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的合同

时间:2022-06-29 13:19:36 购房合同 我要投稿

购房的合同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合同对我们的帮助越来越大,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那么常见的合同书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购房的合同,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购房的合同

购房的合同1

  售房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购房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关于乙方向甲方购房事宜,双方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房屋具体情况:

  1.位置: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万人小区自建房。

  2.房屋类型: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结构楼层,房屋走向:房屋形状:用途。该房产的总占地面积:

  3.该房产连同地产总计房价拾万千百拾元整。

  二、甲方销售该房屋应具备合法的《房屋所有权证》,如买卖该房屋引发产权纠纷,概由甲方负责处理。 《房屋所有权证》书证号:

  土地证编号:

  三、房屋四界:

  房屋四界

  东:西:

  南:北:

  四、付款方式:(1)该房产总价格为人民币____万元整,协议签定之后,首付____万元订金。

  (2)甲方完全搬走之后,再付款人民币____万元。

  (3)房产产权转让手续顺利办完之后,再付清剩余万元。

  五:甲方应有手续证明,所售房屋质量过关,并非危房。

  六、甲方应保证所售房产、地产与周边四邻及其他单位没有所有权纠纷。税费分担的`方法甲方承担房产交易中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八、甲方应给乙方协调大门的位置及免除重建大门、重新安装水表、电表的费用。

  九、乙方购买甲方该项房产,所有费用均属于个人出资购买,其所有权完全属于个人所有。

  十一:附件

  (一)《房屋所有权证》

  (二)《国有土地使用证》

  (三)该项房产的房地产评估报告。

  十二、本协议壹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购房的合同2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为购销 渡假村商品房事宜,经洽商签订合同条款如下,以便共同遵守。

  一、乙方向甲方购买座落在____渡假村____组团内____楼房____栋。建筑面积为____平方米。其面积以____省《建筑面积计算规则》为准。

  二、商品房售价为人民币____元。其中包括配套的配电室、临时锅炉房、道路、绿化等工程设施的费用,但不包括建筑税和公证费。

  三、付款办法:

  预购房屋按房屋暂定价先付购房款40%,计人民币____元,(其中10%为定金)。待房屋建设工作量完成一半时再预付30%。房屋竣工交付乙方时按实际售价结清尾款。房屋建筑税款由甲方代收代缴。

  四、交房时间:

  甲方应于一九__年__月将验收合格的房屋交付乙方。

  五、乙方在接到甲方接房通知后的十天内将购房款结清。届时乙方若不能验收接管时,须委托甲方代管,并付甲方代管费(按房价的'万分之一/日计取)。

  六、乙方从接管所购房屋之日起,甲方按照国家规定,对房屋质量问题实行保修(土建工程保修一年,水电半年,暖气一个采暖期)。

  七、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如乙方违约,乙方已缴定金不退;如甲方违约,则应双倍退还定金。

  2.甲方如不能按期交付乙方所购房屋时(除人力不可抗拒原因外),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承担应交房屋售价万分之一的罚金。甲方通过努力交付房屋,乙方又同意提前接管时,以同等条件由乙方付给甲方作为奖励。

  八、乙方需要安装电话,由甲方解决,费用由乙方承担。

  九、乙方对所购房屋享有所有权,但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房屋管理规定及渡假村管理办法。

  十、甲乙双方如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执,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应提交有关仲裁机关进行仲裁。

  十一、本合同一式九份,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六份,双方各执三份,正副两本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十二、本合同双方签盖章经公证后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十三、本合同附件:

  1.房屋平面位置及占用土地范围图(略)

  2.____渡假村别墅暂行管理方法(略)

  甲方:(盖章)

  代表:

  乙方:(盖章)

  代表:

  购房合同范本二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关于乙方向甲方购房事宜,双方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 甲方将其拥有独立产权的位于某市/区——的房屋(房屋所有权证编号 ,建筑面积 平方米)以人民币 元整(¥ _)出售给乙方。乙方愿意以上述价格向甲方认购该房。

  二,甲方承诺:

  1 向乙方提供符合要求的房屋资料以备查核。

  2 保证对出售的房屋拥有独立产权。

  3 保证该出售房屋未予出租。

  4 自签订本协议起,保证将该房屋按约定价格售给乙方,期间不得反悔或将房屋出售给第三人。

  5 按照前述业务的需要,及时签订各项合同文件和办理各种手续。

  6 在办理产权过户时,应依要求将房屋产权资料交付贷款银行或贷款银行认可的机构持有。

  三,乙方承诺:

  1 保证按要求付清房费,予以贷款清还等。

  2 按国家要求不改变房屋的结构。

  3 按照前述业务需要,及时签订各项合同文件和办理各种手续,并承担各项费用。

  4 在办理房屋过户时,应依要求将房屋产权资料交付贷款银行或其认可的机构持有。

  四 违约责任

  1 甲方违约,拒绝将房屋出售给乙方,应向乙方赔偿因此受到的损失。

  2 乙方违约,没有向甲方购买房屋,应向甲方赔偿因此受到的损失。

  五 协议的定立、履行、接触、变更和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六 协议自双方签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七 协议壹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

  乙方:

购房的合同3

  卖 方________________

  买 方________________

  房 屋 座 落________________

  石 家 庄 市 房 地 产 管 理 局 印 制

  说 明

  一、本契约适用于存量房地产的买卖。

  二、本契约具有选择项的条款,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未被选用的选项要划去,以示删除。

  三、双方在签订本契约前,要详细审阅契约条款。

  四、本契约要认真填写,涂改后,双方要在涂改处签字。

  五、本契约条款由石家庄市房产管理局负责解释。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自愿将下列房产出售给乙方,乙方已对甲方所出售的房产做了充分了解,愿意购买,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本契约。

  第一条 标的、价款:

  第二条 乙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向甲方支付购房定金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全部购房款分___次付给甲方,购房定金在最后一次付款时冲抵房价款,具体付款方式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甲方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将上述房产正式交付给乙方。甲方将房产移交给乙方时,该房产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一并转移给乙方。

  第四条 甲方保证上述房产权属清楚。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等,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 乙方中途悔约,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___日内将乙方的已付款返还给乙方,但购房定金归甲方所有。甲方中途悔约,应在悔约之日起______日内将双倍定金和乙方已付款及其利息一并还给乙方。

  乙方不能按期向甲方付清购房款或甲方不能按期向乙方交付房产,每逾期一日,由违约一方向对方支付相当于上述房屋价款______%的'违约金。

  第六条 办理上述房产交易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税费,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承担:

  1.甲乙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本契约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选择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解决纠纷:

  1.提交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双方协商补充协议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本契约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 方:

  身份证号:

  住 址:

  电 话:

  代 理 人:

  住 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乙 方:

  电 话:

  身份证号:

  住 址:

  电 话:

  代 理 人:

  住 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购房的合同4

  甲方(售房人):

  乙方(买房人):

  见证人:

  第一条

  甲方自愿将其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该房屋具体状况,并自愿买受该房屋。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一)座落于,建筑面积为平方米(此面积不含地下室面积);

  (二)出售房屋的所有权证证号为;

  (三)房屋平面图及其四至见房产证;

  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该房屋的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第二条

  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上述房屋权属状况和其他具体状况,保证该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第三条

  乙方在前付给甲方定金(人民币),(大写)xx元,(小写)xx元。

  上述定金在乙方最后一次付款时充抵房款在xx时由甲方退还乙方。

  第四条

  该房屋协议价格为(人民币)(大写)xx元,(小写)xx元房价款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为:

  第五条

  1、甲、乙双方定于xx时正式交付该房屋;甲方应在正式交付房屋前腾空该房屋。

  2、双方定于xx前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相关附属设施和相关权益的更名手续。

  3、甲方应在xx前将其落户于该房屋的户籍关系迁出。

  4、甲方未按规定履行以上义务的,则按下列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

  甲、乙双方确认,虽然房屋所有权证未作记载,但依法对该房屋享有共有权的权利人均已书面同意将该房屋出售给乙方。

  第七条

  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契约生效后xx日内,共同向房屋权属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并在乙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按有关规定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该房屋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

  该房屋土地使用权的.变更手续按下列约定办理:

  1、该房屋土地使用权为出让取得,其土地使用权证证载权利和相关出让合同的权利、义务一并转让给乙方。

  2、该房屋土地使用权为划拨取得,根据有关规定,其转让需交纳土地出让金或土地收益金;双方约定,该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承担。

  3、除本条第二款已有约定外,办理以上手续应当缴纳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甲方承担乙方承担。

  第八条

  甲、乙双方向房屋权属登记机关申请所有权转移登记,登记机关准予登记的,则双方提出申请的时间为该房屋权利转移时间。

  第九条

  该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房屋正式交付之日权利转移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十条

  该房屋正式交付时,物业管理、水、电、燃气、有线电视、通讯等相关杂费,按下列约定处理:

  第十一条

  本契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以及本契约的附件均为本契约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十二条

  本契约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自xx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契约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房屋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本契约一式xx份。其中甲方留执xx份,乙方留执xx份,为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提交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一份。

  第十五条

  甲、乙双方约定补充条款如下: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现住址:

  现住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购房的合同5

  卖方: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拥有的座落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产住宅,建筑面积为_____平方米。(详见土地房屋权证第_______________号)。该房房龄____年。

  第二条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为:总价币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

  第三条买卖双方在签订了房地产买卖合同及乙方付甲方全部购房款后,应立即到房屋所在区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第四条付款时间与办法

  乙方同意在本合同签订当日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全部购房款,共计币__________元整。约定付款之后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缴交税费,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

  第五条交房时间和交房条件:交房时间

  在收房时,必须确认甲方已结清水电、煤气、电话、电视、宽带、物业管理费等费用。甲方需将房屋钥匙交与乙方。

  第六条税费分担

  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房地产政策、法规,并按规定缴纳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税费。经双方协商,交易产生的一切税费由____方承担。

  第七条违约责任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并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应严格履行。如有违约,违约方愿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利益受损方的相关经济损失。

  第八条权利保证约定

  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或其他权利限制,若发生买卖前即已存在任何纠纷或权利障碍的,概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产权人一份,乙方一份。

  第十条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更名手续,如物业维修基金、水费,电费,煤气,有线电视,电话,宽带等的过户问题,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购房的合同6

  一、填写范本合同,一定要认真阅读范本说明,按照说明要求的格式、图例填写。

  二、合同内容填写指导内容:

  (一)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卖人:

  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原则上该当事人应当是符合下列条件的法人:

  ①具有合法的营业资格和资质。

  ②是项目的所有人,持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持有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③具有固定的营业场所或者住所。

  ④电话、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的情况真实、可靠。

  ⑤一定要填写全称,不得使用间写内容,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填写。

  在填写该出卖人必须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区别开发商和投资商或者发展商:在投资房地产开发过程中,按照契约关系可以把参与房地产开发的法人企业区别为开发商、投资商、代理商或者联建方,但是只有符合出卖人条件的当事人才能在本条出卖人一览中署名。

  2、代理商即使具备包销资格,也不能作为出卖人在本览中署名,只能在代理机构一栏中署名关于包销问题涉及开发商和包销商之间的,对于商品房买受人不具备任何约束力。

  3、代理商必须具备代理资格和资质曾经有代理商在郑州市房地产管理局没有办理异地执业手续和备案,郑州市房管局为此停止了该代理机构的所有代理业务,还连累了房地产开发企业,甚至因此处罚房地产开发企业。我们姑且不问郑州市房管局的行政行为是否合法,但是这样做客观上影响了开发企业的形象和销售。

  买受人:

  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自然人。如果是法人,应当按照法人单位的称谓填写全称,地址,法定代表人以及其他联系方式。另应当填写委托代理人的情况。无论是买受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是代理人,均应当填写详细的资料,地址和邮政编码应当填写,不得空缺。代理人和自然人买受人应当填写真实的住址,身份证与实际住址不一致,应当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填写实际住址。提供实际住址的责任在于买受人和代理人,该当事人和代理人提供上述住址时,应当让其亲自填写,不能有销售人员代位填写。如果由销售人员代位填写时,应当让代理人和买受人提供手写的关于其实际住址的资料留在销售档案中。

  自然人应当详细填写该自然人的情况如果属于未成年人购房,应当坚持要求其填写监护人,由于格式版本没有提供监护人的内容,可以要求监护人在共有人一览中署名。需要说明的事,买受人一栏中可以填写该未成年人,但是在合同后面签字页的签字行为不能由该未成年人亲自签订,该签字行为是当事人民事行为能力的表示,未成年人不能亲自行使。所以,未成年人购房必须提供 法定监护人的情况并由法定监护人代理。

  如何确认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明?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察:

  ①该未成年人与法定监护人的户口证明

  ②未成年人的父母离婚时,应当察看其父母离婚的协议或者判决书,该协议或者判决书有关于未成年人监护的内容。

  ③未成年人与其父母为在一起居住生活时,由指定监护人承担法定监护人的责任。这种指定监护可能是生父母授权,也可能是法院或者未成年人保护机关的指定。

  ④未成年人的父母去世后,其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可以承担监护人的责任,也可以由未成年人的兄姊担任,这种情况下应当由公证机关或者民政机关的证明。

  自然人购房,如果本人不能亲自办理购房事宜,应当要求办理该等事务的当事人提供委托手续,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之间的委托可以是特别委托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处理一切事项。关键是如何审查这类委托手续的真实内容,如何区别是一揽子委托还是单项委托,这就比较麻烦。不要说不是法律专业的销售人员,就是律师有时候也不能准确辨别其委托的性质。尤其是有的委托书仅仅写明“委托某某代为办理购房事宜”,就很难判断是单项委托者这是一揽子委托。严格审查委托权限的内容应当包括合同签订、履行中款项支付、办理银行按揭手续、办理房屋接收以及与此有关的合同撤销、变更、合同权利义务的承担和主张等事项。同时应当预留委托人(购房者)和受托人的全部身份和委托文件,纳入购房合同档案。

  应当注意:有些事项无法通过委托行为实施,比如贷款银行要求贷款当事人亲自签订贷款合同或者保证合同的,这类合同不能由委托人代理。未成年人除其法定监护人或者指定监护人之外,其他当事人不能作为委托人出现,道理很简单,由于其无民事行为能力,当然也就不可能产生合法有效的委托行为。

  对于委托书的审查会涉及另一个更加专业的问题即具名代理和匿名代理的问题。在合同法上有两种委托代理关系。一般而论,受托人代理委托人办理委托事项应当以委托人的名义进行,在代理权限范围内的代理行为直接约束委托人和第三人,所以民法通则第63条规定: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我们称这种代理行为为具名代理。如果代理人不是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代理行为,而是以自己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这种情况如何处理?合同法在第402条有如下规定:受托人以自己名义,在委托人的授权范围内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第三人在订立合同时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该合同直接约束委托人和第三人,但有确切证据证明该合同只约束受托人和第三人的除外。(天成公司与某购房人之间的合同关系,实际是合法有效的,检察机关的处理是否合法值得商榷)。

  第一条:项目建设依据:注意以下内容:

  1、属于分期规划,尤其是没有取得土地使用权手续的规划,不要纳入本条填写内容。因此该条第二款的“地块”面积应当与土地使用权证记载宗地出让面积一致。

  “规划用途”按照《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上的记载为准。如果土地使用证上的记载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上记载不完全一致,应当按照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记载为准。按照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在城市规划区内的土地利用,应当符合城市规划的要求,因此城市规划法相对于土地管理法来说属于特别法。特别法优于普通法。按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土地规划用途按照下列用途进行规划:住宅、商业、旅游、娱乐用地教、科、文、卫、体育用地工业用地综合或者其他用地。

  关于土地使用年限规定:应当按照土地使用证上记载的年限(年月日填写)没有土地使用证或者尚未取得使用证时,在填写时一定要注意按照有关批准文家内容填写。比如没有土地证,只有土地出让合同,在填写时就应当注意从签订出让合同到区的土地证这一段期间的时间问题。

  2、关于“商品房”的概念:虽然有关商品房的司法解释可以涵盖几乎所有的开发商出售的房屋建筑,但是我们建议对于本条第三款的内容,还是应当给予必要的区别。把商品房定位在“商品住宅”比较合适,对于不属于商品住宅的其他商品房屋,应当分别给予明确,分别填写:比如:综合办公、物流商业铺面、工业厂房等。

  3、建议在本条空白部位补充填写以下内容:该土地使用权范围内的具体的修建性规划按照规划管理部门批准的具体规划文件执行。本条关于土地使用权规划用途的约定与本合同第三条商品房用途不一致的,按照合同第三条规定执行。

  第二条:如果出售商品房的审批机关,不是郑州市房管局,应当填写清楚其他审批机关。

  第三条:本条填写内容注意以下几点:

  1、户型设计比较复杂的商品房,应当在补充内容填写清楚:比如,有跃层的房屋应当分别填写清楚,有沉降设计的部分,也要填写清楚属于内置楼梯的复式结构要与面积结合起来填写有飘窗结构或者顶层有老虎窗结构的房屋,应当给予注明是否计算面积,以及如何计算面积如果有连廊结构的房屋也应当注明是否计算面积以及面积计算办法。

  2、对于层高内容应当给予解释或者说明:所谓层高应当是指商品房主体结构层高,并非所有买受人购买的面积层高全部为某一个数据,特殊面积应当说明,包括坡屋面结构,飘窗结构、沉降结构部分的房屋面积所对应的层高不属于一个数据的,应当分别注明。

  3、商品房的结构形式:应当按照设计说明部分要求填写:一般情况下的商品房屋结构形式有土木结构、砖木结构、砖混结构、框混结构、全部框架结构、钢结构、混合结构。现代建筑结构形式变化多样,但是按照设计图纸填写,一般不会出错。

  4、本条关于商品房的用途的填写,与第一条中土地使用权的规划用途不完全一致。但是在该条关于商品房的用途应当根据具体出售的房屋实际用途填写,在规划为住宅的土地使用权范围内,仍然有个别楼栋或者个别面积属于商业铺面或者其他服务行业用房。

  第四条 关于计价方式和价款:

  按照商品房销售的规定,建筑面积是计算价款比较符合现实的办法。按套销售或者按照套内面积计算,目前都存在困难。不管是管理机关或者我们的测量规范,都存在不太可行的问题。因此按照建筑面积计算价格是必然选择,实践证明,按照其他销售办法销售的结果,仍然不能排除消费者的心理误区。

  如果计价面积中的单价有不一致的地方,应当分别填写单价和总价之间的关系。计价方式中的价格内涵也是一个比较重要的问题:

  (1)房地产单价成本核算问题内容,这个问题比较敏感,涉及成本组成,分摊面积和社区配套、共建面积等内容由于房地产成本核算标准没有统一的标准,更没有统一执行要求,现行价格政策是备案制度,而不是审批制度,开发企业执行自己的成本核算制度,这样开发商在核算过程为了抬高价格可能把所有社区投资成本都纳入成本中并且在价格备案机关留下书面核算文件,而在销售过程中不可能把诸如小学、幼儿园、中学、会所、社区医疗服务等公建面积分摊销售,这样一旦政策变化,会产生对房地产企业毁灭性的后果。

  (2)市政配套机关或者垄断性公司收费问题既然其集资费用、暖气集资费等。

  (3)涉及向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交纳的税金等。

  (4)国家和体方人民政府不断出台的物业政策以及法律风险问题比如公共(公建)物业管理规定,物权法等法律法规颁布后,对小区物业以及开发商的利益极其重要。因此,房地产企业必须在价格政策、面积分摊、产权约定等方面未雨绸铆,在销售合同中明确约定,排除任何产权不明确的内容。

  第五条 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1、一般情况下,我们主张选择按照本条第2款执行。但是按照第2款执行仍然存在不明晰的地方:主要是因面积增建绝对值超过3%以上部分的面积所产生的契税、维修基金、燃气集资费、暖气集资费等与面积有关的税费承担的问题。示范文本仅仅提供了房价款处理的方式,没有提供与面积差异有关的税费处理的方式。因此,为了不发生争议或者发生争议后减少交易费用,应当明确补充规定关于这部分费税承担问题:“因面积差异产生的契税、维修基金、暖气集资费、燃气集资费(如果有)等据实由买受人承担,多退少补”。

  2、如果选择自行约定,那么约定的内容可以如下填写:

  ①面积误差绝对值在1%以内(含1%)的部分,双方不在办理结算即多不退,少不补。

  ②面积误差绝对值在1%以上至3%的部分(含3%,其中1%以内部分扣除),双方同意据实计算即多退少补。

  ③面积误差绝对值在3%以上至5%以内的部分(含5%),属于面积短少,出卖人退还该部分房款并按照两倍于该部分短少房款承担该约定违约金支付责任。属于面积增加的,产权归买受人,该部分房款出卖人承担。

  前述情况下,双方约定均不主张退房,合同应当继续履行。

  ④面积误差绝对值在5%以上的(不含5%),买受人有权提出退房。买受人提出退房的,出卖人应当在30日内退还所有已付房款并自付款之日起承担该资金同期商业银行存款利息,同时承担全部购房款5%的违约金买受人不退房的,面积误差绝对值在5%以内(含5%)的部分按照本条前述规定处理后,超过5%的部分,双方协商处理并签订补充协议。协商不成按照本款退房处理。

  第六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其他方式】本条其他付款方式是指银行按揭付款或者住房公积金贷款:按照本付款方式的步骤如下:

  1)本合同签订生效后7日内,买受人支付首付款计人民币:(例如)123456元其他应付款人民币123456元,出卖人提供银行按揭付款协助条件,卖受人向按揭银行申请个人住房抵押借款支付。

  2)买受人必须在支付完首付款的同时,提交个人住房抵押借款银行要求其提交的全部个人法律文件,出卖人给予协助。需要出卖人提交的法律文件,出卖人按时提交(需要买受人提交的个人资料见附件内容)。

  3)非出卖人原因,买受人自完成首付款之日起不能在30日内办理完毕个人住房抵押借款手续并将借款汇入出卖人帐户的,视为买受人付款违约,按照本合同第七条逾期付款约定处理。

  4)买受人按照逾期付款承担责任后,买受人可以与出卖人协商变更付款方式,出卖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的,双方签订补充协议,变更合同约定,约定具体付款方式。

  第七条 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增加: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和期限,买受人付款逾期或者付款的时间在房屋交付期限之后的,出卖人有权顺延交付日期直至买受人付清全部购房款。

  付款预期的'违约金,应当能够达到惩罚违约的目的。因此,违约金的约定不能太低,逾期在60日内(含60日)的,按日计算的违约金应当保留在日万分之三(3)之上。

  逾期超过60日的,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照累计应付款的( )%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已经支付的房款在扣除违约金后10日内退还买受人)(这里的违约金的比例与前述第一款违约金的累进结果有直接的逻辑关系)

  出卖人要求买受人继续履行合同或者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经出卖人同意的,合同继续履行。买受人承担的违约金应当按照应付款部分的日万分之四(4)计算。

  本条约定的问题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解除合同的通知:买受人逾期付款,出卖人通知买受人解除合同,双方关系终止,这是彻底终止双方关系的办法。这种法律关系比较简单,但是必须通知买受人并且最好是书面通知。如果买受人已经产生了部分付款,存在一个核算问题。扣除违约金后,剩余房款存在退还问题,但是示范文本没有约定退还内容,因此需要在合同约定。如果买受人根本没有交付房款,这种情况下,对于出卖人是没有任何担保的,应当尽快解除合同,防止损失扩大。

  (2)出卖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权利问题:示范文本没有约定出卖人不解除合同的情况下如何处理,只约定解除合同内容以及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内容。因此,出卖人能否要求买受人继续履行合同?回答是肯定的。问题是出卖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时的违约金标准如何确定。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时的违约金在示范合同中有约定,但是出卖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违约金没有约定。

  (3)合同解除权的行使期间问题: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没有规定解除权行使的期间。合同法第95条规定: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行使期限,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称高法解释)意见中的第十五条规定“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因此,具有解除权的当事人一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行使解除权,超出规定时间就不能提出解除合同的要求。

  第八条 交付期限:

  (一)关于交付条件:

  5.该商品房经五方质量责任主体(出卖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联合验收并签署了工程合格意见的,本条约定不应理解为包含有任何取得备案或者取得合格证之类的意思表示。

  (二)关于不可抗力以及其他特殊原因延期交付:

  1、遭遇不可抗力

  2、遭遇重大市政工程施工,影响本合同约定工程施工的,出卖人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15日内告之买受人,并在此后每经过三十日,告之该事实解除或者延续的情况

  3、持续大雨、大雪、低温天气影响工程施工的。

  (三)关于本条第一款中“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鉴于对于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的竣工验收是一项十分专业的工作,而且验收所依据的国家和地方政府的规定是庞杂的。出卖人在提请买受人接受房屋时不能一一列举所有的验收规范和规定。

  第九条 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不做修订,但应当注意违约金之间的逻辑关系)

  第十条 规划、设计变更的约定:增加:买受人接到规划、设计变更书面通知或者买受人逾期接到设计、规划变更通知或者房屋交付期限到来时买受人获得了设计、规划变更的事实时,买受人均有权决定退房。买受人提出退房的,出卖人应当自买受人提出退房之书面申请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经支付的房款退还给买受人并自买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月息5‰支付资金利息。买受人决定不退房的,双方应当自知道规划、设计变更事实之日起30日内,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双方未在约定时间内完成协商过程,任何一方均未向对方提出继续协商的书面要求的,视同双方同意按照退房处理。

  第十一条 交接

  填写:视同出卖人已经履行了房屋交付的合同义务,买受人自出卖人通知接房之日起承担物业管理费用并对于房屋维护不及时产生的侵权责任、无因管理责任承担赔偿或者补偿责任。

  买受人应当在交付之前付清购房款而未完成支付义务的,出卖人将推迟交付直至买受人付清全部房款。出卖人推迟交付不构成任何违约,也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二条 (出卖人对出卖房屋的瑕疵担保责任)

  增加:

  发生本条前款产权纠纷或者债权债务纠纷的,出卖人应当尽快与有关当事人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导致买受人在本合同约定办理产权登记需出卖人履行产权登记备案的期间结束后的180个日历天内或者按照现行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买受人无法从本质上获得产权登记的,出卖人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本条欠款约定的“不能办理产权登记”包括本款约定的期间不能和本质上不能的情况。

  第十五条 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增加:双方同意对本条第一款所谓“规定期限内”定义如下:①规定期限是指180个日历天②该期限的起始日为双方约定的出卖人履行备案日期结束日。

  我们将本条约定的“规定期间”变成了双方约定期间,是否有效?这点确实容易引起争议。事实上这种约定有其不合理或者广义上的不合法之处。因为按照建设部颁布的《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20xx年8月15日修订)和《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无论初始登记或者转移登记,上述部门规章的规定都是自事实(合同签订或者房屋竣工)发生之日起90日内办理产权登记。我们约定180天,而且将该180天的起始日期前增加了出卖人的产权登记备案时间,确实不妥。但是我们也找到了客观依据和法律依据。

  《高法解释》第十八条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前述司法解释中,并没有排除双方当事人特殊约定的效力,也不否定合同约定的内容。

  在实践中下列情况属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出卖人)的过错,造成买受人无法按照合同约定取得房屋权属登记手续的情况:

  (1)没有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证明文件或者土地使用权尚未解除抵押

  (2)变更城市规划或者擅自修改房屋规划设计没有在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

  (3)没有办理房屋竣工手续或者办理竣工的手续不全

  (4)房屋抵押或者被法院或者行政机关依法限制出卖的

  (5)预售商品房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或者超越预售范围销售商品房的

  (6)商品房销售合同没有在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

  (7)没有委托测量并将测量结果按照正常途径报发证单位的

  (8)建设施工手续不全的

  (9)出卖人是开发企业的开发手续和开发资质不符合要求

  (10)商品房买受人没有交纳维修基金,开发企业没有代收上缴的。

  (11)出卖人在房屋竣工后由于自身原因无法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产权登记备案。

  出现上述情况属于开发企业的责任和过错,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注意:违约金的约定和违约金本质意义。

  事实上本条关于产权登记备案的约定,仍然存在不完善的地方。仅仅着眼于在规定时间内买受人没有取的房地产权属登记证书,并没有约定在规定期间之外不可预见的时间内或者在根本上就无法取得产权证书的情况。如果发生这种情况怎么办?为此司法解释显然注意到合同的不足,通过解释给予补充。这就是第十九条的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为此,司法解释把最后的解决方式放在了合同解除上。因为在所有的补救办法无效的情况只有使合同归于消灭,才能最终解决当事人之间的争议。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预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现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销售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购买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

  在实践中,按照房地产登记管理机关的要求,买受人作为产权登记申请人,应当在提出申请时提供以下文件:

  (1)产权登记申请人的身份文件

  (2)填写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表和审批表

  (3)商品房交易审批表

  (4)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建筑许可证

  (6)施工许可证

  (7)房屋竣工验收证书和其他与房屋竣工验收有关的消防、环保部门的验收文件

  (8)商品房买卖合同

  (9)预售(现售)许可证

  (10)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证明书

  (11)办理产权登记备案表

  上述登记文件中,除第(8)以及契税完税凭证应当由买受人提供外,其他登记资料均应当由开发企业提交,开发企业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上述资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按照本司法解释规定,如果买受人因此在上述办证时间结束后的一年内仍然不能提供登记所需文件,应当按照本条解释承担合同解除的责任。出卖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属于违约责任,应承担买受人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或者按照双方约定承担责任。如果不能办理产权登记的原因是由于出卖人存在本解释第八条、第九条规定的情况,出卖人应当按照上述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购房的合同7

  卖房方(甲方):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购房方乙方):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关于乙方向甲方购房事宜,双方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将其拥有产权的位于市区的房屋(房屋所有权证编号:,建筑面积平方米)以币仟佰拾万仟佰拾元整(¥元整)出售给乙方。

  二、甲方承诺:

  1、向乙房申请购房贷款银行或贷款银行认可的'机构提供符合要求的房屋资料以备查核。

  2、保证对出售的房屋拥有产权。如果该房屋为共有房屋,则必须取得其他所有共有人的同意出售书面文件。

  3、保证该出售房屋未予出租。因出租所产生的任何问题由甲方承担并负责解决。

  4、自签订本协议起,保证将该房屋按约定价格售给乙方,期间不得反悔或将房屋出售给第三人。

  三、本协议的定立、履行、接触、变更和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五、特别约定:

  甲方:________

  电话:________

  乙方:________

  电话:________

  签定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购房的合同8

  卖方:_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拥有的座落在______县_____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拥有的房产(别墅、写字楼、公寓、住宅、厂房、店面),建筑面积为_____平方米。(详见土地房屋权证第_______________号)。

  第二条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为:单价:人民币________元/平方米,总价:人民币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

  第三条付款时间与办法:

  1、首付款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给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甲乙双方同意以一年之内付余款方式付款。如果房屋出现任何质量或其他问题,一切责任有甲方负责。

  第四条甲方应于收到乙方首付房款之日起将交易的房产全部交付给乙方使用,并应在交房当日将一切费用结清。

  第七条本合同主体

  1。甲方是____________共______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即甲方代表人。

  2。乙方是____________,代表人是____________。

  第八条本合同如需办理公证,经国家公证机关____公证处公证。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产权人一份,甲方委托代理人一份,乙方一份,________公证处各一份。

  第十条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购房的合同9

  甲方: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通信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的原则下,就甲方开发的位于项目的购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已选中并决定购买甲方开发_________项目的房屋一套,愿意与甲方签订本意向书,并同意按本意向书的与甲方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二、甲乙双方同意本次认筹仅为表明购房诚意和乙方的意向房源,房屋的具体价格和面积等具体情况以最终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为准。

  三、乙方确定的意向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乙方同意签订本意向书时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元作为认筹金,即可凭本意向书享有购买xx家园项目中房屋一套的权利,并可根据该意向书在_____家园项目开盘时享受甲方优先选择房屋楼层、朝向和户型的权利,以及享受甲方的购房优惠。

  四、甲方应当将本意向书项下项目开盘的销售时间十日之前通知乙方,乙方应于开盘当日携带本意向书原件、已交纳认筹金的收款凭证原件及乙方本人身份证原件至甲方售楼中心选择具体房屋。同时乙方应与甲方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相关文件,并按《商品房买卖合同》支付购房款。乙方依据本意向书支付的认筹金将转为等额购房款。

  五、乙方在本意向书中的通信地址和联系方式均为有效,若有变更应自变更之日24小时之内及时通知甲方,若因乙方原因无法联系导致未能按时到甲方售楼中心办理正式购房手续的',逾期未办理的视为乙方自动放弃正式购房意愿,甲方在合理期限后将不再为乙方保留此房源,且乙方不再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六、如在甲方开盘后,因房源有限和排号等原因,经协调乙方无合适房源可选的,甲方在十个工作日内退还乙方认筹金,双方互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如因不可抗力导致本意向书无法履行,甲乙双方均互不承担相应责任。八、本意向书仅限于乙方本人享有,不得转让,《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买受人应当与本意向书中的乙方一致,否则视为乙方放弃本意向书所确定享受的优惠政策。

  九、本意向书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且乙方全额交纳认筹金之日起生效,在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生效时本意向书即时失效,乙方同意届时将本意向书原件交还甲方。

  十、本意向书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签字、捺印):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购房的合同10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该房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的基本情况,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位于翠华XX,框架结构,建筑面积为127平方米(含公摊),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该房屋售价为每平方米1948元,总金额大写:贰拾肆万柒仟叁玖佰陆拾元整,小写:247396.00元。

  第二条 付款方式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大写:伍万元整,小写:50000.00元。并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将该房屋全部价款付给甲方。

  第三条 交付期限,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将该房屋的产权证书交给乙方,并应收到该房屋全部价款之日起____日内,将该房屋付给乙方。

  第四条 乙方逾期未付款的违约责任,乙方须在规定日期内付清房款,才能进场装修。逾期未付清房款,甲方有权拒绝乙方进行装修或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及费用,乙方所预交的购房款的20%,抵作甲方损失。

  第五条 甲方逾期未交房的'违约责任,甲方须在交期限内交房给乙方,逾期未交房、建造质量不合格(主要指但不限于建筑材料),甲方须支付乙方预交购房款的20%作为赔偿。同时乙方有权选择继续购房或终止合同,其中如乙方选择终止合同甲方在5天内一次性退还乙方预交的购房款。

  第六条 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在乙方实际接收该房屋之日起,甲方协助乙方在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规定的期限内向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权属登记手续。如因甲方的过失造成乙方不能在双方实际交接之日起15天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乙方有权提出退房,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15天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并按已付款的5%赔偿乙方损失。

  第七条 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易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八条 因本房屋所有权转移所发生的土地增值税由甲方向国家交纳;其他房屋交易所发生的39;税费除另有约定的外,均按政府的规定由甲方和乙方双方分别交纳。

  第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方、乙方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条 本合同(经甲方、乙方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乙方双方各执一份,相关部门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购房的合同11

  出卖人: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前提下订立本合同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其位于郑州市___________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以人民币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万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元整的价款出售给乙方。

  二、乙方支付甲方合同保证定金壹万元,如甲方反悔本合同,双倍赔偿如乙方反悔本合同,定金不退。

  三、本合同签定时,甲乙双方都不具备过户条件。等过户条件成熟时,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房屋产权手续。本合同发生的契税,土地出让金等由乙方负担。其他税费按有关法律规定负担。乙方一次性将房款交付甲方。

  四、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对——的房屋使用、收益、出租、担保、抵押、买卖、占有等权利一并转让给乙方。

  五、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保证乙方享有同甲方相同的居住权利,乙方保证按期缴纳各项物业费用。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不得就该房屋与他人订立《买卖合同》

  六、违约责任

  1、甲方应当于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交付乙方房屋,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交付房屋,每逾期1天按房价总额千分之一计算违约金支付给乙方。逾期超过_______个月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解约时,甲方除将已收的房价款全部退还乙方外,并应赔偿乙方经济损失人民币_________元。

  2、乙方全部或部分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期及方式的。其逾期部分乙方应加付按日千分之一计算的违约金给甲方。逾期超过_______个月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约时,乙方已付房价款的_________作为甲方的损失赔偿金。

  3、如果甲方出售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影响到乙方居住权利的行使,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并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4、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如因重大客观原因导致本合同的解除,甲方应按照市场评估价返还乙方房屋价款,并赔偿乙方的房屋装修费用。

  5、如因规划部门、设计部门的原因导致房屋质量和使用功能的,甲方应当通知乙方,如有补偿款发放,甲方应当全额退还乙方。

  七、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_区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他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5份,甲乙方各执一份,见证人各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见证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购房的合同12

  (注:1.此委托书为参考格式,其中,第二、三、五、六以及“受托人有转委托权”的表述是必要套款;2.此委托书必须经公证机构公证,公证事项为该委托书的真实性,即有该委托书系委托人本人亲自签署的意思表示)

  委托人: ,性别, 年 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身份证住址:

  受托人: ,性别, 年 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身份证住址:

  我(们)与受托人系 关系。我(们)欲购买位于(写明楼盘名称和房号,须与购房合同或产权证中的地址一致)号的房屋,我(们)因故不能亲自办理上述房屋的相关手续,特委托作为我(们)的'代理人,办理以下事项:

  一、代为购买上述房屋并与开发商签订上述房屋的买卖合同及相关的附件、协议,代交首付款及相关

  费用。

  二、代为向银行申请个人贷款,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等法律性文件,办理借款合同、授权委托书等法律系文件的公证事宜(如果合同中附有强制执行条款,我(们)愿意办理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并向银行及公证处提供我(们)的相关材料。

  三、代为与担保公司签订与个人贷款有关的合同等法律性文件,并办理费用缴纳等所以相关事宜。

  四、代为在银行开立我(们)名下的储蓄卡,作为此笔贷款的委托扣款账户。

  五、代为签署委托银行查询我(们)在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中征信记录的申请。

  六、代为办理上述房屋的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手续、抵押预告登记手续、抵押登记手续,并领取相关的证明文件。

  七、代为办理并领取上述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及《国有土地使用证》。

  八、代为到相关管理部门查询住房登记记录信息并领取相关证明文件。

  九、签署因为办理上述各项事项需要的全部文件。

  受托人在办理上述委托事项范围内所签署的文件及发生的全部费用,委托人均予以承认并同意承担。

  委托期限:至上述委托事项办结为止。

  委托人有转委托权。

  委托人:

  年 月 日

购房的合同13

  甲方:(卖方):________身份证:_______

  乙方:(买房):_______身份证:_______

  一、甲乙双方本着遵循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甲方将______区二层商铺整体出售给乙方,出售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万元整。

  二、商铺具体状况如下:

  1、商铺所有权证号为甘第字_______________号(______区二层西边第一家)。

  2、商铺所有证面积为117。60平方米。

  3、商铺登记地址为:______区二层西边第一户。

  三、付款方式及期限。

  1、乙方在合同生效后,先付款给甲方壹拾万元整。

  2、乙方在20______年年底前。再付给甲方_________元整。

  3、剩余款项由乙方向甲方借款,按壹分贰利息算,借款期限为____年。

  四、每年冬季住屋取暖由甲方安排烧锅炉取暖,乙方按市场价给付取暖费。

  五、在乙方向甲方付清全款后,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过户相关事宜,由产生的所有过户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在未完成房产过户前(未付清全部房款)由甲方负责保管房屋所有权证。

  七、现______区二层商铺西边第一户,房西边偏岔的'所有权归属乙方,现在锅炉房属于甲方财产,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拆除或搬迁如以后转为集体供暖或分户供暖,甲方锅炉房的地方归乙方所有。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双方可订立补充协议。

  九、本合同适用《合同法》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向商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购房的合同14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姓名: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姓名:

  第一条价格: 该房屋售价总金额为万元整,大写:。

  第二条付款方式: 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总房价的.50%,其余房款在甲方交房时乙方付清房款。

  第三条房屋交付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将该房屋交付乙方。

  第四条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乙方在约定时间内未交清房款,甲方视同乙方自动放弃房屋购买,定金不予退还,并将追究法律责任。

  第五条:过户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

  第七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由所在地人民法院调解裁定。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中介人:________年____月2____日

购房的合同15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确保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现就住宅及 买卖有关事项签订协议如下:

  第一条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自愿将位于___x市___号2栋4单元8楼的住宅壹套及一楼 杂物房壹间出售(出让)给乙方,其中:住宅建筑面积为153.18平方米, 杂物房建筑面积___平方米。

  第二条

  上述住宅及 杂物房的出售价(含出让价,下同)为币壹拾陆万元整(¥______元)(以下金额均为币)。此价格自甲乙双方签订协议书之日起不得变更。

  第三条 付款方式:实行分期付款,首期支付陆万元整,第二期支付壹拾万元整。具体支付时间及方式如下:

  (一) 乙方陪同甲方到银行归还上述住宅按揭贷款余额取回《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以下简称《房产证》时支付甲方售房款陆万元整。

  (二)在甲方办妥上述住宅所有权过户手续并将新的《房产证》及 杂物房的《使用权出让证》交给乙方的当天支付壹拾万元整。

  第四条

  甲方必须在收到乙方支付的首期购房款并归还按揭贷款余额取回《房产证》后的十五日内,与乙方共同到房产部门办理上述住宅所有权过户手续,并将新的《房产证》交给乙方。上述住宅一经办理所有权过户手续,房屋的产权及使用权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再拥有产权及使用权,原入住人员或存放的物品必须在住宅所有权过户后的十五日内搬离。

  第五条

  鉴于甲方原来只拥有 杂物房的使用权而无所有权,仅取得 杂物房的《使用权出让证》,而《使用权出让证》又不能到发证机关办理“使用人”变更手续的实际情况,该 杂物房及对应的《使用权出让证》自乙方付清上述购房款(含 杂物房的出让金)之日起至该 杂物房使用权终了之日止归乙方使用和保管。

  第六条

  上述住宅及 杂物房的`交易金额(币壹拾陆万元整)不包括售房应缴税费及办理住宅所有权过户手续费等各种税费,此项税费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购买上述住宅、 的款项支付给甲方的,由甲方按日加收违约金额的百分之的违约金。

  (二)甲方在收到乙方支付的购房款后未按规定时间办理上述住宅所有权过户手续并将新的《房产证》以及 杂物房《使用权出让证》交给乙方的,甲方除必须将住宅《房产证》及 杂物房《使用权出让证》交给乙方外,必须按日支付全部售房款百分之的违约金。

  (三)甲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搬离上述住宅及 杂物房的,必须按市场房屋出租价格的三至五倍价格向乙方支付房屋租金。

  (四)房屋买卖协议签订后,甲方违约不出售(出让)上述住宅及 杂物房,如已收取乙方的购房款的,甲方除必须按乙方规定的时间退还已收取的乙方购房款外,必须另行支付给乙方三万元整违约金;如乙方已付款但终止购房的,甲方只按已收款项的80%退回给乙方;如未支付任何购房款,无论哪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壹万元整。

  第八条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并经市 处 后生效。

  第九条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市 处存一份。

  甲方: (签名和手印)

  乙方:(签名和手印)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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