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房屋租赁合同书

时间:2024-08-24 16:11:40 租赁合同 我要投稿

深圳房屋租赁合同书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合同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次数越来越多,签订合同可以使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么常见的合同书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深圳房屋租赁合同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深圳房屋租赁合同书

深圳房屋租赁合同书1

  出租方(甲方):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房屋租赁事宜,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本人位于 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个月。每月租金为人民币 。(¥ 元)

  二、付款方式:乙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每三个月应向甲方缴纳租金人民币 (¥ 元),每次租金应提前7天交清。

  三、合同签订之日,乙方须向甲方交付人民币 (¥ 元)作为押金,待不租或期满费用算清后,甲方应将押金无息退还乙方。

  四、乙方必须依约交付租金,如有拖欠租金,甲方每天按租金拖欠部分的2%加收滞纳金,并有权追回乙方所欠的租金和提前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五、该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情况,由双方在《出 租 房 验 收 单 》(见附件)中加以说明。除双方另有约定外,该《出 租 房 验 收 单 》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的验收收据。

  六、租赁期间,双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如有正当理由要求解除合同时,必须提前壹个月通知对方,经对方同意,解除合同归还房屋,并赔偿对方壹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如遇不可抗拒原因(如天灾、政府政策变化等)不在此例。

  七、乙方要遵守北京市暂住条例,不得利用该房屋之便进行非法活动,否则乙方要自行承担由此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甲方概不负责并有权提前终止租赁合同。

  八、租赁期间,乙方如中途让给他人转住(用),需经甲方同意,不得私自转租,否则甲方有权提前终止租赁合同。

  九、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十、租赁期内,甲方应保障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经双方协商确定后,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十一、租赁期间,乙方应爱惜室内一切设施,如因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应负责恢复房屋及其配套设施原状,无法恢复的应酌情赔偿。

  十二、租赁期满后,乙方退出时,若有家具杂物等布置不搬者,甲方将视其为废弃物,任由甲方处理,乙方不得有异议。

  十三、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 1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7天内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

  十四、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由当地人民法院仲裁。

  十五、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出租方)签字: 乙方(承租方)签字 :

  年 月 日

深圳房屋租赁合同书2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相关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市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乙方承担使用甲方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 房屋的座落、面积及装修、设施

  1-1.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坐落在出租给乙方使用。

  1-2.甲方出租给乙方使用的该房屋建筑面积共平方米。

  1-3.该房屋的现有装修及设施状况,由双方在合同附件一中加以列明。除双方另有有约定外,该附件作为甲方按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二、 租赁用途

  2-1.本合同签订前,甲方已向乙方出示了该房屋的《房屋权属证书》。 2-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使用,常住人数人。

  2-3.在租赁期限内,未事前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给房屋使用用途及常住人数。

  三、 租赁期限

  3-1.

  二零年月日止。

  3-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全部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的一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意向,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四、 租金及支付方式

  4-1.该房屋每月租金总计为人民币元(不含税),大写:万仟佰拾元整。

  4-2.给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天,则乙方须按月租金的0.3%向甲方支付滞纳金;逾期十天,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自行收回房屋,甲方将根据乙方实际居住天数计算租金。

  五、 其他费用、押金及佣金

  5-1.乙方在租赁期限内,使用的水、电、气由乙方按照有关规定自行负担。

  5-2.甲方于签约时收取乙方押金元,该押金作为房屋装潢附属设施、家电的担保。租赁期满后,如乙方使用没有造成房屋或设施的损坏,则甲方全额退还该押金。

  六、 房屋修缮责任

  6-1.在租赁期限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应爱护并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房屋或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予以经济赔偿。

  6-2.除房屋内已有装修和设施外,乙方如要求重新装修或变更原有设施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租赁期满,所以赋予房屋的装修按双方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处理。

  6-3.该房屋的维修责任出双方在本合同和本合同补充条款中约定的外,均由甲方负责。如甲方不修缮时,乙方可以代甲方修缮,并可以用修缮费用票据抵消租金。

  6-4.甲方维修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应提前七天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和配合。因乙方阻挠甲方进行维修而产生的后果,则概由乙方负责。

  6-5.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房屋损坏或造成乙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七、 出租人及承租人变更

  7-1.租赁期内。甲方如将此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人,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房屋所有权转移给第三个人后,该第三人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甲方,享有原甲方的权利,承担原甲方的义务。

  7-2.除甲、乙双方在本合同补充条款中另有约定外,乙方在租赁期限内,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方可将承担的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第三人。

  7-3.乙方转租给房屋,订立的转租合同应符合以下规定:

  (1) 转租合同的终止日期不得超过本合同规定的终止日期;

  (2) 转租期间,乙方除可享有并承担转租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外,还应该继续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

  (3) 转租期间,本合同发生变更、解除或终止时,转租合同也应随之相应变更、解除或终止。

  八、 变更和解除本合同的条件

  8-1.在租赁期限内,非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1) 甲方或者乙方因有特殊原因,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甲方提前收回或乙方提前退交部分或者全部该房屋的;

  (2) 因出现非甲方能及的情况,使该房屋的设施,或水、或电、或气等正常供应中断,且中断期一次超过七天,乙方认为严重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的;

  (3) 因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4) 在租赁期间,该房屋经市或区(县)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动迁,或出现因法律、法规禁止的非甲方责任的其他情况。

  8-2.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的,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的一方应主动向另一方提出,且以本合同(8-1条)第(2)、(3)、(4)款变更或解除合同的,甲乙双方不承担责任。

  九、 乙方的责任

  9-1.在租赁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收回该房屋,由此而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1)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该房屋转租、转借他人使用的;

  (2)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的;

  (3) 擅自改变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 拖欠租金累计十天以上的;

  9-2.在租赁期限内,乙方逾期交付水、电、气费,每逾期一天,则应按上诉费用的0.3%支付滞纳金。逾期达两个月以上的,甲方有采取停止供应或使用的权利,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9-3.在租赁期限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按月租金的两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

  9-4.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如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的两倍的.违约金;逾期十天的,则甲方有权依约自行收回房屋。

  9-5.租赁期满或本合同解除、终止后,乙方必须在两日内将其物件全部搬出,如仍有余物,在未取得甲方谅解下,均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任由甲方处理。

  十、 甲方的责任

  10-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给房屋供乙方使用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应按日租金的两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七天,则是甲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应按月租金的两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0-2.在租赁期限内,甲方因非本合同第四条第一款、第九条第1款规定的情况,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该房屋的,甲方应按月租金的两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抵付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10-3.乙方无论任何原因退租,则甲方将根据乙方实际居住天数计算租金,并将剩余租金(如有)返还,如因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将剩余租金(如有)优先抵作违约金、滞纳金,违约金和滞纳金按本合同相关条款执行。

  10-4.甲方未按时提供其在本合同附件一种所承诺的设施,或者设施在甲乙双方交接时无法正常使用,则每迟延一天,甲方选月租金的0.3%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十一、 其他条款

  11-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1-2.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对本合同条款含义认识一致。

  11-3.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该房屋所在地区的人民法院起诉。

  11-4.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二、 补充条款

  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代表人(代理人):代表人(代理人):

  签章:签章:

  签约日期:_年6月18日

  合同附件

  合同编号:

  一、该房屋的家具、家电及设备清单:

  家具:

  床张电视柜张

  床头柜把沙发个

  餐桌个茶几个

  餐椅把衣柜个

  酒柜个书柜个

  书桌个梳妆台个

  其它

  家电:品牌型号价值使用状态品牌型号价值使用状态

  □ 彩电□干洗机

  □ 冰箱□ 烤 箱

  □ 洗衣机 □ 电 脑

  □ 微波炉 □ 饮水机

  □ 录像机 □ 电饭锅

  □ vcd机 □ 音 响

  其它

  设备:

  □ 电话□ 热水器

  □ 灶 具 □ 空调机

  其它

  二、该房屋的相关证件及读数

  读数

  水水卡/证□ 已交付 □ 未交付

  电 电卡/证 □ 已交付 □ 未交付

  气 煤气卡/证 □ 已交付 □ 未交付

  注:对贵重物品,请注明其品牌、型号、价值及使用状态,并经甲乙双方确认。

  出租方(甲方)确认: 日期:

  承租方(乙方)确认: 日期:

深圳房屋租赁合同书3

  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合同内容如下:

  第一条 甲方将自己位于深圳市__ __的房屋(以下简称出租房屋)出租给乙方作居住使用。该套房建筑面积共计 平方米。

  第二条 乙方租用出租房屋的期限自 ______年_____ 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_月 _____日止。最短租期为一年,若乙方不再续租需提前一个月告之甲方。

  第三条 出租房屋的单位租金为每月 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

  乙方应于每月 日前向甲方交付租金。乙方拖欠租金超过 天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

  第四条 乙方同意,在甲方交付出租房屋时向甲方支付 2个月租金数额的租赁押金,即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 ,合同到期后,甲方应将押金返还乙方。

  第五条乙方负责支付出租房屋的水电费、燃气费、卫生费、房屋管理费、数字电视费等因使用房屋所产生的`费用。(水: 、电: 、煤气: )

  第六条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出租房屋的用途、不得转租,乙方将出租房屋用于居住以外的用途,甲方可解除本合同。

  第七条甲方对乙方正常、合理使用出租房屋不得进行干扰、妨碍。

  第八条 出租房屋及其内部的设施出现或发生妨碍安全、正常使用的损坏或故障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有效措施;甲方应于接到乙方通知后 日内进行维修。

  第九条 乙方应正常、合理使用出租房屋及其附属的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出租房屋或附属的设施出现损坏或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及时维修或赔偿。

  第十条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出租房屋全部或部分转租于他人。

  乙方擅自转租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十一条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全面履行本合同所定的各项义务,不得无故解除合同。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期满终止(或因其它原因导致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于终止后 日内迁离出租房屋。乙方逾期不迁离或不返还出租房屋,在逾期期间应加倍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如不在此房屋内居住的,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就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提请本合同登记机关调解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租赁期间,甲、乙双方可就本合同未尽事宜,另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 本合同一式2 份,甲方执 1份、乙方执1 份,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深圳房屋租赁合同书4

  甲方(出租方):

  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电话:

  乙方(承租方):

  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电话:

  经甲乙双方共同友好协商,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就甲方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该房屋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房屋坐落:

  二、房屋用途:

  房屋用途为住宅用房,乙方承租该房屋仅作为住宅使用,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用途。

  三、租赁期限、租金:

  (一)该房屋租赁期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房屋租金:每月元(大写:),先付后租,乙方每次向甲方缴纳个月租金元(大写:)。

  (三)费用承担:乙方承租期间,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燃气费、电话费、网络费、以及其它由乙方使用房屋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租赁结束时,乙方应结清相关费用。

  四、房屋押金:

  (一)本合同签订时,乙方向甲方支付押金元整。

  (二)如乙方违约,押金不予退还。

  (三)如乙方因任何原因造成甲方房屋或房屋内设施损坏、损毁或乙方拖欠前述使用房屋所产生费用,押金冲抵相关费用。

  (四)如前述押金不足以支付因乙方违约等情形造成的损失或不足以支付乙方所拖欠的费用,甲方仍可就不足部分向乙方主张权利。

  (五)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从其向甲方缴纳的押金中抵扣其应向甲方支付的租金。

  (六)租房终止,若不存在扣除押金的情形,将押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

  五、房屋的.转租与续租

  (一)租赁期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转租、转借房屋;

  (二)乙方要求续租,须在租赁期满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经双方同意后,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六、房屋返还的约定

  (一)本合同终止5日内,乙方应该将房屋及设施恢复原状返还给甲方;

  (二)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未就续租事宜达成协议,乙方以积极或消极的方式据不交还房屋的,甲方有权自行收回租赁房屋及设施,因此产生的损失与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三)本合同终止,乙方应在合同终止5日内将房屋中属乙方存放的物品搬出,如乙方未及时搬出由其存放的物品,视为乙方对房屋内物品所有权的放弃,甲方有权对其自行处理,乙方不得就甲方的自行处理行为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

  七、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一)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如期足额支付租金;

  (二)乙方擅自改变房屋用途或利用房屋进行违法活动;

  (三)乙方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或破坏房屋;

  (四)乙方擅自转租、转借房屋。

  八、其他约定:

  (一)通知送达: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中留的联系地址、电话系有效的联系方式,任一方只要按照前述联系方式通知对方(包括但不限于邮寄通知、短信通知等),即视为对方已收到通知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甲乙双方确认,如因本协议产生诉讼,前述送达地址适用于法院文书(包括但不限于: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判决书、裁定书等。)的送达。

  (二)乙方承诺:无论何种情形乙方均放弃对本合同约定房屋的优先购买权,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主张对本合同约定房屋享有或行使优先购买权。

  九、争议解决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协商不能解决时,向房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合同的生效、变更

  (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壹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日期:

  乙方:

  日期:

深圳房屋租赁合同书5

  出租方(甲方): 地 址: 《房屋租赁许可证》编号: 委托代理人: 地址: 承租方(乙方): 地 址: 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号码: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合同内容如下:

  第一条 甲方将座落于深圳市 区 房屋(总楼层为 层)出租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共计 平方米。

  第二条 乙方租用出租房屋的期限为 年 个月,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作: 用途使用。

  乙方将出租房屋用于其他用途的,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改变房屋用途的报批手续,并保证符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规定。

  第四条 甲方保证第三条所列出租房屋的用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乙方保证在出租房屋使用过程中的行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

  第五条 出租房屋的单位租金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每月人民币 元(大写 ),月租金总额人民币 元(大写 )。乙方应于每月 日(每季度第 个月 日)前向甲方交付租金。

  第六条 甲方应于月 甲方迟于前款时间交付出租房屋,乙方可要求将合同有效期延长,双方应书面签字确认。

  第七条 租赁期间,甲方负责支付房产税、出租房屋所用土地的使用费、房屋租赁管理费、 费;乙方负责支付出租房屋的水电费、卫生费、房屋(大厦)管理费、 费。

  第八条 应当由乙方支付的费用,其使用的第一个月由甲方先行垫支,乙方在使用满一个月后的十天内交还给甲方。以后的'费用应提前预交。预交标准为前一月份已经支付的数额,预交时间为每月 日(每季第 个月 日)前。前次预交款项在下次预交时结算。甲方给乙方结算费用时,应当出具有关凭证。乙方不预交费用满一个月的,甲方有权进行督促。乙方欠款费用满一个月的,甲方有权停止其有关设施的使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

  第九条 本合同规定允许保证金担保。甲方支付出租房屋时,可向乙方收取 个月租金数额的租赁保证金,即人民币 元(大写 )。

  甲方收取租赁保证金,应向乙方开具收据。

  本合同约定的各项条款,甲乙双方均须自觉履行,如有一方违约,按法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 甲方应保证房屋及其内部设施的安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或规章的规定要求。乙方应正常使用并爱护房屋内部的各项设施,防止不正常损坏。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当按时交回房屋,并保证房屋及内部设施的完好(属正常损耗的除外),同时结清应当由乙方承担的各项费用。

  第十一条 乙方在出租房屋使用过程中,如出租房屋及内部的设施出现或发生妨碍安全、正常使用的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有效措施;甲方应接到乙方通知后甲方拒不维修的,乙方可经合同登记机关鉴证后代为维修。

  本条维修(包括乙方代为维修)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二条 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出租房屋及其内部的设施出现损坏或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及时维修或赔偿。乙方拒不维修或赔偿,可经合同登记机关鉴证后,由甲方代为维修,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三条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确因需要对出租房屋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的,经乙方同意,并报请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甲、乙双方应就此另行签订书而协议。

  本合同有效期内,经甲方同意并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乙方可对出租房屋进行装修。甲、乙双方应就此另行签订书面协议。

  第十四条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出租房屋全部或部分转租于他人。经甲方同意转租的,乙方应到房屋租赁主管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但转租终止期不得迟于原乙方的租赁期限,乙方并保证其受转租人不将转租房屋再行转租。

  第十五条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需转让出租房屋的部分或全部的,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出租房屋转让他人的,甲方应保证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十六条 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本合同自动解除;

  (一)发生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二)政府决定征用出租房屋所在土地面需拆除出租房屋;

  第十七条 因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赔偿;

  (一)乙方拖欠租金 月以上;

  (二)乙方所欠各项费用达 元以上;

  (三)未经甲方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乙方擅自改变出租房屋用途的;

  (四)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二条规定,不承担维修责任或支付维修费用,致使房屋或设备严重损坏的;

  (五)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乙方将出租房屋进行装修;

  (六)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将出租房屋转租人。

  甲方依据上述情形单方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乙方迁离并交回出租房屋,乙方预交款项有结余的,应当将余款退还乙方。但甲方可不予退还保证金。

  第十八条 因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向乙方赔偿;

  (一)甲方迟延交付出租房屋 个月以上;

  (二)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约定,使乙方无法按其用途继续使用出租房屋;

  (三)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一条规定,不承担维修责任或支付维修费用,致使乙方无法继续租用的;

  (四)未经乙方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甲方将出租房屋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

  乙方因上述理由单方面解除合同的,应当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及时迁离出租房屋,并有权要求甲方双倍返还保证金、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大写 )以及退还多收的预交款项。

  第十九条 本合同有效期届满,乙方需继续租用出租房屋的,应于有效期届满之日前 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甲方需将出租房屋继续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将出租房屋有优先承租权。

  甲、乙双方就续租达成协议的,应重新订立合同,并到合同登记机关重新登记。

  第二十条 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于终止后日内迁离出租房屋,并将其返还甲方。乙方逾期不迁离或不返还出租房屋的,甲方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二十一条 乙方拖欠租金,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金额为:拖欠日乘以月金的 ‰。

  第二十二条 乙方擅自将出租房屋全部或部分转租他人的,应向甲方交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转租房屋面积每平方米每月(日)人民币(港币) 元(大写)。

  第二十三条 甲、乙双方不履行本合同所定的义务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向对方赔偿实际损失及可预期的收益。

  第二十四条 甲、乙双方就本合同格式的条款如有增删,可在合同附页中列明,附页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乙双方就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另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须到原合同登记机关登记后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五条 甲、乙双方就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提请本合同登记机关调解或:□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诉。(上述两种方式双方应共同任选一种,并在□"√")。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以中文为正本文字, 文本为副本。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合同登记机关执 份,有关部门执 份。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银行帐号:

  委托代理人(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银行帐号:

  委托代理人(签章):

  登记人(签章):

  合同登记机关(签章):

  月日年 年

深圳房屋租赁合同书6

  一、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需提交的资料:

  (一)房地产权利证书或者证明其产权(使用权)的其他有效证件(提供原件并留复印件)

  (二)出租人、承租人身份证明或者法律资格证明,包括:

  1、单位

  机构设立文件或营业执照(提供原件并留复印件),深圳房屋租赁合同书。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2、个人

  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提供原件并留复印件)。

  (三)房屋委托他人代管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代管人身份证明;委托他人代为出租或者承租房屋的,受委托人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明。

  (四)共有房屋出租的,须提供所有共有人同意出租证明和授权委托书。

  (五) 出租房屋用途为住宅的,须提供出租人与当地计生部门签订的《出租屋流动人口综合管理责任书》;出租房屋用途为住宅且承租人为育龄妇女(20至49岁)的',还须提供经现居住地镇(街道)计生部门查验合格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均提供原件留复印件)。

  (六)房屋租赁合同。

  以上(三)、(四)所提到的授权委托书均收取原件,境外当事人的委托书应按规定经过公证或认证。

  二、关于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的说明: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第六条、第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出租房屋不能按照条例规定登记的,当事人应持出租房屋的有关资料及当事人身份证明,到区主管机关办理备案。

深圳房屋租赁合同书7

  出租方(下称甲方):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承租方(下称乙方):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愿意将在深圳经济特区的的房产出租,乙方自愿承组,双方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市有关房产管理规定,经过友好协商,签订合同条款如下:

  一、甲方将座落在深圳市房产建筑面积计____平方尺,租给乙方作使用,租期为____年,从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乙方需缴纳每月租金_____币____元整,甲方应给回收据。每月租金在当月头五天内交清,交租方式以____支付,交租地点双方同意在_____。

  三、签订本合同时,乙方即时向甲方交租房履约金____币____元整,甲方应发收据。合同终止乙方已交清租金及其他费用迁出时,甲方应将履约金退回给乙方。如乙方违约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甲方有权从履约金中扣除。

  四、乙方依约交租,而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乙方可到深圳市公证处申请证明,则乙方不负迟延责任。

  五、出租房产的维修、房产税、土地使用费用由甲方负责;每月管理费、水电等杂费由乙方支付。

  六、租赁期间,甲乙双方都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如甲方确需收回自用,必须提前两个月以书面通知乙方,并退回履约金另补偿乙方迁让的损失,补偿额为两个月的租金;如乙方确有事因需退房,须提前两个月以书面通知甲方,在通知期间租金照交,甲方不退回履约金。

  七、租赁期间,乙方如对房屋和设施故意或过失造成毁损,应负责修缮恢复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

  八、乙方使用房产时,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及用途,不得贮存任何违禁品、易燃品、爆炸品等物。同时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特区有关条例规定,遵守社会主义道德。

  乙方如需装修人墙,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并经物业管理部门允许方能施工。否则,后果由乙方负责。装人墙的格、窗、花、电器等在乙方迁出时可一次过折价给甲方,亦可拆回,但须负责修复原状。

  九、租赁期间,房产遭到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导致毁灭,本合同则自然终止,互不承担责任。

  房屋发生重大损失或倾倒危险而甲方又不修缮,乙方可提出退房或代甲方修缮,并以修缮费用抵销租金。

  十、在租赁期间,乙方不按时交租,甲方应及时发挂号催租通知书,如拖欠租金达一个月,或欠交管理费、水电等费达两个月为乙方违约,合同因违约而告终止,甲方应持催租通知书及有关函件到公证处申请办理合同违约终止手续。

  十一、因乙方违约而合同终止,则甲方有权单方收回房产。甲方在收房时应凭公证处发给的因违约终止合同的`证明,通知大厦管理处。

  如乙方不交回租赁房产的锁匙,甲方有权会同大厦管理处人员作证进入自己的房产内,将乙方存放在房内的物品清点拍卖,并用以抵偿欠租和其他有关费用,若有余则应交回给乙方。

  乙方表示保证履行合同规定,如有违约,完全自愿接受甲方作出的上述处理。同时保证绝不会提出任何异议。

  十二、甲方将乙方存放在租房内的物品拍卖所得仍不能抵偿租金、管理费和有关费用时,该等款项应由甲方负责交清,而甲方有权向乙方继续追索至清偿为止。

  十三、租赁合同期满或解除,乙方必须依时迁出并将家私杂物全部搬走。若迁出后五天内仍留下箱柜等物不搬清,则作为放弃权利论,由甲方全权处理,报请物业管理部门派员到场作证,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十四、合同期满,如甲方的房产继续出租或出卖,乙方享有优先权。

  十五、本合同用钢笔填写的文字与打印的文字效力同等,自双方签订并经深圳市公证处公证之日起生效。

  十六、本合同如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不能解决时即提请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决。

  十七、本合同共页为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____市公证处壹份,均具同等效力。另由甲方交大厦管理处影印件一份。

  出租方(签字):_______承租方(签字):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深圳房屋租赁合同书8

  合同登记(备案)号:_____________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合同。

  第一条 甲方将位于深圳市_________区__________路_________房地产(以下简称租赁房地产)出租给乙方使用。租赁房地产建筑面积共计_________ 平方米,建筑物总层数_________。

  租赁房地产权利人:__________________;房地产权利证书或者证明其产权(使用权)的其他有效证件名称、号码_________;

  第二条 租赁房地产的单位租金按房地产面积每平方米每月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元)计算,月租金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元)。

  第三条 乙方应于年月日前交付首期租金,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元)。

  第四条 乙方应于:

  □每月_________日前;

  □每季度第_________个月_________日前;

  □每半年第_________个月_________日前;

  □每年第_________个月_________日前;

  向甲方交付租金;甲方收取租金时,应向乙方开具税务发票。

  (上述四种方式双方应共同选择一项,并在所选项□内打“√”)

  第五条 乙方租用租赁房地产的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前款约定之期限不得超过批准的土地使用年限,超出部分无效。由此造成的损失,双方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租赁房地产用途:

  乙方将租赁房地产用于其他用途的,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房地产主管部门申请改变房地产使用用途,经批准后方可按批准用途改变。

  第七条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租赁房地产交付乙方使用,并办理有关移交手续。

  甲方迟于前款时间交付租赁房地产,乙方可要求将本合同有效期顺延,双方应书面签字确认并报合同登记机关备案。

  第八条 交付租赁房地产时,双方应就租赁房地产及其附属设施的当时状况、附属财产等有关情况进行确认,并在附页中补充列明。

  第九条 甲方交付租赁房地产时,可向乙方收取不超过三个月租金数额的租赁保证金,即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元)。

  甲方收取租金保证金,应向乙方开具收据。

  甲方向乙方返还保证金的条件: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只满足条件之一。

  □全部满足。

  (上述两种方式双方应共同遵守选择一项,并在所选项□内打“√”)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不予返还保证金。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租赁期间,甲方负责支付租赁房地产所用土地的使用费及基于房地产租赁产生的税款、房屋租赁管理费、费;乙方负责按时支付租赁房地产的水电费、卫生费、房屋(大厦)管理费、_________费等因使用租赁房地产所产生的其他费用。

  第十一条 甲方应确保交付的租赁房地产及其附属设施能实现租赁目的,并保证其安全性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规定。

  因甲方的故意或过失,致使乙方在租赁房地产内受到人身或财产损害,乙方有权向甲方请求相应赔偿。

  第十二条 乙方应合理使用租赁房地产及其附属设施,并不得利用租赁房地产从事违法行为;对乙方正常、合理使用租赁房地产,甲方不得干扰或者妨碍。

  第十三条 乙方在使用租赁房地产过程中,如非因乙方过错,租赁房地产或其附属设施出现或发生妨碍安全、正常使用的损坏或故障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可能之有效措施防止缺陷的进一步扩大;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日内进行维修或径直委托乙方代表维修;乙方无法通知甲方或甲方接到通知后不在上述约定的时间内履行维修义务的,经合同登记机关备案后乙方可代为维修。

  发生特别紧急情况必须立即进行维修的,乙方应先行代为维修并及时将有关情况通知甲方。

  上述两款规定情形下发生的'维修费用(包括乙方代为维修及因防止缺陷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未尽上述两款规定义务,未能及时通知或采取可能之有效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该(扩大)部分维修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十四条 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导致租赁房地产或其附属设施出现或发生妨碍安全、损坏或故障等情形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负责维修或赔偿。乙方拒不维修或赔偿,可经合同登记机关备案后,由甲方代为维修,相关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五条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或乙方对租赁房地产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的,甲、乙双方应另行签订书面协议。

  前款规定之情形,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报请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十六条

  □租赁期间,乙方可将租赁房地产全部或部分转租予他人,并到房屋租赁主管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但转租期限不得超过本合同约定之租赁期限;

  □乙方不得将租赁房地产全部或部分转租予他人。但在租赁期间,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凭该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到房屋租赁主管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但转租期限不得超过本合同约定之租赁期限;

  □租赁期间,乙方不得将租赁房地产全部或部分转租予他人。

  第十七条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需转让租赁房地产的部分或全部产权的,应在转让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租赁房地产转让他人的,甲方有责任在签订转让合同时告知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十八条 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允许解除或变更本合同:

  (一)发生不可抗力,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二)政府征用、收购、收回或拆除租赁房地产;

  (三)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第十九条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可就因此造成的损失,

  □向乙方请求损害赔偿;

  □不予退还租赁保证金;

  □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元)。

  (上述三种方式由双方协商选取,并在相应□内打“√”):

  (一)乙方拖欠租金达_________天(__________________个月)以上;

  (二)乙方拖欠可能导致甲方损失的各项费用达_________ 元以上;

  (三)乙方利用租赁房地产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利益的;

  (四)乙方擅自改变租赁房地产结构或者用途的;

  (五)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十四规定,不承担维修责任或支付维修费用,致使房地产或设备严重损坏的;

  (六)未经甲方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乙方擅自将租赁房地产进行装修;

  (七)乙方擅自将租赁房地产转租第三人的。

  除追究乙方损害赔偿责任或违约责任外,甲方还可依据上述情形解除合同或向乙方提出变更合同条款。

  第二十条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乙方可就因此造成的损失,

  □向甲方请求损害赔偿;

  □请求甲方双倍退还租赁保证金;

  □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

  (上述三种方式由双方协商选取,并在相应□内打“√”):

  (一)甲方迟延交付租赁房地产_________天(__________________个月)以上;

  (二)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一条第一款约定,使乙方无法实现承租目的的;

  (三)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三条规定,不承担维修责任或支付维修费用的;

  (四)未经乙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甲方将租赁房地产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

  除追究甲方损害赔偿责任或违约责任外,乙方还可依据上述情形解除合同(乙方在获得赔偿后应书面通知甲方并交回租赁房地产)或向甲方提出变更合同条款。

  乙方自甲方收到通知至乙方获得赔偿期间,不需向甲方交付租金。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于日内迁离及交回租赁房地产,并保证租赁房地产及附属设施的完好(属正常损耗的除外),同时结清应当由乙方承担的各项费用并办理有关移交手续。

  乙方逾期不迁离或不返还租赁房地产的,甲方有权收回租赁房地产,并就逾期部分向乙方收取双倍租金。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约定之租赁期间届满,乙方需继续租用租赁房地产的,应于租赁届满之日前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对租赁房地产有优先承租权。

  甲、乙双方就续租达成协议的,应重新订立合同,并到合同登记机关重新登记。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约定的各项条款,甲乙双方均须自觉履行,如一方违约,按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第二十四条 甲、乙双方可就本合同未尽事宜在附页中另行约定;附页之内容作为本合同的一部分,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乙双方在租赁期间对本合同内容达成变更协议的,须到原合同登记机关登记。经登记的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五条 甲、乙双方就本合同发生的纠纷,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提请本合同登记机关调解;调解不成的,可向

  □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申请仲裁;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上纠纷解决方式由双方协商选择一种,并在相应□内打“√”)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时起生效。

  甲、乙双方应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十日内到主管机关进行登记或备案。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以中文文本为正本。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方执________份,乙方执______份,合同登记机关执_______份,有关部分执份_____。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附页) 

  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定可增加附件,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特别提示:

  1.本合同示范文本是依据或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拟订的,当事人可以约定采用。

  2.签订合同之前,当事人双方应当仔细阅读合同,经双方协商可对合同条款的内容作增删。

  3.在签订合同前,出租人应当向承租人出示房地产权利证明书或者证明其拥有房地产权的其他有效证件以及能证明出租人身份或者法律资格的证明。房地产委托他人代管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共有房地产出租的,须提供所有共有人同意出租证明和授权委托书;承租人应当向出租人出示出租人身份证明或者法律资格证明。

  4.当事人应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任何第三人不得非法干预。

  5.当事人签订、履行合同均应依法进行,不得违反法律有效程序规定或从事违法行为。

  6.本合同一经签订,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须按照双方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非经法定或约定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7.合同中由当事人自行填写的内容,均应当用钢笔、毛笔、签字笔填写并签字或盖章确认。

  8.本合同文本部分条款中有空白处(以下划线标出),可供当事人约定;还有部分条款可供当事人选择(以□标出)。

  9.本合同为示范文本,当事人可以对条款内容进行选择、补充、填充、修改。合同签订后,未被修改的内容及当事人填写的内容(经当事人双方签字或盖章确认)视为本合同约定内容。

  10.本合同中选择、补充、填充、修改内容以手写项的效力优先。

  11.签订本合同后,双方当事人应当及时共同到房地产租赁管理主管部门办理登记、备案。

  12.租赁双方当事人可根据实际需要决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数并在签订合同时认真核对,确保各份合同相互之间内容一致;在任何情况下,双方当事人都应各自持有至少一份合同原件。

  13.本合同内容发生重大变更、解除及合同文本遗失的,当事人应及时到原登记机关办理相关手续。

  深圳市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制房地产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须知:

  一、办理房地产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需提交的资料:

  (一)房地产权利证书或者证明其产权(使用权)的其他有效证件(提供原件并留复印件);

  (二)出租人、承租人身份证明或者法律资格证明,包括:

  1.单位

  机构设立文件或营业执照(提供原件并留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提供原件并留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境外当事人的委托书应按规定经过公证或者认证)。

  2.个人

  出租人身份证明或者法律资格证明(提供原件并留复印件)。

  如出租房地产用途为住宅的、承租人为育龄妇女(20至49岁),则还须提供经现居住地镇(街道)计生部门查验合格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三)房地产委托他人代管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代管人身份证明;共有房地产出租的,须提供所有共有人同意出租证明和授权委托书。

  (四)房地产租赁合同。

  二、关于房地产租赁合同备案的说明: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第六条、第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出租房屋不能按照条例规定登记的,当事人应持出租房屋的有关资料及当事人身份证明,到区主管机关办理备案。

深圳房屋租赁合同书9

  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现居住地址: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现居住地址:

  依据《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深圳市出租屋管理若干规定》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书,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将座落于宝安区 街道 的房屋。建筑面积共 平方米,出租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 租赁房屋用途 ,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租赁房屋的月租金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人民币 元(大写),月租金总额人民币 元(大写)。乙方应于每月 日前交付当月租金。

  第四条 甲方收取租金,应依法给乙方开具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发票。 第五条 租赁期限内甲方依法支付房屋租赁税收及房屋租赁管理费、乙方负责支付租赁房屋的 费。

  第六条 甲方向乙方收取 个月(不超过三个月)租金数额的租赁房屋保证金,即人民币 元(大写)。甲方收取租赁保证金,应向乙方开具收据。甲方应于本合同有效期届满,乙方按约定退出租赁房屋并交清各项费用后,将租赁保证金退还乙方。

  第七条 乙方应正常、合法使用租赁房屋及内部的设施,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用途和内部结构;不得在租赁房屋内从事“黄、赌、毒”等违法活动,不得妨碍邻居的正常生活。

  第八条 乙方在租赁房屋交付使用三日内,应向租赁房屋所在地的出租屋综合管理部门如实填报租住人员信息登记表。

  第九条 乙方因使用不当造成租赁房屋或其内部的设施出现损坏或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及时维修或赔偿。

  第十条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租赁房屋的全部或部分转租给他人,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的.,乙方应于签定租赁合同十日内到宝安区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或者备案的转租手续。

  第十一条 合同有效期内,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合同未约定的、乙方拖欠租金三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有效期届满,甲方将租赁房屋继续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甲、乙双方就续租达成协议的,应订立新合同,并到房屋租赁管理部门重新办理登记或备案。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应按省、市、区计划生育的政策规定,在办理租赁合同登记或备案手续时,提交计生的相关资料。

  第十四条 甲乙双方就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提请本合同登记机关调解或作出以下任何一项选择:1、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向 申请仲裁(只能选择其中一项)。

  第十五条 甲乙双方可就本合同未载明事项在附页另行依法约定。 本合同书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合同登记机关存档 壹 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深圳房屋租赁合同书10

  出租方:

  (简称:甲方)

  地址:

  电话:

  承租方:

  (简称:乙方)

  地址:

  电话:

  为了发展特区的经济建设,提高单位或个人房屋的使用率,现根据国家和省、市的有关法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签订租赁合同,合同条款如下:

  一、甲方将座落在深圳市

  区

  路(村)

  街(坊) 号的房屋,建筑面积

  m2,(

  房

  厅或间)出租给乙方,作

  使用。

  甲方将座落在深圳市

  区

  住宅

  幢

  号的房屋。建筑面积

  m2,(

  房

  厅__或间)出租给乙方,作

  使用。

  二、租期从一九

  年

  月

  日起至一九

  年

  月

  日止(即: 年

  月)。

  三、乙方每月(季)向甲方缴纳租金人民币

  元整,并于当月(季)初

  天内交清。

  四、房屋租赁合同生效后,乙方应向甲方交付三个月房租

  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后退还给乙方。

  五、出租房屋的房地产税、个人收入调节税、土地使用费、出租房屋管理费由

  方负责交纳;水电费、卫生费、房屋管理费由

  方负责交付。

  六、乙方必须依约交付租金,如有拖欠租金,每天按租金额20%加收滞纳金;如拖欠租金达三个月以上,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有权拒绝返还履约保证金。

  七、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及用途,乙方因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房屋和配套设备的`毁损,应负恢复房屋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责任。

  八、甲方应负责出租房屋的正常维修,或委托承租方代行维修,维修费在租金中折算;若甲方拖延维修或不作委托维修造成房屋毁损,乙方不负责任,并负责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

  九、租赁期间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毁损,本合同则自然终止,双方有关问题可按有关法律处理。

  十、租赁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如甲方要收回房屋,必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并取得同意,同时应双倍返还履约保证金;如乙方需退房,也必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征得同意,同时不得要求返还履约保证金。

  十

  一、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租赁期届满或解除合同时,乙方需按时归还房屋给甲方,如需续租,须提前三个月与甲方协商,若逾期不还又未续租,甲方可直接向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申请调解或起诉人民法院处理。

  十

  二、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

  三、本合同如在履行中发生纠纷,应通过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请房屋租赁管理部门调解或起诉人民法院处理。

  十

  四、本合同可经公证处公证,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一份,税务部门一份,房屋租赁管理部门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人:

  (签名盖章)

  承租人:

  (签名盖章)

  年

  月

  日签订于深圳

  经办单位:

  (签名盖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深圳房屋租赁合同书11

  出租方(下称甲方):

  地址:

  电话:

  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下称乙方):

  地址:

  电话:

  身份证号码:

  为调剂深圳经济特区房产使用的余缺,甲方愿意将在深圳经济特区的的房产出租,乙方自愿承组,双方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市有关房产管理规定,经过友好协商,签订合同条款如下:

  一、甲方将座落在深圳市房产建筑面积计____平方尺,租给乙方作使用,租期为____年,从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乙方需缴纳每月租金_____币____元整,甲方应给回收据。每月租金在当月头五天内交清,交租方式以____支付,交租地点双方同意在_____。

  三、签订本合同时,乙方即时向甲方交租房履约金____币____元整,甲方应发收据。合同终止乙方已交清租金及其他费用迁出时,甲方应将履约金退回给乙方。如乙方违约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甲方有权从履约金中扣除。

  四、乙方依约交租,而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乙方可到深圳市公证处申请证明,则乙方不负迟延责任。

  五、出租房产的维修、房产税、土地使用费用由甲方负责;每月管理费、水电等杂费由乙方支付。

  六、租赁期间,甲乙双方都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如甲方确需收回自用,必须提前两个月以书面通知乙方,并退回履约金另补偿乙方迁让的损失,补偿额为两个月的租金;如乙方确有事因需退房,须提前两个月以书面通知甲方,在通知期间租金照交,甲方不退回履约金。

  七、租赁期间,乙方如对房屋和设施故意或过失造成毁损,应负责修缮恢复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

  八、乙方使用房产时,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及用途,不得贮存任何违禁品、易燃品、爆炸品等物。同时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特区有关条例规定,遵守社会主义道德。

  乙方如需装修人墙,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并经物业管理部门允许方能施工。否则,后果由乙方负责。装人墙的格、窗、花、电器等在乙方迁出时可一次过折价给甲方,亦可拆回,但须负责修复原状。

  九、租赁期间,房产遭到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导致毁灭,本合同则自然终止,互不承担责任。

  房屋发生重大损失或倾倒危险而甲方又不修缮,乙方可提出退房或代甲方修缮,并以修缮费用抵销租金。

  十、在租赁期间,乙方不按时交租,甲方应及时发挂号催租通知书,如拖欠租金达一个月,或欠交管理费、水电等费达两个月为乙方违约,合同因违约而告终止,甲方应持催租通知书及有关函件到公证处申请办理合同违约终止手续。

  十一、因乙方违约而合同终止,则甲方有权单方收回房产。甲方在收房时应凭公证处发给的因违约终止合同的证明,通知大厦管理处。

  如乙方不交回租赁房产的锁匙,甲方有权会同大厦管理处人员作证进入自己的房产内,将乙方存放在房内的物品清点拍卖,并用以抵偿欠租和其他有关费用,若有余则应交回给乙方。

  乙方表示保证履行合同规定,如有违约,完全自愿接受甲方作出的`上述处理。同时保证绝不会提出任何异议。

  十二、甲方将乙方存放在租房内的物品拍卖所得仍不能抵偿租金、管理费和有关费用时,该等款项应由甲方负责交清,而甲方有权向乙方继续追索至清偿为止。

  十三、租赁合同期满或解除,乙方必须依时迁出并将家私杂物全部搬走。若迁出后五天内仍留下箱柜等物不搬清,则作为放弃权利论,由甲方全权处理,报请物业管理部门派员到场作证,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十四、合同期满,如甲方的房产继续出租或出卖,乙方享有优先权。

  十五、本合同用钢笔填写的文字与打印的文字效力同等,自双方签订并经深圳市公证处公证之日起生效。

  十六、本合同如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不能解决时即提请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决。

  十七、本合同共页为一式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____市公证处____份,均具同等效力。另由甲方交大厦管理处影印件____份。

  出租方(签字):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

  承租方(签字):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

深圳房屋租赁合同书12

  出租方: (简称:甲方) 地址: 电话:

  承租方: (简称:乙方)地址: 电话:

  为了发展特区的经济建设,提高单位或个人房屋的使用率,现根据国家和省、市的有关法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签订租赁合同,合同条款如下:

  一、甲方将座落在深圳市 区 路(村) 街(坊)号的房屋,建筑面积 M2,( 房 厅或间)出租给乙方,作 使用。

  甲方将座落在深圳市 区 住宅 幢 号的房屋。建筑面积 M2,( 房 厅__或间)出租给乙方,作 使用。

  二、租期从一九 年 月 日起至一九 年 月 日止(即:年 月)。

  三、乙方每月(季)向甲方缴纳租金人民币 元整,并于当月(季)初 天内交清。

  四、房屋租赁合同生效后,乙方应向甲方交付三个月房租 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后退还给乙方。

  五、出租房屋的房地产税、个人收入调节税、土地使用费、出租房屋管理费由 方负责交纳;水电费、卫生费、房屋管理费由 方负责交付。

  六、乙方必须依约交付租金,如有拖欠租金,每天按租金额20%加收滞纳金;如拖欠租金达三个月以上,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有权拒绝返还履约保证金。

  七、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及用途,乙方因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房屋和配套设备的'毁损,应负恢复房屋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责任。

  八、甲方应负责出租房屋的正常维修,或委托承租方代行维修,维修费在租金中折算;若甲方拖延维修或不作委托维修造成房屋毁损,乙方不负责任,并负责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

  九、租赁期间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毁损,本合同则自然终止,双方有关问题可按有关法律处理。

  十、租赁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如甲方要收回房屋,必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并取得同意,同时应双倍返还履约保证金;如乙方需退房,也必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征得同意,同时不得要求返还履约保证金。

  十一、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租赁期届满或解除合同时,乙方需按时归还房屋给甲方,如需续租,须提前三个月与甲方协商,若逾期不还又未续租,甲方可直接向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申请调解或起诉人民法院处理。

  十二、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本合同如在履行中发生纠纷,应通过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请房屋租赁管理部门调解或起诉人民法院处理。

  十四、本合同可经公证处公证,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一份,税务部门一份,房屋租赁管理部门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人: (签名盖章)

  承租人: (签名盖章)

  年 月 日签订于深圳

  经办单位: (签名盖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深圳房屋租赁合同书13

  出租方:_________(简称甲方)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简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为了发展特区的经济建设,提高单位或个人房屋的使用率,现根据国家和省、市的.有关法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签订租赁合同,合同条款如下:

  一、甲方将座落在深圳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路(村)_________街(坊)_________号的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_M2,_________(房厅或间)出租给乙方,作_________使用。

  二、租期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

  三、乙方每月(季)向甲方缴纳租金人民币_________元整,并于当月(季)初_________天内交清。

  四、房屋租赁合同生效后,乙方应向甲方交付三个月房租_________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合同期满后退还给乙方。

  五、出租房屋的房地产税、个人收入调节税、土地使用费、出租房屋管理费由_________方负责交纳;水电费、卫生费、房屋管理费由_________方负责交付。

  六、乙方必须依约交付租金,如有拖欠租金,每天按租金额20%加收滞纳金;如拖欠租金达三个月以上,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有权拒绝返还履约保证金。

  七、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及用途,乙方因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房屋和配套设备的毁损,应负恢复房屋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责任。

  八、甲方应负责出租房屋的正常维修,或委托承租方代行维修,维修费在租金中折算;若甲方拖延维修或不作委托维修造成房屋毁损,乙方不负责任,并负责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

  九、租赁期间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毁损,本合同则自然终止,双方有关问题可按有关法律处理。

  十、租赁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如甲方要收回房屋,必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并取得同意,同时应双倍返还履约保证金;如乙方需退房,也必须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征得同意,同时不得要求返还履约保证金。

  十一、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租赁期届满或解除合同时,乙方需按时归还房屋给甲方,如需续租,须提前三个月与甲方协商,若逾期不还又未续租,甲方可直接向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申请调解或起诉人民法院处理。

  十二、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本合同如在履行中发生纠纷,应通过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请房屋租赁管理部门调解或起诉人民法院处理。

  十四、本合同可经公证处公证,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一份,税务部门一份,房屋租赁管理部门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签章):_________

  承租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深圳房屋租赁合同书14

  立契约书人:

  出租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人 (以下简称乙方)

  兹为租赁房屋事订立租赁契约如下:

  第一条 租赁房屋所在地及使用范围:

  第二条 租赁期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月 日止,计 年 月。

  第三条 租金议定为每个月人民币 元正(收款付据),乙方应于每月 日以前交付甲方。

  第四条 乙方应于本契约成立时,交付甲方人民币 元之担保金即押租金(收款付据)。

  第五条 使用租赁物之限制:

  一、本房屋系供 之用,不得非法使用,或存放危险物品。

  二、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房屋全部或部份转租、出借、顶让或以其它变相方法由他人使用房屋。

  三、房屋有改装施设之必要时,乙方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自行装设。但不得损害原有建筑结构。

  第六条 乙方及其家人、雇用人、使用人等应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使用房屋,除因天灾地变等不可抗力之情形外,因乙方之过失致房屋毁损、灭失者,乙方应负损害赔偿之责。

  第七条 房屋因自然之损害有修缮必要时,由甲方负担。房屋零星修理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八条 租赁期间内之房屋税、地价税及因租赁所得应纳之综合所得税,由甲方负担。水电等其它因乙方需要所生之费用由乙方负担。最后一期水电、瓦斯等应由乙方负担之费用,乙方应于迁离前向甲方结清

  第九条 本契约租赁期限未届满前,一方拟终止租约时,应得他方之同意并赔偿他方一个月之租金额,作为损害赔偿。

  第十条 乙方如有下列情事,甲方得终止租约并请求损害赔偿:

  一、违反第五条之规定者。

  二、积欠租金额达二个月以上,经甲方催告限期缴纳仍不支付者。

  第十一条 房屋因自然之损害经甲方修缮后仍不堪使用,乙方可终止租约。

  第十二条 于租期届满或契约终止时:

  一、乙方应即将房屋回复原状迁让交还甲方。如遗有任何家具杂物、装修或改造之物者,视作废物,任凭甲方处理,乙方不得向甲方请求补偿或任何名目之费用。

  二、甲方俟乙方将房屋迁空回复原状交还后,应将担保金无息退还之。但乙方如有积欠甲方租金、税捐、因前款所生之费用或其它一切债务者,甲方得径以担保金抵充之,仅就余额退还,乙方绝无异议。

  第十三条 租期届满或契约终止时,乙方未即将房屋回复原状迁让交还致甲方受有损害者,甲方可得因不履行之损害赔偿。

  第十四条 本契约未规定者,适用民法相关规定。

  本契约书壹式贰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执壹份为凭。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深圳房屋租赁合同书15

  出租方(甲方): 通信地址: 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承租方(乙方): 通信地址: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合同内容如下:

  第一条 甲方将座落于深圳市 区 房屋(总楼层为平方米。

  第二条 租期:乙方租用出租房屋的期限为 年 个月,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作: 用途使用。乙方将出租房屋用于其他用途的,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改变房屋用途的报批手续,并保证符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规定。

  第四条 甲方保证第三条所列出租房屋的用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乙方保证在出租房屋使用过程中的行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

  第五条 租金、押金及其它费用支付:

  出租房屋的月租金总额人民币(港币) 元(大写)。乙方应于每月 日(每季度第 个月 日)前向甲方交付租金。

  本合同规定允许押金担保。甲方支付出租房屋时,可向乙方收取 个月租金数额的租赁押金,即人民币(港币) 元(大写)。双方同意押金不能当租金使用,在租期届满且乙方不再续租,甲方在乙方结清水电等各项杂费后,将押金退还给乙方,否则甲方不退还租金。甲方收取租赁保证金,应向乙方开具收据。

  第六条 租赁期间,甲方负责支付出租房屋所用土地的使用费、乙方负责支付出租房屋的房屋管费(本体维修基金)、水电费、卫生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煤气费。该房地产租赁产生的租赁税款及房屋租赁管理费由乙方支付(乙方交租赁税完税发票需交复印件给甲方保存)。

  第七条 乙方应按时交付各项费用(含租金),如因拖欠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就拖欠部分按日收______的滞纳金;拖欠租金超过______天或拖欠各项费用(含租金)超过__________元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第八条 甲方应保证房屋及其内部设施的安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规定要求。乙方应正常使用并爱护房屋内部的各项设施,防止不正常损坏。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当按时交回房屋,并保证房屋及内部设施的完好(属正常损耗的除外),同时结清应当由乙方承担的'各项费用。

  第九条 租赁期间,乙方应自行做好防火防盗防煤气泄露等工作,并对该房地产及有关设施妥善保管和使用,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设施。如因乙方故意或过失造成损毁,应负责修缮或赔偿经济损失。

  第十条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出租房屋全部或部分转租于他人。经甲方同意转租的,乙方应到房屋租赁主管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但转租终止期不得迟于原乙方的租赁期限,乙方并保证其受转租人不将转租房屋再行转租。乙方擅自将出租房屋全部或部分转租他人的,应向甲方交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转租房屋面积每平方米每月(日)人民币(港币)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需转让出租房屋的部分或全部的,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出租房屋转让他人的,甲方应保证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十二条 甲方依据上述情形单方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乙方迁离并交回出租房屋,乙方预交款项有结余的,应当将余款退还乙方。但甲方可不予退还押金。

  第十三条 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本合同自动解除;

  (一)发生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二)政府决定征用出租房屋所在土地面需拆除出租房屋;

  第十四条 本合同有效期届满,乙方需继续租用出租房屋的,应于有效期届满之日前 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甲方需将出租房屋继续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将出租房屋有优先承租权。甲、乙双方就续租达成协议的,应重新订立合同,并到合同登记机关重新登记。

  第十五条 如因乙方违约导致甲方依法或依据本合同之规定单方解除合同时,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地产,没收押金,并向乙方追索拖欠之租金、杂费及其他损失,乙方应在收到甲方解约通知的两日内结清各项费用,移交房地产,并将自己的物品全部搬离该房地产,逾期办理的或欠租超过一个月又无法联络乙方的,甲方可以直接收回该房地产,并将房内未搬离的物品作废品处理。

  第十六条 甲、乙双方不履行本合同所定的义务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向对方赔偿实际损失及可预期的收益。

  第十七条 甲、乙双方就本合同格式的条款如有增删,可在合同附页中列明,附页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就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另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须到原合同登记机关登记后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合同登记机关执 份,有关部门执 份。

  第十九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

  __月____日[ 内 容 结 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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