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项行动实施方案

时间:2023-04-11 13:20:27 方案 我要投稿

三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能高效地开展,就常常需要事先准备方案,方案是综合考量事情或问题相关的因素后所制定的书面计划。方案应该怎么制定才好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三项行动实施方案,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三项行动实施方案

三项行动实施方案1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盛市关于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和决策部署,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年”各项工作,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生产执法、安全生产治理“三项行动”,有效防范、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推动全市小煤矿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市局成立推进全市小煤矿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工作目标

  扎实开展全市小煤矿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加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管理,推进“安全生产年”目标任务落实。加大全市小煤矿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深化全市小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治理,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检查,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狠抓隐患排查治理,切实加强和解决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加强全市小煤矿安全教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安全意识,提高小煤矿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技能素质。通过开展全市小煤矿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和基础管理,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促进全市小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重点内容

  (一)执法行动的重点内容:

  1、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生产的;

  2、超层越界开采和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的;

  3、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违法违规进行项目建设的;

  4、瞒报事故的;

  5、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6、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或无证上岗的;

  7、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8、其他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

  (二)治理行动的重点内容:

  1、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和技术人员配备不足的;

  2、干部下井带班制度执行不严格的;

  3、仍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落后工艺和淘汰机电设备的;

  4、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5、受自然灾害威胁而未落实防范措施的,以及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订修订演练不及时、自救器配备不足的;

  6、通风、排水、机电运输、防灭火、安全监控等系统不健全和压风、通讯、供水三条生命线未到采掘工作面的;

  7、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8、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交纳等经济政策落实不到位的;

  9、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

  (三)宣传教育行动的重点内容:

  1、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增强安全法制意识;

  2、宣传安全发展的理念,推进安全文化建设;

  3、宣传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典型经验和做法,推进安全生产示范煤矿建设;

  4、完善安全生产信息发布制度,公布生产安全事故企业“黑名单”、事故查处情况,加强安全生产舆论监督;

  5、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等集中宣传教育活动;

  6、加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抓好新进人员安全教育,强化全员安全技能培训。

  四、工作步骤

  (一)认真学习发动,开展自查自纠(5月底以前)。

  各单位结合本实施方案,抓好组织发动,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针对本单位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确定整改时间,安排整改资金,认真组织整改,全面、及时、主动地排查和消除事故隐患。

  (二)加强督促检查,全面推进各项工作(6至9月)。

  1、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

  2、进一步强化瓦斯综合治理和整顿关闭,切实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3、落实汛期防洪、防透水、防雷电等安全措施,严密防范因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4、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等宣传活动,加强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

  5、各单位在9月份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为国庆60周年创造安全稳定环境。

  (三)深化“三项行动”,巩固扩大成果(10至12月)。

  针对四季度煤矿安全生产的特点,坚决查处和打击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等违法违规行为。组织开展“回头看”行动,对督促检查中发现安全隐患和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五、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排查治理隐患,及时研究解决威胁安全生产的问题,提升本质安全水平。要把责任层层落实到人,责任追究到人,督促干部职工共同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二)突出工作重点,稳步推进实施。各区(县)煤炭管理部门要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治理违规违章现象,加大汛期、“十一”、第四季度等重点时段和关键节点的安全防范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三)及时总结成果,营造良好氛围。各单位要及时总结贯彻落实本实施方案的成果,提高方案实施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充分利用宣传栏、安全例会等,总结宣传典型事例,积极推广先进经验,努力营造良好安全生产氛围。

三项行动实施方案2

  为认真贯彻落实《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通知》精神,根据宿城区教育局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做到近期与长远、治标与治本、预防与查处相结合,扎实推动平安校园的创建工作。

  二、工作目标

  通过认真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促进我校安全制度切实落氛围、学生安全意识得到显著提高。杜绝安全事故和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三、工作实施内容及步骤

  教育系统安全生产“三项行动”,要以校园及周边隐患治理为重点,要认真排查学校及周边建筑、学习生活设施设备、食品(饮用水)、消防、楼道、学生宿舍、集体活动、自然灾害、建设工程、农村寄宿制学校等存在的安全隐患,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责任落实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同时,要针对季节变化的特点,强化安全隐患的监控防范:如春秋季的食品卫生、传染病防控,入夏的防溺水、防洪,冬季防火,节假日出行安全等。

  第一阶段(6月10以前)。

  1、根据区教育局“三项行动方案”,结合学校实际拟定我校工作方案。进而认真梳理我校当前安全工作的薄弱环节。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对学校及周边进行地毯式排查(包括师生行为,工作秩序,安全制度等),将排查结果分类登记,提交校委会,研究整改方案,以在人力、财力上得到充沛支持。

  2、以“关爱生命、和谐发展”为主题,深入开展系列安全宣传教育

  围绕第十六个“安全生产月”,通过“主题班会”、“国旗下讲话”、“安全宣传橱窗”、“影像警示教育片”等多种形式,重点开展交通安全、食品安全、消防安全、防溺水、防盗、减灾防灾等安全教育活动,大力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切实加强安全法律法规宣传和应急知识教育普及,凝聚安全发展共识,营造安全发展的浓厚氛围。

  第二阶段(6月11日至9月30)。

  1、进一步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一是重点对食品卫生安全、呼吸道传染病、夏季溺水、搭乘交通工具和路途安全等存在的.隐患,通过各种渠道对学生和家长进行安全教育并会同相关部门进行治理二是针对夏季暴雨、雷电、洪水等自然灾害易发、多发的特点,加强对学校校舍及周边环境的检查;

  三是对学生进行暑期前安全教育(防溺水、防雷电、防中毒),同时要在秋季开学前,要会同卫生部门,在校园内认真开展一次卫生安全检查工作,对涉及饮食卫生的食堂、小卖部、饮食点的隐患进行治理。四是加强学校暑期值班制度落实。实行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

  第三阶段(10月1日至12月31日)。针对秋季食品卫生安全、国庆节期间安全及冬季防火、防雨雪冰冻低温等极端天气对学校安全危害,深入推进隐患治理。

  一是秋季是肠道传染病高发季节,与食堂、商店签定责任状,要求食堂、商店必须严格把好食品安全进货关。杜绝向学生供应腐败变质食品。对承包食堂和小卖部,落实专人参与监督管理;

  二是加强冬季防火和交通安全教育,积极预防可能发生的雨雪冰冻异常气候给学校造成灾害;

  三是认真总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成效和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和要求,着力构建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大力宣传安全工作法律法规,鼓励广大师生参与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等行动。

  四、阶段总结

  对前阶段安全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集中梳理整治,对重大问题及时上报局安稳办。

三项行动实施方案3

  为切实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三项行动”,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遏制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深化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促进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强化监管,实施分类监管,狠抓隐患排查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切实解决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和基础管理;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广大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技能素质;着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促进全市非煤矿山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具体目标如下:

  1、20xx年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不突破省下达的控制指标,杜绝较大以上事故,努力减少一般事故。

  2、20xx年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含尾矿库)x家(座)。

  3、在20xx年试点的基础上,继续推进安全标准化工作,今年力争推广到三县。

  二、主要内容

  (一)安全生产执法行动

  ----坚决打击和查处以下行为:

  1、无证、无照或证照不全从事生产建设的。

  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进行生产,关闭计划不落实的。

  3、私自滥挖、超层越界开采、尾矿库违规排放的。

  4、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进行项目建设的。

  5、瞒报事故的。

  6、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7、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或无证上岗的。

  8、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9、其它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

  (二)安全生产治理行动

  ----综合治理

  1、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2、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完好率不达标及不按规定进行检测检验的。

  3、受自然灾害威胁而未落实防范措施的。

  4、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5、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

  6、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存储等经济政策落实不到位的'。

  7、安全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

  8、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

  9、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监管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相关部门监督不到位,安全许可制度执行不严格的。

  10、事故调查工作不落实、不到位的。

  11、不履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以及未经过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验收的项目。

  12、安全生产许可证换发不规范、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

  13、安全标准化工作不到位、不落实的。

  ----金属非金属矿山治理

  14、不按照开采设计方案组织生产或开采现状与设计技术资料和图纸不相符的。

  15、不按照《爆破安全规程》实施爆破作业,没有制定防止危及人身安全和中毒窒息事故的预防措施;没有落实爆炸物品的储存、购买、运输、使用和清退登记制度,爆破作业人员没有持证上岗的。

  16、露天矿山没有按设计方案自上而下分台阶开采,台阶高度、边坡角不符合《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或《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暂行规定》要求,没有整改高架头、掏采、扩壶爆破等问题;没有按规定定期检查采场工作帮,没有定期监测露天边坡稳定性;遇有断层、岩石节理裂隙发育、岩层倾向与边坡坡面倾向相近时,没有制定和落实防止边坡塌方、滑落措施;深凹露天采场没有制定防洪措施和配备专用防洪设施;没有推广应用中深孔爆破技术的。

  17、排土场排土工艺、排土顺序、排土场的阶段高度、总堆置高度、安全平台宽度、总边坡角、废石滚落可能的最大距离等不要符合要求;没有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排土作业、建立排土场监测系统,没有落实排土场截洪、防洪和排水设施及防止泥石流措施的。

  ——尾矿库治理

  18、尾矿库安全隐患整治结束后,没有按照设计要求组织生产运行,不按规定编制年度尾矿排放作业计划。对危害尾矿库安全的违规设计、超量储存、超能力生产等问题没有整治的。

  19、坝体最小安全超高、最小干滩长度、排洪设施,尾矿坝浸润线埋深、坝体外坡坡比、排渗设施等没有满足设计与《尾矿库安全技术规程》的。滩顶高程没有满足生产、防汛和回水要求的。

  20、没有制订防洪渡汛主要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没有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没有进行预案演练,没有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对尾矿坝及尾矿坝下游居民区或重要设施没有实施有效监控。

  21、对闭库的尾矿库,没有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所在县、乡镇及村居的监管责任,没有定期检查库坝、截洪沟等。闭库后再利用的尾矿库没有履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的。

  22、超量排放储存尾矿、没有正规设计或私堆乱建,以及擅自违规加高坝体的。

  23、尾矿库危库、险库和病库没有治理的。

  (三)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

  1、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增强安全法制意识。

  2、宣传推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典型经验和做法,推进安全生产示范企业建设。

  3、开展非煤矿山的技术讲座,加强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抓好新进企业员工的安全教育,强化全员安全技能培训。

  4、推进非煤矿山企业诚信承诺活动,落实具体企业,明确具体的责任人,切实加强领导,加强指导,加强督促,加强激励,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三、进度安排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三项行动”要贯穿各单位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的始终,要结合安全生产规律特点,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

  (一)细化方案,自查自纠

  1、各县、区、开发区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订本地区的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细化要求,强化措施。各地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于x月x日前报市安监局监督管理处。

  2、各县、区、开发区要认真抓好组织发动工作,大力宣传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目的和意义,提高企业参与“三项行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并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程的要求,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开展自查自纠,针对排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整改到位。

  (二)督促检查,全面推进

  1、突出重点,整治隐患、防范事故。进一步强化落实非煤矿山安全整治措施,切实遏制事故发生。

  2、加强雨季汛期安全检查和应急管理。落实汛期防洪、防透水、防坍塌、防溃坝、防泥石流、防雷电等措施,严密防范因台风、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3、各县、区、开发区要加强对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对行动过程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掌握情况。市局将于9月份对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三项行动”进展情况进行专项抽查,对普遍性和倾向性问题,要分析原因,研究对策,集中整治。

  (三)深化治理,巩固成果

  1、针对四季度工作特点,深入治理“三违”现象,严肃处理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等违法违规行为,认真落实各项措施,切实消除事故隐患。

  2、各县、区、开发区对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开展隐患整改情况“回头看”,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建立长效机制,并对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三项行动”进行全面总结。各地将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三项行动”总结于11月中旬报市安监局监督管理处。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三项行动”是“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由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统一组织实施。各地要结合本地区的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步骤、要求和保障措施;建立组织协调机构,明确各有关单位的职责;认真落实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和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任务层层分解,责任落实到人;采取有效措施,将安排部署落实到每个企业,落实到每个岗位,并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

  (二)标本兼治,重在治本。通过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三项行动”,既要抓现场,反“三违”,治隐患,切实消除当前严重威胁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又要着力推进非煤矿山企业的安全标准化建设,对每个企业安全状况摸清底数,分类指导,分类监管,推动企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落实各项治本之策,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提高企业安全基础保障水平和防范事故的能力。

  (三)统筹协调,形成合力。各县、区、开发区要对在“三项行动”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和问题,及时组织联合执法、专项执法和舆论曝光等方式督促解决;要与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队伍“三项建设”结合起来,推进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要与实施安全生产许可、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日常监管监察等工作结合起来,综合采取法律、行政、经济、教育等手段,统一部署,统筹兼顾,相互促进,务求实效。

三项行动实施方案4

  按照省、市《交通系统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部署,结合我县交通工作实际,特制定《广宗县交通局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严厉打击交通行业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和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深化重点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全面排查治理隐患;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力度,不断创新方式方法。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舆论氛围,确保实现全系统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抓住当前交通行业安全生产领域的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把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生产经营行为作为主要内容,着力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秩序。切实抓好道路交通、水上交通、普通公路管理、交通建设工程等重点领域的安全执法。

  通过深入开展全系统安全生产治理行动,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强化监管监察,纠正违规违章行为,狠抓隐患排查治理,切实解决安全生产薄弱环节、突出问题和深层次矛盾,努力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通过开展安全宣传教育行动,引导各科室站更加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推动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真正落到实处,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广大从业人员的安全技能,提升交通系统安全监管人员的监管水平和执法能力,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引导交通行业职工从“要我安全”转变到“我要安全”和“我会安全”。

  三、重点对象范围和工作内容

  (一)道路运输

  重点对象范围:道路运输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包括道路运输企业、客(货)运场站、20xx年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的企业和单位、近年来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单位。

  重点工作内容:

  1、对下列行为依法进行打击或查处: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道路运输的;车辆超速、超员运输的;非客运车辆非法载客的;瞒报事故的;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不按规定进行车辆综合性能检测、不按规定培训从业人员或从业人员无证上岗的。

  2、对以下行为进行严格治理: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受自然灾害

  威胁而未落实防范措施的;道路运输安全监管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安全检查不到位的。

  3、着力开展以下宣传教育活动:宣传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增强安全法制意识;宣传推广安全生产的典型经验和做法;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适时组织开展有关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宣传道路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应急应对和安全逃生常识等。

  (二)普通公路

  重点对象范围:公路站、地方道路管理站、工程队。重点工作内容:

  1、重点对下列行为依法打击或查处:未按养护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桥梁经常性检查和定期检查;超限运输行为;未设立齐全、清晰、醒目的险桥标志、限载限速标志的;施工现场未设置明显的施工警示、警告、绕行标志的;未做到各种消防设备完备、有效,特殊工种未做到持证上岗的。

  2、重点对以下行为进行严格治理:安全生产技术装备、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重大基础设施安全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违章指挥、违章作

  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事故处理、责任追究和事故报告制度建立情况不到位的。

  3、重点开展以下宣传教育活动: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增强安全法制意识;宣传“安全发展”的理念,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完善安全生产信息发布制度,公布事故查处情况,加强安全生产舆论监督;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加强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抓好新进人员安全教育,强化全员安全技能培训。

  (三)交通建设工程

  重点对象范围:在建公路建设工程。重点工作内容:

  1、重点对以下行为坚决严厉打击或查处: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证照不全从事交通工程建设的.;未按规定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管理机构,落实责任和责任人,设立专职或兼职安全检查员的;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违法违规进行项目建设的;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2、重点对以下行为进行严格治理: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或重大危险源监控措施不落实的;反“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工作不到位的;

  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安全监管责任不落实,安全监督检查不到位,安全许可制度执行不严格的。

  3、着力开展多形式、多渠道、多方面宣传教育活动: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增强安全法制意识;完善安全生产信息发布制度、事故查处情况,加强安全生产舆论监督;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等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抓好新进人员安全教育,强化全员安全技能培训。

  四、进度安排

  1、动员部署阶段(6月1日至10日)

  各单位要按照本实施方案的要求,并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方案,认真研究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落实责任,明确任务,完善措施,并做好全面动员部署。

  2、自查自改、整改落实阶段(6月11日至20日)各单位要按照有关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针对清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措施,加大投入,及时整改到位。

  3、督促检查,全面实施阶段(6月21日至10月31日)各单位对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进行认真清理、检查、立案,从严从快逐项予以解决。要加强安全生产治理行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对治理行动过程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掌握情况。

  对重大事故隐患和突出问题要挂牌督办,逐项销号;对普遍性和倾向性问题,要分析原因,研究对策,集中整治。

  4、深化行动,总结提高阶段(11月1日至12月31日)一是要加强对安全生产执法和治理行动开展情况的督查检查,坚决查处和治理企业非法经营、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现象和超员、超载、超速、超限等违法违规运输行为,认真落实防冰雪灾害以及交通运输安全等各项防范措施,切实消除事故隐患。二是要搞好安全生产执法和治理行动总结,巩固成果,推广典型经验做法。针对行动中暴露出来的问题,从完善体制机制、创新管理手段、规范管理行为等方面,制定持续改进的措施。

  五、组织领导

  为切实组织好全系统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局成立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增寿 局党总支书记、局长 副组长:史建召 副局长

  李俊锁 副局长 刘振国 副局长

  关长月 交通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李贵刚 工程队队长 成 员:郭万庄 局办公室主任

  王俊虎 公路站站长

  吉志雷 运管站站长

  葛建光 地方道路站站长

  肖英新 交通综合执法大队副队长

  黄世忠 客运站站长

  领导小组按照市局和县政府安委会的部署,做好“三项行动”工作总体组织、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并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好相关行业领域的“三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三项行动”日常工作,联系电话:

  六、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挂帅,切实组织好本单位安全生产“三项行动”。要加强对“三项行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及时研究、协调解决行动中出现的突出问题,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改,全面排查治理隐患,解决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提升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2、统筹兼顾,稳步推进

  各单位要把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与“安全生产年”活动结合起来,推进目标任务的落实。要统筹安全生产执法行动与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安全生产治理行动,使“三项行动”相互促进、协调推进;统筹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与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保障能力和安全监管队伍“三项建设”,完善和落实治本之策,着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3、巩固成果,总结提高

  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定期研究“三项行动”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分析每个工作阶段的工作成效,查找解决存在的问题,巩固“三项行动”成果。要树立典型,积极推广先进经验和好的做法。对“三项行动”实施不力、存在重大隐患没有采取措施治理,以及工作不认真、走过场的企业和单位,要限期进行补课,并予以通报批评,确保安全生产效。

三项行动实施方案5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基本方针,以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为目标,在我区粮食行业扎实开展“三项行动”(即: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治理行动、宣传教育行动),完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加大宣传教育力度。通过“三项行动”,强化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基础,提高粮食行业安全管理水平,推动粮食企业规范化管理活动不断深入,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二、组织领导

  召开专题会议,布置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工作,成立湘东粮食分局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李秀瑰副局长(主持工作)任组长,邓玉高分局工会主席兼收储公司经理为副组长,分局机关各股室负责人为活动领导小组成员,活动办公室设在业务股。各单位也要建立相应组织,领导“三项行动”的开展。

  三、工作范围

  全区各类粮食仓储、购销、加工等企业。

  四、工作内容

  (一)执法行动

  1、完善以隐患排查为主的安全检查。通过与安监部门联合开展粮食执法专门行动,加强与非国有粮食企业的联系,建立适当的工作渠道和机制。

  2、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负责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各单位要建立和健全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机制,保证安全生产设施、设备、物资、防护用品及培训经费的投入,为安全生产创造良好的.物质基础。

  3、引导企业提高应急管理能力,制定和完善各种应急预案,落实应急救援物资的准备及人员的安排,定期开展应急预案演练。

  (二)治理行动

  1、做好储粮安全工作,加强作业安全和粮情检测,禁止违规装卸粮食,超设计容虽装粮,发现违规储粮和不按规范操作立即进行整改。

  2、严格规范熏蒸作业流程,完善和落实药品药剂的保管、领退、登记及残渣、包装物的处理制度。

  3、高度重视防火、防汛、防盗、防极端天气等工作,要有针对性的开展预案准备和演练工作。

  4、对收购、销售、出库、高空作业、使用机械设备、用电、基建、出租资产等易出现问题的环节要加强检查和防范,制定具体的操作规程和办法,并指派专人专管专抓。

  5、严格库(厂)区管理,门卫要严格把好关,设置醒目的交通标识,杜绝无证驾驶和酒后驾车。

  (三)宣传教育行动

  1、坚持安全例会制度,坚持持证上岗,有针对性对各个岗位的职工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培训活动。

  2、设置板报、专栏、园地等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

  宣传活动,做好事故报告和通报工作,提高认识,引以为戒。

  五、时间要求

  “三项行动”的具体时间为7月29日至11月15日,8月10日前完成细化“三项行动”方案的工作;8月10日—11月15日完成“三项行动”的具体实施工作;11月20日前,将“三项行动”工作总结报分局业务股。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出形式多样的活动方案,召开各个层次会议进行动员发动,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做到人人皆知。努力营造全系统关爱生命、关注安全、遵章守纪,使“三项行动”工作覆盖全系统,形成共同参与的良好局面。

  第二阶段:全面实施阶段。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工作要全系统、多层次同步进行。要与“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相结合,杜绝事故必须从基础工作做起。整个工作全过程,做到不走过场,边查边改。在日常工作中研究把握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和规律,规范流程和每个环节的具体操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认真部署,确保责任到位,工作到位。

  (二)突出重点,全面推进。结合本部门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各项工作,重点领域和重点工作要实行挂牌督办,跟踪治理。

  (三)注重综合治理。各单位应积极把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工作和日常工作相结合,构建粮食行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四)发挥示范效应。各单位对行动中的典型做法和好经验,在总结报告中汇总上报,并在本地区宣传推广。

三项行动实施方案6

  为深入开展局系统“安全生产年”活动,根据《**市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确保安全发展为目标,认真落实全市粮食系统“安全生产年”活动各项工作,围绕“治理隐患、杜绝事故、保障安全”的主题,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生产自查和督察行动、重点领域安全整治“三项行动”,严格落实各单位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全面推进基础工作,努力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坚决遏制和减少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确保全市粮食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围绕“治理隐患、杜绝事故、保障安全”这个主题,扎实开展局系统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稳步推进关于局系统安全生产年活动各项工作的顺利展开,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促进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的进一步落实,强化安全生产力度,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狠抓隐患排查治理,切实加强和解决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加强安全教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增强职工安全意识,提高粮食行业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技能素质。通过推进局系统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不断强化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坚决杜绝安全事故,进一步促进粮食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三、重点对象、范围和主要任务

  (一)系统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范围是:直属各粮库、各粮油购销企业、粮食加工企业及宾馆、零售粮店、主食厨房和出租场所,主要包括:电器设备、用电线路、锅炉、电梯、消防设施、危险化学药品的管理、车辆管理、操作人员安全培训和安全警示牌设置等。

  (二)加大安全生产自查和督察力度。杜绝下列行为出现,必要时配合安全执法部门依法进行打击或查处:

  1、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

  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

  3、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违法违规进行项目的;

  4、瞒报事故的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改的;

  5、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或无证上岗的;

  6、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7、其它非法违法生产、经营的行为。

  (三)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对下列行为进行严格治理:

  1、安全生产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2、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储存容器、运输工具完好率不达标以及不按规定进行检测检验的;

  3、受自然灾害威胁而未落实防范措施的;

  4、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5、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订修订和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

  6、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

  7、单位的安全监管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监督检查不到位,安全许可制度执行不严格的;

  8、安全隐患治理不到位的。

  (四)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着力开展以下宣传教育活动;

  1、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增强安全法制意识;

  2、宣传安全发展的理念,推进安全文化建设;

  3、宣传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的典型经验和做法,推进安全生产示范企业建设;

  4、完善安全生产信息通报制度,加强安全生产舆论监督;

  5、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等集中宣传教育活动;

  6、加强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抓好新进人员安全教育,强化全员安全技能培训。

  四、方法步骤

  各单位要统筹各项工作,把“三项行动”与局系统“安全生产年”活动有机结合起来,突出重点,科学地组织本单位开展好贯彻落实。

  (一)制定行动方案,开展自查自纠(6月30日前完成)

  各单位要按照市局“安全生产年”活动的要求,结合20xx年“隐患排查治理年”发现的'突出问题,制定本单位“三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注意抓好思想发动,提高认识,认真组织自查自纠,并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制订出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严防事故发生。各单位“三项行动”实施方案必须于6月25日前报送市局人事保卫处。

  (二)加强督促检查,推进工作落实(7月1日至9月底)。

  1、各单位要继续深入开展对安全隐患的治理工作,主要对象是各粮、油库、批发零售企业、加工企业及所属的宾馆、粮店、主食厨房、出租场所和车辆管理部门,严格落实整改目标,明确监管责任和排查治理责任。

  2、落实汛期防洪、防透水、防坍塌、防泥石流、防雷电等安全措施,严密防范因大风、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3、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等宣传活动,切实发挥板报、专栏等宣传载体作用,广泛宣传这次“三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切实抓好安全生产法规政策和各项任务措施的宣传贯彻落实。

  4、加大培训工作力度。加强岗前培训,推进职业安全教育,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

  5、国庆节前,市局将组织对全系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第二阶段安全整治督察,为国庆60周年创造安全稳定环境。

  (三)深化“三项行动”,巩固扩大成果(10月至11月底)。

  1、进一步完善措施,提高效能,坚决查处和打击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和超员、超载、超速、超限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认真落实防火、防爆、防尘、防静电、防天然气泄露、防自然灾害以及道路交通运输安全防范等各项措施,切实消除事故隐患。

  2、各单位要对“三项行动”开展情况及时组织检查和总结,并于11月10日前以书面形式将总结报送市局人事保卫处。同时市局将结合安全生产年活动组织开展综合督察。

  五、几点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取得实效。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三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周密计划,确保“三项行动”的工作责任落实到每一个部门、每一个环节,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持把“三项行动”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时时刻刻抓住不放,积极强化各项安全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尤其是对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要抓住不放,扎实进行隐患排查和整改治理,确保“三项行动”取得实效,促进全市粮食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抓好协调筹划,保证整体推进。一是重点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同时对安全治理过程中的重大隐患和问题,要及时上报,尽快解决;二是要积极探索掌握安全生产规律,总结安全生产经验,推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不断完善;三是“三项行动”与安全生产日常工作相结合,严格安全生产许可,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加强安全监管,务求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