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空间作业方案[锦集15篇]
为有力保证事情或工作开展的水平质量,通常会被要求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阐明行动的时间,地点,目的,预期效果,预算及方法等的书面计划。那么方案应该怎么制定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有限空间作业方案,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有限空间作业方案1
有限空间作业实施方案随着四季度生产旺季到来,全国各地接连发生多起有限空间作业生产安全事故。为预防类似事件发生,昨日市安委办印发《佛山市深化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以下称“《方案》”),要求企业主体与相关职能部门切实做好各项隐患排查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得到保障。
市安委办相关负责人表示,10月11日,陕西省安康市恒翔生物化工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发生一起6人中毒死亡事故。“虽然近年来我市持续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整治,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有限空间作业的危险有害因素复杂多变,辨识困难,整治效果容易反复。”该负责人表示,希望通过出台《方案》,规范我市有限空间安全生产工作。 《方案》明确指出,我市将针对有限空间辨识情况、涉及易燃易爆介质和有毒有害介质等有限空间作业,以及停复产、检维修等特殊时段有限空间作业环节等六项工作开展重点整治,并进一步推进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全面推动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措施,有效防范有限空间作业事故发生。 《方案》要求,各区和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督促本地区、本系统负责监管企业再次开展有限空间辨识,全面掌握有限空间数量、类型、危险程度,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并填写《有限空间作业场所基础情况表》,逐级上报至所在区对口监管部门。
值得关注的是,《方案》强调,各有限空间作业企业作为本次专项整治主体,除了要依法配备合格的有限空间作业检测、通风、应急救援等安全设施设备,在有限空间处设立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外,还需认真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培训,作业前要进行安全交底和安全作业条件确认,确保作业人员掌握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要求,遵守操作规程。下一阶段,市安委办将深入各区开展强化督导工作,确保专项整治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有限空间作业实施方案第一条为加强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范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行为,预防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有限空间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文件、标准、规范,结合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含轨道交通工程)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适用于本规定。
第三条有限空间是指封闭或部分封闭、进出口受限但人员可以进入、未被设计为固定工作场所、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氧含量不足的空间。有限空间作业是指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实施的施工作业活动。
第四条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有限空间作业的指导监督。各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有限空间作业的监督管理。第五条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以及其他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有限空间安全生产有关的单位,必须遵守有限空间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和规范性文件,依法承担有限空间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
第六条各参建单位应充分应用《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技术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对有限空间作业进行事前风险识别,提前研判和风险分析,风险评价定级后,采取相应的有限空间安全风险控制措施。
第七条施工现场的有限空间包括:(一)密闭设备:贮罐、槽罐、容器、管道、烟道、锅炉、密闭舱室等;(二)房屋建筑工程有限空间:人防工程、人工挖孔桩工程、消防水池、泵站、电梯井、通风井、采光井、储藏室、酒糟池、发酵池、垃圾站、温室、料仓等;(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有限空间:地下管廊、隧道、施工竖井、雨污水井、电力井、热力井、电信井、燃气井、集水井、污水池、沼气池、化粪池等。施工现场的有限空间危害物质包括:(一)建筑材料类:混凝土添加剂、防水涂料、防腐保温材料、挥发性有机溶剂,以及含苯、甲苯、二甲苯、氨、聚氨酯等物质的其他施工材料;(二)施工环境中存在或者施工产生的有害物质:煤炭或汽柴油燃烧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二氧化硫、硫化氢、粉尘、瓦斯等。
施工现场有限空间危险作业包括:防水施工、暗挖施工、顶管施工、盾构施工、拆模作业、电气焊作业、油漆喷涂作业、防腐保温作业、冬季明火保温施工、人工挖孔桩作业;各类管井保养维修清理及升级改造作业、清淤作业、内燃机(水泵、汽柴油发电机等)作业等。
第八条根据有限空间事故统计和《指南》,施工现场有限空间事故发生的可能性较大,后果严重,各参建单位应严格按照《指南》确定风险等级,根据风险等级确定相应的管控层级,管控措施主要从技术措施、管理措施、应急措施等方面制定并实施,项目部负责具体措施的落实。
第九条有限空间作业前,必须严格执行“先检测、再通风、后作业”的`原则,根据施工现场有限空间作业实际情况,对有限空间内部可能存在的危害因素进行检测,未经检测或检测不合格的,严禁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进行施工作业。有限空间作业过程中,针对作业环境可能发生变化的情况,施工单位应对作业场所实时检测。
第十条气体检测应按照氧气含量、可燃性气体、有毒有害气体顺序进行,检测内容至少应当包括氧气、可燃气、硫化氢、一氧化碳。有限空间氧气含量低于19.5%或者超过23.5%,以及含有可燃气体、有毒有害气体、易燃易爆气体超过安全标准的,必须按照规定采取相应的措施。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可以自行检测,也可聘请专业机构进行检测,施工单位应当填写《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规程》(DB11/383-20xx)有限空间作业气体监测记录表(AQ-C6-4)。
第十二条有限空间作业前和作业过程中必须采取强制性持续通风措施,保持空气流通,严禁使用纯氧进行通风换气。
第十三条有限空间内手持电动工具、照明工具电压应不大于24伏,在积水、结露的有限空间和金属容器中作业,手持电动工具及照明工具电压应不大于12伏。存在爆炸危险的,应符合《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GB3836.1)的有关规定。
第十四条存在可燃性气体的作业场所,严禁使用明火,必须使用防爆型安全防护设备和防静电工作服;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有限空间,应符合《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的有关规定。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应配置气体检测、通风、照明、通讯等安全防护设备,呼吸防护用品、安全警戒设施及应急救援设备,包括泵吸式气体检测报警仪、扩散式气体检测报警仪、强制送风设备、正压式隔绝式呼吸器、全身式安全带、速差式自控器、安全绳、三脚架等。
第十六条建设单位应在招标文件中列出有限空间风险源识别清单,要求施工单位在投标文件中完善有限空间管控措施,及时拨付有限空间安全施工措施费,督促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履行有限空间安全管理职责。建设单位应将存在有限空间作业的工程发包给具备相应安全生产条件的施工单位,安排专人对施工总承包单位、直接发包的专业承包单位有限空间作业进行协调和管理。有限空间作业前,建设单位应当与施工总承包单位和直接发包的专业承包单位履行相关手续。
第十七条勘察设计单位在向建设单位提交的勘察设计文件中,应充分考虑有限空间施工安全的需要,对建设项目存在的有限空间作业提出明确的指导意见,设计交底中要明确有限空间结构的用途和安全施工措施,不得设计无实际使用功能的有限空间结构。
第十八条施工单位应建立有限空间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包括有限空间安全培训制度、作业审批制度、防护设备管理制度、应急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根据有限空间的实际情况制定专项施工方案,项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对有限空间作业进行现场监督。
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加强对专业分包单位和劳务分包单位的有限空间安全管理,签订安全管理协议。
第十九条监理单位应将有限空间安全工作列入监理规划并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对有限空间施工作业的专项方案进行审核,对未经审核擅自施工的,立即下发《工程暂停令》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单位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项目监理人员应对施工现场有限空间作业进行巡视检查。
第二十条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负责掌握整个作业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因素,确认作业环境、作业程序、防护设施及作业过程符合有限空间法律法规、规范标准要求,应于作业开始前对实施作业的全体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告知作业内容、作业方案、作业现场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作业安全要求及应急处置方案等,并履行签字确认手续。
第二十一条作业人员应接受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培训,遵守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设施与个人防护用品,与监护者进行有效的操作作业、报警、撤离等信息沟通。
具备条件的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必须牢系安全绳,安全绳的长度应当满足施工需要,安全绳的一端与全身式安全带系牢,另外一端必须有效固定于有限空间外。
第二十二条监护人员应经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取得有限空间特种作业操作证书,方可上岗作业。监护人员应与作业者进行有效的操作作业、报警、撤离等信息沟通,佩戴袖标并在有限空间外全程持续监护,在紧急情况时向作业者发出撤离警告。有限空间作业前和作业完成后,监护人员应登记确认作业人员数量。
第二十三条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验收等工作,应当按照《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专项施工方案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一)编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等;(二)有限空间的概况:有限空间名称、位置、设计参数;(三)危险有害物质情况:有限空间内含有的硫化氢、一氧化碳、二氧化碳、苯、氨等有毒有害气体的名称、浓度、预警值、报警值;
(四)风险评估等级及管控措施;(五)通风检测设备及使用方法;
(六)应急救援设备和使用方法,应急救援措施;(七)施工管理人员、作业人员、监护人员配备和分工。第二十四条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在进行有限空间风险源辨识的基础上,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并及时更新。有限空间管理台账应包括有限空间位置、名称、主要危险因素、可能事故后果、防护要求、审批责任人、现场责任人等基本情况。
第二十五条施工单位应在有限空间作业前使用围挡、锥筒、警戒线、护栏等有效设施封闭作业区域,并在作业区域显著位置设置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告知牌,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危险区域。
第二十六条施工单位应每年对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人员、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至少进行一次有限空间安全培训教育。
施工单位项目部应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对项目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有限空间培训教育。
第二十七条有限空间安全培训教育的内容应包括: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应急预案,检测通风设备、安全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备的正确使用等。施工单位项目部的有限空间培训教育还应包括本项目有限空间的具体名称和位置、危险有害因素、作业环境、作业内容、体验式安全培训教育等。有限空间培训教育应当做好培训教育记录,参加培训的人员应签字确认。
第二十八条施工单位应根据有限空间事故特点,制定有限空间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预案应包括应急组织体系、职责分工以及应急救援程序和措施,并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应急演练。
有限空间发生事故时,施工单位应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救援人员应做好自身防护,配备必要的救援器材,严禁盲目施救。
第二十九条各相关单位未履行有限空间安全管理职责的,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处理。
第三十条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北京市建设工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京建施〔20xx〕521号)同时废止。
有限空间作业方案2
1、编制目的
为防止出现地下工程、涵洞、窨井、化粪池等狭小空间施工时人员中毒死亡事件的发生。确保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特编制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2、指导思想
以构建“集中领导、统一指挥、结构完整、功能全面、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体系为目标,全面提升我委突发事件处置综合能力和应急管理整体水平,为城市建设保驾护航。
3、编制依据
为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预防、控制中毒窒息等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护从业人员的身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亳州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亳州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有限空间作业工程的实际情况编制本预案。
4、组织机构
4、1成立领导小组
成立亳州市住建系统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事故领导小组,开展有限空间作业突发事故的应急指挥、协调和决策,下达应急处置工作指令等工作,小组结构如下:
组长:市住建局局长
副组长:市住建局分管安全副局长
成员:市建筑业管理服务中心主任、市质量检测管理服务中心主任,相关机关科室负责人、各县区住建局负责人、各工程项目法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建管科,建管科科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检查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对工作,主要职责为:
(1)组织落实市住建局决策,协调和调动各相关部门、单位应对突发事故相关工作;
(2)组织制定、修订各相关的应急预案;
(3)负责应对突发事故的宣传教育与培训;
(4)收集分析工作信息,及时上报重要信息;
(5)负责各相关部门单位突发事故应急演习、演练;
4、2职责任务划分
主管部门职责:各县区住建部门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建立、健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有限空间作业负责人、作业单位、监护者职责。组织制定专项作业施工方案、安全作业操作规程、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安全技术措施等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
作业负责人职责:掌握整个作业工程中存在的危害因素;确认作业环境、作业程序、防护设施,作业人员符合要求后方可作业;及时掌握作业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条件变化,当有限空间作业条件不符合安全要求时,立即终止作业。
监护人员职责:接受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培训;全过程掌握作业者作业期间情况,保证有限空间外持续监护,能够与作业者进行有效的操作作业、报警、撤离等信息沟通;在紧急情况时向作业者发出撤离警告,必要时呼叫应急救援,并在有限空间外实施紧急救援工作;防止未经批准的人员进入。
有限空间作业者职责:接受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培训;遵守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设施与个人防护用品;应与监护者进行有效的操作作业、报警、撤离等信息沟通。
5、适用范围和定义
5、1适用范围
各项目施工区域内从事有限空间作业和具有有限空间作业行为的生产经营单位、班组适用于本预案。
5、2定义
有限空间是指封闭或部分封闭,进出口较为狭窄有限,未被设计为固定工作场所,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氧含量不足的空间。
6、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要求
6、1检测
实施有限空间作业前,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先检测、后作业”的原则,根据作业现场和周边环境情况,检测有限空间可能存在的危害因素。在作业环境条件可能发生变化时,对作业场所中危害因素进行持续或定时检测。
对随时可能产生有害气体或进行内防腐处理的有限空间作业时,每隔30分钟进行分析,如有一项不合格以及出现其他情况异常,立即停止作业并撤离作业人员;现场经处理检测符合要求后,项目部重新进行审批并安排继续作业。
实施检测时,检测人员必须处于安全环境,未经检测或检测不合格的,严禁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进行施工作业。
检测指标包括氧浓度值、易燃易爆物质(可燃性气体、爆炸性粉尘)浓度值、有害气体浓度值等,检测工作要求符合《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GBZ159)。
有限空间作业危害因素检测时填写《特殊部位气体检测记录》(表AQ—C6—5,见附件1),相关人员签字齐全;临时作业或项目检测设备达不到检测条件时,必须聘请专业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同样须填写《特殊部位气体检测记录》(表AQ—C6—5),由检测单位负责人审核并签字。
6、2危害评估
实施有限空间作业前,根据检测结果对作业环境危害状况进行评估,制定消除、控制危害的措施,确保整个作业期间处于安全受控状态。
危害评估应依据GB8958《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GBZ2、1《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12331《有毒作业分级》等标准进行。
6、3防护设备和防护用品
在有限空间作业施工入口处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告知存在的危害因素和防控措施。
在有限空间实施作业前和作业过程中,作业人员必须配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通风设备、检测设备、照明设备、通讯设备、应急救援设备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可采用强制性持续通风措施降低危害,保持空气流通,严禁用纯氧进行通风换气。当有限空间存在可燃性气体和爆炸性粉尘时,检测、照明、通讯设备应符合防爆要求,作业人员应使用防爆工具、配备可燃气体报警仪等。
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应符合GB/18664《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与维护》要求。缺氧条件下应符合GB8958《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要求。
6、4应急救援装备
施工单位配备全面罩正压式空气呼吸器或长管面具等隔离式呼吸器具,应急通讯报警器材,现场快速检测设备,大功率强制通风设备,应急照明设备,安全绳,救生索,安全梯等。
6、5其他技术措施
进入密闭空间作业时,至少有两人同行和工作。若空间只能容一人作业时,监护人须随时与正在作业的、人取得联系,做预防性防护。
6、6作业审批
严格实行作业审批制度,施工单位填写《有限空间作业审批表》(附件2),审批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始作业。严禁擅自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7、事故分级
按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分为特别重大事故(Ⅰ级)、重大事故(Ⅱ级)、较大事故(Ⅲ级)、一般事故(Ⅳ级)四个级别。
7、1特别重大事故(Ⅰ级):发生一次死亡30人(含30人)以上或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事故;造成一次死亡30人(含30人)以上或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事故。
7、2重大事故(Ⅱ级):发生一次死亡10人(含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事故;
7、3较大事故(Ⅲ级):发生一次死亡3人(含3人)以上、10人以下或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事故;
7、4一般事故(Ⅳ级):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下;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事故。
8、预防与预警
8、1有限空间危险源监控
各单位对现场危险源的监控主要通过各主管部门及项目部安全管理员对现场施工进行监控,项目部的安全管理员对工程各分包队伍进行监督控制,各个施工队伍对所施分项工程中的危险源进行监督、控制。
8、2信息报告与处理
8、2、1有限空间作业单位要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不得随意脱岗、漏岗,做好值班记录,如有问题及时通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成员进行汇报。
市住建局值班室,保证24小时管理人员值班;联系电话:;夜间及法定节假日保证应急值守人员在位。
急救电话:120;火警电话:119;匪警110
8、2、2各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程序:生产安全事故现场第一发现人→施工单位值班室→项目值班室→市住建局值班室→亳州市住建领域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事故领导小组→启动应急救援预案按职责分工进行救援。
8、2、3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程序:生产安全事故→保护事故现场→控制事态发展→组织抢救→疏导人员→调查了解事故简况及伤亡人员情况→向上级报告。
9、应急响应
9、1分级响应
9、1、1响应分级
Ⅰ级应急响应行动由各单位应急救援小组组织实施。各单位做好各自分工准备,按领导小组指示响应各自救援行动。超出其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时,及时报请领导小组启动应急预案实施救援。
Ⅱ级应急响应行动由各单位组织实施。各单位负责人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做好指挥营救工作,积极动员所属分包单位、周边社会力量进行支援救助。超出其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时,及时报请市住建局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启动应急预案实施救援。
9、1、2有关部门响应
根据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的类别,相关部门按照其职责和本部门相应的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救援,并及时向领导小组组长报告救援工作进展情况,需要其他部门应急力量支援时,及时提出请求。
9、1、3各单位应急救援小组响应
各单位应急救援小组成员赶赴救援现场成立应急救援指挥部,及时向市住建局及市政府报告安全生产事故基本情况、事态发展和救援进展情况。
根据需要通知相关专业人员赶赴现场参加、指导现场应急救援,必要时请求政府协调专业应急力量增援。
9、2指挥和协调
各单位应急救援小组根据事故灾难情况开展应急救援协调工作,沟通有关部门及请求政府应急机构、救援队伍提供增援或保障。有关应急队伍在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统一指挥下,密切配合,共同实施抢险救援和紧急处置行动。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现场应急救援的指挥,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成立前,事发单位负责人应组织和先期到达的应急救援队伍必须迅速、有效地实施先期处置,安全组织机构人员临时负责协调,全力控制事故发展态势,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故(事件)发生,果断控制或切断事故灾害链。
9、3紧急处置及救助防护
9、3、1医疗卫生救助
及时向事发地附近医院请求支援,组织开展紧急医疗救护和现场卫生处置工作。
9、3、2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现场应急救援人员应根据需要携带相应的专业防护装备,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执行应急救援人员进入和离开事故现场的相关规定。
9、3、3施工人员的安全防护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施工人员的安全防护工作,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各单位在地方政府、施工队伍建立应急互动机制,确保施工人员安全撤离需要采取的防护措施。
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决定应急状态下施工人员疏散、转移和安置的方式、范围、路线、程序。
9、4社会力量的动员与参与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组织动员作业工程人员、周边企业、居民等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9、5现场检测与评估
根据需要,成立事故现场检测小组配合政府相关部门进行检测、鉴定与评估,综合分析和评价检测数据,查找事故原因,评估事故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为制订现场以后此类预防方案和事故调查提供参考。
9、6应急结束
当遇险人员全部得救,事故现场得以控制,环境符合有关标准,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后,经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确认和批准,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项目部应急救援队伍在专业救援队伍撤离现场后经过仔细检查确认安全后撤离。
10、信息发布
事故单位会同有关部门具体负责将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抢救过程、经济损失、人员伤亡等情况向上级进行汇报后,经市住建局审核向社会进行公布。
11、后期处置
11、1善后处置
各部门、各单位及相关作业部门负责人牵头组织安全生产事故的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等事项。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及受影响人员,保证社会稳定,尽快恢复正常施工秩序。
11、2事故调查流程
组织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具体措施如下:
11、2、1查明事故原因及责任人。
11、2、2以书面形式向上级写出报告,包括发生事故时间、地点、受伤(死亡)人员姓名、性别、年龄、工种、伤害程度、受伤部位。
11、2、3制定有效的预防措施,防止此类事故再次发生。
11、2、4组织所有人员进行事故教育。
10、2、5宣读事故结果,及对责任人的处理意见
12、保障措施
12、1应急队伍保障
各单位组建专业应急处置队伍,承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任务。
12、2物资装备保障
各单位要建立应急救援设施、设备的'储备、保养等制度,并按需求购置必要的应急物资和装备,当发生安全事故后及时组织车辆统一进行运送。
13、培训与演练
13、1培训
各县区主管部门需组织针对应急救援队伍以及相关作业人员进行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有限空间存在的危险特性和安全作业的要求;进入有限空间的程序;检测仪器、个人防护用品等设备的正确使用;事故应急救援措施与应急救援预案等,培训留存记录,参加人员签字确认。
加强应急方面的安全知识宣传,在板报、标牌等中的宣传,以加强对兼职应急救援队伍的培训教育,积极组织社会志愿者的培训,提高公众自救、互救能力。
13、2演练
各单位根据自身特点,组织本单位的应急机构成员在有限空间作业前组织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演习。演习结束后及时进行总结经验,为实战中救援做好准备。
14、责任追究
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有阻挡行为的,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视情节和危害后果给予处分。属于违反有限空间作业有关规定的,由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将移交公安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限空间作业方案3
一、演练时间:
20xx年9月14日9时00分至11时00分。
二、演练地点:
TJ5标胡家沟隧道。
三、演练目的:
通过演练进一步完善我合同段隧道施工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能力,检查《隧道施工安全应急预案》的可行性和可靠性;明确各级各类管理人员掌握火灾事故应急处理程序和方法,提高遇到火灾时的应急反应能力。
四、演练情况设置:
隧道台车由于电焊火花引发附近防水板着火,作业人员6人中发生1人被困窒息晕倒、2人被火轻度烧伤的火灾事故。
五、演练方法:
情况诱导,模拟演练,小结讲评。
六、参加演练人员:
演练领导小组及胡家沟隧道所有员工。邀请:巴南广高速公路JL4总监办总监游勇、安全监理雷静和驻地监理及隧道1队负责人和安全员参加。
七、演练组织机构及职责
1、成立演练领导小组,负责演练的组织准备与实施。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要负责演练的准备、协调工作,由杨国大负责具体事务。
2、现场总指挥李晓雄:主要负责演练现场人员、物资、设备的总体调度指挥。现场副总指挥杨明和钟和:主要负责协助总指挥的工作。
3、现场指挥钟和:具体负责本次演练现场的人员、物资、设备的调度指挥。
4、演练主持与解说杨明:主要负责演练的主持与解说工作。
5、演练影像资料拍摄杨泽:负责演练资料的拍摄。
6、演练应急抢险组(由胡家沟隧道队应急救援队伍组成),负责演练火灾的抢救工作,主要负责火灾扑灭的具体实施工作。
八、演练前准备工作
1、演练物资准备(由胡家沟隧道队和项目部机材处负责):挖掘机、装载机、干粉灭火器,消防桶,消防揪,医药箱,急救药品,担架,演练现场条幅,演练小组标牌及袖标,对讲机、扩音器及会场设备等。详见:隧道消防演练物资表。
2、演练交底:演练前1天召开职工大会,安保处杨国大组织所有参演人员进行培训,传达讲解《胡家沟隧道消防安全应急演练方案》,讲解本次演练方案中注意事项,明确各应急小组人员及职责。
3、演练救护车:川A.DR960为医疗救护车,驾驶员为刘荗林。
九、演练要求
1、各部门必须积极参与演练。
2、在演练过程中要相互配合、协同作战,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动作规范,防止受伤现象发生。
3、演练过程要控制火势,防止事故发生。
4、演练期间如有外来人员,由其相关联系人员负责其安全撤离。
5、认真总结在演练过程中的经验教训,完善应急预案,确保突发火灾事件时将事故损失减少到最低。
6、请隧道1队负责人和安全员认真观看,领会演练意图,回去后组织本单位成立应急救援队伍,进行相关应急演练。
十、演练结束语
本次演练,按照事先周密策划的演练预案顺利完成,达到了应急演练的`目的,增强了防范意识和应急逃生自救的能力。我们的演练工作虽然结束了,但我们为应急预案开展的演练工作却刚刚起步。为了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应急救援能力,以便在事故的应急行动中,达到快速、有序、及时、有效的效果,我们将经常性地开展应急预案的培训、训练或演练工作,以提高我们全员的应急反应综合素质。
有限空间作业方案4
一、指导思想各校要把握作业育人功能
作业是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是课堂教学活动的必要补充。各校要遵循教育规律、坚持因材施教,严格执行课程标准和教学计划,坚持小学一年级零起点教学。在课堂教学提质增效基础上,切实发挥好作业育人功能,布置科学合理有效作业,帮助学生巩固知识、形成能力、培养习惯,帮助教师检测教学效果、精准分析学情、改进教学方法,促进学校完善教学管理、开展科学评价、提高教育质量。
二、具体要求
(一)严控书面作业总量。学校要确保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可在校内安排适当巩固练习;小学其他年级每天书面作业完成时间平均不超过60分钟;初中每天书面作业完成时间平均不超过90分钟。周末、寒暑假、法定节假日也要控制书面作业时间总量。
(二)创新作业类型方式。学校要根据学段、学科特点及学生实际需要和完成能力,合理布置书面作业、科学探究、体育锻炼、艺术欣赏、社会与劳动实践等不同类型作业。鼓励布置分层作业、弹性作业和个性化作业,科学设计探究性作业和实践性作业,探索跨学科综合性作业。切实避免机械、无效训练,严禁布置重复性、惩罚性作业。
(三)提高作业设计质量。学校要将作业设计作为校本教研重点,系统化选编、改编、创编符合学习规律、体现素质教育导向的基础性作业。教师要提高自主设计作业能力,针对学生不同情况,精准设计作业,根据实际学情,精选作业内容,合理确定作业数量,作业难度不得超过国家课程标准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经常性组织开展作业设计与实施的教师培训与教研活动,定期组织开展优秀作业评选与展示交流活动,加强优质作业资源共建共享。教研机构要加强对学校作业设计与实施的研究与指导。
(四)分层次布置作业。要尊重学生学习的差异性、阶梯性,科学、系统、合理设计不同层次的作业,引导学生自觉预习,及时整理和巩固所学知识,反思学习的收获和问题,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倡导“基础作业+拓展作业”模式,适应学生的不同能力水平和个性化发展需要,分层布置作业。倡导教师自主编制作业,合理改编作业,杜绝不加选择地以翻印配套练习或以套题、成章、成册、成本布置作业的现象。分层作业应侧重于学生的个性差异,实施过程中遵循学生自主选择的原则,杜绝等级在无形中越拉越大,造成群体歧视和学生自尊心伤害的现象发生。
(五)加强作业完成指导。教师要充分利用课堂教学时间和课后服务时间加强学生作业指导,培养学生自主学习和时间管理能力,指导小学生基本在校内完成书面作业,初中学生在校内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
(六)认真批改反馈作业。教师要对布置的学生作业全批全改,不得要求学生自批自改,强化作业批改与反馈的育人功能。作业批改要正确规范、评语恰当。通过作业精准分析学情,采取集体讲评、个别讲解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及时反馈,特别要强化对学习有困难学生的辅导帮扶。有条件的地方,鼓励科学利用信息技术手段进行作业分析诊断。
(七)不给家长布置作业。严禁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严禁要求家长批改作业。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切实履行家庭教育主体责任,营造良好家庭育人氛围,合理安排孩子课余生活,与学校形成协同育人合力;督促孩子回家后主动完成学校布置的作业,引导孩子从事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激励孩子坚持进行感兴趣的体育锻炼和社会实践;不额外布置其他家庭作业。
(八)加强作业管理。要探索使用信息技术手段管理学生作业。应用信息化、智能化、大数据生成作业、批改作业,反馈作业完成情况,切实减轻教师的负担。作业布置要紧扣课程标准和教学进度,不得超越课程标准,超越教学进度、超越学生能力布置集体性学生作业;不得布置要求家长完成或需要家长代劳的作业,不得要求家长批改教师布置的作业,不得要求家长通过网络下载并打印作业,不得将家庭作业变成家长作业;不得布置“繁、难、偏、旧”的作业,不得布置重复性作业,不得以增加作业量的方式惩罚学生。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学校要切实加强对作业管理与评价工作的'领导,将作业管理作为减轻学生负担、提升教育理念、提高教育质量、完善教学常规、改进教教学管理的重要抓手,科学构建作业管理机制。学校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作业管控领导小组,制作作业管控办法,明确校长、教务主任、班主任、学科教师职责,层层压实责任。
(二)加强督导检查。各学校要制定切实可行的作业管理细则和评价标准,要明确年级、班级的作业协调责任人,负责把关各学科作业布置的数量和质量,关注各学科作业量的均衡,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改进。作业管控领导小组要定期检查和统计本校作业总量和批改情况,分析作业质量,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有关作业情况的专项检查。建立督查制度,采取定期检查与抽查方式相结合方式,严肃查处加重学生负担的行为。对出现违规行为的教师个人,将记入教师个人诚信档案,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学校出现违规行为,对学校和校长给予通报批评,取消学校及校长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削减中考配额指标等处罚。
(三)加强舆论宣传。各学校要积极宣传在作业管理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通过多种方式学习交流,取长补短,共同提高。要建立良好的家校合作关系,通过多种形式提高家长和社会对新教育理念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引导家长理性对待孩子成绩和作业量,明确家长在家庭作业中督促者角色。发挥舆论宣传导向作用,关注学校长远发展和学生全面发展、终身发展,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有限空间作业方案5
一、概况
本方案针对本公司有限空间场所的检查、维修等作业方案及相应的措施。
二、有限空间作业程序
1、作业申请
本公司内有限空间作业均必须按要求办理《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具体的办理程序如下:
向安全部门申请有限空间作业申请→安全部门根据作业情况确认安全措施→安全部门检验防护措施及应急措施是否合格→办领《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
2、作业方案
作业班组办理好《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后方可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在进行有限空间作业时还应遵循以下程序:
作业部门对监护人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检验安全措施和应急措施符合要求→作业人员作业。
三、有限空间作业准备工作
1、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必须办理《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需包括空间作业场所的名称、作业单位、作业的负责人及作业人员、监护人、签发的日期及作业时限、作业内容、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可能造成的危害、进入有限空间作业防护和应急措施。
2、有限空间作业的.出入口内外不得有障碍物,检查防护是否安全,应确保出入口畅通无阻,以便人员出入和抢救疏散。
3、作业环境内应配备一定数量符合规定的应急救护器具和灭火器。
4、每次进入有限空间作业时,监督人应检查管沟防护措施是否正常
四、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要求
1、作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加强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履行以下职责:
①建立、健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有限空间作业负责人、作业者、监护者职责;
②组织制定专项作业方案、安全作业操作规程、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安全技术措施等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
③督促、检查本单位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有限空间作业的各项安全要求;
④提供应急救援保障,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⑤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2、凡进入有限空间进行作业、检修、清理作业的,作业单位应实施作业审批。未经作业负责人审批,任何人不得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3、生产经营单位应在有限空间进入点附近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标识,并告知作业者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和防控措施,防止未经许可人员进入作业现场。
4、有限空间作业现场应明确作业负责人、监护人员和作业人员,不得在没有监护人的情况下作业。
①作业负责人职责:应了解整个作业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确认作业环境、作业程序、防护设施、作业人员符合要求后,授权批准作业;及时掌握作业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条件变化,当有限空间作业条件不符合安全要求时,终止作业。
②作业者职责:应接受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培训;遵守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设施与个人防护用品;应与监护者进行有效的操作作业、报警、撤离等信息沟通。
③监护者职责:应接受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培训;全过程掌握作业者作业期间情况,保证在有限空间外持续监护,能够与作业者进行有效的操作作业、报警、撤离等信息沟通;在紧急情况时向作业者发出撤离警告,必要时立即呼叫应急救援服务,并在有限空间外实施紧急救援工作;防止未经授权的人员进入。
5、生产经营单位委托承包单位进行有限空间作业时,应严格承包管理,规范承包行为,不得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和个人。
生产经营单位将有限空间作业发包时,应当与承包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存在多个承包单位时,生产经营单位应对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统一协调、管理。
承包单位应严格遵守安全协议,遵守各项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6、生产经营单位在有限空间实施临时作业时,应严格遵照本规范要求。如缺乏必备的检测、防护条件,不得自行组织作业作业,应与有关部门联系求助配合或采用委托形式进行。
7、生产经营单位应对有限空间作业负责人员、作业者和监护者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有限空间存在的危险特性和安全作业的要求;进入有限空间的程序;检测仪器、个人防护用品等设备的正确使用;事故应急救援措施与应急救援预案等。培训应有记录。培训结束后,应记载培训的内容、日期等有关情况。生产经营单位没有条件开展培训的,应委托具有资质的培训机构开展培训工作。
8、生产经营单位应制定有限空间作业应急救援预案,明确救援人员及职责,落实救援设备器材,掌握事故处置程序,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预案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演练,并不断进行修改完善。
有限空间发生事故时,监护者应及时报警,救援人员应做好自身防护,配备必要的呼吸器具、救援器材,严禁盲目施救,导致事故扩大。
9、有限空间发生事故后,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向所在区县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相关行业监管部门报告。
五、有限空间安全作业技术要求
1、危害评估
实施有限空间作业前,作业单位应根据现场情况对作业环境危害状况进行评估,制定消除、控制危害的措施,确保整个作业期间处于安全受控状态。
2、防护设备
作业部门应该对其要进入作业的有限空间进行防护,出入口两侧禁止堆放物品
3、应急救援装备
作业部门应配备应急通讯报警器材、安全绳、救生索、安全梯等。
六、应急预案
1、作业安全
(1)进入作业场所前,要详细了解现场情况,对作业现场进行危害识别和评估,并有针对性地做好检测与防护器材;
(2)有限空间作业必须配备监护人员和救援人员;
(3)强化安全意识,严格安全管理、落实作业审批制度。
2、缺氧窒息急救
(1)迅速撤离现场,将窒息者移到有新鲜空气的通风处。
(2)视情况对窒息者输氧,或进行人工呼吸等,必要时严重者速交医生处理。(打120电话)。
(3)佩戴呼吸器者,一旦感到呼吸不适时,迅速撤离现场,呼吸新鲜空气,同时检查呼吸器问题及时更换合格呼吸器。
3、报警程序
事故发生情况救护电话119、120。电话内容:报告事故地点、事故类型、事故大小、发生时间、明示行车路线,并派专人到村口或路口迎接救援车辆。
有限空间作业方案6
一、演练目的
为防止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建立出能在紧急情况下快速、有效地组织事故抢险、救援和应急机制,保证企业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减少事故的影响和损失,根据本单位生产的实际情况制定预案并进行演练。
二、危险分析:
有限空间是指存在危险有害因素(如缺氧,硫化氢、一氧化碳、甲烷等有毒气体或粉尘中毒危险)且受到限制和约束的'封闭、半封闭设备、设施及场所。
三、演练内容:
xxxx年xx月xx日上午:模拟钣喷车间干磨房因不明原因导致一名车间员工晕倒在地,车间同事发现并大声呼叫,立即报告车间主任,车间主任xxx与安全专干赶往现场并通知现场人员不要盲目施救,以避免扩大伤亡,并拨打120救援电话,随后通知公司主要领导;
三、应急工作人员及职责
由售后经理任安全小组组长,组员由车间主任、安全员、车间工人、保卫人员组成。
1、组长: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规定,制定条例标准和要求,研究解决有限空间施工中存在的中毒问题,指导安全生产工作正常开展。
2、安全员: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规定,制度条例和安全操作规程,对有限空间施工中的安全技术问题负责,组织人员进行中毒引起的人员伤亡的控制工作。
3、车间人员:负责初步救援情况,配合安全员进行相关检测,确认环境,同时对中毒人员进行救护以减少其伤亡,救护的方法执行《伤亡事故的紧急救护》中的规定。
4、保卫人员:负责对外联络,如有中毒发生拨打120紧急救护中心电话,
四、采取的措施:
到达现场,发现干磨房大门紧闭,侧面小门已打开,经检查,判断为风机未开,苯中毒,立即疏散周围围观人员,并派人戴防毒口罩,身系救援绳索,从侧面进入打开大门,用强力风扇对干磨房进行通风,救援人员进入并立即搀扶昏迷人员转移至外面,做应急救援,心脏复苏,等待120到来;将现场情况再次向公司领导汇报,等待具体情况调查,公司及时向安全主管部门汇报情况。
五、紧急情况的应急救援处理:
1、中毒急救
(1)由呼吸道中毒时,应迅速离开现场,到新鲜空气流通的地方。
(2)经口服中毒者,立即洗胃,并用催吐剂促其将毒物排出。
(3)经皮肤吸中毒者,必须用大量清洁自来水洗涤。
(4)眼、耳、鼻、咽喉粘损害,引起各种刺激症状者,须分别轻重,先用清水冲洗,然后由专科医生处理。
2、缺氧窒息急救
(1)迅速撤离现场,将窒息者移到有新鲜空气的通风处。
(2)视情况对窒息者输氧,或进行人工呼吸等,必要时严重者速交医生处理。(打120电话)。
(3)佩戴呼吸器者,一旦感到呼吸不适时,迅速撤离现场,呼吸新鲜空气,同时检查呼吸器问题及时更换合格呼吸器。
六、应急救护小组名单和联系方式:
序号姓名职务联系电话
1组长xx
2副组长xx
3副组长xx
4副组长xx
5组员车间一组
6组员车间二组
7组员车间三组
医院:长沙市第四人民医院
事故发生后,车辆经潇湘大道到达长沙市第四人民医院
设备
1、担架
2、急救药品
事故的处理措施
事故发生后安全员上报公司总经理并如实记录现场发生的情况及伤亡损失,统计后填报月伤亡报表,由公司行政部向上级管理部门汇报,协同项目部做出有效的措施,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
有限空间作业方案7
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推动镶黄旗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的有效实施,按照《锡林郭勒盟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锡建质〔20xx〕24号)文件要求,结合旗建筑领域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本次专项整治全面摸排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物业管理小区有限空间的底数和安全管理现状,建立健全安全监管台账;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集中攻坚,全面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双预控体系建设;采取有效防范措施进一步提高劳动者安全防范意识,规范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行为,增强事故防范能力,杜绝事故后的盲目施救,最大限度遏制有限空间作业事故发生。
二、整治时间
20xx年3月10日至12月31日
三、领导小组
旗住建局成立建筑领域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豪斯巴雅尔 局长
副组长:魏勒斯 副局长
李志晨副局长
成员: 张杰 办公室主任
邢乐房管所所长
毕力格村镇股股长
孟克布仁 质监站副站长
苏志华物业办工作人员
夏伟亮人防办工作人员
萨拉青 城建股工作人员
常颖施工股工作人员
希吉尔质监站工作人员
阿那尔质监站工作人员
贾志斌质监站工作人员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设在质监站,具体负责安全生产日常管理协调工作,其他各股室按照各自职能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四、整治范围
(一)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涉及有限空间作业。主要包括如下几方面内容:
1. 地下有限空间:如人工挖孔桩、隧道、暗挖、顶管作业等。
2. 封闭半封闭设备:钢箱梁、管道、容器内的焊接、涂装、防水防腐、清淤作业。
3. 地下室扥较封闭、通风条件较差场所施工作业等。
(二)物业管理小区涉及有限空间作业,主要包括如下几方面内容:
1. 地下有限空间:如化粪池、隔油池、消防水池、窨井、检修井、集水坑、电梯基坑、电缆沟等。
2. 地上有限空间:如吊顶、中央空调风管、厨房排油烟风管、生活水箱、消防补水箱、中水水箱等。
3. 封闭半封闭设备:如锅炉。
五、专项整治工作内容
(一)名词解释
1、有限空间是指封闭或部分封闭、进出口受限但人员可以进入、未被设计为固定工作场所、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氧含量不足的空间。
2、有限空间作业是指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实施的施工作业活动。
(二)参建单位职责
1、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以及其他与房屋市政工程有限空间安全生产有关的单位,必须遵守有限空间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和规范性文件,依法承担有限空间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
2、各参建单位应对有限空间作业进行事前风险识别,提前研判和分析风险,风险评价定级后,采取相应的有限空间安全风险控制措施。
3、建设单位应在招标文件中列出有限空间风险源识别清单,要求施工单位在投标文件中完善有限空间管控措施,及时拨付有限空间安全施工措施费,督促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履行有限空间安全管理职责。
4、建设单位应将存在有限空间作业的工程发包给具备相应安全生产条件的施工单位,安排专人对施工总承包单位、直接发包的专业承包单位有限空间作业进行协调和管理。建设单位应当在有限空间作业前与施工总承包单位和直接发包的专业承包单位履行审批手续。
5、勘察设计单位在向建设单位提交的勘察设计文件中,应充分考虑有限空间施工安全需要,对建设项目存在的有限空间作业提出明确的指导意见,设计交底中要明确有限空间结构的用途和安全施工措施,不得设计无实际使用功能的有限空间结构。
6、施工单位应建立有限空间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包括有限空间安全培训制度、作业审批制度、防护设备管理制度、应急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根据有限空间的实际情况制定专项施工方案,项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对有限空间作业进行现场监督。
7、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加强对专业分包单位和劳务分包单位的有限空间安全管理,签订安全管理协议。
8、监理单位应将有限空间安全工作列入监理规划并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对有限空间施工作业的专项方案进行审核,对未经审核擅自施工的,立即下发《工程暂停令》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单位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项目监理人员应对施工现场有限空间作业进行巡视检查。
(三)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措施
1、有限空间应当根据风险等级确定相应的管控层级,主要从技术措施、管理措施、应急措施等方面制定管控措施并实施,项目部负责具体措施的落实。
2、有限空间作业前,必须严格执行“先检测,再通风、后作业”的原则,根据施工现场有限空间作业实际情况,对有限空间内部可能存在的危害因素进行检测,未经检测或检测不合格的,严禁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进行施工作业。
3、有限空间作业过程中,针对作业环境可能发生变化的情况,施工单位应对作业场所实时检测。
4、气体检测应按照氧气含量、可燃性气体、有毒有害气体顺序进行,检测内容至少应当包括氧气、可燃气、硫化氢、一氧化碳。有限空间氧气含量低于19.5%或者超过23.5%,可燃气体、有毒有害气体、易燃易爆气体含量超过安全标准的,必须按照规定采取相应的措施。
5、施工单位可以自行检测,也可聘请专业机构进行检测,并将有限空间作业气体监测记录存入建筑安全技术资料。
6、有限空间作业前和作业过程中必须采取强制性持续通风措施,保持空气流通,严禁使用纯氧进行通风换气。
7、有限空间内手持电动工具、照明工具电压应不大于24V,在积水、结露的有限空间和金属容器中作业,手持电动工具及照明工具电压应不大于12V。存在爆炸危险的,应符合《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GB3836.1)的有关规定。
8、存在可燃性气体的作业场所,严禁使用明火,必须使用防爆型安全防护设备和防静电工作服;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有限空间,应符合《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 15577)的有关规定。
9、施工单位应配置气体检测、通风、照明、通讯等安全防护设备,呼吸防护用品、安全警戒设施及应急救援设备(泵吸式气体检测报警仪、扩散式气体检测报警仪、强制送风设备、正压式隔绝式呼吸器、全身式安全带、速差式自控器、安全绳、三脚架等)。
10、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负责掌握整个作业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因素,确认作业环境、作业程序、防护设施及作业过程符合有限空间法律法规、规范标准要求,应在于作业开始前对实施作业的全体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告知作业内容、作业方案、作业现场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作业安全要求及应急处置方案等,作业前、作业完成后及时履行签字确认手续。
11、作业人员应接受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培训,遵守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设施与个人防护用品,与监护者进行有效的操作作业、报警、撤离等信息沟通。
12、具备条件的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必须牢系安全绳,安全绳的长度应当满足施工需要,安全绳的一端与全身式安全带系牢,另外一端必须有效固定于有限空间外。
13、监护人员应经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取得《有限空间特种作业操作证书》,方可上岗作业。监护人员应与作业者进行有效的操作作业、报警、撤离等信息沟通,佩戴袖标并在有限空间外全程持续监护,在紧急情况时向作业者发出撤离警告。有限空间作业前和作业完成后,监护人员应登记确认作业人员数量。
14、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验收等工作,专项施工方案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
(1)编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等;
(2)有限空间的概况:有限空间名称、位置、设计参数;
(3)危险有害物质情况:有限空间内含有的硫化氢、一氧化碳、二氧化碳、苯、氨等有毒有害气体的`名称、浓度、预警值、报警值;
(4)风险评估等级及管控措施;
(5)通风检测设备及使用方法;
(6)应急救援设备和使用方法,应急救援措施;
(7)施工管理人员、作业人员、监护人员配备和分工。
15、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在进行有限空间风险源辨识的基础上,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并及时更新。有限空间管理台账应包括有限空间位置、名称、主要危险因素、可能事故后果、防护要求、审批责任人、现场责任人等基本情况。
16、施工单位应在有限空间作业前使用围挡锥筒、警戒线、护栏等有效设施封闭作业区域,并在作业区域显著位置设置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告知牌,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危险区域。
17、施工单位应每年对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人员、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至少进行一次有限空间安全培训教育。
18、施工单位项目部应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对项目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有限空间培训教育。
19、有限空间安全培训教育的内容应包括: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应急预案,检测通风设备、安全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备的正确使用方法等。施工单位项目部的有限空间培训教育还应包括本项目有限空间的具体名称和位置、危险有害因素、作业环境、作业内容、体验式安全培训教育等。有限空间培训教育应当做好培训教育记录,参加培训的人员应签字确认。
20、施工单位应根据有限空间事故特点,制定有限空间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预案应包括应急组织体系、职责分工以及应急救援程序和措施,并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应急演练。有限空间发生事故时,施工单位应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救援人员应做好自身防护,配备必要的救援器材,严禁盲目施救。
六、工作进度安排
专项整治工作总体上分四个阶段进行。
研究部署阶段:(3月-4月),研究制定专项整治方案,部署有关工作。各科室部门、建筑企业、燃气企业、供热公司、物业公司根据本地建设工程有限空间作业的特点,研究制定具体的专项整治方案,并部署实施。
具体实施阶段:(4月-10月),各科室部门、建筑企业、燃气企业、供热公司、物业公司将专项整治方案及有关要求贯彻落实到建设工程各有关责任主体单位,开展自查和整改。各科室部门应加强分类指导、监督和检查。
督查检查阶段:(4月-10月),组织督查和抽查。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重点企业、重点项目进行抽查和督查,发现存在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总结评估阶段:(11月-12月),总结评估。各科室部门、建筑企业、燃气企业、供热公司、物业公司对已开展的工作进行分析、研究,全面总结,形成阶段性成果。同时上报住建局质量安全监督站。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股室要高度重视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工作,做到动员安排到位、责任落实到位、监督检查到位、安全隐患整改到位,压紧压实工作责任,狠抓工作落实。
(二)深化统筹推进。各股室、各企业要把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与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等结合,统筹推动各项任务落实。旗住建局将汇总排查整治情况报盟住建局,对工作不落实、排查不深入、隐患整改不及时地采取通报、警示等措施。
有限空间作业方案8
近年来,全国及我市有限空间生产安全事故多发,为深刻汲取有限空间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坚决防范和遏制类似事故频繁发生,按照6月23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召开全国吸取有限空间作业事故教训视频会议精神和《辽宁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控的警示函》(辽安委办〔20xx〕30号)以及7月8日《辽宁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风险管控的警示函》的要求,依据《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原安监总局第59号令)、《化学品生产单位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AQ3028-20xx)、《密闭空间作业职业危害防护规范》(GBZ/T205-20xx)等规章和标准规范,市安委会决定在全市立即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检查整治工作,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有限空间专项整治,进一步落实各级人民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监管及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辨识有限空间基本情况,完善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规范有限空间作业管理。使所有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主管单位和企业实现有限空间筛查确认及登记建档率100%;有限空间作业人员教育培训率100%;有限空间警示标志设置率100%;有限空间作业审批率和现场监护率100%,有效防范一般安全事故发生,坚决防范和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
二、专项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20xx年11月15日。
三、工作组织领导
市安委会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安委会副主任、市安委办主任担任,副组长由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教育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务局、市商务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等相关市级部门分管领导担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应急管理局,具体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日常联络协调、督导检查和资料汇总上报等工作。
四、专项整治范围及重点
(一)检查整治范围
全市建筑、市政、交通、工业、农业、水利、电力、通信、医药、粮食、物资储备等行业及复杂地质条件下各类隧道工程项目和危险化学品、工矿商贸企业所涉及的停产、复产、清淤、除污、检维修、地下管廊等有限空间作业环节(详见附件1)。
(二)专项整治重点
1.是否对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进行辨识,确定数量、位置以及危险有害因素基本情况并建立台账;
2.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主管单位及施工企业是否建立健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3.是否在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进入点附近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
4.是否严格执行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并做好记录;
5.实施有限空间作业,是否严格执行“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原则,未经通风和检测,严禁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
6.是否为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含检测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防护用品和设备;
7.是否制定可靠有效的有限空间事故应急预案,并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防止盲目施救;
8.委托外包作业单位进行有限空间作业的,外包作业单位是否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与承包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五、责任分工
此次专项检查整治,采取“条块结合”、层级负责、分类实施的方式进行。
一是按照属地监管原则,各区市县、先导区安委会负责组织本辖区的专项整治,安委办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各地区要成立由安委会领导任组长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全面评估分析辖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风险,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专项整治方案,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各区市县、先导区安委办、街道办、乡镇政府要整合力量,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对辖区所有涉及有限空间作业场所的企业包区划片、专人负责、逐一入户进行“全覆盖”专项整治。
二是市安委会各相关成员单位要按照行业监管责任,具体负责组织对本行业领域的专项整治。要成立由本部门(单位)领导任组长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全面排查本行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风险,制定专项整治方案,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并对各区市县、先导区本行业整治情况“全方位”督导检查。
三是各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企业要夯实主体责任,具体负责组织对本企业的专项检查整治。企业要成立由本单位负责人为组长的工作专班,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广泛宣传,把专项整治责任落实到车间、到班组、到岗位、到具体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无死角”“无盲区”。
市安委办将适时对各区市县、先导区、各部门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各重点企业进行抽查检查。每月对各地区、各有关部门专项整治开展情况进行调度、通报,并将开展情况纳入20xx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内容。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各区市县、先导区安委会,市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企业要把专项整治工作提升到“守底线、保民生、促发展”的高度,由主管安全工作的领导、企业负责人亲自挂帅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分析研判、周密部署,层层落实责任,扎实推动专项整治工作落实落地。
(二)强化措施,全力推进。各区市县、先导区安委会,市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薄弱环节,把专项整治责任落实到具体机构、人员,覆盖存在有限空间作业的所有经营单位、企业,督促各类有限空间作业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强化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对有限空间进行辨识建档,在醒目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建立并落实作业审批制度和应急措施。各行业监管部门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突出整治重点,严格执法,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查出的问题逾期不整改或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严格落实联合惩戒和责任追究制度。要与正在开展的“三年专项整治行动”相结合,建立有限空间专项整治长效机制,本次专项整治结束后,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三年专项整治行动”,持续开展整治工作,巩固阶段整治成果,推动有限空间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坚决防止专项整治工作流于形式、走过场。
(三)加强宣传,提高防范。各区市县、先导区安委会,市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要以此次专项整治为契机,加大有限空间作业管理的宣传力度,与当前正在开展的“五进”活动相结合,通过微信、网站、报纸、电视、标语等媒体手段,加大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宣传力度,督促企业开展内部专题教育,落实岗前培训,普及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和科学施救常识,切实使从业人员掌握危险作业风险和作业要求,坚决杜绝盲目施救,避免造成事故伤亡扩大。
(四)从严整治,确保效果。各区市县、先导区安委会,市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涉及有限空间企业要切实履行安全监管责任,市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要对本行业,各区市县、先导区安委会要对本辖区专项检查整治发现的问题隐患,明确建立隐患清单及跟踪督办的责任,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对不能立即整改的重大事故隐患,要认真甄别、跟踪管理、挂牌督办;各涉及有限空间企业对检查整治中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定人、定责、定时限立行立改,确保专项整治发现问题隐患及时整改到位,形成闭环管理。市安委办将对各地区、各有关部门专项整治阶段开展情况以简报形式印发至各单位,专项整治结束后,将对各单位一些好的经验作法及存在的问题在全市予以通报。
(五)强化信息报送。各区市县、先导区安委办,市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将(区市县、先导区、市级部门)每月底报送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基础台账(附件2)及阶段性进展情况小结;11月20日前报送专项检查整治汇总表(附件3)及专项工作总结。同时,各区市县、先导区安委办要将辖区内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矿商贸企业所涉及的有限空间基础台账报市应急管理局相应处室。各企业要认真开展自查,建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基础台账备查。
有限空间作业方案9
1.目的、范围
1.1为了使作业人员在进行有限空间作业时,能够更好的掌握相关操作规程及管理规定,熟悉现场安全作业条件,避免和预防作业人员发生触电、烫伤、窒息、中毒、爆炸、高处坠落等事故的发生制定本规定。
1.2本规定适用于独山子区房屋建筑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装饰装修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的有限空间作业管理。
2.定义
2.1有限空间定义:是指进出口受限制但足够容纳人员进入并执行作业,或自然通风受限,空间狭小,不适于作业人员持续停留的空间。如进入或探入塔、罐、槽车以及管道、炉膛、烟道、隧道、下水道、地沟、坑、井、池、涵洞等封闭、半封闭设备及有毒气体、可燃气体有可能集聚的场所。
2.2非常规有限空间(或称特殊有限空间):是指有限空间内的作业环境未达到或不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规定,能够造成作业人员中毒、窒息、触电、爆炸等人身伤害的受限空间。
2.3凡属下列情况之一,即为非常规有限空间作业(或特殊有限空间):
2.3.1氧气浓度低于19%(V/V)或高于23%(V/V)的有限空间;
2.3.2可燃气体或蒸气浓度高于与空气混合物爆炸下限的10%的有限空间;
2.3.3CO浓度高于30mg/m3的有限空间;
2.3.4硫化氢浓度高于10mg/m3的有限空间;
2.3.5温度大于40℃的有限空间;
2.3.6从进入点计,距离超过20米的有限空间;
2.3.7当电气设备采用超过24伏电压的有限空间;
2.3.8夜间进行作业的有限空间;
2.3.9在施工作业过程中产生新的危险有害因素或加剧原有危险有害因素的有限空间,如涂装、除锈或清理尚有残留物的反应釜、油罐和下水井等;
2.3.10进入有放射源的有限空间。
3.职责
3.1施工单位负责编制有限空间作业方案、开展工作危险性分析,制定并落实有限空间作业措施,确定作业人员,指定监护人员现场监护,办理有限空间作业票证。
3.2施工单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对拟作业现场的安全设施、人员、安全防护用品、工具、安全应急措施等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合格后方可作业。
3.3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必须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3.4监理单位负责对施工单位提交的有限空间作业方案、工作危险性分析和有限空间作业票进行审批,对有限空间作业现场的安全措施进行监理。
3.5安全监理人员负责每天对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措施进行检查,对现场作业人员的上岗证进行确认,对现场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班前活动及相关记录进行检查,对作业许可证进行核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和手续不全的,立即督促其办理和整改。
3.6建设单位应当向进行有限空间作业的施工单位提供供水、供气、供电等地下管线和水文地质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并及时支付保证安全生产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督促其费用的合理使用。
3.7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有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履行安全监督检查管理的职责,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在有限空间作业时,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现场存在无监护人员和作业人员未进行教育及严重安全隐患的,责令施工单位立即进行整改。
4管理内容和要求
4.1有限空间的潜在危险:
4.1.1有限空间内施工时采用或产生的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材料和粉尘等危险。
4.1.2作业现场环境温度和作业时间的控制,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气体的浓度、氧气含量。
4.1.3金属容器或潮湿环境的用电设备和人员安全。
4.1.4逃生通道和安全路线指示标识。
4.1.5其他作业可能给有限空间带来的危险。
4.2进入有限空间的准备工作及注意事项
4.2.1有限空间作业共分为四级,在有限空间作业时有可能造成爆炸事故的为一级有限空间作业;在有限空间作业时有可能造成中毒或窒息事故的为二级有限空间作业;在有限空间作业时有可能造成触电事故的为三级有限空间作业;在有限空间作业时有可能造成高处坠落事故的为四级有限空间作业;其中一、二级有限空间作业为特殊有限空间作业。
4.2.2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必须提前24小时申办《有限空间作业票证》。有限空间作业票证的最长期限为24小时,特殊有限空间作业票证的最长期限为8小时,如作业票已到期限,作业尚未完成,还必须重新申办续票手续。
4.2.3施工技术负责人负责制定有限空间作业方案,并根据现场作业存在的危险和所采取的措施负责对作业人员作业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4.2.4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前,施工单位专职安全员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对施工现场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消除,无法排除的加强隔离、预防。
4.2.5作业前,施工单位应指定专人监护,监护人员还必须经过应急救援知识培训,并有明显标记。
4.2.6作业现场出入口处必须设置禁止或警示标志和风险标识,将存在的危险告知作业人员和其他人员。
4.3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4.3.1施工单位现场负责人必须确保采取以下措施:
4设备和工具应可靠接地和固定,以防止产生静电火花。
4进入密闭空间前必须进行适当地通风或增设换气设备。
4特殊空间必须隔离所有电气和动力源。
4有限空间内必须有充足的照明,金属容器或潮湿环境须采用电压不超过24V的安全行灯。
4进入有限空间前一小时内,对氧含量和潜在的有害空气进行相关气体检测(氧气百分比不低于19%,并且不高于23%)。连续作业4小时,应对有毒有害气体、可燃气体再次进行检测。
4施工单位必须制定救援预案,所有人员应熟悉救援预案的内容。
4在作业场所适当的地方安装安全警示牌和防护栏,防止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域。
4根据作业性质和环境变化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必要时进入有限空间的人员都必须穿戴合适的呼吸面具和设备。进入有限空间的人员必须接受过呼吸设备使用培训,且考核合格。
4动力电缆、焊接电缆、氧/乙炔气的设置应符合安全要求,且不得防碍人员安全通行。
4作业人员和监护人员必须携带呼吸设备,一旦需要立即穿戴。作业人员与监护人员无法通视时,必须定时保持联络。
4现场至少应备用两套合格的呼吸设备和救援设备。
4.3.2进入有限空间作业人员须采取的安全措施
4作业人员应熟悉所从事作业的风险和应急救援计划,掌握报警及联系方式。
4不见批准有效的“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不作业。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任务、地点、时间与“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不符不作业。
4监护人不在场不作业。
4劳动防护着装和工器具不符合规定不作业。
4遇有违反规定强令作业的'情况,或安全措施没落实,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4有限空间作业现场必须张贴经批准的有效的有限空间作业票。
4监护人对“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的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要进行检查,发现落实不好或安全措施不完善时,有权提出停止作业。
4监护人必须对进出有限空间的人员以及运进有限空间所有设备和工具做好记录,并在出入口处张贴相关信息。时时与作业人员保持联系。
作业期间不得擅离岗位,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止作业,查找原因,如发生事故,应立即采取救护措施同时报警。
4.4有限空间内的动火作业
4.4.1有限空间内的动火作业要同时申办《有限空间作业票》和《动火作业票许可证》,实施工作危险性分析。
4.4.2作业开始前,施工单位必须检测有限空间是否存有可燃的/有毒气体及氧气含量。作业过程中至少保证4小时一次的检测,必要时增加检测频次。有限空间内可燃气体浓度超标不得进行动火作业。
4.4.3制定通风方案,确定合适的排气口用来排出动火区域的烟气和有害散发物。并不间断地提供持续的和足够清洁的气源。
4.4.4乙炔和氧气瓶必须放置在有限空间外。当由于某种原因暂停工作时,必须将供气软管与气瓶断开或将工具带出有限空间。
4.4.5有限空间内应始终保持整洁有序。所有不必要的材料都必须从有限空间内清除。
4.5有限空间作业方案的编制要求
4.5.1有限空间作业方案的编制内容:工程概况—安全保证体系组织机构的建立情况—针对拟采用的机械设备管理情况—对各种拟采用材料有毒有害性进场检查验收方法—具体的施工方法及对可能发生事故的防范措施—施工作业现场环境注意事项—对作业人员的教育—对上述工作在落实时的保障措施。
4.5.2有限空间作业前必须由该项目的技术负责人编制出该项工作的工作危险性分析报告并报企业技术负责人、监理项目部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后再向全体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使每个进入有限空间的人员都明白该项工作有哪些危险性,自我防护的措施等。
5.附件:有限空间作业票许可证
有限空间作业方案10
一、目的
为了加强有限空间内作业安全管理,确保进入有限空间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健康,防止发生中毒、窒息、着火和爆炸事故,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练工作,定于xx新材料有限公司开展有限空间应急演练。
二、演练时间
20xx年9月7日下午16:00
三、演练地点
xx新材料有限公司锻1线斜底加热炉
四、观摩单位、企业
县公安局、消防队、县医院、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广平镇、各规上企业
五、应急管控小组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对有限空间作业事故的.应急处理。
组长:冯红喜
负责应急救援工作指挥
副组长:姬振河、吴瑞平
负责应急救援工作的联络、协调,急救用车安排
组员:高红民、张常安、吴闯超、范跃彬、
李会征、王承科、张清学
负责检查急救设施及安全事故发生后伤员抢救;应急物质的准备、维护保养(救援用正压式空气呼吸器、有害气体检测仪、安全带、安全帽、安全绳、照明灯、对讲机)。
作业人员:负责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进入有限空间实施作业任务。
监护人员:对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负监督和和保护职责。
负责人员:对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负全责。
后勤保障:保障应急物质齐全、可正常使用。
应急车辆:保证车辆正常使用、司机人员配备到位。
六、演练内容
作业人员在20xx年9月7日要对公司(1#)斜底加热炉内的炉砖进行维修,在履行有限空间作业一系列手续后作业,在作业过程中突发休克,面对这种突发状况而采取的突发预案相应措施。
七、演练步骤
工作部署
填写《有限空间作业票》,宣导并做好技术交底,安全注意事项,风险辨识及防范措施。由锻二线李海振班组12人参加,邢洪峰、尹殿刚、孙兴平三人进行现场作业。
现场
(1)必备物资:通风设备、检测设备、施工设备、救援设施。
(2)确定负责人李海振:现场负责马庆福、通风人员车艳峰、检测人员范跃彬、施工人员尹殿刚、监护人员孙兴平、救援人员报警人员邢洪峰等。
3、风险辨识
天然气(窒息、易燃)、淬火池、凉水塔(缺氧)。
4、作业
(1#)回火炉炉砖维修:李海振负责通风检测作业。
5、事故
尹殿刚在炉子内作业过程中发生天燃气泄漏无法动缠求救。
6、报警
邢洪峰(监护人)立即切断气源,报告给天然气小组李志军,同时报告班长李海振进行抢救。向急救中心、消防队报警。
7、采取措施
(1)孙兴平立即接通风用风机通风。
(2)范跃彬立即检测有害气体检测(氧含量19.5%-21.5%;有毒气体硫化氢低于10mg/m3,一氧化碳低于35mg/m3;可燃气体为0,氮氧化物)(监护人报告有限空间符合作业要求)。
(3)邢洪峰孙兴平二人穿戴好正压空气呼吸器。(穿戴人报告)现场负责人高红民。
(4)负责人确定检测无害后同意进入施救(监护人报告)。
(5)将受害人尹殿刚移出有限空间,观察受害人状况(监护人报告:A清醒状态B昏迷状态C、呼吸停止)。
(6)昏迷状态进行吸氧(操作规程),呼吸停止进行心肺复苏。
(7)郑丽军、郭丽军抢救人员至急救医护人员到场。
(8)邢洪峰清理现场(氧含量19.5%-21.5%;有毒气体硫化氢低于10mg/m3,一氧化碳低于35mg/m3;可燃气体为0;氮氧化物)查明切断气源,通风、检测。
(9)李海振带队撤离现场清理人数。
(10)吴瑞平、姬振河总结。
有限空间作业方案11
为认真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20xx年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安监总厅管四〔20xx〕19号)、《省安监局关于苏州昆山优诺乳业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有限空间作业事故情况的通报》(苏安监〔20xx〕64号)、市安监局《关于印发<20xx年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连安监〔20xx〕115号)、县安监局《关于印发<20xx年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灌安监〔20xx〕48号)的要求,依据《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进一步规范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管理,结合临港产业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各企业务必结合自身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教育培训“三个全覆盖”(即“存在有限空间作业的企业全覆盖、主要负责人全覆盖、从业人员全覆盖”),实现“四个明显提高”(即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水平明显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明显提高,作业安全装备质量明显提高,应急救援能力明显提高),坚决遏制有限空间作业生产安全事故,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整治范围
临港产业区辖区内所有存在有限空间作业场所的企业。
三、工作重点
(一)摸清底数、完善安全管理。企业要依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工贸企业有限空间目录》(安监总厅管四〔20xx〕56号)进一步对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进行逐一辨识,建立健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对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实施各级安全许可审批管理。
(二)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教育培训。严格落实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岗前培训制度,做好培训记录,记载培训的内容、日期、考试成绩等有关情况备查。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项培训并考试合格,未经考试合格不得上岗作业。
(三)配齐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装备。要按规定配备有限空间快速检测设备、强制通风设备、应急照明设备、应急通讯报警器材、安全绳、救生索、安全梯等防护用品。有限空间存在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因素时,作业装备要符合规范要求。防护装备以及应急救援设备设施应妥善保管,定期进行检验、维护。
(四)规范有限空间作业程序和现场管理。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必须按规定进行作业审批。必须遵守“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要求,对有限空间氧浓度、易燃易爆物质浓度、有毒有害气体浓度进行检测,检测合格方可作业。在作业环境条件可能发生变化时,应对作业场所中危害因素进行持续或定时检测。作业过程中应保持空气流通,严禁用纯氧进行通风换气。作业现场必须有负责人员、监护人员,要在有限空间进入点附近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防止未经许可人员进入作业现场。
(五)强化和规范应急救援。企业要根据本单位有限空间作业的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明确救援人员及职责,落实救援设备器材,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演练。发生有限空间作业险情后要按应急预案规定实施科学救援,坚决杜绝盲目施救造成事故扩大问题发生。
四、工作安排
(一)摸清底数(8月20日前)。
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建立一企一档。对照《工贸企业有限空间目录》对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进行逐一辨识,建立有限空间作业企业基础信息台账。
(二)检查整改(9月20日前)
1、企业自查自改。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的.具体工作方案,按照规章制度完成自查,建立健全有限空间作业基础信息台账。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2、临港产业区检查促改。各部门在企业自查自改基础上,开展专项检查,及时掌握隐患整改情况,对逾期没有整改的,要依法予以处罚。
3、县安监局抽查通报。对全县各相关单位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抽查,并将检查结果予以通报。
(三)总结(9月底前)
各企业于9月底前总结好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整改。
五、责任分工
经研究决定,成立临港产业区20xx年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徐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刘树青任办公室主任。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监管、规范管理。结合目前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百日执法行动,加强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监管检查和执法,督促辖区内企业深化有限空间辨识,摸清有限空间数量、位置等,强化风险因素辨识、制定管控措施、完善管理台账。各部门要建立健全“一地一册”,生产企业配有附属污水处理系统的辨识和条件确认工作要认真组织核查,单独建档。
(二)突出重点、从严执法。结合目前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百日执法行动,加强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监管检查和执法,对未按规定开展有限空间辨识、制定防范措施、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的,对未制定作业方案或未经审批擅自作业的,以及未做到“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必须依法严处重罚。
(三)加大宣传、提高意识。结合目前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百日执法行动,加强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监管检查和执法,督促企业通过聘请专家培训、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加大对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教育培训力度,提高企业全体员工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避免因违规作业、施救不当、盲目施救而导致伤亡扩大或引发次生事故。
(四)强化外包队伍作业管理。有限空间作业对外发包的企业,要严格审查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做好作业人员培训和技术交底、加强作业过程管控,做到作业有方案、检查有记录、隐患有登记、整改有措施、落实有结果。
(五)严格监管、依法追责。企业是本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全面负责,相关负责人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本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负责。专项整治工作以推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核心,对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工作不重视的企业,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依法处理,特别是对外协单位疏于管理的要依法依规从严处理,并倒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责任,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一律予以公开曝光。
有限空间作业方案12
1.总 则
1.1目的
为及时有效处置公路隧道内的突发公共事件,提高全省公路隧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提高应急救援的快速反应能力和协调水平,确保迅速、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事故抢险、救灾修复工作,保障公路的安全畅通,保护司乘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湖北省突发事件应对办法》、《湖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湖北省公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湖北省安监局公安厅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隧道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鄂安监发【20xx】3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预案,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省普通公路隧道内发生的大、中、小型车辆交通事故、危化品泄漏、火灾、设备设施故障等引发的各类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应急准备、预警发布与信息报告、应急处置与救援等工作。
2.工作原则
2.1预防为主,防救结合。坚持预防和应急相结合,提高全员防范意识,落实各项防范预警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装备等各项准备工作,做到早预防、早报告、早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2以人为本,生命第一。始终将保障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最终目的,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优先保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2.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各级公路管理部门应成立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本单位公路隧道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实行分级响应、分级负责、上下联动、部门联动,明确责任人及其指挥权限,落实岗位责任制。
2.4依法规范,加强管理。依据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加强对公路隧道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实现公路隧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
2.5资源整合、协同应对。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对人员、资金、设备、物资等进行有效整合,保障公路隧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正常进行。加强各部门间密切协作,发挥各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在公路隧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中的作用,形成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突发事件联动处置机制。建立信息服务平台,实现信息资源共享,为科学决策提供正确的依据。
2.6依靠科技,提高素质。采用先进的监测、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及设施,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和专业人员的作用,提高应对公路隧道突发事件处置的科技水平和指挥能力,避免发生二次事故;加强宣传和培训教育工作,提高干部职工应对公路隧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综合素质。
3.应急指挥体系
应急指挥体系由隧道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应急办公室、监控中心、应急工作组构成。各市州公路管理部门参照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
3.1应急指挥部组成
3.1.1为加强公路隧道突发事件的防御和处置能力,省局成立公路隧道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
指挥 长:省公路局局长
副指挥长:省公路局副书记、纪委书记、副局长、质量监督长
成员:各处室主要负责人。应急指挥部下设应急办公室,应急办公室设在安监处(应急办),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应急指挥部负责落实及督促其他部门应对公路隧道安全生产工作。
3.1.2应急指挥部职责
(1)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应对公路隧道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指示,部署全省普通公路隧道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检查落实情况;
(2)统一指挥公路隧道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掌握现场应急救援情况,协调现场应急救援行动;
(3)及时了解公路隧道突发事件情况,分析、研判事故发生的规模及可能带来的损害后果,制定并组织实施抢险救援方案,防止引发二次事故,发布启动本预案命令;
(4)根据事故等级,视需要成立临时专家组,开展事故调查和提出善后处理意见;
(5)召开成员会议,通报事故情况,宣布处置救援方案,分配工作任务;协调有关单位和部门提供应急保障,调度各方应急资源等;
(6)现场指挥、协调、督导各小组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并检查处置救援方案执行情况,随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7)当应急处置工作由上级应急指挥部门统一指挥时,按照上级应急指挥部门的指令,执行应急救援行动;
(8)向上级汇报公路隧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情况;
(9)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应急工作。
3.2应急办公室
应急办公室是应急指挥部的应急工作机构,其职责如下:
(1)组织起草、修订全省公路隧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相关制度、办法;
(2)负责全省公路隧道突发事件应急信息的接收、核实、分析并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提出报告和建议;
(3)组织协调各应急工作组工作;
(4)传达、执行应急指挥部的各项决策、指令,并检查和报告执行情况;
(5)根据应急指挥部和应急工作组的要求,负责应急处置的具体日常工作;
(6)负责收集、汇总隧道交通事故信息及应急工作组、现场工作组开展应急处置工作的相关信息;
(7)负责组织局机关各部门研究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机制、运行机制和队伍建设,组织指导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
(8)承办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3.3监控中心(应急指挥中心)
应急状态时监控中心在应急指挥部领导下开展工作。其职责如下:
(1)实施24小时值班接警工作;
(2)接收、处理上级和应急协作部门的预测、预警信息,跟踪监测公路隧道突发事件应急信息,实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
(3)负责信息系统通信保障工作,负责突发事件预测、预警支持系统正常运行工作,负责通信保障工作;
(4)协助应急办公室收集、汇总隧道突发事件信息及应急工作组、现场工作组开展应急处置工作的相关信息;
(5)充分利用各种专业手段实时发布预警信息;
(6)承办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3.4应急工作组
应急工作组由省局指挥部内相关部门人员组建,在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具体承担应急处置工作。应急工作组分为六个应急工作小组,各组人员名单由应急办公室拟定,应急指挥部审定。各组人员应分工明确、责任清晰。当应急指挥部决定启动公路隧道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行动时,应急工作小组成员由组长召集立即开展应急处置工作,组长因故缺位时由应急指挥部指定人员担任。
3.4.1综合协调小组
由应急办公室负责人任组长,安监处、党委办公室、办公室有关人员组成。
(1)负责起草重要报告、综合类文件;根据应急指挥部和其他应急工作组的要求,统一向本级及上级报送应急工作材料;
(2)按照应急指挥部的要求,向社会通报公路隧道突发事件影响及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
(3)负责组织有关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应急处置工作中的做法和经验;
(4)承办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3.4.2交通秩序小组
由路政负责人任组长,路政施救、养护应急及有关部门人员组成。
(1)根据现场的范围和交通情况,协助交警和120急救人员及时抢救伤员,疏散人员和车辆,摆放控制性警示标志;
(2)协助交警及时实施对隧道道路的监控、应急封道、分流、清障施救和恢复交通等工作,提出车辆绕道方案并组织实施;
(3)预留救援车辆通道,用于清障车辆进入事故区域,将事故车辆及时拖离现场。同时以事故车辆为中心,在事故现场来车方向500米以上由远及近连续设置警示标志。
(4)维护抢险现场等候车辆及行人的秩序,组织、协调疏通隧道突发事件导致的道路堵塞,配合公安交警部门及时做好疏导交通或单幅双向通行等工作;
(5)承办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3.4.3现场勘查小组
由养护负责人任组长,路政、养护人员组成。
(1)确定事故现场安全后,根据现场路产损坏实际情况,按照由外到里、由整体到局部的顺序巡视现场,确定现场范围,进行勘查检验、调查取证;
(2)检查隧道质量状况及附属设施受损情况,确定维护方案并展开作业;
(3)承办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3.4.4通信保障小组
由局应急指挥中心负责人任组长,相关处室人员组成。
(1)按照应急指挥部的指示,做好上传下达、请示报告等工作,确保信息联络畅通;
(2)做好和公安交警、消防部门和120急救中心等相关单位的联系工作;
(3)负责电视电话会议通信保障工作;
(4)承办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3.4.5后勤保障小组
由办公室负责人任组长,财务处、办公室有关人员组成。
(1)负责应急状态期间24小时后勤服务保障工作;
(2)承办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3.4.6总结评估小组
由副指挥长任组长,应急办公室及有关人员组成。
(1)对突发事件情况、应急处置措施、取得的主要成绩、存在的主要问题等进行总结和评估,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议,并向应急指挥部提交总结评估报告;
(2)承办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综合协调小组、交通秩序小组、现场勘查小组、通信保障小组指定专人负责与现场工作组沟通联络,协调应急工作,并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汇报情况。
交通秩序小组、现场勘查小组、后勤保障小组在公路隧道突发事件预警状态或应急响应行动终止时自动解散;综合协调小组、通信保障小组、总结评估小组在相关工作完成后,由应急指挥部宣布解散。
4.预警预防
4.1预警与预防原则
本着早发现、早报告、早预防、早处置的原则,建立完善的预警和预防机制,做好信息的搜集、整理,以及风险分析、预警、预防工作。
4.2预防
(1)加强路况信息及安全宣传,努力提高民众法律意识、安全意识、文明意识,普及安全常识,消除公路隧道安全隐患;
(2)加强公路隧道安全行驶的宣传,在隧道相应位置设置提醒驾驶员注意安全的标识标牌,及时变更信息提示内容;
(3)要建立完善公路隧道安全监视系统,实现实时监控,做到早发现早处理,防止二次事故的发生。
4.3预警行动
(1)应急办公室接到公路隧道突发事件报告后,立即以电话形式向局应急指挥部通告隧道突发事件信息;
(2)加强监测措施,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工作,并将应急处置准备工作情况上报应急办公室;
(3)监控中心跟踪监测隧道突发事件信息,随时向应急办公室报告最新情况。
(4)应急办公室全面掌握事态发展趋势,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提出具体处置意见,为决策提供依据。
4.4信息报送和处理
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值班制度、信息报告制度和举报制度,公布道路重特大事故报告电话。
4.4.1信息报送原则
遵循“迅速、准确、真实”的原则,在第一时间报送公路隧道重特大事故的有关信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事件。死亡事件必须以快报形式逐级上报应急办公室。特别紧急的情况下,可直接报至应急指挥部。各级应急救援机构之间,必须保证24小时人员通讯畅通。
4.4.2信息报送程序与时限
公路隧道突发事件的应急信息实行第一时间报告制,交通部《交通运输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和处理办法》中规定的有关公路突发事件和险情应在30分钟内将信息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报省局应急办,1小时内报省厅和省政府应急办,2小时内报部应急办,并进行电话确认。
4.4.3信息报送内容
应当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如下公路隧道突发事件的情况: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及信息来源;事件起因、性质、基本过程、已造成的后果以及影响范围和事件发展趋势;已采取的措施、下一步的工作计划;信息报送单位、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等。对于情况不够清楚、要素不齐全的信息要及时核实补充内容,并将后续情况及时上报。对突发事件处置的新进展、衍生的新情况要及时续报,特别重大事件的处置情况信息应每日一报。突发事件处置结束后,要进行终报。
4.4.4突发事件现场信息采集
事发地公路管理部门应急机构、现场工作组负责突发事件现场信息的采集和报送。
信息报告的主要方式是电话、网络、传真、手机短信及其他通信手段。
需要重点采集的信息包括:
(1)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肇事车辆单位、型号、车号;肇事驾驶员基本情况;死、伤人员的情况;公路隧道损毁情况;
(2)事故的简要经过;
(3)初步判断事故发生的原因、影响范围及发展态势,可能会引起何类次生事故或衍生事故;
(4)事故救援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5)到达现场进行处置的单位、人员及组织情况,已经采取的措施、效果,已发出的援助要求和已开展救援活动的时间、设备、联系人等。
4.4.5信息处理
应急办公室负责公路隧道突发事件信息分析工作,追踪事件进展,及时掌握最新动态,将事件分析结果报送应急指挥部。重特大突发事件应急响应的信息报告同时上报省政府应急办和厅应急管理机构,并通报有关单位。
5.应急处置
5.1预警级别的划分
按照应急启动级别从高到低设定为Ⅰ级、Ⅱ级、Ⅲ级、Ⅳ级四个响应等级。特别严重(Ⅰ级)、严重(Ⅱ级)、较重(Ⅲ级)、一般(Ⅳ级)四个响应等级,并分别采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加以表示。
5.1.1Ⅰ级(红色)启动标准
因隧道内运输危险化学品发生严重泄漏,致使隧道无法安全通行的;隧道内发生火灾造成无法通行的;发生严重影响隧道运营安全、并造成人员死亡、短时间难以恢复正常工作秩序的`突发事件;以及社会安全事件。
5.1.2Ⅱ级(橙色)启动标准
隧道内发生特大交通事故或重大交通事故严重影响隧道运营安全、并造成严重伤害的安全事故。
5.1.3Ⅲ级(黄色)启动标准
隧道内发生小型交通事故,造成交通拥堵的,并造成人员受到伤害的安全事故;当气象部门发出严重影响行车安全预警信息的;隧道进出口出现浓雾、大雪和沙尘暴等恶劣天气,或雪后隧道进出口路面积结冰的;隧道附属设施遭到破坏,丧失正常使用功能的。
5.1.4Ⅳ级(蓝色)启动标准
隧道发生一般交通事故,无人员伤亡,未造成交通拥堵的。
5.2应急响应
5.2.1启动程序
当公路隧道突发事件达到Ⅰ级响应条件时,由省局应急指挥部启动特别严重级应急响应程序,并上报省厅备案。当应急响应条件达到Ⅱ级(含)以下响应条件时,由市州应急指挥机构宣布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程序,并上报省局备案。
5.2.2响应行动
(1)应急指挥部或应急指挥机构应立即组织交通秩序小组、现场勘查小组和通信保障小组赶赴现场,及时、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全力控制事故发展态势,防止次生、衍生事故的发生,控制或切断事故灾害链。
(2)交通秩序组根据现场的范围和道路交通情况,协助120急救人员及时抢救伤员,疏散人员和车辆,摆放控制性警示标志,待公安和消防部门到达后,积极配合公安交警实施交通管制、预留救援车辆通道,用于清障车辆进入事故区域,将事故车辆及时拖离现场。同时以事故车辆为中心,在事故现场在来车方向500米以上由远及近连续设置警示标志。配合交警封路或分流,明确分流路线。若发生火灾,应第一时间通知消防部门,并指派专人引导,积极配合消防部门完成火灾施救工作。
(3)现场勘查组根据现场路产损坏实际情况,按照由外到里、由整体到局部的顺序巡视现场,确定现场范围,进行勘查检验、调查取证;
(4)总结评估小组及时将现场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上报应急办公室,应急办公室接到上报信息后立即报送指挥长。
(5)当事态发展超出应急处置能力时,立即上报上级部门请求支援。
5.2.3响应终止
5.2.3.1Ⅰ级响应终止
由省局应急指挥部采取如下程序终止响应:
(1)应急办公室根据掌握的事件信息,确认险情排除,道路恢复通畅,现场抢救活动已经结束,突发事件得到控制和消除,受危险威胁人员安全撤离危险区,向应急指挥部提出Ⅰ级应急响应状态终止建议;
(2)应急指挥部在同意终止后,终止Ⅰ级应急响应,明确提出应急响应终止后续处理意见;
(3)应急指挥部解除应急工作状态,应急办公室负责在2小时内通知各相关部门恢复正常工作;
(4)必要时综合协调小组负责向社会宣布Ⅰ级应急响应结束,说明已经采取的措施和效果以及应急响应终止后将采取的各项措施
(5)应急办公室负责组织善后工作。
5.2.3.2Ⅱ级(含)以下响应终止
市州应急指挥机构根据掌握的事件信息,确认险情排除,道路恢复通畅,现场抢救活动已经结束,突发事件得到控制和消除,受危险威胁人员安全撤离危险区,由第一负责人决定终止响应。
5.3处置措施
5.3.1预案启动后,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或副总指挥及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立即赶赴现场,组织专业救援队伍,实施救援处置。省局应急办要迅速了解、掌握事故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涉及或影响范围、已采取的措施和事故发展趋势等,组织指挥应急救援工作,和督促事后报告及总结工作。
5.3.2加强与交警等部门的协调与联动,配合交警实行交通管制措施。加强道路巡查,随时掌握路面信息。配合消防部门做好施救工作;
5.3.3及时将所辖路段的事故情况、道路通阻信息、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5.3.4要加强与相邻路段部门的联系,保持与其经常的沟通,互通路况信息,做到心中有数,相互支持与配合;
5.3.5当事故严重程度超出本级应急能力或目前已有应急人员、物资、设备不能满足应急处置需要时,报请上级部门给予支持。
6.应急物资与设备保障
各市州、县市区应建立公路隧道突发事件应急物资储备体系,统筹考虑辖区专用设备的配备。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设备配备计划,按《湖北省公路交通应急物资储备管理暂行规定》(鄂路安【20xx】157号)的要求,加强应急物资储备与管理,采用现代科技手段,实现隧道管理与应急处置的科学化、智能化、制度化,与业内相关资质企业建立应急救援合作关系,拓宽应急物资设备保障渠道。
7.附则
7.1责任与奖惩
7.1.1公路隧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7.1.2对应急处置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及时地给予宣传、表彰和奖励。
7.1.3对不按法定程序履行工作职责、不按规定及时发布预警信息、不及时采取有效应对措施,出现瞒报、误报、漏报、迟报等情况,造成人员伤亡和重特大经济损失的单位和有关责任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通报批评和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对其主要负责人和其他责任人员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7.2补助和抚恤
对因参与公路隧道突发事件抢险救援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
7.3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是全省公路行业应对公路隧道突发事件的专项预案。应急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对应急预案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和提出改进意见,并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本预案,经应急指挥部审定,上报省厅备案。下列情况,本预案应进行更新:
7.3.1本预案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做出调整或修改,或国家出台新的应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7.3.2原则上每三年组织修订、完善应急预案;
7.3.3根据日常应急演练和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应急行动结束后取得的经验,需对预案做出修改;
7.3.4因机构改革需要对应急管理机构进行调整;
7.3.5应急物资及设备的数据资料应每年更新一次。
7.3.6有关部门根据形势变化和实际需要,及时修订和更新相应应急预案。
7.4制定与解释部门
7.4.1本预案由省公路局制定,并负责解释与组织实施;
7.4.2各有关职能部门按照本预案的规定履行职责,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
7.4.3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8.附件
应急响应指南
为了更好地实施隧道应急救援,隧道救援区段进行了合理划分。救援区段的划分不仅要考虑隧道事故影响范围、通风排烟控制、救灾设备的位置、救援队伍的驻地,而且要考虑人行通道、车行通道以及逃生通道的位置,为明晰响应行动,现以东西向隧道突发事件时的应急响应指南如下:
Ⅰ级响应(危化品事故、大、中事件应急响应)
8.1危化品事故应急响应
8.1.1危险品事故的前方的车辆正常驶出隧道。
8.1.2发生危险品事故车辆的司乘人员立刻下车,利用隧道内的紧急电话或手动报警器报警。
8.1.3监控中心接到报警后,调整可变情报板,交通信号指示器,并且通过有线广播系统向隧道内的人员发出警报信号,封闭隧道交通。
8.1.4监控中心向单位值班领导报告。
8.1.5监控中心向交警、路政和当地环保部门发出求救信号。
8.1.6交警或路政赶到事故现场后立刻疏散被困车辆,引导被困人群撤离隧道,若事故现场有人严重受伤,现场交警或路政人员电话求救120.
8.1.7医院接到求救信号后,立刻安排相关科室做好救助准备,同时出动120救护车辆赶往事故现场。
8.1.8 120救援车赶到后救助伤员,并立刻撤离返回医院。
8.1.9环保部门赶到现场后,分析危险品类型,提出处理方案;有关专业部门处理事故现场。
8.1.10事故现场处理完毕后由环保部门检测,确定满足卫生标准后,再通知现场救援指挥部。
8.1.11指挥部向交警、公路等部门下达处置指令。公路部门通过监控中心通知路政、养护部门进入隧道处理现场,并检查可否恢复通车。
8.1.12若可以通车,则监控中心恢复隧道交通。
Ⅱ级预案(重大交通事故应急响应)
8.2重大交通事故应急响应
8.2.1左线
(1)事故点前方的车辆驶出隧道,发生事故的车辆亮起警示灯。
(2)发生事故车辆的司乘人员或发现事故的隧道巡逻人员,通过紧急电话或手动报警器向监控中心报警。
(3)监控中心接受报警信号后通过监控系统确定事故发生点及事故类型。
(4)监控中心通过广播系统、隧道内可变情报板、交通信号灯等告知司乘人员隧道内发生重大交通事故,阻止事故点后方车辆行驶。左线事故点后方的可变情报板显示“前方发生事故”,事故点后方的车道指示器改为红色警示灯,右线除进出口警示灯为红色外,其余均为绿色并指向隧道出口,封闭左、右线交通。
(5)监控中心报告隧道值班领导、交警、路政,同时报告信息中心。
(6)若事故发生在第一个横通道之前,则交警、路政通过右线进口将车停放在右线事故点后的横通道附近,徒步穿过该横通道赶往事故现场。
(7)120急救部门接到报警后,立即出动救护车赶往隧道,并通知有关医院做好急救准备。
(8)交警或路政赶到后打开隧道东口和西口活动护栏,交警、路政在隧道东西口活动护栏处、隧道口、事故点后车行横洞附件及事故发生点指挥交通。
(9)监控中心确认交警或路政赶到现场后,改变隧道内的交通信号指示器和可变情报板。若事故发生在第一个车行横洞之前,则左线事故点后可变情报板改为“缓慢行驶,撤离至右线”,右线交通指示器除进口处为红色外,其余均为绿色并指向隧道出口,可变情报板改为“撤离隧道”;若事故发生在第一个车行横洞之后,则左线可变情报板显示“请按次序退出隧道”,事故点后除进口处外的指示器均为绿色,指向隧道进口。
(10)若事故发生在第一个车行横洞之前,则左线被困车辆在交警指挥下通过事故点后方车行横洞进入右线,正向驶出隧道口。若事故发生在第一个车行横洞之后,则左线被困车辆在交警指挥下按次序退出隧道。
(11)120急救车赶往隧道西口,急救车辆进入隧道左线并驶向事故发生点进行救援,救援完毕后掉头原路返回,通过活动护栏到右线或通过事故点后的第一个车行横洞进入隧道右线返回。
(12)养护、维修、路政人员清理事故现场,检查设施完备情况,并将检查情况报告给隧道监控中心。
(13)隧道监控中心发出恢复隧道交通的信号。
8.2.2右线
(1)事故点前方的车辆驶出隧道,发生事故的车辆亮起警示灯。
(2)发生事故车辆的司乘人员或发现事故的隧道巡逻人员,通过紧急电话或手动报警器向监控中心报警。
(3)监控中心接受报警信号后通过监控系统确定事故发生点及事故类型。
(4)监控中心通过广播系统、隧道内外可变情报板、交通信号灯等告知司乘人员隧道内发生重大交通事故,阻止事故点后方车辆行驶。右线事故点后方的可变情报板显示“前方发生事故”,事故点后方的车道指示器改为红色警示灯,左线除进口警示灯为红色外,其余均为绿色并指向隧道出口;封闭左右线交通。
(5)监控中心报告隧道值班领导、交警、路政,同时报告信息中心。
(6)若事故发生在第一个横通道之后,则交警、路政进入隧道右线事故发生点。若事故发生在第一个横通道之前,则交警、路政从隧道东口通过活动护栏逆行进入隧道左线。将车停放在事故点后第一个横通道附近,徒步进入右线事故点,交警和路政如果发现现场司乘人员受伤需要救助,立即报告值班领导,并向当地120求救。
(7)120急救部门接到报警后,立即出动救护车赶往隧道,并通知相关医院做好急救准备。
(8)交警或路政赶到后打开隧道东口和西口活动护栏,交警、路政在隧道东西口活动护栏处、隧道口、事故点后车行横洞附件事故发生点指挥交通。
(9)监控中心确认交警或路政赶到现场后,改变隧道内的交通信号指示器和可变情报板。如事故发生在第一个车行横洞之前,右线事故点后可变情报板改为“缓慢行驶,撤离至左线”,左线的交通信号指示器除隧道进口为红色外其余均为绿色并指向隧道出口,可变情报板改为“撤离隧道”;若事故发生在第一个车行横洞之后,则右线可变情报板显示“请按次序退出隧道”,事故点后除进口处外的指示器均为绿色,指向隧道进口。
(10)若事故发生在第一个车行横洞之前,则右线被困车辆在交警指挥下通过事故点后方车行横洞进入左线,正向驶出隧道东口;若事故发生在第一个车行横洞之后,则右线被困车辆在交警指挥下按次序退出隧道。
(11)120急救车辆赶往隧道西口,通过活动护栏,急救车辆进入隧道右线并驶向事故发生点进行救援,救援完毕后掉头原路返回。
(12)养护、维修、路政人员清理事故现场,检查设施完备情况,并将检查情况报告给隧道监控中心。
(13)隧道监控中心,发出恢复隧道交通的信号。
Ⅲ级预案(小型交通事故应急响应)
8.3小型交通事故应急响应
8.3.1左线
(1)事故点前方的车辆驶出隧道,发生事故的车辆亮起警示灯。
(2)发生事故车辆的司乘人员或发现事故的隧道巡逻人员,通过紧急电话或手动报警器向监控中心报警。
(3)监控中心接受报警信号后通过监控系统确定事故发生点及事故类型。
(4)监控中心通过广播系统、隧道内可变情报板、交通信号灯等告知司乘人员隧道内发生交通事故,事故点后方的可变情报板显示“前方发生事故减速慢行”,事故点后方第一个车道指示器改为红色警示灯。
(5)监控中心报告隧道值班领导、交警、路政,同时报告信息中心。待路政到达后,打开事故点后的第一个车行横洞的卷帘门。
(6)若事故发生在第一个横通道之前,则交警、路政从隧道右线经事故点后的第一个车行横洞驶向事故发生点。若事故发生在第一个车行横洞之后,交警路政则从隧道东口进入隧道右线,并在隧道西口活动护栏掉头进入隧道左线,驶向事故发生点。交警和路政在隧道东西口、活动护栏、事故点及事故点后的车行横洞处执勤,如果发现现场司乘人员受伤需要救助,立即报告值班领导,并向当地120求救。
(7)120急救部门接到报警后,立即出动救护车赶往隧道,并通知有关医院做好急救准备。
(8)若事故发生在最后一个车行横洞之后,则监控中心打开事故点前方的第一个车行横洞,供120救护车掉头使用。若事故发生在最后一个车行横洞之前,则路政打开隧道东口活动护栏,供120救护车掉头使用。
(9)交警及路政在120需要掉头转向的地方和事故点维护交通秩序。
(10)120急救车提高隧道西口进入隧道左线驶向事故点救援后,若事故发生在最后一个车行横洞之后,则在事故点前方第一个车行横洞掉头进入右线,经隧道西口撤离,若事故发生在最后一个车行横洞之前,则在东口活动护栏掉头从右线返回。
(11)养护、维修、路政人员清理事故现场,检查设施完备情况,并将检查情况报告给隧道监控中心。
(12)隧道监控中心在情报板发出恢复隧道交通的信号。
8.3.2右线
(1)事故点前方的车辆驶出隧道,发生事故的车辆亮起警示灯。
(2)发生事故车辆的司乘人员或发现事故的隧道巡逻人员,通过紧急电话或手动报警器向监控中心报警。
(3)监控中心接受报警信号后通过监控系统确定事故发生点及事故类型。
(4)监控中心通过广播系统、隧道内外可变情报板、交通信号灯等告知司乘人员隧道内发生交通事故,事故点后方的可变情报板显示“前方发生事故减速慢行”,事故点后方车道第一个指示器改为红色警示灯。
(5)监控中心报告隧道值班领导、交警、路政,同时报告信息中心。
(6)交警、路政从隧道东口进入隧道右线驶向事故发生点;交警和路政在隧道东西口、活动护栏、事故点及事故点后车行横洞处执勤,如果发现现场司乘人员受伤需要救助,立即报告值班领导,并向当地120求救。
(7)120急救部门接到报警后,立即出动救护车赶往隧道,并通知有关医院做好急救准备。
(8)若事故发生在第一个车行横洞之前,则监控中心打开事故点后方的第一个车行横洞,供120救护车掉头使用;若事故发生在第一个车行横洞之后,则路政打开隧道东口活动护栏,供120救护车掉头使用。
(9)交警及路政在120救护车需要掉头转向的地方和事故点维护交通秩序。
(10)若事故发生在第一个车行横洞之前,则120急救车辆通过隧道左线,经事故点后第一个车行横洞驶进隧道右线事故点救援,救援后经隧道西口撤离;若事故发生在第一个车行横洞之后,则120急救车辆通过隧道西口进入隧道左线,并在隧道东口活动护栏掉头驶进隧道右线,救援后经隧道西口撤离。
(11)若事故发生在第一个车行横洞之前,则左线被困车辆在交警指挥下通过事故点后方车行横洞进入右线,正向驶出隧道口。若事故发生在第一个车行横洞之后,则左线被困车辆在交警指挥下按次序退出隧道。
(12)养护、维修、路政人员清理事故现场,检查设施完备情况,并将检查情况报告给隧道监控中心。
(13)隧道监控中心在情报板发出恢复隧道交通的信号。
Ⅳ级预案(一般事件应急响应)
8.4一般交通事故救灾应急响应
(1)隧道监控中心发现或接受报警信号厚街,确定事故发生点及事故类型。
(2)通过广播系统、隧道内外可变情报板、交通信号灯等告知司乘人员隧道内发生交通事故,事故点后方的可变情报板显示“前方发生交通事故、减速慢行”,事故点后方第一个车道指示器改为红色警示灯。
(3)监控中心报告隧道值班领导、交警和路政,同时报告信息中心。
(4)事故处理完毕后,养护、维修、路政人员清理事故现场,检查设施完好情况,并将检查情况报告隧道监控中心。
(5)隧道监控中心接到报告后,若已正常则恢复隧道交通信号。
8.5隧道雨雪、雾应急响应
(1)大雾情况下,隧道外情报板发送“大雾天气、减速慢行”;隧道内出口发送“隧道外雾大、减速慢行”。
(2)在小雾情况下,隧道外情报板发送“天气有雾、减速慢行”;隧道出口发送“隧道外有雾、减速慢行”。
(3)在大、中、小雨的情况下,隧道外情报板发送“雨天路滑、减速慢行”;隧道内出口发送“隧道外下雨、减速慢行”。
(4)在雪天情况下,隧道外情报板发送“雪天路滑、减速慢行”。
8.6隧道附属设施应急响应(隧道停电应急响应)
(1)中控人员发现停电后,立即停止巡逻车前往隧道预警,并切换可变情报板(隧道停电注意安全);
(2)通知交警、路政、施救车、急救单位前往隧道口预警,通知监控中心;
(3)及时联系供电部门,了解停电原因和大致来电时间;
(4)隧道电工接到双路停电的信息后,立即进行自发电供电,配合巡逻人员做好预警工作后,在配电房内监视供电系统,随时准备来电切换;
(5)巡逻人员在接到通知5分钟内带上必备器材(锥形警示帽、闪光灯)穿反光背心,驾车前往现场;
(6)巡逻人员在20分钟内在规定位置按要求完成设置临时警告标志、限速标志,提醒过往车辆急行慢行;
(7)停电期间加入巡查力度,预防隧道内各类突发事故,保证执勤时的人身安全;
(8)恢复供电后,配电房立即恢复隧道正常供电,巡逻人员撤除各类临时标牌,监控室切换信号灯、可变情报板为正常通行模式,防滑隧道正常通行。
有限空间作业方案13
一、改革背景
长久以来,中小学生课业尤其是作业负担重问题一直是家长及社会关注教育焦点问题之一,上到国家领导人,下到学生家长全部很重视和关注这个问题。在目前加强规范办学行为全方面推进素质教育背景下,怎样处理这个问题成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工作关键。我们必需从推进实施素质教育高度重新认识“作业”内涵,改变传统作业观,树立“大作业”概念,将实践性、探究性作业纳入作业改革范围和视野。
目前,中小学作业部署存在部分弊端,关键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重数量轻质量,单纯以巩固基础知识为目标,普遍存在反复誊录和机械训练弊端,学生负担较重,影响了学习爱好,忽略了作业对学生综合素质发展作用;二是重学科作业,轻实践性、探究性作业,方法指导不够,思维创新和动手能力不足;三是重作业部署,轻作业评价,尤其是过程评价缺失,作业部署和完成效率不高;四是忽略了分层设置。实施作业改革实属当务之急。
《山东省一般中小学管理基础规范(试行)》对学生家庭书面作业提出了总量控制和时间限制要求,同时“提倡部署探究性、实践性家庭作业”。在家庭书面作业时间有限情况下,怎样部署质量高效率高书面家庭作业?探究性、实践性作业怎样计划、部署和实施?……一系列新问题需要认真研究、扎实推进作业改革。《昌乐县规范办学行为加强教育创新全方面推进素质教育实施意见》也对作业改革提出了明确要求。
二、改革目标
1.学科作业部署兼顾基础知识巩固和学习方法及能力拓展,做到作业数量少、质量优、效率高。
2.实践性作业、探究性作业常常化、系统化、科学化,学校能够整体计划,科学选题,加强指导,做到实践有收获,研究有创新。
3.作业评价科学高效,针对性强,能够促进学生综合素质可连续发展。
三、基础标准
(一)统一计划和自主选择相结合 作业改革是项系统工程,学校要统一计划和协调,制订作业改革方案。作业部署要坚持层次性和多样性,依据学生发展不一样情况,建立作业自主选择机制,给学生选做各类作业权力。
(二)知识学习和生活实践相结合 作为学生学习形式延伸,作业形式和内容应关注学以致用,关注知识和生活实践亲密结合,在实践性、探究性作业中让学生体会学习乐趣。让学生在完成作业过程中学会学习、学会做事、学会生活,促进学生综合素质发展。
(三)独立完成和小组合作相结合
基础巩固性作业能够要求学生独立完成,但对于实践性、探究性作业要提倡小组合作,提升学生合作意识,让学生学会博采她人之长,补己之短,增强学生自我发展、自我提升能力。
四、基础内容
作业改革要关注作业部署、作业内容和作业评价三个层面,要和素质教育内涵发展紧密联络。
(一)作业部署改革
1.建立和完善作业部署管理系统。各中小学校要深入调查分析目前作业部署中存在问题,将学科作业、实践性作业、探究性作业统一计划部署时间、内容和数量,尤其要对双休日、节假日实践性、探究性作业进行选题计划,要有具体明确指导性意见,要立即督查作业部署和落实情况。
2. 研制高效作业标准。各学校要组织骨干老师研制高效作业标准,针对学生发展中微弱步骤部署作业,降低作业量,提升作业效益。提倡学科作业部署和实践性、探究性作业部署相结合进行。提倡部署不一样层次作业适应不一样层次学生需要,充足尊重和发扬学生个性专长。
3. 指导探究性、实践性作业部署。学校要在年之初公布活动项目和作业选题,每个选题全部要落实责任老师进行指导,并让学生依据专长自主选择,提前作好准备。实践性、探究性作业部署要和综合实践课程开设、“五个一”工程、朝阳读书计划、学校社团建设、人生计划和职业指导、学校小区共建、小课题研究、依靠传统节日资源实施教育等推进素质教育关键项目结合起来进行。
4. 改革作业部署形式。不管是学科作业,还是实践性、探究性作业部署要注意形式多样,充足关注学生学习爱好和做作业质量和效率。设计不一样形式作业本或作业纸,部署不一样类型作业,激发学生做作业爱好。
5. 引入多元作业部署主体。改革传统老师出题学生做方法,主动探索学生自主部署、相互部署、小组部署作业可行性。结合各项社会实践活动开展,也能够由家长、小区工作人员等作为作业部署主体,由学校和老师负责检验、批改。
(二)作业内容改革
1. 学科作业。提倡各学校、各学科老师要依据学科学习特点,着眼于学生学习能力和综合素质教育提升,创新学科作业部署内容,提倡部署无纸化作业。
①基础巩固型作业。严格控制时间和数量,抓住知识关键点,关注能力提升,精选能够举一反三习题,重在纠错勘误,努力争取事半功倍。
②方法探索型作业。提倡部署部分经过比较、归类等发觉规律、把握问题处理方法作业,使作业变成学生处理问题“金钥匙”。
③思维想象型作业。经过改革作业内容,使作业成为激荡学生思维导火索,使学生在深入了解知识系统基础上实现思维创新。
④交流活动型作业。交流和合作能力是学生基础性发展目标之一,老师要重视部署交流活动型作业,在交流活动中完成对知识把握和了解。如语文学科可将排练书本剧等作为语文实践性作业,由小组合作完成;将学习中问题作为研究课题部署给小组合作完成等。
⑤分析评价型作业。可将部分不够完美习题案例交给学生去分析评价,经过让学生发觉问题并提出改善、完善提议,达成对学习内容深刻了解。
2. 实践性、探究性作业。丰富多彩校园文化生活、小区生活、家庭生活也是实现学生发展关键平台,作业部署内容要拓展到学生生活各个领域,尤其是要结合我县实施素质教育关键项目标开展,指导学生高质量完成实践性、探究性作业。
①小区服务型作业。在促进学校和小区共建过程中,主动组织学生开展小区服务活动,除学校统一组织大型活动之外,学校要科学设计小区服务型作业形式、内容,将小区服务以作业形式部署给学生去独立完成,让学生在服务中感受本身社会价值,形成自觉为社会服务意识。学校要采取对应检验和督促方法确保作业质量。
②社会实践型作业。结合节假日、双休日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安排及学校“义工”、“志愿者”岗位设置,学校要主动指导学生参与社会实践,小型实践活动能够作业形式部署,让学生学会做事。针对寒假、暑假时间较长特点,学校激励并帮助学生联络工、商、企、机关和群团组织,落实适合学生参与实践锻炼岗位,设计作业内容并提出对应要求。
③情感体验型作业。结合中小学生“五个一”成长工程、生命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素质教育实施项目,部署情感体验型作业,让学生学会体验和感悟生活,如能够部署学生参与家务,感悟亲情,表示感恩之心;能够部署学生参与社会慈善,感悟社会友好和温暖等。学校要创新情感体验型作业内容,丰富作业样式。
④习惯养成型作业。结合全市教育教学重大问题研究项目“中小学生日常行为习惯养成深化推广”、“亲子共成长”等项目研究,设计和部署习惯养成型作业,从学习好习惯、做事好习惯、做人好习惯、生活好习惯等方面入手,强化家校合作,提升作业成效。
⑤合作探究型作业。结合科学素养教育和以小课题研究活动、学生社团建设,部署合作探究型作业,强化学生交流和合作意识。加强指导,让学生学会经过实地调查、查阅资料、共同研讨等方法开展探究活动,做好探究型作业。
⑥读书拓展型作业。结合“朝阳读书计划”、“中小学语文专题学习试验”、全县“诗文诵读”工程开放学校图书馆、阅览室,计划学生必读书目和选读书目,部署形式多样读书拓展型作业,并在完成作业基础上组织读书会、交流会等活动,使学生在作业中学会积累、学会欣赏、学会表示,从经典作品、经典人物品读中取得人生感悟。
(三)作业评价
改革 作业评价关系到作业部署成效,要采取多样作业评价方法和方法,对学生作业进行有效评价。
1. 评价方法。作业评价能够采取老师评价、同学互评、学生自评、家长评价等多个方法,依据不一样类型作业采取不一样评价方法进行评价,也可采取多个方法进行评价。
2. 评价方法。作业评价不仅要关注作业完成结果,还要关注学生完成作业过程。各学校要针对作业尤其是实践性和探究性作业内容和特点,设计对应评价工具如调查问卷、过程统计表、评价表等,了解和把握学生做作业过程,增强作业评价针对性和实效性。
3. 评价结果展现和反馈。评价结果展现不仅仅是分数或等级,还要立足于学生发展,对学生作业中存在共性问题和个性问题提出改善和完善提议。评价结果反馈既要反馈作业质量等级,也要反馈发展提议;反馈形式依据作业特点,能够书面反馈,也能够口头反馈。
五、工作进程
(一)调研和试点阶段(1-2)。在全县确定 12 处中、小学进行调研,听取学校意见,实施作业改革试点。在研讨和交流各试点校实施方案基础上,提出全县中小学作业改革实施方案。
(二)全方面探索阶段(3-6)。召开全县作业改革会议,交流试点校经验做法,下发《昌乐县中小学作业改革实施方案》,在面上推开改革。各学校要在全方面推进改革基础上,选择突破关键,做出自己特色。
(三)总结完善和深化(7-9)。对作业改革做法和效果进行全方面总结、完善。全县各中小学校从 - 新年一开始就将作业改革相关要求转化为作业部署常规,全方面落实到教育教学过程中去。
六、保障方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教育局将作业改革作为全方面推进素质教育重大举措,全方面统筹,强力推进。定时召开工作调度会,开展研讨交流,推广成功做法。各中小学校也要成立领导小组,协调工作,抓好落实,同时组建作业改革研究团体,从深层次上推进作业改革发展。
(二)建立激励机制。县教育局对作业改革优异单位在全县通报表彰,推广其优异经验做法,组织作业改革优异结果评选活动,和评优晋职挂钩,提升老师主动参与作业改革主动性。各学校也要将作业改革纳入老师评价体系,建立对应激励机制。
(三)加强督查和评定。县教育局主管科室要深入基层学校,加强对作业改革调研、督查,指导和促进各单位作业改革工作取得良好成效和重大突破。将各单位推进作业改革情况作为全县推进素质教育实施关键内容纳入年底教育督导评定。
有限空间作业方案14
一、案情回顾
近日,绍兴市应急管理局和嵊州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有限空间作业进行专项执法检查,发现某公司污水处理车间现场作业人员正在清理污泥作业,现场未能提供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方案,该单位涉嫌未按照规定对有限空间作业制定作业方案。执法人员立即作出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责令该单位立即暂停污水池清理污泥作业,并立案调查。
二、法条索引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第八条:工贸企业实施有限空间作业前,应当对作业环境进行评估,分析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提出消除、控制危害的措施,制定有限空间作业方案,并经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审核,负责人批准。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第三十条:工贸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本规定对有限空间作业进行辨识、提出防范措施、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的;
(二)未按照本规定对有限空间作业制定作业方案或者方案未经审批擅自作业的;
(三)有限空间作业未按照本规定进行危险有害因素检测或者监测,并实行专人监护作业的。
三、案例点评
所谓有限空间,是指封闭或者部分封闭,与外界相对隔离,出入口较为狭窄,作业人员不能长时间在内工作,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者氧含量不足的空间。
有限空间的特点:一是通风不良,容易造成有毒、易燃气体的积聚和缺氧等;此特点是造成有限空间死亡事故的主要原因,有毒有害气体中又以硫化氢为常见;所以在进入有限空间前首先必须保证该空间内有足够的无害的`空气;二是对于某些有限空间,内部构造的复杂也是导致事故的原因之一。
因此生产经营单位在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前,必须制定作业方案,严格评估本单位是否有能力开展有限空间作业,有无接受过专业培训的有限空间专业作业人员;开展有限空间作业的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健全;是否配备了个人防护用品及检测、报警设备,应急救援设备是否符合要求。达不到以上要求,任何单位不得自行组织有限空间作业。如需开展此项作业,应与满足以上条件的专业单位联系,委托其开展有限空间作业。
有限空间作业方案15
根据天元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天元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株天安办发〔20xx〕4号)文件精神,为打牢我街道工贸行业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基础,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提高企业防范有限空间作业风险和事故能力,现结合我街道工贸行业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省、市、区领导批示要求,牢固树立生命至上、红线意识、底线思维的发展理念,严格落实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主体责任,全面加强我街道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监管工作,有效防范事故的发生,坚决遏制因盲目施救导致伤亡人数扩大的现象。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落实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主体责任,规范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行为,着力解决我街道工贸行业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基础薄弱、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政策法规知识不足、安全操作技能差、现场危险辨识不到位、管控措施落实不力、应急处置演练不够、审批制度执行不坚决以及各项防护装备不足等问题。建立全员参与、持续改进、层层落实的有限空间作业机制,使企业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基础得到明显改善。
三、组织领导
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工作成立以街道人大常委会主任文波同志任组长、安监站、各社区主任及安全专干为成员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下设有限空间专项整治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街道安监站,刘立明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
四、整治范围
此次专项整治范围为冶金等工贸行业存在有限空间作业场所的生产经营单位,重点在造纸、食品加工、酱腌制菜加工等小微企业以及存在污水处理系统的企业。
五、重点内容
此次整治工作重点是:企业建立健全有限空间各项制度和操作规程情况;企业建立有限空间作业专项安全管理台账情况;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警示标识设置情况;企业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情况;企业遵守“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有限空间作业规范要求情况;应急预案的编制和应急救援器材配置情况以及是否有员工亲属盲目参与作业和应急救援,特别是有限空间作业外包的相关方管理等情况。
六、方法步骤
专项整治自20xx年2月下旬至20xx年10月31日,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2月下旬至3月中旬)
1.制订实施方案。各社区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确定领导机构、工作内容、工作步骤、认真落实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工作,并结合企业基本信息统计工作推动全员参与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明确企业是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的第一负责人,相关负责人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本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负责。
2.宣传发动。各社区要通过各种新闻媒介,主流报纸采取多种形式和途径,大力宣传普及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常识,做到宣传多样化,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的舆论氛围。
3.全面调查摸底。各社区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本辖区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面调查摸底。
(二)培训教育阶段(20xx年3月中旬至4月中旬)
按照“三必须”原则和属地监管原则,督促辖区内工贸企业开展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有限空间作业专题安全培训,同时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全员安全教育培训,确保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熟知并严格落实有限空间作业有关规定,确保全体作业人员掌握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知识和应急救援方法。
(三)整治阶段(20xx年4月至7月底)
企业要对有限空间作业专项安全管理台账;安全警示标识;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安全教育培训;通风、检测、防护设备;作业程序及履行审批手续;应急救援设备器材及演练等重点内容开展自查自纠,认真查找有限空间作业存在的问题并予以整改。各社区要对相关生产经营单位有限空间作业自查自改情况进行汇总上报,街道将联合上级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专项执法检查,并对造纸、食品加工、酱淹制菜加工企业以及企业存在污水处理系统全覆盖。
(四)督导检查阶段(20xx年8月初至10月底)
1.全面督导检查。街道将有计划地联合上级相关部门组成督查组,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导和抽查,通过检查生产经营单位的整治情况,发现问题、完善举措、推动工作。
2.及时总结和通报。各社区要及时将每个阶段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分析并通报整治情况。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社区要切实加强对有限空间专项整治的'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组织开展本辖区有限空间专项整治工作。对所有存在有限空间作业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做到动员部署到位、责任落实到位、监督检查到位,确保专项治理全覆盖、不留死角。
(二)强化工作措施。各社区必须严格工作标准,强化工作措施,每月调度一次专项整治进展情况,确保专项整治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对隐患整改不力甚至事故频发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加大监管力度,坚持统筹兼顾,要把有限空间作业违规违章行为作为“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重点之一,做到“五个结合”:将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治理与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相结合,与冶金等工贸行业煤气安全专项治理相结合,与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严格日常安全监管执法工作相结合,与企业技术改造,增加安全投入,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相结合,与建立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创新安全监管体制机制相结合。
(三)严格责任追究。各社区在专项整治工作中要以推动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核心,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对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工作不重视,工作进展缓慢的单位,街道将进行通报批评。对在有限空间作业过程中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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