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安全自查自纠报告

时间:2024-05-22 08:33:04 报告 我要投稿

燃气安全自查自纠报告

  我们眼下的社会,报告对我们来说并不陌生,其在写作上有一定的技巧。我们应当如何写报告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燃气安全自查自纠报告,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燃气安全自查自纠报告

燃气安全自查自纠报告1

  一、按镇党委、政府要求做好“三类场所”检查,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和复工复产工作

  在镇党委政府统一部署下,我执法队深入学习贯彻上级指示精神,配合乡村规划建设综合服务中心,督促协助商户加强防疫措施,做好人员疏导和信息登记工作;检查从业人员体温检测记录、商户场所消毒记录和人员出入登记;检查柜台排队“一米线”设置情况,加强人员疏导;对人员聚集场所加强巡查和疏导。

  二、认真核查卫片疑似违法图斑,严格查处违建乱象

  我镇执法大队工作人员根据上级下发的2020年第四季度80个补充卫片违法图斑以及2021年第一季度6个卫片违法图斑。认真开展了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核查和案件查处整改工作,对新增建设用地的位置、面积、审批情况进行了核查。截止目前我单位开展国土资源动态巡查100次,下发土地违法停建通知书9宗,处理土地纠纷21宗、拆除违法建筑5宗。

  三、加大“五乱整治”力度,做好辖区环境秩序整治工作

  在日常执法中,加强对辖区内主要道路的`五乱整治,重点整治街面占道经营、门前乱堆乱放、擅自设置广告牌匾、非法小广告、垃圾乱丢乱弃、车辆乱停乱放等违法行为。截至目前,共出动人员286多人次,上街整治18次,发放五乱整治通告书1200多份,严控店外经营、乱堆乱放杂物、乱贴乱挂等影响环境秩序的行为,劝导违法商户360多户,商户与签订“门前三包”管理责任书,对20余家存在堆物堆料、店外经营、卫生不整洁的商户进行了规范,使得镇区内的街道秩序得到有效改善。

  四、开展禁烧秸秆专项治理工作

  联合镇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站,执法队积极开展开展禁烧秸秆专项治理工作:一是采取堵疏结合的方式,利用皮卡车外出执法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焚烧秸秆对环境及人身健康的危害。二是在镇政府的统一组织协调下,积极联合派出所、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站等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焚烧秸秆现象进行联合集中整治,一经发现严格查处,坚决做好违法管控,确保大气污染防控举措落实到位;截止目前,处罚焚烧秸秆行为30起,罚款14000元。

  五、深入推进燃气安全执法检查,保障居民用气安全

  燃气安全无小事,我执法队深入学习燃气执法安全知识,配合镇乡村规划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加强镇域餐饮服务单位和企事业单位用气安全检查。并对检查中发现的未规范安装报警器、未签订供气协议、未正确设置和使用燃气、在用餐场所储存燃气罐等违规行为及时督促责任人予以整改。

燃气安全自查自纠报告2

  莱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深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市政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精神,牢固树立“隐患即事故”的理念,扎实开展燃气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点线面”结合,精准排查,守好安全防线,动真碰硬,守住安全底线。

  一、重点企业源头保障

  为实现燃气安全源头治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督导3家城燃企业开展隐患自查,摸清风险底数,找准薄弱环节,以问题为导向,开展自纠整改;通过行业督查方式,对15家燃气企业先后开展了3轮(1月14日、27日、3月11日)燃气行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截止目前,共排查隐患253处,已整改完成209处,剩余隐患仍在继续跟踪消除。通过持续的企业自查、行业监察,聚焦隐患治理,严防燃气行业领域安全事故发生。

  二、分线推进拉网排查

  针对重点企业、点供企业、农贸市场、餐饮宾馆等重点行业领域分线推进重点排查,每条线都有分管领导班子带队,开展拉网式排查,对排查的`隐患列出清单,建立台账,逐一“销账”。

  一是重点环节,重点督导。通过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工作汇报、现场抽查等形式,督促城燃企业对各自辖区范围内的燃气安全生产和安全用气做好全面排查,对设备、技术、管理、人员等重要环节重点督导,环环相扣全面覆盖。

  二是重点场所,重复督导。以液化石油气市场为总抓手,循环开展液化气站和点供站隐患排查,严厉查处违规、超期使用钢瓶等违法行为。查处穴坊黄格庄液化气站私自罐装液化气、沐浴店违法存储液化气等违法行为2处,按规定没收9个50公斤钢气瓶,一台电子磅秤,一台充气装置,没收非法所得385元,实施经济处罚两万元。

  三是密集场所,专门督导。出动人员20余人,对盛隆街、群丰农贸市场等6处人员密集场所流动商贩使用液化气罐情况进行专项整治,发现使用螺丝罐隐患1处,证据保全液化气罐8个,均按规定进行安全处理。同时,出动4个专项检查组对餐饮、宾馆等场所用气设备、调压装置等燃气设施情况开展排查整治。

  四是综合领域,联合督导。对涉域范围较广、影响较大的领域联合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管局、消防大队及乡镇政府等部门进行联合执法检查行动,对黄海四路东侧非法罐装点、西朱杲村液化气私自充装点进行了查处,并按规定进行相应处置。

  三、末端治理全面覆盖

  一是积极开展工商户检查。3月8日起成立4个检查小组,在对餐饮、宾馆等重点工商业户检查的基础上,组织三家城燃企业“以线带面”对全市开复工的538家工商业户燃气设施情况进行互查互纠,对外露低压管道、表计检查、安全系统、用气设备、调压装置、用户操作等环节覆盖式检查。共发现隐患124处,已责令限期整改,对3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现场停气整顿,目前3家企业整改检验合格后已恢复通气。

燃气安全自查自纠报告3

  一、重点企业源头保障

  XX市供气工程始于19年,燃气高中压管网950余千米,供气村庄380多个,30万户居民用上了天然气。其中,10年以下高压管网66公里,中压管网427公里,低压管网1900公里,10—15年高压管网32公里,低压管网800公里,工商业用户695户。城市气化率达99%,农村气化率达75%,除部分山区外,已基本实现全域气化。

  督导好企业源头,安全就能有保障。为实现燃气安全源头治理,综合执法局督导20家城镇燃气企业开展隐患自查,摸清风险底数,找准薄弱环节,以问题为导向,开展自纠整改。通过行业督查方式,每天进站抽查20家燃气企业,先后开展了燃气行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活动。6月份截止目前,共排查隐患96处,重大隐患6处,已整改完成90处,剩余隐患仍在继续跟踪消除。通过持续的企业自查、行业监察,聚焦隐患治理,严防燃气行业领域安全事故发生。

  二、分线推进拉网排查

  针对重点企业、领域分线推进重点排查,开展拉网式排查,对排查的隐患列出清单,建立台账,逐一“销账"。

  1、重点环节,重点督导。通过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工作汇报、现场抽查等形式,督促城燃企业对各自辖区范围内的燃气安全生产和安全用气做好全面排查,对设备、技术、管理、人员等重要环节重点督导,环环相扣全面覆盖。

  2、重点企业,重复督导。以天然气公司为总抓手,循环开展液化气站和加气站隐患排查,其中查处绿能天然气公司2处重大隐患并对其下达《城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改通知书》,要求其每天上报停产停业照片。

  3、综合领域,联合督导。对涉域范围较广、影响较大的'领域联合公安局、交通局、市场监管局、消防队、街道办事处及乡镇政府等部门召开相关会议,共同督导监测执法。

  三、末端治理全面覆盖

燃气安全自查自纠报告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七条、第七十条、第八十条以及市政府安全生产网格任务职责分工编制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在“全、严、细、实”上下功夫,求实效,依法依规落实行业监管责任,保证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目标

  一是全力推进安全生产:“五大”责任体系建设,监督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从业人员生命安全,免受职业危害,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发展。二是监督生产经营单位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晋级。

  三、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情况及监督检查方式和频次

  行政检查计划对象的生产经营单位基本概况。(表述监管生产经营单位基本情况)。在作业场所方面的行政检查,每两月检查1次,年检查最少6次,最多12次;在职业安全健康方面的行政检查,每年进行2次行政检查。检查时,对书面检查、作业场所检查和职业健康检查可采取同时进行方式进行,必要时重点突出现场检查。每次检查时对检查的内容逐项列表进行。

  四、监督检查人员数量和工作日测算

  2020年本镇是共计人国家法定工作日=365-104-11=250天,其中,全年总天数365天;双休日=52周:2天/周=104天;元旦、春节、清明、端午、五一、中秋、国庆节等计11天法定假日,总法定工作日=国家法定工作日人数=250天2人。

  五、检查内容

  (一)生产经营单位组织管理

  1、依法取得证照情况;各种证照是否齐全有效;

  2、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情况;

  3、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三同时”审批或备案情况;

  4、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情况;

  5、建立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岗位应急处置卡、岗前宣誓、“班前警醒、班中提醒、班后反醒”三醒制度、网格化管理及其有关台帐登记情况;

  6、消防管理组织机构、消防制度、消防通道、消防设备设施、消防警示标志、消防间距、电气线路、装修装饰材料,燃油、燃气等易燃易爆等

  7、特种设备、电梯、防雷、防静电检测检验合格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从业人员接受安全生产知识教育、警示教育、培训、考核合格有关情况;

  8、从业人员接受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作业场所(岗位)职业危害告知和应急处置管理情况;

  9、生产经营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对派遣劳动者进行岗位操作规程和安全技能教育和培训情况

  10、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监控评估情况;

  11、建立安全生产风险辨识等级确认绘成电子图及管控措施责任落实到人情况;

  12、对敷设电线、安装使用各种用电设备,动用水焊、电焊、氩弧焊、喷灯、液化气喷头等用于高温焊割烘烤粘接,使用天然气、液化气、燃油、汽油、信那水等易燃易爆气体必须建立安全管理使用审批证制度情况;

  13、建立落实受限空间安全作业五条规定制度情况;

  14、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日检查、周调度、月总结、季报告”制度;开展隐患自查自纠自改向行业管理部门信息直报情况;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建立、落实、闭合、归档情况;

  15、依法提取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参加工伤保险、购买安全生产责任险等情况;

  16、依法建立职业卫生健康制度和落实情况;

  17、检查合同是否存在将项目或设备、场所发包或租赁给不具备安全条件资格、资质的生产经营单位或个人,交叉作业是否明确现场统一指挥管理责任,是否存在与职工签订违法免责劳动合同等情况;

  18、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备案;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建立与落实情况;

  19、依法应检查的.其他组织管理情况。

  (二)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

  1、按照许可批准的范围组织生产经营情况,新、改、扩建工程项目依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组织施工情况;

  2、中介服务机构出具的安全设施检测、检验、评估、评价的真实性、合法性情况;

  3、对设备设施的安全维护、保养、定期检测情况;

  4、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防治情况;

  5、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及职业病危害严重的作业岗位设置警示标识与说明情况;

  6、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等,教育并监督从业人员按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7、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场所内进行交叉作业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情况;

  8、有关作业单位和岗位人员资格、资质证件与登记台帐一致性情况,承包生产经营单位、承租生产经营单位执行安全生产统一管理情况;

  9、作业现场危险源监控、危险物品管理、危险作业监护与登记台帐一致性情况;

  10、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纠的台帐与现场一致性情况;

  11、应急救援器材、设备配备、维护、保养情况;

  12、依法应对作业场所检查的其他情况。

  六、工作要求

  监管执法人员应恪守下列要求:

  (一)严格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根据《安全生产法》和有关安全生产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和权责统一”的基本要求,要把计划行政检查和随机抽查对象关于遵守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法律、法规和规章情况一并开展检查;坚持权责法定的原则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实施监督检查,做到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案件事实认定符合客观真相、办案结果符合实体公正、办案过程符合程序公正。

  (二)严格法律措施,下达法律文书。监管执法人员在执行行政检查计划时发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违法违章行为,要严格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现场处理措施、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处罚措施。对采取的现场处理措施、行政处罚措施到期应进行复查的,按“谁检查、谁下文书、谁负责”的责任制及时组织复查;对复查仍未改正的违法行为依法及时进行立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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