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协议书

时间:2022-07-02 13:15:50 婚前协议 我要投稿

关于婚前协议书范文汇总5篇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我们都跟协议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签订签订协议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写好协议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婚前协议书6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关于婚前协议书范文汇总5篇

婚前协议书 篇1

  协议人(甲方):

  协议人(乙方):

  经协议人自愿协商,现达成婚前协议如下:

  第一章、夫妻间生活守则

  第一条:夫妻之间应相互信任、相互忠诚。若双方当事人中有一方行为不轧,或做出任何伤害夫妻感情的事,应视其情节严重进行处理,处理决定权由受伤害一方决定。

  第二条:若双方当事人中有一方对另一方有包括言语上的辱骂或其它家庭暴力行为,应在短期内妥善处理并道歉,若受害方不原谅其无理行为,则过错当事人应无条件同意受害方的离婚申请,并视情节严重对受害方进行赔偿。

  第三条:若双方当事人有说脏话或其它粗俗行为,则视情节严重处罚该当事人。具体处罚规则如下:

  a。一日之内以一句脏话或一次粗俗行为(如随意吐痰、随意扔垃圾)洗一次臭袜子。

  b。一日之内累计次数达到四次,则由过错方洗一次脏衣服,直至干净衣服收回并叠好。

  c。若累计三日一方当事人都有犯错,不论犯错次数多少,该过错方必须无条件承担该星期的所有卫生打扫。包括洗衣服、打扫卫生、洗厕所等等。

  d。若甲方连续三日没有犯任何一错误,则免去甲方一个星期的所有家务,且由乙方承担,包括洗袜子等等。若甲方连续一个星期没有犯任何一错误,则应由乙方自费rmb50买零售犒劳甲方以此鼓励甲方的`上佳表现。备注:该项条款一年之后需重新修定。

  第四条:若双方当事人中有一方感情出现变故(移情别恋),或其它异性朋友过于亲密,则该当事人不得欺骗其变心行为,坦白相告。且与另一当事人协商处理该问题。若受害伤不想原谅过错方,或过错方有欺瞒行为,则受害方有权要求过错方无条件答应任何合理要求,包括离婚。

  第二章、丈夫个人守则

  第一条:不得出入色情场所及沉迷赌博。

  第四条:不得与妻子或家人以外的异性有过份、及不必要之亲昵举动。

  第五条:不可作出伤害妻子的行为,包括心理上、生理上。

  第六条:丈夫需要定时向妻子报告行踪。丈夫在任何时刻,均不能与妻子失去联络。

  第七条:丈夫不可无故夜不归宿,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得到妻子许可。

  第八条:丈夫如反以上条款中的任何一条,妻子有权要求丈夫答应任何处罚,包括财产处罚及离婚。

  第三章、财产问题

  第一条:双方当事人必须勤俭持家,不得乱花钱,夫妻财产共同保管。

  甲方每月所发工资必须如数上缴于乙方,并存入夫妻银行卡内且由夫妻双方保管。银行卡由甲方保管,其密码由乙方保管。乙方每月从甲方工资内取出甲方所必需的开支,甲方急需用钱且有合理理由可向乙申请。乙方也应严格控制其工资收入流向,并受甲方监督。

  第二条:其它财产问题都严格遵守中国婚姻法。

  以上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时生效。

  协议人签字盖章(甲方):_____年__月__日

  协议人签字盖章(乙方):_____年__月__日

婚前协议书 篇2

  导语:婚前协议(,是指将要结婚的男女双方为结婚而签订的、于婚后生效的'具有法定约束力的书面协议。制定婚前协议的主要目的是对双方各自的财产和债务范围以及权利归属等问题实现作出约定,以免将来离婚或一方死亡时产生争议。

  【篇一:婚前财产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经平等、自愿、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婚前各自的财产,婚后可以共同使用,但归各自所有,不属共同财产。

  二、甲、乙婚后所得收入每人每月各拿出______元,为双方共同生活所用,其余的分属各自所有,不属共同财产。

  三、甲、乙婚前或婚后各自所产生的债务,由各自独立承担,另一方不负清偿责任。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即行生效。

  附婚前各自财产清单:(略)

  甲方:_______(签字)

  乙方:_______(签字)

  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婚前协议书 篇3

  男方: ,身份证号:

  女方: ,身份证号:

  双方因相识恋爱至今,感情真挚,现准备登记结婚,为妥善处理双方的财产问题,避免影响婚后夫妻感情或将来可能出现的争议,特就有关婚前和婚后的情况约定如下:

  婚前债权债务约定

  第一条 男方婚前有债权 元,债务 元;女方有债权 元,债务 元。双方确认以上债权债务属于个人的债权债务,结婚后,上述权利和义务各自享有和承担。

  第二条 婚后,如果一方出现经济困难,另一方可以自愿代替偿还债务。

  婚前财产约定

  第三条 婚前,男方有以下财产,属于男方个人所有:

  1、房产 处:房产证号

  2、汽车 辆:车辆行使证号

  3、股权:

  4、其他:

  第四条 婚前,女方有以下财产,属于女方个人所有:

  1、房产 处:房产证号

  2、汽车 辆:车辆行使证号

  3、股权:

  4、其他:

  第五条 双方确认,婚前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不因双方结婚变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六条 对于在男女双方各自名下的房屋贷款,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处理:

  1、各自偿还;

  2、共同偿还,婚后还贷部分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七条 男女双方上述财产在婚后的收益,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种方式处理:

  1、归各自所有

  2、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结婚财产

  第八条 为筹办双方婚礼和以后生活的需要,双方以及双方的亲友为男女双方购买以下财产:

  双方确认,上述财产由夫妻二人共同使用,共同所有。

  婚后生活

  第九条 双方结婚后均负有忠诚义务,应当尊重对方,理解对方,照顾对方。

  第十条 双方在婚后共同生活中,对于家庭事务有平等的决定权,任何一方不得瞒着对方作出对家庭生活有重大影响的决定。

  第十一条 鉴于女方和男方生理上的差异,男方应当负责家庭中的体力活,承担起照顾女方的责任。

  第十二条 家务活由双方共同承担,一方因工作、身体等原因不能从事家务活时,另一方应当理解。

  第十三条 任何一方不得干涉另一方的工作和生活,如出现工作调动等原因,一方需要离开家庭所在地时,应当提前与另一方协商,另一方应当给予谅解。

  婚后财产

  第十四条 结婚后,双方的所有没有在此协议中约定的收入都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男女双方拥有平等的处置权,一方在处置夫妻共同财产超过 万元时,应当事先同另一方协商。如另一方不同意,由此产生的债务由作出决定方承担,离婚时,此项债务作为作出决定方的个人债务,不得用夫妻共同财产清偿。

  第十五条 婚后,按照法律规定属于夫妻一方个人的财产,由个人享有,但另一方如果经济困难,应当给予帮助。

  第十六条 婚后,属于夫妻共同生活的支出,由双方共同承担,在夫妻共同财产不足时,双方均有义务从各自财产中支付,但事后有权从夫妻共同财产中补回。

  子女抚养、老人赡养

  第十七条 子女有权利向任何一方要求给予经济帮助,双方均不得拒绝。

  第十八条 双方均负有照顾和教育子女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九条 双方均负有照顾自己和对方父母的义务,不得虐待、遗弃、侮辱对方父母。

  第二十条 照顾双方父母及亲友礼品馈赠,优先从夫妻共同财产中支付。第二十一条 双方应当平等的对待双方的父母,任何一方不得搞差别性待遇。

  离婚

  第二十二条 在双方感情确实破裂时,可以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

  第二十三条 因一方身体原因,导致双方不能过正常夫妻生活时,另一方主有权提出离婚。此种情况下离婚,双方均视为无过错方。

  第二十四条 一方在患有重大疾病期间,另一方不得提出离婚。

  第二十五条 一方的父母患有重大病病期间,另一方不得提出离婚。若提出离婚,一方也同意,提出方仍然应当承担一方父母治病所需费用的一半,一方有权通过协商或诉讼的`途径主张。

  第二十六条 离婚后,无论基于何种原因,任何一方均不得发表对另一方带有侮辱性、诽谤性的言论,更不得做出影响另一方工作生活的行为。

  第二十七条 一方患有久治不逾的疾病且无过错,若另一方坚持提出离婚,应当给予患病方充分的补偿,以保证患病方日后得到妥善的治疗。若日后补偿费用不足,提出离婚方仍然应当承担另一方治病费用的30%。提出方不履行时,患病方有权通过诉讼维护自己的权利。

  离婚时财产处理及补偿

  第二十八条 因一方过错导致男女双方离婚时,过过错方不得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只能拿回属于自己的婚前财产。

  第二十九条 过错方承诺,在离婚时另外给另一方一次性补偿元人民币。

  离婚时子女归属

  第三十一条 离婚时,对于子女的归属,应当优先征求子女的意见,若子女决定跟随一方时,被跟随方不得拒绝,另一方不得干涉。

  第三十二条 若子女年龄小于十周岁,过错方应当优先听从另一方对子女的安排,不得提出异议。无过错方在作出安排时,应当适当考虑子女的意见。

  第三十三条 若子女决定跟随无过错方,过错方应当每月支付抚养费为月收入的 %,但每月不得低于 元人民币,直至子女满十八周岁。

  第三十四条 若子女决定跟随过错方,无过错方也同意,无过错方每月支付抚养费为月收

  入的 %,但每月不得低于 元人民币,直至子女满十八周岁。

  第三十五条 子女在男女双方离婚后,患上重大疾病或因上学等原因而需要较大费用时,由男女双方平均负担。若一方没有经济能力,另一方应当及时支付,但事后另一方应当偿还,并出具书面凭证。

  第三十六条 无论女子跟随哪一方,另一方都有探视的权利,但不得影响孩子的学习和被跟随方的正常生活。

  其他约定

  第三十七条 本协议中未约定的事项,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视为双方享有平等权利和义务,但一方能证明另一方有过错的除外。

  第三十八条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纠纷,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 (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九条 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两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男方: 女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婚前协议书 篇4

  甲乙双方于____年__月__日履行了结婚登记手续,都愿共筑爱巢,白头偕老。但为防止今后可能出现的婚前财产纠纷,经平等、自愿、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婚前各自的财产,婚后可以共同使用,但归各自所有,不属共同财产。

  二、甲、乙婚后所得收入每人每月各拿出______元,为双方共同生活所用,其余的.分属各自所有,不属共同财产。

  三、甲、乙婚前或婚后各自所产生的债务,由各自独立承担,另一方不负清偿责任。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即行生效。

  附婚前各自财产清单:(略)

  甲方:_______(签字)

  乙方:_______(签字)

  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婚前协议书 篇5

  男方:____________

  女方:____________

  兹因立约人________、________情投意合,爰订于__________年____月__日在____举行公开仪式,在二人以上之见证下,缔结良缘,并本于互信、互敬、互爱、互谅及共创和谐家庭、美满婚姻之共识下,互为下列约定:

  一、夫妻冠姓

  立约人同意婚后□保有本姓□夫冠以妻之姓□妻冠以夫之姓。

  二、夫妻住所

  立约人同意婚后之夫妻住所地为________,如日后有变更住所之必要时,双方愿本于平等原则,另行协议。

  三、夫妻财产制

  立约人同意婚后之夫妻财产制为:

  □法定财产制,由夫妻各自管理、使用、收益、处分自己财产。

  □约定财产制:

  □分别财产制,结人不结财。

  □一般共同财产制、财产管理权由________任之。

  □所得共同财产制、财产管理权由________任之。

  立约人并同意于婚后就约定财产制前往管辖法院登记处办理登记,以产生对抗第三人之效力。

  四、家务分工

  夫负担:____________妻负担:________________

  (一)采买日常用品

  (二)煮饭

  (三)洗碗

  (四)倒垃圾

  (五)清洁、整理家务

  (六)房屋之修缮

  (七)喂乳

  (八)换尿布

  (九)接送子女上下学

  (十)其它

  夫妻应互相协助他方之家务工作

  五、家庭生活费

  立约人同意婚后因日常生活中食、衣、住、行、育、乐、医疗所生费用及子女扶养费由:

  □夫负担全部

  □妻负担全部

  □夫妻双方各分担二分之一。

  □夫妻双方依经济能力及家事劳务状况比例分担,夫负担________,妻负担________。

  □其它:

  每月每人之家庭费用不得低于当地平均国民消费支出或人民币____元(每年按物价指数调整)。

  如因任一方婚后经济状况显著变更者,得另行协议。

  六、自由处分金(零用金)

  立约人同意婚后扣除前开家庭生活费后,由:

  □夫每月提供人民币____元供妻自由处分。

  □妻每月提供人民币____元供夫自由处分。

  如因任一方婚后经济状况显著变更者,得按比例增减自由处分金,并得另行协议。

  七、子女姓氏

  因妻无兄弟,故立约人同意婚后子女从

  □父姓

  □母姓

  八、立约人承诺婚后所生子女权利义务之行使及负担由双方共同任之,双方同意遵守下列之行为:

  (一)不得不当体罚、虐待、伤害或操控子女。

  (二)保证提供子女健全稳定之生活环境。

  (三)不得唆使子女从事危害健康、危险性工作或欺骗。

  (四)不得遗弃子女。

  (五)不得为其它对子女或利用子女犯罪或为不正当之行为。

  如夫妻对子女权利义务之行使及负担有不一致之情形,愿本于子女最大利益原则协议之。

  九、立约人承诺婚后互负贞操、忠诚义务,绝对不发生家庭暴力,如有一方违反者,应给付他方精神上损害人民币________元。

  十、特约事项

  立约人:男方:____________女方:____________

  立约时间: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