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劳务分包合同

时间:2024-11-01 20:05:14 劳务合同 我要投稿

工程劳务分包合同(15篇)

  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签订合同能促使双方规范地承诺和履行合作。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工程劳务分包合同,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工程劳务分包合同(15篇)

工程劳务分包合同1

  甲方: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有关精神,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将本项目的工程的劳务承包给乙方,为明确双方权力与义务,特签订如下协议条款,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与地点:

  该工程为长沙某学校教学实验楼工程,地点在长沙市体育新城。

  二、承包方式与要求:

  该工程甲方采取分工种,单价组合成总价的形式,以包税、包工、包食宿方式承包给乙方。要求承包队伍具备劳务承包资质,主要工种要有上岗证书,并且编制人员花名册交甲方存档备查。

  三、工程承包单价与资料:

  经双方协商,该工程按__________元/(m2、m3、t)的承包单价由乙方进行承包,其承包单价包括以下资料:完成建设方带给的全套施工图纸、交底纪要、变更的有关施工的全部资料;现场规整与清理;200米范围内地面水平运输;制作设备的维护、保养;材料的节约;与其他队伍配合等资料。

  四、工程质量与安全:

  根据业主要求,该工程质量要求到达优良,因此单项承包务必确保优良,如本工程质量被评定为优良工程,甲方适当给予奖励,如承包单项评定为不合格,由乙方进行返工修理直至合格,其返工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并从乙方劳务结算中扣回。

  乙方施工人员务必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安排,务必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为使工人增强安全意识,带队及班组负责人每一天安排工作量,要进行安全交底教育,强调安全操作,带好安全帽,装好安全网系好安全带,做好各项安全防护工作,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凡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经济、法律职责。

  五、礼貌施工与奖罚:

  乙方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务必遵守礼貌施工手册,然后在自己承包的范围内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严格把好材料节约关,不准乱锯、乱丢、浪费材料,如发此刻分清职责后给予罚款。同时,乙方负责人务必管好自己的队伍,长沙市以外的'人员,进入现场前,办好暂住证,严禁有非典疑似病人进入施工现场,严格遵守治安管理条例,违者予以罚款,乙方人员务必服从管理人员指挥,遵守工地一切规章制度。将身份证、计划生育证报甲方。未满法定年龄,不得来工地做工。如所有违反规定者,参照项目部相关规定处罚。

  六、付款方式与工期:

  该工程乙方队伍进场后,其先期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根据工程进展状况借给乙方必须数量的生活费,主体封顶付至劳务费的50%。工程竣工付至劳务费的70%。办完工程结算付至劳务费的90%。留10%待保修期满后一个月内付清。由于该工程工期紧,而且业主奖罚严励,为确保工程按工期竣工竣工,故乙方进场须交纳工期保证金__________万元。乙方在施工现场务必按照甲方确定的工期控制点,认真组织,精心施工,保证工期目标的实现,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除扣工期保证金外,将根据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给予处罚。

  七、双方权力与义务

  (一)甲方:

  1、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资格审查,对乙方违反合同条款资料实施处罚,经济赔偿及辞退的权力。

  2、甲方根据工程要求,安排乙方实施工程承包资料,乙方应无条件遵照执行。

  3、甲方带给给乙方尽可能方便的施工条件,并按劳务合同约定和业主付款状况支付劳务费。

  4、甲方对乙方带给来的施工作业人员实行实名制,建立健康状况档案,然后对有残疾及智力障碍的作业人员一律清退,不得入场施工。

  (二)乙方

  1、乙方务必向甲方提交贴合承包资质并有权对甲方提出合法要求,然后主动承担合同资料的全部工作,确保工程质量。

  2、乙主务必按甲方的要求进行安全生产、乙方不得擅自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对于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出现的人身伤害及死亡事故,乙方务必承担全部职责,甲方概不负责。

  3、乙方有权拒绝甲方不贴合安全生产要求的指令,并提出自己的见解,供甲方参考。

  4、乙方不得使用残疾及智力障碍的作业人员,然后不得瞒报,私自使用。同时乙方应带给人员名单、身份证。

  5、乙方要管好自己的队伍,不得在工地及之外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然后如赌博、卖淫、等。一旦造成的犯罪的后果,甲方概不负责。

  6、为确保工期,乙方务必按甲方要求,保证工程足够的劳动力,然后不得消极怠工。

  八、违约职责与其他

  1、以上条款双方务必严格遵守,然后任何一方违反或造成工程停工,务必追究违约方职责。

  2、如因乙方原因损害公司信誉、现场设备及对工程造成必须经济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全部损失,并从承包劳务费中扣除。

  3、属于乙方自备设备,自带工具用具等,乙方务必自己保管,不得因此对甲方提出其他要求,更不得找借口影响开程质量和进度,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行,不得违反。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益。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工程劳务分包合同2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_________(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工程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或专业承(分)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分)包合同”),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劳务分包人资质情况

  资质证书号码:_________

  发证机关:_________

  资质专业及等级:_________

  复审时间及有效期:_________

  2.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

  工程名称: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

  分包范围:_________

  提供分包劳务内容:_________

  3.分包工作期限

  开始工作日期:_________

  结束工作日期:_________

  总日历工作天数:_________

  4.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按总(分)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本工作必须达到质量评定等级。

  5.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

  (3)本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

  (4)本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

  6.标准规范

  除本工程总(分)包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适用标准规范如下:_________.

  7.总(分)包合同

  7.1 工程承包人应提供总(分)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供劳务分包人查阅。当劳务分包人要求时,工程承包人应向劳务分包人提供一份总包合同或专业分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的副本或复印件。

  7.2 劳务分包人应全面了解总(分)包合同的各项规定(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

  8.图纸

  8.1 工程承包人应在劳务分包工作开工天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图纸套,以及与本合同工作有关的标准图套。

  9.项目经理

  9.1 工程承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_________,职务:_________,职称:_________.

  9.2 劳务分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_________,职务:_________,职务:_________.

  10.工程承包人义务

  10.1 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经理班子,全面履行总(分)包合同,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对工程的工期和质量向发包人负责;

  10.2 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工程承包人完成劳务分包人施工前期的下列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1)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劳务分包人交付具备本合同项下劳务作业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交付要求为:_________;

  (2)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完成水、电、热、电讯等施工管线和施工道路,并满足完成本合同劳务作业所需的能源供应、通讯及施工道路畅通的时间和质量要求;

  (3)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完成向劳务分包人提供相应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

  (4)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完成办理下列工作手续(包括各种证件、批件、规费,但涉及劳务分包人自身的手续除外)_________;

  (5)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相应的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其交验要求与保护责任为:_________;

  (6)在年月日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下列生产、生活临时设施:_________,其交验要求与保护责任为:_________.

  10.3 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年、季、月施工计划、物质需用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析测、实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10.4 负责工程测量定位、沉降观测、技术交底,组织图纸会审,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交工验收;

  10.5 统筹安排、协调解决非劳务分包人独立使用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工作用水、用电及施工场地;

  10.6 按时提供图纸,及时交付应供材料、设备,所提供的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安全设施保证施工需要;

  10.7 按本合同约定,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动报酬;

  10.8 负责与发包人、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11.劳务分包人义务

  11.1 对本合同劳务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工程承包人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未经工程承

  包人授权或允许,不得擅自与发包人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11.2 劳务分包人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的要求,每月底前天提交下月施工计划,有阶段工期要求的提交阶段施工计划,必要时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提交旬、周施工计划,以及与完成上述阶段、时段施工计划相应的劳动力安排计划,经工程承包人批准后严格实施;

  11.3 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

  11.4 自觉接受工程承包人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工程承包人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照顾全局;

  11.5 按工程承包人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工程承包人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11.6 按时提交报表、完整的原始技术经济资料,配合工程承包人办理交工验收;

  11.7 做好施工现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劳务分包人责任发生损坏,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11.8 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提供或租赁给劳务分包人使用的机具、周转资料及其他设施;

  11.9 劳务分包人须服从工程承包人转发的发包人及工程师的指令;

  11.10 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劳务分包人应对其作业内容的实施、完工负责,劳务分包人应承担并履行总(分)包合同约定的、与劳务作业有关的所有义务及工作程序。

  12.安全施工与检查

  12.1 劳务分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劳务分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劳务分包人承担。

  12.2 工程承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工程承包人不得要求劳务分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工程承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工程承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13.安全防护

  13.1 劳务分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承包人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13.2 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工作(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劳务分包人应在施工前1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实施,由工程承包人承担安全保护措施费用。

  13.3 劳务分包人在施工现场内使用的安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及其他保护用品),由劳务分包人提供使用计划,经工程承包人批准后,由工程承包人负责供应。

  14.事故处理

  14.1 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劳务分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报告工程承包人,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事故处理。

  14.2 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相关规定处理。

  15.保险

  15.1 劳务分包人施工开始前,工程承包人应获得发包人为施工场地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的保险,且不需劳务分包人支付保险费用。

  15.2 运至施工场地用于劳务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工程承包人办理或获得保险,且不需劳务分包人支付保险费用。

  15.4 劳务分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必须,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劳务分包人自行投保的范围(内容)为:_________.

  15.5 保险事故发生时,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

  16.材料、设备供应

  16.1 劳务分包人应在接到图纸后_________天内,向工程承包人提交材料、设备、构配件供应计划(具体表式见附件一);经确认后,工程承包人应按供应计划要求的质量、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和供应时间等组织货源并及时交付;需要劳务分包人运输、卸车的,劳务分包人必须及时进行,费用另行约定。如质量、品种、规格、型号不

  符合要求,劳务分包人应在验收时提出,工程承包人负责处理。

  16.2 劳务分包人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因保管不善发生丢失、损坏,劳务分包人应赔偿,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等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16.3 工程承包人委托劳务分包人采购下列低值易耗性材料(列明名称、规格、数量、质量或其他要求)_________.

  16.4 工程承包人委托劳务分包人采购低值易耗性材料的费用,由劳务分包人凭采购凭证,另加%的管理费向工程承包人报销。

  17.劳务报酬

  17.1 本工程的劳务报酬采用下列任何一种方式计算:

  (1)固定劳务报酬(含管理费);

  (2)约定不同工种劳务的计时单价(含管理费),按确认的工时计算;

  (2)约定不同工作成果的计件单价(含管理费),按确认的工程量。

  17.2 本工程的劳务报酬,除本合同17.6固定的情况外,均为一次包死,不再调整。

  17.3 采用第(1)种方式计价的,劳务报酬共计_________元。

  17.4 采用第(2)种方式计价的,不同工种劳务的计时单价分别为:_________,单价为_________元;_________,单价为_________元;_________,单价为_________元。

  17.5 采用第(3)种方式计价的,不同工作成果的计价单价分别为:_________,单价为_________元;_________,单价为_________元。

  17.6 下列情况下,固定劳务报酬或单价可以调整:

  (1)以本合同约定价格为基准,市场人工价格的变化幅度超过_________%,按变化前后价格的差额予以调整;

  (2)后续法律及政策变化,导致劳务价格变化的,按变化前后价格的差额予以调整;

  (2)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形:_________.

  18.工时及工程量的确认

  18.1 采用固定劳务报酬方式的,事故过程中不计算工时和工程量。

  18.2 采用按确定的工时计算劳务报酬的,由劳务分包人每日将提供劳务人数报工程承包人,由工程承包人确认。

  18.3 采用按确认的工程量计算劳务报酬的,由劳务分包人按每月(或、旬、日)将完成的工程量报过程承包人,由工程承包人确认。对劳务分包人未经工程承包人认可,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劳务分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承包人不予计量。

  19.劳务报酬的中间支付

  19.1 采用固定劳务报酬方式支付劳务报酬的,劳务分包人与工程承包人约定按下列方法支付:

  (1)合同生效即支付预付款_________元;

  (2)中间支付:_________.

  19.2 采用计时单价或计件单价方式支付劳务报酬的,劳务分包人与工程承包人双方约定支付方法为_________.

  19.3 本合同确定调整的劳务报酬、工程变更调整的劳务报酬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劳务报酬,应与上述劳务报酬同期调整支付。

  20.施工机具、周转材料供应

  20.1 工程承包人提供给劳务分包人劳务作业使用的机具、设备,性能应满足施工的要求,及时运入场地,安装调试完毕,运行良好后交付劳务分包人使用。周转材料、低值易耗材料(由工程承包人依据本合同委托劳务分包人采购的除外)应按时运入现场交付劳务分包人,保证施工需要。如需要劳务分包人运输、卸车、安拆调试时,费用另行约定。

  20.2 工程承包人应提供施工使用的机具、设备一览表见附件二。

  20.3 程承包人应提供的周转材料、低值易耗材料一览表见附件三。

  21.施工变更

  21.1 施工中如发生对原工作内容进行变更,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劳务分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并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劳务分包人按照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21.2 因变更导致劳务报酬的增加及造成的劳务分包人损失,由工程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因变更减少工程量,劳务报酬应相应减少,工期相应调整。

  21.3 施工中劳务分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劳务分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工程承包人的直接损失,由劳务分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1.4 因劳务分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劳务分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劳务报酬。

  22.施工验收

  22.1 劳务分包人应确保所完成施工的质量,应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劳务分包人施工完毕,应向工程承包人提交完工报告,通知工程承包人验收;工程承包人应当在收到劳务分包人的上述报告后7天内对劳务分

  包人施工成果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或者工程承包人在上述期限内未租织验收的,视为劳务分包人已经完成了本合同约定工作。但工程承包人与发包人间的隐蔽工程验收结果或工程竣工验收结果表明劳务分包人施工质量不合格时,劳务分包人应负责无偿修复,不延长工期,并承担由此导致的工程承包人的相关损失。

  22.2 全部工程竣工(包括劳务分包人完成工作在内)一经发包人验收合格,劳务分包人对其发包的劳务作业的施工质量不再承担责任,在质量保修期内的质量保修责任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23.施工配合

  23.1 劳务分包人应配合工程承包人对其工作进行的初步验收,以及工程承包人按发包人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进行的涉及劳务分包人工作内容、施工场地的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工程承包人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的工作必须劳务分包人配合时,劳务分包人应按工程承包人的指令予以配合。除上述初步验收、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之外,劳务分包人因提供上述配合而发生的工期损失和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23.2 劳务分包人按约定完成劳务作业,必须由工程承包人或施工场地内的第三方进行配合时,工程承包人应配合劳务分包人工作或确保劳务分包人获得该第三方的配合,且工程承包人应承担因此而发生的费用。

  24.劳务报酬最终支付

  24.1 全部工作完成,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14天内,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递交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进行劳务报酬的最终支付。

  24.2 工程承包人收到劳务分包人递交的结算资料后14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工程承包人确认结算资料后14天内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务报酬尾款。

  24.3 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对劳务报酬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合同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25.违约责任

  25.1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工程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1)工程承包人违反本合同第19条、第24条的约定,不按时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务报酬;

  (2)工程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其他情况。

  25.2 工程承包人不按约定核实劳务分包人完成的工程量或不按约定支付劳务报酬或劳务报酬尾款时,应按劳务分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向劳务分包人支付拖欠劳务报酬的利息,并按拖欠金额向劳务分包人支付每日_________‰的违约金。

  25.3 工程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应向劳务分包人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工程承包人尚应赔偿因其违约给劳务分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劳务分包人工作时间。

  25.4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劳务分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1)劳务分包人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每延误一日,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_________元的违约金;

  (2)劳务分包人施工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但能够达到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时,劳务分包人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_________违约金;

  (3)劳务分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劳务分包人尚应赔偿因其违约给工程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延误的劳务分包人工作时间不予顺延。

  25.5 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26.索赔

  26.1 工程承包人根据总(分)包合同向发包人递交索赔意向通知或其它资料时,劳务分包人应予以积极配合,保持并出示相应资料,以便工程承包人能遵守总(分)包合同。

  26.2 在劳务作业实施过程中,如劳务分包人遇到不利外部条件等根据总(分)包合同可以索赔的情形出现,则工程承包人应该采取一切合理步骤,向发包人主张追加付款或延长工期。当索赔成功后,工程承包人应该将索赔所得的相应部分转交给劳务分包人。

  26.3 当本合同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应有正当的索赔理由,并有索赔事件发生时有效的相应证据。

  26.4 工程承包人未按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工程承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作时间延误和(或)劳务分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报酬及劳务分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劳务分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工程承包人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21天内,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1天内,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提出延长工作时间和(或)补偿经济损失报告及有关资料;

  (3)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在劳务分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1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劳务分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在收到劳务分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1天内未给予答复或未对劳务分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

  项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劳务分包人应当阶段性地向工程承包人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1天内,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3)(4)规定相同。

  26.5 劳务分包人未按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工程承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工程承包人可按上述程序和时限以书面形式向劳务分包人索赔。

  27.争议

  27.1 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采用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争议:

  (1)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27.2 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工作连续,保护已完工作成果: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终止合同;

  (2)调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4)法院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28.禁止转包或再分包

  28.1 劳务分包人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劳务作业转包或再分包给他人。否则,劳务分包人将依法承担责任。

  29.不可抗力

  29.1 本合同中不可抗力的定义与总包合同中的定义相同。

  29.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劳务分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工程承包人应协助劳务分包人采取措施。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认为劳务分包人应当暂停工作,劳务分包人应暂停工作。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劳务分包人应每隔7天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通报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结束后14天内,劳务分包人应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和有关资料。

  29.3 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和延误的工作时间由双方按以下办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劳务作业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2)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的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劳务分包人自有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

  (4)工程承包人提供给劳务分包人使用的机械设备损坏,由工程承包人承担,但停工损失由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

  (5)停工期间,劳务分包人应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6)工程所需清理、修理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7)延误的工作时间相应顺延。

  29.4 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30.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30.1 在劳务作业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和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价值的物品时,劳务分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工程承包人和分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工程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合同工作时间。如劳务分包人发现后隐瞒不报或哄抢文物,致使文物遭受破坏,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30.2 劳务作业中发现影响工作的地下障碍物时,劳务分包人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同时提出处置方案,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收到处置方案后 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改方案,工程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合同工作时间。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工程承包人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

  31.合同解除

  31.1 如果工程承包人不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务报酬,劳务分包人可以停止工作。停止工作超过28天,工程承包人仍不支付劳务报酬,劳务分包人可以发出通知解除合同。

  31.2 如在劳务分包人没有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之前,总包合同或专业分包合同终止,工程承包人应通知劳务分包人终止本合同。劳务分包人接到通知后尽快撤离现场,工程承包人应支付劳务分包人已完工程的劳务报酬,并赔偿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31.3 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因一方违约或应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31.4 合同解除后,劳务分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撤出施工场地。工程承包人应为劳务分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作劳务报酬。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合同解除后,不影响

  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32.合同终止

  32.1 双方履行完合同义务,劳务报酬价款支付完毕,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交付劳务作业成果,并经工程承包人验收合格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33.合同份数

  33.1 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各一份;本合同副本_________份,工程承包人执_________份,劳务分包人执_________份。

  34.合同生效

  本合同双方约定签字盖章并送备案后生效。

  35.补充条款

  附件一:工程承包人供应材料、设备、构配件计划

  附件二:工程承包人提供施工机具、设备一览表

  附件三:工程承包人提供周转、低值易耗材料一览表

  工程承包人(公章)_________ 工程劳务分包人(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

工程劳务分包合同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本合同的签订为乙方对________分包工程的有关情况已经作了必要的了解,接受目前施工现场及甲方提供的生活区现状,并已经对当地有关规定进行了充分的了解,乙方愿意就本分包工程与甲方签订此协议书,并按照甲方的有关要求和确定的工作范围组织人员进场,严格执行甲方关于本工程的施工进度计划安排。

  有关本项工程施工及责任义务等,经甲方双方经过认真协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项目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并作为甲乙双方的合约文件。

  一、承包范围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承包范围:完成________________及变更增减和甲方要求增加的工作内容。

  二、承包方式

  1、包质量、包进度、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验收、包与其他专业工种的配合。

  2、包所需的工具、机械、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振动棒、平板震动器、磨光机、刮 尺、铁板、扳手、铁锤、斗车、铁锹、扫帚、槽钢、下雨覆盖用薄膜、湿模及养护用水 管、雨衣雨鞋雨天施工防护用品、施工照明灯具电线等)。

  3、签订本合同前,乙方已对施工现场实地踏勘并进行了充分的了解,熟悉施工图纸及甲方的现场平面布置,乙方承诺不会因垂直运输及水平运输的问题而提出额外补偿。

  4、合同内单价不论任何原因,均不予调增,单价为包干价(含人工、机械、燃料动力费涨幅风险等)。

  5、项目部有权按照乙方人数随时分配、调整工程范围,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项目部分配,不得以任何理由借口要求增加费用等。

  三、合同单价

  四、结算方式

  1、甲方根据乙方工作内容,结算价款即为包干单价乘以经甲乙双方确认的施工图纸,乙方要求结算部分不得留有需收尾的'工作,工程量计算依据以实际完成量计取。

  2、乙方进场后按每月进度及完成工程量支付,经甲方验收确认合格后,付已完工程款的_____;工程完工验收后付至_____;其余5%作为保修金,乙方全部工作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后质保期满后付清。

  3、计时工按____元/工日。

  4、如乙方工程质量、进度达不到甲方要求,甲方可根据工程需要,对乙方的工作量作出调整,乙方不得因此而提出任何工期及费用的索赔。

  五、工程质量

  1、乙方在施工时应按设计要求、国家质量标准及验收规范进行施工,工程质量达到设计和规范要求。

  2、若乙方在工程质量上达不到设计和规范要求,并且经返工仍无法达到有关验收标准,甲方有权减少乙方的施工范围工作内容或终止分包合同,所有返工或甲方委托修改施工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3、如因乙方施工质量达不到规范要求而被开除退场,一律不予结算, 所做工程量作为对甲方的经济赔偿。

  六、工期

  1、工程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总体进度安排, 如根据进度需要加班时必须加班工作,需要加人时必须加人,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完成全部工程的 工作内容。

  2、若乙方拖延工期,不能按期完成。对不按甲方要求作业拖延工期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需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3、若乙方劳动力无法满足项目要求,甲方有权另请施工队伍代工,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4、乙方应积极配合其它作业班组的工作。

  七、安全、文明施工

  1、乙方要加强对工人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教育,提高工人的质量、安全、文明 施工意识。

  2、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在施工过程中,非因甲方原因造成的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对不按甲方要求施工,现场零乱,文明施工达不到标准的,甲方有权派人清理,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不管乙方现场代表是否签字认可,甲方均有权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八、甲方权利与义务

  1、负责整个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对乙方实施的劳务作业进行监督抽查,协调乙方与同一施工场地的其它劳务分包人之间的交叉配合。

  2、负责工程提供测量控制轴线及标高点、技术交底,组织图纸会审,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及交工验收;

  3、甲方向乙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支付的款项。

  4、项目部有权按照乙方人数随时分配、调整工程范围,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项目部分配,不得以任何理由借口要求增加费用等。

  九、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服从甲方、监理、业主代表对质量、进度、安全等全方位的管理,各项施工管理应严格按照甲方企业的质量保证体系的规定标准实施,为确定各项工作的管理质量和力度,如因乙方人员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文明施工规定等非因甲方原因所造成的一切责任事故,乙方应自行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如造成甲方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所有损失甲方自行在工程款中扣除。

  2、乙方现场代表为: 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 乙方现场代表必须常驻现场,及时解决在施工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并按时参加甲方的工程会议、质量安全文明检查等。甲方工程会议记录(含生产会、专题会等会议)作为合同的有效部分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3、乙方进场施工时,需提交“建筑工人花名册”、进场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工人有效身份证逐一查验。乙方施工人员年龄须在 18 至 55 岁之间,严禁患有高血压、恐高症等不宜登高作业的职业病患者入职工地,花名册上要有工人本人亲笔签字及按手印。乙方中途增减工人,应立即向甲方提供人员变更花名册,否则未办相 关手续的乙方人员,甲方有权拒付工资。

  4、如乙方违约或中途退场,不管何种原因中途退场,不得以任何理索取退场费用及补偿,对所完成工作量按50%的结算工程款支付给乙方,另50%作为违约索赔处理。

  5、对甲方所供材料,乙方应限额领用妥善保管,节约使用。

  6、乙方负责对自身所有成品及半成品的保护工作而不另外发生费用。

  7、乙方在本分包工程发生施工质量问题时,应及时派人修理,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理。如乙方修改、处理后仍不能达到国家工程验收标准的要求,甲方有权委托他人完成修改工作,发生的费用在分包工程款中扣除。

  十、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完成约定的全部内容、结清工程价款、质保期满之日终止.

  十一、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

  (1)向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

  (2)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向工 地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日期 : 日期:

工程劳务分包合同4

  甲 方:

  乙 方: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甲方将承建的工程的模板分项工程承包给乙方。根据《合同法》有关条款;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研究,充分协商达成如下条款。

  一、主要工作内容、范围

  1、所有砼涉及到支模的模板(基础垫层、承台、框架柱、构造柱、梁、板、电梯井、剪力墙、楼梯、空调板、凸窗板、烟道梁、填充墙内的腰带、女儿墙、窗台压顶、构造柱的模板)及所有的模板制作安装及拆除。

  2、以上所有模板项目的支撑体系及所有基础、柱、剪力墙插筋位置的固定脚手架体系,不论超高与否均由模板班组自行搭设及拆除。

  3、甲方提供的材料有:木材、竹胶板、钢管、扣件、拉杆、U 形扣钢模、PVC 套管及堵头)。除此以外的所有材料均由乙方自供。

  4、甲方提供的大型机具有:裁板机 元/月租金,双面压刨_____元/月租金,以上机具的租费用由乙方承担。其以后机具的维修及保养,配件,所有刀具的砂磨均由乙方负责,租用甲方机具损坏则由乙方照价赔偿。

  5、乙方自备机具,以上机具材料应具有合格证明书交甲方存档。

  6、所有模板的拼模图必须经项目主管、技术负责人、工长审核后,方可按图拼装制作,模板拼好后,编好模板的编号,封边刷封口胶,刷脱模剂,模板现场的组装,木枋的刨料支撑、校正、加固,浇砼时模板的看护以及修整加固,模板拆除后灰锅巴的清理及刷脱模剂。

  7、乙方自备的小型材料及用具有:所用的铁钉、铁丝、不干胶、脱模剂、鱼线、墨斗、铅笔、水平管、扫把、胶桶、3.5 米的铝方(5 根)线坠,墨汁、补缝的腻子粉、编号的油漆等所有除甲方提供材料以外的其它零星材料、工用具、机械均由乙方准备。

  8、拆模后的模板、木枋、架料、扣件等,所有木工用料的清理,刷脱模剂,拉杆清洗,模板上的起钉,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分规格,品种在指定地点分类堆码整齐,楼层上的模板所遗留下的材料(包括木屑、碎渣、PVC 套管,墙上的拉杆)等渣子的清理。

  9、模板、架料、扣件的吊装,在场内运转必须按安全技术交底和施工方案执行,违者按200/人次罚款。

  10、乙方模板工程所用材料的进出场由乙方负责上、下车堆码,必须按文明标化施工的要求。

  11、楼层上的放线,由甲方控制主轴线,由乙方派出两名专人配合放细部尺寸。

  12、所有预埋铁件拉强筋的安装、不同强度砼之间钢丝网的设置。

  13、乙方配备两个以上专职质检员,跟班作业,配合项目质检员、工长,检查工程质量。

  二、工程承包方式及承包单价

  1、承包方式:人工费承包。

  2、承包单价:

  本工程所有的模板一律按砼接触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单价为 元/m2。其中:

  (1) 基价占_____元;

  (2) 安全占 元;

  (3) 质量占 元;

  (4) 现场标化施工占 元;

  (5)施工进度及配合协调占 元。

  以上几项中的任何一项未达到要求均按项目部奖罚制度执行。

  三、价款结算:

  1、如工程质量未达优良,只按基价的50%结算,并不能获得优良奖;如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按基价的100%结算,并全额获得优良奖

  2、凡施工期间未发生经济损失在1000 元以上的安全事故可全额获得安全奖;反之,不能获得安全奖。

  3、凡基础、主体工期能按项目要求总工期完成时,可获得进度奖;反之不能获进度奖。

  4、凡标准化文明施工能通过验收可全额获得文明施工奖;反之不能获得文明施工奖。

  四、付款方式:

  甲方按乙方每个月实际完成工程量 %支付。余下部分待主体完成后支付。

  五、工程质量要求

  1、本工程的模板要求乙方脱模后,完全达到规范要求。

  2、梁、板、柱、剪力墙的.表面必须平整光洁,线角方正顺直,无漏浆、麻面。

  3、轴线、门窗洞口的尺寸要准确,所有模板的平整度控制在 内,垂直度3 米以内控制在,总高控制在,接头处高低差控制在 ,所有阴阳角必须顺直、整齐、每3 米不超过。

  4、成品保护:

  乙方底模支好后,成品保护尤其重要,同钢筋,水电安装配合,在浇砼过程中,乙方必须有专人看模,此人必须有高度责任心,否则,出一处问题按每次罚款200 元。

  5、所有工作必须按规范及施工技术交底施工,否则每点按200 元处罚。

  六、工期要求

  工程施工时,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编制的总工期、月、旬、日计划工期按时合格完成。未完成时按300 元/天进行处罚,不足一天者按一天计算。

  七、安全要求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明确安全生产中各自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内容如下: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省、市的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

  2、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制订的各项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的审证考核制度;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生产奖罚制度;安全教育制度等。

  3、甲乙双方的有关人员必须认真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的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思想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督促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纪律、制度和法规。

  4、施工前,甲方应对乙方的管理、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进场教育,介绍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和要求。乙方应组织召开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教育会议,并通知甲方委派有关人员出席会议,介绍施工中有关安全、防火等规章制度及要求,乙方必须检查、督促施工人员严格遵守、认真执行。

  根据工程项目内容、特点,甲乙双方应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并有交底的书面材料,履行签字手续,交底材料归档备查。每周项目召开安全例会制并作好记录。

  5、施工期间,乙方指派 负责本工程项目的有关安全、防火工作,甲方督促、检查和指导。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对于查出的隐患,乙方必须在限期内整改,过期不整改者,将按每次 元罚款。

  6、在生产操作过程中的个人防护用品及保健用品,必须具有“三证”(即: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产品检测报告)。甲方应督促乙方施工现场人员正确穿戴好防护用品,如乙方违者按每人/次30 元罚款。

  7、乙方人员对所处的施工区域、作业设施设备、工用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隐患,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由有关单位落实整改后方准施工。一经施工,就表示该施工单位确认施工场所、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乙方对施工过程中由于上述因素不良而导致的事故后果负责。

  8、乙方应严格按甲方安全技术交底进行操作,如乙方野蛮、擅自施工所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9、乙方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以及工具等均应由乙方自备。如乙方需借用或租赁,应由双方有关人员办理借用或租赁手续,制订有关安全使用和管理制度。

  甲方应保证借出的设备和工具完好并符合安全要求,乙方必须进行检查,并做好书面记录,乙方一经接收,设备和工具的保管、维修应由乙方负责,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由于设备、工具因素或使用操作不当而造成伤亡事故,由借入使用方负责。

  10、乙方人员对施工现场的脚手架,各类安全设施、安全警告牌、不得擅自拆除、更动。如确实需要拆除更动的,必须经工地施工负责人和甲方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员的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乙方人员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后果,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造成的工伤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11、特种作业必须执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经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后持证上岗。中、小型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做到“定机定人”和有证操作;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

  12、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各类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电焊、气割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动火手续。严格遵守“十不烧”规定,严禁使用电炉等大容量餐具做饭和取暖,冬季施工如必须采用明火加热的作业时必须落实防火加热的防冻措施时,应取得工地主管人员同意,落实防火、防中毒措施,并指派专人值班。

  13、乙方需用甲方提供的电气设备,在使用前应先进行检测,并做好检测记录,如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应积极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准使用,违反本规定或不经甲方许可,擅自乱拉电气线路造成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14、乙方在施工中,应注意地下管线及高压架空线路的保护。甲方对地下管线和障碍物应详细交底,乙方应贯彻交底要求,如遇有情况,应及时向甲方和有关部门联系,采取保护措施。

  15、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乙方人员在施工期间造成伤亡、火警火灾、机械等重大事故等由乙方负责,甲方应协力进行紧急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按程序逐级上报。

  16、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施工管理人员和现场工人名单和相关证件,包括作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及有关证件,人员确定后人员应相对稳定,凡需变动,必须及时通知甲方,征得同意后方可变动。

  17、凡发生工伤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处理,由责任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和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材料损耗

  1、所有材料进场由乙方材料员、工长共同签收,全部交与乙方管理。

  2、钢管≤1%,扣件≤2%,木模板、木枋≤3%,竹胶板整张≤1%,对拉螺杆≤1%,D形卡按9%损耗。

  3、凡所有材料在损耗量以内节约的按 分成,甲方 成,乙方 成。则乙方用量超过损耗标准就按材料进价赔偿给甲方。

  4、工程完工后,枋竹胶板的钉子,水泥砼锅巴清理。

  九、文明施工现场及标准化工地要求

  1、乙方现场使用的所有材料必须堆码整齐,标识清楚。制作房的半成品必须堆码整齐,挂牌醒目,标明部位、生产日期、制作人。

  2、凡乙方有违反文明施工的现象发生,甲方按50 元/次处罚乙方。

  3、施工现场必须达到工完场地清。

  4、当甲方项目需要统一服装时,乙方承担80%费用,甲方项目部补助20%费用。

  5、每间工人宿舍内的被盖、碗、鞋、毛巾必须整齐,生活垃圾必须按指定地点堆放。

  6、乙方应自行完善其它标化文明施工要求的工作。

  十、甲乙双方职责

  1、甲方及时提供甲方应该提供的材料(钢管、木材、竹胶板、施工图、变更通知单、会审纪要)。

  2、甲方为乙方提供食宿条件,原则上乙方自备生活费,但甲方工长可以视工程量完成情况酌情借给饭菜票,其费用在乙方人工费结算中扣出。

  3、甲方管理人员应尽最大努力,组织好交叉施工,防止或尽量减少乙方窝工。

  4、甲方提供塔机及夜间照明设施。

  5、甲乙双方在签订劳务合同的同时,必须签订安全施工合同,此合同方能生效。

  6、甲方项目部组织会议时,乙方负责人必须参加,否则甲方以缺席每次100 元,迟到每次50 元处罚乙方。

  7、乙方及时提供机具及其它材料、工具,确保工程顺利施工。

  8、乙方负责人(或指定专人)必须24 小时坚守现场(特殊情况须向主办工长及分管工长请假),否则甲方以每次100 元处罚乙方。

  9、甲方为了项目整个工程顺利施工的需要,乙方必须服从甲方项目部安排、调整,否则按拖延工期处罚。

  10、乙方的暂住证、务工证、身份证、计划生育证由乙方自行解决。

  11、乙方负责人必须陪同甲方项目经理、主办工长、工长一起参加质检站的质量检查并作好记录,如有缺席甲方按每次200 元处罚乙方。

  12、如因乙方不听从甲方安排,甲方有权随时勒令班组退场,并不予结算所有工程量。

  13、如乙方自行退场或有未完成的工作,未完工程量按承包单价的3 倍从已完工程量中扣出,扣完为止。

  15、乙方严禁招用未满16 岁的童工

  16、乙方必须按成都市社会保险有关《成都市非城镇从业人员综合社会保险》规定,为乙方现场所有人员购买非城镇从业人员综合社会保险并报甲方备案。

  十一、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以补充合同形成协商解决。

  十二、乙方不服从现场管理或达不到合同要求,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

  十四、合同期限: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财务结算完毕后,自动失效。

  甲方单位:(章) 乙方单位:(章)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甲方委托代表人: 乙方委托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工程劳务分包合同5

  甲方:简阳逸水鼎城二期1#楼项目部

  乙方:木工班组

  逸水鼎城二期1#楼项目部,根据施工需要,现将本工程所有的模板施工承包给乙方负责。为了加强工程质量、安全、文明、工期及成品保护等方面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本着平等、自愿、诚信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地处简城镇滨江路原红塔职高内,地下一层地上31+1层,1、2层为商业用房,以上为居住用房。标准层层高为3m,总高约99m,建筑面积约28000m2,全框架剪力墙结构。本工程支模面积约91000m2,结算时以实际完成工程量为准。

  二、承包范围

  本工程范围内的所属模板施工,包括二装模板,原有模板、模条的清理利用,即实行单包工。

  三、工期要求

  乙方进场施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施工总工期按甲方要求。如因甲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总工期顺延。乙方在保证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应科学、合理地组织施工,按期或提前完成施工任务。如因乙方自身原因延误工期(如乙方人力不足,小雨天无工人施工,该加班而不加班等等),所产生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按每延误1天罚款500元迭加,每次罚款不低于1000元。

  四、质量要求

  乙方应充分熟悉设计施工图纸,正确理解设计施工意图。所搭设的架体必须根据满堂施工脚手架方案,确保架体安全、稳定。模板安装必须平整、光洁、不漏浆;几何尺寸准确无误;

  轴线、层高符合规范要求,阴阳角方正顺直。施工质量必须达到模板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要求,确保一次性检查合格。具体技术操作规程参见模板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五、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负责向乙方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向乙方提供一份能够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保证满足施工用材料及时供应。向乙方提供50m范围内的用电转接箱,负责夜间施工照明,协调各班组的工作条件及关系,向工人提供饮用水,负责每月进度款的按时拨付等。

  2、乙方责任:应严格履行合同约定,遵守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对班组操作人员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向项目部提交所有操作工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建立三级教育卡和办理保险用),每次放线时派两名工人配合甲方抄平放线,保质按期完成施工任务。甲乙双主签定劳动合同时,乙方需向甲方预交5万元信誉保证金,待±0.00施工完毕后,甲方无息退还乙方。乙方自备能满足施工用机具,如圆盘锯、刨木机、手提锯、电钻、三级配电箱后的'电缆线等,低值易耗品如:铁钉、铁丝、火钩、粘胶带、海棉条、广线、锯子、墨斗、墨汁、梅花扳手、钉锤和劳动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雨衣、手套等。每次施工前五天,上报架料计划,且须准确。对原有模板、木条负责清理和应用,对所用材料应先计划考虑周全,不得随意乱切乱锯。模板每一次使用完后必须进行清理,刷隔离剂。每次模板安装时,必须将模板内杂物清理干净。每次搭设完毕应将剩架料、配件放回原位,或按指定地点堆放;对毛边脱层的大模板及时进行裁边利用。自觉及时对胀模后砼,派专人剔打,达到二装要求;对散落于硬防护及兜网,因乙方自身产生的材料,必须无条件随时清捡,否则甲方派人处理,所发生的费用甲方将双倍扣罚。每次砼浇筑必需要有专人值守,否则罚款200元/次,如果砼浇筑时无人值守,胀模所造成的砼损失,甲方对乙方将加倍处罚。负责施工场地内,塔吊无法操作的场内材料短运。架子、模板拆除后应及时清理,并按指定位置堆码整齐,原则是方便上车。凡属乙方所用剩余材料,必须自行清理收捡,并堆放于指定地点。

  六、付款办法

  甲方根据乙方的实际完成工程量,以砼接触面积,按综合单价 元/m2结算木工工资,不再另外产生其他任何费用。如果乙方施工质量经常受到工程部及监理部的表扬,或达到优良施工标准,甲方按每平方米支模面积增加0.5元/m2作为奖励。施工期间如发生零星用工,技工按120元/天,普工按70元/天另计,零星用工每月结清。第一次支付工资按总承包合同约定,三层主体完成后,结算已完成部分80%形象进度工资。以后甲方每月按乙方形象进度工程量的80%,于次月15日支付乙方工资,工程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支付到总工资的90%,竣工验收后1个月内结清所有余款。

  七、安全、文明施工。

  乙方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后,必须遵守甲方的工地管理制度,听从甲方的安排指挥,尊重业主及监理。所有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高空作业系好安全带,乙方现场管理人员必须按时参加甲方召开的工地生产例会;无故缺席罚款200元/次,施工现场内禁止打架斗殴,如果发生斗殴事件,不论有理无理,均罚款20xx元/次。场内禁止随地大小便,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为配合本工程的标准化工地管理,应随时清洁楼层内自身产生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如因乙方疏于安全管理,不按安全操作规程施工,所发生的安全事故,费用在10000.00元以内的,概由乙方自行承担,费用超过10000.00元部分,按甲乙双方7:3比例分摊。

  八、违约责任

  乙方所属工人不服从甲方管理人员安排,罚款50元/次,施工期间进入施工现场不佩戴安全帽(以照片为准),罚款50元/次;施工现场内大便者罚款200元/次;如工人未经甲方允许,随意携带工地内物品出工地大门,视为偷盗;罚款200元/次以上。因乙方原因使工地受到业主、监理及相关部门批评或罚款,甲方将加倍处罚。所有罚款只记班组不记个人,累计后在当月预付进度工资款中扣除。乙方如有工人在施工中,多次不听从甲方安排、指挥或违规操作,甲方有权责令其退场,否则不发当月进度工资。乙方在施工中,不服从甲方管理,导致工程不能正常进行,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另行安排其他班组进场施工。结算时按乙方实际完成工程量的80%结算劳务工资。甲方有权拒付剩余的20%形象进度工资,作为补偿新进场班组费用。

  以上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协议内容,双方应共同遵守,并不得反悔。如果一方违约,必须承担另一方一切经济损失。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从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工程完工后并结清余款后自动失效。

  甲方:逸水鼎城二期1#楼项目部

  乙方:木工班组

  20xx年月 日

工程劳务分包合同6

  承包方(甲方):

  住址:

  分包方(乙方):

  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就___________________建设项目的工程劳务分包合作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劳务分包合同,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计划竣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总工期_______天。

  4、承包方式:

  5、工程造价:

  二、工程价款的结算方式

  甲方收到建设单位拨付的工程款后,按劳务报酬总额占工程总造价比例向乙方支付。

  三、材料提供

  本工程由甲方按工程施工的进度计划供应材料,其规格、型号等均由甲方核验后乙方点交签证。

  四、质量条款

  本项目的质量标准为省级优良。乙方应坚持工程质量标准,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等有关要求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要求。

  五、安全条款

  1、乙方应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2、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

  六、甲方责任

  1、组织有关人员对乙方进场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综合治理等方面的教育,做好日常监管工作。

  2、组织及负责对乙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施工技术、措施等方面的交底。

  3、负责对乙方施工人员的安全、工程质量、文明施工等方面的工作进行指导、监控,并按规定及时做好验收工作。

  4、甲方委派驻工地代表,监督乙方的工作。

  5、按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七、乙方责任

  1、按甲方的各项交底要求,严格按国家操作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精心组织施工。

  2、按甲方的工期计划要求,认真编制施工作业计划,每月应按时完成甲方下达的月工期计划。

  3、按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劳务作业人员工资。

  4、严格执行安全协议书中的规定,落实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措施,做好各项基础工作。

  5、乙方应派驻工地代表监督工人施工,积极配合甲方驻工地代表的工作。

  八、劳务分包人资质

  1、资质证书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资质专业及等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考核验收

  乙方完成施工时,及时向甲方发出验收通知。甲方收到验收通知后______天内要及时组织人员验收,未经验收不得使用,如若使用则视为验收完成,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十、违约责任

  1、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约定核实乙方的工程量、或不按约定支付劳务作业工程款、或不按约定支付工程款尾款时,应按乙方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拖欠劳务作业工程款的利率,并按拖欠金额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甲方不履行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时,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元,甲方应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并顺延延误的.乙方工作时间。

  2、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每延误一日,应向甲方支付______元的违约金;

  (2)乙方施工的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但能够达到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______元的违约金;

  (3)乙方不履行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时,应向甲方支付______元的违约金,乙方应赔偿应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延误的乙方工作时间不予顺延。

  3、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在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十一、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发生争议,可自行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可向工程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附则

  1、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全部工程作业内容竣工验收、工程价款结清后失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另订补充协议。

  3、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代表人: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

  负责人: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工程劳务分包合同7

  甲方:

  乙方:

  为了保证 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经甲、乙双方协商对 分项工程施工达成工程劳务分包合同条款如下:

  一、工程分包情况:

  1、工程名称:

  2、建筑面积: 平方米;

  3、分包内容:

  4、合同价款:本合同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形式,即人工费 元/平方米;

  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 标准要求;

  6、拨款方式:

  二、甲方责任

  1、负责办理开工前的各项审批手续,确保施工正常进行;

  2、负责协调与建设、监理、质量监督、安全生产管理等各部门的关系;

  3、负责制定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工程进度等各方面管理制度并进行综合协调管理工作;

  4、负责为施工现场所有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负责监督检查作业人员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情况;

  5、负责对进入施工现场所有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监督施工人员按照施工操作规程进行施工;

  6、负责工程施工调度,协调各工种之间关系,确保施工有序进行;

  7、负责对施工人员进行统一管理,所有施工人员必须统一着装。有权对不服从管理的分包队伍及个人进行处罚;

  8、有权对不按要求发放人工费的分包人进行统一管理,为个人直接发放人工费。

  三、乙方负责

  1、必须按相关规范要求进行施工,对建设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2、负责按甲方要求及时组织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3、负责每日在部署施工任务时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

  4、负责为施工作业人员发放统一的服装,为每一个施工人员配备合格的.安全帽;

  5、负责班前检查所需使用机械设备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确保设备不带病运行;

  6、负责监督检查本工种作业人员按照操作规程(有持证上岗要求的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进行施工,不得野蛮施工,不得饮酒;对每天完成的分项工程进行自检,确保一次验收合格;

  7、负责本工种施工作业现场的安全生产、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对施工所产生的边角料按项目部要求进行统一存放,对作用现场及时清理。

  8、承担本工种安全生产事故的一切责任。

  上述承包合同签定后,双方应认真履行,具有法律效力。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再行商议。

  此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壹份,另壹份报公司存档。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劳务分包合同8

  工程名称:

  工程承包人:

  劳务分包人:

  工程承包人(施工总承包人或专业工程承(分)包人):

  劳务分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工程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或专业承(分)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分)包合同”),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劳务分包人资质情况

  资质证书号码:

  发证机关:

  资质专业及等级:

  有效期:

  2、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分包范围:

  提供分包劳务内容:木工、瓦工、钢筋工、力工及现场随时发生的零工。

  3、分包工作期限

  开始工作日期: 年 月 日

  结束工作日期: 年 月 日

  总日历工作天数:天。

  4、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按总(分)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本工作质量标准: 省建筑验收标准的合格工程。

  5、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

  (3)本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

  (4)本工程施工专业承(分)包合同。

  6、标准规范

  除本工程总(分)包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适用标准规范如下:

  (1)相应施工规范

  (2)7、总(分)包合同

  7、1工程承包人应提供总(分)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供劳务分包人查阅。当劳务分包人要求时,工程承包人应向劳务分包人提供一份总包合同或专业分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的副本或复印件。

  7、2劳务分包人应全面了解总(分)包合同的各项规定(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

  8、图纸

  8、1工程承包人应在劳务分包工作开工7天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图纸2套,以及与本合同工作有关的标准图集1套。

  9、项目经理

  9、1工程承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职务:职称:。

  9、2劳务分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职务:职称:。

  10、工程承包人义务

  10、1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总(分)包合同,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对工程的工期和质量向发包人负责;

  10、2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工程承包人完成劳务分包人施工前期的下列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1)在开工前向劳务分包人交付具备本合同项下劳务作业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交付要求为:承(分)包人确认符合施工条件

  (2)在开工前完成水、电、热、电讯等施工管线和施工道路,并满足完成本合同劳务作业所需的能源供应、通讯及施工道路畅通的时间和质量要求;

  (3)在开工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相应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

  (4)在开工前完成办理下列工作手续(包括各种证件、批件、规费,但涉及劳务分包人自身的手续除外):技术交底及验收标准的确定;

  (5)在开工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相应的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其交验要求与保护责任为:承(分)包人确认符合施工条件;

  (6)在开工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下列生产、生活临时设施:承(分)包人确认符合施工条件,其交验要求与保护责任为:原样交回,损坏赔偿;

  10、3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年、季、月施工计划、物资需用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检测、实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10、4负责工程测量定位、沉降观测、技术交底,组织图纸会审,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及交工验收;

  10、5统筹安排、协调解决非劳务分包人独立使用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工作用水、用电及施工场地;

  10、6按时提供图纸,及时交付应供材料、设备,所提供的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安全设施保证施工需要;

  10、7按本合同约定,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动报酬;

  10、8负责与发包人、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11、劳务分包人义务

  11、1对本合同劳务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工程承包人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未经工程承包人授权或允许,不得擅自与发包人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11、2劳务分包人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的要求,每月底前5天提交下月施工计划,有阶段工期要求的提交阶段施工计划,必要时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提交旬、周施工计划,以及与完成上述阶段、时段施工计划相应的劳动力安排计划,经工程承包人批准后严格实施;

  11、3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

  11、4自觉接受工程承包人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工程承包人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照顾全局;

  11、5按工程承包人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工程承包人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11、6按时提交报表、完整的原始技术经济资料,配合工程承包人办理交工验收;

  11、7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劳务分包人责任发生损坏,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11、8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提供或租赁给劳务分包人使用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

  11、9劳务分包人须服从工程承包人转发的发包人及工程师的指令。

  11、10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劳务分包人应对其作业内容的实施、完工负责,劳务分包人应承担并履行总(分)包合同约定的、与劳务作业有关的所有义务及工作程序。

  12、安全施工与检查

  12、1劳务分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劳务分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劳务分包人承担。

  12、2工程承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工程承包人不得要求劳务分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工程承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工程承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13、安全防护

  13、1劳务分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承包人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13、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工作(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劳务分包人应在施工前1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实施,由工程承包人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13、3劳务分包人在施工现场内使用的安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及其他保护用品),由劳务分包人提供使用计划,经工程承包人批准后,由工程承包人负责供应。

  14、事故处理

  14、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劳务分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报告工程承包人,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事故进行处理。

  14、2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相关规定处理。

  15、保险

  15、1劳务分包人施工开始前,工程承包人应获得发包人为施工场地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的保险,且不需劳务分包人支付保险费用。

  15、2运至施工场地用于劳务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工程承包人办理或获得保险,且不需劳务分包人支付保险费用。

  15、3工程承包人必须为租赁或提供给劳务分包人使用的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

  15、4鼓励劳务分包人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15、5保险事故发生时,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

  16、材料、设备供应

  16、1劳务分包人应在接到图纸后7天内,向工程承包人提交材料、设备、构配件供应计划(具体表式见附件1);经确认后,工程承包人应按供应计划要求的质量、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和供应时间等组织货源并及时交付;需要劳务分包人运输、卸车的,劳务分包人必须及时进行,费用另行约定。如质量、品种、规格、型号不符合要求,劳务分包人应在验收时提出,工程承包人负责处理。

  16、2劳务分包人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构配件。因保管不善发生丢失、损坏,劳务分包人应赔偿,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等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16、3工程承包人委托劳务分包人采购下列低值易耗性材料:

  U托、步步紧、钉子、绑线、8#线、挂线及钢筋加工设备。

  17、劳务报酬

  17、1本工程的劳务报酬采用下列任何一种方式计算:

  (1)固定劳务报酬(含管理费)。

  17、2本工程的劳务报酬,为一次包死,不再调整。

  17、3采用第(1)种方式计价的,劳务报酬共计元。

  18、工时及工程量的确认

  18、1采用固定劳务报酬方式的,施工过程中不计算工时和工程量。

  19、劳务报酬的中间支付

  19、1采用固定劳务报酬方式支付劳务报酬的,劳务分包人与工程承包人约定按下列方法支付:

  中间支付:

  第一次支付时间为第九层完工,支付一次;

  第二次支付时间为第十四层完工,支付一次;

  第三次支付时间为第十七层完工,共支付三次,总额为已完成工费的60%。

  竣工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结清。

  20、施工机具、周转材料供应

  20、1工程承包人提供给劳务分包人劳务作业使用的机具、设备,性能应满足施工的要求,及时运入场地,安装调试完毕,运行良好后交付劳务分包人使用。周转材料、低值易耗材料(由工程承包人依据本合同委托劳务分包人采购的除外)应按时运入现场交付劳务分包人,保证施工需要。如需要劳务分包人运输、卸车、安拆调试时,费用另行约定。

  20、2工程承包人应提供施工使用的机具、设备一览表见附件2。

  20、3工程承包人应提供的周转材料、低值易耗材料一览表见附件3。

  21、施工变更

  21、1施工中如发生对原工作内容进行变更,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劳务分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并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劳务分包人按照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21、2因变更导致劳务报酬的增加及造成的劳务分包人损失,由工程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因变更减少工程量,劳务报酬应相应减少,工期相应调整。

  21、3施工中劳务分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劳务分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工程承包人的直接损失,由劳务分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1、4因劳务分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劳务分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劳务报酬。

  22、施工验收

  22、1劳务分包人应确保所完成施工的质量,应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劳务分包人施工完毕,应向工程承包人提交完工报告,通知工程承包人验收;工程承包人应当在收到劳务分包人的上述报告后7天内对劳务分包人施工成果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或者工程承包人在上述期限内未组织验收的,视为劳务分包人已经完成了本合同约定工作。但工程承包人与发包人间的隐蔽工程验收结果或工程竣工验收结果表明劳务分包人施工质量不合格时,劳务分包人应负责无偿修复,不延长工期,并承担由此导致的工程承包人的相关损失。

  22、2全部工程竣工(包括劳务分包人完成工作在内)一经发包人验收合格,劳务分包人对其分包的劳务作业的施工质量不再承担责任,在质量保修期内的质量保修责任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23、施工配合

  23、1劳务分包人应配合工程承包人对其工作进行的初步验收,以及工程承包人按发包人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进行的涉及劳务分包人工作内容、施工场地的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工程承包人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的工作必须劳务分包人配合时,劳务分包人应按工程承包人的指令予以配合。除上述初步验收、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之外,劳务分包人因提供上述配合而发生的工期损失和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23、2劳务分包人按约定完成劳务作业,必须由工程承包人或施工场地内的第三方进行配合时,工程承包人应配合劳务分包人工作或确保劳务分包人获得该第三方的配合,且工程承包人应承担因此而发生的费用。

  24、劳务报酬最终支付

  24、1全部工作完成,经发包人认可后14天内,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递交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进行劳务报酬的最终支付。

  24、2工程承包人收到劳务分包人递交的结算资料后14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工程承包人确认结算资料后14天内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务报酬尾款。

  24、3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对劳务报酬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合同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25、违约责任

  25、1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工程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1)工程承包人违反本合同第19条、第24条的约定,不按时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务报酬;

  (2)工程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其他情况。

  25、2工程承包人不按约定核实劳务分包人完成的工程量或不按约定支付劳务报酬或劳务报酬尾款时,应按劳务分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向劳务分包人支付拖欠劳务报酬的利息,并按拖欠金额向劳务分包人支付每日0、5‰的违约金。

  25、3工程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应向劳务分包人支付违约金1000元,工程承包人尚应赔偿因其违约给劳务分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劳务分包人工作时间。

  25、4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劳务分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1)劳务分包人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每延误一日,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违约金20xx元;

  (2)劳务分包人施工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但能够达到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时,劳务分包人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违约金5万元;

  (3)劳务分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违约金20万元,劳务分包人尚应赔偿因其违约给工程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延误的劳务分包人工作时间不予顺延。

  25、5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26、索赔

  26、1工程承包人根据总(分)包合同向发包人递交索赔意向通知或其它资料时,劳务分包人应予以积极配合,保持并出示相应资料,以便工程承包人能遵守总(分)包合同。

  26、2在劳务作业实施过程中,如劳务分包人遇到不利外部条件等根据总(分)包合同可以索赔的情形出现,则工程承包人应该采取一切合理步骤,向发包人主张追加付款或延长工期。当索赔成功后,工程承包人应该将索赔所得的相应部分转交给劳务分包人。

  26、3当本合同的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应有正当的索赔理由,并有索赔事件发生时有效的相应证据。

  26、4工程承包人未按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工程承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作时间延误和(或)劳务分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报酬及劳务分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劳务分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工程承包人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21天内,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1天内,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提出延长工作时间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在收到劳务分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1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劳务分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在收到劳务分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1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劳务分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项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劳务分包人应当阶段性地向工程承包人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1天内,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3)、(4)规定相同。

  26、5劳务分包人未按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工程承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工程承包人可按上述程序和时限以书面形式向劳务分包人索赔。

  27、争议

  27、1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采用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争议:

  (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7、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工作连续,保护好已完工作成果: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终止合同;

  (2)调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4)法院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28、禁止转包或再分包

  28、1劳务分包人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劳务作业转包或再分包给他人。否则,劳务分包人将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29、不可抗力

  29、1本合同中不可抗力的定义与总包合同中的定义相同。

  29、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劳务分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工程承包人应协助劳务分包人采取措施。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认为劳务分包人应当暂停工作,劳务分包人应暂停工作。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劳务分包人应每隔7天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通报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结束后14天内,劳务分包人应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和有关资料。

  29、3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和延误的工作时间由双方按以下办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劳务作业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2)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的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劳务分包人自有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

  (4)工程承包人提供给劳务分包人使用的机械设备损坏,由工程承包人承担,但停工损失由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

  (5)停工期间,劳务分包人应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6)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7)延误的工作时间相应顺延。

  29、4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30、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30、1在劳务作业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和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价值的物品时,劳务分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工程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合同工作时间。如劳务分包人发现后隐瞒不报或哄抢文物,致使文物遭受破坏,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30、2劳务作业中发现影响工作的地下障碍物时,劳务分包人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同时提出处置方案,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收到处置方案后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正方案,工程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合同工作时间。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工程承包人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

  31、合同解除

  31、1如果工程承包人不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务报酬,劳务分包人可以停止工作。停止工作超过28天,工程承包人仍不支付劳务报酬,劳务分包人可以发出通知解除合同。

  31、2如在劳务分包人没有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之前,总包合同或专业分包合同终止,工程承包人应通知劳务分包人终止本合同。劳务分包人接到通知后尽快撤离现场,工程承包人应支付劳务分包人已完工程的劳务报酬,并赔偿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31、3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因一方违约或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31、4合同解除后,劳务分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撤出施工场地。工程承包人应为劳务分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作劳务报酬。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32、合同终止

  32、1双方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劳务报酬价款支付完毕,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交付劳务作业成果,并经工程承包人验收合格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33、合同份数

  33、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各执一份;本合同副本3份,其中一份报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时留存,工程承包人执1份,劳务分包人执1份。

  34、补充条款

  35、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合同签订后生效。

  附件1:工程承包人供应材料、设备、构配件计划

  附件2:工程承包人提供施工机具、设备一览表

  附件3:工程承包人提供周转、低值易耗材料一览表

  工程承包人:(公章)劳务分包人:(公章)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合同员:(签字、盖章)合同员:(签字、盖章)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电子邮箱:电子邮箱:

工程劳务分包合同9

  工程承包人(施工总承包人或专业工程承(分)包人):__________

  劳务分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 (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工程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或专业承(分)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分)包合同”),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劳务分包人资质情况

  资质证书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发证机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资质专业及等级:__________________

  复审时间及有效期:________________

  2.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供分包劳务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分包工作期限

  开始工作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结束工作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总日历工作天数为:_______天。

  4.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按总(分)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本工作必须达到质量评定 等级。

  5.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

  (3)本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

  (4)本工程施工专业承(分)包合同。

  6.标准规范

  除本工程总(分)包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适用标准规范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总(分)包合同

  7.1工程承包人应提供总(分)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供劳务分包人查阅。当劳务分包人要求时,工程承包人应向劳务分包人提供一份总包合同或专业分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的副本或复印件。

  7.2劳务分包人应全面了解总(分)包合同的各项规定(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

  8.图纸

  8.1工程承包人应在劳务分包工作开工_______天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图纸_____套,以及与本合同工作有关的标准图_____套。

  8.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项目经理

  9.1工程承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职称:_________。

  9.2劳务分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职称:_________。

  10.工程承包人义务

  10.1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总(分)包合同,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对工程的工期和质量向发包人负责;

  10.2 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工程承包人完成劳务分包人施工前期的下列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1)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向劳务分包人交付具备本合同项下劳务作业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交付要求为:____________________。

  (2)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完成水、电、热、电讯等施工管线和施工道路,并满足完成本合同劳务作业所需的能源供应、通讯及施工道路畅通的时间和质量要求;

  (3)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相应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

  (4)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完成办理下列工作手续(包括各种证件、批件、规费,但涉及劳务分包人自身的手续除外):__________________ ;

  (5)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相应的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其交验要求与保护责任为:______;

  (6)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下列生产、生活临时设施:___________

  __________ ,其交验要求与保护责任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3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年、季、月施工计划、物资需用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析测、实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10.4负责工程测量定位、沉降观测、技术交底,组织图纸会审,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及交工验收;

  10.5统筹安排、协调解决非劳务分包人独立使用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工作用水、用电及施工场地;

  10.6按时提供图纸,及时交付应供材料、设备,所提供的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安全设施保证施工需要;

  10.7按本合同约定,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动报酬;

  10.8负责与发包人、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11.劳务分包人义务

  11.1对本合同劳务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工程承包人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未经工程承包人授权或允许,不得擅自与发包人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11.2劳务分包人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的要求,每月底前天提交下月施工计划,有阶段工期要求的提交阶段施工计划,必要时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提交旬、周施工计划,以及与完成上述阶段、时段施工计划相应的劳动力安排计划,经工程承包人批准后严格实施;

  11.3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

  11.4自觉接受工程承包人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工程承包人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照顾全局;

  11.5按工程承包人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工程承包人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11.6按时提交报表、完整的原始技术经济资料,配合工程承包人办理交工验收;

  11.7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劳务分包人责任发生损坏,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11.8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提供或租赁给劳务分包人使用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

  11.9劳务分包人须服从工程承包人转发的发包人及工程师的指令。

  11.10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劳务分包人应对其作业内容的实施、完工负责,劳务分包人应承担并履行总(分)包合同约定的、与劳务作业有关的所有义务及工作程序。

  12.安全施工与检查

  12.1劳务分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劳务分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劳务分包人承担。

  12.2工程承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工程承包人不得要求劳务分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工程承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工程承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13.安全防护

  13.1劳务分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承包人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13.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工作(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劳务分包人应在施工前1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实施,由工程承包人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13.3劳务分包人在施工现场内使用的安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及其他保护用品),由劳务分包人提供使用计划,经工程承包人批准后,由工程承包人负责供应。

  14.事故处理

  14.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劳务分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报告工程承包人,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事故进行处理。

  14.2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相关规定处理。

  15.保险

  15.1劳务分包人施工开始前,工程

  承包人应获得发包人为施工场地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的保险,且不需劳务分包人支付保险费用。

  15.2运至施工场地用于劳务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工程承包人办理或获得保险,且不需劳务分包人支付保险费用。

  15.3工程承包人必须为租赁或提供给劳务分包人使用的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工程承包人自行投保的范围(内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5.4劳务分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劳务分包人自行投保的范围(内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5.5保险事故发生时,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

  16.材料、设备供应

  16.1劳务分包人应在接到图纸后 天内,向工程承包人提交材料、设备、构配件供应计划(具体表式见附件一);经确认后,工程承包人应按供应计划要求的质量、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和供应时间等组织货源并及时交付;需要劳务分包人运输、卸车的,劳务分包人必须及时进行,费用另行约定。如质量、品种、规格、型号不符合要求,劳务分包人应在验收时提出,工程承包人负责处理。

  16.2劳务分包人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因保管不善发生丢失、损坏,劳务分包人应赔偿,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等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16.3工程承包人委托劳务分包人采购下列低值易耗性材料(列明名称、规格、数量、质量或其他要求):

  采购材料费用为: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价)

  采购材料费用为: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价)

  采购材料费用为: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价)

  采购材料费用为: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价)

  16.4工程承包人委托劳务分包人采购低值易耗性材料的费用,由劳务分包人凭采购凭证,另加_______%的管理费向工程承包人报销。

  17.劳务报酬

  17.1本工程的劳务报酬采用下列任何一种方式计算:

  (1)固定劳务报酬(含管理费);

  (2)约定不同工种劳务的计时单价(含管理费),按确认的工时计算;

  (3)约定不同工作成果的计件单价(含管理费),按确认的工程量计算。

  17.2本工程的劳务报酬,除本合同17.6规定的情况外,均为一次包死,不再调整。

  17.3采用第(1)种方式计价的,劳务报酬共计 元。

  17.4采用第(2)种方式计价的,不同工种劳务的计时单价分别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价为______________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价为______________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价为______________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价为______________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价为______________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价为______________元;

  17.5采用第(3)种方式计价的,不同工作成果的计件单价分别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价为______________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价为______________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价为______________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价为______________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价为______________元;

  17.6在下列情况下,固定劳务报酬或单价可以调整:

  (1)以本合同约定价格为基准,市场人工价格的变化幅度超过_______%,按变化前后价格的差额予以调整;

  (2)后续法律及政策变化,导致劳务价格变化的,按变化前后价格的差额予以调整;

  (3)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

  18.工时及工程量的确认

  18.1采用固定劳务报酬方式的,施工过程中不计算工时和工程量。

  18.2采用按确定的工时计算劳务报酬的,由劳务分包人每日将提供劳务人数报工程承包人,由工程承包人确认。

  18.3采用按确认的工程量计算劳务报酬的,由劳务分包人按月(或旬、日)将完成的工程量报工程承包人,由工程承包人确认。对劳务分包人未经工程承包人认可,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劳务分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承包人不予计量。

  19.劳务报酬的中间支付

  19.1采用固定劳务报酬方式支付劳务报酬的,劳务分包人与工程承包人约定按下列方法支付:

  (1)合同生效即支付预付款 _______元;

  (2)中间支付:

  第一次支付时间为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支付_______元;

  第二次支付时间为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支付_______元;

  ……

  19.2采用计时单价或计件单价方式支付劳务报酬的,劳务分包人与工程承包人双方约定支付方法为_____________________ 。

  19.3本合同确定调整的劳务报酬、工程变更调整的劳务报酬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劳务报酬,应与上述劳务报酬同期调整支付。

  20.施工机具、周转材料供应

  20.1工程承包人提供给劳务分包人劳务作业使用的机具、设备,性能应满足施工的要求,及时运入场地,安装调试完毕,运行良好后交付劳务分包人使用。周转材料、低值易耗材料(由工程承包人依据本合同委托劳务分包人采购的除外)应按时运入现场交付劳务分包人,保证施工需要。如需要劳务分包人运输、卸车、安拆调试时,费用另行约定。

  20.2工程承包人应提供施工使用的机具、设备一览表见附件二。

  20.3工程承包人应提供的周转材料、低值易耗材料一览表见附件三。

  21.施工变更

  21.1施工中如发生对原工作内容进行变更,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劳务分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并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劳务分包人按照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21.2因变更导致劳务报酬的增加及造成的劳务分包人损失,由工程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因变更减少工程量,劳务报酬应相应减少,工期相应调整。

  21.3施工中劳务分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劳务分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工程承包人的直接损失,由劳务分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1.4因劳务分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劳务分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劳务报酬。

  22.施工验收

  22.1劳务分包人应确保所完成施工的质量,应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劳务分包人施工完毕,应向工程承包人提交完工报告,通知工程承包人验收;工程承包人应当在收到劳务分包人的上述报告后7天内对劳务分包人施工成果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或者工程承包人在上述期限内未组织验收的,视为劳务分包人已经完成了本合同约定工作。但工程承包人与发包人间的隐蔽工程验收结果或工程竣工验收结果表明劳务分包人施工质量不合格时,劳务分包人应负责无偿修复,不延长工期,并承担由此导致的工程承包人的相关损失。

  22.2全部工程竣工(包括劳务分包人完成工作在内)一经发包人验收合格,劳务分包人对其分包的劳务作业的施工质量不再承担责任,在质量保修期内的质量保修责任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23.施工配合

  23.1劳务分包人应配合工程承包人对其工作进行的初步验收,以及工程承包人按发包人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进行的涉及劳务分包人工作内容、施工场地的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工程承包人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的工作必须劳务分包人配合时,劳务分包人应按工程承包人的指令予以配合。除上述初步验收、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之外,劳务分包人因提供上述配合而发生的工期损失和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23.2劳务分包人按约定完成劳务作业,必须由工程承包人或施工场地内的第三方进行配合时,工程承包人应配合劳务分包人工作或确保劳务分包人获得该第三方的配合,且工程承包人应承担因此而发生的费用。

  24.劳务报酬最终支付

  24.1全部工作完成,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14天内,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递交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进行劳务报酬的最终支付。

  24.2工程承包人收到劳务分包人递交的结算资料后14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工程承包人确认结算资料后14天内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务报酬尾款。

  24.3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对劳务报酬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合同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25.违约责任

  25.1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工程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1)工程承包人违反本合同第19条、第24条的约定,不按时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务报酬;

  (2)工程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其他情况。

  25.2工程承包人不按约定核实劳务分包人完成的工程量或不按约定支付劳务报酬或劳务报酬尾款时,应按劳务分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向劳务分包人支付拖欠劳务报酬的利息,并按拖欠金额向劳务分包人支付每日_______ ‰的违约金。

  25.3工程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应向劳务分包人支付违约金_______元,工程承包人尚应赔偿因其违约给劳务分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劳务分包人工作时间。

  25.4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劳务分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1)劳务分包人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每延误一日,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 元的违约金;

  (2)劳务分包人施工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但能够达到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时,劳务分包人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 的违约金;

  (3)劳务分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违约金元,劳务分包人尚应赔偿因其违约给工程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延误的劳务分包人工作时间不予顺延。

  25.5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26.索赔

  26.1工程承包人根据总(分)包合同向发包人递交索赔意向通知或其它资料时,劳务分包人应予以积极配合,保持并出示相应资料,以便工程承包人能遵守总(分)包合同。

  26.2在劳务作业实施过程中,如劳务分包人遇到不利外部条件等根据总(分)包合同可以索赔的情形出现,则工程承包人应该采取一切合理步骤,向发包人主张追加付款或延长工期。当索赔成功后,工程承包人应该将索赔所得的相应部分转交给劳务分包人。

  26.3当本合同的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应有正当的索赔理由,并有索赔事件发生时有效的相应证据。

  26.4工程承包人未按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工程承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作时间延误和(或)劳务分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报酬及劳务分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劳务分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工程承包人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21天内,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1天内,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提出延长工作时间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在收到劳务分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1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劳务分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在收到劳务分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1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劳务分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项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劳务分包人应当阶段性地向工程承包人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1天内,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3)、(4)规定相同。

  26.5劳务分包人未按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工程承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工程承包人可按上述程序和时限以书面形式向劳务分包人索赔。

  27.争议

  27.1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采用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争议:

  (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7.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工作连续,保护好已完工作成果: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终止合同;

  (2)调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4)法院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28.禁止转包或再分包

  28.1劳务分包人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劳务作业转包或再分包给他人。否则,劳务分包人将依法承担责任。

  28.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9.不可抗力

  29.1本合同中不可抗力的定义与总包合同中的定义相同。

  29.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劳务分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工程承包人应协助劳务分包人采取措施。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认为劳务分包人应当暂停工作,劳务分包人应暂停工作。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劳务分包人应每隔7天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通报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结束后14天内,劳务分包人应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和有关资料。

  29.3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和延误的工作时间由双方按以下办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劳务作业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2)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的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劳务分包人自有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

  (4)工程承包人提供给劳务分包人使用的机械设备损坏,由工程承包人承担,但停工损失由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

  (5)停工期间,劳务分包人应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6)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7)延误的工作时间相应顺延。

  29.4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30.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30.1在劳务作业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和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价值的物品时,劳务分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工程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合同工作时间。如劳务分包人发现后隐瞒不报或哄抢文物,致使文物遭受破坏,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30.2劳务作业中发现影响工作的地下障碍物时,劳务分包人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同时提出处置方案,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收到处置方案后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正方案,工程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合同工作时间。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工程承包人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

  31.合同解除

  31.1如果工程承包人不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务报酬,劳务分包人可以停止工作。停止工作超过28天,工程承包人仍不支付劳务报酬,劳务分包人可以发出通知解除合同。

  31.2如在劳务分包人没有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之前,总包合同或专业分包合同终止,工程承包人应通知劳务分包人终止本合同。劳务分包人接到通知后尽快撤离现场,工程承包人应支付劳务分包人已完工程的劳务报酬,并赔偿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31.3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因一方违约或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31.4合同解除后,劳务分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撤出施工场地。工程承包人应为劳务分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作劳务报酬。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32.合同终止

  32.1双方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劳务报酬价款支付完毕,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交付劳务作业成果,并经工程承包人验收合格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32.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3.合同份数

  33.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各执一份;本合同副本_______份,工程承包人执_______份,劳务分包人执_______份。

  33.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4.补充条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5.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双方约定_______后生效。

  附件一 工程承包人供应材料、设备、构配件计划(略)

  附件二 工程承包人提供施工机具、设备一览表(略)

  附件三 工程承包人提供周转、低值易耗材料一览表(略)

  工程承包人:(公章)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

  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

  劳务分包人:(公章)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劳务分包合同10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承接甲方电力(电器)安装工程劳务工程所涉及的双方权利与义务等事项签订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第1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北回归线项目户表巡检

  1.2 工程地点:

  第2条 工程范围:

  2.1主要内容为:

  第3条 合同金额

  3.1经甲乙双方共同商定,本分包工程的合同包干价为:(大写) (小写¥ .00元)。

  第4条 付款方式

  1、本合同无预50%付款。

  2、工程竣工且送电后,30日内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工程款。

  第5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乙方在施工现场与建设单位的协调工作。

  2按本合同规定支付乙方工程价款。

  第6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1负责工程图纸的`现场技术交底。

  2乙方进入安装现场前,应勘察施工现场,熟悉场地,做好与土建单位的配合工作。

  3严格按施工图要求、国家现行施工安装规范、技术交底的要求施工,确保工期和质量。

  4精心组织施工,若发现设计及施工存在问题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或甲方提出,并确保工程衔接及质量。 5严格执行安全措施和操作规程,防止事故特别是人身事故的发生,做好安全防护工作。施工中属于乙方责任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6办理相关的市政规划手续。

  第7条 安全措施及责任

  1施工期间,乙方应加强现场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做好安全措施,严格按《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开展各项工作。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由责任方负责。

  第8条 工程验收质量标准及保修期

  1工程验收质量标准:按设计图纸、安装验收规范、成都电业局有关规定为依据。

  2鉴于本工程为高低压变配电改造工程,经双方同意,以项目送电及工程竣工资料交付完毕视为甲方验收合格。

  3保修期:从设备正式投运之日起壹年内属乙方安装质量保修期。

  4保修期内若发生事故,属于乙方安装质量问题由乙方免费修复或更换。

  第9条 违约责任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甲、乙双方发生本合同纠纷时,可协商、调解。协商、调解不成时,由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10条 协议份数、有效期及其它

  1本协议壹式肆份,双方执贰份。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另行补充协议执行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单位(章): 乙方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工程劳务分包合同11

  工程承包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

  劳务分包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劳务分包工作内容

  1.工程名称:__________桥梁基础桩基工程

  2.工作地点:__________

  3.分包内容:冲击钻孔桩,旋挖钻孔桩,人工挖孔桩

  4.分包范围:甲方合同内的所有桩基

  二、分包工作期限

  1.开始工作日期: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结束工作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总日历天数为__________天。以上开工日期为暂定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开工日期为准,按日历总天数顺延。

  2.乙方应完全按甲方的工期进度要求精心组织施工,若达不到上述工期进度要求,甲方将调集其它施工队伍参与施工,并按照业主对甲方拖期损失赔偿金的处罚办法,从乙方结算款中扣罚拖期损失赔偿金。

  3.工期如需顺延,必须经甲方同意,并以书面形式确定。如因甲方原因造成误工,工期顺延且应按拖期损失赔偿金给予乙方赔偿,金额按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三、质量标准

  1.工程质量必须达到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中约定的质量标准 。

  2.达到该质量标准,则按合同规定付款,达不到该质量标准的,必须返工重做直至达到该质量标准,其间发生的返工费用、检测费用以及造成的相关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四、合同价款

  1.按每立方米做为计价标准,不含吊车、水费、电费、税金、泥浆转运。

  2.挖孔桩桩基每立方米________元 (__________元)冲击钻孔桩桩基每立方米_________元 ( __________元)旋挖钻孔桩桩基每立方米 _________元(__________元)进行计算,不分桩基直径大小,钻孔、旋挖以设计桩径进行计算,挖孔桩按直径+ 30cm进行计算。挖孔灌注混凝土每立方米15元(十五元)按照设计计算。此单价不在做任何调整。

  3. 单价包括内容为:

  1)钻孔桩基、旋挖桩基:除钢筋笼制作安装、桩基砼材料,场地50米范围外的水、电由甲方负责外,其它一切为完成孔桩成孔及灌注任务所发生的材料、劳力、机具设备、等费用均包含在此总价内。

  2)挖孔桩基:除钢筋笼制作安装、桩基砼材料、护壁材料,场地50米范围外的水、电由甲方负责外,其它一切为完成孔桩成孔所发生的材料、火工用品、劳力、机具设备、运输等费用均包含在此总价内。混凝土浇灌由甲方负责,浇灌需要的导管等设备由乙方提供。

  4.本工程的各施工项目劳务单价均包括了本工程的正确实施、修补其任何缺陷所必需的全部费用和利润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风险,各劳务单价均为一次包死,不予调整。

  5.本劳务单价乘以经双方确认的已完合格工程数量即为本劳务合同总价,劳务总价为甲方应给乙方的所有款项。

  五、工程量确认

  1.本工程劳务价款的结算支付采用月收方结算的办法。工程开工后两个月内甲方只向乙方支付工人生活费( 15元/天·人);待乙方完成两个月工作量后,甲方向乙方根据此项工程计量情况支付工程进度款90%,并从工程进度款中扣回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生活费,以后每月以此类推。

  2.每月20日由甲乙双方共同对合格工程项目进行收方,甲方技术人员根据附件一中的工程项目按施工图设计数量提出收方资料,报甲方主管领导审核批示后计价。

  3.甲方仅对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的工程项目与乙方办理结算,对乙方未经甲方认可,超出合同范围和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甲方不予计价。

  4.本合同工程交工结算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乙双方在5个工作日内共同完成末次收方工作,甲方在14个工作日内完成末次结算工作,并在结算单上注明"末次结算"字样,经甲乙双方签字认可并进行封帐,封帐后未进入末次结算单的其他内容一律视为不存在。所有工程结算款在两个月后付清。

  5.由于乙方作业失误,措施不当,控制不严等原因,未按技术交底和图纸进行工作,造成的超设计数量,甲方将不予计量,由此产生的费用及质量问题和事故均由乙方自负。

  六、甲方的权利、义务

  1.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

  2.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和安全技术交底并提供相关技术资料。

  3.提供施工现场附近的电源接点。从甲方工地配电房引出的电力线、管线接至施工现场50米范围外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50米范围内的有乙方负责。水电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4.负责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检测、试验化验、技术测量、隐蔽工程检查、物资采购、现场计量、作业进度等进行全面管理、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5.与乙方共同进行收方工作,按本合同约定,办理劳务计算手续,向乙方支付劳务费。

  6.制定确保工程质量、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安全的措施。

  7.当乙方不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合同约定工作内容,甲方有权单方决定调减乙方的工作量,或直接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追究乙方的相关责任。

  8.负责与业主、监理、及有关部门进行联系。

  9.施工过程中,末次结算付款前,乙方未及时清算为履行本合同与他人发生的租费、购货款等一切付款义务的,甲方有权暂不支付剩余款项,且不承担相关责任。

  10.发现乙方未按时支付其下属员工和农民工工资时,有权采取相应的解决措施。

  11.提供钻机移场的所需机械,施工时所需的便道、工作平台有甲方负责提前完成。

  七、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进场的机械设备数量、时间根据实际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须满足工程需要要求。

  2.钻孔机械设备的进出场、工作平台搭拆、机械设备的安拆、钢护筒安拆、造浆、钻孔、挖孔、支撑防护、通风设施、修正桩孔、清孔、配合安装钢筋笼、混凝土灌注、清理现场等完成该工作的施工及有关作业,上述工程项目中所需的成品砼、钢筋笼、吊车(只限于钢筋笼吊装)、造浆材料、护壁材料、由甲方提供。

  3. 挖孔机械设备的进出场、工作平台搭拆、挖孔、护壁、通风设施、修正桩孔、清孔、清理现场等完成该工作的施工及有关作业,上述工程项目中所需的护壁材料、火工用品由甲方提供,火工用品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4.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作业指导书和相关技术资料,施工规范进行施工作业,提供符合合同约定的劳动成果。

  4.组织合格的、身体健康及具有相应资格证书,能满足施工需要的工作人员投入工作。

  5.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规范、验收标准、有关技术交底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和交底,严格遵守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环保、消防、卫生的管理规定;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返修、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

  6.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作业内容转包或再分包给他人,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赔偿甲方因更换劳务队伍造成的经济损失。

  7.乙方与第三人签订的劳动、租赁、买卖等一切合同,与甲方无关。乙方与甲方以外的第三人发生的`合同债务、侵权责任一律由乙方履行和承担责任。

  8.严格服从甲方指令。

  9.农民工吃宿由乙方自理。

  10.乙方所有进场的工人均需向甲方提供身份证,退场的要提供退场时间。

  八、支付

  1.本合同工作内容无预付款。

  2.甲方对乙方的所有支付,包括扣减或冲帐方式。

  3.双方约定在每月应支付乙方款额中,甲方扣留_____%( )作为质量保证金。

  4.所有款项支付,甲方应与乙方签字确认付款对象、方式和金额后,向乙方现金支付。

  5.业主未将工程款按约支付给甲方,根据风险分担原则,双方约定,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款项期限作相应顺延,并不承担顺延期间的利息和违约责任。

  九、 安全施工、劳动保护、事故处理

  1.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业主及国家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因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伴随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在实施易燃、易爆、危险品环境中工作或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应在施工前7天通知甲方,并提出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报甲方。

  3.乙方在施工现场内使用的安全保护用品由乙方负责。

  4.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保护事故现场,并立即报告甲方,由甲方酌情安排处理方案和处理方法。

  5.甲方有权对乙方在施工中不按技术规范作业的现象发出停工、返工令,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6.在工程施工期间甲方概不负责乙方因自身原因引起的任何人身伤残、死亡和财产的损害或损失而造成的一切经济费用。

  十、施工检查与验收

  1.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施工,确保所完成施工的质量,符合质量标准。

  2.质量等级必须达到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中约定的质量评定标准。

  3.隐蔽工程必须经甲方及监理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此前,不得隐蔽。

  4.乙方施工过程中,必须接受甲方派驻现场人员旁站、指导、检查、监督,施工质量和施工进度应满足业主单位、监理单位和甲方的要求。

  十一、保证金交付与返还

  履约保证金: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向甲方缴纳 零_____万元的现金履约保证金。乙方按约定全部机械设备到场后,甲方不计利息一次返还履约保证金_____%,待工程完工后支付剩余的履约保证金。

  十二、违约责任

  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2.甲方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其他情况。

  3.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4.因乙方责任造成质量事故,材料、重作、返修、返工等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数额据实结算。

  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退场,应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6. 其他违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7.因乙方不服从甲方管理,不服从甲方指令,不遵守甲方根据业主要求所作的合理调整,影响了工期和质量,甲方有权视情况对乙方清退出场。

  8.若属乙方原因,未按合同工期完成,每拖迟一天将给予____元的罚款

  十三、合同变更和解除

  1.除法定和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双方协商,不得变更、解除本合同。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前,仍执行本合同。

  2.乙方将本合同转包或再分包给他人时,或乙方的施工能力,技术水平满足不了合同要求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3本协议经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全部工程验收并结清费用后自动失效。

  十四、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经当事人双方同意由宁德市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保密条款

  双方对合同内容均负有保密义务,因一方泄密,给对方造成损失的,由泄密方赔偿对方经济损失。

  十六、补充条款:

  1.钻孔(冲击、旋挖)桩有系梁、承台的,从系梁、承台底标高扣除虚桩长度以2.5米为限制,超过2.5米的按照实际计算,小于2.5米的按照图纸计算。

  2.挖孔桩根据现场实际桩长计算有效长度。

  3.超过允许偏孔之外和施工中造成的偏孔费用均由乙方承担。钻孔桩扩孔系数均为1.05%,挖孔桩的扩孔系数为1.15%,在次范围内的即为正常砼的使用量,超出部分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费用,费用按照成本价扣除。

  4.最低机械配置要求:

  1)旋挖钻机1部,冲击钻机6部,人工挖孔机械配置满足要求;

  2)或冲击钻机15部,人工挖孔机械配置满足要求。

  十七、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

  十九、合同生效、终止

  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时起生效,自双方履行完成合同全部义务、工程竣工且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无质量问题工程款结清后合同终止。

  二十、本合同附件有四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工程承包人(甲方):__________(公章) 劳务分包人(乙方):__________(公章)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 签订时间:_____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

工程劳务分包合同12

  发包方: (简称甲方)

  承包方: (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议,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包内容:

  1.分包形式:包清工

  2.分包项目:单价

  (1)木工:综合单价为24元/㎡(按接触面积结算)。

  以上单价含各工种所需的铁丝、铁钉等辅料和所用的工机具。

  3.分包内容:

  (1)木工工作内容:

  整个建筑物木工的所有工作内容;

  ①模板配料、制作、安装、拆除、承重架搭拆。模板钢筋的清理、归堆、模板的清理上油。弹线、柱插筋留洞、预埋件埋设。钢板止水带的`制作、安装。

  4.工机具:包括修理

  乙方所用工具及机械(除井架外)均由乙方自理,包括维修、保养、管理。

  5.工期:按甲方要求,最终保证总进度计划。

  二、工程质量:

  本工程泥工项目质量必须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

  甲方要进行技术交底,乙方严格遵守施工规范,按图纸或技术变更联系单精心操作,施工中乙方需服从甲方现场指挥。因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必须返工重做,由此而引起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在当月工程结算时扣除。

  三、付款方法:

  1.工程款按先做后付原则。

  2.甲方按当月实际完成的工作量的量的 ,剩余 等工程完工三个月内一次性付清。

  四、奖罚措施:

  1.本工程实行质量保证金制度,乙方的工程施工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质量保证金1万元被罚没。甲方有权清退乙方。

  2、本工程实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保证金制度,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达不到甲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要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甲方有权清退乙方。

  3、.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执行项目部关于质量、安全、文明、材料管理制度,执行项目部相关奖罚规定。

  五、安全、文明生产:

  1.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生产六大纪律十项安全技术措施,执行公司及当地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切实作到安全生产。施工期间发生的各类事故由责任方负责。

  2.乙方严格遵守项目部及当地管理部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服从项目部创文明标化工地的安排。杜绝野蛮施工,违章作业,做好施工现场的落手清工作。做好工完场清。材料按甲方要求定位放整齐。如有发现乙方未将材料及时回收,发现一次,罚1000元。

  3、若乙方不配齐劳保用品,不按规定偑戴安全帽等,每发生一次按每人每次扣罚50元。

  六、其他:

  1.乙方负责人70%时间必须在施工现场。乙方必须配备各工种的翻样人员。

  2.乙方施工期间所招用的人员必须三证齐全,并及时办理好各种证件,费用由乙方负担,因证件不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不得非法招用未成年工,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3.乙方施工期间要遵守当地公安部门的有关政策法令,发现打架、偷窃、赌博从严处理,每发生一次罚款1000元。

  4.乙方承诺合同条款中的所有条件,如有违约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余款将被甲方罚没作为甲方损失。

  5.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劳务分包合同13

  工程名称:济南市天桥区洛口李庄1#高层住宅楼

  工程总承包单位(甲方):济南市天桥区建筑安装工程公司

  劳务分包单位(乙方):四川省星旺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

  日期:20xx年6月10日

  工程总承包单位(甲方):济南市天桥区建筑安装工程公司

  劳务分包单位(乙方):四川星旺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 (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工程承包人已经签定施工总承包合同,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_济南市天桥区洛口李庄1#高层住宅楼

  1.2工程地点: 济南市天桥区洛口李庄__________

  1.3工程内容:基础、主体清工大包,(塔吊、配电总箱除外

  其于部分附材及工具。

  1.4劳务作业范围:该工程基础、主体框架,既钢筋、模板、砼、二次砌体、后浇带、外脚手架搭设、安全防护含(拆除)等。直至质检站验收优良。

  第二条、实行劳务承包。乙方按完成劳务作业的需要和甲方工程施工要求提供劳务,负责相应的劳务管理。

  第三条、合同文件的组成与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由下列各项组成,并依序解释

  1、补充协议;

  2、本合同;

  3、协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4、工程劳务量清单或确定劳务报酬的工程预算书、图纸;

  5、标准、规范和其他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

  第四条、合同文件适用标准和法律

  4.1适用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的法律和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

  4.2适用标准及规范:

  4.2.1现行的国家及工程当地有关标准、规范;

  4.2.2其他标准及规范:无

  第五条、施工图纸

  甲方正式开工前,向乙方提供施工项目的施工蓝图2套。乙方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甲方代为复制,复制费由乙方承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

  第六条、施工前期工作

  6.1办理施工手续的责任及费用、证件、批件的名称及完成时间:施工许可证、开工报告、占道、排污、临建规划手续均执行大合同。

  6.2提供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及其交验要求与保护责任;提供位置及交验要求执行大合同;在乙方施工区域内的由乙方在施工期间负责保护。

  第七条、甲方驻工地代表:

  7.1 甲方驻工地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甲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承担自己的部分权利和责任,但涉及经济责任和工期的事务须经现场代表确认方为有效。委派人员调整,需提前通知乙方;

  7.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应采用书面形式,本人签字后交给乙方并办理签收。必要时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

  7.3甲方代表应按合同约定和施工需要及时向乙方担供指令,批准施工措施并履行其他约定的义务;

  7.4甲方代表发现乙方有转包、再分包行为或无履约能力,有权终止或中止合同。乙方人员有违法、违纪或不服从管理的行为时,甲方代表有权要求乙方予以清退。

  7.5甲方驻工地代表无订约权。没有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协议等变更、增减合同内容性质文件的权利。

  甲方代表易人,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

  第八条、乙方驻工地代表:

  8.1乙方驻工地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职责。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乙方的要求、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本人签字后送交甲方,办理签收。

  8.2乙方代表按批准的施工方案和甲方发出的指令、要求组织劳务作业。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且采取紧急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报告。由责任方承担因此发生的经济支出或费用以及工期延误责任。

  乙方代表易人应提前7天通知甲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

  第九条、甲方责任

  9.1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班子,设立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程师及工程技术、质量安全、财务、材料、经管、动力、行政等职能部门,实施工程项目的全面组织与管理;

  9.2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制订项目管理目标、实施对工程质量、安全、工期、文明施工、计量检测、实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9.3负责工程测量定位、沉降观测、技术交底、组织参加图纸会审,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办理交工验收;

  9.4随时检查乙方施工设备运行、材料保管使用情况,检查乙方现场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及持证上岗情况。乙方违犯规定或工作达不到要求的标准时,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返修,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应费用,并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

  9.5负责审核乙方编制的施工劳务预算、用料计划及各种报表;

  9.6负责与业主、监理、设计等单位和有关部门的工作联系,协调现场有关单位的关系。

  第十条、乙方责任

  10.1对本合同承包范围内的施工劳务向甲方负责,未经甲方授权不得擅自与业主及有关部门发生工作上的联系。全部施工任务必须组织自有力量完成,严禁转包或再分包本合同约定的施工劳务;

  10.2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甲方与业主的有关规章制度,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管理、检查与监督。与现场其他单位搞好协调配合;

  10.3负责完成施工劳务的有关技术措施的编制,报甲方批准后严格实施;

  10.4接到图纸 7 天内编制出施工劳务预算(附件设备总用量计划),提交甲方审核,审定后的预算价一律不再调整。根据甲方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的要求,每一个月的10日前提交下季度的劳务作业进度计划,每月20日前提交下一月的劳务作业进度计划。有阶段工期要求的提供阶段计划,必要时按项目部的要求提交旬、周、日计划(所有计划均应附材料、设备用量计划),报甲方批准后实施。若乙方不按时或不按要求提交劳务预算书或材料计划或作业计划,甲方可以不供材料,不付款,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乙方承担,并按违约处理。每月20日提交完成劳务所反映的工程形象进度统计报表。

  10.5认真做好承担的劳务涉及的施工日志和隐蔽工程的原始记录,完整、清楚、详细、准确地积累施工资料,及时将有关技术经济资料完整地提供给甲方,并配合整理归档;

  10.6做好放陈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地下管线的保护工作,如有损坏,乙方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各种罚款)。暂停施工期间对所涉施工部位 进行妥善保护;

  10.7交工前保护好工程成品或半成品,把现场清理干净,做好验收准备工作,为验收提供便利条件,参加办理交工验收。积极配合保修,在保修期内对劳务所涉施工质量缺陷及时进行无偿修理。

  第十一条、劳务费金额:

  第十二条、财务付款

  12.1双方本着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原则,结成合作伙伴,一致同意各项劳务费用及款项均以业主已支付该款项为前提;

  12.2阶段款项(进度款):工程形象进度完成±0.000后,发包人审核已完成量,按完成工作量的60%付款,以后每月按完成形象进度的60%付款,主体结构封顶过春节工人返家付款85%,如不过年,主体经质量监督站验收后付至85%,下余的15%待竣工验收合格后三个月付清。

  12.3劳务报酬支付方式:转账支票或短期银行承兑汇票。

  12.4所有资金必须由劳务分包人(公司)专人办理并盖有(

  有限公司财务专用章”收据有效,否则总承包方不予认可,由此引起的后果由劳务分包人承担。

  第十三条、完工结算

  13.1乙方在所承担劳务项目全部完工之日起30天内,提交劳务费结算书,一式八份,甲方在规定时间内审核定案后返回给乙方三份;

  13.2甲方接到乙方结算书后进行审查,在业主对甲方结算审查、一次审计定案后30天内办理定案手续;

  13.3结算审查程序及定案:先由甲方项目经理部组织有关人员核实乙方的劳务内容和工作量。再由甲方预算人员审核后按当地规定计算出工作量并按合同的约定计算出价款,交项目技术、质量、安全、材料、动力、财务等部门和项目经理会签,经公司分管部门和领导初审后,上报公司主管部门终审。劳务结算书必须加盖 “

  ”方为有效。

  13.4结算方式:本项目采用 B 结算方式进行结算;

  A、固定劳务总价;

  B、固定劳务单价,按实确认实物量或定额工日或建筑面积;

  C、审定的劳务预算加(减)现场有签证、变更等;

  D、劳务预算加包干系数。

  13.5计算规则: 按现行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建筑面积

  13.6劳务费标准: 基础、主体按148元/m,零工按50/工日包括土方清理、垫层、筏板基础等零星用工,多项一次性补款肆万三仟捌佰元整 。

  13.7劳务费内容: 乙方施工全部内容所需的劳务;定额综合工日包干但不限于现场保卫;乙方自带机械的维修;材料的装卸、材料的场内转运及堆码;周转材料的清理、维修、堆码、场内转运;安全防护用工;生活区卫生用工;文明施工;

  13.8劳务费调整的范围、条件及方法: 确认的劳务签证,按合同约定调整。

  13.9当地政府按规定收取乙方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为甲方代交时,在支付劳务费时扣除;

  13.10甲方和乙方结算付款,只能按本合同约定办理。甲方每次付给乙方款项后乙方必须优先支付工人工资。乙方在履行合同期间不能到甲方、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任何办公室及生活区吵闹,不得发生工人聚众闹事、上访等事件;也不提出合同外的任何要求。否则,每次罚乙方10万元人民币。若发生乙方施工工人因工资等原因聚众闹事、上访等事件时,甲方有权从应付乙方的工程款中直接代付工人工资,同时对于期间甲方为此所支付的各项费用由乙方承担,从乙方结算值中直接扣除;

  13.11乙方必须每月给工人结算工资,每年年底给职工结清工资,列已付未付工资,并向甲方报月表和年度表。如果乙方不能及时给职工支付工资,甲方有权按报表支付给工人,同时扣罚乙方结算款项。

  第十四条、劳务作业期限

  开工日期:计划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计划 年 月 日

  乙方根据工期要求,周密地安排进度计划,报经甲方批准后严格实施,接受甲方的检查、监督。施工实际进展与进度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采取补救措施,保证按时完工。如补救无效,在甲方限定时间内达不到要求,视为乙方无按期完工能力,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在接到通知后三日内撤离现场,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工期延误

  不可抗力和规模扩大、标准提高、结构更改重大设计变更或业主原因、连续停电24小时以上,发生上述情况对工期有实质性影响的,事后3日内乙方向甲方提出延期理由和要求,经确认后工期相应顺延,并赔偿窝工损失。

  由于乙方原因不能按时完工,乙方承担如下违约责任:每拖延一天承担其造价10%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甲方损失。非乙方原因,乙方不承担工期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劳务工作质量

  16.1质量等级:依据国家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本工程质量必须达到优良等级,同时负责工程过程中的无偿维修,若乙方在接到维修通知后3日内没有进行积极维修,甲方将组织维修,并按实际发生额从乙方结算或保修金中扣除。工程质量等级以山东省济南市质量监督站签发的工程质量监定书为依据。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验收规范、设计图纸及有关技术要求精心组织劳务作业,确保实现质量目标。达不到质量标准的部分,甲方一经发现,可以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及时返修,直到满足质量要求。因甲方原因不到质理标准,由甲方承担返工的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因乙方原因达不到质量标准,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达不到质量标准,视为乙方不具备满足质量要求的技术及管理实力,甲方有权力解除合同,乙方在接到通知后3日内撤离现场,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16.2因乙方原因达不到优良等级的违约责任: 乙方承担其工程造价的10%的违约金,并无条件自费返工该工程质量标准,若因返工延误工期由则仍执行第十五条。

  16.3达到优良等级的'奖励: 不奖励

  第十七条、质量检查与验收

  17.1质量检查:乙方完成约定之劳务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的要求及甲方代表发出的指令进行劳务作业,加强内部检查工作,坚持自检、互检、交接检制度,随时接验收不得自行隐蔽,如有自行掩蔽,乙方必须照甲方和有关单位的验收要受甲方代表和委派人员以及各级质检部门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要求返工、修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

  17.2隐蔽部位验收:乙方应在自检合格后,验收12小时前通知甲方组织验收,经验收合格,验收记录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如验收不符合质量要求,乙方应按验收提出的整改意见返修,合格后重新通知验收,返修费用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未经验收不得自行隐蔽,如有自行隐蔽,乙方必须按照甲方和有关单位的验收要求进行剥落和开口,并负责恢复和承担因此发生的费用及损失;

  17.3中间验收:基础,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如验收不符合要求,乙方应按验收提出的要求返修后,通知重新验收。

  17.4交工验收:乙方承担任务全部完成,经初验达约定的质量标准后,由甲方约请业主(或业主委托的其他单位)验收,经验收优良,评定的质量等级。交工验收书签字后,办理工程移交。如质量达不到要求,乙方应对所施工部分存在的问题按验收提出的意见返修,并在限定的期限内完成,再通知验收,直到符合质量要求为止。乙方承担因此发生的全部经济责任和工期延误责任。

  第十八条、安全施工

  18.1安全目标:杜绝死亡和重伤事故的发生,轻伤频率不大于0.2‰;杜绝重大机械和火灾事故;

  18.2乙方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施工,配合甲方建立安全保证体系,乙方成立安全领导小组,由现场负责人担任组长,配备专职安全员,班组设立兼职安全员,形成安全管理网络。制定安全施工责任制度、明确安全岗位职责。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乙方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守安全规则,落实全措施、确保安全施工,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的规定达到优良,承担相应费用;

  18.3乙方应按有关规定严格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在本工程中如发生安全事故,应立即向甲方报告,重大伤亡事故要按规定上报有关部门。双方约定:由于本合同劳务提供方的管理责任,一旦发生安全事故,事故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包括各项罚款)由于乙方承担。

  第十九条、紧急补救

  无伦工程施工期间或保修期内,在乙方劳务作业范围的任何部分如发生事故或故障及其他事件,甲方代表认为进行紧急补救或修理理是保证正常施工或工程安全的紧急需要,而乙方无力或不及时进行补救工作或修理时,甲方有权安排其他人员从事该项工作。若为此完成的工作或修理按合同属乙方责任的,则全部责任和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二十条、现场管理

  乙方应严格执行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及甲方的有关管理制度。按甲方统一规划搭设临时设施,分类整齐堆放材料、机具,挂牌标识。按标准化工地的要求设置标牌,搞好现场美化,做到工完场清,保护现场整洁。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如因乙方原因达不到文明施工要求,应根据甲方或有关部门的要求整改,接受相应处罚,承担全部责任。

  第二十一条、材料、设备供应与保管

  21.1工程需要的主要材料、设备、仪器及构配件由甲方负责供应。甲方供应的物资质量、品种、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及有关标准,如有不符合要求的,乙方在领用接货时提出,甲方负责调换。

  21.2甲方供应的材料为了方便使用,货到后乙方即办理领用手续,工地出库后由乙方自行保管使用。乙方要严格计划管理,准确地提供计划用量和使用时间,避免不合理存量占用资金、影响工程用款,避免计划不合理而影响材料设备供应和施工的现象发生。

  21.3甲方供应的材料乙方领取后要妥善保管、合理使用,采取有效的节约措施和限额用料控制手段,努力节约原材料。乙方保证全部材料耗用量不超过预算额定材料量,并力争节余;甲供材料节余部分,甲乙双方按照甲7乙3分成;如因保管不善,造成丢失、损坏或使用浪费,超过定额消耗部分(钢筋按图纸用量),乙方按超耗部分材料费的承担;

  21.4甲方供应的物资属甲方所有,只供本合同劳务作业范围以内的工程专用乙方不得挪作它用或擅自处理(包括边角余料)。一经发现乙方挪用或擅自处理,对乙方处以挪用和擅自处理部分价款的两倍罚款。施工剩余材料(不含地材)全部交还甲方办理退库手续,有用或可变卖的边角余料交还甲方后,按市场价的30%奖励乙方;

  21.5小零星材料必要时甲方委托乙方代为采购,乙方自行保管使用。代购部分材料费用按定额消耗量和甲方与业主结算的同一价格并入劳务费结算。

  乙方对代购材料的质量负责,根据技术要求和有关规定,需要合格证、质量保证书、准用证等证件的,证件必须随货同行,货到后将有关证件提交给甲方,据以进行质量验收,证件齐全、质量合格的材料方能用于工程。如有不符合要求的产品,乙方负责运出现场调换合格品。

  第二十二条、施工机械设备及周转材料供应

  22.1本工程需用的主要机械设备塔吊、龙门架、脚手架杆、扣件、脚手板、钢模板、竹胶板、木方、总配电箱及其他成品模板与支撑全部由甲方提供;

  22.2甲方人员操作的机械由甲方负责管理、保养。交由乙方人员操作的机械,乙方办理接管手续,负责日常保养、保管。乙方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加强管理,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的状态,充分发挥作用。设备完好率不低于90%,利用率不低于60%。劳务作业任务完成后要完好幸免还给甲方。如有保管不善或使用不当造成丢失、损坏,乙方负责修理或照价赔偿;

  22.3甲方提供的脚手架料和成品模板乙方要妥善保管,有计划地合理使用,加快周转,尽量减少投入量和缩短占用时间。如乙方保管不善、使用不当,造成丢失、损坏,超过允许损耗部分要照价赔偿。乙方不得改变用途或用于其他工程,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截割、改制,如发生上述情况,每次给以乙方1000元的罚款,乙方并按已截割、改制部分原价赔偿甲方的损失。

  第二十三条、铁丝、钉子、螺栓穿孔埋管、二级配电箱、小电缆、电锯钢筋调直机、切断机、双面胶、隔离剂、振动棒电机、手推车、灰斗、水桶、刮杠、靠尺、灰板条、镐、锹、安全帽、安全带等工具用及工人手头工具等由乙主自带,费用包括在劳务费中。

  第二十四条、工程停建或缓建

  由于政策变化、不可抗力以及业主与甲方双方以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如需继续施工到安全部位的,乙方应按甲方指令将工程施工到安全部位;按甲方要求将自带机械、工具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场。甲方应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的条件,按业主支付情况,支付以上的经济支出,并按合同规定支付已完工程的劳务费和视业主赔偿情况适当考虑乙方的损失。

  乙方代购的材料已经订货的,自行负责退货,不能退还的货款和退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按业主确定情况承担。但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二十五条、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并在24小时内向甲方通报受害情况,灾害结束后,10日内向甲方报告损失情况和清理、修复的劳务费用;灾害继续发生,乙方应每隔10日报告一次灾害情况,直到灾害结束。甲方应对灾害处理提供必要的条件,并负责处理工作的组织、指挥。

  因灾害发生的费用由双方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由甲方负责转业主承担;

  2、人员伤亡由其所属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造成乙方自带机械、设备和其他物品的损坏及停工等损失,由乙方承担;

  4、所需清理修复的劳务费用业主不承担部分乙方承担;

  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认定标准: 甲方、乙方双方协商确认。

  第二十六条、争议

  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本着友好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报请工程地主管部门调解,若调解不成,可向工程所在地B

  A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B、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七条、违约

  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出必要的指令、确认、批准,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支付款以及发生其他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乙方及时书面告知甲方后,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相应顺延工期。

  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完成,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要求以及合同约定的等级,安全及现场管理达不到有关规定与合同约定要求除按此前的约定承担责任罚款外仍要承担下列违约责任,其他使用权合同无行履行的行为,甲方代表可通知乙方,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和赔偿因其行为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或另有合同解除的约定,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终止或解除合同,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应提前10天通知违约方后,方可终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违约金换数额: 该违约项造价的5%

  损失的计算方法: 按直接经济损失计算 。

  第二十八条、其它

  28.1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对外发生任何经济及业务关系。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28.2乙方需要甲方签证时,必须在每一事项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办妥手续,必须由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预算员、材料员或(设置管理员)、质安员等五人以上签字认可,签证只签实物量,进时、手续不全、内容不符合要求的签证一律无效,乙方弄虚作假办理的签证不仅无效,还要按签证额加倍处罚;

  28.3乙方服从甲方管理,执行甲方的管理办法,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28.4乙方必须给其管理人员和工人在进场之日办理出入证,并将每个人的身份证和职务、工种、年龄、性别、籍贯等造册报甲方备案。无出入证或身份证和名册不符的工人,乙方必须清退出场,乙方人员进退必须在当天办理手续并报甲方备案。

  第二十九条、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29.1合同生效日期: 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

  29.2合同终止日期:工程全部完工并交付业主,工程支付完毕,除有关保修条款外,其他条款即告终止。

  第三十条、合同份数: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二份,甲方收执一份,乙方收执一份;

  第三十一条、附加条款:

  1、若因乙方的人员、机具等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甲方将根据实际情况对乙方采取罚款、另行组织人员等措施,直至更换劳务队伍,由此造成的全部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并无条件退场;现场文明施工必须确保达到山东省或济南市安全文明工地标准。

  2、在合同履行及施工管理过程中,对于分包人违反相关规范、规章、规定的行为,在承包人提出书面后限期整改通知后,仍未达到要求的,承包人有权对分包人实行经济处罚,并减少支付相应工程价款。

  3、乙方在本工程中必须配备完整的项目管理班了,所有项目管理人员及施工工人必须持证上岗;参加该工程施工的劳务人员确保为乙方合同制工人,并满足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的检查站要求及工程要求,并承担该项费用,施工期间向甲主提交现场施工工作的劳务用工及劳动用工保险,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并承担全部责任;

  4、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分包或转包,否则视为乙方违约,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5、为了共同做好联防治安工作,给现场创造一个良好安定的施工环境,乙方凡是参加该工程的施工人员必须登记花名册一式二份报甲方审批,经甲方现场代表负责人批准确的人员方可参加施工。

  6、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将本工程施工工人月工资表或季度工资表报甲方备案,乙方进场后半月内与项目管理中签订社会治安保证书,并自行负责办理暂住证。乙方向甲方承诺,乙方工人的一切经济(含工资)安全事故等跟乙方有直接关系与甲方毫无关系。

  7、甲方每月支付乙方生活区电费2500元,如超出电,乙方自行承担。

  以下无正文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甲 方: 乙 方:

  电 话: 电 话: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工程劳务分包合同14

  甲方:建筑工程公司

  乙方:地暖发泡有限公司

  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双方自愿签订如下合同:

  第一条、甲方将施工的滨江国际花园6#楼地暖发泡,细石砼面层分项工程发包给乙方施工。

  第二条、承包方式:按建筑面积计算面积,每平方米8元。

  第三条、质量标准:水泥配比满足设计要求达到验收标准。发泡层2㎝,细石砼3㎝厚,表面必须平整,平整度2米靠尺控制在5㎜内。乙方要自检,施工结束乙方通知甲方组织人员验收并签字。

  第四条、乙方负责水泥包干制,工程量6132㎡地面。甲方负责提供水泥100吨。施工中实际水泥用量超出100吨,超出部分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双方负责:甲方负责供应水泥、砂子及作业层的卫生清扫,放线工作。乙方携带设备人员发泡剂及所用工具进场施工,进场的职工必须遵守甲方施工现场的.规章制度。

  第六条、工程款支付方式:该项施工结束,经甲方验收合格(按第三条)后,甲方一次性将工程款支付给乙方。

  第七条、施工安全:做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乙方人员在施工现场发生不安全事故由乙方自己负责。施工期间不得污染墙面。

  第八条、施工工期:乙方密切配合甲方施工。

  第九条、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合同,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签字生效

  甲方:建筑工程公司乙方: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20xx年8月日

工程劳务分包合同15

  发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装修工程施工劳务承包事项协商一致,订立协议如下:

  一、承包方式:

  包人工、包质量、包安全。

  二、承包范围:

  设计图纸所列专业施工范围。

  三、工程质量:

  优良。

  四、结算方式:

  1、墙面贴砖:xx/㎡;

  2、地面铺贴石材:xx/㎡;

  3、地面找平层:xx/㎡;

  4、卫生间防水:xx/㎡;

  5、砖砌隔墙(包括抹灰):xx元/㎡,不除窗洞;

  6、粉墙xx/㎡,不除窗洞;

  7、零星事再协商;

  8、大理石干挂xx/㎡。

  五、付款方式:

  本工程以实际发生工日数据为依据,按每日 元/人生活费,每天支付一次,每月支付工程进度款至 ,工程完工质检合格,支付工程款的 ;工程竣工验收达到标准后,工程款付至经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的结算金额的 。

  六、甲方责任:

  1、提供所有民工的身份证复印件。

  2、乙方必须自备施工工具,负责作业层面的卫生,施工中不得浪费和损失材料,保护好设备和制成品,如有损坏双倍赔偿。

  3、教育民工遵守甲方和建设方的有关规定,服从甲方管理和指挥,不得打架、闹事,处理好建设方、甲方及其他施工队伍的关系。

  4、乙方应按安全规范技术规范组织施工,确保施工安全,由于乙方施工安全措施不力等原因,造成安全事故,其责任及相关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5、乙方确保人身安全和饮食安全,发生责任事故,其责任及相关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八、工程质量的`约定:

  1、因乙方施工原因导致工程未达到优良标准,未通过建设方、监理方、甲方的验收,乙方进行返工所发生的人工费及材料费由乙方承担。

  2、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

  九、有关工期的约定:

  1、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延误,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延期竣工,延误工期每延误一天乙方支付甲方500元的工期违约金。违约金不超过结算价款的3%。

  十、其它条款:

  1、承包人向发包方承诺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2、因乙方的施工未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或不能如期完成工程施工则甲方随时有权调整其施工范围及减少其工作量,或者终止合同。

  3、若发包方与承包方意见发生分歧,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时,通过仲裁解决。

  4、乙方中途撤场负全部责任,包括退还已付所有工程款,合同双方签字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工程完成自行消除。

  发包人:

  承包人:

  日 期: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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