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工程合同

时间:2022-12-17 08:17:34 施工合同 我要投稿

施工工程合同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施工工程合同,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施工工程合同

施工工程合同1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经双方协商就乙方承包甲方平遥县净化中学教师宿舍楼外墙塑钢门窗制作、安装工程,达成以下协议;

  承包形式:包工包料

  结算方式;以实际安装门窗面积计算,按 165元/平方计算。 工程质量标准:优良

  付款方式;工程分三期付款。

  (一)合同签订时甲方先支付: 10000元的预付款

  (二) 门窗全部安装完成后付10000元

  (三)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总额的尾款。

  乙方按时完成甲方合同内的施工任务,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管理,做到文明施工。

  乙方必须采用优质门窗材料,保证工程的'门窗质量。因质量造成的门窗问题乙方要免费维修。

  施工中乙方要做到安全第一,因乙方施工造成的安全事故,甲方不负责任。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施工工程合同2

  有限公司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xx市颍东区向阳北路258号通讯地址:

  xxx集团有限公司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施工负责人: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规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xx东方广场商业办公楼B座35层至37层 1.1 工程地址:

  3530.10㎡,其中房屋54套3041.28㎡,公共1.2 工程装饰装修面积:部分488.82㎡。

  1.3 工程内容及做法: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做法参照样板间(但不含橱柜吊柜、灶具、油烟机及家具等)。

  1.4 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参照乙方提供的样板间式样、材料清单及样品以包工包料方式交由乙方施工。本项目装饰内容乙方仅对本材料清单负责。

  1.5 工程期限,本项目为统一装修,20xx年1月1日前交付,因不可抗力因素或因甲方原因致使工程不能顺利施工的工期顺延。

  房屋工程造价为575元/㎡,合计为1748736元;公1.6 合同价款:共部分工程造价为260元/㎡,合计金额为127093.20元;

  本合同总造价为:1875829.2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捌拾柒万伍仟捌佰贰拾玖元贰角整),此价款为不含税价,如需开票须另支付17%的税费318890.96元。

  第二条 施工图纸设计标准。双方商定施工图纸由乙方统一设计施工图纸,设计费用由甲方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第三条 甲方义务

  3.1 将施工用水、电力、通讯线路等施工所必需的条件接至施工现场内,提供一部电梯供乙方上料或能安排为乙方集中上料时间,以确保乙方能正常施工所需要施工现场的交通条件。

  3.2 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工程竣工验收。

  3.3 按照约定应提供的其他设施和条件。

  第四条 乙方义务

  4.1 严格按甲方认可的图纸施工。

  4.2 施工中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和质量标准,保质按期完成工程施工。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4.3 施工中严格遵守有关施工安全防护规定,因违反安全防护规定出现工伤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4.4 负责做好竣工后交付使用前的成品保护工作。

  第五条 材料供应

  5.1本工程乙方所采购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 工期延误

  6.1 对以下原因造成的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⑴ 工程量增加或设计变更;

  ⑵ 不可抗力;

  6.2 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未按期支付工程款的超过15日的视为违约,乙方有权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甲方自行承担。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造成返工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七条 质量标准

  7.1 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GB50327-20xx《住宅装饰装修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7.2 装饰装修室内环境污染控制,应严格按照GB50325-20xx《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标准执行。

  第八条 工程验收与结算

  8.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73-91)、《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等国家制订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8.2 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及乙方的经济损失,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应予顺延。

  8.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工程竣工后,乙方在项目完工后10内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8.4

  接到验收通知5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超过7个工作日的视同验收合格。

  第九条 工程款支付

  由于设计变更、签证等引起的工程量变化,按实际调整。设计变更、签证引起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相应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依据。

  本项目不设预付款,完成全部工程的隐蔽项目,甲方支付给乙方60%的工程款,在洁具到场安装前甲方付至85%的工程款,待工程结束经验收合格30日内,甲方支付给乙方所有工程款的98%,余款在质保满后一次性付清。

  第十条 工程保修

  10.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甲方付清尾款后,乙方向甲方出具工程质量保修单(见附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书)。

  10.2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期限为一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防渗漏工程保修期限为二年。

  10.3保修范围为乙方施工的工程项目,由于施工质量问题和乙方提供材料原因造成的损坏,乙方负责保修。

  10.4由于甲方使用不当造成损失或不能正常使用,不属保修范围,乙方可代为维修,但维修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十一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11.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当事人可采取协商解决。

  11.2双方不愿意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解决不当时,当事人可以选择下列解决方式: ① ,作为本合同的约定。

  ①向xx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②向xx市颍东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 附则及其他

  13.1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13.2本合同一式___份,甲方执___份,乙方执___份。

  13.3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一起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 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施工工程合同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与乙方原于年月日签订的,经双方协商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划线甲、乙双方安排相关工作人员于年月日开始对于乙方已施工的项目工程内容进行划线,拟于年月日划线结束。

  二、工程资料乙方按照划线的已完工程内容,完善相应的工程资料,将已完工程完整工程资料经监理单位、单位审核同意并签字齐全后于20xx年月日前上报甲方相关部门,经甲方相关单位审核同意书面签字后视为资料移交。

  三、工程量确认

  1、对于乙方已完工工程内容经甲、乙双方书面确认及监理、业主单位认可且对质量等其他方面无异议的工程量予以确认;

  2、甲方或监理单位认为已完工程量中存在质量等其他方面问题需要修复的内容,乙方应在 天内予以修复并经业主、监理认可及甲方验收,在乙方修复后经双方及监理单位认可且对质量等其他方面无异议的工程量,对该工程量予以确认

  3、对于双方划线范围内乙方未完工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完成的半成品或已做好相关施工准备工作的内容),经甲、乙双方书面确认后,乙方负责完成后续工程施工事宜,乙方应在 天内完成后续工程施工。待工程完工后,经甲乙双方及监理单位确认该工程质量等其他方面无异议,甲方对该工程量予以确认;

  4、上述乙方完成工程在质保期内(质保期从整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如业主方、监理单位及相关验收单位认为该工程有质量问题,乙方应承担修复责任。在甲方通知乙方后,乙方应按甲方通知内容完成质量修复责任。如乙方未按甲方通知进行修复,则甲方有权自行修复或委托第三方进行修复,由此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如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5、在上述事项完成后乙方一周内编制完整的工程结算书(一式三份)上报给甲方,甲方接到结算书后安排工作人员 天内给予审核结束。待双方确认后作为工程最终结算依据。该最终结算价款为甲方应支付给乙方该项目的所有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价款、驻地建设、前期投入准备工作等一切费用),除此之外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主张任何款项或责任。

  四、结算价款支付工程最终结算确认后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已完工程结算价款的,于天内支付至结算价款的,于天内支付至结算价款的,于天内支付至结算价款的%。每次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交甲方应付款项%金额的合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由此所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五、债务承担乙方承建该项目欠付的款项(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以自己名义或者乙方以甲方或甲方项目部名义所发生工程分包款项、劳务费用、材料费用、机械租赁费用、地方债务等所有款项),乙方都应予以承担,并确保甲方接收该工程后顺利进场,同时保证无第三人就乙方承建期间债务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否则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六、项目移交

  1、乙方承接该项目遗留的.各类材料、设备(包括但不限于钢材、水泥、沙石、钢模、机械设备等)甲方同意接收的双方在本协议附件材料接收单的明细表中予以确认,甲方不同意接收的,乙方应在 天内全部撤场;

  2、乙方承接该项目所承建的基础项目,包括但不限于预制场地、拌合站、活动板房等项目甲方同意接收后经双方协商价格后在本协议附件基础项目接收单明细表中予以确认;

  3、乙方应在年月日内完成所有撤场工作,乙方撤场前应将工程垃圾等杂物清理出场,施工现场清理干净,乙方撤场结束时,双方办理接交手续。如乙方未按约定撤场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元。

  七、本协议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第1、2、3、5款、第六条所约定的事项完成后,解除双方于年月日签订的合同解除后,双方互不追究违约责任。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发生争执,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一致同意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九、本协议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书一式陆份,双方各收

  甲方:_________________(盖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_(盖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或双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或双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施工工程合同4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签定时间: 年 月 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为了明确双方在建设过程中的权力、义务和经济责任,结合该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合同。

  一、工程范围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工程承包项目和内容:

  二、工程造价

  4、本工程采用总承包形式,工程总造价为人民币元 ¥元。

  三、建设工期

  5、 根据有关工期定额和使用需要,天。

  6、 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2)不属包干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不准,致使设计方案改变或由于施工无法进行的原因 而影响进度。

  (3)在施工中因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电、停水3天以上(每次连续4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

  (4)未按合同规定拨付款而影响施工。

  (5)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

  (6)非乙方原因无法停电,致使乙方不能连续施工而影响进度。

  四、工程质量、验收与安全管理

  7、 本工程的质量为优良。

  8、 工程质量验收依据及标准:①该工程施工图纸、设计说明和设计变更;② 电力建设工程验收规范。

  9、 甲方在不防碍乙方正常作业的情况下,可随时对作业进度、质量进行检查、 督促。

  10、 隐蔽工程在隐蔽以前,乙方应当通知甲方检查甲方: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库车机场迁建工程施工供电线路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供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库车机场迁建工程玉达线分支T接处至库车新机

  场10KV线路安装工程

  工程地点: 阿克苏地区库车县境内

  第二条:承包范围和内容

  承包范围:新建库车民用机场迁建10KV线路工程技施设计(玉

  其吾斯塘分)施工图纸内容中,库车10KV供电线路玉达线分支T接处至库车新机场航站区围界外(不包括围界外至中心变电站的电缆)线路路径中所涉及的,土地占有及使用、青苗补偿,办理相关手续等一切费用。安装10千伏真空断路器及高计一台。按照库车电力公司要求安装电费计量装置等。具体内容详见询价文件。

  第三条 承包方式

  承包方式:本合同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

  第四条 工期条款

  1. 本工程初定应在20xx年4月15日前工程完成。

  2. 乙方必须按甲方的施工计划要求,编制分包项目的施工计划,经甲方核定后,按工期计划执行,确保按期和提前完成施工任务。

  3. 若乙方工程工期与进度计划明显不符,甲方可要求乙方赶工,若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后 7 个工作日内无明显改进,或乙方无 能力承担工程任务,甲方有权增派或改派其它施工单位,由此增加的承包价差由乙方承担,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4. 因遇大雨和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经甲方签字认可,工期按实顺延。

  第五条 合同价格及结算方式

  合同价款:本工程合同价款:为510000.00元(伍拾壹万元整),(包干价)。除甲方认可的设计功能性设计变更外,包干价不做价格调整。

  第六条 质量要求

  1.乙方承包项目的施工质量以询价前所发放的施工图纸及说明,施工方案,设计变更,技术交底,现行施工与验收规范,作为检查、抽检或验收的依据和标准。

  2.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管理管理,严格按照以上约定的标准进行施工。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标准及供电相关部门的验收标准。

  3.若乙方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造成返工,甲方有权责令乙方返工并承担延误工期的责任;造成严重质量问题的或多次返工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清退乙方,并且今后不与乙方合作。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必须负责赔偿及承担相关责任。

  第七条 工程师:

  1. 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姓名;范庭梅,职务:总监理工

  2. 甲方单位委派的工程师,姓名:姬晓宁;职务;工程师;

  3. 乙方项目经理,姓名;齐军;职务;项目经理。

  第八条 甲方责任:

  1. 乙方进场时,甲方应书面就公司制度、工地管理制度及具体管理人员名单向乙方交底;

  2. 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检查验收、办理变更登记、竣工结算手续及签证工作等。

  第九条 乙方职责:

  1、负责此项工程的施工安全、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具体管理工作和工程材料调拨,工程决算的上报

  2、在开工前向甲方提供四措一案、作业指导书。

  3、必须按照国家及行业颁布的施工验收标准的要求组织施工。

  4、应接受甲方的监督和检查,并提供必要的协助。

  5、负责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技术的培训。

  6、负责工程项目的工作联系和工程项目施工人员进场的管理工作及竣工验收档案、工程决算和档案资料的.归档工作。

  7、遵守发包人对项目统一管理的相关规定。

  8、如达不到承诺分阶段工期,每延误1000元违约金(壹仟元)。

  第十条 安全文明约定

  1.人员进场必须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及时做好书面安全交底及安全措施工作,严格按照现行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施工,执行公司和工地有关安全生产制度;

  2.施工现场乙方必须有专人负责安全管理和监控工作,及时做好安全自检与整改工作;

  3.乙方自行负责工人的劳保用品、劳保福利及施工过程中工伤事故处理的一切费用;

  5.对于乙方雇用的工人的伤害或赔偿,应由乙方自行负责并保证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6.由于乙方施工管理不善,造成任何第三方的损害,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第十一条 工程设计变更

  1.设计变更

  ⑴施工中甲方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以书面形式(或其它正式方式)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乙方应按照甲方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变更。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乙方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⑵施工中乙方对图纸中的不明确部位应提前一周与甲方管理人员联系,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乙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甲方的直接损失,由乙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其他变更

  合同履行中甲方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二条 保修事项:

  1.本工程保修期为 2 年,自工程完工验收符合合同规定工程办理移交手续之日起计算;

  2.保修期内因施工造成的任何质量问题,均属乙方的保修范围;

  3.保修期内发生保修事项,乙方应在接甲方通知后 24 小时内赶赴现场进行保修,乙方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甲方可以委托他人修理,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费用从保修金中扣除,保修金不足以支付发生的费用时,作为乙方的债务甲方有权追索。

  第十一条 付款方式

  1.甲方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壹拾伍万元的预付款,工程电杆组立完成后,付至工程总价的60%.工程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总价的95%,留5%的质保金,质保期为2年,质保期满后向乙方支付5%的质保金。

  2.支付方式:乙方在甲方指定银行开户,甲方直接划到乙方户头内,而乙方收款时需提供有效票据。

  第十三条 附则

  1.本合同一式十六份,甲方执十二份,乙方执四份每份,其中正本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其它为副本。正、副本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保修期满结清余款后自行终止。

  2.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向阿克苏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合同履行过程中一切往来文件:下发通知、有效签证及补发附件等均属合同内容,与合同本身具同等法律效力。

  4.甲方要求该工程的材料采购乙方必须直接由厂家进货,不得通过任何代理机构进行采购.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_年_月_日:

施工工程合同5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国家有关经济法规,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了确保工期及工程质量,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以下条款:

  一、 工程名称:

  二、 工程地点:

  三、 工期: 天

  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计划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四、 承包方式:

  五、 工程承包范围:

  六、 质量要求:按规范施工,达到国家质量验收标准。

  七、 合同总造价(大写) (人民币)元,(小写):

  八、 甲方责任:

  1、指派 同志为现场代表,负责现场签证,协调监督工程质量及安全等工作。

  2、负责提供施工现场电源及施工场地等问题。

  3、负责工程价款的结算工作。

  八、乙方责任:

  1、负责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向甲方提供工程进度计划。

  2、材料进入施工现场,向甲方提请报验。

  3、指定 同志为现场负责人,负责现场施工管理及协调等工作。

  4、负责施工技术、质量、安全工作,隐蔽工程施工时,应通知甲方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5、严格按照规范操作规程施工,杜绝工程事故发生,承担一切安全事故责任和质量事故责任。

  九、工程验收与结算:

  由乙方提供竣工报告,以工程签证单为依据,甲方组织相关部门验收,并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工程竣工结算完7日内按工程总造价支付工程款。

  十、保修:

  1 保修期为 年,保修金为总造价的' %。

  2 保修期间,乙方接到保修通知后7日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自行处理,费用由甲方在保修金内扣除。

  3 保修期满无质量问题,甲方应在7日内一次性返还乙方质量保修金。

  十一、争议:

  本合同未尽事宜,及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应优先采取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组成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本工程预算书及其编制说明

  3、本工程的工程量以签证单为准

  十二、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保修期满结清工程价款后自行失效。

  十三、本合同一式四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施工工程合同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双方经友好协商同意,根据_____________有关规定,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项目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工程范围及工程量

  按照甲方提供的招标文件、工程施工图纸规定的内容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安装________________验收,并提供竣工资料。

  第三条、工程期限

  工期共天,自乙方收到甲方进场通知书之日起计算,甲方提供的全部主材料必须在开工后_天内到齐,否则工期顺延。如遇到甲方原因或不可抗拒因素(如火灾、地震、水灾等)影响工期,双方另行商定解决。

  当乙方完成上述第____条所有工程量时工程即为竣工。

  在施工中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中途停建、缓建,乙方工期顺延。

  第四条、工程费用

  1、本工程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整)。

  2、分包工程中产生的工程量变化,乙方按实与甲方结算。

  3、此合同总价为含税价格,不包括所有_______________理费、_____________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此部分费用由甲方负责。

  第五条、工程费用支付与结算

  1、本合同签定后,个工作日内甲方付工程预付款,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即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整)。

  2、工程进行到设备调试完毕,系统运行正常后天内,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竣工图,甲方累计向乙支付合同总价的__________%,即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元整)。

  3、乙方工程竣工后并提供竣工图纸,并通过甲方验收合格后,于__________天内提供工程结算单,甲方在收到这些资料后__________个工作日内审定完毕。在甲方同意工程量结算,审定通过后,_____个工作日内甲方累计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即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整)。

  4、乙方负责本工程一年质量保修,一年质量保修期后,_____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全部余款。

  第六条、甲方工作

  1、甲方负责工程所需的一切材料,但不含工程中所需的工具、仪表及工具类易耗品、消损品等。如布线测试仪表、冲击钻、水表、电表、端接工具及砂轮片等;

  2、甲方负责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施工手续,提供施工材料存放场地;

  3、甲方有权对乙方违反甲方制定的《___________________制度》进行处罚;

  4、甲方负责按照建设方的进度安排乙方进行施工;

  5、甲方负责协调解决乙方在施工中的用水、用电事宜。

  第七条、乙方工作

  1、根据本合同第一、二条款,并允许一定范围内的工程量更改;

  2、乙方必须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本合同的安装调试工程。除甲方原因造成的因素外乙方每拖延一天,甲方按工程款的_%_扣罚;

  3、乙方必须处理好同建设方的关系,应遵守有关规章制度;

  4、乙方在施工时,必须严格施工管理条例,严禁任何有损甲方形象的行为;

  5、各个工序施工完毕,乙方应及时清理现场,做到工完场清;

  6、乙方应保证施工工程质量,为各系统工程的调试提供保障,直到工程验收合格;

  7、乙方必须严格把好质量和工艺关,如果应质量和工艺原因导致工程返工,将除以乙方返工成本______倍罚金。应质量和工艺原因导致工程延期或不能验收,将处以乙方_____________的罚金。

  8、乙方必须遵守工地的各项管理规定,如有违反建设方管理规定遭到处罚,由乙方负责。施工期间,乙方必须采取有效的措施保护原有建筑物,所有对大楼结构可能构成安全隐患的施工方式,都必须报请甲方,经甲方向建设方争取同意后方可施工;否则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对已施工好的`其它专业成品乙方有义务进行保护,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进行返修及赔偿。设备安装必须要有专业人员负责,因由乙方安装人员造成的设备损坏,乙方必须无偿修复或原价赔偿。

  9、甲方进场的材料乙方有义务将其保管好,不能有掉失现象发生。若有掉失要按原价_______________%赔偿。

  10、必须保证施工安全,所有施工出现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12、乙方进场后,遵守职业道德,不得中途恶意加价或提出退场。若工程量有增加,可以向甲方提供申请以供商讨。若乙方退场,将扣下乙方所有工程费用。

  13、在工程验收合格后,应配合对本工程各系统免费提供__________年的保质维护。

  第八条、工程验收

  1、自验:_________________工程正式验收之前,乙方应对施工工程进行自验;

  2、发出《工程验收通知书》:_________________在自验的基础上,乙方完成整体工程应于验收之前五天,向甲方工程监理单位发送《工程验收通知书》;

  3、组织验收工作:_________________甲方根据《工程验收通知书》,组织工程、监理、设计等有关部门,同乙方一起进行检查验收;

  4、签发《工程验收证明书》并办理工程移交:_________________;

  ⑴工程验收合格,甲方应出具《验收合格报告》给乙方,并按本合同第五条进行工程款的支付;

  ⑵工程验收不合格:_________________甲方应出具《验收不合格报告》给乙方,乙方应在限期内对不合格项目进行整改直至验收合格;

  ⑶工程中隐蔽工程未经验收的,甲方有权开启重验,验收合格,费用由乙方负责,验收不合格,处以罚款__________。

  5、验收的内容: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第一、二条款内容进行工程验收;

  6、验收的标准:_________________;

  ⑴国家现行的施工验收规范;

  ⑵国家和行业颁发的施工规范,标准和技术规定;

  ⑷工程设计文件(包括:_________________施工图纸、设计说明书、设计变更洽商记录、工程施工规范说明);

  ⑸双方有关工程施工的技术洽商说明。

  第九条、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工程经甲方和监理验收合格和峻工结算后,有关维护保养内容有效,其它条款即告自行终止。维护保养期满,甲方结清尾款,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十条、纠纷解决

  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纠纷争执时,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解决问题。协商无效时,双方只能在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败诉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向对方赔偿损失。

  第十一条、其他

  1、本工程乙方不得转包或分包,一经发现,甲方将对乙方进行处罚直至取消其工程代理资格;

  2、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乙方有损害甲方利益(包括甲方资产、严重工程质量问题等)的行为或者发现乙方不配合,不按合同要求、计划和弱电工艺标准施工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和取消乙方的工程代理资格。

  3、由于乙方施工质量原因导致的变更和修补,工期不予顺延,因此发生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4、乙方应注意现场的文明施工、安全施工、规范施工和劳动保护。乙方施工人员在施工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给予顺延;

  6、合同未尽事宜,双方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有关规定友好协商解决;

  7、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施工工程合同7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工程项目: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门面房装修。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______

  2、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

  3、施工内容:

  (1)、对中间隔墙进行拆除,不得影响原有消防及主体结构的.承重柱和梁。

  (2)、对整个大厅进行吊顶、墙裙、地砖、木地板及装饰线条装修,不得损坏原有吊顶。

  (3)、对大厅内增设个包间及装修。

  (4)、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对厨房合理规划装修。

  (5)、对门面广告牌及吧台需根据甲意愿进行装修。

  (6)、在厨房后修建洗菜池、鱼池、遮阳棚等。

  (7)、完善好店内所有水电设施。

  4、工程开工日期:20xx年____月____日

  5、工程竣工日期:20xx年____月____日工程总天数:______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工程价款(金额大写)_______。

  第三条:质量要求乙方施工,必须严格按甲方要求实施。

  第四条:付款方式工程完工待甲方验收合格后,全额付款。

  第五条:违约责任

  1、乙方在工程期限内必须完工,否则甲方有权拒付工程款且追究乙方责任。

  2、乙方施工若未达到质量要求,甲方有权责令乙方负全责。

  第六条:合同的变更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

  第七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由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业主):

  (签章)

  乙方:

  (签章)

  电话:

  电话:

  签约日期

施工工程合同8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农村沼气项目建设资金管理办法》、《湖南省农村可再生能源条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工程施工合同条款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

  2、工程地点:

  二、承包方式及工程范围

  1、承包方式:由乙方包工包料的方式总承包该工程施工。

  2、工程范围:依照×××设计所设计的施工图纸内的工程项目,通过甲乙双方协商约定的施工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包括设备安装、调试。确保正常运行并按设计所要求的技术指标进行施工。

  三、承包造价

  工程承包总造价:人民币:元;小写RMB¥:元包干。施工中如工程发生变更,变更项目按投标文件中已有综合单价的分部分项工程所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进行决算;投标文件中没有综合单价的分部分项工程,根据招标文件确定人工和机械费;主材价格执行投标文件自报价格,没有自报价格的执行同期指导价或市场价。

  四、工程质量

  1、乙方在本工程项目施工的过程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

  行业标准《沼气工程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为合格。

  2、本工程在施工中,土建部分、设备安装等,所有用于该工程项目的原材料(地材除外)及设备,必须合格,无产品合格证的设备及原材料严禁在本工程项目中使用。

  五、付款方法

  自乙方人员进场15天内,甲方预付乙方30%的工程备料款,工程进度按实际完成工程量支付工程进度款直到85%,每笔工程进度款审批时,不得超过三天,余款除留5%质保金外,其他款项自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15天内由甲方全部付清,工程质保期为一年,从甲方验收合格之日算起。

  六、施工工期

  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之日后,进场时间由市能源办确定,土建工程及安装工程施工工期按有效施工日240天,如因甲方原因不能按期开工,所造成的损失可协商解决,如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工期顺延。

  七、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充分注意安全生产,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进行施工,制定安全施工保障措施,办好意外工伤保险,杜绝一切大小安全事故发生,如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一切责任及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2、乙方在施工时,必须严格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条例施工,不准因施工而造成环境污染,并保持施工现场整洁,材料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有序堆放。

  八、甲、乙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负责施工场地的三通一平工作,为乙方现场施工及调试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如:临时用水、电、施工用电费用由甲方承担;负责将自来水及总电源引入沼气站内乙方指定位置。在乙方进行试水试压

  试验时为乙方提供足够水源。做好施工地段与牲猪饲养生产线的防疫及隔离工作。

  2、组织好设计、监理对工程项目技术交底,图纸会审,并协调好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的`关系,处理好地方政府及村、组农户的关系,确保工程正常施工。

  3、本工程中,甲方须派1名施工技术人员(有相应资质)为工地常驻代表,负责对整个工程项目管理及有关部门的衔接。

  4、根据乙方施工进度及时拨付工程款,确保工程款项按合同要求及时到位。根据乙方施工进度,组织好分部分项工程现场验收。配合好乙方组织工程的调试,运行工作,并选派人员跟班实习、操作和调试。

  乙方责任:

  1、按合同要求履行好施工单位职责,确保工程项目按期按质完成工程任务,力争建设单位的投资发挥最佳效益。

  2、在安装调试期,应对甲方选派的沼气站操作人员进行实地培训,使甲方能熟练掌握必要的操作技能。

  3、乙方施工人员须服从场内消毒制度。

  4、设备自调试验收合格之日起,负责一年内无偿保修,并保证在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48小时内派人到现场。

  5、本工程乙方不得转让。

  九、违约责任

  本合同经双方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违约,如单方违约,违约方必须按守约方的实际经济损失赔偿,并同时支付守约方工程总价款20%的违约金。

  十、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单位所在地人民法院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十一、其他

  1、本合同标的物所有权待甲方付清合同款的100%时归甲方所有。

  2、如甲方原因致使沼气工程不能正常运行、正常验收,则在合同设备安装结束后365天内,甲方应当无条件为乙方结清全部合同款。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4、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交二份由市县主管部门备案。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施工工程合同9

  甲方(发包方):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

  3、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

  4、承包形式: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工程期限

  1、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2、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可相应顺延

  (1)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3以上(每次连续4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停水停电2天以上;

  (2)因台风暴雨飓风等不可抗力的因素;

  (3)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其他因素而延误工期。

  3、因乙方原因造成施工延迟的,不得请求顺延工期。

  第三条:工程价款、结算及付款方式

  甲方付款前,乙方应提供发票。

  本合同实行固定总价,经甲乙双方核定按本工程合同包干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任何政策性因素和市场因素均不调整包干价。

  1、本合同签订后___日内,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元工程款;

  2、工程竣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元工程款;

  3、余款人民币______元作为质量保证金,待保修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无息支付。

  第四条:建筑材料、设备的供应和采购

  1、工程材料、设备由乙方采购。

  2、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附有产品合格证和试验报告才能用于工程,甲方认为乙方提供的材料需要复验的,乙方应按要求提供复验报告。经复验符合质量要求的,方可用于工程;复验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应退货处理,其复验费和退货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施工与设计变更

  1、甲方签字认定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作为施工的有效依据,乙方不得擅自修改。

  2、甲方因使用功能提出的变更内容,为不影响施工进度,乙方应先行实施,并及时做好现场签证。

  3、设计变更增减数应以甲方代表签证单为依据,工程采用包干价,对增减部份的工程款由甲乙双方协商确认。

  第六条:工程质量管理及验收

  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乙方先进行自检,并在隐蔽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验收。验收合格,甲方现场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予以整改后再交由甲方重新验收。

  2、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含竣工图、隐蔽工程签证和现场签证单及保修书等)。验收合格的,双方进行交接,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及时返工,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返工导致工期延误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及行业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

  第七条:安全施工

  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质量保修

  1、本工程保修期限为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起算。

  2、在保修期内,乙方应保证通讯畅通,令甲方能够随时同乙方取得联系。乙方在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12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及时处理。如乙方更换保修人员或联系电话,应及时通知甲方。若因乙方通讯不畅或故意不接,拖延推诿,甲方将视为乙方放弃保修责任,有权自行解决,由乙方承担所有费用并加收10%的劳务费。

  乙方保修联系电话:___________;乙方保修联系人:______________。

  第九条:违约责任

  1、乙方未能按时竣工的,每延期一日应按工程总价款的.千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无故延期15日以上视为根本性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除应全额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工程款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工程总价款的20%的违约金。

  2、工程出现质量问题视为乙方严重违约,视情节轻重乙方应按工程款的10-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可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此外应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协议一方擅自解除或终止本合同的,违约方应按工程款的20%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纠纷解决办法

  因本合同产生纠纷,如协商无法解决,双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附则

  1、甲方代表为,乙方代表为。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时间: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施工工程合同10

  工程名称: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一、合同协议书

  甲方_______为兴建________工程,接受了乙方_______对本工程的投标,为明确双方责任、权利及义务,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1.本协议书中的名词和用语均与下文提到的合同条款中规定的含义相同。

  2.下列文件构成整个合同不可分割的整体,各文件相互补充,若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下列次序在先者为准。

  (1)双方商定的补充协议或合同期内经双方签署的备忘录;

  (2)合同协议书;

  (3)双方签署的合同谈判备忘录;

  (4)合同专用条款;

  (5)合同通用条款;

  (6)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书;

  (7)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文件。

  3.本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____万元。

  4.本合同工程的施工期为__个月(天),或: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

  5.甲、乙双方在此立约:保证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和履行各自的全部责任和义务。

  6.本协议书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保修期满、合同总价款及保修金结清后合同终止。

  7.本协议书正本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__份,双方各执__份,当副本与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

  或

  其授权的代理人:

  其授权的代理人: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真:

  传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

  二、合同通用条款

  第一条词语定义

  在本合同中,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下列名词和用语应具有本条所指定的含义:

  1.甲方:指由合同约定的具有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又称发包方。

  2.甲方代表:指由甲方授权,代表甲方履行合同和作出决定的代表人。

  3.乙方:指由合同约定的具有承包主体资格并被甲方接受承建本合同工程的当事人。又称承包方。

  4.乙方代表:指由乙方授权负责履行本合同的代表人。又称项目经理。

  5.工程监理:指受甲方委托,具有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的水运工程监理单位,在甲方授权范围内对本工程的施工进行的监督与管理。

  6.监理工程师:指由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负责本合同施工监理的代表人。又称施工总监。

  7.质量监督站:指各级交通主管部门授权的水运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8.设计单位:指受甲方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承担本合同工程设计的单位。

  9.工程:指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范围内的永久工程和为永久工程服务的临时工程以及保修期内对工程缺陷进行处理的修复工程。

  10.技术标准:指技术规范、标准和规程。

  11.设计文件:指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交甲方批准的,用以施工的所有图纸和技术资料。

  12.合同期:指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工程保修期满,甲乙双方结清合同价款时止的整个期间,包括施工准备期、施工期和工程保修期。

  13.施工期:指自开工令中指定的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之日止的期限。需阶段验收的工程,阶段工期为阶段验收工程的施工期。

  14.保修期:指自本工程竣工之日起算的本合同约定的保修期限。

  15.合同价款:指按合同约定的方式、方法计算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内容的价款总额。

  16.保修金:指为本合同保修期内完成合同范围内任何施工缺陷的修复,按合同中约定比例甲方在乙方工程款中扣留的款额。

  17.不可抗力:指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和火灾,以及合同中约定等级以上的风、浪、雪、雨、地震、洪水、冰和海啸等对工程造成损害的自然灾害。

  18.竣工验收:乙方按合同约定完工向甲方移交工程的验收。需阶段交工的工程,阶段验收为乙方按合同约定分阶段完工向甲方移交工程的验收。

  19.天:指日历天。年、月、日均以公历计算。

  20.书面形式:指对各种通知、信函、纪要和委托等,采用手写、打字或印刷的表述方式,包括电报、电传和传真。

  第二条合同文件

  1.合同文件:合同文件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次序如下:

  (1)双方商定的补充协议或合同期内经双方签署的备忘录;

  (2)合同协议书;

  (3)双方签署的合同谈判备忘录;

  (4)合同专用条款;

  (5)合同通用条款;

  (6)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书;

  (7)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文件。

  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双方意见不能统一,则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0条中约定的办法处理。

  2.设计文件:甲方应在合同签署后14天内按照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份数向乙方提供设计图纸、设计说明和其他设计资料。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设计文件提供给第三方。

  若合同中约定部分工程由乙方进行设计,乙方应将有关设计文件和图纸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份数提交甲方批准后方可实施。

  3.补充设计文件:为满足工程的正确实施或完成对其缺陷的修复,甲方可在合同范围内提出补充设计文件和通知,乙方应接受并执行。

  第三条合同范围

  1.合同范围:本合同所要实施的具体工作内容、范围及工程界限等,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第四条技术标准

  1.技术标准的使用:本合同工程的施工,执行交通部颁发的技术标准以及甲方在招标书中提出的技术标准和要求。

  2.技术标准的替代:若交通部颁发的技术标准中尚未有适合本工程特点的条文时,可使用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其他技术标准,若甲方要求使用国外技术标准,应由甲方负责提供中文译本。若工程结构或施工工艺特殊,没有相应技术标准时,应由甲方提出技术标准,或由乙方根据设计要求和施工能力提出相应技术标准,经甲方审查同意后执行。

  第五条语言、法规和联系方式

  2.法规:本合同适用的法规是国家的法律、条例和法规,以及交通部颁布的有关规章和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法规。

  3.联系方式:本合同实施过程中,工程有关各方的一切联系均以书面形式为准。在紧急的情况下,可先以口头陈述,但应在事后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第六条甲方的责任

  甲方应按本合同有关约定承担下述责任。

  1.提供场地条件:负责办理土地、水域征用,青苗、树木赔偿,房屋拆迁,清除地面、地下、架空、水上和水下障碍物等工作。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时间、位置、面积和高程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

  2.提供水电与交通条件:负责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时间、地点开通公共通道与施工场地间的道路,提供供水、供电、通讯等线路接点及施工船舶临时停泊水域,并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3.提供施工条件:办理征地红线、航行通告、抛泥区许可证和码头岸线审批等施工所需的各种手续。向乙方提供本工程征地范围地形图,办理临时用地的申报手续。协助解决对乙方施工有干扰的外部条件。

  4.提供技术资料: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数量向乙方提供工程地质报告以及水准点、坐标控制点等技术资料,并组织进行设计交底及现场交验。甲方对其提供的上述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乙方则对上述资料的理解和应用负责。

  5.任命甲方代表:甲方应在合同协议书签署后7天内任命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甲方权力,负责履行合同约定的甲方义务,并将此任命书面通知乙方。甲方更换其代表时,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

  6.付款: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办法向乙方支付工程价款。

  7.发布工程指令:按本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乙方发布工程指令,签发图纸、确认工程进度报表,检查隐蔽工程并办理各种验收或签认手续。

  8.竣工验收:按本合同约定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办理竣工结算。

  第七条乙方的责任

  乙方应按本合同有关约定承担下述责任。

  1.施工准备:负责施工现场的布置和临时设施的施工,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及开工申请报告。按合同约定的时间、规格和数量及时到位施工船机和设备。

  2.提交报告及报表:根据工程施工情况及监理工程师的指令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提交隐蔽工程验收通知、工程质量自检报告、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及工程事故报告等,并按时提交月度、季度施工作业计划、用款计划及工程完成情况统计表。

  3.确保工程进度与质量:按设计文件、技术标准及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进行施工和材料检验,建立健全施工质量保证体系。

  4.提供条件:按招标书或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为监理工程师的现场工作提供办公、住宿、交通和通讯等条件。

  5.负责工程的保护与保修:对已完工的建筑物和已安装的设备,在交付甲方应前负责保护,保护期间发生损坏,由乙方无偿予以修复。若因甲方提前使用造成损坏,修复费用由甲方承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在合同约定的保修期间,对属于乙方责任造成的任何缺陷,乙方应无偿修复。

  6.任命乙方代表:在合同协议书签署时任命代表(即项目经理),乙方代表应具有国家或交通部颁发的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常驻工程现场,负责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乙方义务和管理本合同工程的施工。乙方更换其代表时,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提前7天通知监理工程师。

  7.遵守政府法令和规章:施工过程中应遵守政府的各项法令和规章,特别是交通、卫生、安全、消防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令和规章。

  8.接受工程监理:接受监理工程师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依据本合同对施工的监督和管理,执行监理工程师发布的工程指令,参加监理工程或甲方主持的工程会议。

  9.临时停泊设施:自行解决施工船舶的临时停泊设施,并按有关部门批准的位置和方式停放。

  10.沉没物品处理:采取一切措施,防止施工船舶、设备及材料的沉没。若发生沉没时,对妨碍交通和其他部门正常作业的均应立即向海监部门报告,并设置浮标或障碍指示灯,直至打捞工作完成为止,所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第八条工程监理

  1.工程监理:为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控制施工进度和工程投资,甲方可委托监理单位对工程实施监理,乙方应接受监理。

  2.监理工程师:甲方应在监理工程师进驻现场前,将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和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监理工程师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依据本施工合同,独立、公正地行使监理职权。

  监理工程师在甲方授权范围内所发生的一切行为,均视为甲方行为。

  监理工程师可以任命一定数量的人员协助其工作,并授权此类人员履行监理工程师的部分职责。监理工程师也可随时撤回此类任命与授权,但此类任命、授权与撤回应提前7天报告甲方并通知乙方。

  第九条施工期

  1.开工:乙方应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开工申请报告,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并报甲方批准后,监理工程师应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内发布开工令。乙方应在开工令中指定的日期内开工。

  2.延期开工:乙方因故不能按期开工时,应在接到开工令后3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申请报告,监理工程师应在接到乙方报告后3天内作出答复。若监理工程师在3天内未予答复,则视为已同意乙方要求,竣工日期相应顺延。若监理工程师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则竣工日期不予顺延。

  甲方征得乙方同意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可推迟开工日期,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3.施工期延长:出现下列情况时,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并报甲方批准,施工期可以延长。

  (1)设计变更或工程量增加造成工程延误;

  (2)不可抗力或地质条件变化造成工程延误;

  (3)甲方原因造成工程延误;

  (4)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其它情况。

  凡发生上述情况之一时,乙方应在5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天数和因此发生的费用支出向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5天内报甲方确认并予以答复,以确定施工期延长的天数和费用。若监理工程师逾期未予答复,则可视为乙方的要求已被甲方确认。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期竣工,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4.暂停施工:在确有必要时,监理工程师可以通知乙方暂停放工,并在24小时内向乙方提出具体处理意见,乙方应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暂停施工。乙方在落实了监理工程师的处理意见后,并在接到监理工程提出复工通知后,才能继续施工。

  停工责任在乙方时,停工损失由乙方承担,施工期不予延长。若由于监理工程师的指令错误或停工责任在甲方时,乙方停工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由此影响的施工期相应延长。

  5.提前竣工:甲方如希望工程提前竣工,可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奖励条件。

  如果在本合同执行中,甲方要求工程提前竣工,应与乙方进行协商,并签署提前竣工协议,乙方应按此协议修订施工进度计划,报监理工程师审批后实施。

  6.阶段工期:若有阶段工期要求的,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第十条施工组织设计

  1.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乙方应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内,将施工组织设计提交给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组织设计的主要内容应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施工工艺流程及说明、材料供应与检验、施工场地平面布置、施工质量保证措施、施工人员组成、施工船机配备和施工安全措施及施工对环境影响的保护措施等。

  施工进度计划应按照网络图关键线路或主要工作横道图进行控制,并应包括每月预计完成的工作量和形象进度。

  2.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批:监理工程师应在收到乙方施工组织设计后7天内提出审查意见并提请甲方审批,甲方应在接到审查意见后7天内予以审批。

  审批时,若甲方提出修改意见,乙方应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修改和补充,并在接到审批意见后7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修改和补充报告,监理工程师确认后,乙方应按确认后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若监理工程师及甲方未在上述限定的时间内提出修改意见或审批,可视为乙方施工组织设计已被甲方批准。

  3.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如果监理工程师认为工程实际施工进度不符合经甲方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时,乙方应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对施工进度计划进行修订,并提出保证工程在合同约定的施工期内完成的具体措施,经监理工程师审核并报甲方批准后执行。

  第十一条质量控制

  1.材料与设备:

  (1)工程所用材料、设备除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由甲方供应外,均由乙方按照设计和技术标准的要求自行采购、运输、检验和保管。

  (2)所有用于工程的材料、设备应有产品合格证书,工程材料应具备由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材料检验单位出具的材质证书或试验报告。

  (3)材料和设备进场时,乙方应通知监理工程师参加验收,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复检,对与设计和技术标准要求不符的材料和设备,监理工程师有权拒绝验收,并由乙方运离施工现场;在材料使用和设备安装过程中,监理工程师有权随时检查和检验,乙方应提供必要协助。若检验发现材料或设备不合格时,该批材料或设备不能用于本工程,乙方应负责拆除、修复及重新采购,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若检验表明材料或设备符合要求,则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施工期相应延长。

  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产品合格证书副本应交给乙方,甲方应对其质负责。

  2.质量自检:本合同工程各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完成后,乙方应进行质量自检、质量自检不合格时应自行返工,因返工所发生的费用自行承担,延误的施工期不予延长;自检合格后向监理工程师提交自检报告并通知监理工程师进行验收。

  3.分项工程质量检查:

  (1)主要分项工程开工前,乙方应将材料、设备和人员进场情况及施工工艺向监理工程师报告,经监理工程师同意后才能开工。

  (2)上道工序施工完成,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签认后,乙方才能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3)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应随时接受监理工程师及其委派人员对材料、工艺流程的操作的检查,并按监理工程师的指令进行返工。若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和施工期延误,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施工期不予延长;若因监理工程师的不正确指令,造成乙方经济损失或施工期延误,则有关费用由甲方承担,施工期相应延长。

  4.隐蔽工程验收:

  (1)乙方在自检合格并签署隐蔽工程自检记录后,填写隐蔽工程验收申请单,在覆盖前48小时,通知监理工程师进行验收。监理工程师在接到乙方通知48小时内进行验收,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并在验收记录上签认后,乙方可进行覆盖和继续施工;若验收不合格,乙方应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整改并重新申请验收。

  (2)若乙方未经验收而自行覆盖,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剥开或开孔检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若监理工程师在接到验收申请和验收通知48小时未能进行验收,而乙方已自检合格,则可自行覆盖。监理工程师事后应予确认并补办签认手续。

  (3)若监理工程师认为确需对已签字验收并覆盖的隐蔽工程进行复查,乙方应协助复查。若复查结果表明质量合格,由此而引起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影响的施工期予以延长;若复查结果表明质量不合格,乙方应进行返工,并按上述规定重新申请验收,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及施工期延误由乙方负责。

  5.试验与检验:试验、试件应按技术标准的要求送到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检验单位进行试验或检验,并及时将试验或检验结果提交监理工程师审查。监理工程师认为必要时,有权指定取样送检验单位复检。

  6.质量等级:工程施工质量应达到本合同约定的技术标准的要求以及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质量等级。

  若因乙方原因使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等级,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施工期不予延长。若返工后仍达不到约定等级时,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若因甲方原因使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等级,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进行返工或修整,甲方承担返工与修整费用,并相应延长施工期。

  7.质量监督:本工程的质量监督,由质量监督站负责,甲乙双方均应接受其对工程质量的监督与检查。

  第十二条合同价款与支付

  1.合同价款的计算与支付:本合同工程的承包方式、合同价款的计算与支付应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办法执行。

  2.合同价款的调整: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合同价款可作调整:

  (1)经监理工程师确认甲方批准的工程量增减和设计变更;

  (2)国家或地方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分布价格和费率调整;

  (3)一周内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水、停电、停气累积超过8小时,使乙方受到损失时;

  (4)合同约定的其他增减或调整。

  乙方应在上述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将调整的原因和金额通知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在接到乙方通知后7天内予以确认并报经甲方批准答复,甲方应在监理工程师接到乙方通知后10天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可视为乙方的要求已被甲方批准。

  3.工程预付款支付:甲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和数额,向乙方支付工程预付款,并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和比例逐次扣回。甲方未按合同支付预付款时,乙方可在约定预付款到达日10天后向甲方发出催付款的通知,若甲方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乙方可在发出通知10天后暂停施工,甲方从应付款之日起向乙方支付应付款项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及乙方的停工损失。

  4.工程量确认:乙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已完成工程量的报表。监理工程师收到报表后3天内审核签认。若监理工程师接到报表后3天内未提出异议,乙方所报工程量视为已被监理工程师确认。

  若监理工程师对乙方所报工程量有异议,乙方应协助监理工程师对已完工程量进行核实,并重新核报。若乙方拒绝协助监理工程师对已完工程量进行核实或不重新核报,则以监理工程师核实的工程量为准。

  5.进度款支付:甲方根据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时间和办法,依据监理工程师确认的工程量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若甲方在合同约定的支付日期后10天内未予支付,乙方可向甲方发出催付款的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支付,乙方可在发出通知10天后暂停施工,甲方承担延期支付的利息和违约责任及乙方的停工损失。

  6.延期支付工程款:如经乙方同意并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甲方可延期支付工程价款。

  第十三条设计变更

  1.甲方提出的变更:甲方对工程提出设计变更时,应将变更方案送交设计单位审查,设计单位审查同意后,由监理工程师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乙方应根据变更图纸落实施工方案并组织施工。若变更涉及设计规模和设计标准的改变,则应事先与乙方协商。

  2.乙方提出的变更:乙方提出的设计变更应征得监理工程师的同意并经设计单位审查,设计单位审查同意后,报甲方批准后方可实施。若由此导致工程费用增减或施工变化,甲乙双方应协商处理。但乙方为便于组织施工或为了施工方便、避免自身干扰等原因而提出的变更,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设计造成的变更:在施工中若出现设计图纸有误或地质条件与设计出入较大或其他严重不合理设计时,监理工程师应在3天内提出处理意见。乙方取得修改图纸后按监理工程师指令组织施工,由此增加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延误的施工期予以延长。

  4.确定变更价款:发生上述变更后,按下述方法计算其变更工程单价和价款:

  (1)合同中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单价,按合同已有的单价计算;

  (2)合同中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单价,以此单价作为基础确定变更单价;

  (3)合同中没有适用和类似的单价时,由甲乙双方商定变更单价;

  (4)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其他计算方法。

  属由甲方承担的费用,乙方应在双方商定的时间内,按上述方法提出变更价款,报监理工程师审查,经甲方同意后调整合同价款和竣工日期;若甲方不同意乙方提出的变更价款,应在乙方提出后14天内与乙方协商,若协商不成,双方可提请工程造价管理部门裁定。

  第十四条转让与分包

  1.转让:本合同一经签署不得转让。

  2.分包:

  (1)本合同工程的主体工程不得分包。

  (2)若部分分项工程确需分包时,须取得甲方同意。乙方应将分包合同副本提交甲方备案。

  (3)乙方对本合同所承担的全部责任和义务,不受分包的影响。监理工程师有权对分包的施工质量、施工安全和施工进度进行监督。分包人的任何违约与疏忽,均视为乙方的违约与疏忽。

  第十五条施工安全

  1.施工安全责任:乙方应按国家和有关部门的规定,加强施工现场人员与船机的施工安全管理,对施工现场的防台、防火、防爆、防汛和防盗等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并承担由于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2.安全事故处理:施工现场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时,乙方除立即采取有效的措施外,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及监理工程师,甲方应为抢救提供必要的条件。

  3.安全措施:乙方在高压线、水上、水下及地下管线、易燃、易爆地段及有害环境下施工时,施工前应提出安全保护措施,经监理工程师审查,甲方同意后实施,甲方的同意不能免除乙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防护措施费用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由乙方承担;施工过程中,由于外部条件变化所发生的安全措施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第十六条保险

  1.工程保险:本工程的“建筑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的投保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2.人员、船机设备保险:本工程的施工人员、船机设备的保险,由乙方负责。

  第十七条不可抗力

  1.自然灾害: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等级以上的自然灾害也属不可抗力。

  2.损失报告: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并在24小时内向甲方及监理工程师通报损害情况,7天内向甲方及监理工程师提交损失情况、清理和修复费用以及施工期延误的报告。

  3.费用分担:因不可抗力发生而产生的下列费用,由甲乙双方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由甲方承担;

  (2)人员伤亡由其所属单位负责;

  (3)乙方设备、船舶和机械的损坏由乙方承担。

  4.损失补偿:不可抗力造成工程停工或破坏时,甲乙双方经过协商后由甲方给予合理补偿,但此类补偿不包括因乙方防范措施不当而造成的损失和由本条第3款规定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清理与修复工作的责任和所需费用,由甲乙双方另签补充协议或共同签署备忘录约定。

  第十八条竣工验收与结算

  1.验收申请:乙方应在工程完工且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7天内向甲方及监理工程师提交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和工程竣工资料。监理工程师接到验收申请和竣工资料后7天内予以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并报甲方审批。若工程及竣工资料符合要求,甲方应在接到申请报告14天内组织验收;若工程或竣工资料达不到要求,乙方应按监理工程师的合理要求,对工程或竣工资料予以整修或补充,并重新申请验收,由此而产生的费用和施工期的延误由乙方负责。若监理工程师或甲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对工程及竣工资料进行审查和组织验收,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并相应延长施工期。

  2.验收程序:

  (1)甲方根据乙方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和竣工资料,确定验收时间并通知有关各方;

  (2)甲方组织有关单位按合同约定的内容,对工程建设的各个环节进行审查,听取有关单位对工程管理、设计、施工和监理情况的汇报;审阅工程竣工资料,查验现场,并对工程遗留或存在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3)质量监督站对工程质量等级进行评定;

  (4)经验收合格,甲乙双方办理工程交接手续;

  (5)工程验收合格,竣工日期为乙方送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需修改后才能达到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其竣工日期应为修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

  3.现场清理: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除甲方另有要求外,乙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和要求清理并撤离施工现场。否则乙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向甲方支付有关费用。

  4.竣工资料: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提交的竣工资料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竣工资料提交的份数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1)竣工图纸和资料;

  (2)工程质量自评报告;

  (3)阶段验收和隐蔽工程验收资料;

  (4)工程材料及设备试验与检验资料;

  (5)沉降及位移观测资料;

  (6)竣工工程整体尺度测量报告;

  (7)施工报告;

  (8)竣工结算报告(办理完竣工结算后提交)。

  5.竣工结算:

  (1)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在30天内向甲方提交结算报告,办理竣工结算。甲方接到结算报告后14天内审核确认,并在确认后7天内将应支付乙方的工程款支付给乙方;若甲方接到结算报告后14天内未予审核确认,乙方提交的结算报告则视为已被甲方确认。

  (2)甲方在确认结算报告后7天内未将工程款支付给乙方,从确认结算报告后第8天起按施工企业向银行计划外贷款的利率向乙方支付拖欠工程款项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九条工程保修

  1.保修期限:保修期从工程竣工之日起算。水工工程保修期为一年整。疏浚工程不设保修期,其他工程的保修期在专用条款中约定。阶段验收工程的保修期从阶段验收竣工之日起算。

  2.保修责任:乙方在工程保修期内有责任返修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任何工程缺陷或损坏,返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因甲方使用不当或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坏,乙方应协助修复,费用由甲方承担。

  3.返修:保修期内,对应由乙方负责的返修内容,乙方应在接到返修通知后14天内开始实施返修,并在甲乙双方商定的时间内修理完毕,否则甲方有权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进行修理,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4.保修金:保修金的数额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甲方应在保修期满后7天内,将保修金和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利率计算的利息一起返还乙方。

  第二十条争议、违约、索赔与赔偿

  1.争议:双方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协商解决或提请主管部门调解,或协商及调解无效,可选用以下方式之一处理:

  (1)向有管辖权的合同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争议发生后,除双方均同意停工外,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否则视为违约。

  2.违约:任何一方不按合同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均为违约。违约方应对方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时,另一方可要求中止或解除合同,但应提前14天通知违约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3.索赔:因甲方违约或未能及时履行义务给乙方造成损失以及其他索赔事件发生时,乙方可按以下规定向甲方索赔:

  (1)在要求索赔的事件发生后21天内,向甲方提交索赔申请。

  (2)在提出索赔申请后14天内,向甲方提交索赔报告,详细说明索赔理由,提供同期记录副本或其他可靠证据,并列明索赔款额、延长施工期及其计算依据和方法。

  (3)甲方接到索赔报告后14天内,及时进行调查并对索赔资料进行审核,并有权要求乙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在乙方按要求提供补充资料后28天内,甲方应给予乙方明确答复。并将确认的索赔款额列入甲方付款计划。

  (4)若乙方未能按上述规定按时提出索赔申请、索赔报告或补充资料,甲方可不予受理。如果甲方未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进行审核或确认,视为乙方索赔要求已被甲方确认。

  (5)若乙方对甲方的答复有异议,可按本条第1款执行。

  (6)若甲方授权监理工程师对索赔事件进行审核,应在合同专用条款中说明,但上述规定的索赔时限不变。

  4.赔偿:发生下述情形之一时,甲方可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办法和标准要求乙方赔偿。

  (1)施工质量达不到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等级;

  (2)因乙方原因延误了施工期;

  (3)施工中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重大损失。

  第二十一条奖励

  1.奖励: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符合下述情况之一时,甲方可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标准和方法,给予乙方奖励。

  (1)工程施工质量高于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等级;

  (2)按甲方要求提前竣工。

  第二十二条合同的中断与终止

  1.合同中断:由于政策的变化和其它甲乙双方之外的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视为合同中断。合同中断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成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工程的移交工作。按甲方的要求将施工船机和人员撤离现场。甲方应为乙方撤离现场提供必要的条件,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和赔偿乙方因合同中断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2.合同终止:本合同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乙方将工程移交甲方和竣工结算完毕后,除有关保修条款外,其他条款终止。保修期满,甲乙双方结清保修金后,保修条款终止。

  三、合同专用条款

  合同专用条款是对合同通用条款的补充、完善或具体化。应对照合同通用条款中同一条款一起阅读和理解。

  如果合同通用条款与合同专用条款之间有不一致之处,以合同专用条款为准。

  第一条词语定义

  第二条合同文件

  1.合同文件:

  合同组成和解释次序的补充或更改。

  2.设计文件:

  (1)甲方提供设计文件的份数;

  (2)乙方负责部分设计时,提交设计文件时间、份数。

  第三条合同范围

  1.合同范围:列出本合同范围内的工程地点、内容、规模、建筑物的尺度,建筑物的结构型式,并明确合同范围内水工、堆场、水电、土建、机械、疏浚等不同专业的施工内容。

  第四条技术标准

  2.技术标准的替代:

  适用于本工程的其他技术标准及应用范围。

  第五条语言、法规和联系方式

  1.语言:

  辅助语言。

  2.法规:

  其他适用法规。

  第六条甲方的责任

  1.提供场地条件:

  甲方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的时间、位置、面积和高程。

  2.提供水电与交通条件:

  甲方提供水、电、交通和通讯等条件和接至地点及时间,甲方提供施工船舶的临时停泊水域的位置和时间。

  4.提供技术资料:

  甲方提供各种技术资料的时间和数量及其技术交底、现场交验的时间和办法。

  第七条乙方的责任

  1.施工准备:

  为本工程配备的主要施工船机和设备的规格、数量及到达现场的时间。

  4.提供条件:

  为监理工程师提供的条件清单。

  第八条工程监理

  1.工程监理:

  监理单位名称。

  2.监理工程师:

  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和权限。

  第九条施工期

  1.开工:

  (1)乙方提交开工申请报告的时限。

  (2)发布开工令的时限。

  3.施工期延长:

  施工期可以延长的其他情况。

  6.阶段工期:

  阶段工期的要求。

  第十条施工组织设计

  1.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

  乙方提交施工组织设计的时间。

  第十一条质量控制

  1.材料与设备:

  甲方提供材料与设备的清单及供应方式。

  6.质量等级:

  约定质量等级。

  7.质量监督:

  质量监督站名称。

  第十二条合同价款与支付

  1.合同价款的计算与支付:

  (1)本合同的承包方式。

  (2)合同价款的计算与支付办法。

  2.合同价款的调整:

  (1)对调整情况的限制或补充;

  (2)调整的具体方法。

  3.工程预付款支付:

  (1)工程预付支出的时间、金额和方法;

  (2)工程预付款抵扣的时间、金额和比例和方法。

  4.工程量确认:

  乙方提交工程量报表的时间。

  5.进度款支付:

  工程进度款支付的时间约定和实施办法以及进度款延期支付的利息。

  第十三条设计变更

  4.确定变更价款:

  确定变更价款的原则和变更单价的其他计算方法。

  第十四条转让与分包

  第十五条施工安全

  3.安全措施:

  防护措施费用的承担。

  第十六条保险

  1.工程保险:

  投保期限、保险范围、投保金额、保险赔偿分配和保险费用承担。

  第十七条不可抗力

  1.自然灾害:

  除合同通用条款所列外,不可抗力还包括以下自然灾害:

  (1)______级以上持续_____天的大风;

  (2)有效波高超过______米的波浪;

  (3)_______毫米以上持续____天的大雨;

  (4)烈度_______以上的地震;

  (5)……………

  第十八条竣工验收与结算

  3.现场清理:

  (1)对乙方进行清场的要求及乙方撤离时间。

  (2)乙方未按要求清场及撤离,给予甲方赔偿的办法。

  4.竣工资料:

  (1)对竣工资料内容的补充或修改;

  (2)乙方提交竣工资料的份数。

  第十九条工程保修

  1.保修期限:

  对工程保修期限的约定或修改。

  2.保修金:

  (1)保修金的数额;

  (2)甲方留置保修金的利率。

  第二十条争议、违约、索赔与赔偿

  3.索赔:

  甲方明确授权监理工程师的审核方式。

  4.赔偿:

  赔偿的办法和标准。

  第二十一条奖励

  1.奖励:

  (1)对奖励情况的补充或修改;

  (2)对各种奖励情况奖励标准和奖励方法的约定。

  第二十二条合同的中断与终止

施工工程合同11

   本文内容:

  工程名称:xxx工程

  合同编号:xxx

  xxx

  工程施工合同

  合同文件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xxx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xxx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xxx

  工程地点:xxx

  工程内容:xxx、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二、

  工程承包范围

  1、

  承包范围:xxx总承包(施工图中所含土建、装饰、给排水、电气,设备安装,消防工程等)。

  三、

  承包方式:乙方对本合同承包范围内的工程实行总承包,即包人工、包材料、包质量、包安全、保工期,包验收。

  四、

  合同工期

  1、

  合同工期:

  总工期为xxx天(含节假日,

  雨雪天工期不顺延)

  2、

  开工日期:

  以开工通知单为准。

  五、

  质量标准

  全部工程达到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六、

  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暂定:人民币

  约xxx万元(以实际决算为准)

  七、

  组成合同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

  施工补充协议

  2、

  本合同协议书

  3、

  本合同专用条款

  4、

  意向协议书

  5、

  投标书(承诺书)及其附件

  6、

  本合同通用条款

  7、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8、

  图纸

  9、

  双方核对确认的工程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八、

  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九、

  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十、

  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一、

  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xxx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xxx

  承包人(公章):xxx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代理人(签字):

  授权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审签机关(公章)

  公证机关(公章)

  经办人:

  经办人:*年*月*日*年*月*日

  合同文件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见本合同文件“通用条款”第一条。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1、本合同协议书2、施工补充协议3、本合同专用条款4、意向协议书5、投标书(承诺书)及其附件6、本合同通用条款7、标准、规范及有关文件8、图纸9、双方核对确认的工程预算书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___语言文字。

  3.2适用法律和法规

  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

  3.3适用标准、规范

  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

  A.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xx

  B.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xx

  C.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xx

  D.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xx

  E.

  《屋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xx

  F.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xx

  G.

  《建筑装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xx

  H.

  《建筑给排水及暖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20xx

  I.

  《建筑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3-20xx

  J.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xx

  K.

  《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7-20xx

  L.

  《建筑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20328-20xx

  M.

  现行当地有关的标准、规定

  3.4当同一事件适用的国家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地方规程、规定与企业标准三者之间有不一致时,以标准高者为使用条件。

  4、图纸

  4.1甲方向乙方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20xx年x月x日提供陆套盖有设计图审章的图纸给乙方,在此之前提供能满足前期施工的图纸为准。承包人如需增加施工图套数,与发包人联系解决,费用由承包人支付。

  4.2甲方对图纸的保密要求: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工程图纸及相关工程资料转给第三人,不得在其他工程随意套用本工程图纸,否则,乙方将承担由此对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乙方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甲方。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1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

  姓名:

  职务: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专业监理

  甲方委托的职权:

  对工程施工质量、进度进行监理,并且组织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和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及其他监理合同中所规定的“监理人”权利。其工作对发包人负责。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1)对工期、施工方案及技术措施的调整和需发生费用的经济签证;(2)工程款支付;(3)停工通知;(4)发包人认为须取得批准方可实施的其他重要事项;

  5.2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

  姓名:

  职务:

  工程师:

  职权:负责工程项目质量、进度及工程项目的现场管理工作;协调现场施工,办理签证;参与工程各阶段的验收等。

  6、乙方项目经理

  姓名:

  职务:

  项目经理:

  职权:按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根据乙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人的授权范围对本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全面负责。

  7、甲方工作:

  7.1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7.1.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时间:

  合同签订后,保证“三通一平”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各项遗留问题。

  7.1.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

  乙方施工队伍进场前7天,水、电容量满足乙方施工要求并接至施工现场红线范围内。(场地接水、接电至任何部位,由承包人自行解决,其费用由承包人自理。水、电发包人已申请开户,承包人每月应及时向水、电部门缴纳水电费,否则发包人有权从应向承包人支付的工程进度款中扣除,同时承包人应承担由此引发的后果及发包人对承包人水、电费两倍的罚款,对此承包人不得提出任何异议。通讯由承包人自行解决。)

  7.1.3工程地质和地底下管线资料的提交时间:

  开工前十天,提供有关工程地质图和地下管线网的资料,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7.1.4由甲方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和名称和时间:

  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在允许时间内,办理该工程的相关手续。

  7.1.5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验要求:

  开工前将水准点、坐标点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并现场交验。

  7.1.6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的时间

  双方另行约定

  7.1.7在施工期间根据销售和施工等实际需要,对施工现场布置进行调整,在甲方和监理审批认可的现场平面布置图范围内,如果发生设施及设备搬迁,由此增加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8、甲方委托乙方办理的工作:

  协助办理工程招标手续、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向城建档案移交竣工资料及竣工图,承包人应积极配合。

  9、乙方工作

  乙方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9.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乙方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

  甲乙双方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另行约定。

  9.2应提供计划和报表的名称和时间

  图纸会审后7天内将施工组织设计报甲方,30天内将施工图纸预算报甲方。每月25日向监理人,并提供下个月施工进度计划。如不按时报送以上资料,发包人有权延期支付工程进度款。

  9.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施工场地内由乙方负责。

  9.4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手续:按xx市有关文件规定办理各项有关手续,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方承担办理有关手续发生的费用。因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9.5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市政设施、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

  乙方提出方案,甲方进行审批,费用由甲方承担。因乙方施工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9.6施工场地的要求:

  9.6.1乙方应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总平面图布置。

  9.6.2施工现场入口的乙方项目部办公室区要在显眼处挂牌,入口处要设置工程概况牌、工程目标牌、项目组织架构牌、文明施工管理牌、安全及防火牌、工程现场平面布置图等。大门口要进行硬化、绿化处理,出入口安排门卫,并设置符合要求的洗车台。

  9.6.3场地围护:在工地四周要做围护(方案须经甲方签证认可),红线外围及标段间的围墙,围墙高2.2米,采用砖砌筑,外侧粉刷,批白,费用由乙方承担。在围墙上甲方将做些CI宣传内容,乙方不得擅自在上面做任何宣传性内容。

  9.6.4生产及材料堆放区:场地内施工主干道由乙方修筑,费用由乙方承担。

  9.7在工程施工期间,承包人应保持现场不出现不必要的障碍,并应将承包人的任何设备和多余材料储存并做妥善安排;及时从现场清理并运走任何废料、垃圾、不再需要的临时工程。因承包人违反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城市管理的规定而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交工前,承包人需将自身的人员及材料设备清退出场并打扫干净,清理现场达到市容环境卫生方面的要求,并承担由此而发生的费用。

  9.8承包人应对发包人移交的水表、电表进行保护,并按时缴交水电费用。

  9.9承包人应对发包人提供的水准点、坐标点和控制点进行有效保护,如施工过程中损坏或遗失,发包人可联系原放样单位复位,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9.10承包人全权负责其劳务及职员的雇佣、工资的支付、房屋、膳食的安排。承包人在任何时候应采取一切合理的预防措施,以防止其职员发生任何违法的、妨害治安的行为,并维护和保护工程场内的个人或财产免遭上述行为的破坏。

  9.11承包人应以迅速而有序的方式将所采购的材料运至工地现场,并承担见证取样、送检;当承包人开展与本合同有关的各种试验、试样工作不符合现行规定(包括不及时开展相关工作)时,发包人有权直接指定符合有关规定的试验检测机构进行相关试验、试样、检测工作。

  9.12承包人在施工中负责总包管理和配合,如有需要,还应配合供水、供电、市政、有线电视、通讯、网络等有关部门的施工。

  9.13承包人必须做到安全文明施工,自行处理协调好与周边居民、社区、单位和其他参建单位的关系,工程所有处理周边关系,施工安全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确保工程顺利完成。如因承包人确实无法解决的问题应及时申请发包人协助解决,以不耽误工程进度为原则。

  9.14施工中所需临时用地、占道、场外运输等均由发包人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其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9.15承包人及时向xx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项目开工前期必要手续以确保按期开工。承包人应负责本工程档案管理,竣工资料的检查、汇总。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0、施工组织设计

  10.1乙方提供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

  图纸会审后7天内提供专项施工方案。每月25日提供下月的进度计划。

  甲方确认的时间:7天内

  四、质量与验收

  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11、具体节点细部要求:

  11.1抹灰工程砂浆搓毛不能有色差:阳角需有成品塑料护角或其他保护措施。

  11.2砖砌体内外砂浆必须饱满。

  11.3墙体开槽必须采用机械开槽。槽宽≥60㎜时必须挂设钢丝网,宽度不小于200㎜。

  11.4砂浆找平、抹灰必须有防空鼓、防裂、防漏措施。

  11.5外墙砖砌体与梁、柱结合处必须钉钢丝网,宽度300㎜。

  11.6外墙凸出墙面的线条、楼梯、窗眉等部位做成品滴水槽。

  11.7地下室、屋面、卫生间、厨房、窗户周边、外墙等无渗漏。

  12.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2.1按国家有关规范要求以及监理工程师认为有必要进行中间验收的部位。监理工程师及发包人验收合格并不能解除承包人对隐蔽工程质量及安全的责任。当监理工程师及发包人认为有必要重新检验时(重新剥离或破坏性实验),承包人应予以积极配合,检验合格的,工期顺延,费用由发包人支付;检验不合格的,工期不顺延,费用由承包人支付。

  12.2工程主体及竣工验收所需检测费用,按规定甲、乙双方各自承担应缴纳的费用。

  13设备调试费用的承担:按规定办理。

  五、安全施工

  14、安全施工与检查

  14.1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14.2乙方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生产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

  14.3安全文明施工:

  (1)建筑物周边必须设置符合要求的排水设施、保证施工场地不积水;

  (2)施工道路必须夯实并铺设煤渣或混凝土,保证道路的畅通;

  (3)砂、石、钢筋的堆放场地必须采用混凝土硬化;

  (4)本工程必须采用全新的合格安全网;

  (5)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必须报甲方审核批准;

  15、安全防护

  15.1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及临街交通要道路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甲方及监理认可后实施,并计取相关费用。

  15.2外架的搭设采用钢管脚手架且必须满足现行国标脚手架搭设规范及当地政府管理部门的规定。

  16、事故处理

  16.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监理,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事故的一切经济损失和相应的法律责任。

  16.2甲方、乙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六、工程造价及合同价款

  17、工程造价

  17.1执行文件:建筑工程按《xx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标准》,安装工程按《xx省安装工程消耗量标准》;。材料价格参照执行xx市同期《工程造价信息》。在工程实施过程中,若遇定额或其他相关文件变化,作相应调整。

  17.2计价方式

  17.2.1取费标准

  土建,安装,装饰工程按照xx省20xx年消耗量建设工程费用取定表取费,根据双方议定取费后的总价再下浮8%作为甲乙双方最终结算价。

  17.2.2工程竣工结算时材料价格按照施工期间加权平均值进行计算。

  17.2.3《工程造价信息》中没有的材料由甲乙双方根据市场情况共同定价。

  17.2.4所有甲供材料由供应商提供税务发票给乙方入账。

  17.2.5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原因造成的工程价款的变更计价方式同主体工程一样,但任何时候的设计变更所产生的工程量均应按清单计价,无定额子目时,参照相应子目执行,无参照时按市场价甲方计签证计算。

  17.2.6设备等场外运输按定额套取,设备短途运输及材料二次搬运按实际签证计算。

  17.2.7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管理

  (1)乙方必须在签证工作内容施工完成后的7天内上报签证单给甲方,否则,逾期甲方有权拒签,乙方送达签证3天内,甲方须审核确认,否则视同认可。

  (2)当工程变更时,发生的费用无法根据变更文件进行计量的,乙方应在变更工程持续实施过程中向甲方、监理提请现场签证并填写签证单,变更工程被隐蔽无法计量的,甲方有权拒绝签证。

  (3)办理签证时,乙方应提供经甲方确认的有关方案或数据原件,签证单原件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

  (4)现场签证单统一使用甲方指定的现场签证单格式,此单由施工单位填写。

  (5)为避免签证出现混乱、重复结算,乙方在办理签证时必须明确每份签证的具体原因、施工部位、施工时间、签证单位的`编号等,否则不予办理。

  17.3土建工程定额直接费计算的几点规定:

  17.3.1固定钢筋用的马凳筋和剪力墙内支撑铁按施工规范和甲方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的规定计算工程量,套取钢筋工程定额子目;

  17.3.2:“电渣压力焊”按造价管理站颁发的调整子目计算定额直接费。

  18、合同价款的确定及调整

  本工程采用总承包方式,乙方负责总承包管理。

  18.1乙方于图纸会审后7天内将施工组织设计提交甲方审定,15天内将施工图预算送达甲方,预算书的内容必须完整、准确,甲乙双方共同对施工图预算进行核对,作为该工程进度款的支付依据。工程竣工按实际完成工程量和相应的材料单价、人工标准进行结算。

  18.2本工程的下列费用实行包干单价,按合同规定计取相应费率。

  包干内容包括:

  A、砖墙与混凝土、柱、梁结合部必须钉钢丝网(0.6MM、10000目、宽300),射钉加铁皮垫片固定,实行包干价¥xx元/M(每米xx元);

  B、砼面抹灰工程界面剂¥xx元/㎡(每平方米xx三元);

  C、签证工日:普工120元/工日、技工160元/工日。

  D、估价部分按规定计取税金

  18.3本工程按国家规定由乙方缴纳的各种税费及其他费用已包含在本工程造价内,由乙方向税务等部门交纳。

  18.4本工程暂定合同造价为人民币

  万元(大写:

  万元)

  18.5可调整部分:A、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甲方要求增加项目,乙方要统一编号后全部按甲方认可为准,费用调整按17.2.7款执行。

  七、工程进度款的核实、支付与竣工结算

  19、工程款支付

  19.1本项目要求垫资施工,乙方垫资完成主体封顶并验收合格后支付工程款xx万元。

  19.2、符合竣工验收条件,再支付工程款xx万元。

  19.3,工程验收合格且完成备案合格后,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规定日期结算审核完毕并在结算书上签字盖章认可,付至总造价的97%.余3%质量保修金,按质量保修书约定支付(无息)。

  19.4,所有工程款项,乙方均须向甲方提供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认可的正式发票,否则由甲方负责代扣缴有关税费。

  八、材料、设备

  20、施工用材料按设计要求,由乙方采购并按17.1规定进行结算;所有主要材料必须在报送甲方和监理审核认可后方可采购,且必须在报送产品范围内选择。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21、所有材料和设备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验收标准及相关规定;材料的送检抽样必须在施工现场进行,且须由甲方或监理在场监督,送检合格后方能使用。

  22、甲方指定样板或品牌的材料各设备,进货时按样板质量验收,如发现不符合质量要求或未按照指定的品牌进行采购,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电梯甲方自行采购。

  23、材料、设备限价(限价价格已含采购保管费)

  23.1限价是指由甲方根据选定的样板、品牌、规格及市场情况,在施工过程中根据实际需要进行限价。

  23.2对于限价材料,乙方如认为限价不能接受,应在接到甲方限价后5天内书面通知甲方,进行协商定价。

  23.3、根据工程需要,经征得甲方同意,乙方方可使用代用材料、设备。

  九、奖罚措施

  24、工程进度奖励: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约定的工程竣工日期完成相应的工程,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竣工日期每延期一天罚款人民币xx元,逾期超过30天的,则竣工日期每延期一天罚款人民币xx元,若乙方按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完工,则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奖金每天人民币xx元,工期奖金及违约金总额都不得超过单位工程总造价的10%。

  25、工程质量奖罚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完成相应的工程,乙方承担全部费用整改至达标,工期不顺延,因此造成甲方的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且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单位工程合同总价的10%违约金。

  十、竣工验收

  26、竣工验收

  26.1乙方提供竣工图的约定:贰套(并提供电子版竣工图壹套)。

  26.2中间交工工程的竣工验收规定:竣工验收前一周内书面通知甲方,由甲方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

  十一、工程移交

  27.1、乙方应在竣工验收合格后20天内撤出全部临建、施工人员、机械设备和剩余材料(除收尾工程所需的以外),并将所有承包范围内的工程清理干净。

  27.2甲方未按规定日期办理结算并支付工程款时,乙方有权拒绝移交工程,并由甲方承担违约金。违约金计取方式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息标准4倍给付乙方,且不低于月息2%。

  28、乙方应填写工程移交书,经甲方及物业公司验收通过后,视为工程移交完毕。

  32、本工程项目产品在未移交甲方之前,乙方须负责维修,超过合同规定保修时间,维修由甲方支付费用;如甲方提前使用,因损坏发生的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十二、违约和争议

  30、甲、乙双方的违约应承担的责任按GF-1999-0201《合同文件·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和下述约定执行。

  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承担应付工程款的贷款利息。贷款利息的计取方法: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息标准4倍给付乙方,且不低于月息2%。

  (2)承担乙方管理人员工资及在场工人停工补贴。

  (3)承担乙方机械停滞费、钢管架租赁费,及相关周转辅助材料损耗费,计费单价执行市场价。

  (4)工期相应顺延。

  31、争议

  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

  约定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其他

  32.保险

  乙方投保内容:按本合同文件GF-1999-0201《通用条款》中第40条执行。

  33担保

  33.1甲方向乙方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

  /

  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33.2乙方向甲方担保方式为

  /

  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34、合同份数

  双方约定: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捌份,双方各执肆份。

  十四、补充协议

  35、如有以下情况之一发生,在监理工程师发出第一次监理通知单2日内拒不整改导致发出第二次监理通知单的,发包人有权从应向承包人支付的工程款中直接扣除罚金1000元人民币/次,直至解除合同。

  35.1、监理工程师已签发开工通知书,而承包人迟迟不开工的;

  35.2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擅自停工、窝工的;

  35.3在工程实施期间,未经监理工程师批准,承包人的施工管理人员缺员的;

  35.4承包人施工过程中明显违背招标文件及其附件约定,违反强制性标准或施工操作规程,工程质量无法达到合格要求,经监理工程师要求整改却无正当理由拒绝整改的;

  35.5在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因出现上一道工序尚未按规定报监理工程师验收或不合格擅自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将不合格材料当合格材料使用、在分部分项工程报验后被发现存在明显质量缺陷等情形之一而被监理工程师发出监理通知单的;乙方须及时整改。场外二次运输按规定计算;因场地狭小导致材料二次调拨的按实际发生计算。

  36、本合同所有附件均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7、发生前述违约情况的,甲方有权无责解除合同,同时乙方需按合同总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xx

  承包人(全称)xx

  为保证xx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一、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包括:承包人承包范围内的土建工程、消防,智能化、电气系统、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装修工程。

  二、质量保修期

  质量保修期从实际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分单位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位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具体工程约定质量保修期如下:

  1.,电气系统、给排水管道、土建装饰装修,消防,智能化,设备安装为壹年;

  2、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3、房屋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4、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5、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

  6、装修工程为2年。

  三、质量保修责任b

  1、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后7天内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保修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

  2、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如上水跑水等),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承包人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3、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的质量,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

  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四、质量保修金的支付

  工程质量保修金一般不超过合同价款的3%,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施工合同总价款的3%,金额为人民币约xx万元整(大写),质量保修金执行利率为零。

  五、质量保修金的返还

  发包人在质量保修期满(壹年;)后14天内,将剩余保修金(无息)返还承包人。

  六、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_________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共同签署。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

施工工程合同12

  发包人(全称):________(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________(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________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

  2、工程承包范围: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_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________(大写)(________元);

  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价+变更签证

  五、结算及付款方式:

  1、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协商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六、违约责任及处理方式

  1、发包方的责任:

  1)周边施工环境及现场协调工作由甲方负责,由此造成的窝工等问题工期顺延。

  2)工程未经验收,发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2、承包方的责任:

  1)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承包方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

  2)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杜绝伤亡事故发生,若因乙方原因出现安全事故,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3)乙方严格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规定、规范,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甲方监督检查。

  3、发生争议时,双方请当地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裁决。

  七、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九、附则

  1、本合同一式陆份,其中发包方叁份,承包方叁份。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并结清尾款后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施工工程合同13

  甲方:

  乙方:

  甲方与乙方____签订的装修工程施工合同,现经双方协商同意,

  订本着坦诚真挚、相互理解、及时快速解决问题的原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终止协议

  :

  一、经双方核实,截止目前甲方共完成工程总价款___万元

  二、项目施工过程中乙方已累计支付甲方各项款项___万元。本协议签字之后甲方向乙方在十月月底退还___万元。至此双方再无任何债权债务关系。

  三、本协议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文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盖章)

  账户:

  年月日

施工工程合同14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经甲乙双方商定,甲方将老年别墅公寓工程的施工任务交给乙方承担。为了明确双方责任,确保工程的进度与质量要求,在公平、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双方协商议妥本协议以下各条款,共同监督,严格遵守。

  第一条:承包方式:

  乙方包工不包料,乙方负责自带机械设备、架材、模板等。以规定的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计算建筑面积,甲方按照每平方米完成工程量支付乙方单价¥200.0元/㎡人工机械架材费用。

  第二条、承包范围:

  施工图纸文件中所注明的建筑主体土建部分的所有分部分项工程。

  第三条、质量要求:

  合格工程

  第四条、开竣工日期:

  本工程定于____年_____月____日开工,定于____年_____月____日竣工。日历工期______天。

  第五条、人机费支付办法:

  按照形象进度拨付。基础出土后拨付总人机费的10%;第一层完成后(现浇板浇注完毕)拨付总人机费的50%;屋面和装饰工程完成拨付总人机费的90%;整个工程完成并交工验收合格后拨付至总人机费的100%。

  每次付款,由乙方写出书面报告,经甲方技术人员按照合同要求核对工程量及质量情况后签署意见,审批后拨付。

  第六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一)按照资金拨付办法及时拨付人机费。

  (二)协调好开工前及施工中的水电供应,协调好施工道路的.畅通,达到三通一平,并承担水电及道路三通一平所需的费用。

  (三)保证施工中所需材料和构件的及时供应,做好材料的取样、送样、配合比单、原材料的出厂合格证等工作。

  (四)负责组织隐蔽工程、验槽、基础及主体工程的验收。

  (五)负责协调社会、主管部门及四邻关系。

  二、乙方责任

  (一)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进行施工。

  (二)必须听从甲方和上级主管部门、监督、监理的指挥,配合检查,执行处理意见。

  (三)认真组织施工,编制施工进度计划,质量保证措施、施工安全措施、技术节约措施、主要技术要求的技术经济指标等,严格执行措施条款,确保工程质量。

  (四)提供材料使用计划,在各种材料使用前7天内向甲方提出书面材料用量计划。

  (五)编制现场文明施工措施,加强文明施工管理,保证道路畅通,并悬挂文明施工和安全施工图片。

  乙方负责每天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材料、架材堆放整齐,现场无长流水、无长明灯,场地无积水和生活垃圾,达到文明施工的要求。

  (六)严格安全施工管理,明确事故责任,确保安全施工,杜绝事故的发生。如发生安全事故,一切责任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七)提供所有所需的施工人员、机械架材及生产工具、支撑模板(包括支模用的铁钉、铁丝、穿线用的钢丝、钢筋绑扎用的扎丝等),脚手架杆、板、扣件等,测量设备及小型用具钢尺、线绳、线坠等,并承担其全部费用。

  (八)已竣工工程未交工前,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

  (九)乙方对分部、分项工程、隐蔽工程自检合格后,经甲方、监理、质检站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

  (十)因施工不合格造成返工,乙方负责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十一)人为造成材料半成品损坏的,按照实际价格从拨付人机费内扣除。

  (十二)乙方不得将工程转包,如转包,甲方有权中止合同,下余人机费甲方拒付。

  (十三)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严格执行三相五线制,临时用电所用的电料必须合格,接电后把闸刀盖盖好,确保用电安全。

  第七条、工程变更

  单项变更项目人工费在壹千元以内的甲方不付,壹千元以外计入决算。施工现场无任何计时工,停水、停电、图纸变更、机械故障等原因引起的停工,工人的生活费、人工费计机械架材的停滞费等,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人机费拨付完毕之日失效。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____年_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_月____日

施工工程合同15

  发包方: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______

  联系人: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______

  联系人: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该村鱼池承包给乙方使用,乙方承包甲方鱼池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保证所发包的鱼池合法有效。

  第二条

  鱼池的坐落、面积。

  1、甲方发包给乙方的鱼池位于___镇___村___组___角。

  2、发包鱼池面积共___平方米。

  第三条

  发包期限、用途

  1、该鱼池承包期共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诺,该鱼池仅作为____使用。

  3、承包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发包鱼池,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继续承包,则必须在承包期满一年之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承包合同。甲方继续发包该鱼池时,乙方有优先权。

  第四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1、该鱼池每年租金为____元。

  租金总额为____元(大写__万__仟__佰__拾__元整)。

  2、鱼池租金支付方式如下:

  乙方一次性缴费,甲方收款后应提供给乙方有效的收款凭证。

  第五条

  鱼池的转包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包该鱼池。

  第六条

  乙方违约责任

  承包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鱼池。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鱼池转包、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扩建该鱼池;

  第七条

  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如协商不了的,应交由本合同签约地所在的人民法院审理。

  第八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本合同生效后,均因全面履行本合同的约定以为,如有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守约方为维护权益,而支付的一切费用均由违约方承担。

  第九条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由甲、乙双方各执2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

  签约日期:20xx年10月25日

  签约日期:20xx年10月25日

  签约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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