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的四年级的作文(优秀)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都经常看到作文的身影吧,作文根据体裁的不同可以分为记叙文、说明文、应用文、议论文。为了让您在写作文时更加简单方便,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四年级的作文4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四年级的作文 篇1
秋天不仅是菊花、桂花盛开的季节,还是丰收的季节。
秋天带着寒风瑟瑟吹过人间,万物都变黄了,黄得是那样的耀眼,那样的艳丽,田野换上了新的面孔,从夏天的那个花季少女,变成了现在这位中年少妇,它用自己的身体养育了稻穗、高粱、玉米等植物。
稻穗是它最大的一个孩子,见到秋姑娘的到来,“呵呵”地笑了,它笑的颜色是黄色,这不,田野都黄了,它就利用这黄给农民伯伯报到了秋的消息。
高粱是一位害羞的小姑娘,听见秋姑娘的到来的好消息,不好意思地笑了,它笑的颜色是红色,像喝醉了酒一样,一眼望去,在田野中就像绽放的红花。
玉米是一位壮小伙,一见秋姑娘,便开心地大笑起来“哈哈……”,这一笑竟把肚子给笑破了,给田野添上了绚丽的一笔。
这“呵呵”“哈哈”不好意思”的笑,给田野奏响了一支银铃般的乐曲,这五颜六色的.笑组成了一副七巧板。
不止这些,还有装饰田野的花儿们,它们编成了五彩缤纷的花框,草儿们串成了分隔线……
秋是一位画家以大地为纸,秋风为笔,画出了我最爱的田野!
四年级的作文 篇2
我的故乡在江南,我爱故乡的桃子。
细雨如丝,一棵棵桃树贪婪地吮吸着春天的甘露。它们伸展着嫩绿的枝条,一片片鲜绿的叶子在春雨中欢笑着。
春分过后,桃树上就挂满了桃子。
桃子俨然一颗爱心,表面略略粗糙。配上底下的浅绿色叶子,给人一种美感。咬一口细细品尝,你会觉得它皮薄肉细,美味无比。
桃子先是白的,随后上半部分渐渐变深,最后就成了粉红色。你轻轻咬开它,就可以看见桃子那晶莹剔透、水晶般的果肉,同时嘴里也到处是它那甜蜜蜜的汁水。
没有熟透的的桃子略略发酸,熟透了就变得甜津津的,非常可口。我有一次吃桃子,一下子吃得太多,什么东西也吃不下了。可见,家乡的桃子的份量的确不少。
唉,可爱的.故乡的桃子啊!
一年、两年……我已有四五年没有尝到国故乡桃子的滋味了。偶尔吃几次桃子,可是却都是脆生生的,不像家乡的,甜津津。终于在最近,我又在异乡见到了可爱的故乡的桃子。
春雨绵绵的时节,人家把桃子一车一车地载来,一担一担地挑来,爷爷和我一篮一篮地买了回来,放一篮在沙发下,放一篮在身旁,拿出几个用水一洗,尝了起来。啊,皮薄肉细、汁多甘厚,味浓香溢,这正是故乡的桃子!我一口气吃了好几个。
啊,相思的故乡!
四年级的作文 篇3
我的爸爸是一个平凡的人。他中等身材,理着小平头,鼻梁上架着一副眼镜,最为突出的就是嘴里的两颗大门牙了。爸爸经常拿自己的门牙开玩笑:“我的牙最擅长吃西瓜,号称‘西瓜房’!”引得我们哈哈大笑。
爸爸喜欢画画,但他最遗憾的事就是小时候没有机会跟老师正式去学画画。于是,爸爸在平时的业余时间喜欢自己涂涂画画。自从我出生后,爸爸就决定教我画画,可我却不喜欢,总是不学,让爸爸感到十分无奈。但他仍然执著地自己画画,内容也随着我的长大在不断变化着:小时候,我喜欢看《西游记》,爸爸就为我画了许多西游记里的人物,做成了吊线木偶来哄我玩耍;渐渐地,我又喜欢上了动画片《喜羊羊与灰太狼》,爸爸又仿照他们的样子,画成了栩栩如生的动画人物,并做成了精美的书签送给我,让我对爸爸敬佩不已。当我在读书时,不仅能体会阅读的快乐,还能欣赏到爸爸的画,心里开心极了!慢慢地,也不知什么时候起,我也在爸爸的熏陶之下喜欢上了画画,当我画完后,总是先让爸爸欣赏,爸爸有时候会给我提出一些小小的建议,让我的画画水平慢慢地得到了提高。现在,当老师布置手抄报等画画作业时,我已经不发愁了,这当然是爸爸的`功劳了。
我的爸爸还喜欢玩魔方,喜欢在电脑上读小说……还是一个脾气十分温和的人。
这就是我的爸爸,爸爸时时刻刻无微不至地关心着我,疼爱着我。我衷心地对爸爸说:“爸爸,我永远爱您!”
四年级的作文 篇4
在每个人的心里,都有一个小小的镜头,它能记载着每个人的经历和走过的人生道路。
我的心里面就有一个小小的镜头,它会让我想起曾经……
那是一个骄阳似火的中午,吃过午饭,我正要走去房间里时,“铃铃铃!铃铃铃!”震耳的电话声在我耳边想起,“喂!”“小月,我是你表姐,临近端午节,最近一段时间出现许多金丝虫,要不要和表姐、表哥去捉呀?”“哦哦,多少点?”“现在。”“哦。”
放下电话,我以最快的速度冲向表姐家。
呼!终于到了,我已经累得气喘吁吁,表姐一把拉着我进她家门,商量金丝虫在哪抓,一进家门,只见表哥已经准备好抓金丝虫的`工具了。“好,Let'go!”表姐的一声令下,我们三个出发了。
我们首先来到一棵大树下,找找金丝虫在哪?咦?这是……“表姐、表哥,快来看,这种是不是金丝虫?”正在找金丝虫的表哥表姐都赶了过来,三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都不知道这是什么东西,“对,这是……”“呀!金丝虫,飞走了,快追!”表姐喊道,我跟着金丝虫,怕它跑掉,就用手去抓,就差这么一步,一个小石头把我给绊倒了,害我来了一个高科技表演:“嘴啃泥”,我连忙站了起来,拎了拎裤子、衣角,刚刚洗干净的衣服脏了,脸黑黑的,表姐跑过来问我:“你没事吧?”“没事。走,去抓金丝虫吧!”“嗯。”
这一天我们抓了12只,不仅我们为我们的收获高兴,而且我们玩得非常开心!
这就是小镜头给我的记忆,没有它,人类就如一个废物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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