用由乙方自理;

  3、因使用不当而使房屋或设备损坏的,乙方负责赔偿;

  4、乙方应对甲方正常的房屋检查和维修给予协助;

  5、乙方应在租赁期届满时把房屋交给甲方,如需继续承租上述房屋,应提前 天与甲方协商,双方另签订合同,若未签订续租合同而乙方继续使用房屋,甲方又没有提出异议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6、乙方应负责缴纳出租房屋租赁期限内所发生的费用(包括水电费、煤气费、电话费、闭路电视收视费、卫生费、物业管理费);

  7、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改变房屋用途,不得擅自分割或转租。

  8、乙方应遵守物业管理部门制定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9、乙方不得在本房屋从事超越工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的经营活动;

  10、乙方变更营业场所,应在迁出本房屋之前七日内到工商部门办结住所(营业场所)变更登记手续;

  11、其它约定: 。

  第九条 出租方允许承租方对租赁的房屋(场所)进行正常的装修或改善增设他物,如承租方有权对租赁房屋的内部进行装修、隔断等,但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核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需要变更的,应当报经原审核的公安消防机构进行消防验收;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私自改变、拆除租赁房屋的结构,或变更用途。承租方若将承租的房屋(场所)转租给第三人,须经出租方同意。

  租赁期满,租赁房屋内可移动的装修物品归乙方,不可移动装修物品无偿归甲方所有。

  第十条 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因此而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1、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给第三人的;

  2、将承租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3、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用途,损坏房屋的;

  4、不交付或者不按约定交付租金连续达 天或累计达 天以上的;

  5、因租赁房屋所欠各项费用达(大写) 元以上;

  6、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承担维修责任致使房屋或设备严重损坏的;

  第十一条 承租方在出租房屋从事超越经营范围等违法活动或为他人的违法活动提供场所便利条件的,甲方一旦发现或经有关部门通知,应立即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因此而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十二条 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由甲方双倍返还定金(或押金),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1、甲方延迟交付出租房屋 天以上;

  2、甲方不承担维修责任,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或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失;

  3、出租房屋权属不清,造成乙方无法继续承租;

  4、未经乙方同意,擅自改变房屋现状;

  5、以欺诈手段骗取定金或租金。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出租方未按时或未按要求维修出租房屋造成承租方人身受到伤害或财物毁损的',负责赔偿损失。

  2、承租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应及时如数补交外,还应当支付占所欠租金 %的滞纳金。

  3、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转租造成出租房屋(场所)毁坏的,应负损害赔偿责任。

  4、承租方因住所(营业场所)变更或终止经营活动需终止本合同时,必须按规定办理住所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并向出租方出示相关证明材料方可终止合同。否则,视为续租,承租方必须按原约定的租金标准继续向出租方支付租金。

  5、其他约定:

  第十四条 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承租的房屋或设备损坏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如因不可归责的原因,致使租赁房屋部分或全部损毁、灭失的,承租方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不支付租金;因租赁房屋部分或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方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第十五条 提前终止合同。

  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 天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调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生效前,本合同仍有效。

  如因国家建设、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甲方必须终止合同时,一般应提前 天书面通知乙方,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不予赔偿。

  第十六条 合同期满,承租方应当在 天内返还租赁的房屋(场所),租金应在租赁期限到期时由甲方一次性归还乙方(不计利息)。

  租赁期限届满前,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 天书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合同期满前 天内向乙方正式书面答复,在同等情况下,应优先租给乙方,租金参照当时周围同档次房屋的租金价格。如果续租,双方应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十七条 合同期满的房屋交接约定:甲乙双方应在合同期满后 天内,按以下约定条款交接:

  1、装修清场约定:乙方应负责将房屋恢复原装修状况(或保留租期届满时的装修状况,或在期满前 天与甲方协商后另定交接条件: )。

  2、定金(或押金)约定:乙方向甲方交房时,甲方应将定金(或押金)无息退还乙方,如乙方有欠缴的租金及其他未结清的费用,则甲方可将定金(或押金)折抵后剩余部分退还乙方。

  3、遗留物约定:甲方向乙方交房 天后,或乙方向甲方交房 天后,一方有权任意处置另一方的遗留物。

  4、变更或注销登记约定:乙方应向甲方出示已办结住所变更登记的证明;如终止经营,应向甲方出示已办结企业注销登记的证明。

  5、其他约定: 。

  第十八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因合同部分条款无效、被撤消或者

  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第十九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及其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送登记主管机关备案一份。

  出租方(盖章、签字): 承租方(盖章、签字):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租赁合同 篇4

  甲方(承租方)

  乙方(出租方)

  一、协议说明:

  根据国家交通运输有关法规和条例,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合法、诚信的原则签订本协议。签订协议甲乙双方基本情况如下:

  甲方:

  名称:

  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邮编: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乙方:

  名称:长沙新时速货物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高洪缨

  邮编: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1、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甲乙双方之间任何与本协议相关的信函及费用结算,均使用并只能使用本协议内甲乙双方指定的地址和开户银行帐号。

  2、 本协议中,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的名称、法定地址、开户银行、账号若有变更,变更一方应至少提前十五天以书面文件通知另一方,该书面通知经加盖公章并经变更方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书面授权人员签字确认方有效。

  二、协议标的:

  1、 甲方租用乙方的全包类车辆(长安牌七座面包车) 1 台,用于甲方的配送业务及商务用车。

  2、 由乙方对车辆的性能及合法性负全责,并保证车辆能够在 长沙 及其周边所属区域内为甲方的配送业务使用;租赁期内,乙方车辆在任何不能为甲方提供服务的情况下(包括但不限于:车辆在自身各种唯修、保养、故障、年审、事故、扣押期间等),必须在两小时内免费提供替换的车辆和人员,确保甲方的业务不受影响。

  3、 乙方在签订协议后初次提供甲方使用的所有车辆单台总公里数小于8万公里且车龄小于1年,综合车况良好,租用期内车辆不符合约定(不符合约定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车龄、里程数超过双方约定,车况不足以满足等情况)时,乙方应无偿更换良好车辆。

  4、 车辆的累积行驶里程超过20万公里或车辆在甲方使用的时间累计超过3年后,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车辆。更换后的车辆应满足总公里数小于8万公里且车辆小于1年的条件。甲方要求乙方更换车辆应提前20个工作日通知乙方,以便乙方进行车辆更换

  5、 租赁期内,全包类车辆由乙方负责提供车辆、驾驶人员和押车人员负责甲方货物配送。甲方负责配送线路的规划和设计,甲方安排的作业应合符相关法律法规,并具备相关的作业条件,;乙方在进行配送工作过程中如发生异常情况,应及时通知甲方,在没有得到甲方允许的情况下,乙方不得自主对所承运的甲方货物进行任何的处理或非紧急情况下不得对配送线路进行变更;;对与货物无关的异常情况,由甲乙双方协商后处理。

  6、 乙方提供的所有车辆须具备国家行政部门规定的所有资质,因资质不全、过期等问题导致罚款、扣车、扣货等问题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7、 甲方为乙方车辆和司机运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如车辆停放等。

  三、协议价格及费用结算:

  1、 租赁期内,全包类车辆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乙方驾驶人员和押车人员的薪金、加班费、食宿、过路(桥)费、停车费、燃油费等)由乙方承担(除本协议第三条第8小条所列明的情况外,其他因素的变化不影响本协议价格执行);

  2、 乙方必须对甲方租赁的所有车辆购买交强险和商业保险(包括第三者责任险、车辆损失险、全车盗抢险、乘客座位责任险、驾驶员座位责任险、不计免赔额等;其中,第三者责任险保额至少50万,乘客及驾驶员座位责任险保额至少10万),甲方或甲方客户负责购买货物的运输保险。

  3、 租赁期内,由于乙方车辆或人员的失职、恶意破坏、内盗等原因造成甲方货物缺损、丢失及产生的所有损失,由乙方在事故发生的十个工作日之内向甲方进行全额赔偿;对于全包类车辆承运的货物,自提货完成签收至收货人签收之间的运输安全及责任由乙方承担。

  4、 由于不可抗力、不可控因素造成的货物损失,乙方需在五个工作日内内向甲方提供相关证据,以便甲方向保险公司进行索赔;由于不可控因素造成的车辆损失,由甲方配合乙方提供相关证据,以便乙方向保险公司进行索赔。

  5、 租赁期内乙方车辆发生的交通事故,由乙方负责事故处理、向保险公司索赔,甲方需协助乙方提供相关证据。

  6、 甲方租赁乙方全包类车辆(长安牌七座面包车)(大写 壹 )辆,价格为: 元/月/辆,每台车辆租赁期不足一个月按每天(人民币 )元计费;

  7、 甲方临时租赁乙方全包类车辆按日计费。

  8、 在协议有效期内,燃油价格(以政府公布油价为准)的上涨/下调幅度超过10%,乙方/甲方可以要求甲方/乙方调整协议价格。

  四、车辆的使用、管理:

  1、 租赁期间,乙方必须保证全包类车辆及人员按自然月每周七天每天早上8:00至晚22:00点的管理权为甲方所有。

  2、 对于双方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生的'问题,由双方具体业务负责人(具体名单见附件)进行解释、解决、双方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推委、刁难或进行争执。

  3、 甲方对乙方配送人员的服务及相关事项进行免费培训,以保证服务水准,乙方需协助甲方开展培训,并确保乙方所有司乘人员和押车人员遵守甲方的工作规定和服务流程。

  4、 乙方驾驶人员应遵守甲方调度及安排,不得无故拒绝甲方对车辆的调派。

  5、 乙方的每台车辆必须配备一部手机,并保证正常开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接甲方及甲方客户的电话。

  6、 甲方有管理及自行选择驾驶人员的权利,如甲方对乙方驾驶人员工作存有异议,可随时要求乙方更换(需提前5个工作日通知乙方)

  7、 乙方人员在工作中对甲方公司或其客户造成任何不良影响及损失,由乙方负责道歉及赔偿相关损失。

  8、 乙方在租赁期内,应对车辆及驾驶人员进行必要的管理,并定期对驾驶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及综合素质培训,以满足甲方在工作中正常使用及业务提高的需求。

  9、 租赁期内,乙方应保证车辆及人员在节、假日期间的正常工作(乙方的工作人员在节假日内的加班和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人员休假计划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制订,但不能影响甲方工作的正常开展。

  10、 甲方应当合理使用乙方车辆,不得要求乙方对车辆进行改装或超载,不得运载禁运物品。

  11、 派送过程中出现任何异常问题乙方均必须立刻通知甲方,并在得到甲方授权后方可进行处理。

  12、 对于全包类车辆,乙方有权拒绝甲方任何人员以任何原因或形式提出的自行驾驶乙方车辆的请求,如果未经乙方同意擅自驾驶乙方车辆,均视同为违规,因违规驾驶造成的一切责任、后果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13、 甲方可对协议规定的租赁车辆的数量根据业务需求进行增减。若增加(减少)全包类车辆,甲方需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减少租赁车辆的,费用按本协议约定以实际使用车辆进行结算;增加租赁车辆的,增加车辆部分的费用按本协议约定的费用标准执行。

  14、 甲方临时租赁乙方车辆需提前1个工作日通知乙方。

  15、 若甲方需要租赁其它型号车辆,经双方协调,并以“附件补充协议”形式增加,附件同本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五、付款方式:

  1、 租赁费用由甲方统一付给乙方,甲方不再对全包类车辆的驾驶人员个人作任何结算,补偿或奖励。

  2、 费用结算方式:月结60天。即乙方在每月5日前(遇公共假期则顺延至假期后第一个工作日)根据上个月度产生的实际租赁费用向甲方开出对账单,甲方工作人员应在收到账单后的10个工作日内核对并向乙方确认,乙方在收到甲方确认后开具正规的租赁业服务发票或运输发票给甲方,甲方收到发票后应在不迟于次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前,以银行汇款或支票的形式支付给乙方,不得拖欠; 甲方每拖欠1日,乙方可向甲方索取千分之一滞纳金。

  六、违约责任及终止权:

  1、 自协议开始生效之日起,乙方未能提供协议中指定数量和型号的车辆或因乙方违反本协议中的约定导致甲方无法按约定使用车辆的,乙方按 RMB 200 (人民币 贰佰 ) 元/辆/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金产生时尚有甲方未支付乙方的费用的,甲方有权自应支付费用中扣除违约金,不足部分乙方仍需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十日内支付甲方。

  2、 甲方临时租用乙方车辆时,乙方车辆未按照双方确定的时间到达,每延迟一小时(不含一小时)到达,扣除乙方该次车租赁费用的50%,直至扣完,乙方在扣除车款后必须履行派送工作。

  3、 由于乙方驾驶员不服从甲方管理或乙方驾驶员的个人原因,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按照甲方的实际损失在5天内赔偿给甲方。

  4、 对于乙方驾驶人员无故拒绝甲方调度安排的,甲方按每次200元处罚标准,对乙方进行处罚(甲方应将处罚书面通知乙方和乙方相关人员);从当月租车费中扣除。

  5、 如协议其他条款无特别约定,本协议项下违约金应由乙方在收到甲方的书面通知后十日内支付给甲方。

  6、 如协议其他条款无特别约定,若协议期内乙方有任何违约行为且在收到甲方要求纠正违约行为的通知后5日内仍未纠正的,甲方有权立即以书面通知形式终止本协议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应损失。

  七、保密条款:

  1、 合作期间,甲、乙双方应严守对方的一切相关秘密,包括商业、技术、公司政策、运作、客户名录、发货情况等,任何一方如违反上述条款并给对方造成不良影响的,违反方必须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双方带来的一切损失。

  2、 本协议终止以后,在一年时间内,该保密条款对甲、乙双方仍然有效。

  八、其他事项:

  1、 协议的有效期为20xx 年12月 1 日至20xx年5 月 31 日,其中20xx年 12 月 1日至20xx 年 12 月 31 日为试用期,在试用期期间如果乙方无法按甲方工作要求完成甲方指派的任务,甲方可终止与乙方的合作,但需提前5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

  2、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在协议执行期间协商解决。

  3、 协议的所有附件与协议同样具有法律效力,在双方同意的情况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变更附件内容,变更后的附件同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并对外保密。

  附件1:乙方车辆的行驶证复印件

  附件2:乙方司机的驾驶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3:乙方押车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以下空白)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租赁合同 篇5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时间: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就房屋租赁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租赁房屋(场所)坐落在XX市XX区XX路XX号 ,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第二条 租赁房屋(场所)法定用途:

  第二条 租赁期限:从 年月日至 年月日(规定为1年以上20年以内)。

  第三条 租赁用途:乙方租赁该房屋作为__________ (备注:拟新设或者变更企业的名称)住所(或生产、经营场所)使用。

  第四条 月租金为元人民币(大写),租金的支付期限及方式: (如:乙方按每 月的月初 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租金,租金直接汇入甲方帐户,开户银行:,帐号: )。

  租金变动条款:(如第一年租金为元人民币,以后每年度递增百分之 %)。

  第五条 定金(或押金):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后日内须向甲方支付 元人民币(大写)作为定金(或押金)。

  第六条 乙方负责支付出租房屋的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闭路电视收视费、卫生费、物业管理费,并承担延期支付费用、违规操作等造成的违约责任;甲方承担租赁期间的房产税、出租所得税及附加费、水电表立户费,但因乙方水电管理使用不善造成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服从当地有关部门规定执行,若因此造成甲方财产等损失,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第七条 房屋租赁期间,甲方保证并承担下列责任:

  1、上述房屋符合出租房屋使用要求;

  2、上述房屋手续齐全,属于合法建筑;

  3、上述房屋未被登记为其他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营业场所;

  4、查验承租方是否办理营业执照,发现承租方未办理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应及时向工商部门反映;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所出租的房屋符合乙方从事经营活动时对消防条件的要求;

  6、如需出卖或抵押上述房屋,甲方应提前 个月通知乙方;

  7、甲方负责对房屋及其附着物承担正常的房屋维修费用,因甲方延误房屋维修而使乙方或第三人遭受损失的,甲方负责赔偿;

  8、交房之前甲方应负责结清出租房屋的有关费用(包括水电费、煤气费、电话费、闭路电视收视费、卫生费、物业管理费);

  9、租赁期间,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现状;

  10、租赁期内,出租方因拖欠政府的税费,或因其他债务纠纷导致出租房屋受到限制,影响承租人正常使用的,甲方应负责赔偿;

  11、其他约定: 。

  第八条 房屋租赁期内,乙方保证并承担下列责任:

  1、乙方如将本租赁场所作为歌舞厅、影剧院、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等公众聚集的场所,保证在使用或者开业前,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申报,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后,才投入使用或者开业;

  2、如需对房屋进行改装或增扩设备时,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但费用由乙方自理;

  3、因使用不当而使房屋或设备损坏的,乙方负责赔偿;

  4、乙方应对甲方正常的房屋检查和维修给予协助;

  5、乙方应在租赁期届满时把房屋交给甲方,如需继续承租上述房屋,应提前天与甲方协商,双方另签订合同,若未签订续租合同而乙方继续使用房屋,甲方又没有提出异议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6、乙方应负责缴纳出租房屋租赁期限内所发生的费用(包括水电费、煤气费、电话费、闭路电视收视费、卫生费、物业管理费);

  7、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改变房屋用途,不得擅自分割或转租。

  8、乙方应遵守物业管理部门制定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9、乙方不得在本房屋从事超越工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的经营活动;

  10、乙方变更营业场所,应在迁出本房屋之前七日内到工商部门办结住所(营业场所)变更登记手续;

  11、其它约定: 。

  第九条 出租方允许承租方对租赁的房屋(场所)进行正常的装修或改善增设他物,如承租方有权对租赁房屋的内部进行装修、隔断等,但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核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需要变更的,应当报经原审核的公安消防机构进行消防验收;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私自改变、拆除租赁房屋的结构,或变更用途。承租方若将承租的房屋(场所)转租给第三人,须经出租方同意。

  租赁期满,租赁房屋内可移动的装修物品归乙方,不可移动装修物品无偿归甲方所有。

  第十条 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因此而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1、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给第三人的';

  2、将承租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3、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用途,损坏房屋的;

  4、不交付或者不按约定交付租金连续达 天或累计达天以上的;

  5、因租赁房屋所欠各项费用达(大写)元以上;

  6、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承担维修责任致使房屋或设备严重损坏的;

  第十一条 承租方在出租房屋从事超越经营范围等违法活动或为他人的违法活动提供场所便利条件的,甲方一旦发现或经有关部门通知,应立即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因此而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十二条 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由甲方双倍返还定金(或押金),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1、甲方延迟交付出租房屋天以上;

  2、甲方不承担维修责任,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或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失;

  3、出租房屋权属不清,造成乙方无法继续承租;

  4、未经乙方同意,擅自改变房屋现状;

  5、以欺诈手段骗取定金或租金。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出租方未按时或未按要求维修出租房屋造成承租方人身受到伤害或财物毁损的,负责赔偿损失。

  2、承租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应及时如数补交外,还应当支付占所欠租金 %的滞纳金。

  3、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转租造成出租房屋(场所)毁坏的,应负损害赔偿责任。

  4、承租方因住所(营业场所)变更或终止经营活动需终止本合同时,必须按规定办理住所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并向出租方出示相关证明材料方可终止合同。否则,视为续租,承租方必须按原约定的租金标准继续向出租方支付租金。

  5、其他约定:

  第十四条 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承租的房屋或设备损坏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如因不可归责的原因,致使租赁房屋部分或全部损毁、灭失的,承租方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不支付租金;因

  租赁房屋部分或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方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第十五条 提前终止合同。

  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 天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调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生效前,本合同仍有效。

  如因国家建设、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甲方必须终止合同时,一般应提前 天书面通知乙方,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不予赔偿。

  第十六条 合同期满,承租方应当在 天内返还租赁的房屋(场所),租金应在租赁期限到期时由甲方一次性归还乙方(不计利息)。

  租赁期限届满前,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天书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合同期满前 天内向乙方正式书面答复,在同等情况下,应优先租给乙方,租金参照当时周围同档次房屋的租金价格。如果续租,双方应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十七条 合同期满的房屋交接约定:甲乙双方应在合同期满后 天内,按以下约定条款交接:

  1、装修清场约定:乙方应负责将房屋恢复原装修状况(或保留租期届满时的装修状况,或在期满前 天与甲方协商后另定交接条件: )。

  2、定金(或押金)约定:乙方向甲方交房时,甲方应将定金(或押金)无息退还乙方,如乙方有欠缴的租金及其他未结清的费用,则甲方可将定金(或押金)折抵后剩余部分退还乙方。

  3、遗留物约定:甲方向乙方交房 天后,或乙方向甲方交房 天后,一方有权任意处置另一方的遗留物。

  4、变更或注销登记约定:乙方应向甲方出示已办结住所变更登记的证明;如终止经营,应向甲方出示已办结企业注销登记的证明。

  5、其他约定:。

  第十八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因合同部分条款无效、被撤消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第十九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及其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送登记主管机关备案一份。

  出租方(盖章、签字): 承租方(盖章、签字):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注意事项:

  1、出租方应当拥有房屋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或处分权),承租方是指拟设立的企业或拟变更住所(营业场所)的企业。

  2、承租方为拟设立的企业的,由拟任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全体股东签字,承租方为拟变更住所(营业场所)的企业的,由企业加盖公章。签名不能用私章或签字章代替;签名应当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毛笔或签字笔,尽量不与正文脱离单独另用纸签名。

  3、凡有下划线的,应当进行填写;要求作选择性填写的,应按规定作选择填写,正式行文时应将提示内容、本注意事项及其他无关内容删除。

  4、要求用A4纸、四号(或小四号)的宋体(或仿宋体)打印,可双面打印;多页的,应打上页码,加盖骑缝章;内容涂改无效,复印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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