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选方案

时间:2024-11-15 06:17:28 方案 我要投稿

评选方案[集锦4篇]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有序地进行,我们需要提前开始方案制定工作,方案是阐明具体行动的时间,地点,目的,预期效果,预算及方法等的企划案。那么我们该怎么去写方案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评选方案4篇,欢迎大家分享。

评选方案[集锦4篇]

评选方案 篇1

  新学期伊始,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学校工作目标,美化我们的校园,使同学们有一个舒适、温馨的学习环境,同时也为了给同学们一个展示个性特长的空间,以充分发挥大家的想象力、创造性及团结合作精神,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和生活习惯,配合学校开展“我文明 我自理”主题活动,特举办“最美教室”评比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1.精心策划,让教室内的'每一个角落都具有教育作用,彰显班集体特色;

  2.充分调动学生参与的积极性,让学生用自己的智慧和双手来布置教室,维护好教室,使学生在建设班级文化中受到锻炼,受到教育。

  二、布置对象

  各班级教室

  三、实施原则

  个性化、人性化、情感化

  四、具体评比项目内容(总分100分)

  1.教室卫生、物品布置(60分)

  (1)教室走廊地面整洁,无污渍(花槽无杂物有淋水)。(20分)

  (2)桌椅无损坏,摆放合理,排列整齐横竖对齐成直线,桌面乱涂乱画,学生抽斗无杂物。(10分)

  (3)讲台及一体机物品放置整齐,无杂物,无积灰,面上清洁。(5分)

  (4)门扇、窗沿、墙壁、天花板、黑板、电器开关等无积灰、无蜘蛛网。(10分)

  (5)清洁工具干净,整齐摆放在墙角,垃圾要及时清理。(5分)

  (6)教室玻璃明亮,窗帘整洁统一挂放,教室内外无乱张贴,清理过时的张贴物品。(10分)

  2.教室文化氛围布置(30分)

  (1)黑板报:主题鲜明,书写规范漂亮、图案精美、设计优化、图文并茂、具有较强的教育性和欣赏性。要维护完好。(本次集中评分黑板报主题为庆国庆贺中秋)(15分)

  (2)班级个性化学习园地:设计新颖,有创意,布置美观、精致,内容具有时效性。作品展示应面向全体学生,使人人都有展示的机会(可以是学生才艺展示园地、读书及写作园地、绘画作品展、书法展、学生荣誉展示栏等)。(10分)

  (3)班务栏:1、课程表,2、科代表、清洁轮值表、座位表3、班干部一览表、作息时间表,三张A4纸按以上顺序从左至右排列张贴,整洁完好。(5分)

  3.特色与效果(10分)

  (1)教室布置特色加分(5分)

  教室整体布置能体现班级风格,自主设置具有班级特色的专栏。如:自制班训、班级公约,班级评比栏等,要醒目、精心设计构思、有创新性,健康向上,能体现班级特点,体现奋斗目标,有实际的教育意义。设置于班务栏上方或黑板报右方。

  (2)整体效果(5分)

  整体布置富有温馨感、艺术感、和谐感,积极向上、富有特色与活力。

  五、评比时间:

  20xx年9月17日—9月29日,定于9月28日下午第三节集中评分

  六、评比评奖办法:

  1.评委集体定时评分与随机检查相结合,随机检查得分占20%;集中定时评分得分占80%。

  2.各班得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底分,然后算出平均分为最后得分;

  3.检查评分时,各班班长必须在场听取评委点评并签名确认;

  4.学生代表不参与本班评分;

  5.蒙毅峰负责组织评分、统计、奖状制作和颁奖工作;

  6.林作强负责集中评分和颁奖摄影工作。

  七、奖励办法:

  全校评出3个“最美教室”和3个“美丽教室”予以表彰,颁发奖状。

  八、评委:

  1.随机检查:蒙毅峰、孔小平、黄奕洪、何振华、邓金兴、林作强、三个年级各一个学生代表共9人;

  2.集中评分:罗水权、官学全、谢伟成、蒙毅峰、梁灿光、孔小平、黄奕洪、何振华、邓金兴、三个年级各一个学生代表共12人。

  四会市江谷中学德育处

  20xx年9月17日

评选方案 篇2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师资队伍建设,激发教师投身教育教学、教研教改工作的积极性,培育一批名优教师,以促进我校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高,打造学校特色品牌,学校决定在原有《阳衡市实验中学十佳教师评选办法》的基础上,结合学校发展的实际,制订本评选方案。

  一、基本思想:

  十佳教师的评选采用定性评定与量化记分相结合的办法,基本评定内容包括: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四个方面,突出业绩和能力。每年年底评选,原则上评十人。先由教研室协同相关部门进行量化计分,依据本方案相关条例,考虑学科平衡后,再按分数高低公示十名候选人,听取全体师生意见后报请校长室审批。

  二、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深入钻研教育思想、理论,积极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政策。

  2、热爱学校、热爱学生、热爱教师本职工作,服从领导,模范履行岗位职责,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协作精神,治学严谨,具有良好的师德表现。

  3、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关心、爱护学生,不排斥差生,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无滥发、乱订学习资料等违规现象。

  4、教学效果显着,所教学科成绩优秀,学生满意率高。

  5、遵纪守法,情操高尚,富有奉献精神,不利用职务之便为个人谋取私利。

  6、教育教学理念先进,能适应新课程改革的要求,富有教研教改意识。

  7、任教年限须五年以上(含五年)。

  三、评选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量化赋值、透明操作。

  四、评选细则:

  (一)课堂教学(两学期分别计算)

  1、教学工作量:

  ①达到本学科教学工作量的记1.5分/期。

  ②超工作量不足4节的记2分/期,超工作量4节及以上的记3分/期;

  ③跨学科、跨学段教学并满工作量的记2分/期。

  ①②③项记分就高不就低,不重复。

  2、满意率测评:以学生评教的优秀率为标准记分

  3、公开课(限记2节):学校安排的校内公开课,记1.5分/节,由学校教务或教研部门安排的迎接各类检查、交流的现场课、公开课记2分/节。

  (二)教学实绩:

  1、中考、高考:(以教务处统计数据为准)

  ①中考:

  合格率加分:初中毕业会考任教科目成绩班平C等(指合格等级)以上人数达校平均值的计基准分6分以后,每超过校平均值5%,加记1分。另:班平B等以上超过校平均值另加2分。班平C等(合格)以上人数未达校平均值者,在基准分基础上按所教年级各科任教师班平C等人数内部排名依次递减1分计分。

  优秀率加分:语数外以班平5个A为基础,综合学科以班平4个A为基础,班平每超过1个A,加计1分。

  ②高考:

  高考任教学科人平成绩进入市城区前六名者,分别加记18、16、14、12、10、8分。一人任教多个班级,以多个班的平均成绩作为教师个人成绩,高考成绩高于校平的按本名次记分,低于校平则按校内教师个人成绩排名在基准分基础上依次递减1分计分。

  高、初中兼的,记分就高后,再另加计另一学段相对较低的分数的1/3。

  2、学生竞赛(学科竞赛、研究性学习、科技创新活动等):

  辅导学生参加奥林匹克竞赛(数、理、化、生等学科)、研究性学习、科技创新活动获国家级一、二、三等奖者,分别给辅导老师加7、6、5分。获省级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加4、3、2分。市级一、二、三等奖者,加1.5分、1分、0.5分。未经正式培训而直接组织学生参赛,给予科任教师加记上述标准的1/4。非奥赛的其他正式竞赛,获奖记分按本条中市级等次加分。

  音体美教师训练、指导学生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体育比赛、书法比赛、文艺汇演等学生获奖,根据本条规定按奥赛同等级加分。团体赛按奥赛同等级(一等奖:第一名。二等奖:第二名。三等奖:第三名)乘1.5记分。

  学生获奖记分以2人次或2项为限,就高不就低。

  (三)教研教改:

  1、课题研究(限记2项):

  ①课题获国家、省、市立项,给予主要贡献者记8、6、4分(限1人)。

  ②课题成果获国家级一、二、三等奖,给予主要研究成员(限三人以内)分别加14、13、12分。省级分别加12、10、8分,市级分别加8、6、4分,校级分别加3、2、1分。执笔或实际主持人另加4(国)、3(省)、2(市)、1(校)分。有实际贡献的`一般成员按上述标准的1/3记分。

  2、论文(含教学设计、案例,限1篇):

  撰写教学论文在国家、省、市、校级以上正式刊物发表分别记5、4、3、2分(与教辅资料相连的报纸、杂志降一个等级记分)。论文获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5、4.5、4分,省级加4、3、2.5分。市级加2、1.5、1分,校级加1、0.5、0分。优胜奖按下一级别二等奖计分。(以省市教育科研部门光荣册为准)

  3、赛课(含课堂实录、录像课,限1节):

  参加教学竞赛,获国家级一、二、三各等级奖,分别加8、7、6分。省级加6、5、4分。市级加4、3、2分,校级加2、1.5、1分。示范课降一个等次记分。

  未授奖的公开课、调研课按同级别二等奖记分。

  4、课件(限1个):

  利用课件说课的按赛课记分,未说课按赛课降一个等次计分。

  5、着作(限1部):独着8分/部,合着2-3分/部。

  6、教辅、练习类(限1本):0.5分/本。

  (四)日常管理:

  1、年度获得国家、省、市教育行政、人事、教育科研等部门授予的先进个人、优秀教师称号的分别加记7、6、5分。

  2、年度被评为校优秀班主任记4分。

  3、年度被评为优秀教研组长、年级组长加记2分。

  4、行政干部本人所负责的工作,因成绩突出,在省市专项工作检查中,学校获得优秀单位或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按国家、省、市级分别加5、4、3分。

  (五)其他:

  1、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等在省市有重大影响的,由校长给予特殊加分。

  2、上述各款加分系同一项目获不同等级奖励,记分就高不就低,不重复。

  3、为保持学科平衡,同一年度语数外三个学科参评人选每科限三人以内,但不少于1人,其他学科不超过1人。

  4、初评以后,公布分数,学校相关处室还应组织召开入围教师所教班级部分学生座谈会,深入了解学生对入围教师教育教学各方面意见,做好座谈会相关记录,交校长办公会集体研究,由校长办公会最后确定获评人选后进行公示。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评为十佳教师:

  1、年内受到党纪、行政处分者:

  2、违背计划生育政策或不晚婚晚育者。

  3、一线教师全年工作量不足基本量50%者。

  4、全年事假在5天以上者。

  5、全年病假在30天以上者。

  6、无故旷工者。上班迟到、早退累计5次及以上者。

  7、教育教学工作严重失职,给学校声誉造成严重影响者。

  8、排斥差生,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者。

  9、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者。

  10、教学常规量化记分名次居组内人数50%以后者。

  11、满意率测评居本组50%人数以后者(优良率达90%以上者不受此限制)。

  12、乱收费、乱订资料或家教家养造成不良影响者。

  13、本人所提供的加分依据有弄虚作假现象者(含听课记录抄袭等)。

  五、奖励办法:

  1、学校在宣传栏张贴“十佳教师”彩照和优秀事迹。

  2、发给荣誉证书,职称评定根据学校职评方案作相应加分。

  3、奖给现金300元。

  4、连续三年评为“十佳教师”,授予“实验中学名师”称号,学校内部给予名师津贴50元/月,享受一年(按10个月计,全年500元一次性发放)。

  六、说明:

  1、本方案由校教代会表决通过后正式实施,同时,原评选办法即行废止。

  2、本方案解释权属校长室。

  阳衡市实验中学

评选方案 篇3

  根据《湖南大学师德标兵评选办法(湖大党办字[20xx]5号)》规定,今年学校将组织湖南大学第二届“师德标兵”评选工作,各单位要把本次组织推荐、评选“师德标兵”的过程当作深入贯彻落实中发[20xx]16号文件精神的.契机,大力宣传师德典型,努力营造“人人关爱学生、个个争当育人模范”的氛围,积极构建“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格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积极承担学校本科生、研究生教学教育任务,教学教育效果突出,深受学生欢迎,师德高尚的在岗教师、学生辅导员;

  (二)尽职尽责、认真完成本职工作,服务意识强,“为师生办实事”工作业绩突出,师生满意度高的机关管理人员。

  二、评选条件

  (一)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奉献精神和创业精神强,坚持以学生为本,以服务为重,致力于提高学生的科学文化素质和思想道德水平;

  (二)模范遵守《湖南大学师德规范》和《湖南大学管理人员行为准则》,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事迹突出,关爱学生,深受学生爱戴,或在管理服务工作方面成效显著,师生满意度高;

  (三)精心组织课堂教学,教学效果突出或在指导学生科技创新和社会实践方面成绩突出;尽心竭力为学校发展出谋划策,积极主动为师生排忧解难,自主创新意识强;

  (四)恪守学术规范,治学严谨,无教学事故和其它违纪行为,无科研成果抄袭、剽窃现象;

  (五)科研团队意识、协作精神强,积极参与各类学术交流及科研集体攻关活动,热心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方面的公益性工作。

  三、评选程序

  (一)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组织酝酿、推荐、民主评议、公示拟推荐候选人,上报推荐材料;

  (二)学校组织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

  (三)学校组织在湖南大学新闻网刊登介绍候选人情况和先进事迹,编辑印刷“师德标兵候选人事迹介绍”专刊及选票;

  (四)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组织民主投票,统计投票结果;

  (五)学校分别召开教师代表、机关干部代表、督导团成员学生代表座谈会,对得票在前十五位的候选人进行评议;

  (六)校评审组讨论确定、拟定师德标兵名单;

  (七)校评审办公室公示评选结果;

  (八)报校务会审批。

评选方案 篇4

  一、指导思想

  为展现我校学生朝气蓬勃、积极进取的精神风貌,形成优良的班风、学风和校风,树立更多的优秀学生典型,促进我校学生各方面素质的全面提高,学校决定开展“校园之星”评选活动 。

  二、评选类别及名额分配

  分别设立: 学习希望之星、学习进步之星、道德文明之星、阳光体育之星、艺术特长之星、热爱劳动之星。

  每班推荐6名校园之星。

  三、评选标准

  依据《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等,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校园之星”评选标准。

  (一)基本条件

  1.凡参加评选的学生必须热爱学校和班级,品行端正,思想进步。

  2.自觉遵守校规校纪,积极参加学校、班级各项活动,受到师生的一致好评。

  3.凡参加评选的学生在学校和班级的各项活动中,起积极作用,有一定的'活动能力,在同学中有一定威信。

  (二)各项具体条件

  1.学习希望之星:理想远大,有良好的学习习惯和方法,虚心好学,乐于探究,积极进取,学习成绩保持优异。

  2.学习进步之星: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刻苦学习,积极进取,学习成绩进步大。

  3.道德文明之星:尊敬师长,孝敬父母,对人有礼貌,经常使用文明用语,主动问好,见面行礼,尊老爱幼,团结同学,举止文明,尊重他人,乐于助人,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4.阳光体育之星:具有良好的体育意识,积极参与各类体育活动,在体育运动方面有突出特长,在体育比赛中成绩突出。

  5.艺术特长之星:具有文艺、书法、美术等特长,积极参加校内外各种艺术活动或比赛,在活动及比赛中表现突出。

  6.热爱劳动之星:热爱劳动,积极参加校内外劳动,勤俭朴素,自己能做的事自己做,主动为家庭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有良好的劳动卫生习惯,珍惜劳动成果。坚持搞好班级和卫生区卫生,值日认真负责。衣着整洁,不乱扔垃圾。

  四、宣传表彰办法

  1.各班级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提高学生的思想认识,调动学生争当 “校园之星”的积极性,增强学生的组织观念和争先意识。

  2.各班级要民主推举候选人,班委会进行评议,各班级推荐6名学生参加校园之星评选,并上交相关事迹材料。

  3.学校将对“校园之星”颁发荣誉证书,并通过学校网站、学校宣传橱窗等途径进行广泛报道、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

  五、评选时间

  1.学习宣传:(4月1日—4月12日)

  2.推荐评选分两个阶段 :

  4月15日—4月19日上报道德文明之星、艺术特之星、热爱劳动之星。

  期中考试以后上报学习希望之星、学习进步之星、阳光体育之星。

  3.宣传表彰分两次表彰:

  4月22日—4月27日第一次表彰

  期中考试后进行第二次表彰

  六、注意事项

  1.各班要积极创设评优争先的氛围,充分发动学生参与评选,树立榜样的示范作用。

  2.材料上报教务处时间:

  第一阶段“校园之星”材料于4月19日前报教务处。

  第二阶段“校园之星”材料于期中考试后报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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