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方案
为了确保我们的努力取得实效,我们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计划中内容最为复杂的一种。那么问题来了,方案应该怎么写?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方案,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方案1
为进一步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提升村民文明素质和农村文明程度,培育文明乡风,创建文明村镇,助力乡村振兴,根据新时期创建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加快推进农村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推动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全面实施思想道德建设工程,着力推进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树立乡风文明,引导农民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提升,不断深化农村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深入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不断提升群众文明素质和镇村文明程度,为打造新时代杨侨镇提供强大精神动力、丰润道德滋养、良好文化条件和坚强思想保证。
二、创建内容
围绕农村“乡风民风美起来、人居环境美起来、文化生活美起来”的目标要求,以创建“十星级文明户”活动为载体,培育新型农民,激发广大群众共同参与全域环境整治热情,推进移风易俗,建设文明乡风,把精神文明创建的各项任务、具体要求,细化、量化为“十颗星”的内容,具体为:爱党爱国星、诚实守信星、遵规守法星、勤劳致富星、团结友善星、孝老爱亲星、生态建设星、环境卫生星、移风易俗星、文明礼貌星。
三、创建标准
(一)实行基础星制。基础星为三颗星,即:爱党爱国星、诚实守信星、遵规守法星,只有先荣获这三颗星后,才能评选其它星。
1、爱党爱国星: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集体、热爱家乡;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积极拥护党的领导,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拥护执行村两委的集体决定;关心国家大事,自觉维护党和国家、集体的利益,爱护公共财产,坚决抵制损害党和国家形象、损害集体利益的言行;增强国防观念,符合条件的主动参军或参加民兵训练;积极参与村民委员会民主选举和村民大会等各种集体活动;自觉履行公民应尽的各项义务;积极支持、带头配合政府因公共利益组织实施的土地和房屋征收行为。
2、诚实守信星:有较强的重信守约意识,诚实不欺,重约守信;不掺杂使假,不坑蒙拐骗,不敲诈勒索,不欺行霸市;不散布虚假信息,不造谣传谣;无违约和毁约行为,按时偿还银行贷款和他人财物;诚信经营,及时主动纳税、缴税。
3、遵规守法星: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积极参与法治学习,做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增强法治意识;家庭成员无违法犯罪、违章建筑、违法经营、偷税漏税,不传播淫秽物品、不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不参与赌博、吸毒,不加入传销、封建迷信等非法组织,不搞非法活动;遇到困难和问题通过正当程序和法律手段解决,不闹事、不闹访、不串联、不越级上访,不采取暴力报复社会;积极参与群防群治活动,敢于伸张正义,见义勇为;依法依规生产经营、销售。
4、勤劳致富星:爱岗敬业,争做新型合格农民,不撂荒田地,不好吃懒做;勤俭持家,艰苦朴素;婚丧嫁娶简办新办,不铺张浪费;积极参加技能培训、就业培训和科普活动,通过学习技术、钻研经营、开辟门路经商、创办企业等多种正规渠道创业致富,有一个以上收入较高且比较稳定的致富项目;生活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小康标准,或家庭人均纯收入高出当年本村年平均水平;带头致富并积极帮带邻里共同致富。在精准扶贫中主动脱贫并带动其他贫困户脱贫。
5、团结友善星:家庭家族团结,夫妻、婆媳之间关系融洽,邻里、妯娌之间和睦相处,不排斥移民或外来人口;与人相处宽容随和,不斤斤计较,不打击报复;尊重别人隐私,背后不说人闲话,不拨弄是非,不寻衅滋事;助人为乐,积极参加扶贫济困、助弱助残等学雷锋社会志愿服务活动;主动参与道路清扫、环境保护、植绿护绿等社会公益活动。
6、孝老爱亲星:尊老爱幼,团结和睦,孝敬父母公婆,精心养儿育女,不虐待老人、妇女、儿童,无发生家庭暴力行为;家庭成员处事通情达理,公婆儿媳、兄弟姐妹、夫妻妯娌等亲属间关系融洽、亲密;有矛盾纠纷听劝告、服处理。不重男轻女,保证子女依法入学;外出务工,要妥善安排好留守父母和孩子的生活,关心关爱其他亲属。
7、生态建设星:按照“绿、净、齐、富、厚、和”的要求,积极参与美丽乡村建设和文明社区建设;爱林造林护林,积极参与植树造林活动;积极发展绿色产业和庭院经济,房前屋后植树栽花种草,营造良好人居环境;自觉节粮、节电、节水、节地、节材,量入为出,节俭有度,不斗富摆阔,不奢侈浪费,不乱烧乱堆,不在公路上晒粮;不以破坏生态的手段谋取个人利益,不滥垦乱占林地,不滥砍乱伐林木,不滥采乱挖野生植物,不捕杀销售珍稀野生动物;不污染河道等公共水域;不损坏公园、河岸等公共生态林木;不私采滥挖河道沙土、石头;不乱损坏公共绿地。
8、环境卫生星:按照当地风格,统一规划设计新建或改建住房,有条件的完成“四改”(改厨、改厕、改圈、改水);保持住房内外的清洁卫生,物品堆(摆)放整齐,不乱搭乱建,村民做到无“五乱”(柴草乱放、粪土乱堆、垃圾乱倒、污水乱泼、禽兽乱跑)现象。全面落实“门前三包”责任书,并做到“五无”(即无乱停乱摆、无乱贴乱画、无乱排乱放、无乱搭乱建、无乱栽乱种)现象,不占道、出(店)门经营;积极接受健康教育,改陋习,讲究个人卫生;积极参加健康检查,及时让儿童参加疫苗接种,主动配合各种传染性疾病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与控制;积极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
9、移风易俗星:倡导文明新风,新事新办,新事简办,婚丧嫁娶不大操大办,减轻“人情负担”;邻里之间不攀比,贫富之间不妒嫉;崇尚科学,不搞封建迷信活动,不信鬼神,杜绝黄、赌、毒,不讲风水,不看相算卦,不信邪教,不搞任何有悖科学、破坏环境的活动;提倡孝老敬老,厚养薄葬,遵守殡葬管理规定;积极参加健康向上的文化、体育、娱乐活动。
10、文明礼貌星:自觉遵守和传承中华文明礼仪,待人接物讲究礼貌,做事讲究规矩;注重语言文明,不粗言不粗语,不污言秽语;注重仪容仪表,讲究个人卫生,着装干净整洁;尊重本乡本土、民族传统风俗习惯。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评为“星级文明户”。若已授牌的,撤销荣誉称号,由各办事处(社区)收回奖牌,两年内不得参与“十星级文明户”评选。
1.近两年内,家庭成员中有因违纪违法受到处罚、处分和追究刑事责任的;
2.家庭不和睦,有发生家庭暴力行为,不赡养老人的;
四、创评程序
“十星级文明户”创评活动以农户为基本单位,由镇党委统一部署,镇党群综合服务中心统筹安排,各办事处(社区)具体组织实施。要做到“四到户三上墙”(即:创评标准、申报、评议、挂牌“四到户”,创评标准、评议结果、标牌“三上墙”),每年评选一次,评选数量以自然家庭户数的10%为基准。基本程序为:
1、成立组织、动员发动(5月7日——5月13日)。各办事处(社区)都要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创建“十星级文明户”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评选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同时,利用支委会、村组干部会、党员群众大会等,印发“十星级文明户”标准,讨论通过评选程序和办法,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创建活动。
2、农户自评(5月14日——5月20日)。村民以农户为单位对照“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标准进行自评,填写自评表。在自评的基础上向所在办事处(社区)两委会申报参评。
3、群众评议(5月21日——6月3日)。成立村民评议小组,由村民评议小组采取一户一评的形式进行评议,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评选出本村民小组“星级文明户”并将名单在村民小组张榜公示。
4、星级审定(6月5日——6月17日)。村民小组将评议结果上报办事处(社区),办事处(社区)逐户进行认定审查,确定每户的星级;办事处(社区)将各户星级评审结果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满后,由办事处(社区)正式确认并报镇党委审批,审定后的“星级文明户”分别在各办事处(社区)进行张榜公布。
5、授牌表彰(6月22日前)。星级审定为6星以上(含6星)的由办事处(社区)组织举行授星挂牌。
6、资料存档(6月26日前)。办事处(社区)建立“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档案,将所有创建资料按年份归入档案,资料包括:每户“星级文明户”申报表、会议记录等活动和其他原始留痕材料、图片等。同时将“十星级文明户”名单送镇党群综合服务中心备案,镇党群综合服务中心整理汇总后报县文明办备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是市、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要工作举措,各办事处(社区)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将“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作为深化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作为开展新农村建设的重要载体,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与农村发展、建设、管理等工作一同研究部署、一同组织实施,增强活动的针对性、有效性、可操作性,让群众在创建活动中得到实惠,受到教育。
(二)充分发动群众。要始终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广泛发动群众,有效组织群众,让群众在创建活动中得到实惠,受到教育,提高参与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各办事处(社区)要充分利用广告栏、宣传橱窗、广播等农村宣传阵地,广泛宣传创建内容标准、奖励措施,及时发布光荣榜,形成以“星”为荣,创“星”争“星”的浓厚氛围。
(三)确保工作实效。各办事处(社区)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切实防止“只挂牌、不评选”等走过场的做法。要根据“十星级文明户”的内容标准,结合当前农村工作的总体部署与主着力点,设计开展相应主题创建活动,使“十星级文明户”创建真正与基层党组织建设、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农村环境卫生整治等日常农村工作相融合、相统一,实现以创建促发展,以创建促乡风文明。
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方案2
一、坚持常态长效,驰而不息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
1.全力争创全国文明城市。20xx年是第xx届全国文明城市评选年,是巢湖市争创全国县级文明城市的巩固成果达标年。要把创城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围绕《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和《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贯彻三年行动规划,举全镇之力,完成七大工作任务,在实地考察、软件资料、问卷调查方面下功夫,全面完成创城迎检任务。
2.全面提升城乡规划建管理水平。围绕“一街一河”建设,打造一批沿河精品景观。大力推进城镇精细化管理,持续开展集镇环境卫生、交通秩序、绿化提升、出入口环境整治等专项提升行动,全面整治城乡环境“脏、乱、差”现象。继续实行“红绿蓝”三线管控,打响拆违控违攻坚战。加快推进北闸老街修复工程,完善柘皋乡贤馆建设,打造特色旅游街区。实施“厕所革命”,按照旅游景区标准开展公(旱)厕的改造。
二、坚持全域文明,统筹推进抓好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1.大力开展农村环境整治行动。围绕“乡风民风、人居环境、文化生活”三个美起来目标,打造1-2个巢湖市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示范点,推进全域文明。按照巢湖市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部署,治理改造中心村和乡镇政府驻地建成区。深入开展“三线三边”环境治理,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全域治理,不断深化农村环境集中整治成果,持续改善城乡人居环境。
2.积极开展文明村镇创建活动。坚持城乡统筹、以城带乡,深入推进文明村镇、文明集市、文明户、文明庭院、五好家庭等创建活动。精心培育文明示范村、精品村、先进村,积极争创合肥市、安徽省文明村镇,力争在“十三五”时期实现60%以上村镇达到县级及县级以上文明村镇标准。
3.大力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按照巢文明办〔20xx〕41号《关于进一步深化移风易俗,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实施方案》,深化农村精神文明建设,针对农村铺张浪费、大操大办、薄养厚葬、封建迷信、赌博败家等陋习,发挥家风家训、民俗民风、乡贤文化的育人化人和乡规民约规范约束作用,注重乡村文明新风培育。利用农民文化乐园、文化礼堂、道德讲堂、乡贤馆等阵地,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培育健康生活方式,营造向上向善的乡风民风。
三、坚持成风化人,坚持不懈推进“讲文明树新风”活动
1.继续推进公益广告宣传。围绕弘扬核心价值观,继续深入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图说我们的价值观”公益广告宣传工作。利用网络、微信、电子屏、户外广告、建筑围挡、公交车等载体,加大刊播力度,提高刊播频率、扩大覆盖面。创新形式、载体和方法,将核心价值观公益广告融入经济社会生活各方面。
2.深入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开展诚信文化建设,加大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宣传力度,营造“守信为荣、失信可耻”的'道德氛围。结合“3.15”消费者权益日、“6.14”合肥信用日,广泛开展“立德守法,做诚信友善的柘皋人”主题实践活动。开展诚信行业、诚信单位、诚信经营户等主题实践活动。
3.发挥网络宣传阵地作用。拓展“互联网+精神文明建设”新渠道,维护管理好政府的网站、“古韵柘皋”微信公众号,发挥网络宣传阵地作用。组建网络文明传播队伍,开展网络文明传播、网络公益活动,推进网络文明传播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进家庭。
4.持续推进“文明交通、文明餐桌、文明旅游”活动。
开展“文明行车、文明行走”文明交通行动,大力整治行人闯红灯、机动车不礼让行人、不文明驾驶等各类交通陋习,强化执法管理,重视发挥文明交通志愿者作用。广泛开展文明餐桌行动,倡导节约用餐行为,在宾馆、饭店、食堂等公共就餐场所张贴明显的节约粮食宣传标识,树立“理性消费、文明用餐”的良好风尚。利用节假日和文化活动日等重要时间节点,运用政府的网站、微信公众号、公益广告等形式,开展“文明旅游”宣传活动。
四、坚持入心入脑,一以贯之抓好公民思想道德建设
1.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持续开展“主题季”实践活动,着力构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新渠道、新载体。建立核心价值观建设督导机制,推动核心价值观建设融入到各行各业。抓住重要时间节点,常态化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
2.切实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加强全社会的思想道德建设,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大力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持续开展“巢湖好人”推荐评选活动,加大“合肥好人”、“安徽好人”申报工作。加强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的学习宣传,运用新闻报道、基层巡讲、现场交流、举办事迹展览等形式,弘扬他们的高尚品德和崇高精神。逐步探索建立分层分类礼遇道德模范和好人的扶助机制,切实关爱帮扶礼遇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
3.全面启动文明家庭创建。按照《巢湖市文明家庭评选标准和评选办法》,形成文明委牵头抓总,文明办、妇联、村(社区)、学校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组织参加首届巢湖市文明家庭评选工作,积极争创合肥市、安徽省、全国文明家庭。以家庭美德建设为核心,组织开展“发现好家训、弘扬好家风”传承活动。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选树孝老爱亲类的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营造有利于家庭文明建设的良好社会环境,引导全社会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
4.强化文明单位的动态管理。加强文明单位“一堂、一队、一牌、一桌、一传播”建设,着重抓好窗口单位文明创建,督促各级各类文明单位修订完善服务守则、行为准则、规章制度和行业规范。加大对文明单位的日常监督力度,全面实行动态管理,引导文明单位在服务经济发展、创建文明城市上发挥带头作用。组织文明单位与村(社区)开展结对帮扶活动。积极开展合肥市第xx届文明单位、安徽省第xx届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不断拓展文明单位的创建内涵。
五、坚持奉献友爱,持之以恒打造志愿服务特色平台
1.广泛开展“邻里守望”志愿服务活动。以“三关爱”为主题,将学雷锋志愿服务与创建活动相结合,确保全镇志愿服务月月有活动。策划3月5日“学雷锋日”志愿服务活动。重点关爱空巢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常态化开展周六志愿行、圆梦微心愿、乡村(社区)帮客行等志愿服务活动,努力打造志愿服务品牌。
2.努力建立志愿服务长效机制。发挥党员志愿者示范带头作用,积极探索建立健全需求对接、注册登记、组织培训、服务记录、嘉奖回馈等工作制度,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充分利用“志愿巢湖”微平台作用,不断加强村(社区)志愿服务站、志愿服务广场和爱心银行等志愿服务阵地建设。
3.大力宣传志愿服务文化。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广泛普及服务他人、奉献社会的志愿服务理念,培育全社会志愿服务文化自觉。要加强典型培育,开展巢湖市优秀志愿服务组织、个人、社区和项目评选活动,积极培育志愿服务领军人物和创新做法。广泛宣传推介优秀人物的先进事迹和典型经验,营造“有时间做志愿者、有困难找志愿者”浓厚氛围。
六、坚持立德树人,锲而不舍抓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1.建立健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体制机制。成立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努力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教育网络,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工作格局。扎实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推动《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各项指标落到实处。
2.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对照《中小学校文明校园标准》,积极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集中宣传一批文明校园创建典型,组织参加巢湖市第xx届文明校园评选活动,积极争创合肥市、安徽省文明校园;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推进校园文化建设。开展“美德少年”、“美德教师”、“美德家长”评选表彰活动,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弘扬良好校训校风,提升学生文明素养。
3.深化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主题活动。深入开展“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以清明祭英烈、学习和争做美德少年、童心向党歌咏比赛、向国旗敬礼、传唱优秀童谣、诵读中华经典等活动为重点,举办青少年爱国主义读书教育系列活动,利用新媒体新阵地,创设更多未成年人乐于、便于参与的实践平台。
4.加强未成年人活动阵地建设。巩固校外德育阵地,按照“一宫一品”的原则,建好用好学校少年宫,促进未成年人一专多能、全面发展;加强师资力量,继续推进校地共建、文化志愿者结对帮扶乡村学校少年宫等服务项目;参加全市少年宫才艺展演活动。切实抓好未成年人校外心理健康辅导中心(站、室)建设与使用,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加强专业队伍培训,强化日常指导、督查考评。
七、坚持自身建设,不断提高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水平
1.进一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融入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服务于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围绕“千年古镇,产业新城”建设目标,选准切入点,找准着力点,把握关键点,充分发挥思想推动力、文化渗透力、环境影响力、发展后续力的作用,努力形成人人有激情、时时在状态的强大合力和良好氛围。
2.进一步健全机制,强化保障。不断完善和创新“党委统一领导、党政群齐抓共管、文明委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真正形成党政联手、部门联动的工作格局。把精神文明建设摆上更加突出位置,在方向上牢牢把握,在工作上及时指导,在政策上大力支持,在投入上全力保障,努力开创精神文明建设的新局面。
3.进一步改进作风,务求实效。力戒形式主义,坚持真抓实干,出实招、办实事、务实效。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把软任务变成硬指标,力求目标切实、措施扎实、工作落实。进一步锤炼队伍,不断增强统筹谋划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督促指导能力、执行落实能力,不断提升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科学化水平,为推进柘皋镇跨越发展作出新贡献。
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方案3
根据省文明委《关于在全省深入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的通知》(鄂文明〔20xx〕8号)和恩施州文明委转发省文明委关于“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的文件精神(恩施州文明委文〔20xx〕14号),结合巴东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竹山县"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为经验借鉴,紧密联系全县农民生产生活实际,把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与促进农村发展和改善民生相结合,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与城乡共建相结合,与农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相结合,引导农民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提升,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二、创建内容
把党和政府关于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的各项任务、要求,细化、量化为"十颗星"的内容。重点内容包括: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学科技,勇于闯市场,善于谋发展;积极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热爱集体,帮助他人,热心公益,履行公民义务;积极学习法律知识,树立法律观念,自觉遵纪守法;移风易俗,克服陋习,讲文明、讲礼仪,不迷信、不铺张、不浪费;孝老爱亲、家庭和睦、邻里团结;积极参加农村环境整治,讲究卫生,不在房前屋后乱建乱搭、乱堆乱放、乱倒垃圾;爱护生态环境,积极植树造林,自觉节能、节水、节地、节材;重视子女教育,积极参加文化体育活动;遵守计划生育政策,等等。
三、创建标准
“十星级文明户”的创建标准是:政治思想好、遵纪守法好、团结友爱好、致富创业好、履行义务好、环境卫生好、科技教育好、计划生育好、勤俭节约好、移风移俗好,相应的设政治星、守法星、团结星、致富星、义务星、环卫星、科教星、计生星、勤俭星、新风星等十颗星。具体标准附后。
四、试点对象
清太坪镇是全省新农村建设试点乡镇,省文明委明确该镇为20xx年全省“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试点乡镇,所属的八字岩村、白沙坪村、史家村、双树坪村、十里街居委会、清坪街居委会、谭元庄村、大堰塘村、金满溪村、金子龙村等10个村为“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试点村。
五、创建程序
“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以农户为基本单位,由行政村党支部、村委会按照全县及各乡(镇)的安排部署组织实施。一年评选一次。基本程序包括:
1、宣传发动。村党支部、村委会(以下简称“村两委会”)召开群众动员大会,宣传创建活动内容、标准、程序、步骤、措施等,印发"十星级文明户"标准,讨论通过评选程序和管理办法,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创建活动。
2、对标创建。村民以家庭为单位对照“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标准,开展文明创建活动并进行自评,填写自评表。在自评的`基础上向所在村两委会申报参评。
3、群众评议。召开村民小组会议或村民小组代表会议,每户一名代表参加,采取一户一评的形式进行群众评议。先由每户的代表陈述申报理由及自评说明,然后就各户星级和缺星原因进行讨论,形成书面评议意见,并填写评审表。
4、星级审定。村民小组将评议结果上报村两委会,村两委会逐户进行认定审查,确定每户的星级,符合几星级则评几星。村两委会可以将星级审定工作委托给本村农村思想道德协会、乡风文明理事会等群众组织具体实施。
5、公示授牌。村两委会将各户星级评审结果张榜公示一周,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满后,由村两委会正式确认。村两委会组织召开群众大会隆重举行授星挂牌仪式。星级牌由乡镇党委统一制作,挂在农户住宅门楣上。
6、资料存档。村两委会建立“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档案,将所有创建资料按年份归入档案,同时将“十星级文明户”名单送乡镇备案。
六、创建步骤
根据全省要求,全县“十星级文明户”创建工作,分两个阶段推进:
1、试点推进阶段。从20xx年9月开始,在省文明委明确的清太坪镇10个行政村开展试点。10月至11月,省、州文明委将派出工作组赴各地检查、督办、指导创建工作。20xx年12月中旬,试点乡(镇)、村完成本年度评选表彰工作,向县文明委上报试点工作总结。12月下旬县文明委向州文明委上报试点工作总结。
2、全面推进阶段。根据省文明委部署,在认真总结试点情况基础上,从20xx年开始,在全县所有行政村普遍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
七、工作措施
1、给予表彰奖励。各试点村可结合实际,制定本村"十星级文明户"表彰奖励办法,对“十星级文明户”给予精神奖励和相关优先优惠待遇,有条件的村,可以给予一定物质奖励。县文明委和乡(镇)党委政府分别评比县级和乡镇级“十星级文明示范户”,给予表彰奖励。
2、给予政策扶持。各乡镇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在制定和实施惠农、强农政策时,根据实际情况向“十星级文明户”、“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试点村镇倾斜,给予优先优惠待遇。
3、开展结对帮扶。各县直部门和乡镇党委、政府在开展“三万活动”、实施扶贫开发、组织包村驻点等工作中,要把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作为重要内容。各级文明单位要采取一对一的方式,对联系的村,从资金、物力、工作上结对帮扶指导。
4、抓好督办落实。省、州文明办将把“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作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新村考核的重要内容,同时纳入各市州党政领导班子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目标考核指标体系。县文明办要按上级要求进行督办指导,乡镇党委政府要组织抓好创建活动的各项落实工作。
八、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县文明委成立县委副书记、县文明委常务副主任郑晓斌任组长,县文明委副主任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县委办、县政府办、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发改局、县商务局、县农业局、县教育局、县住建局、县卫生局、县人口和计生局、县环保局、县畜牧兽医局、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文明办、乡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委宣传部办公,戴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负其责,整合资源,相互配合,努力形成各方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各乡镇党委、政府要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负责做好本乡镇“十星级文明户”创建工作。各乡镇要站在推进新农村建设和加快建设“文明巴东”的高度,重视“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把这项工作纳入党委和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与农村发展、建设、管理等工作一同研究部署、一同组织实施、一同督办检查。
2、广泛发动群众。要始终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广泛发动群众,有效组织群众,让群众在创建活动中得到实惠,受到教育,提高参与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县电视台、县新闻中心、恩施日报驻巴记者站要大力宣传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的意义、内容、方法、程序,及时报道创建进展情况和创新做法,为全县创建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乡镇党委政府和行政村要充分利用广告栏、宣传橱窗、村组广播等农村宣传阵地,广泛宣传创建内容标准、奖励措施,及时发布光荣榜,形成以“星”为荣,创“星”争“星”的浓厚氛围。
3、确保工作实效。乡镇要深入调查研究,精心制定本乡镇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和管理办法,科学规范有序地推进创评活动。要因地制宜,紧密结合实际,紧贴群众生产生活需求,增强活动的针对性、有效性、可操作性,切忌“一刀切”。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切实防止“只挂牌,不评选”等走过场的做法,坚决杜绝形式主义,确保创建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方案】相关文章:
农村环保治理方案03-30
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方案12-14
农村医疗保障方案01-15
农村学校校本培训方案01-02
高校精神文明建设总结05-11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调研方案06-05
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方案04-09
农村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工作方案09-29
农村的日记0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